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2月28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学术动态)
专栏:专题研究寻踪

  目前,“高科技”、“高技术”、“高新技术”、“高技术产业化”、“知识经济”、“智力经济”等一系列新名词层出不穷。如何理解这些概念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已引起读者广泛关注。适应读者的这一需要,吴季松教授撰写了——
  高科技、高技术产业化、知识经济的历史与现状
  新技术、高科技、高技术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出现了一些对人类生活产生很大影响的技术,如核裂变反应堆技术、半导体技术和第一代计算机技术等,被称为“新技术”,随之提出了“新技术革命”。这些技术和科学基本上还是分离的,而半导体技术等已开始了科学和技术融合的萌芽。直至60年代,“科学”和“技术”还是两个概念,“科学”是对客观自然规律进行的系统的、归纳为一定模式的知识探索,是在研究人员的“象牙塔”中进行的。“科学”有两个产物:一个是“知识”,一个是“技术”,知识的创新叫“发现”,技术的创新叫“发明”。到了70年代又一批新技术的涌现使得科学与技术之间的原有界限已不再明确地存在,至80年代这批新技术被称为“高技术”。由于这些技术具有科学和技术融合的特性,又被称为“高科技”,按联合国组织的分类,主要有信息科学技术、生命科学技术、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科学技术、新材料科学技术、空间科学技术、海洋科学技术、有益于环境的高新技术和管理科学技术(又称软科学技术)。这些高科技,表现了与以前的“科学”明显不同的特点。
  第一,与以前的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理和生物等科学不同,高科技的分类不再以探索系统知识为标准,而以追求效用为标准。如信息科学就是要加大、加快信息的存储、处理和传输,光电子学、大规模集成电路和计算机科学就都是为这一目的服务的。新材料科学就是要获得新材料。海洋科学就是以整个海洋为对象的综合学科,包括了一系列新科学技术。这种变化给我们的科研带来了变革,如包括社会科学在内的多学科综合研究就已经成为现代的研究方式。
  第二,和以前的技术不同,从科学到技术的周期大大缩短。如从1831年发现发电机原理到1872年发明发电机,用了41年的时间,跨了两代人,无法在一个人手中实现;而从1974年提出无线移动通信的原理,到1978年出现手提电话只用了4年时间,完全可以在一个人手中实现。因此,使科学技术在短期内直接产业化成为了现实。
  目前,“高科技”概念已经规范化,是特指的,不是比自己以前层次高的科技就是“高科技”,也不是全国最高的科技就是“高科技”。
  高技术产业化、高新技术产业化、三次产业
  由于上述高科技具有在短期内直接实现产业化的特性,目前高技术产业化已成为时代的浪潮。实现高技术产业化,首先要明确高技术产业化的实质。上述高科技不仅有别于以前的“科学”,也与传统技术有明显的不同:
  第一,传统工业技术发明的指导思想都是尽可能多地利用自然资源,以获取最大利润,不考虑或极少考虑环境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筑在自然资源取之不尽,环境容量用之不竭的基础上,甚至以向自然掠夺为目的,这不能不说是技术与科学分离的悲剧。而高技术产生在多种自然资源几近耗竭,环境危机日益加剧的时代,又把科学与技术融为一体,反映了人类对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科学而全面的认识。因此,高技术的指导思想是科学、合理、综合、高效地利用现有资源,同时开发尚未利用的富有自然资源来取代已近耗竭的稀缺自然资源。如信息科学技术的软件,生命科学技术的基因工程对资源的耗费与传统技术不可同日而语。所以,符合上述指导思想开发的产业就是高技术产业,反之则不是高技术产业。
  第二,传统工业技术需要大量资金、设备,有形资产起决定性作用,而高技术产业则需要知识、智力,无形资产的投入起决定性作用。当然高科技产业也需要资金投入,甚至是风险资金投入,但是如果没有更多的信息、知识和智力的投入,它就不是高技术企业。目前美国许多高技术企业的无形资产已超过了总资产的60%。
  第三,高技术产业较之钢铁、机械和纺织等产业的另一显著不同就是,产业技术领域十分广阔。仅以信息科学技术为例,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在计算机技术、微电子技术、芯片技术、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光电子技术、光纤技术、激光技术、网络技术和软件技术以及层出不穷的高新技术中全面领先,任何一个国家都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智力资源,“有所为,有所不为”,占一席之地。
  由于高技术产业与传统技术产业的区别,实际上产生了一次新产业。50年代以来把产业分为一次产业——农业,二次产业——工业,以服务业为主的其他产业被视为三次产业。今天,对这种分类方法,已值得商榷,因为高技术产业表现出与前三次产业完全不同的特性,或许可以称之为第四产业,它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国际竞争的制高点。
  信息经济、高技术经济、知识经济、智力经济
  由于科技进步日渐成为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国际竞争已成为以经济为基础,以科技特别是高科技为先导的综合国力的竞争,因而自70年代初以来对未来经济出现了多种说法,先是托夫勒1970年在《第三次浪潮》中指出的“后工业经济”,后是奈斯比特1982年在《大趋势》中提出的“信息经济”,再是英国福莱斯特1986年在《高技术社会》中提出的“高技术经济”,1996年经合组织明确定义了“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1997年2月美国总统克林顿又采用了联合国研究机构以前提出的知识经济的说法。这些令人眼花缭乱的名词实际上是在逐步建立一个日渐清晰的概念,即人类正在步入一个以知识(或智力)资源的占有、配置、生产、使用(消费)为最重要因素的经济时代,简而言之就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时代。从产业结构来看,可以分为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高技术经济,但从资源配置来看则可以分为劳力经济、资源经济和智力经济。叫“知识经济”,似乎在分类学上有些问题,但讲的都是一个意思,它是指一种以智力资源,而不是自然资源为首要依托,以高技术产业为支柱的经济。


第5版(学术动态)
专栏:研究动态

  农业产业化问题 研究概览
  □卫珑
  农业产业化近年来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现将人们有关这一问题的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农业产业化的涵义
  学术界对“农业产业化”的内涵还没有一个规范统一的认识,主要观点有如下几种:(1)农业产业化的实质是农户与市场的连接。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过程中,政府的作用主要是通过制定政策,营造出一个便于农户与市场连接的制度环境。(2)通过对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产业的重新组合,形成商品性生产产业流通。这种产业流通是根据现代农业要求,大规模地组织分工分业生产,把分散的家庭经营纳入一条龙的生产经营体系,把分散独立的许多生产过程融化为一个社会生产总过程,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效应和规模效应。(3)农业产业化是围绕一个或多个相关的农副产品项目,组织众多主体参与,进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活动,并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一个新的产业体系的过程。其中,经济利益是各方主体追求的共同目标。(4)农业产业化就是指改造传统的自给半自给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和市场接轨,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5)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将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整合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实现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提高农业的增值能力和比较效益,形成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6)把农业产业化界定为市场化、社会化、集约化农业。市场化农业就是以市场为导向,依据市场的需要调整农业的产业结构及其产量;社会化农业,就逐步扩大农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实行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分工,以及加强农业生产、加工和流通等再生产诸环节的内在有机联系,直至达到一体化;集约化农业,就是通过结构优化、技术进步和实施科学管理,提高农业经济效益。
  以上观点虽然表述各异,但也有其共同点,即:(1)以市场为导向;(2)按产业系列组织农业生产;(3)通过生产要素重组提高农业效益;(4)提高农业的专业化、集约化、企业化水平。
  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形式
  从理论上说,由于农业产业化的实质是农户与市场的连接,而企业、公司、农民专业协会等组织是连接的中介,所以农业产业化的基础形式是市场+中介组织+农户。但从实践看,这种基础形式在各地的做法并不完全一致,概括说来,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公司+农户”。这里起“龙头”作用的公司,通过合同契约关系与广大农民结成产加销一体化的经济实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2)“合作经济组织+农户”。这里的合作经济组织可以社区合作组织、供销社组织为依托,也可以乡村经济技术服务实体为依托;(3)“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户”。农技协对农户提供从科技信息、生产资料、管理技术直到运输销售的全过程、全方位服务,引导农民稳步进入市场;(4)“专业批发市场+农户”。专业批发市场作为经济实体,可以引导所在地区的农户,以及市场辐射所覆盖地区的农户,按照市场需要调整产业结构,及时提供质量合格、数量足够的产品。
  实现农业产业化的基本条件
  一种观点认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前提条件有两个:(1)市场化。建立农业生产要素市场、农产品销售市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等市场体系,使农业要素、农产品及农业生产所需要的化肥、农药、农业机械等全面进入市场。(2)农业集约化。改变分散农户的小生产方式,逐步实行与大市场要求相适应的规模经营与专业化生产,以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有的人还进一步指出,实现农业产业化要抓住三个环节:(1)选准主导产业;(2)建设好商品基地,基地建设要与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发展结合起来,做到布局区域化、服务系列化;(3)培育能够连接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产业化组织载体,建立能够协调工农利益关系的机制,与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
  实现农业产业化的关键在于探寻其内在运行规律,理顺各方面的经济关系,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效机制。这种运行机制包括:(1)龙头组织机制。即以龙头企业为核心,通过利益吸引众多的小农户(专业户)加盟,形成庞大的产业群。(2)利益分配机制。在利益分配上既要确保产业群体内部各方面都有利可图,以增强凝聚力,又要在初创阶段适当向龙头企业倾斜,以增强龙头企业的经济实力。从而形成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由内到外的多层次的利益分配梯度。(3)合同约束机制。公司和农户之间是一种互为市场的关系,需要借助合同契约的形式加以确定,以明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4)矛盾协调机制。在产业化群体中,公司和农户都有自己独立的经济利益。此外,农户经营分散,组织化程度低,信息不灵,与公司相比处于劣势,这就需要在公司和农户之间有一个中介组织来协调二者关系,解决二者纠纷。(5)风险共担机制。产业群体中坚持“入股自愿、退股自由”的原则,鼓励农户购买龙头企业股票,使农户与公司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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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20世纪中国学术的转型与演进
  中国学术的转型发生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这固然是由于民族危机的加剧以及由此引起的对民族命运和前途的理性求索的结果,但从学术自身的逻辑看,早在18世纪中叶,考据学初显式微时,其“学术趋向之细微”,就预示了百年后这场“若惊雷破柱、怒涛震海之不可御遏”(陈寅恪语)的学术转型的必然性。
  考据学是清代经学的正统。经学在近2000年的发展中,形成了一个非常精致强固的“道经圣”三位一体的偶像结构。在经学家看来,所谓六经者,圣人代天地言道之书也。六经未作,道在天地;六经既作,道在六经。这便简洁地说明了道、经、圣相互转换、互为表里的关系:经是文本化的道,道是精神化的经,两者由圣人来转化与阐释。这样,经学就通过“道在天地”向“道在六经”的转换,不但确立了“经”的地位,从而结束了先秦子学时代,而且把学术本体由自然转向经籍,整个学术也只剩下通经一项。通经便是明道,便能成圣,就此而言,经学也就是通经之学。
  作为经学的最后形式的清代考据学,是以经典之“实”来确保圣人之言在重建中国文化精神中发挥主体核心的作用。清初从抗清战场退回书斋的学者,其求实观念还包含着一种与以往经学绝然不同的倾向,这就是在与朝廷力量保持一定距离的同时,力图走一条以学术自身的逻辑力量来统一经文、发展经学的道路,即所谓“夫实事在前,吾所谓是者,人不能强辞而非之也;吾所谓非,人不能强辞而是之也。”于是在经学的规范内,“实事”第一次被赋予决定是非的价值。这无疑有助于知识主义的产生。但其“实事”主要仍然是指圣人的教义。对此,著名汉学家本杰明·史华兹曾指出,考据学所谈的事实,“并不是弗朗西斯·培根感兴趣的事实,而是有关中国文化传统的史实”。考据求实无法克服观念与方法、偶像追求与知识追求的深刻矛盾,从而使考据学走向歧途。
  考据学的衰落,也象征着经学的衰落。它留给历史的启示是,中国学术必须走出经学规范,必须由文献史实的研究转向对自然、宇宙、社会、人生的研究。但求实的经学规范却使它缺乏转型的动力和明确的方向。正是在这一点上,西学对中国学术的意义才真正突显出来。
  科学主义的确立,直接促成了中国现代学术的范式革命。进化论的思想正是在这一科学主义的氛围中,被当做自然、宇宙的终极真理,当做社会、人生的根本之道而为知识界广泛接受的。进化论沉重地打击了传统经学的宇宙观与世界观。进化、发展的直线取代了经学循环往复的圆圈;物竞天择的对立斗争,取代了天人合一的古典和谐。进化论很快成为中国现代学术的第一个规范,并对20世纪上半叶,特别是“五四”前后的中国学术起到主导性的作用。
  中国现代学术从进化论规范向历史唯物论规范的过渡,最后由后者取代前者,同样也是科学主义发展的必然结果。因为从科学求真的立场看,历史唯物论远比进化论优越,更具科学的真理性。特别是当它对人类社会规律和人的精神现象作出充满辩证智慧的阐释时,更显出进化论直接把自然规律搬用至社会人文领域的机械局限性。因此,当年的李大钊、陈独秀等就是把历史唯物论当做新的真理来向学术界传播的。就此点而言,他们与20年前严复译介进化论时的心情没有什么不同。所以,从进化论到历史唯物论,是在科学主义的统一旗帜下的逻辑演进。从物种间的生存竞争到人类社会中的阶级斗争,从天择原理到历史和经济决定论,中国学术无疑在朝着科学求真的方向不断深化。
  (摘自《文史哲》1997年第6期,原文题目:《徘徊于经学与科学之间的20世纪中国学术》。作者:夏锦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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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报刊文摘

  陆仁柱在《经济全球化与中国文化》一文中提出:
  经济全球化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
  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深入发展的一个阶段。这里所说的世界经济,并不是世界各地经济活动的简单相加,而是世界各地在经济上形成的一个有着内在联系、相互依赖的有机整体。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世界市场的形成,是世界经济形成的标志。直到二次大战前,各国经济间的相互依赖主要是通过国际贸易。二次大战后,资本和生产的国际化迅速发展,到八十年代达到了惊人的规模。这时,有的学者开始用经济全球化这一概念来描述以资本和生产国际化为主要特征的世界经济。目前,经济全球化正以汹涌澎湃之势把人类推向二十一世纪。
  在经济全球化阶段,世界经济发展出现了新的特征。以企业内部分工国际化为标志的跨国公司蓬勃发展,各国经济的对外依赖达到了空前的深度,国际资本流动达到了空前规模,经济的国际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国际贸易从内容到运作形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正因为如此,不少人形象地把我们的世界称做“全球经济村”。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与冷战后世界发生的一系列重大历史性变化密切相关。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后,这些国家向市场经济转轨,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振兴,要求加入日益广泛的国际合作;一些国际经济协调机构的建立,加强了贸易自由化趋势;环境污染、生态失衡、资源浪费、人口膨胀等全球共同性问题日益突出,制约着世界的可持续发展,而这些问题的解决离开全球合作是不行的。但从根本上说,推动经济全球化的动力是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络的建成,为经济全球化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在科学技术进步和生产力水平提高的基础上,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以其固有规律,跨越国界,向全球扩散。这表明,经济全球化已成为一种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不可逆转的世界潮流。
  (摘自《世界经济与政治》一九九七年第十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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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质量意识浅析
  □苏艳芳
  质量意识是一种观念,是指人们在人类社会经济生活中对质量的地位与作用及其规律的认识。
  质量意识首先体现在对“质量”概念的理解上。“质量就是产品的适用性”,没有“适用性”就没有产品的质量。而“适用性”包含设计质量、制造质量、使用质量和服务质量等内容。“适用性”不仅指技术、性能、外观等,还包括用户、消费者能够接受的商品价格。因此,它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在现实生活中,对“质量”的认识,存在着以下几种误解:①一说质量好,就是指高级品;②若要搞好质量,就谈不上利润,因为要多花钱;③质量只是生产制造部门操作人员的事,与企业领导、管理人员无关;④质量是检查出来的;⑤质量是无形的,是无法测定的,因此与确定目标值和实现该目标值的方针、管理无关。
  大量事实告诉我们,不能正确地理解“质量”的涵义,是导致产品质量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以工业产品为例,我认为至少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把握“质量”:①质量应贯穿于产品生命周期的全过程;②质量是设计出来的,在进行产品设计时,必须包括产品质量的保证性能,利用设计获得产品的可靠性和维修性;③质量是制造出来的,不是检验出来的,在制造过程中,靠生产工艺保证质量,保证可靠性和维修性;5质量必须是企业中每个人的不可推卸的责任;⑤质量必须是企业工作的主要目标,提高质量就可以提高利润;⑥质量必须不断地得到改进,鼓励每一个职员努力提高产品质量;⑦高级管理层必须首先重视质量,提高质量意识。质量不好的根源主要在于企业经理们不管理质量,或者对产品在性能、进度、预算上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
  在准确地把握“质量”内涵的基础上,树立良好的质量意识。首先,树立用户第一的思想。这里的“用户”包括加工者、经销商、最终用户、全社会。只有识别了上述用户的要求,才能使产品真正具有适用性。企业管理者必须经常听取用户的意见,了解用户的需求,搞好用户服务工作。从市场及用户中得到的信息,要反馈到生产部门,并根据市场及用户的需求,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
  其次,树立名牌意识。名牌产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战略性的意义,企业只有靠开创名牌才能增强竞争力,在市场中站稳脚跟。据联合国工业计划署统计,名牌品牌占全球品牌不到3%,但名牌产品占全球产品市场的40%以上,名牌产品销售额占全球销售额的50%左右。名牌产品具有客观性,它是在市场竞争中创出来的,而不是像产品评优那样评出来的;是用户认可的,而不是企业自封的;是社会公认的,而不是上级赐予的。所以名牌必须是质量过硬的产品,名牌成在质量,败在质量,质量是名牌的生命。
  质量意识还体现在质量管理的方法上。按照所依据的手段和方式,可以将质量管理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即质量检验阶段、统计质量控制阶段、全面质量管理(简称TQM)阶段。全面质量管理是在统计质量控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起来的。它着眼于建立一个组织的质量文化,强调用系统的观点综合而全面地分析质量问题。但现在并不存在一种全球性的TQM思想。比如,在欧洲,TQM是指一个组织通过不断的改进而对顾客满意提出承诺的一种文化。在东方,像日本、韩国,TQM更多地带有一些科学成分,其特点是以数据、体系为导向和在最高管理者领导下的全员参与。在这种全面管理体系中,质量方针、质量控制、质量改进和质量保证都起着重要作用。但上述两种思想各有优缺点。如欧洲的观点没有明确地包含以事实为基础,而东方的观点没有具体地提出文化因素和使顾客满意。如果把两者结合起来,我认为下列内容应成为实施TQM的基础和TQM战略的核心:关注于顾客;以事实为基础的决策;持续改进;让每个人承担义务;注重过程;最高管理者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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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术信息

  中国物权制度之研究
  物权制度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不仅有关物权的法制建设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而且连这方面的理论研究也没有得到充分的展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如何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物权制度,日益成为我国法学界的热点问题之一。在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1997年年会上,与会的专家学者就对此展开了广泛深入的讨论。
  关于物权立法的问题。关于物权立法遵循的原则,学者们大多认为应包括如物权法定、物权公示、一物一权、物权特定等几项。当然,贯彻这些原则,必须从实际出发,找出一套与现有体制吻合而又能引导改革、促进改革的物权制度。
  对于立法借鉴模式,有人认为应以大陆法系为主,也有人认为两大法系具有强烈的互补性,不能完全抛开英美法系。还有人指出,物权法不能简单移植他国法律,认为我国物权立法在借鉴国外立法问题上应考虑以下几点:(1)从所有权的绝对性转向对所有权的必要限制;(2)从重视物的所有到重视物的利用;(3)从一物一权主义、完全所有权向所有权的多样化转移。
  关于物权行为的问题。有人认为物权行为在内容、效力及有效条件方面都不同于债权行为,只有承认物权行为,才有利于维护合同秩序。但有的代表认为意思主义和交付主义相结合合乎立法潮流,物权立法仍应将物权变动的合意纳入债权行为之中,摒弃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的主张。
  关于所有权、产权、财产权的问题。企业产权界定是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重大问题。有人认为,只有明确规定国有企业享有资产所有权,才能解决产权不清的问题,且有助于国有企业从法律上有效地抵制不正当的行政干预,有助于实现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分离,有助于澄清目前对产权及其他有关权利观念的争论和困惑,有助于与国际惯例接轨。有人认为应用企业物权制度界定企业产权关系,认为企业物权制度主要由企业财产所有者和企业财产利用者的权利构成,作为出资者的企业财产所有者的权益主要体现为股权,而企业财产利用者的权利则是一项独立的物权。而有的学者对企业财产权“物权说”进行了剖析,认为“物权说”不能准确反映企业财产的实际情况,违背“一物一权”原则,因而不可取。
  关于担保物权的问题。对于如何完善抵押制度问题,有人认为除《担保法》规定的几种担保外,财团抵押、按揭抵押也应纳入担保法,同时,提出完善担保法的方案:(1)应该肯定抵押债权额可大于抵押物价值,同时,应该肯定重复抵押;(2)对抵押物范围限制不必过死,可以考虑采用财团抵押方式。
  关于不动产立法的问题。有学者认为,我国不动产的立法原则上应采取二元主义,即允许对土地的权利和对建筑物的权利分别由不同的主体取得的制度。关于不动产登记,应坚持“五个统一”,即统一的法律根据,废除一些部门规章;统一法律效力,坚持实质主义登记;统一登记机构,消除登记分散在不同部门的状况;统一登记程序,废止各部门各行一套的程序;统一权属证书,建立统一的、有普遍公信力的不动产登记体系,满足物权公示原则的需要。
  (摘自《中国法学》199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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