1998年4月8日人民日报 第12版

第12版(社会周刊·读者之友)
专栏:普通人的故事

  教坛独臂写春秋
  34年前,初中毕业的邹显志拿起教鞭在湖南隆回县海拔千余米的罗洪乡严胜小学做了一名民办教师。1974年,他在修建学校时不慎跌伤右手,留下严重的后遗症。1987年,又不幸在前往90多公里外的县城购买教学仪器途中,因车祸失去左臂。多年来,他从未向组织提过任何要求,也从未因双手致残而耽误过工作,一直默默扎根在仅有两名教师的严胜小学,坚持用伤残的右手给学生备课、上课、阅卷……每年教育教学质量都在全乡名列前茅。
  上图:邹显志在认真备课。
  右上图:课间给孩子们讲故事。
  右下图:和学生一起修课桌。
  湖南隆回县教委 袁卫东(附图片)


第12版(社会周刊·读者之友)
专栏:普通人的故事

  医疗扶贫献赤诚
  有着30多年军龄和医龄的潘振邦教授,一直工作在广州第一军医大学附属南方医院。在广州,他有着舒适的生活环境和优越的工作条件。但是,当他得知广东高明市西安区的群众缺医少药,一部分群众因穷困看不起病吃不起药的情况,毅然给医院领导写了报告,要求到那里去扶贫。院领导同意了他的请求。1996年5月,潘振邦教授离开了广州,带着凝聚了他20多年心血的研究成果、治疗肾衰竭的高效新药尿毒清,来到了高明市西安区的西安医院。
  当时,西安医院只有几排低矮的破砖房,全院30多位医护人员只有一名主治医师。X光机、血压计、听诊器、消毒包等都是50年代的产品,担架破烂不堪。由于医院资金严重不足,近40年来几乎没有更换过医疗器械和设备。潘振邦来到之后,个人捐款6万元,又向亲朋借得7万元,用来为医院购买先进的医疗器械和设备。西安区的领导们得知此事,也纷纷慷慨解囊,为医院又筹得了10万元,使医院的条件大为改善。
  为了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潘教授除自己亲自授课外,还请来专家和教授给医务人员讲授专业课程。针对医院管理混乱的问题,潘教授又引进了大医院的先进管理模式,同时还培养了几名管理人员,使医院的岗位、财务、药品管理和业务学习等有章可循。西安医院变了,变得更方便患者,更关心患者了。
  在西安医院,60岁以上的老人、中小学教师、现役军人及其直系亲属、久病经济严重困难的人都能享受免挂号费及药品费、住院费9折的优惠。一些慕名而来的山区农民,潘教授都会认真诊断开方,而且不收专家门诊费。
  前些时候,有人要以1.5万元的月薪请潘振邦教授去坐诊,他婉言谢绝了。他说:“我的医术是党和人民给的,我就要尽自己最大努力为人民服务,做患者最需要的事。”
  左上图:潘振邦在给医护人员授课。
  左下图:细心把注意事项讲清楚。
  卫生部《中国卫生影视》杂志社 吴清林(附图片)


第12版(社会周刊·读者之友)
专栏:实话实说

  领导干部务必树立良好的家风
  张治雄
  江泽民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领导干部既要管住自己,还要管住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带头树立好的家风。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拥有一个什么样的家风,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古人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可见修身、齐家之于治国、平天下关系重大。共产党人肩负着历史重任,修身、齐家更应该是各级领导干部必备的素质。
  领导干部的家风怎样,对群众有很大影响。如果我们的领导干部连自己的家属子女都不能管住管好,又如何能够担负起“治国,平天下”的历史使命呢?即使我们领导干部自身廉洁奉公,如果家属子女严重违法乱纪,领导干部自己就难以挺直腰杆,其执政形象也会在人民群众中大打折扣。
  关心爱护自己的家属子女是人之常情。但爱要爱得恰当,寓爱于严。古往今来,这方面的事例不胜枚举。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律己严家教方面,更为我们树立了光辉的典范。对比先贤圣哲和老一辈革命家,肩负新时期历史重任的各级领导干部更应在树立良好家风上续写新篇。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家风好起来了,正起来了,就会带动党风纯洁,为社会风气的好转起积极作用。我们绝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是重视家风建设的,他们不仅严于律己,而且对自己的家属子女也能够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在树立良好家风上为全社会作出了表率。但是,也有少数领导干部的家风确实存在不少问题,有的甚至很严重,已逐步成为腐败的发源地之一。问题表现在,有些领导干部对家属子女的情况不过问,不教育,听之任之,甚至对他们的所作所为一味装糊涂,在大是大非面前丧失原则立场;有的宽严失度,对家属子女严格不足,溺爱有余,依顺家属子女的无理要求,对其违法乱纪行为采取默认、宽容态度;有的对家属子女的问题不是积极配合组织调查处理,而是百般包庇袒护,帮助开脱责任;还有的领导干部自身就不过硬,不但自己违法违纪,还纵容唆使家属子女胡作非为。这些做法,导致了家风不正,严重损害了领导干部的形象,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
  领导干部的家风如此重要,各级领导务必对此给予足够重视,下点功夫:一要提高自身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二要严肃家规。对家属子女要高标准严要求,要防微杜渐,对家风问题从早着手,从细微处抓起。三要严肃法纪,不徇私情。领导干部在家风问题上必须带头维护党纪国法,对家庭成员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及时报告,并积极支持配合组织和司法机关查处,不能掩饰、庇护和阻挠。这不仅是个家庭问题,对社会也有着重要影响。只要我们各级领导干部都能从严律己,从严治家,作出表率,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就一定能够取得新成就。


第12版(社会周刊·读者之友)
专栏:

  劳而无获说缘由
  如今,许多农民走出家门加入了打工者的行列。但也有一些农民兄弟满怀希望进城,却带着失望和悲愤而归。辛辛苦苦出力流汗大半年,所得无几甚至分文无着。分析打工农民被骗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城打工没有通过正当途径,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后又不懂得以法维护。劳动管理部门规定,农民外出务工应先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外出务工卡,并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和专项技能培训,做到出门的渠道正规,法律法规和基本技能知熟在先。到打工地后再到劳动管理部门办理就业证,证卡合一方可上岗,自身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但是很多打工者不懂得或不重视这些,盲目外出。个别用工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甚至为了逃避监督也不给打工者办理登记证明。打工者被骗后,不知或不敢到有关部门投诉,只得忍气吞声,结果是吃亏上当白干一场。
  二、上岗无合同或合同不规范,权益受损求法无凭。大部分进城打工者缺少合同约束意识和知识,打工仅凭熟人或用工方的口头许诺,不问清责权就匆忙上岗。付出劳动后,用工方却找种种借口克扣或拒付工钱,欲诉诸法律又没有依法讨要的有效证据,只好吃哑巴亏。另外,许多打工者同用工方签定的合同,往往是条款偏向于用工方的“不平等合同”,出现纠纷时,也有口难辩。
  三、不问用工者的资信和主体资格,盲目轻信厚报酬而受骗。一些从事承包转包经营业务的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和商业营销个体用工者,往往以丰厚的报酬为诱饵,口头许诺以年薪或工程结束一起结算为借口骗招打工者。一年半载后,或因工程违约,生意赔本,或因老板携款逃跑,打工者的血汗付诸东流。
  四、防范不足,憨厚有余,上当受骗。许多进城打工者,憨厚纯朴,遇到“热心人”提出合股经营,借钱急用或进娱乐场所“玩玩”时,不好意思拒绝,甚至慷慨大方。结果被骗、被宰、被罚,到头来也只能自认倒霉。
  山东临沂市河东区检察院
  郭广阔


第12版(社会周刊·读者之友)
专栏:外来务工青年园地

  要学点法律常识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推进,“有法走遍天下,无法寸步难行”将是大势所趋。对于大部分文化水平不高的务工青年来说,对法律知之不多,了解不够,既会给城市建设带来一些负面效应,又不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目前,“三五普法”已经在全国范围广泛展开,务工青年应当抓住这个有利时机,从以下几个方面,较好地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一是刑事法律。出于生理年龄特点的自然规律,务工青年激情犯罪的趋向性较为明显。因此,学点刑法,既是对国家和社会负责,又是对自身负责,在一定情况下也有助于制止犯罪。
  二是民事法律。可以说,每个务工者都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都不可避免地要进行一定的民事行为。适当学一些民事法律,对于远在他乡势单力薄的务工青年来说,相当有好处。
  三是劳动法。务工者只要履行一定的法定程序,就构成了劳动关系主体。国家对劳动强度、劳动时间、劳动保护有哪些明文规定;用人单位的哪些要求合法,应当履行;哪些要求不合法,可以拒绝;这些都需要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行事。
  四是婚姻法。由于不懂法,有的务工青年尚不满法定婚龄,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有的务工青年在家乡已有配偶,却在务工地非法重新登记结婚。殊不知,这些行为违反了婚姻法,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
  五是有关行业法规。这类法规从特定行业出发,指导技术,提出工作要求。因此,对于务工青年来说,要干一行精一行,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学好行业法规,也是必不可少的。
  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军法系
  陈创东


第12版(社会周刊·读者之友)
专栏:世相百态

  大山里的娶亲队伍
  云南南华县委宣传部杨庭明摄于云南哀牢山


第12版(社会周刊·读者之友)
专栏:事中有法

  质押存单到期应兑付
  陈新生
  1996年8月20日,某市城信中心社与陈某签订了一份质押贷款合同书。合同书约定:由城信中心社向陈某提供短期贷款200万元用于周转,期限3个月,利率为月息10.8%,并由陈某用其存入建行广东某市支行储蓄专柜金额200万元人民币的整存整取存单作为质押。合同签字后,城信中心社按约将200万元人民币借给陈某,陈某将质押的存单交给了城信中心社占有。借款期限届满后,陈某未归还城信中心社借款,城信中心社持该存单到建行广东某市支行要求兑付遭拒绝,遂成诉讼。支行的抗辩理由是:200万元存款被其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当即转出进行经济犯罪活动了,支行实际未得到该笔存款,检察机关正在立案侦查之中。受诉的中级法院审理认为:支行的抗辩无理,判决支行向城信中心社兑付该社享有质权的存单本息。
  城信中心社与陈某签订的质押贷款合同合法有效。陈某应归还到期的借款及利息,在其不能偿还贷款时,城信中心社有权持质押的存单要求某市支行兑付。存款单是指由银行或其他储蓄机构(如邮政储蓄机构)签发的,约定存款人可以按一定利率支取存款本金及利息的有价证券。根据担保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存款单可以质押(属权利质押)。该法第七十六条又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押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本案中,城信中心社已占有陈某质押的存单,质押贷款合同合法有效。
  建行广东某市支行的抗辩无理。职务犯罪和个人犯罪不能等同,对于职务犯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并不能免除单位承担的民事责任,支行履行兑付存单上款项的义务是无条件的。


第12版(社会周刊·读者之友)
专栏:人生一得

  不必怨天尤人
  陈乃芝
  领导通知我下岗回家待业时,说实话,我流泪了。参加工作都快20年了,难道仅凭一张“下岗”通知书,就离开了自己倾注过热情和心血的工作岗位?我不甘心呀!我一遍又一遍地找领导哭诉,求情,也没能改变自己下岗的事实。回到家里,我把自己关在屋里,终日以泪洗面。我抱怨,甚至怨恨领导不照顾我,不安排我。一天、两天……我终于冷静了。我对自己说,陈乃芝啊陈乃芝,你才30多岁,人生的路还很长,难道就这样没有志气,整天抱怨这个,怨恨那个一辈子?想通之后,我准备办个小吃摊儿,自己给自己找份事做。
  经过十几天的紧张筹备,我的小吃摊儿终于开张了。起初,见到光顾和路过小吃摊儿的熟人我都脸红,觉得丢“份儿”,怕别人看不起。后来我想,我价格公道,服务热情,合法经营,凭自己的双手挣钱吃饭,养活自己,没有理由比别人低一等,矮一截。我对生人熟人一样热情周到,到我的早点摊儿上吃东西的人也就越来越多。
  我每天早上三四点钟就要起床备料做准备,赶在6点多钟开张营业,接待第一批顾客。一天下来,腰酸背疼。面对艰辛和劳累,我想过打退堂鼓。可我觉得一个人在世上,总要做点事,如果不做事,岂不白活一辈子?我办这个小吃摊儿既方便了别人,也充实了自己。小吃摊儿从无到有,从第一天纯收入3元6角到现在每天50元左右,从单一的水饺、面条到各种早点,从刚开业的顾客寥寥无几到现在的顾客盈门。我虽然干得很辛苦,但值得高兴的是,现在我不仅有了稳定的经济收入,而且还被评为安徽省“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十名标兵之一。
  原在铁路单位工作时,我有一种自豪感,觉得是国家职工,企业的主人。现在我自己开办小吃摊儿,也挺自豪的,因为社会需要这种工作,我是自己命运的主人。


第12版(社会周刊·读者之友)
专栏:家庭医疗常识(75)

  动静结合防治强直性脊椎炎
  强直性脊椎炎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骨骼系统的疾病。我国大约有180万名患者,其中以男性青壮年较多(男女之比为14∶1)。70%以上的患者年龄在15至30岁之间。过去曾经认为这种病是类风湿性关节炎的一种临床类型,在治疗上也同于类风湿关节炎。近年来的医学理论和实践已经证明,该病是完全不同于类风湿性关节炎的一种疾病。
  强直性脊椎炎即使在急性发作期,患者也要依照动静结合的原则,进行适当的功能锻炼,如蹬健身车、床上体操、被动的按摩等。防止因疼痛少动而造成关节强直。在慢性期卧床可取仰卧或俯卧位(硬板床上加5—10厘米厚的海绵垫),应避免头部前屈曲位,避免用高枕头。最好用直径10厘米的枕头(可用小米充填),枕于后颈部,以保持颈部的正常生理曲度。要保证充足的营养,摄入足够的蛋白质和维生素C。还要预防和控制慢性感染灶,如扁桃体炎和副鼻窦炎,以增强机体抵抗力,有利于关节炎症的治疗与预防。应慎用药,特别是不能用皮质激素类药物,如可地松、强地松等,以避免出现严重的副作用,如股骨头坏死等。可口服中药和采用中药浴疗,以祛风利湿、活血通络、消除疼痛。同时辅以牵引、按摩、理疗等方法,防止和矫正畸形。对晚期严重脊椎强直和髋关节强直而影响运动和神经系统功能的患者,可适当考虑给予手术治疗。
  煤矿工人北戴河疗养院骨病专科主任 张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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