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1月27日人民日报 第1版

第1版(要闻)
专栏:

  江泽民主席同日本首相小渊惠三举行会谈
  日本政府就侵华历史再次表示反省和道歉
  本报东京11月26日电 记者徐宝康、于青报道:国家主席江泽民今天下午在日本东京迎宾馆同日本首相小渊惠三举行了会谈。双方就两国关系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和双方关心的问题广泛交换了意见。双方都认为这次会谈是重要的,也是有益的,将对两国关系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江泽民全面阐述了中方对历史和台湾问题的立场。
  关于历史问题,江泽民说,纵观中日两国两千年的关系史,友好与合作是主流。但近代,日本军国主义发动了多次给中国人民带来深重灾难的侵略战争。坦率地讲,在多国列强中,日本是加害中国最重的国家。尽管如此,我们一直主张侵略战争的责任应由军国主义分子来负,广大日本人民同样也是受害者,应同他们和睦相处,发展世代友好。这一既定政策不会变化。但是,在历史问题上采取向前看的态度,前提必须是正视和承认历史,这也是中日联合声明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之所以签订的重要政治基础之一。江泽民指出,回顾中日邦交正常化26年的历程,不能不遗憾地指出,日本国内不断有人在历史问题上制造事端,否认甚至歪曲历史事实。这些都极大地伤害了战争受害国人民包括中国人民的感情,干扰了中日关系的正常发展。中方从维护历史真相和中日关系政治基础的大局出发,不能不作出必要的反应。
  江泽民强调指出,日本军国主义横行曾给中日两国人民带来了灾难,也使中日传统友好关系遭到严重损害。军国主义是中日两国人民的共同敌人,是完全违背人类和平与进步的历史逆流,两国人民应共同予以坚决反对。日本政府对此采取明确的态度,首先对日本继续坚持和平发展道路有利,也将赢得包括中国在内的周边邻国的谅解和信任,并且有助于日本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
  江泽民指出,要解决好历史问题的关键在日本自身。希望日本政府能够认真总结这方面的经验教训,真正遏制否认和歪曲历史的势力。
  小渊首相表示,为发展面向未来的两国关系,首先有必要正视过去的历史,日中两国间在过去曾有过不幸的关系。1995年发表的日本内阁总理大臣谈话,对日本过去的殖民统治和侵略表明了深切反省和由衷道歉。小渊强调,日本政府在此再次向中国表示反省和道歉。小渊还说,日本基于对过去的诚恳认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直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今后也不走军事大国道路。小渊说,作为政治家,认识到自身承担的责任,愿为日中两国的长远友好继续作出不懈努力。
  关于台湾问题,江泽民说,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是每一个主权国家的神圣权利。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的夙愿。从历史上看,在台湾问题上日本是有负于中华民族的。日本曾通过武力吞并台湾并进行了长达50年的殖民统治。江泽民指出,日本政府在中日联合声明中明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充分尊重和理解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场。1978年缔结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又确认了中日联合声明的各项原则。这不仅进一步从政治上和法律上解决了台湾地位问题,而且为正确处理涉台问题确立了明确的指导原则。江泽民表示,必须指出,日本国内在台湾问题上仍存在一些错误的认识。我们希望日方切实尊重中国政府关于台湾问题的立场,恪守在中日联合声明中就台湾问题作出的郑重承诺,妥善处理好台湾问题。
  小渊说,日本深刻地认识到台湾问题对中国的重要性。自日中邦交正常化以来,在台湾问题上,日本一直遵循日中联合声明确定的只有一个中国的原则,并愿在此基础上,全力以赴地发展日中关系。他强调,日本不支持台湾独立,这一点已明确表述过,今后也不会变。同时,日本对台湾也没有野心。日本在台湾问题上将恪守日中联合声明和日中和平友好条约所确定的各项原则。他希望海峡两岸之间的交流进一步取得进展,并希望台湾问题通过对话和平解决。
  江泽民对在纪念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20周年之际,应邀对日本进行国事访问表示高兴。他感谢日本政府的盛情邀请和热情接待,并希望通过此访切实推动中日关系迈向新的阶段。
  江泽民指出,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两国关系发展的主流和趋势是好的,经过双方共同努力,中日关系已奠定了较扎实的基础。双方通过中日联合声明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奠定了两国关系的重要政治基础;中日两国人民长期培育起来的传统友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得到发扬和光大;两国交流与合作呈全面发展的良好势头;中日两国政府都高度重视中日关系,明确将发展两国长期稳定的睦邻友好合作关系作为各自的一项国策。
  江泽民说,当前,国际形势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多极化发展趋势日趋明朗。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日本是亚洲唯一的发达国家,两国承担着维护和平和促进发展的重要责任。中日两国适应时代发展潮流,对两国关系作出跨世纪的定位,具有重要的意义。
  他说,“我高兴地看到,经过双方协商,现在已就两国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达成一致。在此,我愿同小渊首相共同加以确认。中方也愿意同日方一道,为实现这一目标作出应有的努力。”
  小渊说,21世纪即将到来,回顾日中邦交正常化26年的历史,两国关系取得了重大进展。江主席此访期间,两国宣布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这将为两国关系长期稳定的发展确定新的框架。
  关于加强两国青少年交流问题,双方商定,将签署《中日关于进一步发展青少年交流的框架合作计划》。江泽民说,青年是民族的未来,人类的希望。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两国友好,进而面向长远未来,我更应寄希望于两国青年一代。为此,加强两国青少年之间的交流,进一步增进相互了解,加深彼此信任十分重要。他希望这一计划能够带动两国各个领域的青少年交流呈现更加活跃的局面。
  双方讨论了加强两国经贸、科技、环保领域合作问题。在谈到中国加入WTO时,江泽民说,中国加入WTO不仅符合中国的利益,对世界多边贸易体制和各贸易伙伴也是有利的。我们对日方在中国加入WTO问题上采取的积极态度和为此做出的努力表示赞赏。中日双方去年已就货物贸易市场准入达成协议,希望日方在服务贸易市场准入谈判上也采取灵活的建设性态度,尽快结束双边谈判,推动中国早日加入WTO。小渊表示,日方将继续积极支持中国早日加入WTO。
  参加会谈的有: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曾庆红,外交部部长唐家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长石广生,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滕文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解振华,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中国驻日本大使陈健,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中央警卫局局长由喜贵,外交部部长助理王毅等。
  日方参加会谈的有:官房长官野中、外相高村、通产大臣与谢野、环境厅长官真锅、日本驻华大使谷野。
  会谈结束后,中日双方举行共同文件签字仪式,签署了《中日关于进一步发展青少年交流的框架合作计划》、《中日面向21世纪的环境合作的联合公报》和《中日关于在科学与产业技术领域开展交流与合作的协定》。
  十一月二十六日,国家主席江泽民在东京同日本首相小渊惠三举行会谈。 新华社记者 陈建力 摄(传真照片)(附图片)


第1版(要闻)
专栏:

  明仁天皇举行仪式隆重欢迎江主席
  江主席同明仁天皇举行会见
  本报东京11月26日电 记者徐宝康、于青报道: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今天下午出席了日本国明仁天皇在东京迎宾馆前庭广场举行的隆重欢迎仪式。
  东京迎宾馆前庭广场上今天下午飘扬着中日两国国旗。欢迎方队挥舞着中日两国国旗。400多名记者汇集在广场上,采访报道这一历史性的欢迎仪式。
  当地时间13时30分,江泽民主席和夫人王冶坪在明仁天皇和皇后美智子的陪同下走向迎宾馆楼前平台。军号声后,乐队高奏中日两国国歌。江泽民主席和夫人王冶坪在明仁天皇和皇后的陪同下走下迎宾馆前平台,并与迎候在平台下的日皇储、皇室其他成员及小渊首相夫妇握手。江泽民主席登上检阅台,检阅了仪仗队。
  检阅后,江泽民主席和夫人王冶坪在明仁天皇和皇后的陪同下与前来出席欢迎仪式的日本国会议长、政府官员及中国驻日本大使馆人员亲切握手,并向欢迎队伍挥手致意。
  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及夫人周寒琼,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曾庆红,外交部部长唐家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长石广生,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滕文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解振华,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中国驻日本大使陈健及夫人姚文卿,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中央警卫局局长由喜贵,外交部部长助理王毅出席了欢迎仪式。
  本报东京11月26日电记者徐宝康、于青报道:日本国明仁天皇和皇后今天下午在日本皇宫会见了正在日本访问的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和夫人王冶坪。双方在亲切的气氛中进行了友好谈话。
  日本天皇对能接待江主席到日本进行国事访问表示非常高兴。他认为这次访问对两国友好关系的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希望通过此次访问进一步密切日中关系。他愉快地回忆起6年前对中国进行的访问,并对中国政府和人民给予的热情友好接待再次表示感谢。他还对中国今年遭遇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再次表示慰问,并对中国人民在江主席领导下战胜洪灾表示敬意。
  江泽民感谢天皇和皇后给予他和夫人的热烈欢迎。他说,天皇和皇后陛下1992年在中日邦交正常化20周年时对中国进行的友好访问很成功,对两国关系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江泽民还对天皇在今年夏季中国发生特大洪灾时专门给他发来慰问电、今天又再次表示慰问表示感谢。
  江泽民说,“6年前,我是作为中国共产党总书记对贵国进行友好访问的。今年是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20周年,我作为中国国家主席首次访问贵国。我愿意同贵国朝野各界在总结过去的基础上,共同探讨和构筑面向21世纪的中日友好合作关系框架。”
  十一月二十六日下午,日本国明仁天皇在东京迎宾馆前庭广场举行盛大仪式,欢迎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新华社记者鞠鹏摄(传真照片)
  11月26日,国家主席江泽民和夫人王冶坪同日本国明仁天皇和皇后美智子在日本皇宫举行会见。新华社记者齐铁砚摄(附图片)


第1版(要闻)
专栏:

  人大常委会举办第五次法制讲座
  李鹏主持 指出市场经济越发展,越需要完备的法治
  本报北京十一月二十六日讯 记者傅旭报道: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办第五次法制讲座。李鹏委员长主持讲座并发表讲话。李鹏强调,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把市场经济纳入法治的轨道,不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且也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需要。
  李鹏说,搞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建设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以法律为规范的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健全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经济法治化的过程。市场经济越发展,越需要完备的法治。
  李鹏说,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要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出发。这次始于东南亚进而波及到全球的金融危机,给我们许多启示。重要的一条是发展中国家如何善于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我们在市场经济立法工作中,既要借鉴国际上有益的成果,注意与国际惯例相衔接,又不能脱离我国现阶段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采用一般市场经济通用的规则,必须与我国现实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适应。我国的改革开放是一个不断深化、不断扩大的过程,法律必须为改革探索留有一定的空间,也为其自我完善留下余地。我国的改革开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法律要适应不同阶段的要求。因此我们制定法律,既要有前瞻性,又要体现阶段性的特点,尽可能地使法律切实可行、便于操作,以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李鹏说,几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都把加强经济立法作为立法的首要任务。在规范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完善社会保障、促进对外开放、振兴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等方面,已经制定了一批法律。这些法律,连同以前制定的有关经济法律,初步构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继续抓紧经济立法,为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努力工作。法律制定后,还要求切实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国人大常委会要继续把对市场经济法律实施的监督放在重要位置,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各级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处理经济事务的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李鹏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带头学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做好立法和监督工作,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今天讲座的主讲人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王家福,他以《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建设问题》为题,讲了五个方面的内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是一场深刻的法制改革、确立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秩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应当解决的理论问题、应当建立健全哪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法律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施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田纪云、谢非、姜春云、邹家华、程思远、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彭珮云、成克杰、曹志、丁石孙、成思危,秘书长何椿霖,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听取了讲座。


第1版(要闻)
专栏:

  蒙古国总统 摩洛哥首相将访华
  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 外交部发言人唐国强今天在记者招待会上宣布:
  应国家主席江泽民的邀请,蒙古国总统那楚克·巴嘎班迪将于1998年12月7日至12日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除内地外,巴嘎班迪总统还将访问香港特别行政区。
  应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的邀请,摩洛哥王国首相阿卜杜勒—拉赫曼·尤素福将于1998年12月3日至7日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


第1版(要闻)
专栏:

  中日发表关于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
  ●双方宣布面向21世纪,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
  ●双方认为正视历史以及正确认识历史是发展中日关系重要基础
  ●日方痛感过去对中国的侵略给中国人民带来重大灾难的责任,对此表示深刻反省
  ●日方重申中国只有一个,将继续只同台湾维持民间和地区性往来
  本报东京11月26日电 中日双方26日在这里发表了关于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摘要如下:
  应日本国政府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于1998年11月25日至30日对日本进行国事访问。这是中国国家主席首次访问日本,具有重要历史意义。
  双方认为,和平与发展仍是人类社会面临的首要课题。建立公正与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谋求21世纪有一个更加巩固的国际和平环境,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愿望。
  双方确认,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以及《联合国宪章》的准则是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
  双方积极评价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及促进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所作的努力,认为它应为建立和维护国际新秩序发挥重要作用。
  双方主张彻底销毁核武器,反对任何形式的核武器扩散,呼吁有关国家停止一切核试验和核军备竞赛,以利于亚洲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
  双方认为,中日两国作为亚洲和世界有影响的国家,在维护和平、促进发展方面负有重要责任。双方将在国际政治、经济及全球性问题等领域加强协调与合作,为世界和平与发展及人类的进步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双方认为,冷战后,亚洲地区形势继续走向稳定,域内合作不断深入,确信亚洲地区在世界政治、经济和安全事务中的影响进一步增强,在未来世纪将起重要作用。
  双方对目前东亚金融危机及其给亚洲造成的困难表示极大关注。同时认识到本地区经济基础稳固,确信通过总结经验,进行合理调整与改革,加强域内及国际协调与合作,亚洲经济一定能够克服困难,继续向前发展。双方一致认为,应以积极姿态,迎接面临的各种挑战,为促进本地区经济的发展作出各自应有的努力。
  双方一致认为,在当前形势下,两国合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加,不断巩固和发展中日友好合作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将对亚太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双方宣布面向21世纪,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
  双方重申恪守1972年9月29日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和1978年8月12日缔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和平友好条约》所阐述的各项原则,确认上述文件今后仍将是两国关系最为重要的基础。
  双方认为,正视过去以及正确认识历史,是发展中日关系的重要基础。日方表示,遵守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和1995年8月15日内阁总理大臣的谈话,痛感由于过去对中国的侵略给中国人民带来重大灾难和损害的责任,对此表示深刻反省。中方希望日本汲取历史教训,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在此基础上,两国发展长久友好关系。
  双方确认,两国领导人每年交替互访;在北京和东京建立中日政府间热线电话;加强两国各个层次和级别特别是肩负两国未来发展重任的青少年之间的交流。
  双方认为,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建立长期稳定的经贸合作关系,进一步拓展在高新科技、信息、环保、农业、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合作。
  日方继续遵守日本在中日联合声明中表明的关于台湾问题的立场,重申中国只有一个。日本将继续只同台湾维持民间和地区性往来。
  双方同意根据中日联合声明及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各项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妥善处理两国间现存的和今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分歧和争议,避免因此干扰和阻碍两国友好关系的发展。
  双方认为,中日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将使两国关系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这不仅需要两国政府,而且需要两国人民的广泛参与和不懈努力。双方坚信,两国人民携起手来,共同贯彻和发扬本宣言的精神,不仅有助于两国人民实现世代友好,而且将对亚太地区和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