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2月4日人民日报 第1版

第1版(要闻)
专栏: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
  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大军区党委,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
  各人民团体:
  现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
  国务院
  1998年11月21日


第1版(要闻)
专栏: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五条 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 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履行监督职责,对所辖地区、部门、系统、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第三章 责任考核
  第七条 党委(党组)负责领导、组织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各级党委(党组)应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报上级党委、纪委。
  第八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考核,应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第九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 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三)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四)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五)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六)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其他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十五条 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


第1版(要闻)
专栏: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
  本报评论员
  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这是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大举措。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好《规定》精神。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在对外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反腐倡廉的任务更加繁重。近几年来,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责任制一级一级地落到实处,切实改变一些地区和单位“一手硬、一手软”的状况。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在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但从几年的情况看,由于缺乏过硬的约束措施和制度保证,未能对领导责任进行细化、具体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这次印发的《规定》,鲜明地体现了党中央所强调的“反腐败要靠法制”的思想,用法规的形式规范了各级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到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重点强调了违反责任制的党纪追究问题,把党纪追究的重点放在了领导者个人身上,即主要是追究直接负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个人的责任。《规定》紧紧抓住当前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问题,重点突出,措施得力,从而大大增强了责任制的可操作性。
  贯彻《规定》精神,关键在于领导班子,在于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他们是贯彻落实的组织者、领导者,又是具体的执行者。各级党政领导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对于党风廉政建设,既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讲求实效;又要从自身做起,带头执行各项制度和规定。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也要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贯彻《规定》精神,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切实领会《规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和思想实际,建立严格具体的考核、测评等配套制度,保证责任制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切实执行。要把贯彻落实《规定》同解决群众困难结合起来,通过落实责任制,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要坚决反对“好人主义”,维护《规定》的严肃性。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发现一例,处理一例,决不手软。


第1版(要闻)
专栏:

  朱镕基总理与尤素福首相会谈
  指出中国愿在多边外交中继续与摩洛哥加强协调与合作,共同维护包括中摩两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权益
  本报北京12月3日讯 记者廖先旺报道:今天下午,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与摩洛哥王国政府首相阿卜杜勒—拉赫曼·尤素福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会谈。双方就中摩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并达成广泛的共识。
  朱镕基热烈欢迎尤素福来华访问。他说,“阁下一上任便决定访华,表明摩洛哥政府重视对华关系。首相这次访问正值中摩建交40周年,具有特殊的意义,相信阁下的来访必将进一步推动中摩两国关系向前发展。”朱镕基说,中摩友谊源远流长,摩洛哥是最早与中国建交的非洲国家之一。建交40年来,两国关系稳定发展,经贸、文化、卫生等领域的合作富有成效,在国际事务中协调与合作也日益增多。两国长期友好交往表明,尽管两国社会制度不同,但只要按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处理国家关系,两国关系就能健康顺利发展。朱镕基表示,中国十分珍视同摩洛哥的传统友谊,赞赏摩洛哥不与台湾发生官方关系的立场,感谢摩洛哥在人权问题上给予中国的支持。
  朱镕基说,摩洛哥在阿拉伯、伊斯兰和非洲国家中具有重要影响,我们非常重视摩洛哥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愿在多边外交中继续与摩洛哥加强协调与合作,共同维护包括中摩两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权益。
  朱镕基表示,中国愿在业已存在的中摩友好关系基础上,继续以平等互利、讲求实效、形式多样、共同发展为原则,积极探求互利合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我们衷心祝愿首相访华取得成功,并为两国友好关系树立新的里程碑。
  尤素福向朱镕基简要介绍了摩国内形势和对西撒问题的立场。朱镕基赞赏摩洛哥政府和人民在哈桑二世国王陛下的领导下,在维护国家主权、保持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活,以及发展民族经济的道路上取得的显著成绩。
  朱镕基说,我们尊重并充分理解摩洛哥政府根据本国国情选择的政治体制和发展模式,衷心祝愿在哈桑二世国王和首相阁下新一届政府领导下,摩洛哥更加繁荣昌盛,摩洛哥人民生活更美好。
  在谈到西撒问题时,朱镕基说,中国政府一直关注西撒问题,并希望这一问题能在联合国有关决议的框架内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我们赞赏并支持联合国和有关各方为和平解决这一问题所做的积极努力,希望有关方面继续采取积极务实的态度,通过对话与合作,使该问题早日获得妥善解决。
  尤素福感谢中国政府邀请他访华。他说,摩洛哥政府和他本人都十分重视发展同中国的友好合作关系。摩洛哥政府将继续恪守“一个中国”的立场,支持中国的统一大业,不与台湾发生官方关系。尤素福说:“我此次来华,除了庆祝摩中建交40周年外,也是为了更好地向中国政府和人民表达摩洛哥政府和人民的敬意。”
  尤素福说,中国是当今世界上重要的国家,是安理的常任理事国,在国际事务中,中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亚洲金融危机中,中国采取了果断负责任的态度。中国军民在洪涝灾害面前团结一致、战胜洪灾的精神备受世界的赞赏和钦佩。尤素福表示,摩洛哥愿继续加强与中国的合作,并愿在国际事务中,继续与中国配合与协调,为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作出自己的贡献。
  朱镕基感谢尤素福对中国的赞扬,并向他介绍了当前国内经济形势。朱镕基说,亚洲金融危机以来,中国政府采取了高度负责任的态度,中国除坚持人民币不贬值外,还积极参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一些国家的援助,通过该组织的资金操作预算和双边渠道提供了不少援助,为缓解危机、维护本地区的稳定作出了自己的贡献。朱镕基说,尽管中国出口大幅度下降并遭受水灾的损失,但中国仍能实现国民经济发展的目标。
  会谈后,两国总理出席了签字仪式。两国政府有关方面负责人签署了《中摩两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两国政府关于动物检疫合作协定》、《两国政府关于植物检疫合作协定》、《两国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中国国土资源部与摩洛哥能源矿产部关于开展地质、矿产和能源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两国政府1999、2000、2001年文化合作执行计划》和《中国贸促会与摩洛哥工商服务联合会合作协议》等合作文件。
  会谈前,朱镕基总理在人民大会堂北大厅举行仪式欢迎摩洛哥首相一行。
  出席欢迎仪式、会谈和签字仪式的有外交部部长唐家璇、科技部部长朱丽兰、国土资源部部长周永康、农业部部长陈耀邦、外交部副部长吉佩定、国家经贸委副主任张志刚、外经贸部副部长孙广相和驻摩洛哥大使穆文等。摩洛哥方面参加上述活动的有交通和海运大臣、能源和矿业大臣、青年和体育大臣以及摩洛哥驻华大使等。朱镕基总理夫人劳安、民进中央副主席王立平和尤素福首相夫人埃莱娜·尤素福等摩洛哥贵宾出席了欢迎仪式。同日下午,朱镕基总理夫人劳安在人民大会堂新疆厅礼节性会见了尤素福首相夫人埃莱娜。
  晚上,朱镕基总理和夫人在人民大会堂设宴招待尤素福首相一行。


第1版(要闻)
专栏:

  应东道主越南总理潘文凯邀请
  胡锦涛将出席东亚领导人非正式会晤
  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 外交部发言人朱邦造今天在记者招待会上宣布:应今年东亚领导人非正式会晤东道主越南总理潘文凯的邀请,国家副主席胡锦涛将于12月16日出席在越南河内举行的第二次东盟—中、日、韩和中国—东盟领导人非正式会晤。
  朱邦造说,东盟—中、日、韩领导人非正式会晤是东盟倡导的东亚国家领导人非正式会晤机制,去年12月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了首次会晤。此次非正式会晤期间,东亚各国领导人将就如何加强东亚国家之间的合作,克服金融危机的影响,维护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发展交换意见。
  他说,胡锦涛副主席在非正式会晤期间将就有关问题阐述中国的立场,提出中方的建议,并将同东盟国家领导人回顾一年来双方关系的进展,探讨进一步加强友好合作的途径,推动双方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的建立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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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应越共中央和越南国家副主席邀请
  胡锦涛将访问越南
  新华社北京十二月三日电 外交部发言人朱邦造今天在记者招待会上宣布:应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越南国家副主席阮氏萍的邀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胡锦涛将于十二月十七日至十九日对越南进行正式访问。
  访问期间,胡锦涛将会见越南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并就中越关系的发展方向以及共同关心的问题广泛交换意见。朱邦造说:“我们相信,通过此次访问,中越两党两国关系和两国人民之间的传统友谊一定会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加强”。


第1版(要闻)
专栏:

  对泰国进行正式访问并出席亚运会开幕式
  李岚清离京赴曼谷
  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 应泰国副总理披猜·拉达军邀请,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今天离开北京,前往泰国进行正式访问,并将于12月6日出席在曼谷举行的第十三届亚运会开幕式。
  前往人民大会堂送行的有:国务委员罗干、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胡光宝、国务院副秘书长石秀诗、外交部副部长杨洁篪等。
  陪同李岚清副总理出访的有:国家体育总局局长伍绍祖、国务院副秘书长徐荣凯、外交部副部长杨文昌、教育部副部长周远清和文化部副部长徐文伯。


第1版(要闻)
专栏:热烈庆祝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40周年

  团结和睦 共同发展
  ——广西民族团结进步之花盛开
  本报记者 陈晓钟 罗昌爱
  各族人民心连心
  广西居住着壮、汉、瑶、苗、侗、仫佬、毛南、京族、回族等33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人口约占广西人口总数的38.2%,少数民族人口分布面积占全区总面积的60%以上。我国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中,广西是人口最多的自治区。
  自治区高举民族团结进步的旗帜,把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当成历届各级党委、政府班子的头等大事,牢固树立汉族和少数民族“谁也离不开谁”、各民族“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齐兴衰”的观念,结合广西实际,先后在各少数民族集中的地方设立了12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和62个民族乡。进入90年代,自治区人民政府还先后批准西林、凌云、资源3个少数民族人口比重较大的县享受民族自治县的待遇。广西这种从自治区到自治县的多形式、多层次的民族自治格局的确立,为各少数民族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充分享有自治权利,实现民族的团结、平等,创造了基本的制度保证。各自治县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基本精神,先后制定出《自治县自治条例》,并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实施。
  几十年来,广西各民族始终亲如一家。在不少地方,一个县、一个乡、一个村,甚至一个屯,都融洽地居住着几个不同的民族。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土地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大。而附近的都安、大化两个瑶族自治县和东兰县则是大石山区,人多地少。近几年来,毛南族群众主动让出20片可连片开发的土地,先后接纳了来自都安、大化、东兰3个县共6285户31425名瑶、壮、汉族农村人口前来安家落户,从事开发,共同发展。类似这样的例子在广西还有很多。各民族群众同饮一江水,同管一座山,同耕一垌田,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广西这种几十年如一日的良好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充分肯定。1990年,江泽民总书记视察广西时就曾经赞扬说,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这一思想在自治区各族人民当中深深扎了根,这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振兴广西的前提。
  发展也是民族团结的硬道理
  广西各民族团结进步的实践告诉我们,民族团结也要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赋予新的内涵。
  自治区主席李兆焯说:“在广西,民族问题的根本在于发展经济。”
  由于历史原因,广西的贫困地区绝大多数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农村贫困人口中,75%以上是少数民族群众。
  据此,区党委认定:加强并打好民族团结的基础,必须大力发展经济。发展也是搞好民族团结的硬道理。
  党中央有力地支持着广西的发展,先后在贫困地区建成了岩滩、天生桥两个超百万千瓦的大型水力发电站和平果铝业公司以及横贯祖国大西南的南昆铁路,有力地推动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自治区也有计划地在民族地区安排了一批重点建设项目。红水河上将兴建10座大型水电站,如今已建成了5座;四通八达的高等级公路和现代通讯网络相继建成;一大批工业企业也崛起在壮乡瑶寨。
  广西有相当数量的少数民族群众,过去一直生活在特困山区,针对这种情况,自治区采取移民异地开发办法,有计划地帮助这里的少数民族移民搬迁到资源丰富的地区安家落户,建设新的家园。这一工程计划搬迁20万人,目前已完成12万。
  农业综合开发蓬勃兴起。近几年来,百色革命老区田阳县的壮族群众实施了芒果、甘蔗、冬季蔬菜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种植芒果、蔬菜、甘蔗面积达46万多亩,产品远销全国各地,农民人均年纯收入2140多元。
  从1985年到1997年,广西向贫困地区投入的资金已经超过40亿元,解决了12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他们当中绝大多数是少数民族。
  发展教育培养干部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极为重视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教育。在少数民族地区,最漂亮的房子是学校。全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8.54%。为了保证少数民族子女都能够享有受教育权利,自治区还在全区少数民族集中地方先后设置了102所民族小学、39所民族中学、22所民族中等专科学校和1所民族高等学院,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子女入学。1997年与1957年相比,全区小学、普通中学、普通中专和普通高校少数民族在校生分别增加2.5倍、16.2倍、29.6倍和35.3倍。经过努力,全区共有55个县(市、区)通过自治区“双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验收,95%的青壮年扫除了文盲。
  建区40年来,自治区始终把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任用,看成是增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抓紧培养、大胆使用。现在全区12个民族自治县、62个民族乡的政府一把手都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干部担任;全区地(市)、县、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少数民族干部分别达到26.92%、39.71%和48.03%;在省部级、地厅级和县处级后备干部中,少数民族所占的比例也分别达到46%、32%和35%。
  在党的培养下,广西的少数民族干部中,涌现出大批被各族群众誉为“民族团结的主心骨,经济建设的领头雁”的先进典型。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县长、仫佬族干部莫宏胜,一心扑在工作上,成年累月“泡”乡下,包户帮助脱贫。在县委和政府的带领下,这个县贫困人口由1993年占全县总人口的35.6%,下降到1997年的4%,提前一年实现了扶贫达标任务。资源县是多民族聚居县,为了尽快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年轻的苗族女副县长莫俊华东奔西跑筹集到4000多万元教育经费,使资源县成为广西第一个“双基”达标县和全国“双基”教育先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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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北大厅举行仪式,欢迎摩洛哥王国首相尤素福来华访问。本报记者 王忠家摄


第1版(要闻)
专栏:喜看改革开放20年旧貌换新颜

今日奶品任挑选
昔日取奶排长龙
  80年代初,各地牛奶奶源不足,群众取奶十分困难。1982年4月,记者在北京朝阳门外呼家楼取奶站(上图),看到长长的取奶队伍,心中感触万分。如今,市场繁荣,奶源充足。1998年9月,记者来到北京朝阳路华堂商场超市(左图),看到各种包装的鲜奶摆满货架,任顾客随意选择。改革开放,经济发展,老百姓的生活发生了实实在在的变化。
  本报记者 卢传友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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