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2月24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理论)
专栏:思想纵横

  常识问题不寻常
  王洪
  改革开放这一改变当代中国历史命运的伟大实践,至今已经整整二十年了。这一伟大实践,缘起于二十年前围绕真理标准问题讨论所引发的思想解放运动,这是人们所始料不及的。因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本来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一个常识问题。历史往往是耐人寻味的。回顾二十年来所走过的历程,人们至少可以从几个方面得到启示。
  其一,理论是实践的先导。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运动。正确的理论一旦与实际相结合,一旦被群众所掌握,就会变为巨大的物质力量。
  其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并没有过时。所谓常识问题就是指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最基本的原理、最核心的部分,是指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认识论、方法论。它是人们几十年来耳熟能详、习以为常的道理。但就是这些看似简单的常识性道理却是颠扑不破的,因为它是真理。作为对事物本质的规律性认识,真理有一个特性,当你按照它办事的时候,并不一定感觉到它的存在。一旦违背了它,就会受到惩罚。过去,我国农村搞一大二公、穷过渡,小脚穿大鞋,严重违背了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状况的马克思主义原理。结果无论怎样发动大跃进,生产力非但不能迅速发展,反而遭到严重的破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对农村生产关系进行了调整,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生产力迅速得到解放,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无数事实说明,一百多年来,马克思主义关于一些问题的个别结论可能过时,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却是常青的。
  其三,要解决立场、观点和方法问题。马克思主义对人类的贡献,不仅在于其发现了真理,揭示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更重要的是开辟了认识真理的道路,道路就是它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这是最管用的。真正掌握和运用这些常识,就会在实践中产生不寻常的作用。相反,没有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即使是常识问题也会犯糊涂。马克思主义是为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谋利益的,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首先要解决立场问题。邓小平同志提出要以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讲的就是立场问题,这和真理标准是一致的,因为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值得我们永远深思。邓小平同志还说过,“我读的书并不多,就是一条,相信毛主席讲的实事求是。过去我们打仗靠这个,现在搞建设、搞改革也靠这个。我们讲了一辈子马克思主义,其实马克思主义并不玄奥。马克思主义是很朴实的东西,很朴实的道理。”邓小平同志讲的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观点和方法,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思想源泉。
  其四,善于结合,善于运用。理论如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就会失去它的价值。“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观点,如果不是同十年“文革”后千疮百孔的实际相结合,就不会如此深入人心,成为推动中国历史前进的号角。可以说,真理标准问题讨论所以取得不寻常的结果,正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力量的体现。随着实践的发展变化,理论也同样需要发展,切不要以为我们不会再犯常识性的错误了,因为真理的误区往往就在常识问题上。如“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有的同志却不注重从改变“存在”,即从改革不合理的体制、制度入手,去改变人们的意识,而是片面地强调意识的反作用,企图离开“存在”来改变人们的思想,结果往往是事倍功半。总之,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涌现在人们面前,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从实际出发,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待和解决这些问题,防止再发生常识性的错误。


第10版(理论)
专栏:书刊评介

  《中国经济转型时期个人
  收入分配研究》简评
  黎焰
  我国现阶段个人收入分配问题,是一个与社会各阶层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在理论上争议颇多、在实践中非常复杂的问题。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于祖尧主笔并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经济转型时期个人收入分配研究》一书,正是对这一问题研究的新成果,也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一项重点科研项目的成果。
  本书的主要特点,是从理论探讨、改革实践、国际比较三个方面,进行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考察和研究,提出了一些独到的见解。在“理论篇”中,作者从科学社会主义分配理论在当代的新发展方面,对有关分配问题的几个重大理论观点做了辨析和商榷,并对现代西方经济学的收入分配理论进行了多视角的评析。在“改革篇”中,作者在对中国经济的多重转型和国民生产总值总体分配格局变化的背景分析和把握下,从多重侧面进行了细致的经济学分析。在此基础上,指出了体制转型时期个人收入分配领域出现的值得重视和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在“比较篇”中,该书对具有鲜明比较价值和意义的俄罗斯、东欧国家转制时期、北欧福利国家以及我国香港和台湾经济起飞过程中的收入分配问题,进行了对比考察,可使读者开阔视野,更深入地认识和思考一些相关的问题。


第10版(理论)
专栏:

  新世纪呼唤提高创新能力
  鲁献启
  最近一个时期,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民族,难以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现在我们更要十分重视创新”。创新是新世纪的呼唤,也是新任务、新机制、新环境向干部队伍建设提出的迫切要求。
  我们正处在世纪之交的重要历史时期,既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又面临严峻的挑战。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肩负着历史重任。实践表明,党领导的事业要取得胜利,不但需要有正确的理论和路线,而且需要有一支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提高创新能力是改革的需要。改革是一种创新的革命,没有现成的道路可走,一切都有待于大胆的创造和探索。尤其是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后,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将显露出来,使得情况更为复杂,工作更加艰难。这时,只有勇于探索,敢于开拓,善于理论联系实际,才能拿出新办法,走出新路子,将改革引向深入。
  提高创新能力是时代的需要。新的世纪将是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的本质要求创新,可以说,知识经济就是知识的创新、创新的经济。面向未来,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尽快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创新能力,也就成为当务之急。特别是面对即将来临的新世纪的种种难以预料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考验,因循守旧终将贻误时机,墨守成规只能导致落后。只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开拓前进,才能抓住机遇、战胜困难,进一步发展自己。
  提高创新能力也是党和人民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领导干部是为人民服务、为群众办事、为老百姓排忧解难的。在解决矛盾、处理问题、推动工作时,很多情况下是没有现成路子可走、现成经验可用、现成答案可找的,需要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即使有其他成功经验可以学习借鉴,也需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消化吸收,创造性运用。创新精神是各级领导干部做好工作,真正实践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重要前提之一。
  怎样才能提高领导干部的创新能力呢?重要的是提高理论思维能力,提高对创新意义的认识,树立创新意识。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报告高扬创新旗帜,为我们做出了勇于创新的榜样。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精神的实质,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善于独立思考,提高创新能力,不断开创新局面。
  提高创新能力,需要有一个好的精神状态。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充满信心,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同党中央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的一致,树立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创新的精神对待工作,树立探索意识、风险意识和奉献意识,做创新的带头人。
  当前,提高领导干部的创新能力,需要克服一些思想障碍:一是唯书。唯书,就是对书本、理论、文件采取教条主义的态度,机械地照搬照用,照抄照套,而不是从实际出发,不顾变化了的客观情况。在生动火热的实践中,不是把实践作为检验我们的计划、决策的唯一标准,而是习惯于从本本中找答案。书上没有的,都认为是不能做的。对上级的指示、文件,满足于当“收发室”、“中转站”、“留声机”,照本宣科,根本不与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二是唯上、唯权。唯上,就是不管对错,都盲目地听上级的,听领导的;唯权,就是谁有权谁就有理,谁权大谁真理就多,把上级、领导庸俗化了。更有甚者,出于个人目的,谁“官”大就听谁的,谁权大就按谁的办。三是因循守旧。中国有几千年的封建传统,又有几十年的计划经济,历史的某些积淀依然影响着人们,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心理还在不少人头脑中作怪。他们对那些陈旧的或过时的东西存有留恋情绪,对新理论、新观念、新事物总有一种怀疑、排斥心理。如此种种,都是十分有害的,它扼杀幼苗,销蚀生机,阻碍社会发展与创新。
  应该强调指出,创新必须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在吃透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础上,在保证中央政令在本地区、本部门畅行无阻的前提下来进行。那种借口发挥所谓的“创新性”,歪曲或背离中央精神,不顾全局和整体利益,对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决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自行制订“土政策”,绕着“红灯”走,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等等,这不是创新,而是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的行为,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第10版(理论)
专栏: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20周年专论(10)

  努力从规律层面把握和解决问题
  邵景均
  内容提要:●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辟了从规律层面把握和解决问题的新的历史时期。
  ●从规律层面把握和解决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要求,也是创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基础。
  ●从规律层面把握和解决问题,是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迫切需要。
  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20周年专论(10)
  江泽民同志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二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深刻总结了二十年来我们党在领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积累的十一条主要历史经验。这为我们善于从规律层面去把握和解决任何重大问题作出了榜样。历史经验证明,只有努力提高从规律层面把握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才能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真正做到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
  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辟了从规律层面把握和解决问题的新的历史时期
  回首当年“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的时候,可谓积重难返、百废待兴。怎样来解决这些实际问题?又怎样解决“中国向何处去”这一事关前途、命运的重大历史课题?一些人主张“两个凡是”。这无疑是说,有些问题,他们不承认,也不想解决;另外一些问题,则按照毛泽东晚年的方针办。令人哭笑不得的是,这许多问题本来就是毛泽东晚年错误造成的,再用他晚年的办法和经验去解决,可能吗?“两个凡是”的实质,无非是让中国在“文化大革命”的错误道路上继续走下去。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武装起来的中国共产党人当然不会接受这个“办法”,于是便出现了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并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讨论的结果,会议的决定,合乎逻辑地把人们的眼光引向事物发展的规律层面。
  首先在思想领域,三中全会依据马克思主义揭示的认识规律,坚决否定了“两个凡是”,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对于当时被“文化大革命”搞乱了的思想和理论,三中全会并没有就事论事地纠缠其间,而是高屋建瓴地从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规律入手,清理了党在指导思想方面的错误。认为,任何思想理论无不产生于社会实践,都必须接受实践的检验,而不管它的头上有什么样的耀眼光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证明是错误的东西都必须坚决纠正,而不管是谁说的、谁定的;实践在不断地发展,人们的思想认识和理论也必须有相应的发展,而不能停滞在原有的水平和本本上。“只有解放思想,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才能顺利进行,我们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也才能顺利发展。”正是在这条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的指引下,我们党在坚决维护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和充分肯定毛泽东思想科学价值的同时,坚决纠正了毛泽东晚年“左”的错误,实现了指导思想的拨乱反正。
  在政治领域,三中全会依据社会主义政治和社会运行规律,坚决否定了“以阶级斗争为纲”、“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科学地确立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决定把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实现了政治路线的拨乱反正。对于“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大批冤假错案,三中全会是从政治运行规律层面上去认识的,指出这是“民主太少”所致。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由无产阶级革命性质决定的,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的政治关系以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为基础,其基本运行方式只能是民主的,而不能是专制的。“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因此,“要创造民主的条件”。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要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这既为新形势下实现政治稳定和政治发展奠定了牢固的基础,也为中国的发展指明了一条依法治国的正确道路。三中全会一个振奋人心的决定就是“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应该从1979年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毅然抛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支持这一重大决定的基础,就是对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基本矛盾运动规律的认识。按照这一规律,社会主义社会必须首先发展生产力,构筑起牢固的经济基础,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政治、文化和社会其他一切问题。同样可以说,如果不是从社会主义政治、社会运行规律的层面上把握和解决以何为“纲”的问题,或许直到今天我们还不得不过着你斗我、我斗你那种不得安宁、不得温饱的日子。
  在经济领域,三中全会否定了“一大二公”那一套“左”的做法,突出强调必须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学会用经济方法管理经济”。它提出,“要注意研究和解决管理方法、管理制度、经济政策这三方面的问题。”“对经济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方法着手认真的改革,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努力采用世界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并大力加强实现现代化所必需的科学和教育工作。”要加强责任制,调动广大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必须在经济上充分关心他们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二十年来,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以及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的顺利转变进一步证明,这种从规律层面把握和解决问题的思路是完全正确的,成效也是巨大的,不但使我们圆满地解决了那些棘手的历史遗留问题,而且开辟了从规律层面把握和解决问题的新的历史时期。
  从规律层面把握和解决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要求,也是创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基础
  马克思主义认为,世界是物质的,一切物质的运动过程,受客观事物本身的性质、内容及其依赖的客观条件所决定,都具有某种一定不移的基本秩序,这就是物质运动本身所固有的规律性。规律就是联系,就是客观事物内部的、本质的、必然的、一般的、重复的联系。任何社会问题的产生、发展和变化,归根结底是受相关事物发展规律决定的。表面看来,人们对问题可以这样解决,也可以那样解决,所谓“法无定法”,其实,真正起作用的是“背后”的规律。符合规律,问题就可以得到正确解决;违背规律,不但原有的问题解决不好,而且还会引发更多、更大的问题,受到一定的惩罚。这方面的经验教训实在太多了。因此,解决社会问题不能停留在表面现象,也不能局限在经验层面,必须努力认识和把握其规律。抓住了规律,就抓住了正确解决问题的最后根据。这就是为什么一定要从规律层面把握和解决问题的根本原因,也是三中全会之所以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秘密”所在。
  以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中国共产党人,历来注重从规律层面把握和解决问题。毛泽东在研究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问题的时候,特别重视“战争的规律”、“革命战争的规律”和“中国革命战争的规律”,指出,“这是任何指导中国革命战争的人不能不研究和不能不解决的问题。”正是因为我们党和毛泽东正确地把握和运用了这些规律,才取得了中国革命战争的胜利。
  注重从规律层面把握和解决问题,是邓小平的领导风格。他不拘泥于“本本”上的结论,也不固守以往的经验,越是解决重大问题,越是着眼于规律。他反复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根本点和基本点,就表达了这一思想。其中最值得称道的,也是邓小平从规律层面把握和解决问题的最大成果,就是为我们党创立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十一届三中全会拨正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航向,但不可能把这一建设的理论问题全部解决。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几十年所以一再出现曲折和失误,归根到底都在于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没有完全搞清楚。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带领全党“拨乱反正,全面改革,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封闭半封闭到改革开放,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近二十年的历史性转变,就是逐渐搞清楚这个根本问题的进程。”其突破性的成果,一是深刻地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二是形成了新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体系,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指导我们党制定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同时强调,在当代中国,只有这个理论,而没有别的理论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这一理论的创立,除了客观上已经具备了相应的条件以外,从主观上讲,就是邓小平等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善于从规律层面把握和解决问题。
  着眼于生产关系以及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这一社会历史发展普遍的、根本的规律,强调必须首先大力发展生产力,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往我们对社会主义的理解中,忽视生产力,主要地甚至唯一地从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方面考察问题,因而在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常常左右摇摆。这实质上就是违背了上述社会发展的根本规律。邓小平首先在这个问题上正本清源,重新强调了马克思主义确立的生产力标准,尖锐地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只有经济搞上去了,生产力水平大大提高了,我们的社会主义才是“合格”的。这就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放到科学的基础上了。
  着眼于社会主义社会的一般规律,强调必须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其目的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这一点,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决定的。正是从这里出发,邓小平始终坚持把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他一再强调:“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这样,就把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作了根本的区别。
  着眼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发展的特殊规律,强调要坚持改革开放,解放生产力,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建设社会主义必须从实际出发,而“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讲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就必须搞清楚什么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在初级阶段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是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反复强调的观点,也是他一再深入思考的问题。三中全会以前,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中出现失误的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提出的一些任务和政策超越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此,邓小平领导我们党深入研究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形态和特殊规律,据此制定了党在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一系列相配套的路线、方针、政策。其中特别强调坚持全面的改革,以调整初级阶段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各个方面和环节,不断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强调扩大开放,努力吸收人类一切文明成果,加快发展;强调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实现社会的协调发展;强调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以彻底完成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建设任务,等等。这样,就把我国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同一般社会主义区别开来。
  着眼于具体领域事物发展的具体规律,强调一切从实际出发,努力学习,大胆实践,把经验上升为理论。邓小平在谈到建设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时特别指出:“我们现在所干的事业是一项新事业,马克思没有讲过,我们的前人没有做过,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也没有干过,所以,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学。我们只能在干中学,在实践中摸索。”学什么?摸索什么?主要是摸索事物发展的具体规律,学习对规律的运用。他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民族、军事、外交、统一战线、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形成的理论观点,都是通过学习和实践,不断总结经验,进而探索各个方面事物发展的具体规律的结果。由此而形成的各个方面的具体理论彼此融合,最终形成了一个博大精深的邓小平理论科学体系。
  从规律层面把握和解决问题,是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迫切需要
  二十年来,我们党始终坚持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必须看到,我们正在进行的这场“第二次革命”,就其艰巨性和复杂性来讲,决不亚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尤其在当前,发展进入关键时期,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以往几十年经济和社会积累的深层次的矛盾,随着改革的深入,正在逐渐地显现出来,新的社会问题层出不穷。为了战胜前进中的各种困难和风险,必须“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因此,迫切要求全党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领导干部,着力提高从规律层面把握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深入学习和领会邓小平理论。我们今天所要把握和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不是别的,而是处于初级阶段的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问题。真正比较系统地初步地解决这个问题的,是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也就是人们说的“始于毛,成于邓”。邓小平理论,就是当前研究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建设的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所获成果的最高理论形态。因此,在今天讲从规律层面把握和解决问题,就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邓小平理论。运用邓小平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把握和解决问题,是从规律层面把握和解决问题的“捷径”,也是可靠的保证。
  认真学习和研究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运用、丰富和发展邓小平理论的主要成果和基本经验。实践证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不负众望,是邓小平开创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忠诚可靠的继承者,是跨世纪中国现代化建设事业新局面的锐意进取的开创者,是团结全党和全国人民开辟未来的坚强有力的领导者。他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而又不停留在邓小平已有的结论上,始终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邓小平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形成了一系列重要成果。特别是十五大报告,是近十年来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学习、运用、坚持和发展邓小平理论的最重要的成果,是“集大成”之作,使邓小平理论伴随着新的实践,进入新境界,达到新高度,创出新水平。这些成果,都是从规律层面把握和解决当代中国实际问题的杰作。认真学习和研究这些成果,以及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运用、丰富和发展邓小平理论的基本经验,将引导我们更有效地从规律层面把握和解决问题。
  解放思想,遵循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认识规律,是从规律层面把握和解决问题的必要前提条件。而为了正确认识规律,“首先是解放思想”。如果思想不解放,迷信盲从,人云亦云,为一句话、一个提法、一种过时观念所束缚,那就不可能发现和认识规律,甚至“当真理碰到鼻尖上的时候还是没有得到真理”。解放思想的本质是实事求是,遵循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路线去认识规律。这就要求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通过偶然性开辟道路认识必然性,在实践中发现规律,运用抽象思维把握规律,不断深化对规律的认识。
  大胆实践,把“解决问题”作为根本目的。认识规律、把握规律,归根结底是为了运用规律解决问题。对规律认识深不深,把握准不准,最终要看实践效果,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看是否真正解决了我们面临的实际问题。而解决问题,就必须大胆实践,勇于创造。创造性实践是人类实践的最高层次,离开创造性实践,任何重大社会问题都不可能真正得到解决,“从规律层面把握和解决问题”也无从谈起。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告诉我们一个真理:规律可以认识,“难题”能够解决。重要的是切实提高全党从规律层面把握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只要我们牢记并实践这一历史教益,就一定能够把我们的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这将是对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很好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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