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1月10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巡礼①

  注重群众参与抓好三个环节
  河北创建“十星级”文明农户
  本报石家庄11月9日电 记者陈国琦报道:“十颗文明星,牵动万人心。”河北省从1996年底开始,将正在全省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创建文明户活动的内容,统一为勤劳致富、学用科技、遵纪守法、计划生育、家庭和睦、尊老爱幼、习文重教、尽好义务、讲究卫生、移风易俗等10个方面,并相应确定为十颗星。目前,争创“十星级”文明家庭活动已在全省138个县(市)中蓬勃开展起来。燕赵大地,星光灿烂。
  创建活动是群众的活动。河北省在“十星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中十分注意吸引广大群众参与,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他们着重抓了3个环节。首先,是科学地确定活动的内容和标准。省文明办制定和印发了活动的基本内容和标准,对每颗星及其所涉及的工作进行了规范,并要求各市县从当地实际出发进行量化,用“明白纸”的方式发给每个农户。在内容和标准的尺度掌握上,定位在群众能实实在在地看得见,跳一跳能够得着的事情上,以激励和引导他们都向积极的方向努力争取。其次,是抓好“星级”的群众评议。在评议程序上分三步,一是农户认星。农户根据自己的表现情况,对照标准自报星级。二是小组评星,由村民小组会逐户、逐星进行背靠背评议。三是村评审会定星。评审会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村民推选的群众代表组成。评审会对各村民小组评议结果进行审核,确定各户星级,公布结果,逐户挂星牌,建卡立档。再次,各县市区还经常进行星级复查,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这样,广大农民把这项活动作为一件大事,人人关注,户户参与,在参与中实现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
  分级负责,部门包星,上下联动,协同作战,是河北创建“十星级”文明家庭活动的又一显著特点。具体做法是把文化“三下乡”活动、扶贫攻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同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纳入“十星级”内容,实行“五包”。即县级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部门包星,党员和村干部包户,综合部门及省市下乡干部为包星服务。比如,根据十颗星的具体内容,邱县、遵化等县(市)把任务分解到县(市)科委、农委、科协、计生委、政法委、妇联、教委等部门及相应部门头上。尔后根据所包各类星上星率的多少,进行考核,确定政绩奖惩,极大地调动了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协同作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效地加大了创建活动的力度。
  实践证明,“十星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是激发农村社会细胞创建活力和积极性,推动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星星门前挂,胜过人说话”,每个家庭的富裕程度、科技水平、文明状况等,一目了然。“谁家星多谁光荣”,追星、上星,已成为广大农民的共识和行动。遵化市一农户家里开淀粉厂,废水老往街里流。在评星活动中,讲究卫生星没评上。农户全家感到脸上无光,于是挖沟安管道将污水排到适当的地方,卫生星很快又挂在了他家大门上。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村务公开 管理规范
  宁津健全农村民主监督制度
  编者按: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制度建设是根本。《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村务活动要照章办事,推进村民自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山东省宁津县在实践中深入开展调研,认真建章立制,重视抓好落实,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他们的做法值得其他地方参考、借鉴。
  本报讯 山东省宁津县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建立、健全一系列村级管理制度,赢得了民心,密切了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宁津县委领导认为,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关键是要有一套切实可行的村级管理制度,真正实现以制治村。该县为使制度定得科学合理又易操作,他们组织了6个调查小组,深入全县18个乡镇、54个村调查研究,通过发放问卷、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深入了解农村群众对村务和村级管理普遍关心和反映集中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县委研究制定了体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六项制度。它们包括党务工作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村规民约。这六项制度基本涵盖了村级管理的各个方面,尤其突出了两个重点:一是重大村务必须公开。全县统一规定了八项必须公开的村务,统一规定了公开的时间要求,村村设立了公开栏。二是建立“三会两组”,实现民主管理。村村都经过民主推选的办法,成立了党员议事会、村民代表议事会、红白理事会、民主理财小组、水电管理小组。对这些组织的人员要求、活动时间、基本职责,全县统一做出规定,制定了具体的活动章程。
  为保证制度的落实,宁津县委领导深入全县的18个乡镇、40个村实地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对问题大的乡镇,直接找党委书记谈话督促。今年9月下旬,县委还安排了全县联查,组织6个联查组,在全县范围内抽查了100个村,对制度执行情况认真检查指导,并按18个乡镇排出名次,对位次靠后的,进行了通报批评。
  宁津县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时间虽然较短,却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各村建立了公开栏,定期对村级财务、宅基地划分、计生指标分配、集资提留、村干部报酬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实行公开,特别是对招待费等非生产性开支逐笔明细,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对村里的开支情况审查把关,对村干部形成了一整套的约束监督机制。党员议事会和村民代表议事会成了村干部的“智囊团”,每遇重大工作事项,决策之前,先由“两会”成员充分征求群众意见,讨论形成共识,有效地防止或减少了村干部拍板决策的盲目性,保证了村务决策的正确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王清义 王振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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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52号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已经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
  1998年10月25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保障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发挥事业单位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依法举办的营利性经营组织,必须实行独立核算,依照国家有关公司、企业等经营组织的法律、法规登记管理。
  第三条 事业单位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后,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或者备案。
  事业单位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第五条 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事业单位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分级登记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登记
  第六条 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经费来源;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 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经费来源证明;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第八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登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查,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等情况。
  第九条 经登记的事业单位,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刻制印章,申请开立银行帐户。事业单位应当将印章式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条 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 法律规定具备法人条件、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即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者法律、其他行政法规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核或者登记,已经取得相应的执业许可证书的事业单位,不再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登记管理的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直属事业单位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备案的事项,除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所列事项外,还应当包括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或者设立批准文件。
  对备案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备案文件之日起30日内发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被撤销、解散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
  事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审批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事业单位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事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撤销或者解散该事业单位的文件和清算报告;登记管理机关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的登记、备案或者变更名称、住所以及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公告。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开展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须用于符合其宗旨和业务范围的活动。
  事业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必须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分别向登记管理机关和审批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本条例情况的报告。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建议对该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经审批机关同意,予以撤销登记,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
  (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
  (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
  (三)违反规定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事业单位违反法律、其他法规的,由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 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式样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制定。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实行前已经成立的事业单位,应当自本条例实行之日起1年内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或者备案手续。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11月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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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民盟全国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李术峰、本报记者潘跃报道:民盟中央近日在北京举行全国工作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丁石孙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民盟现有30个省级组织,民盟八大以来,全盟从实际出发,开拓了新的工作局面。民盟现有132位盟员担任各级政府领导职务,有167位盟员担任中央和省级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和教育督导员,全盟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了多方面的调查研究,向各级中共党委和政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
  近年来,民盟发挥优势,积极为促进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作贡献,组织了“民盟十一省市第十次高教研讨会”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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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河南公安机关教育整顿除肌瘤
  本报郑州11月9日电 河南省公安机关在集中教育整顿中,注重加强对民警的政治教育、宗旨教育和法制教育;同时,他们遵循违法必究的原则,对队伍中的徇私枉法者决不姑息。开展教育整顿工作以来,河南省公安机关共查处违法违纪民警531人,其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6人,辞退不合格民警71人。
  结合教育整顿,一场前所未有的执法大检查在河南公安机关全面展开。执法大检查复查了1997年以来公安机关办理的各类案件,各地抽查了7万多起刑事、治安和交通事故案件。其中,省公安厅检查组直接复查了1871起案件,发现并总结出各地普遍存在的19种问题,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予以纠正。
  邓州市公安局违反规定收取办案补偿费被新闻单位曝光后,3天内各有关责任人就分别受到了警告、行政撤职和辞退的处理;南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民警以抓赌为名进行非法搜查和刑讯逼供的问题暴露后,这个民警很快被辞退。孟津县公安局政委吉规化酒后驾车肇事案,郑州市公安局一借用人员酒后驾车无故殴打群众案,正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洪前进刑讯逼供案等一批违法违纪案件都受到了严厉查处。根据群众的呼声,河南公安机关还清退合同警和治安联防队员2.2万多人。
  教育提高了民警的认识,整顿割除了自身的肌瘤。如今河南广大公安民警把焕发出的热情投入到做好公安工作、保一方平安上。
  (刘灿 毛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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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图片新闻

  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侗族妇女纷纷投身到市场经济大潮中。该县人民法院经济庭经常组织干警深入侗乡村寨,给她们讲解经济法律,深受欢迎。图为庭长李进行向侗嫂讲解经济合同法的情景。
  安权 姚欣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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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抓培训 定责任 搞督察
  合肥公安把队伍建设摆在首位
  本报合肥11月9日电 记者刘杰报道:“搞公安,队伍建设是第一位的。”安徽合肥市公安局长李图来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开头强调的就是这句话。今年以来,合肥市公安局在民警培训、划定责任、搞好公安督察上狠下功夫,队伍建设卓有成效,创造了一个“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良好局面。
  为了培养一支政治强、作风硬、素质好的公安队伍,合肥市公安局还在全省率先成立了警务督察部。这支被誉为“管警察的警察”队伍抓实的、动真的、碰硬的,共开展了较大规模的专项督察22次,查处各类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900多起,对83名民警进行了清退、通报以及党纪、政纪处理。与此同时,督察部还对群众举报民警的线索认真查核,共澄清反映失实的举报300多起,还依法执法的民警一个清白。
  随着公安队伍素质的提高,合肥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廉洁奉公,不依法办案、违法违纪现象越来越少,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已蔚然成风。各类刑事发案率明显少于往年,而破案率却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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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十大检察官首场报告会反响强烈
  本报讯 日前,刚刚评选出的第三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全体人员,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为首都检察官作了首场事迹报告,受到热烈欢迎。报告会上,来自山东、湖北、广东、安徽的四位“十杰”检察官为首都的近千名检察干警作了生动、精彩的报告。(白锡喜 赵晓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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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村委会组织法学习读本》出版
  本报讯 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实施,由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法行政法室、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共同编写的《村委会组织法学习读本》一书已于近日正式出版发行。(刘喜堂)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勿忘国耻纪实丛书”问世
  本报讯 近期,一套历史小丛书———“勿忘国耻纪实丛书”,由河北花山文艺出版社出版。全套丛书包括《掠夺的开端》、《血色残历》、《蚕食与鲸吞》、《狼烟白骨》、《平房魔窟》、《屠城》、《雾都空劫》、《东方奥斯维辛》八部。(李世琦 陈一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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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安阳市郊区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本报讯 河南省安阳市郊区人民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经常向郊区人大常委会作工作汇报,人大委员还就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与法院探讨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问题。(田小娟 李海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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