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1月20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经济)
专栏:经济视点

  党中央、国务院近日作出决定,对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体制实行改革,撤销省级分行,建立跨行政区分行。有关专家指出,此举最重要的意义在于——
  金融,打破行政干预
  本报记者 张炯强
  11月18日,我国第一家跨行政区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正式挂牌成立。在该行的成立仪式上,新任行长吴晓灵的一番讲话引人关注。她说:“现在,很多人包括一些海外人士都很关心中国金融业不良债权的情况,我想告诉大家的是,此次跨省分行的成立,对解决这个问题是一个好消息,通过改革,中国金融业抗风险的能力将更高,中国金融业有信心将不良债权的比例降至安全范围。”
  对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体制实行改革,撤销省级分行,设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金融改革的一项战略性决策。据悉,人行上海分行成立后,其余8家跨省区分行也将于今年12月20日前挂牌成立。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在评价此项改革的作用时说,它有利于增强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监管的独立性,有利于增强货币政策的权威性。有关专家则认为,对于中国的金融业来说,银行经营的独立性和央行监管的权威性其实是当前最突出的两大问题,因而这一举措有着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金融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据统计,至今年10月底,我国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已达9.3万亿元,贷款余额达8.3万亿元,分别比1978年增长82倍和45倍。但值得注意的是,在金融资产迅速膨胀的同时,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债权比例也呈上升之势。据人行1997年所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金融系统中属于难以归还的不良资产比例已达6%—7%,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不佳,在这种情况下,存在着明显的金融风险。
  固然,银行出现坏账、呆账,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个根本的问题在于,近十几年,一些地方政府长期干预银行的经营活动,导致银行的资产质量明显恶化。时下,在一些商业银行内,常会听到一个叫做“点贷”的名词,意思就是由行政长官指定的贷款,往往只要由一个地方领导批一张条子,银行就照办发放贷款,而很少关心客户的资信情况,有时明知企业无法归还贷款,银行也发放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大量贷款成为不良资产。在一些地方,有的地方领导甚至支持银行搞利率大战,违规经营。1992年至1993年,我国部分地区大搞房地产热,致使巨额的银行资金沉淀,也是行政干预金融的结果。
  按照有关的法律,商业银行应自主经营,人民银行有权对商业银行的经营进行监管。但是,原来人民银行是按行政区划设置分支机构的,这样,人民银行分支行的负责人既要受上级机构的管辖,同时也受地方的制约,如此一来,当问题发生时,如遇到行政干预,人民银行就很难履行央行应有的职责。
  今年,浙江某市就发生一起政府干预银行,致使银行经营风险骤增的事件:6月,该市政府办公厅竟以发文形式下令,全市所有财政性事业单位存款账户,全部开设在该市商业银行。这一举动,立即引起当地存款大搬家,建行设在市政府的办事处几乎停业,交行该市分行的存款余额下降近20%,直接影响银行的经营。照理,当地人民银行应对此进行监管,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当地银行人士很少有人敢于提及此事。这一事件从一个侧面说明,传统银行管理体制恰恰为行政干预创造了条件,其弊端在实践中逐步暴露出来,已严重阻碍中央银行正确履行国家金融政策和加强金融监管的职能。
  从国外的情况看,政府干预金融的后果也是十分严重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在分析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原因后均认为:在东南亚的国家和地区,普遍存在着不适当的银行监管、政府指令性贷款、政治压力贷款等问题,这些都是导致东南亚地区银行坏账多达6600亿美元的重要因素,而这正是危机暴发的根源。世行认为:东南亚的经济复苏,很重要的前提是全面改善其金融监管系统。金融专家指出,虽然我国在此次危机中并未受太大影响,但是东南亚国家在金融体制中暴露出的问题,与我国的情况类似,因此,汲取教训,加快改革成为当务之急,而其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改革原有的中央银行管理体制,确保银行自主经营,减少行政干预,确立中央银行金融监管的权威性。
  据了解,中央银行管理体制的改革酝酿由来已久。早在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就提出“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为总行的派出机构,应积极创造条件跨行政区设置”,这一设想同时被写入《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1995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则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同年,人民银行推出了下属分支机构的干部交流制度。此次人行上海分行的成立,标志这一改革已正式启动。有关专家指出,随着改革的逐步到位,其最终的结果就是,金融将打破行政干预,而这正是建立有效、安全的金融体系,降低不良资产比例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必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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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冬季农田水利建设高潮渐起
  各地上工人数、出动施工机械和资金投入明显增加
  本报讯 记者江夏报道:全国各地冬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面展开,并逐步形成高潮。各地上工人数、出动的施工机械和资金投入均明显增加。
  由于今年夏季严重洪涝灾害的警示,各地领导重视,投入力度加大,群众积极性高,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出现了新的局面。据水利部11月13日的最新统计,全国日最高上工人数8264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838万人;出动各类施工机械161.52万台,比去年同期增加47.36万台;全国累计投入劳动积累工21.51亿个,累计投入各类资金135.12亿元,完成土石方33.57亿立方米。其中累计投入劳动积累工和各类资金比去年同期分别增加7.4%和40.72%。
  据统计,各地上工人数占农村劳力比例最高的依次是:山西(74.6%)、内蒙古(44.7%)和黑龙江(40.17%);出动施工机械最多的依次是:吉林(35.98万台)、河南(25.23万台)和黑龙江(21.30万台);群众劳均投工最多的依次是:辽宁(15.99个)、黑龙江(13.58个)和江西(10.05个);劳均投资最多的依次是:吉林(73.46元)、辽宁(59.51元)和黑龙江(43.22元);累计完成土石方超过2亿立方米的有:辽宁(4.55亿立方米)、山东(3.07亿立方米)、山西(2.83亿立方米)和湖南(2.40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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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生猪私屠滥宰清理整顿将全面展开
  吴仪要求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
  据新华社沈阳11月19日电(记者贺劲松)尽管目前大中城市居民基本可吃上“放心肉”,但生猪私屠滥宰现象并未杜绝,国家内贸局将全面展开对生猪私屠滥宰的清理整顿,坚决不留空白和死角。这是今天在此间召开的全国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会上传出的信息。
  国务委员吴仪致信会议,要求各地商品流通部门认真履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抓好屠宰行业的管理工作;农牧、卫生、工商、技术监督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定点屠宰企业要严格检疫检验,切实保障肉品卫生质量和品质标准,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
  据了解,自国务院今年1月1日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来,一些地区积极推行生猪定点屠宰,共取缔不符合条件的屠宰场点1万多个,全国244个大中城市开展了生猪定点屠宰,定点屠宰厂(场)3442个,全国城乡生猪进点屠宰率明显上升,大连、深圳、上海等大中城市供应城区的猪肉主要来自定点屠宰厂(场),肉类食品质量得到基本保障。为确保上市猪肉全部达到“放心肉”标准,国家内贸局决定在此基础上全面展开生猪私屠滥宰清理整顿,规范肉类市场。
  国家内贸局局长杨树德要求各地商品流通部门制定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切实加大生猪私屠滥宰清理整顿力度,城市和县城的生猪屠宰要全部进入定点厂(场)宰杀,乡镇进点屠宰率要达到90%,同时大中城市要争取全部实现机械化屠宰,杜绝注水、病害猪肉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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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外经贸部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时指出
  出口退税不是补贴更非人民币变相贬值
  本报北京11月19日讯 记者龚雯报道:最近,美国商务部一位高级官员指责我国的出口退税政策,认为中国政府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是一种出口补贴,是“变相的货币贬值”。今天,外经贸部新闻发言人胡楚生就这一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发言人对美国方面的说法有何评价?
  答:在亚洲金融危机不断加深和向全球蔓延并对中国经济增长造成严重影响的一年多时间里,中国坚持人民币不贬值,付出了巨大代价,为亚洲金融局势乃至世界经济的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美国商务部官员这种不负责任的说法不利于亚洲经济恢复正常秩序。
  问:那么,出口退税是不是一种补贴?
  答:《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及世界贸易组织(WTO)都允许采取出口退税的措施,规定只要出口退税不超过出口产品实际所含税负,就不能视为出口补贴。如GATT附件九《注释和补充规定》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免征某项出口产品的关税,免征相同产品供内销时必需缴纳的国内税,或退还与所缴纳数量相当的关税或国内税,不能视为一种补贴。”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是避免国家和地区间双重征税、维护国际贸易公平竞争的有效措施,也符合税收的公平和中性原则。
  今年以来,中国政府虽然提高了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但仍然没有超过法定征税率,因此根本不能视为出口补贴。
  问:中国的出口退税情况和其他国家相比如何?
  答:目前,出口退税已为世界各国广泛接受和普遍实施,成为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据了解,欧美国家都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如法国,征20.6%退20.6%;美国也不例外,对出口货物实行了免征销售税的政策。而中国目前出口货物退税率只有9%—11%,既低于中国增值税17%和13%的法定税率,也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按法定税率退税有很大差距。因此,美国商务部高级官员有关“中国出口退税属于补贴,并使中国出口商品比与之竞争的商品更为便宜”的言论,既是对中国税收政策的误解,也是对中国外贸政策不负责任的评价。
  问:中国的出口退税水平是根据什么来确定的,提高出口退税率是不是变相的货币贬值?
  答:中国的出口退税水平,一直是根据“征多少退多少”的原则,依照出口商品的实际税负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的。1995年以来,中国政府根据当时出口商品的实际税负情况曾两次降低了出口退税率。近两年来,中国的税收征管得到了加强,实际征税率也比以前有所提高。因此今年以来中国政府决定适当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是根据部分商品实际征税率的情况决定的,并非针对某些国家,更不是人民币变相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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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第三届中国杰出青年农民评选揭晓
  十一月十九日,第三届中国杰出青年农民评选揭晓,他们是龙华阶、朱新华、刘爱平、刘德华、安晨明(上排左起);杜德建、祝荣、高慧娟、程立力、穆特里甫·霍加尼亚孜(下排左起)。新华社记者 刘卫兵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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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我国将严惩不法粮商
  本报北京11月19日讯 记者李丽辉报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场坚决打击不法粮商、维护粮食收购秩序的专项斗争。
  国家工商局在日前发出的通知中确定,立即对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凡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通知要求迅速动员、组织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坚决禁止私商和非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到农村收购粮食,狠狠打击私商、非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走村串户或在码头、路边、集贸市场上设点挂牌收购粮食的违法行为。通知还要求进入粮食市场的粮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必须持有国有粮食收储企业销货发票或国有农业、农垦企业自销粮食的证明。跨县(市)运销的粮食,必须持有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或县以上粮食交易市场带有承运联的销货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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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乡镇企业科技进步成绩显著
  本报杭州11月19日电 新华社记者刘红灿、沈锡权,本报记者夏珺报道:改革开放20年,我国乡镇企业科技进步取得了巨大成绩,并对增强企业素质,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推动乡镇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产生了重要效果。
  20年来,全国乡镇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大大增强,技术创新的带头人从过去的“乡土能人”,发展到现在的集技术、经济、管理知识于一身的复合型人才,并涌现出一批科技经营型乡镇企业家。从1987年农业部设立乡镇企业部级科技进步奖和1994年设立中国乡镇企业科技奖以来,共有930项成果获得奖励。乡镇企业的整体队伍素质在科技进步的进程中日益增强。到1997年,全国乡镇集体企业拥有专业技术人员343万人,是1990年的2.5倍,密度由1990年的3%上升到6.4%。
  日前在杭州召开的全国乡镇企业科技进步工作会议上,农业部部长陈耀邦指出,为推动乡镇企业持续快速发展,要继续不断提高乡镇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努力提高乡镇企业职工的科学文化知识,大力促进产学研结合,搞好产品的设计和开发,加快实施标准化生产,走“专、精、特”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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