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2月26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经济)
专栏: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42号
  现发布《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李鹏
  1998年2月12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管理,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转让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除按照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
  (一)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
  (二)已经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
  第四条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是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审批管理机关。
  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由其审批发证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审批。
  第五条转让探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颁发勘查许可证之日起满2年,或者在勘查作业区内发现可供进一步勘查或者开采的矿产资源;
  (二)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
  (三)探矿权属无争议;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
  (五)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转让采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
  (二)采矿权属无争议;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
  (四)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矿山企业在申请转让采矿权前,应当征得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七条探矿权或者采矿权转让的受让人,应当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或者《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探矿权申请人或者采矿权申请人的条件。
  第八条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在申请转让探矿权或者采矿权时,应当向审批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一)转让申请书;
  (二)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转让合同;
  (三)受让人资质条件的证明文件;
  (四)转让人具备本办法第五条或者第六条规定的转让条件的证明;
  (五)矿产资源勘查或者开采情况的报告;
  (六)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国有矿山企业转让采矿权时,还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同意转让采矿权的批准文件。
  第九条转让国家出资勘查所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的,必须进行评估。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评估工作,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结果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
  第十条申请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转让申请之日起40日内,作出准予转让或者不准转让的决定,并通知转让人和受让人。
  准予转让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收到批准转让通知之日起6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受让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后,领取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成为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
  批准转让的,转让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不准转让的,审批管理机关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审批管理机关批准转让探矿权、采矿权后,应当及时通知原发证机关。
  第十二条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后,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十三条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后,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原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减去已经进行勘查、采矿的年限的剩余期限。
  第十四条未经审批管理机关批准,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以承包等方式擅自将采矿权转给他人进行采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
  第十六条审批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探矿权转让申请书、采矿权转让申请书的格式,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2月21日电)


第2版(经济)
专栏:

  “蓝岛”以文兴商
  本报记者 赵兴林
  今年1月18日,北京蓝岛大厦满载丰硕成果度过5岁生日。
  在激烈竞争的市场海洋里,蓝岛大厦5年累计销售收入达54亿元,1996、1997年销货额稳坐北京各大商场零售额排行榜的第二把交椅,并荣获全国和北京市级的各种荣誉称号40多项。
  蓝岛何以在京城商战中脱颖而出,又何以在众多大型商场经济效益滑坡的情形下平步青云?探求蓝岛大厦的成功奥秘,已成为多家媒体乃至经济界、理论界人士关注的热点。春节刚过,记者来到蓝岛大厦采访,犹如置身于融生活情趣、文化修养、休闲娱乐于一体的享受空间。一楼总服务台那大型电子屏幕变换着温情脉脉的问候和带有文化色彩的导向性商品介绍,令人耳目一新。在大厅中央“蓝岛明珠”光芒的映衬下,突出文化色彩的商品陈列得别具一格。这儿的“居家乐广场”销售的是日用品,却使人联想到自己家中的那份温馨;纺织柜组上千种丝绸和呢绒的花色品种,将人带进“丝路花雨”的艺术世界;销售贵重金饰品、高档工艺品的“聚金阁”、“藏宝阁”,以及富有东方情调的“蓝岛伊甸园”,使众多顾客流连忘返。
  在潮水般的人流里稍加留意,就能看到为特殊顾客准备的残疾人轮椅、母子购物车、货物搬运车往返穿梭。大厦副总经理武静茹欣喜地告诉记者,今年元旦、春节期间,蓝岛销售再创佳绩,销售总额达1.5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
  蓝岛企业文化的蕴含,核心是个“情”字,让顾客“买走一份商品,带回千缕情丝”。在蓝岛,70%的商品实行开架售货;下雨天,给未带雨具的顾客送上一件雨披。蓝岛派专车接乡下农民来购货,邀请社会各界消费者来大厦做客,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正是这种“情义服务”,使无情竞争变为有情的服务,招来更多的回头客。
  记者听到这样的介绍:北京市“十佳”营业员鲍淑萍一次遇上一位吉林顾客要买500米乔绒做演出服,鲍淑萍一查账只有200米。为不使顾客失望,她把乔绒的编号、颜色逐一告诉代销点、批发部,终于满足了顾客的要求。这位顾客高兴地说,他在京城跑了好几家大商场,不是颜色不合适,就是数量不够,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来到蓝岛,没想到在这儿如愿以偿。
  正是有了像鲍淑萍这样的带头人,蓝岛大厦才得以形成为顾客排忧解难的好店风。他们把“情”看成联系内外、沟通各界人士的最好纽带。柜台服务,属于分内的事努力做到,即使“分外事”同样以情相待。记者从厚厚一摞顾客表扬信中看到,家住朝阳区向军北里一顾客给李贵保总经理寄来的感谢信。信中说,去年12月24日晚,他们一家三口来蓝岛购物,他爱人在五楼突发心脏病,躺在五楼扶梯口北侧,惊动值班经理和柜台职工。他们赶快找来药品和开水,等病人病情稍加稳定,又把她搀扶到五楼直升电梯电工室旁,值班电工当即搬来一把助残椅,让病人躺下休息。等到晚9时,下班铃声响过,病人执意要回家,在家人搀扶下走到二楼又倒下,值班经理立即叫来几个职工把病人抬到床上。此时此刻,有的职工帮助打开水,有的打120急救中心电话。等急救车一到,大家动手把病人抬到楼下,送上救护车。
  更让家属感动的是,到了医院,病人家属没带多少钱,跟车而来的蓝岛职工李建平拿出400元垫付。等病人打完点滴,李建平才肯离去。此时,已是深夜1点多钟。
  从这封感谢信深深感受到蓝岛人“情义服务”的美好,以及人与人之间的新型人际关系。
  蓝岛大厦正是弘扬”一片情”的企业精神,恪守“顾客至上,情系义利”的经营宗旨,开拓“以文兴商”之路,取得一个又一个的丰硕成果。


第2版(经济)
专栏:百城万店无假货纵深行

  中宣部、内贸部等确定
  十五条“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
  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 (记者贺劲松)为推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继续向纵深开展,中宣部、内贸部、国家工商局、国家技术监督局日前确定15条“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和标准措施,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投诉电话。
  中宣部、内贸部、国家工商局、国家技术监督局要求示范街严格按照标准措施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各商家要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严把进货关,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商品。消费者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商家必须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退赔。各商家要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和国家规定的定价原则,明码实价,质价相符;不搞虚假宣传演示、虚假让利、虚假优惠等欺诈行为,不搞价外不合理收费。各商家在经营中一律使用经计量监督部门检测认定的标准量器和衡器,公平交易,童叟无欺;严格执行“新三包”政策,服务规范,诚实守信。对顾客购买的大件商品,要按承诺范围送货上门,实行安装、调试一条龙服务。要保持购物环境干净整洁,店堂店貌美观大方,营业员着装得体、举止端正、用语文明、待客热情。各示范街要成立由宣传、商业(贸易)、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以及消协、个协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指导小组,协调有关工作,督促各商家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做到投诉不出柜组、不出商店、不出街区,保证投诉完结率达到百分之百。
  据介绍,“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及监督投诉电话是:
  北京市西单商业街(010—66033099)
  天津市滨江道(022—27128449)
  上海市南京路
  (外滩至成都路,021—63223643)
  哈尔滨市中央大街(0451—4686641)
  大连市青泥洼桥商业城
  (0411—3680951)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0311—6045568)
  南京市湖南路(025—3308770)
  福州市八一七北路(0591—3352242)
  青岛市中山路(0532—5911732)
  郑州市二七路(0371—7975396)
  长沙市五一路(0731—4739697)
  广州市下九路、第十甫路(020—81399415)
  成都市春熙路(028—6655704)
  昆明市正义路(0871—3131526)
  西安市东大街(029—7295021)


第2版(经济)
专栏:

  实事办好 好事办实
  ——“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取得成效的重要经验
  新华社记者 吴锦才
  中宣部、内贸部、国家工商局、国家技术监督局日前联合公布了“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和“五联服务一体化”商店的名单。这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把“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稳步推向深处、把这件好事办实的一个重要举措。
  “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开展两年来,搞出了成效,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肯定,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对国家有利,对社会有利,对企业有利,对群众有利。活动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紧紧抓住广大群众深恶痛绝的假冒伪劣问题不放松,稳步推进,一件一件地落实,抓出成效来。开展这一活动以来,不少地方和部门把活动当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民心工程”列入议事日程。上海、云南、江苏、湖南、河北、天津、陕西等省市负责同志亲自挂帅、指导工作。南京、西安、长春、成都、大连、哈尔滨、苏州等城市把这个活动作为给群众办的实事写进《政府工作报告》或纳入政府规划,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深入抓”的工作格局。正是因为件件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活动落到了实处,取得了实实在在的、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效果。
  “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下一步稳步地推向纵深,就要继续发挥这一有效的经验,注重实效,把好事办实。前一阶段,这一活动之所以搞得好,关键在于措施扎实。以一批先进商业企业作为表率的“百城万店”,是这一活动得以展开的微观基础。典型开路,取得经验,由点及面地推进,是活动产生效果的重要原因。在活动中,不少省市制定了防止假冒伪劣商品进入流通领域的管理办法,逐级签订了无假货责任书、保证书,有的设立了商品质量赔偿基金。大中型商业企业普遍完善了商品购进合同管理和验收检查制度,加强了职工的商品知识培训。许多企业还抓住具体问题,整顿了联营柜台,向消费者作出承诺,设立了投诉站和举报电话,并用多种方法向消费者宣传辨别真假商品的方法。这些实实在在的措施,是把“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这件好事真正办好的基本条件。今后,要把这件好事继续办好,同样离不开这种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市场秩序,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把“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真正办好,需要在思想认识上进一步到位,根据实际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住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及时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例如,最近一个时期,以甲醇和工业酒精配制假酒的问题,无许可证企业擅自生产劣质燃气热水器的问题,盲目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问题,都是直接危及人民群众财产和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这些情况都说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对社会有着严重危害。群众是通过具体的事情认识党和政府的工作的,我们做每一件事情都必须牢牢地把握这一要领。“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新事物,是宣传思想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新探索,是商业企业两个建设协调发展的一个新的载体。这是一个创举。这个创举需要丰富和细化。从前一时期各地进行“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实践看,受到群众欢迎、引起社会共鸣的举措,无一不是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千方百计想办法、扎扎实实做工作而提出的。各部门联合公布的“示范街”和以“五联服务一体化”商店作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店,无疑会给群众进一步带来便利,给各商业企业树立榜样,这就是富有创意的好形式。我们希望在今后的“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延伸中都按照这一原则,创造出更多、更有效的贴近群众的好形式,并推广开去。


第2版(经济)
专栏:百城万店无假货纵深行

  山东商企“诚信”取胜
  据新华社济南2月25日电 (记者黄晋鸿)去年2月,山东淄博商厦接到顾客反映某品牌裤子洗涤褪色投诉后,在淄博各新闻媒体上广作宣传,请购买该商品的顾客前来退货或退差价,一次性退款4万多元。
  去年以来,山东商家高悬“诚信”大旗,纷纷把商品质量放在承诺第一条。淄博商厦公开承诺“购物无风险”、“不满意就退货”,威海百货大楼承诺“捉劣有奖”,青岛国货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无假冒商品”。威海百货大楼共为顾客退换商品2000余件,在消协的投诉记录为零。
  承诺无假便要积极防假。山东商业企业普遍开展员工培训,把《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作为员工必修课,定期学,定期考,提高员工识假能力。
  各商业企业严格规定,不进关系货、人情货、无证件货。潍坊商业集团制定了进货“十不准”条例和“四把关”制度,严把合同签约关、进货验收关、上柜出售关、付款结算关,对假劣商品设下重重屏障。威海百货大楼对所有商品均设立商品质量跟踪单,确保所进商品无假劣“前科”。山东银座商城对购进商品实施索证验证制度和进货法人授权委托书制,从而拒“三无”产品和假劣商品于签订购货合同之前,赢得了“买真货,到银座”的良好赞誉。
  去年山东省年销售额在9000万元以上的零售企业,均对柜台进行了集中清理。据山东省贸易厅对5家重点商业企业调查,5商店共对14万商品进行了清查、57个联营柜台进行了清理整顿。为杜绝不法经营,银座商城、威海百货大楼全部取消了出租柜台。


第2版(经济)
专栏:

  第一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公布结果
  我国共有440余万个单位
  本报北京2月24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单位”是中国人经常挂在嘴边的一个词,但我国到底有多少单位,却从来无人知晓。国家统计局今天向社会宣布,根据我国第一次基本单位普查的结果,到1996年底,我国境内除农户、个体户外,共有各类法人单位440.2万个。其中,企业法人262.8万个,社会团体法人4.4万个,行政法人28万个,其它非营利性机构61万个,社区管理型机构(居委会和村委会)84万个。
  如果按照活动的性质和地点来划分,全国共有635.1万个产业活动单位。其中,营利性单位为367.1万个,行政及党政机关为48万个,事业活动单位为130.5万个,社会团体为5.5万个,社区性管理型单位为84万个。
  根据普查资料,全国80%以上的单位集中在工业、社区型管理机构、批发零售贸易业、行政机关和教育等产业类别中,分布呈现由东部向西部依次递减的趋势。在262.8万个企业法人中,国有和集体企业法人比例为73.9%,所吸纳的从业人员占83.8%。
  这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从1996年初开始实施,对各类单位的划分参照了联合国和世界上很多国家关于基本单位的划分标准,并结合了我国的实际情况。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办公室的质量检查结果显示,单位漏报率为7.2‰,普查指标的错漏填率为4.24‰,普查数据质量是完全可信的。这次普查为搞好国民经济核算、调查体系改革和提高各有关专业的数据质量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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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农信被解散
  本报讯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公告,从2月23日起,解散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
  《公告》说,中国人民银行于1997年1月4日依法关闭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并由中国建设银行托管。现在托管工作已经完成。
  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解散后,其所属证券交易营业部并入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继续经营,其资产负债全部由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承接;其余资产负债,除划转给财政部、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的以外,全部由中国建设银行承接。中国建设银行取代原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总部及其金融性分支机构成为债权主体,并重新办理债权债务的法律手续。


第2版(经济)
专栏:

  山东省日照市把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作为今年经济工作的着力点。市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市场、企业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图为代市长焉荣竹(左三)到该市纺织企业与职工研究调整产品结构。宜轩 世平摄


第2版(经济)
专栏:

  工行收购一英资证券公司
  本报北京2月24日讯 记者施明慎报道:中国工商银行与香港东亚银行今日在京签署了收购原英资“西敏证券亚洲有限公司”并联合组建“工商东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协议。这是在我国出现的首家以收购形式合资组建的金融公司,此举不仅密切了内地与香港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而且意味着工行进一步具备了为国内企业到海外上市或发债提供金融服务的手段。
  在新公司中工商银行占有60%股份,东亚银行占25%股份,原西敏亚洲高层管理人员占15%的股份。据悉,工商东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将以大陆和香港地区作为主要业务地域,主要从事企业融资、财务顾问、上市保荐工作;从事直接投资、证券包销、证券调研、证券交易、买卖等业务。在一级市场上将为已上市的国有企业及中资企业的集资、收购合并提供服务,为企业提供财务顾问;为香港中资公司的上市,证券融资、收购合并咨询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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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国旅总社经营全面增长
  本报讯 记者龚雯报道:面对国际旅游市场竞争加剧和东南亚金融风暴的影响,我国旅游业的龙头——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以改革增效益,以创新出活力,在’97中国旅游年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经营指标,创利创汇均居全国同行之首。
  据统计,去年该社外联组团及承办零星委托53.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0.27%,主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资产分别比上年增长20%、8%和15%;该社投资企业(项目)也开始从整体上走出困境,步入良性发展阶段,全年盈利2300万元,达到历史最高水平;该社还获得“全国质量管理小组先进单位”等称号,成为国内旅游界唯一获此殊荣的企业。
  国旅总社的成功,得益于他们始终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在加快推进“名牌化、智能化、集团化”的过程中,他们狠抓服务质量和目标成本管理,规范企业形象,增强企业名牌效应,使其市场份额逐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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