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1月25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汇报

  治理“三乱”必须加大力度
  ——对贵州省部分地区个体、私营经济负担问题的调查
  本报记者 李有存
  近年来,贵州省委、省政府在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过程中,把清费治乱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但从总体上看,“三乱”问题仍使部分个体、私营企业不堪重负,难以为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费种和收费部门多。据了解,全省共有对个体、私营企业收费项目3915个,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795个,基金征收项目68个,附加收费项目22个,其他收费项目3030个。六盘水市制定的《车辆收费明白卡》涉及收费部门8个、收费种类53个、收费项目337个。具体到某一个企业或业主,一般都要承受10个以上部门、15个以上费种的收费。
  费额高,企业负担重。煤炭企业的税费一般占其销售收入的30%,其中交费超过销售收入的25%,是税收的4倍。六盘水市每辆中巴车每月交税仅为234元,却要向运管所、养征所、交警、工商行政管理局、交通局、检测站等10个部门和单位交费达29种,费额在2000元以上,为税收的9.29倍,税费合计相当于其营运收入的30.57%。就连在剑河这样的少数民族贫困县,每辆出租三轮车每年也要向交警队、运管站等6个部门交纳40多种费,达4632.8元。群众反映:“头税轻,二费重,三摊四派无底洞。”
  收费标准不一,伸缩性大。如个体工商行政管理费按营业额的0.5%至2%收取;省外劳务输出费按每人50元至300元收取;治安费最低的收0.2元,最高的收400元。又如乡镇企业管理费应按营业额的0.7%收取,有的地方却按1%征收。有的重叠收,有的在“收费卡”之外想方设法另设项目。如有的地方要求出租车、中巴车订交通报,收准驾证、补办车票购领证、道路运输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证、登报等费。
  利用职权,垄断经营,变相摊派。六盘水市技术监督部门于1996年5月从安顺购进台秤300台,每台进价65元,然后以每台100元销给个体户,另外每台还加收衡器鉴定费10元。在六枝特区,防疫保护中心对饮食业的食品用具采样化验时,每月每户抽样2至4件,每件收取40元(一件仅包括一个碗、一双筷子),开的是医院门诊收据。贵阳市卫生防疫部门对餐饮业餐具强行消毒,每个碗仅0.02元至0.03元的消毒成本,却收0.20元。
  以罚代管,缺乏服务。如在都匀市,城管部门一旦发现占道摆摊,就对业主罚款,交了罚款就可以继续占道摆摊。只要交了费,就可由不合法变为“合法”。都匀市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强制个体、私营业主订本系统的报刊,但交费后却看不到报刊。六枝特区的个体户交了60元统计培训费,只得到一本价值2元钱的小册子,未得到任何培训。一辆中巴车每年都要由运管所和交警队分别“检验维护”10次以上,只要填好检验单和维护单并付款就算“过关”,并不作事实上的检验维护。
  收费繁多及由此而来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情况屡禁不止,有着多方面的原因,主要是政策执行不到位。
  一是养人太多,财政拨款不足。尤其是近些年来,不少地方的行政执法部门内部增设事业性管理机构,基本上靠收费维持运转。
  二是利益驱动。一些地方和部门急于靠收费来发展自己的事业或改善内部福利,逐步把收费演变成为“创收”的主要手段。
  收费重及伴随而来的“三乱”成为影响企业效益,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清费治乱,切实规范和减轻经营者的负担,已经是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的当务之急。贵州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业联合会会长程天赋说,为了进一步加大清费治乱工作的力度,必须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凡属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及财政部、国家计委和省人民政府明文规定之外面向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应当一律取消;切实把收费纳入公开、公正和规范的轨道,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所有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一律不准以任何名义、手段,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特别是公、检、法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下达各种收费和罚没款指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特别是市场管理、公安交警、运输管理、城管、卫生、技术监督、文化稽查等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其严格执法、职业道德和服务群众的意识,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费、依法收费。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信访窗口

  查处乱收费工作因何搁浅
  1997年4月,吉林图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姜秀荣(工商行政管理局干部)提出要开办工商企业负责人和个体工商户法律培训班,并到图们市物价局办理了收费许可证。物价部门要求其只能收取国营、集体工商企业“培训费”100元,不能收取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费用。姜秀荣却自作主张,委托部分工商分局和工商局企业科、公平交易科、个体科硬性收取国营、集体、私营工商企业“培训费”300至400元,收取个体工商户每户“培训费”20元,并采取给代收单位回扣50%的办法,鼓励各单位为其收费。有些单位的工商管理人员受利益的驱动,对工商企业和个体业主强行收费。个体工商户提出质疑,个别工商管理人员竟说:“不愿意干,就滚!”个体劳动者协会全体理事代表个体工商户上访,有关领导也认为此项收费不合法,并表示尽快查处,但一直没下文。
  姜秀荣为平息个体工商户对乱收费的不满情绪,在1997年7月末的一天办了一期培训班,参加者仅14人,不到一天就草草收场了。与此同时,姜对参与上访者进行报复,宣称:“谁和我作对,没他的好!”个体工商户吴粉淑是位残疾人,是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理事和市政协委员。去年12月,她在政协会议上向大会递交了消费者协会乱收费问题的议案。姜得知后,便对吴进行报复。在今年征收扶贫基金时,吴粉淑本应是扶贫对象,不在收取扶贫基金范围,可是姜不仅照收而且多收,原本每户收费标准为50元,却向吴收取200元。
  今年4月,个体劳动者协会全体理事就此事分别上书到吉林省纪委、监察厅等有关部门,省纪委责成图们市纪委调查处理,并要求上报查处结果。市纪委立即组成专案组进行调查,历时两个多月,初步查明现有乱收费收据达9万余元。但令人不解的是,此案查处工作不知为什么竟又搁浅了。
  吉林图们市个体劳动者协会
  宋恒灿 何全淑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优惠政策莫影响税收
  制定优惠政策招商引资是大势所趋,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的一块“竞价牌”,其积极作用不可低估。但是,目前一些地方出现的变“质”的税收优惠政策,于招商引资不利,于经济发展不利。
  越权减免,难以兑现。如某开发区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中规定,在该区内兴办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生产期在十年以上,享受国内经济特区一切优惠政策(含减免税政策),将省级开发区的权限扩展到国家级。又如某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中规定,党政机关干部及公职人员均可在区域内领办、创办工商贸企业或兼营(任)他业(职),所得报酬不受干预。这种做法,不仅与国家禁止党政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不符,而且,其中报酬所得不受干预的规定显然与税法相悖。
  税负不公,竞争无序。税负不公,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优惠标准不同,沿海、沿江、沿路地区的税收优惠要高于其他地区的税收优惠条件;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在适用税率、税收减免上有差别,不同地区的税收优惠程度也不尽相同;优惠时限有二年、三年、五年,长的甚至达到十年。另一方面是:新旧差别较大。如某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中规定,在该地投资一百万元以上的各类生产性工业企业,三年内企业实缴增值税地方留成(百分之二十五)和企业所得税,全部返还给企业,后三年减半返投给企业。而本地老企业则难以享受如此优惠的政策。税率不一,优惠各异,造成企业税负不公,事实上出现了不平等竞争的问题。
  引税拉税,税款流失。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一些地方政府,尤其是一些乡镇政府把“引资”当成“引税”。为了多拉税源,频频出台优惠政策。如某地“引税”的优惠条件是,在该地注册并纳税的区域外企业,凡国家留给地方的各种税收,从开业之日起三年内,返还给企业百分之五十。对引进区域外企业到本地注册并纳税的,按该企业连续十二个月缴入地方金库总额的百分之五,一次性给予奖励。这种引税拉税现象,使税法失去应有的效力,造成了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
  征管不便,执法受阻。一些地方政府擅自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给地税部门正常的税收征管带来了不便:一是税收制度相对滞后。对当前招商引资中的涉税问题,包括税负不平、擅自减免等各类特殊税收优惠的问题,缺乏规范,没有标准。二是税收执法受到阻碍。在税收优惠中的“包税”、“定额”、“豁免”、“即征即退”、收支两条线的财政返还及侵蚀税基等问题,给税法执行带来了困难。三是欠税问题有加剧的趋势。由于外地资金的身价被抬高,本地资金必然外移,一些纳税人开始弃“旧”办“新”,而老企业的欠税越来越多。四是纳税主体认定、税务管辖、税务处理比较复杂。
  税收优惠政策事关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的大局,上级政府及税务主管机关应尽快按法制化、公平化、效率化的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以便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辽宁凤城市地税局 迟庆东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造“负”一方不可取
  河南长垣县 夏廷堂 王艳美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是广大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殷切期望,也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真实心愿。然而,由于各地发展经济的主客观条件存在差异,要求每一位为“官”者都做出同样显著的成就、创出同样辉煌的业绩,是不现实的。有人为了追求所谓的“任期效应”,不顾本地的实际情况,于走马上任之初便着手筹划扩街建楼、铺筑公路、改厕修渠等硬件建设。为辖区财力所限,这些工程的费用不得不由百姓按人头分担。这样一来,造福工程便变成了造“负”行动。加之个别领导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极易让群众异议纷沸,心存怨气。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正确理解“造福”二字的含义。县委书记的好榜样焦裕禄同志,60年代带领兰考人民植泡桐树挡风沙,几十年过去了,当年栽下的泡桐树又被人们发掘出新的经济价值(现在兰考人用它做出了质量上乘的精美乐器),实可谓前人栽树,福荫子孙。我们切不可因急功近利造“负”于民。实践证明,那些不顾本地实际,一味追求“任期效应”的领导者,拥有的辉煌是短暂的。
  造福百姓,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它不仅要求领导干部有胆识、有激情,更要求领导干部有通盘考虑、长远打算。只有一任又一任领导干部连续不断地坚持下去,才能真正实现“造福一方”的夙愿。身为领导干部,多做一些基础工作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受群众欢迎的。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耳闻目睹

  电力设施被毁,谁管?
  黑龙江农垦九三供电区内,高压电杆拉线被割断了(图①);加固杆基防洪堤的木桩、钢筋、编织袋几乎被偷得一干二净,防洪堤成为“废墟”(图②);个体采沙场业主“淘金”“淘”到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维护线路的通道被毁(图③)。
  地方有关部门能否协助垦区管管这些事?
  黑龙江省九三电力新闻中心 李宝田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光彩一页

  醉心发明的年轻警官
  唐四清,武警北京一总队一名年轻的上尉警官。自1983年入伍以来,他一直和船艇打交道。在烟波浩淼的密云水库行船十五年,唐四清不但能够开船修船,而且还搞了多项发明,其中,汽车防滑装置和自动电焊保护罩等3项发明获得了国家专利。
  有一年冬天,大雪封山,水库表面的冰足有一尺厚。在半山腰的公路上,一辆车轮上装有防滑铁链的上山汽车由于坡陡路滑,车轮快速转动,车子不但不往前走,反而有往后滑的趋势。唐四清和几名战士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汽车推上山坡。3天里,他们就帮着推了十几次车。晚上,唐四清躺在床上想着白天推车的事:看来防滑链的防滑效果并不十分理想,还有没有更有效的办法呢?他翻来覆去睡不着觉,满脑子是转动的车轮。经过几个不眠之夜的琢磨,唐四清设计出两种汽车防滑装置,并把图纸和防滑原理说明一起送到了国家专利局。他没有想到,这两种防滑装置竟然都获得了国家专利。北京市一家研究所曾做过实验,证明这两种防滑装置可行、有效。遇到雨雪天气,只要驾驶员一摁按钮,防滑板就会自动贴住轮胎,迅速有效地发挥防滑作用。
  唐四清与船为伍十五年,常碰到修船的活儿。他发现电焊师傅一手拿焊枪,一手拿电焊罩,每焊一下都要把电焊罩拿开一次,很不方便,效率也低,于是他就琢磨出一种自动防护面罩。这种面罩固定在头上以后,只要焊条与被焊物一接触(电源接通),防护罩就会自动降下深化玻璃镜片,保护电焊工的眼睛。这样,作业者就不用专门用一只手去保护眼睛,操作十分简便,工作效率提高一倍。这项发明也获得了国家专利。
  此外,唐四清发明的哨兵监测器和国旗保护装置也有望在近期获得国家专利授权。
  然而,唐四清也有遗憾:由于条件限制,他的发明至今仍未能服务于社会。他决心做出更大努力。
  武警北京一总队十支队政治处 刘业国 郑林立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加强对亏损企业的审计监督
  一些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亏损严重,是目前我国经济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加强对亏损企业的审计监督,可以帮助企业找出“病因”,改善经营,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可以查出企业内部的蛀虫,强化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同时,还可以通过查处“三乱”行为,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摆脱困境营造宽松的外部环境。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审计机关往往只注重对盈利企业的审计,忽视对亏损企业的审计监督。究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
  客观上,按《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由本级政府予以保证,但由于各地资金困难,地方财政往往是将依法收缴的违规违纪资金和罚没收入按一定比例返还给审计机关,以弥补审计工作经费的缺口。这就导致一些审计机关单纯追求违纪资金的收缴,把审计监督的重点放在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上,弱化了对亏损企业的审计监督。
  主观上,即使上级审计机关和政府指令要对一些亏损企业进行审计,也因企业管理混乱,账目不清,头绪复杂,工作量大而使审计人员产生畏难情绪。特别是亏损企业大多频繁更换领导,责任不清,审计界定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有很大困难,所以对亏损企业的审计往往就事论事,只局限于一般性的财务收支审计,没有作深入的分析、研究,更没有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角度提出帮助企业扭亏增盈,摆脱困境的建议或意见,从而失去了审计的真正意义。
  因此,呼吁审计机关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牢记审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充分认识对亏损企业进行审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级政府要尽量保证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费,让审计机关能顺利开展各项审计工作。
  湖北红安县审计局
  张瑞林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假化肥坑农谁来管
  (一)
  苍山县是山东的南菜园,种菜是苍山人的致富之本。这几年有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利用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差的弱点,向农民出售假劣农资,坑害农民。据调查,向城镇的马圈村、张庄村、架头村,尚岩镇的东水沟、西水沟村,兰陵镇、新兴镇的几个村庄百分之二三十的农户近几年均使用过一种“比利时产”的硫酸钾化肥,一至两年换一次牌子,很难辨认真假,施到地里作物就减产。
  1997年10月,黄运清、金怀祥二人从向城镇供销社和另一个供销社购买2.5吨“比利时产”硫酸钾肥(后查清是冒牌假化肥),在我村出售,造成42户菜农的冬季大棚黄瓜、辣椒严重减产,甚至绝产,直接经济损失50多万元。笔者是42户中损失最重的,6亩大棚黄瓜绝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打了近一年官司也没得到赔偿。
  呼吁当地领导关心农民的利益,彻底清除那些坑农害农的不法分子,对徇私枉法的执法人员给予严肃处理,依法维护受害农民的合法权益。
  山东苍山县新兴乡下湖村黄应民
  (二)
  不久前,我县农牧局向农民大量推销“四川眉山磷钾肥”,我村家家户户都买了,拉回家却发现化肥袋里装的竟然全是煤灰。我们向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得到的答复是:“这批冒牌货来自渑池县一不法厂家,我们已对农牧局作了罚款处理。”但他们对已售出的假化肥却不管不问。
  无奈,我们又投诉到县技术质量监督局,至今也没有下文。请问这起坑农事件到底该由谁管?
  河南新安县磁涧镇奎门村 王雁竹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街谈巷议

  总结工作要实事求是
  我所在的党总支委员会是1990年3月改选的,总支书记已换了五任。支委会自1993年12月12日建立至今,既没召开过支委会,更未开过民主生活会。然而,每年都是党建工作“达标”党支部。
  中共建湖县委组织部下发的《党支部书记工作手册》中明确规定了“党支部书记职责”、“党支部的基本任务”;要求党支部书记熟悉“党组织基本情况”、“行政、经济概况”;如实记载“支部活动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其他工作情况”、“支部书记例会记录”等。县委组织部还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设立党员活动室,统一规定每月21日为“党员活动日”。可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基层党支部书记一般兼任行政职务,他们往往忙于行政工作,党不管党,甚至支委会也形同虚设,组织生活极不正常。年终党建工作大检查,基层党支部书记便忙碌起来,有的还请人帮忙,编造“工作手册”和各种簿册,玩文字游戏,把“三会一课制度”记录包装得天衣无缝,以获得党建工作“达标”党支部称号。
  党建工作“造假”,骗来了荣誉,丢掉了党性,败坏了党风,涣散了组织。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学习党章,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书记应当正确对待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对上对下都应当实事求是。这样在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江苏建湖县冈西乡企管站 邵述尧


第10版(社会周刊·读者来信)
专栏:街谈巷议

  让群众当“裁判”
  近来读到两则类似的消息:河北迁安县迁安镇自1996年起对村干部实施一年一度的民主测评制度,让群众坐上“评判席”当裁判,先后有29名村干部在群众测评中落马;自去年11月起,江西进行国企人事制度改革,厂长由职代会直选,组织部门只作监督工作,不再直接干预选举,到今年8月已有1760名企业领导人连任或晋升,472名企业领导人被职代会免职、降级。
  这两则消息表明,在农村、在国企,群众当上了裁判,行使了权利,我们的人事制度迈开了改革的步伐,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这确实让人振奋。长期以来,我们在用人方面采取的是自上而下的选拔任命制,群众起不了多少作用。在这种机制下,做官的“诀窍”是讨得上级领导的欢心。许多“公仆”眼睛只盯着上级,大造形象工程,歪曲政绩,难免会滋生跑官、要官等丑恶现象,甚至官职都可以成为明码标价的商品。只要抱上领导的“粗腿”,就不愁谋不上一官半职,出了问题大不了易地为官,群众又能奈何?让群众当裁判,有利于消除用人上的腐败,有利于督促“公仆”勤政为民。此举值得提倡。南京政治学院 徐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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