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4月22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社会周刊)
专栏:朴素人生

  柴国义
  为烈士守墓五十年
  4月5日,清明节。湖北省枣(阳)宜(城)公路平林镇宋集村路段的一座烈士墓前,一位老人将一个亲手扎制的花圈轻轻地放在墓前:“树贵,我又看你来了……”
  老人叫柴国义,是宋集村农民,今年81岁,他义务看护这座烈士墓已有50年了。
  大地无言,岁月有情。柴国义与这座烈士墓有着一段鲜为人知的故事。
  1947年春,我党领导下的枣阳宋集区中队在武委主任刘树贵的带领下驻进了柴家。刘树贵,这位年仅24岁的共产党员给柴国义讲革命道理,教他学文化,柴国义对他既崇拜又喜欢。1948年农历九月的一天深夜,刘树贵及14位区中队的战士和一股由土匪组成的反动势力遭遇,为掩护战友转移,刘树贵不幸壮烈牺牲。
  闻知噩耗,柴国义强忍悲痛,冒着生命危险,将烈士遗体背回,悄悄掩埋。
  区中队将南下时,部队政委王长清等人在烈士墓前久久不忍离去。柴国义知道大家思念战友,对烈士墓放心不下,当即拍着胸脯说:“请大家放心,我一定把这座烈士墓当祖坟一样看护。”
  柴国义严守自己的诺言。每年清明节,他都要到烈士墓扫墓培土,除草栽花,做一个花圈插上坟头,深深哀悼烈士英灵。平时,他总爱到墓旁转转,只要发现有人在墓旁放牛放羊或挖沙取土,就立即上前说明情况,耐心劝阻。
  1988年1月,镇人武部和民政办在全镇预备役官兵和民兵中,开展了捐款迁墓活动,柴国义率先捐了款。1995年3月,柴国义又捐款200元,共筹集资金1000多元将烈士墓修葺一新。每年清明节和新兵入伍时,镇人武部、民政办和教管会等部门都要组织民兵、学生、新兵到烈士墓前扫墓,并请柴国义老人讲述烈士的英雄事迹。多年来,受教育的人数达11万多人次。
  柴国义精心守墓护墓,烈士的精神也激励着他为祖国建设尽心尽力。柴家祖孙三代七人参军,他亲手将四个儿子和一个孙子送到部队,卫国戍边,其中有两人立功受奖。
  有人问柴国义,几十年义务守墓图个啥?他说:“刘树贵25岁就为我们过上好日子献出了生命,他图个啥?我只是替人家扫扫墓又算个啥?”
  还有人说:柴国义若不把五个子孙送到部队,不管是种田还是打工,柴家早就成了“大款”户了。对此,柴国义嗤之以鼻:“钱是啥,人又是啥?账可不能这么算,当兵为国尽义务就最值钱,就是最大的贡献。”
  这就是一个普通老农的爱国情和名利观!
  湖北省枣阳市民政局  吴光兵


第9版(社会周刊)
专栏:社会观察

  贪婪推他入深渊
  ——“医药蛀虫”吴胜荣受贿始末
  傅中平 黄玉龙 邰玉金
  1998年1月16日上午,安徽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席上,一个年近六旬的男人耷拉着脑袋,目光呆滞,神情木然。当审判长问他还有什么需要向法庭作最后陈述时,他掏出手帕擦眼泪,用近乎颤抖的声音说:“我想要说的是,我辜负了党和人民的培养,是贪婪害了我……”此人便是安徽当涂县曾经红极一时的“人物”———集县医药管理局局长、县医药公司经理、县人民医院院长三职于一身的吴胜荣。几年来,他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35.5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三袍加身”
  吴胜荣今年57岁,1965年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当涂县人民医院工作,在内科主任岗位上一干就是22年。由于勤奋刻苦,他不但医术精湛,掌握了三门外语,还发明过一种叫“血立停”的新药。49岁时,他获得全市为数不多的高级职称。1994年老院长卸任,吴胜荣被推上县人民医院院长坐椅后,开始不能自持了。他作风霸道,听不得不同意见,凡事一个人说了算。两年后,吴又被提升为县医药管理局局长,同时兼任县医药公司经理、县人民医院院长。在他任职三年间,医院共调进了100多人,而其他几位副院长事先根本就不知道。吴的妻子不懂医,却被他弄进医院牙科工作。他还把儿子安排到器械科从事医疗设备及药品采购。“儿子采购,老子批报”,结果许多劣质产品流进了医院。一次性输液皮条,有效期只有两年,而其子采购回的数量却足足够用10年!目睹吴胜荣的种种问题,三位副院长忍无可忍,1997年7月20日联名向上级递交了辞呈,请求“在吴胜荣任职期间集体辞职”。
  疯狂索贿
  1995年下半年的一天,药品推销员刘某被吴邀到家中谈来年业务计划。吴胜荣赤裸裸地问对方:“1996年我给你200万的业务做,你能给我个人多少回扣?”刘某问吴:“你想要多少?”吴狮子大张口:“至少要给我15万!”时隔不久,刘某第一笔先送了两万元给吴。以后吴胜荣又打电话到刘某家中催要剩下的钱。刘某说一下子拿不出十几万,答应分批送去。吴不高兴地说:“你要想做业务的话,过几天先送8万元钱来。”刘某无奈,只得如数送上。此后不久,他又送吴5万元。
  1995年初,吴胜荣在与某大理石厂签订的一份购销合同中,原谈妥的价格是50万元,结果在拿了对方给的6.2万元好处费后,他又与该厂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将价格提高到75万余元。当年8月因医院基建需要,吴胜荣又与该大理石厂签了一份合同。其后,他借口“资金困难”不将预付款付到位。见对方掏出两万元塞给他,吴胜荣笑着说:“你这么客气是我的福气!等我院资金松一松,我想办法付点款给你。”工程结束后,厂方黄某找吴结算,吴又话中有话地说:“小黄,这个工程你赚了不少钱吧,我对你不错可不能亏了我!”对方见状,唯恐拿不到钱,只得忍痛又“孝敬”了吴4万元。
  1995年12月,县人民医院购回一台CT机。机器正在装配时,吴胜荣一个电话打到了供货方某外资医疗设备公司说:“你们的产品质量不好,我在医院有压力。你们对我要表示点意思……”对方经理咬咬牙送4万元给吴。
  吴胜荣一面大肆索取贿赂,一面又总担心有朝一日东窗事发。每次收钱前,他总不忘小声问上一句:“我收你的钱会不会出事?这钱在你们厂的账上能不能反应出来?”当对方宽慰他万无一失时,他才将钱收好。殊不知,纸是包不住火的。
  惊弓之鸟
  有关部门曾根据群众举报对吴胜荣的经济问题进行过调查,结果因证据不足不了了之。吴得知后为表自己“清白”,在医院的一次会上说:“我要向大家宣布:这次查账的结果误差只有九块零几毛,连一包‘红塔山’都买不到!”就在吴胜荣暗自庆幸的时候,马鞍山市金家庄区人民检察院传唤了几名重要行贿人。闻此风声,吴胜荣开始如热锅上的蚂蚁惊恐万状。9月8日,他突然“失踪”。检察干警暗中在吴家周围严密监控,终于在第二天中午抓到吴胜荣。当几名检察干警突然出现在他眼前时,吴胜荣内心一阵恐慌,他指着自己的手表满不在乎地说:“现在是12点多钟了,我还没有吃饭,有什么事下午再说!”直到坐上警车,他还指着自己脚上断了一个袢子的皮凉鞋为自己叫冤:“我有什么经济问题?你们看看我这双鞋子就知道了!”
  深刻教训
  吴胜荣在给检察机关的一份书面交代中写道:是私心、贪心害了我。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回扣”成风的气候下,我误认为只要不偷不抢、做到保密的情况下是有空子可钻的。我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与思想上未筑起反腐长城有关……
  不可否认,吴胜荣走上犯罪道路主要由于其贪婪,但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机制等客观因素为其私欲的恶性膨胀提供了温床,它暴露出有关部门在用人制度、监督机制等方面的漏洞。


第9版(社会周刊)
专栏:一家之言

  难能可贵
  “双特班”
  胡俊江
  据报载,继北京广渠门中学开办“宏志班”之后,吉林市第四中学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入近百万元,办起了面向农村学生的“双特班”。所有来自吉林市农村品学特别优秀、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在该校就读期间将免去学杂费、书本费、伙食费、住宿费等一切费用。学校还为“双特班”配备了最好的老师,以保证“双特生”的全面发展。他们这种克服困难、济困助学的做法,自然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和高度赞誉。
  深思吉林四中开办“双特班”的义举,它在带来新闻轰动效应的同时,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它唤起了社会各界对教育事业的关注。“吉四现象”经新闻媒体报道后,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为“双特生”捐钱者有之,赠送被褥者有之,免费提供校服者有之,无偿提供保险者有之……减轻学校负担、向“双特生”伸出援助之手,成为一种自发的社会化行为,促进了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
  它为“双特生”铺就了成材之路。“双特班”的开办,对“双特生”来说可谓雪中送炭。它给那些穷孩子们提供了继续学习的机会,他们定会十分珍视这难得的机会,更加发奋学习。
  它有利于教育环境的净化。当今,有些学校想尽一切办法高收费招收学生,不少教师热衷于课堂外的有偿家教而对本职工作敷衍了事。这种以“钱”字为中心,一切围绕“钱”字转的“嫌贫爱富”做法,影响了教学环境,有违教育宗旨。吉林四中却扶贫助优,为解决“双特生”失学的问题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带了个好头。
  我们呼唤出现更多的“双特班”。“双特班”的出现,是“双特生”之大喜,更是祖国教育事业之大喜。


第9版(社会周刊)
专栏:

  严肃执行判决
  确立法律尊严
  (一)
  陕西省北方优钢集团公司诉湖南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进口废钢冒充正品钢销售一案,历经五年的艰难诉讼,终于讨回了公道。最高人民法院判定湖南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退还北方优钢集团公司定金、诉讼费、滞纳金等360万元。到目前,判决已下达6个多月了,执行工作进展缓慢。按民事诉讼法规定,由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去湖南执行。上海市第二中院于1997年11月28日下发了强制执行通知书,曾两次派员去长沙执行,但因各种原因收效甚微(关于此案详细报道请看本报4月8日九版《扶正失衡的天平》)。
  3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给湖南省国税局进出口税管理局发去了协助执行通知书,目前执行仍很艰难。恳请人民日报社继续关注这起案件的执行情况,不断跟踪报道,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陕西省北方优钢集团公司
  (二)
  我公司与沈阳先达物资贸易公司于1993年7月合作成立沈阳先达出租汽车公司。后因先达物资贸易公司违约,我方于1995年4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提出诉讼。经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我方胜诉。
  被告未在法律规定时效内提出上诉,却拒不执行判决。无奈,我公司于1996年10月23日向沈阳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沈阳中院执行庭的调解下,我公司做出重大让步与被告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然而又被被告推翻。
  至今我们胜诉已经20多个月了,法院的判决得不到执行,我们的企业已面临被拖垮的境地。我公司一直坚信法律的尊严,寻求法律的保护。希望有关部门秉公执法,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北京市新业出租汽车公司


第9版(社会周刊)
专栏:社会聚焦

  一个普通家庭的传奇故事
  图①:李松山老汉今年77岁,是个养牲畜的能手。以前他日子过的苦,没钱讨媳妇,娶了个寡妇,进门没两年也生病过世。改革开放以后,他靠养牲畜致富,盖了新房子。日子虽然好过了,可老汉一人孤单,使城里的女儿放心不下。在郑州铁路部门工作的女婿、女儿多次要他搬到城里住,他执意不肯。
  图②:女儿并非李松山的亲生女。1962年,原来姓马的女儿随改嫁的母亲来到李家。母亲去世时,女儿不满10岁。李老汉含辛茹苦把她拉扯成人。她已出嫁多年,但一直细心照顾老人,报答他的养育之恩。
  图③:这位大娘是李老汉如今的老伴,儿子是大娘抱养来的。大娘30岁那年丈夫去世了,她辛辛苦苦把孩子抚养成人。小伙子精明能干,走南闯北四处打工。1991年他从陕西镇安县来河南新密市打工时与李老汉相识。当李老汉得知他来自镇安县松柏乡时,对他特别亲热。因为60年前,河南遭荒,李老汉逃荒到陕西镇安县松柏乡时,在极其饥饿之中有一个年轻的媳妇给他吃了一顿饱饭,使他终生难忘。小伙子得知李老汉膝下无儿,愿做义子伺奉老人终身,李老汉自是欢喜。小伙子带着母亲及全家来到河南新密市刘砦镇李岗村落户,改叫李元贵。
  图5:两位老人相见似曾相识,互忆60年前的经历。原来给李老汉那顿饱饭吃的年轻媳妇,就是面前这位鬓发斑白的老人。两位老人今日结伴,谈及60年前的相遇,乐得合不拢嘴。
  图⑤:如今这四姓之人合为一家,和睦相处。老汉仍养着牲畜,儿子仍外出打工,儿媳操持家务,孝敬两位老人。他们有了积蓄,整修了五间新房子,添置了电视、洗衣机,还装修了房间,日子过得红红火火。老汉在外工作的女儿也放心了,因为父亲有了一个温馨的家。
  司志乾 摄影报道


第9版(社会周刊)
专栏:

  法律岂能“打白条”
  宁雯
  法律是什么?是一种社会行为规范。它的一个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所具有的强制性,是一种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的行为规范。我国宪法明文规定,任何个人、政党、团体、组织,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那么,一个公民或者组织的行为是否合乎法律的规定,是否违法,由谁来作出最后裁决呢?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是我国唯一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机关。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是这一系列执法活动的最终体现。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是保障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的最基本要求。
  但是相当一段时间以来,法院判决执行难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已经生效的判决一年、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得不到执行。本报今天刊登的陕西省北方优钢集团公司和北京市新业出租汽车公司的来信,只是无数受害者的两个代表。这种被群众称之为法律“打白条”的现象,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损害了党和人民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些判决得不到执行的胜诉当事人为此耗费了大量的精力、财力,有的企业甚至被拖到了破产的边缘,给社会造成了极大危害。
  造成执行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当事人不配合、转移财产等因素,也有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受地方和部门利益的驱动,干扰法院依法办案。个别法院执行人员未能严格执法办案也是原因之一。
  尽管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但是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法院工作人员作为头顶国徽、肩扛天平的执法者,应将保障国家法律不打折扣地实施作为自己的天职。“少喊执行难,多想怎么办”。如今,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新形势下,全社会更是期待着我们的法院和法官,以实际行动作出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有力回答。


第9版(社会周刊)
专栏:社会短波

  新平农民告别猎枪
  近两个月来,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两万多农民怀着依依不舍的复杂心情,告别了手中心爱的猎枪。
  新平县境内多为山区、半山区,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都十分丰富,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祖祖辈辈都有出门佩带枪支和爱好狩猎的风俗。仅新平县公安机关登记在册的民用枪支就达22770支。民间散存大量枪支,遗失、走火伤人的事件时有发生,大量野生动物也难以得到有效保护。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县公安部门经认真研究和部署,开展收缴民用枪支的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收缴近22000支。
  云南日报社 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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