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0月27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理论)
专栏:思想纵横

  长期性与紧迫性
  ——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方法系列谈之六
  谷文耀
  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期性与紧迫性的认识,是关系到能否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精神文明建设得不到切实加强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是得不到高度重视,二是得不到长期坚持。而得不到重视的主要原因是,以长期性为借口,看不到精神文明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以致在工作中缺乏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得不到坚持的主要原因是,看不到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期性,工作上急功近利,企图“毕其功于一役”。因此,要使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切实加强,必须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期性与紧迫性有统一的辩证的认识。
  从一定意义上说,精神文明建设是一个比物质文明建设难度更大的系统工程,是一个逐步发展演进的过程。“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要使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信仰、不同文化水平、不同风俗习惯的社会成员都具有共同理想和现代文明素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精神文明建设,不仅要引导人们正确面对现实生活中各种利益矛盾和冲突,而且还要教育人们战胜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和影响。同样,树立正确的精神支柱也不可能一蹴而就。精神文明建设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个人内在素质的提高和文明素质的升华,这要通过自我认知来实现,不能靠外在力量的强制,要靠长期艰苦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反复的宣传、示范、引导、教育,不花时日、不花功夫和气力,精神文明建设是不会奏效的。
  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期性,丝毫不意味着我们今天可以得过且过,无所作为,相反,长期性蕴含着紧迫性。精神文明建设的紧迫性告诉我们,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我国社会必将发生极其深刻的变化,其中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的激烈冲突使人们的精神世界经历着一场深刻的洗礼。在社会大变革的过程中,我们应该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去适应并促进改革和社会进步的需要?应该继承哪些有利于现今社会发展的文明成果?应该抛弃哪些不利于社会发展的精神文化糟粕?应该创造哪些新的精神文明?这些都是亟待研究和解决的课题。需要指出的是,精神文明建设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休戚相关。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迫切需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以引导人们正确处理竞争和协作、自主和监督、效率和公平、先富和后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关系,反对见利忘义、唯利是图、树立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义利观,形成健康有序的经济和社会生活规范。
  精神文明建设的紧迫性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有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既要防止片面的、幼稚的“自然论”思想,不能认为物质文明建设上去了,精神文明建设也会自然而然地搞上去;又要反对错误的、有害的“对立论”观点,不能认为抓精神文明建设会影响和妨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必须在把物质文明建设搞得更好的同时,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
  总之,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既是长期的,更是紧迫的。我们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好精神文明建设中长期性与紧迫性的关系,在制定和实施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期规划时,抓住当前的突出问题,从解决现实的紧迫问题着手,卓有成效地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整个系统工程;在解决当前面临的紧迫问题时,要有明确的目标和打算,使今天的每一项工作都成为长期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从而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目的性和针对性,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质量和成效。


第10版(理论)
专栏:

  摆脱贫穷落后的根本途径
  邓剑
  四川广安地区地处内陆,相对封闭,传统思维定势和思想观念在一些人的头脑中根深蒂固,这是加快广安地区发展的一个最大障碍。为此,全区始终把解放思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强化广大干部群众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观念,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的观念,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观念,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的观念,敢闯、敢冒、敢试的观念,以及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平等、效益、法治、人才、质量、风险等观念。通过解放思想,全区干部群众逐步形成了人人谈发展,个个想发展,千方百计谋发展,真抓实干促发展的气候,极大地促进了广安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邓小平同志强调,改革不仅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而且也是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广安围绕“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的思路,积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突破难点转换机制,抓住重点调整结构,打破界限重组资产,大力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及其配套改革,从而盘活了国有资产,优化了产业结构,增强了企业活力,提高了经济效益。同时,我们坚持以开明促开放,以开放促开发,以开发促发展的方针,内联外引,寻求合作与支持,吸引了不少国内外客商落户广安。
  针对广安地区劳动者素质不高,科技水平较低等现状,我们通过“筑巢引凤”,大力引进人才;打破老框框的束缚,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健全机制,在实践中锻炼人才;加强教育和培训,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培养人才。为了提高全区的科技水平,地委、行署大力实施科技兴区战略,在搞好企业技改、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价值、增强企业新产品开发能力、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下功夫,使全区经济发展的科技含量得到迅速提高。
  强化经济管理,不仅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需要,而且是提高经济效益的决定因素之一。管理也是一种技术。从这个意义上讲,管理也是生产力,是加快发展的内在要求。全区在强化经济管理上主要做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转变政府职能,把过去政府对经济进行直接指挥逐步转变为通过运用经济杠杆进行间接调控,着力搞好产业政策的制定、市场的调控管理、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等。二是督促搞好微观管理,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在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上,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不但提高了微观经济效益,减少了企业亏损,而且增强了经济发展的活力。
  邓小平同志指出:“低速度就等于停步,甚至等于后退。”针对广安发展缓慢的现状,地委、行署在保证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千方百计地增加投入,大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力争有一个较快的发展速度。近年来,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平均每年以百分之二十六点二的速度增长,投入总量位居全省前列。全区加强了交通、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了建材、能源、食品等支柱产业的发展。同时,我们狠抓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大力扶持有条件的个体私营企业上档次、上规模,使个体私营经济成为充满活力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通过几年的努力,全区经济发展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一九九七年与一九九三年相比,全区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百分之七十一点五,农业总产值增长百分之二十三点三八,工业增加值增长百分之十八点八,国有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百分之一百九十八点九五,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百分之一百四十一点八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百分之一百二十三点一二,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增长百分之一百二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百分之一百二十五点一一,居民储蓄余额增长百分之二百一十二点零六。实践证明:发展是摆脱贫穷落后的根本途径,只有经济的大发展,才有政治的稳定、社会的进步、人民的安康。


第10版(理论)
专栏:

  用邓小平理论指导国有企业改革
  纪馨芳
  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也是广大人民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山西太原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今年1月至7月,全市国有企业工业总产值按不变价计算共完成86.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45%;实现利税5.54亿元,同比增长20.4%;国有工业企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明显好于往年。
  把握“精髓”,更新观念,确立国企改革正确思路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强大思想武器。要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必须解放思想,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在“抓大放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和调整所有制结构、探索公有制实现形式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树立机遇意识,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改革开放以来,太原市与沿海城市相比,经济发展的差距有所拉大。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一些干部思想不够解放。面对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一些部门、一些企业领导干部等待观望的思想比较严重,凡事都要等上级下文件,定调子,划框框,吃“现成饭”,做“太平官”,结果屡屡丧失机遇。比如,太原自行车厂长年亏损,发不了工资,但当太原服装城提出要兼并这个厂时,厂里有的干部竟然说,“宁可喝西北风,也不能让乡镇企业兼并”。针对这种认识,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广泛开展了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为主题的讨论,使大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太原市被定为第一批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之后,市里对拥有万名职工、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山西纺织印染厂按法定程序实施破产,组建了规范化的公司制企业,即太原新凯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和新森实业有限公司,妥善安置了下岗职工,保证了社会稳定。新凯公司成立半年,就完成工业产值7772万元,销售收入7044万元,实现利税126万元。新森公司也转换了经营机制,呈现出勃勃生机。同时,太原市抓住山西纺织印染厂破产的契机,成立了太原市棉纺资产经营公司,对全市纺织行业实施战略调整。干部群众在实践中深刻认识到,弱者强调条件坐失机遇,强者勇于竞争抢抓机遇,智者多谋善断创造机遇。
  树立发展意识,走改革发展的路子。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有的领导干部求稳怕乱,因循守旧,固步自封,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愿大胆试,大胆闯;有的领导干部为了保住既得利益,宁愿牺牲全局的发展。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障碍之一。破除这些思想障碍,必须树立强烈的发展意识,以改革促发展。太原洗涤剂厂是太原市的优势企业,产品有名牌,销售有市场,但是,设备老化,包袱沉重,缺少技改资金,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为了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后劲,市委、市政府支持三九集团兼并太原洗涤剂厂。兼并后,太原洗涤剂厂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树立创新意识,大胆开拓进取。国有企业要拓宽发展路子,就必须有创新意识。太原砂轮厂是一家专门生产棕刚玉产品的企业,拥有当今世界先进水平的生产设备,产品具有广阔的世界市场。但是,由于受资金、规模、能耗、场地等因素的影响,企业发展受到很大制约。针对这种情况,市委、市政府打破常规,提出了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发展思路,利用太原砂轮厂的产品市场优势、东山煤矿电厂的动力资源优势和五一机器厂的仓储优势,组建了太原刚玉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股票上市融资近3亿元,解决了制约企业发展的不利因素。实践证明,创新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灵魂,是国有企业发展的动力。
  把握“标准”,敢闯敢试,积极推进国企改革
  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市委、市政府深刻理解江泽民同志指出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科学论断,抓住机遇,积极实践,使国有企业改革向纵深发展。
  以盘活存量资产为目的,实现国有资产优化重组。推动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一个重要的方面是,重新配置现有的国有资产存量。山西纺织印染厂破产之后,市里又对太原羊毛衫厂、太原第二毛纺织厂、清徐露酒厂、中元玻璃厂等一批国有企业实施破产,盘活资产近7亿元,推动了国有资产优化重组。
  以优势国有企业为龙头,不断加大资本运营的力度。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必须以资本为纽带,实行低成本扩张,着力培育壮大一批优势国有企业,以点带面,带动一批国有中小企业的发展。例如,以优兼劣,激活一批企业,以少量投入带动大量资本高效运转。市委、市政府支持太原水泥集团实行强弱联合,通过兼并上规模,投入1200万元,盘活了上亿元资产。市里还通过上市公司收购企业,加快国有企业直接融资的步伐,这是优势国有企业实现规模扩张的一条有效途径。太原刚玉股份有限公司成功上市后,收购了太原纱布厂和太原塑料一厂等国有企业,组建了太原刚玉集团。目前,这个企业集团的总资产达到11亿元。
  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努力探索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必须从实际出发,因企制宜,不拘一格。市委、市政府坚持边实践、边研究、边规范的原则,只要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什么样的形式好,就采用什么样的形式。全市国有中小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采取了以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还采取了包括出售、兼并、联合、租赁、托管、破产等多种形式。目前,全市市属国有企业的改制面已达70%,一批国有企业通过改制得到发展壮大。
  把握“关键”,加强领导,确保国企改革健康有序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把握好这个关键,才能保证国有企业改革健康有序地进行。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党的领导,必须落实在调查研究、正确指导上。国有企业改革是事关全局、事关广大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必须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论证,实行分类指导、一厂一策的办法。太原市出台的每一项国有企业改革政策,都是在市委、市政府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产生的;对国有企业采取的各种改革措施,都是通过市委、市政府解剖麻雀、集思广益决定的。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党的领导,必须体现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上。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也是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作用的具体体现。国有企业改革不管怎么进行,不管在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方面怎样变化,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不能变。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始终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积极参与本企业的改制工作,积极参与本企业重大事情的决策,监督本企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政策的情况,搞好本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党的领导,必须体现在培养和造就一支优秀的企业家队伍上。市场经济的主体是企业,企业的带头人是企业家,企业家的素质和才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前途。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市委、市政府重点加强了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通过“双推双选”和职工直选等方式,调整充实了一些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使一批讲政治、懂管理、善经营、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为了储备和培训国有企业管理人才,市里还采取了选送深造、交流挂职、在职培训等方法,提高企业家队伍的素质。两年来,市委对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全部进行了考核,先后调整充实了六十八个国有企业党政领导班子。对开拓进取、业绩突出、富有献身精神的优秀企业家进行表彰,对亏损严重的企业领导班子,对违法违纪的企业领导人,予以调整和严肃处理,使企业家队伍的素质不断提高。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党的领导,必须体现在建立领导机关与国有企业新型的关系上。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带头、市直机关积极响应、机关干部积极参与,与全市国有企业普遍开展了“结对子交朋友”活动,协助国有企业制定改革方案,完善改革措施,帮助国有企业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稳定了国有企业职工队伍,增强了他们对改革的决心和信心。在新形势下,实施党对国有企业的有效领导,必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改变机关作风,提高领导机关的服务意识。


第10版(理论)
专栏:

  费改税:思考和建议
  高培勇
  界定概念:“费改税”的内涵与外延
  “费改税”是针对目前我国“费大于税”的不规范的政府收入格局而提出的一项政策主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税和费都是政府收入的形式,各有各的地位和作用,两者不能互相替代。税是以政治权力为基础的政府收入形式,它可以且应当成为政府收入的主要形式。费是以交换(或直接提供服务)为基础的政府收入形式,在政府收入体系中居于补充或辅助地位。
  在目前我国的政府收入格局中,规范性的政府收入和非规范性的政府收入同时并存。前者指的是列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后者指的是游离于预算之外的收入。前者主要来源于税收,后者基本来源于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政府收费。同时,在数额上,费又大于税。于是,我国政府收入形成了所谓“费大于税”这种特殊的矛盾现象。
  “费改税”不是将所有的“费”都改为“税”,而是把那些具有税收性质或名为“费”实为“税”的政府收费项目,纳入税收轨道。对那些本来属于收费范畴或名与实均为“费”的政府收费项目,则要按照收费的办法加以规范,从而纠正由“税费不清”、“税收缺位”或“收费越位”而导致的政府收入格局的不规范现状,实现“税费归位”。
  统一认识:从宏观层次看待“费改税”
  目前,人们对于“费改税”必要性的认识并不一致。从表面上看,“费大于税”是所谓的“费税之争”。然而,站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层次上考虑问题,便会发现:“费大于税”的实质,是政府收入机制不规范以及由此引发的政府部门行为不规范。“费大于税”已经成为我国各项改革事业进一步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的极大障碍。
  政出多门的各种政府收费的一个共同特征,是自收自支、不纳入预算管理。由于自收自支,收费项目的多少和收费数额的大小同各部门、各地区的利益挂钩,这些单位的收费积极性会越来越高;由于不纳入预算管理,支出去向便脱离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此下去,各种政府收费日益扩展,非财税部门介入财税性分配,不仅使整个国民收入分配渠道陷于混乱状态,而且以权谋钱、以权换钱等不规范行为也由此产生并蔓延开来。
  当前,国有企业负担沉重,这不是“税负重”,而是五花八门的“费负”重。国家经贸委调查表明,国有工业企业的各种不合理负担,大体占到当年其实现利润与税收之和的20%,有的甚至超过了当年实现的利润。不解决政府收入机制不规范的问题,国有企业怎么能走出困境?
  政府机构膨胀和行政管理费支出增势迅猛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政府收入机制不规范所带来的政府部门预算约束弱化。倘若政府部门的收入机制是规范化的,以税收为主要来源,且全部纳入预算,那么,在一定经济发展水平的条件下,政府部门每年可取得的或可供其使用的收入便是一个既定不变的量,其支出的规模便不能不受其收入规模的约束。“费大于税”的政府收入格局以及各种收费所具有的自立章法、按需而征的性质,使得政府部门的收入在相当程度上可以“随意”上调,因而,政府机构的膨胀和行政管理费支出的迅猛增长,便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
  这些年,政府部门分散的财力分配格局,不仅存在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而且在各个不同级次的政府与其所属的职能部门———如省政府与其所属各厅、局———之间,甚至每一级次的政府与其下属级次的政府———如省政府与市、县政府———之间,也有类似的表现。财力分散了,各部门、各地区的支出除了依靠政府集中调配的规范性的资金外,还分别拥有各自非规范性的财源。他们可以自立规章,自收自支。其结果,中央政府以及各个不同级次的政府调控能力削弱。人们常说的所谓“诸侯经济”、“王爷经济”,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长此以往,势必危及国家的政令统一和长治久安。
  诸如此类的事情,还可举出许多。因此,“费改税”是为规范政府收入机制、规范政府行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须采取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
  改革目标: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规范化的政府收入机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对于计划经济体制的一个显著变化,就是各个经济行为主体之间的利益边界越来越明晰。这意味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收入机制,必须是规范化的。所谓政府收入机制的规范化,从大的方面讲,至少有四方面要求:
  以法制为基础。政府取得收入的形式和数量,要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不能想收什么就收什么,想收多少便收多少。无论哪一种形式、哪一种性质的政府收入,都应当先立法,后征收。
  全部政府收支进入预算。政府预算的实质是透明度和公开化,体现着立法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收支行为的监督,并不是简单地确定由哪一个部门管理或列入哪一类表格反映。这就是说,政府的收支必须全部置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之下,不允许有不受监督、游离于预算之外的政府收支。在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中,一般不存在“预算外资金”的概念。我国现使用的“预算外资金”的概念,是建国初期从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引进的,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沿袭下来的。预算外资金是同计划经济体制密切相关的范畴,与市场经济体制是不相容的。
  财税部门总揽政府收入。全部政府收入要完全归口于财税部门管理,不论是税收,还是收费,或是其他别的什么形式的收入,都要由财税部门统一管起来。即便出于工作便利的考虑,把某些特殊形式的收入,如关税、规费,交由特定政府职能部门收取,也只是一种“代收”、“代征”。这样做的好处是,切断各个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同其经费供给之间的直接联系,从根本上铲除产生“以权谋钱、以权换钱”等腐败行为的土壤。
  政府收入以税收为基本来源。以政治权力为基础、能够带来稳定可靠的收入,且可无偿使用的税收,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支出格局———以“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为主体———是一种对应关系,税收必须在政府收入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政府其他的收入形式,如以交换为基础的收费,只能作为辅助或补充财源而担负起拾遗补缺的职责。
  我国在选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就注定要走政府收入机制规范化的道路。事实上,党的十五大报告已经对规范政府收入机制作出了战略部署。江泽民同志明确指出:要“完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完善政府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从根本上说来,规范政府收入机制,是完善社会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的基础或前提条件。没有政府部门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的规范化,就不可能有家庭、企业部门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的规范化。当前,我国分配领域存在的种种不规范状况,在相当程度上,是由政府收入机制不规范所造成或引发的。所以,以规范政府收入机制为着眼点,通过“费改税”,将各种非规范性的政府收入转变为规范性的政府收入,是迟早要干、非干不可的一项工作。
  分步到位:采取积极而稳妥的政策措施
  “费改税”的实施,牵涉到利益格局调整。对于这项改革可能遇到的困难,我们必须有充分的估计。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实施这项改革的各种有利条件:我国是由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只要全党上下统一认识,统一步调,“费改税”定会实现。我们曾有过成功的先例。建国之初,我国各地的税收制度很不统一,既有老解放区各个革命根据地沿用下来的各自单独制定的税制,也有新解放区实行的五花八门的税制。随着1950年1月《全国税政实施要则》的颁布,一个全国统一的税收制度很快建立起来,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现在,我国正在进行政府机构改革。随着机构精简和人员分流,原有的收费主体会趋于减少,行政管理费的负担会趋于减轻,“费改税”的难度会相应缓解,回旋余地会相应扩大。围绕“费改税”,我们既要积极地保证顺利出台和实施有关政策措施,又要稳妥地化解阻力,以便得到各方面的认可和支持。当前,实行“费改税”比较现实和可行的思路是分步到位。
  先中央,后地方,逐步在全国推开。研究各国特别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国家有关政府收入结构的统计文献,可以看到这样两个现象:其一,中央政府基本没有收费,税收是其收入的基本来源。其二,收费在收入结构中占有相当比重这一现象,通常发生在地方各级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化的政府收费只有两类,一是规费,二是使用费。前者指政府部门向公民提供特定服务或实施特定行政管理所收取的工本费和手续费,如行政规费和司法规费;后者指政府对其所提供的公共设施的使用者按照一定的标准收取的费用,如高速公路通行费、桥梁通行费。有鉴于此,“费改税”的工作,可以也应当从中央政府做起。既然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中央政府基本没有收费,那么,我国中央政府各部门现存的收费项目,经过清理,绝大部分都可以纳入“费改税”的范围。追根溯源,我国非规范性政府收费,最初也是发生在中央政府,如预算调节基金和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等。中央政府率先实现政府收入机制规范化,“费改税”便可依次延伸到地方各级政府,从而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开。
  先清理,后规范,逐步纳入统一预算。第一步,对现存的各种政府收费项目,进行全面的清理。在清理的基础上,区分为必要的合理的收费和乱收费两大类。对于合理的收费项目,作为规范的对象保留下来;对于纯属乱收费的项目,坚决取消。第二步,对于保留下来的收费项目,按照规范化的“税”和“费”的性质,区分为名为“费”实为“税”的收费和名与实均为“费”的收费两个系列。前者将通过“费改税”的办法,纳入税收轨道:或是扩大现有税种的税基,并入现行有关税种统一征收;或根据其性质,改设新的税种予以征收。而后者将通过“规范费”的办法,纳入规范化的收费轨道。作为规费,依照规费的内涵与外延加以管理;作为使用费,依照使用费的原则和标准加以征收。第三步,通过“费改税”,将一部分收费项目纳入税收轨道;通过“规范费”,将规费和使用费暂时单独编制预算,由财税部门统一管理和征收,但收入全部返还各有关政府职能部门使用。第四步,逐步创造条件,将全部政府收入纳入统一的政府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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