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1月4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粮食储运中的问题不容忽视
  最近,国家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办对北京市、山东省16个粮库、接运公司1992年以来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审计,发现不少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及时加以解决,势必影响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违规违纪严重。这次清查审计的16个粮食企业普遍存在违规违纪问题。有的违反国家粮油购销政策,虚报冒领财政补贴,截留国家专项收入;有的经营收入不入账,甚至私设小金库,为企业的不良行为提供了土壤和条件;有的私自挪用、贪污公款。这次审计,共查出违规违纪金额2亿元,占这些企业资产总额的12%,个别粮库达到30%以上。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损益普遍不实。这16个粮食企业1997年度的资产负债损益调整额达3亿多元,其中,资产方面原财务决算反映15.4亿元,实际应为16亿元,调增0.6亿元;负债方面,原报表反映13.3亿元,实际为12.7亿元;所有者权益方面,原财务报表反映2.2亿元,实际应为3.3亿元,调增1.1亿元;损益方面,原财务报表反映为亏损0.4亿元,实际应为盈利0.13亿元,减亏0.53亿元。
  新增财务挂账数额大。1992年4月到1997年末,这些企业共新增财务挂账占用农发行贷款近亿元,到今年5月末,又达到12213万元,比1997年度增加了2360万元。
  不合理挤占、挪用农发行贷款突出。截至1997年底,不合理占用共计4亿多元,占这些企业占用农发行贷款资金总额的40%。在这些不合理占用的农发行贷款中,有的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巨额资财损失,有的因财政补贴未补而形成挂账,有的因其他部门挤占挪用大量贷款,有的将收储粮油资金用于购建固定资产。
  经营管理混乱。有的粮库由于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给国家损失粮食7500万公斤;有的企业置国家计划于不顾,该轮换的上万吨国家专储小麦不进行轮换;有的企业为了更多赚取补贴,将国家专储粮委托给其他粮所、粮库代存;有的把国家专储粮、地方专储粮及自营粮混存;有的把国家专储粮放到露天简易仓库,而把其他粮食放在房式仓里;更有甚者,竟弄虚作假,编制假协议,骗取国家资金。
  国家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办 李珀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综述

  加大执法力度 打击金融犯罪
  ——读者来信反映金融领域各种犯罪现象综述
  本报记者 刘莉荔
  近年来,金融领域犯罪案件不断增多,其数额之大,手段之恶劣,让人触目惊心。许多读者给本报来信,在反映金融领域各种犯罪现象的同时,对遏制这一现象也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从读者来信反映的情况看,金融领域犯罪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贪污挪用、盗窃侵吞国家资金。一些读者来信反映,有些金融单位领导重效益、轻管理,重数字、轻检查,内部监管失控,致使少数工作人员利用经手和管理资金的机会作案,贪污挪用、盗窃侵吞国家资金。主要表现为:挪用国家信贷资金购买股票、期货等,搞非法交易,从中渔利;伪造涂改存单,偷取客户存款,采取空头汇款,多开利息支出,少开利息收入等手段侵占银行资金;伪造或变造票据、信用卡,窃取银行资金;利用职权搞监守自盗,直接将自己管理使用的出纳长短款、有价单证等国家资产据为己有;内外勾结,盗取银行巨额资金。如原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汕头市升平支行安平分理处副主任廖启凡,在1995年1月至1996年10月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抽走客户存款底卡不入账及直接从存款账户中透支等手段,贪污公款5638万元,用于自己炒期货或借给他人经商。
  以贷谋私、受贿索贿,形成信贷高额风险。以贷谋私不仅败坏金融部门的声誉,干扰金融业务工作正常开展,也加大了金融风险。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阜宁县支行曹赋虹来信说,金融系统以贷谋私现象严重,从暴露出来的以贷谋私案件中看,几乎都有受贿问题。如原江苏省南通市集成水产品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顾成兵,大肆贿赂当地金融机构的有关人员,从银行获得12亿元贷款。在这件震惊全国的金融大案中,有57名党员干部“中箭落马”。其中,原南通市农发行计划信息科科长杨斌受贿50.5万元;原人民银行如东支行行长王新春受贿7万元;原农行如东支行行长吴庄明受贿3.5万元;原如东信用合作联社主任黄学平受贿27.3万元;原农发行如东支行科长钱汉高受贿16万元。这些受贿者在收受贿赂后,想方设法满足行贿者的要求,把国家银行变成了他们个人可以随意取钱的金库。
  高息揽储,破坏金融秩序。利率政策是国家货币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利率杠杆是国家对宏观经济实施调控的重要工具。高息揽储是国家金融法规严格禁止的,它破坏了国家利率政策,削弱了利率杠杆对宏观经济的控制力度,同时也给社会稳定造成重大隐患。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上饶地区分行读者董华华指出,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少数人违反国家利率政策,以高息为诱饵,吸引了社会上的大量资金。尽管政府和中央银行三令五申制止和查处高息揽储,但时至今日,高息揽储现象仍未从根本上得到有效制止,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湖北省十堰市建设银行营业部和农业银行营业部在1993年至1998年间聘请退休女工孙启英代办储蓄业务。孙在揽储过程中以高息贴水为诱饵,大量非法高息揽储达1.1亿余元。直到案发时,仍有1164名储户持有孙开具的合计3700余万元的存款单无法兑付。
  金融诈骗,威胁银行资金安全。金融系统少数人员对投放资金缺乏责任心,政策观念较差,不学业务、不懂管理、玩忽职守,缺乏应有的金融风险意识,致使金融诈骗分子屡屡得手,给国家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咸宁分行读者何方认为,金融诈骗分子利用金融系统某些薄弱环节,乘虚而入,犯罪活动日渐猖獗,作案手段不断翻新,严重威胁着银行的资金安全。他们有的以融资为名,骗取银行担保,在金融市场上招摇撞骗;有的通过签订假合同,骗取银行出具的相关收据,通过汇票贴现,骗取资金。有的以国外金融机构的面目出现,采用偷梁换柱等手法,骗取信任,进行诈骗。原江苏省东台市南沈灶镇基金会主任常语勤在1994年至1996年间,越权批准大额借款给具有欺诈行为的一家私营股份制企业,在审批中不按规定对借款单位的资信、偿还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对其提供的虚假担保不予审查,结果被诈骗资金120余万元。
  金融犯罪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既有不正之风的影响,也有管理不力的失误。少数金融部门领导重银行业务,轻思想教育,导致部分人放松世界观的改造,最终成为金钱的俘虏,这是根本原因。其次,是一些金融部门管理混乱,制度不严,检查、监督措施不力,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江苏省南通市纪委读者周玉成、王敏认为,金融系统把案件防范纳入单位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之中,与文明单位评比、奖金分配直接挂钩,一些金融单位为保住形象和职工奖金,往往有案不查、有案不报。
  湖北省郧县人民检察院读者杨光友、陈爱忠认为,虽然各级金融部门都设立了纪检、监督、审计等机构,但由于缺乏统一协调的监督机制,职责不清,有时相互推诿,形成监督“空当”,严重影响了对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
  一些读者针对金融领域的特点,对遏制金融犯罪活动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检察院读者袁晓云建议:金融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自上而下,层层签订防范金融案件目标责任制。要纠正目前少数地方金融案件查处中的重资金回收、轻法纪惩处的现象,在金融系统内部建立健全党政领导挂帅,纪检监督部门具体负责,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办案责任制,努力挖掘案件线索,加大惩处金融犯罪的力度。
  许多读者认为,既要加强思想教育,规范行业行为,也要依法加强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监督,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严惩金融犯罪分子,努力把金融领域的犯罪降到最低限度,确保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全面理解“人大监督”
  黑龙江龙江县 向顺良 张晓宏
  我们通常所说的“人大监督”应该包括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监督。有的人把“人大监督”仅仅理解为人民代表大会监督,这是片面的。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与人大常委会监督、人大代表监督在监督对象、目标方面虽然一致,但在监督程序、监督内容、监督方法等方面却有严格的区别,法律上对此有不同的要求和规定。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代表会议,这就决定了它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主要是重大的、影响全局的问题,不可能事事都进行审议监督。审议监督的主要内容是:“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执行和安排情况的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和安排情况的工作报告,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议案办理情况的工作报告等。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工作主要由大会主席团负责落实。大会闭幕后,对“一府两院”的监督,由人大常委会继续组织实施。人大常委会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常委会议,审议程序、内容不像人民代表大会规定的那么具体。审议监督主要内容是:“一府两院”的重大决定事项,法律、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贯彻情况,人民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其监督面要比人民代表大会广,涉及的问题也比人民代表大会多。另外,人民代表大会只在开会期间履行其监督职能,而人大常委会由于它是国家权力机关常设机构,设有专门委员会和办公室,可以在人大例会结束后,组织委员和代表开展“三查(察)”活动,受会议委托,可继续就某些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主要由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安排部署。
  无论是人大主席团安排的人民代表大会监督,还是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会议部署的人大常委会监督,都要体现和反映多数人大代表的意见、愿望和要求,在这个意义上讲,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也可以说是人大代表的监督。但二者又不完全等同。人大主席团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虽然是由人大代表中直接选举产生的,但它和全体人大代表相比,只能是一部分。另外,法律对人大代表个人如何履行监督职责,在监督程序、内容等方面,规定得更具灵活性、针对性和普遍性,更能直接反映人大代表本人的意见、愿望和要求。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阿里河林业局
  森林资源遭破坏
  近年来,内蒙古大兴安岭阿里河林业局的森林资源遭到人为破坏,损失惨重。
  阿里河林业局多年来为了应付各级检查,将采伐下来的好材以小材小料、造材剩余物、伐区剩余物的名义入到另一本账上,或者根本不入账。
  自1997年以来,林业局在木材生产计划以外,向各林场下达收购松木杆任务,价格一般为每立方米100元,是木材生产成本的两倍。规定超产每立方米奖20元,完不成任务的每立方米罚10元。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各林场大面积的幼林、人工林遭到了掠夺式的采伐。
  在大兴安岭林区流行一个新名词叫“黑头木”,即伐区遗弃材。各林业局年年都以收捡遗弃材的名义滥伐林木。1998年,林业局通知各林场收捡伐区遗弃材,加工后可以自行销售。各林场便以每立方米40—60元的价格公开收购,造成了乱砍滥伐林木,一些母树、种树、山顶防风树、护河杨柳也遭砍伐。
  1997年,阿里河林业局将开荒种地列入了林业局各项生产计划的硬指标,对各基层单位,甚至林业公安局都下达了开地的计划。迫于这样的压力,各单位在气候条件不适宜的情况下,开始开荒种地,一些成林地也被开垦种植小麦,小麦亩产仅几十公斤。
  由于大面积乱砍滥伐森林,毁林开荒,破坏了森林的生态效益,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森林涵养水分的作用越来越低。希望阿里河林业局认真总结教训,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
  内蒙古阿里河林业局贮木场 王启森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心里话

  《人民日报》帮了我的忙
  我曾于1996年12月写信给你报,反映我买的奔达牌125型摩托车质量有问题,厂家修理几次修不好就不管了。我的信在你报“读者来信”版上刊登以后,引起摩托车生产厂家的重视。厂方主动和我联系,并为我换了一辆新摩托车。这部车质量很好,我天天骑着它往来于市场做生意。我要感谢《人民日报》,是你们帮了我们全家的大忙。我打算自费订阅一份《人民日报》,作为帮我脱贫致富的老师和向导。
  江苏泗阳县郑楼乡 卜铁三口述 李立保整理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耳闻目睹

  面目全非
  美中不足
  右图:北京招外地人喜欢的地方很多,宽阔的马路,美丽的公园,著名的古迹……可是,让人心里不舒服的事儿也不少,比如说公交车站站牌上贴满了各种信息广告和纸条,乱七八糟一层又一层,莫说我们这些外地人很难看清公交车的去向和途经站点,就是不常出门的北京市民见此站牌恐怕也感茫然。我在白家庄拍下这张照片时,有人说:“这,没治!”难道真没治吗?陕西西安市康政平
  下图: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布尔津县境内的哈纳斯,是国家重点自然保护区,是一个自然景色非常美丽的地方。但美中不足的是,由于人为的原因,保护区内垃圾遍地,环境脏乱不堪。希望尽快改变这种状况。
  北京西城宣武门西大街91号赵大督(附图片)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这家营业厅 欺骗消费者
  9月13日下午,我在北京朝阳区小庄路口南侧的中和通电信科技公司第一营业厅购买一台爱立信788C型手机、两块电池,入137网,总价格为5500元,另交选号费100元。我挑选的号码为1184949。当时未测试。回家试打后发现,该手机只能打出,不能打入。第二天一早,我便赶到该营业厅,讲明该机有故障。一位女负责人一口咬定,购机时测试过手机,质量状况良好,一定是我回家后调试手机造成了故障。我当即给予反驳。这期间,另一位营业员在调试手机后,未发现我有调试的迹象,告诉我,我的SIM卡号码是1184969,不是1184949,是标签贴错了。
  在这种情况下,我要求先把号码调换过来,如果无法调换,我就用1184969这个号码,但希望退回100元选号费。这位女负责人说,1184949已经卖出去了,无法调换。我要求退回100元选号费,这位女负责人说:“你带发票了吗?给你换一下。”我将入网发票给了她。一会儿,她退给我的发票上却将原来写的1371184949改成1371184969。她说:“选号费不能退,你当初买的就是这个号。”当时我十分气愤,要求退货。她嘴里开始不干不净,说我在讹诈。我只好悻悻而归。
  中和通电信科技公司第一营业厅的这种经营和服务态度实在令人失望。我恳请有关部门过问此事,制止这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使广大消费者能在诚信、舒畅的购物环境中购买自己喜爱的商品。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咨询公司 陶金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经验交流

  轻而易举当不上“官” 平平庸庸当不稳“官”
  新沂市推行干部用管链式机制
  近年来,江苏新沂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全力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突出“规范程序,扩大民主,接受监督”的用人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推出先试用、后公布、再定位的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选拔干部时,新沂市除坚持民主推荐、基层党组织集体讨论、组织考查、组织部部务会研究、酝酿协商等程序外,还实行了“市委常委无记名投票表决制”,未能获得半数以上票的不能进入试用期,有效地避免了用人中的不正之风。
  干部在试用期满后,市委组织部对其在试用期间的工作、思想表现进行综合考查,提请市委研究通过后,再向社会公布,让群众监督评价。干部在试用期间被组织诫勉谈话或年度考核被暂缓确定等次的,延长半年试用期;因经济、计划生育、生活作风等问题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而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取消其试用资格。8月20日,这个市对去年开始试用的41名领导干部进行考查,有两名干部被延长了试用期。对符合公布条件的,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将他们的基本情况、任职职位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市委根据群众反映情况再作决定。这些措施实行后,使新沂市形成了“本人适任、群众信任、组织委任”的干部选任新格局。
  为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当太平官的问题,新沂市又推出了易岗交流、竞争上岗、末位淘汰制,改变了过去干部“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论资排队坐位次”的局面。今年以来,他们先在组织部、检察院、教育局、总工会等8个单位实行了竞岗制,18名中层干部易岗交流,35名一般干部通过竞争走上中层领导干部岗位,双向选择一般干部94名,有4名干部待岗培训。
  新沂市在严把干部选用关的同时,加大了干部监管力度,相继建立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组织部同执纪机关联系制度”、“市委领导与干部谈心制度”、“定期考核讲评制度”,使干部监管工作网络化,干部的思想作风、业务素质、工作实绩得到了有效的规范。
  新沂市干部选、用、管、控环环相联、首尾相贯的链式机制,增强了干部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更直接、更广泛,避免了用人失察,堵了跑官的门,断了要官的路,群众反映用人公正的多了,反映不公正的少了;干部的事业心、责任感强的多了,不求进取的少了;立党为公、为群众谋利益的多了,吃吃喝喝、贪利营私的少了。
  江苏新沂市委 丁乐举 刘刚 昌琦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

  昌吉糖厂岂能单方修改合同
  我们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西地乡和西北湾乡的农民。过去,我们每年都与相隔几公里的奇台糖厂签订甜菜种植购销合同。今年3月初,远在300公里以外的昌吉州糖厂(与奇台县同属一个地区)派人专程到我们乡,声称按市场甜菜价格收购,专门开通一条收购专线,随到随收,决不压级压价。于是,我们和昌吉糖厂签订了种购合同,并按合同大面积种植了甜菜。
  今年7月,昌吉糖厂派人来说:“这份合同不合理,要拿回去重新修改。”一部分村民把合同交给了昌吉糖厂。这期间,我们曾连续到昌吉糖厂询问,得到的答复是:原定每公斤0.30元的收购价格现在只能付0.25元;合同规定的“随到随收”也不能兑现,必须自己去昌吉糖厂排队。还说如果觉得不合适,可以到奇台县糖厂交货。
  昌吉糖厂的苛刻条件我们无法接受,因为奇台县糖厂与我们没有种购合同,不能按质随到随收;如果我们将甜菜运到300公里以外的昌吉糖厂,根本付不起运费。现在,不仅每公斤甜菜价格低了0.05元,原定每吨再加58元的运费也不兑现,我们的利益严重受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西地乡、西北湾乡赵东善赵多金等
  购销合同,是为确定购、销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共同遵守的法律文书。双方都必须按合同办事。昌吉糖厂在没有征求甜菜种植者意见的情况下,单方随意修改双方原定的合同,不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损害了甜菜种植户的利益。这种做法显然不妥,应该立即纠正。
  ——编者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点滴

  农村应建商品检测站
  近年来,不法之徒用假种子、劣质化肥、假农药、劣质地膜坑农的事情屡有发生,既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又挫伤了农民搞好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同时也影响了党群关系以及政府在农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在农村建立农资商品检测服务站,以满足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需要。
  陕西陇县西关街三号 邢拴怀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表·扬

  一件小事见精神
  前不久,我和同事去北京朝阳区雪银大厦地下室家具城为单位购买茶几。我们交完钱要走,那位同事不知道高密度板的茶几非常重,刚拿起来还没夹稳,茶几突然坠地,把一个角碰碎了。这是我们自己的失误造成的,所以只好把刚损坏的新茶几搬回单位。这事不知怎么传到大厦企管部主任孙晓英那里。他立即请家具城了解情况,并亲自来我单位查看,看后明确表示:按规定,这类商品应该送货上门。在搬运过程中茶几损坏了,这是我们家具城的责任。他们当场拉走了损坏的茶几,并给我们换回了一个新茶几。我和同事们为此深受感动。
  北京朝阳区 萍枫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点滴

  取汇款不该搭售报纸
  我所在煤矿有不少待业青年、下岗职工南下打工。他们通过邮局将自己辛辛苦苦挣的钱寄回家里,可家里人去取款时常常被要求买广播电视报或其他报纸,少则一份,多则几十份。一般情况下每取款一百元,要买一张,依此类推,否则不能取款。邮局用“卡”的手段强行向顾客推销报纸,不但严重损害顾客的利益,而且也损害了自身声誉。
  湖南白沙矿务局 黄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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