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1月23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财税金融)
专栏:金海观潮

  如今,银行推出的个人住房贷款和汽车消费贷款都不尽如人意。其实,可以进一步拓展票据市场,允许大型房地产公司和汽车销售商发行商业票据,筹集资金直接面向消费者开展分期付款业务。但票据市场还很不发达,广而言之,整个货币市场依旧很薄弱,甚至影响到央行贯彻其货币政策意图——
  加快培育货币市场
  熊莲花
  1至10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交易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总成交797亿元,日均交易量不足4亿元,仅为上年的25%。出现这种状况,除了资金有效需求下降、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机制不善等因素外,最根本的原因是在规范同业拆借市场的同时,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促进商业票据、短期债券等其他货币市场子市场的发展,导致市场只是银行之间及其与中央银行间的市场,大量的社会资金供给尤其是资金需求被排斥在市场之外。这种市场状况,既影响了社会资金的利用效率,也使得中央银行无法利用货币市场来贯彻其政策意图。
  自去年以来,为促进经济的持续增长,中央银行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以适当增加货币供应量,但货币政策效率与预期相距甚远。导致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原有的传导机制发生了变化,政策意图的传递在商业银行这一中间环节出现了梗阻现象。因此,必须建立新的传导机制来贯彻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以提高货币政策运作效率。积极发展货币市场尤其是商业票据市场和债券市场是当务之急。当前,必须对货币市场的发展进行重新认识和定位,对货币市场发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予以充分的重视。政府部门应加快市场的培育,以充分发挥货币市场的基本功能和作用。中央银行在规范同业拆借市场的同时,应促进统一的债券市场建设,丰富交易品种。如在统一债券托管、保障现券充分抵押的前提下,允许所有的持券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机构投资者等进入市场,从事债券的现券买卖和回购交易,扩大参与者的覆盖面。目前应积极扩大企业债券交易,允许信誉较好、实力较强的大型企业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增加企业债券的现券和回购交易。
  今年,为了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国内需求,中央银行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来增加住房消费贷款和汽车消费贷款。但商业银行消费贷款总量增加有限,1至9月份,工农中建4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较年初仅增加160亿元,离年初的计划相距甚远。个人住房和汽车消费贷款虽然有较大的需求,但受抵押、评估、保险等一系列中间环节的影响,加之银行面对千万个人消费者,效率低、风险大,银行开展业务的积极性较低。个人资金需求与银行资金供给受阻,货币政策效应因此大打折扣。针对这一问题,可进一步拓展票据市场,尝试允许大型房地产公司和汽车销售商发行商业票据,发行者以现有房产和汽车为抵押,以未来的分期付款收入为偿还保障,进行滚动式发行,筹集资金直接面向消费者开展分期付款业务。这样,一方面,商品的供给与需求直接交易,可以大大简化中间环节,提高效率,降低商业银行资产风险,为内需的扩大筹集资金,落实中央银行的货币信贷政策;另一方面,合格商业票据存量的扩大,又将为回购市场提供更多的交易品种,从而有利于整个货币市场的协调与发展。


第10版(财税金融)
专栏:

  在英语国家,证券法被称为“蓝天法”。我国的证券法应如何借鉴国际标准?这一问题已基本达成共识——
  拥有自己的澄澈蓝天
  本报记者 田俊荣
  8年与400年,这就是中国证券市场与西方的差距。
  1990年底,黄浦江畔。在熟悉的江水拍岸声中,一个为国人所陌生的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呱呱落地,从此拉开了中国证券市场规范发展的序幕。而由此上溯到1611年,相当于我国晚明时期,荷兰阿姆斯特丹的股票交易所就已初具雏形。
  近400年的发展,使西方的证券立法体系缜密而完备。而近400年的差距,也使中国在证券立法时将如何借鉴国际标准放在空前重要的位置。起草于1992年8月的证券法,在纵跨七、八、九三届全国人大,历时6个春秋的反复修改之后,终于对这一问题达成共识。诚如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厉以宁所言:“更多地向国际标准看齐和充分考虑中国国情,并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这两种不同立法思路的存在,是证券立法分歧的原因之一。如今,大思路已定,那便是:选择后者。这样,既体现前瞻性,又体现阶段性。”
  拿来主义
  有的法律规定国际上已经成熟而一致,又符合国情,就“放出眼光”、毫不犹豫地拿来。
  如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范围。证交所是证券交易的枢纽,其组织和运作好坏,直接关系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各国一般将其主业框定在“提供证券交易场所”等业务,删减其枝枝杈杈的“副业”,以便证交所集中精力做好主业。如日本规定,证券交易所除为达成其目的的直接、必要的业务外,不得经营其他业务。韩国规定,证券交易所只能从事提供证券市场、与证券市场有关的附属业务、财政部长批准的其他业务等。这些规定,放之中外而皆准,于是,我国证券法草案也言简意赅地提出,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场所的法人。
  择善而从
  有的法律规定国际上也有分歧,就“择其善者而从之”,然后结合国情予以完善。
  收购上市公司便是一例。德国规定,收购者须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5%、10%、25%、50%及75%时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美国法律则规定,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票时,需要公告这个信息,今后每增减2%均应公告。我国证券法草案提出,收购者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达5%时,应公告,今后每增减5%均须公告。类似德国的规定,公告次数少,但在我国证券市场上,由于投资者猝不及防,极易引起股价剧烈波动。证券法草案更倾向于美国的规定,事实上,先前实行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与美国的规定几乎一致,也是5%起公告,每增减2%公告。但是,按这一条例,收购者从持有5%股票起,到30%的比例止,至少须公告13次。所耗费的巨额成本令收购者望而却步,不利于国有企业通过资本运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因此,证券法草案将条例中“2%”这一数字修正为“5%”。
  证券交易所按各国法律规定,有两种组织形式,一种是会员制,不以营利为目的,一种是公司制。世界上最大的证券交易所美国纽约证交所,亚洲最大的证券交易中心日本东京股票交易所均属会员制。英国伦敦证交所、我国香港联交所则是公司制。我国证券法草案在证交所性质上选择了前者。证券交易所处于一线监管的地位,容易及时发现问题,能够对整个交易活动进行全面的实时监控。实行会员制,能更超脱于市场交易,不言而喻,有助于更好地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
  严出一筹
  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周道炯曾用5句话概括中国的证券市场:时间短,发展快,成绩大,问题多,前景好。中国的“蓝天法”正是据此特点,在有关的国际标准基础上,更严出一筹,以求保障这个年轻的市场长久繁荣。
  反内幕交易被国际社会普遍视为证券立法的三面旗帜之一。巴西、新西兰、瑞士、瑞典等国虽然没在“蓝天法”上对“内幕人员”范围作出规定,但在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法规上详细予以界定。美国、日本、英国、法国更是将能得到导致股价变动等内部消息的“内幕人员”范围一清二楚地写进了证券法。比如,美国、日本、我国台湾等皆将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大股东视为“内幕人员”,日本甚至将可能与公司产生联系的警察、检察官、税务官、新闻记者等也罗列其中。而我国的证券法草案所指的“内幕人员”不仅基本囊括了国外列举的人员,还将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列入范围。
  再看“内幕信息”,即对股价有重大影响但尚未公开的信息。不少国家只是对其下了定义,并未列举,而我国证券法草案列举的“内幕信息”高达20项之多!我国的证券市场上,不少主力庄家正是利用“内幕人员”的地位,炒作“内幕信息”,操纵股票价格。这样,一方面违反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使资讯落后的中小投资者追涨杀跌,跟风操作,股市波动频仍;另一方面,令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形同虚设,削弱了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任。因此,从严从细规范,实属用心良苦。
  另外,国外法律规定,证券交易所设立一般须经财政部审批,如日本是大藏大臣,新加坡为财政部长,韩国甚至只要注册登记即告成立。而我国证券法草案明确规定,证交所设立须由国务院决定。沪、深两个证交所已经能够满足我国证券市场发展需要,建立过多的交易所,容易引起资源浪费、恶性竞争和监管混乱。
  另起炉灶
  我国的证券市场还处于“初长成”阶段,有一定特殊性,如投机气氛浓厚等。有些国外的法律规定并不适合,只能另起炉灶。
  比如信用交易。它指投资者买卖股票时,只提供总购买额中的一部分现款或股票,余下部分由证券公司垫付的方式。投资者融资买进,称“买空”,融券卖出,称“卖空”。美国的美联储董事会、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其“蓝天法”规定,负责管理信用交易,前者制定规则,后者执行。日本的证券交易法也允许信用交易存在。而我国的证券法草案明确规定,禁止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或融券。信用交易是一种透支交易,会助长盲目投机行为,扼杀理性投资的风尚。这种透支交易对股市还有明显的助涨助跌作用,不利于其稳定。信用交易还极易在有关融资买入股票所有权等问题上产生纠纷,甚至被利用进行诈骗。在当前我国不成熟的证券市场上弊多利少。
  再如证券期货、期权等衍生品种。不少发达国家的法律允许其存在。而此次全国人大法律委向九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作证券法草案汇报时,指出“暂不列入本法调整范围”。我国目前的金融体制尚不具备开展证券期货的条件,如利率市场化进程刚开始探索,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尚不可兑换等;金融监管还比较薄弱;东南亚金融危机又将证券期货的双刃剑作用揭示得淋漓尽致,不调整证券期货不失为规避风险的一条良策。
  仍待完善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审议证券法草案时,一些委员中肯地指出,与国际标准相比,草案仍有白璧微瑕之处,应该继续取人之长,补己之短。
  一些委员说,在香港,企业上市的决定权在交易所,证监会监督交易所,政府的财经事务局监督这些机构。而在证券法草案的“证券监管机构”一章中,赋予证监会对企业发行和上市的审批权等9项重要职权,并允许证监会进行调查取证等4项措施,但其义务仅有规章规则公开、工作人员不得在被监管机构中兼职等寥寥几条。谁来监管监管者?
  还有委员认为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行为处罚方式亟待改进。美国、日本皆规定,操纵市场者,可责令其变更业务、部分或全部停止业务、暂停营业等措施,也可以吊销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日本对操纵市场者还可处以相当数量的罚款,并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我国的证券法草案规定,操纵市场者,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刑法》中则规定,操纵市场罪,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两相对比,有的委员说,草案规定尚不尽全面,假如操纵市场,后因情势变更亏损了,没有“违法所得”,怎么办?还有委员说,证券公司、中介机构等违法操作在现实处罚中往往够不上追究刑事责任,但仅靠罚款不行,他们资金实力雄厚,不怕罚。应像国外那样,多用停业、吊销、调离等行政手段。


第10版(财税金融)
专栏:

  近日,中国银行正式推出1998年1月1日发行的新版港币钞票。新钞票将通过中银集团在港的12家成员行所属的350多家分支机构,向广大客户及市民提供。至此,4年多来,中国银行在港发行的港币钞票已得到香港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为实现香港主权平稳回归、保持金融市场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中国银行发港钞
  4年前,也就是1994年5月2日,香港中银大厦成了香港市民关注的中心。这一天,中国银行在香港举行隆重的发钞仪式,第一张由中国自己的银行发行、中国人签名的港币遂告面世,正式开始流通。按照当地惯例,在中国银行董事会的授权下,中行香港分行总经理在港币正面签名。这一钞票的诞生改写了香港开埠100多年来全由外国银行发行钞票的历史。
  香港由商业银行发行钞票的独特做法,起源于1845年,但直至中国银行首次参与发行港币之前,香港市面流通的港币没有一张是中国人签署的。香港同胞以及海内外华人无不翘首企盼填补这一历史空白的时间尽快到来。
  在香港这块中国人自己的领土上发行中国人签字的港币,并为过渡期间维持香港金融稳定提供必要的支持,这项时代的使命,最终落在中国银行的肩上。中国银行早在1917年就在香港成立分行,经过几代人的艰辛努力,特别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改革开放事业推动下,中国银行在香港的业务突飞猛进,成为当地第二大银行集团。中国银行港澳中银集团“根植香港,服务香港”的宗旨,稳健的经营、卓著的信誉和雄厚的实力,得到了香港广大市民和工商各界的信赖和支持;在香港回归过渡期内,中银集团与同业加强合作,共同发展,并和同业一道,尽力配合香港金融管理当局平息市场风波,稳定金融局面,赢得了香港社会的普遍认同。中银集团的社会地位和形象大大提高,为中国银行在香港参与港币发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外,中银集团拥有众多的分支机构和提款机,遍布港、九、“新界”,有能力为社会大众提供便利、良好的提钞服务,说明中国银行参与港币发行的技术条件也已充分具备。
  90年代初,中国银行奉命同港府金融管理当局就参与港币发行事宜接触,并于1992年9月向港府递交了参与发钞的具体方案。与此同时,中国银行开始就香港货币制度、法规及发钞机制等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和有关准备。1993年1月12日,港府行政局批准中国银行成为香港第三家发钞银行,并为此准备修订香港《银行钞票发行条例》和《外汇基金条例》。
  在获得发钞授权后,中国银行加紧了有关发行的各项准备工作。1993年4月15日,国务院批准中国银行修订章程,规定中国银行“在港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地法令可发行或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与此同时,中国银行香港分行在资金方面也作了妥当准备,以适应港币发行的法定要求,并在钞票保管、发行、运输和旧钞销毁等各环节,建立了严密的操作、保安和审计制度,以保证发钞的顺利进行。在筹备过程中,有关人员还向其他两家发钞行取经,以弥补首次参与发钞经验上的不足。
  中国银行首次发行港币,在香港社会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单5月2日就有4万人排队换取新钞。为了纪念首次发钞而发行的地铁纪念车票、纪念邮封,也在4个小时内被抢购一空。7月12日,中国银行推出“港币钞票纪念套装”,该套装由5张不同面值、相同号码的首版中国银行港币配集成套,限量发售,扣除成本后,出售盈余全数拨入“中银集团慈善基金”,作为公益用途,回馈社会。(钟航)


第10版(财税金融)
专栏:

  创名牌服务
  ——记建行邢台电厂办事处
  韩自贤 郭安章
  不久前,中国建设银行河北邢台电厂办事处向电厂和邢台煤矿生活区发放了1万份征求意见卡。起初,对于发放的这些意见卡能不能收回,办事处主任陈浩军心里也没有底。然而令他惊喜的是,这些意见卡回收率达到了85%以上,且100%填了对他们的服务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远离市区,员工平均年龄只有28岁的办事处,何以能赢得周围群众如此的厚爱?或许一位叫焦贵科的离休干部的来信道出了原因:你们柜台外设服务专员和柜台前便民服务箱上的一把雨伞、一盒针线都使我们感受到了真心、真情、真切的名牌服务。
  事实上,建行邢台电厂办事处采取的正是“向服务要生存求发展”的战略。他们拓展了服务领域和区域,完善了电厂生活区两储蓄所的服务设施,增开了一个储蓄专柜,在电厂附近农村和国家统配煤矿———邢台煤矿设立了分理处。针对一些煤矿工人对建行业务职能不了解的问题,他们印制了3万份建行储蓄和金融知识宣传单,一份一份地送到居民楼家属院,一位居民从门缝里接过建行职工递来的传单后,感慨地说:“真没想到你们建行人连这种小商小贩才干的活也干,不把钱存到你们那里,咱心里过意不去。”
  今年5月的一天,一阵猛雨把两名前来存款的顾客留在了建行邢煤分理处的柜台前,两名顾客着急地说:“来时忘了带把伞。”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值班的服务专员当即把雨伞的事向主任作了汇报。第二天,便民服务台上就多了两把雨伞。不仅如此,如今,他们的服务正向柜台外的各个角度拓展、延伸。邢台电厂职工收入高,子女手里的零花钱多。去年,电厂子弟学校开展了健康消费教育。办事处储蓄专柜的姑娘们不失时机地进入学校开展了“红领巾储蓄服务”。这不仅塑造了办事处的形象,而且相当于培养了未来的储户。


第10版(财税金融)
专栏:

  ●世界最大规模的股票筹资成功
  ●吉县人行跟踪监测信用社
  ●沅江市健全财政管理体系
  本报讯 全球性能源公司CONOCO(康纳克)近期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44亿美元。本次发行是美国有史以来也是世界最大规模的公开发行。国际性投资银行摩根士丹利添惠公司担任了此次发行的独家承销商。添惠公司的专家表示,CONOCO为一些中国大型能源企业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筹资模式。这个公司的专家认为:能源业是全球性产业,除了商机遍布全球外,产品价格和种类也无不视国际市场需求而定。为了有效地参与竞争,国际性能源公司必须具备以最低廉成本筹措资金的能力。而CONOCO的发行、上市,正使它拥有了这样的融资渠道,并对其长期发展和有效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报讯为进一步有效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的潜在风险,山西省吉县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实行跟踪监测。他们的做法是:由分管行长等坚持每天有一人在联社蹲班不少于2小时。选调农金股、计划股、会计股业务骨干深入农村信用社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其经营状况和潜在风险。设立监测台账,对其主要经营指标和风险指标,实行按周监测,半月分析和按月报告。
  (葛中旺 陈敬和)
  本报讯 湖南省沅江市近年来坚持深化改革与严格管理并举,从加大财政监管力度入手,结合本地实际,相继推出了市级财政统收统管、综合预算,乡级财政“保平消赤”、“站(所)账乡管”以及“村账乡管”等一系列财政改革措施和财务管理办法,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财政财务管理体系,堵塞了漏洞。(夏延清 冯寿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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