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1月9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财税金融)
专栏:热点聚焦

  金华县税案透析
  ——访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
  本报记者 李建兴
  问:“金华县案件”是怎样被发现的?犯罪分子作案时间长达两年,为什么不能早发现?
  答:(一)1997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接到举报信,立即批转给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并要求限期报结。在此期间,中办、国办接到同样内容的举报信,并将举报信和朱副总理的批示转给我局,总局党组非常重视,5月份,立即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查处。
  (二)总局检查结果表明,“金华县案件”是一起作案时间长,犯罪行为极其严重,数额特别巨大,影响非常恶劣的大范围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案件。这么大的案子为什么不能早发现呢?我们对此也进行了分析,我认为,主要原因有这么几个:
  一是金华县对已经发现的税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向上报告。早在1997年1月份,金华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已经有所暴露,1月8日金华市国税局和公安局在查处犯罪分子吴跃冬及其“生意伙伴”黄进跃、吕化明案件时,相继发现了金华县一些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向金华县委、县政府和财税局进行了通报,并要求金华县进行检查,但该县只是象征性地清理出15户企业(虚开价税合计6.55亿元),这些企业本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最后均以罚款了事,未作司法处理。
  二是对上级税务机关阳奉阴违。1996年,总局和省局批转给金华县一封举报虚开2000万元增值税发票的人民来信,金华县竟对上虚报案件查处情况,对下罚款3万元结案,对上级税务机关隐瞒案件真相。
  三是切断外省市税务部门查案线索。该县税务稽查大队长杨尚荣,在有的省给金华县发函要求对有疑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时,他回函虚称“正常”,切断了查案线索。
  由于以上原因,使本来可以尽早发现的案件,一直隐瞒了下来。
  问:“金华县案件”与以往涉税案件相比有什么特点?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有哪些?
  答: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全国税务系统查处多起涉税大案。“金华县案件”与以往涉税案件相比,有如下特点:
  (一)作案时间长。1994年已有个别企业虚开,大规模虚开时间自1995年3月至1997年3月,长达两年时间。(二)涉案企业多。有218户企业有虚开发票行为。(三)涉及面广。受票单位遍及全国36个省(区、市)。(四)虚开金额大。共虚开发票65536份,票面金额63.1亿元,其中销售价款53.9亿元,税金9.2亿元。(五)涉案人员多。此案直接涉及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分子154人,党政干部、税务干部24人。
  问:“金华县案件”造成的国家损失有多少?目前挽回损失情况如何?
  答:经查实,“金华县案件”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5536份,总票额63.1亿元,其中销售额53.9亿元,税额9.2亿元,受票单位已经申报抵扣并造成国家损失7.42亿元。“金华县案件”基本查清后,国家税务总局多次督报“金华县案件”受票单位补税罚款情况,在全国各地各级国税部门的配合下,采用多种手段挽回损失。截至1998年3月31日,“金华县案件”补税入库6.85亿元,罚款入库5.09亿元,补税罚款合计11.94亿元。金华县地方财政从犯罪活动中取得的0.2亿元非法收入已全部没收并纳入中央收入(其中已入地方库0.1亿元从中央财政返还中予以扣除;入中央库部分取消按比例返还0.1亿元)。另外,在案件协查过程中连带发现其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补税罚款0.2亿元。以上共计为国家挽回损失12.34亿元。
  问:金华县自1995年3月以来的两年间,发生如此特大案件,其诱发的原因在哪里?
  答:金华县出现长达两年多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根据我们的调查分析,其原因:一是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长期没有分设,金华县国税系统隶属于金华县财政局领导,不能独立执法;二是金华县原来主要领导只讲地方收入,不讲税法,不顾中央利益,被犯罪分子贿赂收买,从而勾结、纵容、包庇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三是金华县税务部门的领导,严重玩忽职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采取了组织、纵容、包庇的态度。四是不法分子利欲熏心,铤而走险。正如一些犯罪分子所说,虚开增值税发票就像“吸毒”一样,越开越上瘾,以至无法控制。不法分子当中,有的是经营业绩尚可的企业主,在巨额暴利的诱惑下,不惜放弃正常经营活动,踏上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道路;更多的是无业人员,他们单独或者假借亲戚朋友的名义虚办“皮包公司”,专业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四处奔走于客流量大的集市暗地兜售,或“坐堂”等客牵线上门成交,除了“发票生意”之外,他们几乎没有其他任何买卖。如原籍永康市的胡银峰独自一个人在金华县开了7家“皮包公司”,查看他的所有业务往来,他只干一门生意,那就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金华县案件”有多少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抓获了多少犯罪嫌疑人?有多少税务干部涉嫌此案?有多少党政干部涉嫌此案?对涉案的税务干部如何进行处理?
  答:“金华县案件”共涉及虚开的犯罪嫌疑人154人,现已抓获89人(包括投案自首);此案涉及当地党政干部11人、税务干部13人。涉案的党政干部、税务干部已全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问:“金华县案件”的关键人物杨尚荣,在此案中到底起了什么作用?他是怎样包庇犯罪分子的?他本人有无参与虚开活动?有无贪污或受贿行为?
  答:此案的关键人物金华县财税局稽查大队长杨尚荣,与犯罪分子内外勾结,纵容、支持甚至直接参与虚开专用发票犯罪活动。如,他通过查案与犯罪分子胡银峰(已拘捕)结识后,公然支持胡虚开发票,并从胡那里得到大量好处,当胡开到两千多万元不敢再开时,他对胡说:“你认识我就算进了保险箱了,放心开,没问题”,以致胡最终虚开发票金额达8.7亿元,个人非法所得300万元,在胡的案情暴露后,杨又通风报信,指使胡外逃。现已查明,杨收受虚开发票犯罪分子贿赂6万余元,更为严重的是,他与一叫兰民的犯罪分子合伙虚开2000多万元并分得赃款9万余元。
  问:金华县在这两年中,靠“以票引税”引进了多少税收?这些非法收入国家将如何处理?
  答:金华县1996年全年增值税收入5000多万元,1997年收入6450万元。自1995年3月至1997年3月的2年间,金华县财政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中非法所得4000多万元。财政部决定将其全部没收。其中已入中央库75%部分0.3亿元,在计算浙江省1997年税收返还时,从上划中央“两税”收入中扣除;已入地方库25%部分0.1亿元,在1997年中央财政与浙江省财政年终决算中专项上解中央。
  问:实施新税制以来,全国已经发生了多少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涉案人员有多少?其中有多少人受到法律制裁?
  答:1994年全国发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1442起。虚开专用发票92819份,价款267.8亿元,税款46亿元,价税合计313.8亿元。立案482件,涉及人员1482人。1995年全国发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2131起。虚开专用发票55229份,价款265.37亿元,税款44.65亿元,价税合计309.69亿元。立案663件,涉及人员2809人。其他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中。
  问:从加强税务系统内部防范来讲,税务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
  答:(一)通过“金华县案件”的查处,暴露出我们税务系统内部一些干部政治业务素质不高,一些税务机关领导对干部的管理和教育缺乏监督制约机制,领导班子软弱涣散,不能严格执行增值税管理的有关规定,税收征收管理极为混乱等问题。
  (二)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
  1.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严格把好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存三个关。
  2.清理政策,严肃税法。坚决制止各地为了地方的小利益擅自变通国家的统一税法的做法,查到一个,严办一个,决不手软。
  3.提高税务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建立一支过硬的队伍。
  4.加大打击犯罪和税收执法的力度。
  5、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引导和帮助纳税人加强经营管理,完善财务及票证审核制度,促使纳税人提高鉴别发票真伪的能力,保证取得发票的合法性。


第10版(财税金融)
专栏:金海观潮

  外汇调剂业务为何取消
  惠研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文,宣布从今年12月1日起取消外汇调剂业务并相应关闭各地的外汇调剂中心,这标志着境内机构的外汇买卖均已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曾经作为境内机构调剂外汇余缺主要渠道的外汇调剂业务和外汇调剂中心已圆满完成了历史使命,即将退出经济舞台。
  外汇调剂市场是随着我国推行外汇体制改革和实施外汇留成制度应运而生的。1979年起我国实行外汇留成制度,企事业单位开始拥有一定的用汇自主权,产生了调剂外汇余缺的要求,外汇调剂市场因此诞生。1980年在当时实行留成外汇制度的基础上,为满足企业调剂外汇余缺的需求,在北京、上海、广州等12个大中城市开办了外汇调剂业务。1988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设立了外汇调剂中心,在北京设立了全国外汇调剂中心。截至1993年底,全国共开设了108家外汇调剂中心。
  外汇调剂中心的设立和外汇调剂业务的开办,极大地方便了境内机构尤其是外商投资企业相互调剂外汇余缺,加速了企业资金周转。同时,由于外汇调剂价格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高于官方汇率,调剂中心的出现也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国内企业的出口积极性,促进了我国外贸事业的发展。
  1994年1月1日,我国外汇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实现人民币汇率并轨,并轨后的人民币汇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制,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同年4月,银行间外汇市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上海开始运行,正式建立起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
  银行间外汇市场建立后,为避免由于交易方式改变而给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带来不便,1994年4月至1996年6月,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买卖业务仍在外汇调剂中心进行,外汇调剂中心作为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一个部分继续保留。外商投资企业在所在地外汇调剂中心相互调剂外汇余缺,在供求关系出现不平衡时,其差额由外汇调剂中心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入或卖出解决。由于银行结售汇体系在结算速度等方面较外汇调剂中心具有一定的优势,外商投资企业要求进入银行结售汇体系的呼声较高。因此,为便利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自1996年7月1日起,将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买卖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外商投资企业可同时在银行和外汇调剂中心买卖外汇。在实际运作中,外商投资企业多通过银行结售汇体系办理其结售汇业务。
  自此,外汇调剂业务量急剧萎缩,但为保证业务的正常开展,仍保留了有关的业务管理人员和网络设备,造成资源上的极大浪费。因此,在银行结售汇体系已能满足企业需求的情况下,继续保留外汇调剂业务和外汇调剂中心已无必要。
  外汇调剂中心关闭后,其中的一部分将转变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分中心,负责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金融机构人民币同业拆借市场运作。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买卖业务统一进入银行结售汇体系,既有利于进一步统一和规范我国外汇市场,也有利于减少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买卖环节,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有利于国家积极利用外资和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优惠政策的延续。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外商投资企业在华投资和经营的环境也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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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证券法是利好
  田俊荣
  一些投资者总爱把《证券法》喻为高悬在证券市场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称之为利空消息,理由是:其一,未来的《证券法》将把证券公司按资金实力等标准分为综合类和经纪类两种,经纪类证券公司不准做自营,只许做代理业务,这不是意味着相当一部分资金要撤离股市,股市要“失血”吗?其二,未来的《证券法》将禁止银行向证券公司融资,禁止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庄家行为。这两条使现有的主要机构投资者———证券公司利益受挫,市场也活跃不起来。审议证券法草案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开幕前一周,大盘走软便是明证。
  果真如此么?
  且看第一条理由。我国目前有90多家证券公司,按未来的《证券法》要求,能划为综合类公司的只能是其中的小部分。其余小公司的资金或者来自别的企业的委托资产,或者是自有资金。前者以获利为目的,分类后会“择主而从”,进入综合类公司,从而继续留在市场。后者当中做自营的资金据统计不超过100亿元。首批试点的新基金已为股市注入了将近100亿元的新鲜血液;即将出台的5只新基金又将添上100亿元资金;小证券公司经营得当,规模扩大,也能跃升为综合类公司,三管齐下,何愁“失血”呢?进一步说,分类经营有利于提高证券公司的承销、代理业务水平,推动其向投资银行方向发展。首先,我国的证券公司大多依行政区划而设,在承销股票时容易产生地方保护主义。比如前一段出现的“安徽现象”———安徽的企业发行股票都找本省的证券公司承销便是一例。分类经营后,能做承销业务的综合类公司是按市场标准筛选出来的,打破了行政垄断,有助于证券公司在承销业务竞争中不断提高自己。其次,分类经营也有助于那些只能做代理业务的小证券公司摆脱“大而全”的业务模式,埋下头来,扎实改进对客户的服务。这些,难道不是股市的利好么?
  再看第二条。禁止融资和庄家行为,这么规定,最大的功用在于能规范股市秩序,防止其大起大落,从而推动机构投资者追求长期投资收益。一个规范有序、注重投资的证券市场,将是一个长久繁荣稳定的市场。
  说千道万,其实,将来《证券法》出台最大的利好在于它从法律的高度肯定了证券市场在经济和社会中的地位,肯定了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保护,这也是证券市场蹒跚起步、历经8年风雨结出的硕果。
  我们没有理由不为此喝彩。


第10版(财税金融)
专栏:

  从商业增值税中挖“潜力”
  魏贵和 田桂军
  商场销售年年上升,可承担的税负却逐年下降。什么原因?
  湖北省对商业企业增值税专项检查后发现,商业企业偷逃税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资金体外循环,隐瞒销售收入。隐瞒应税收入是造成许多中小商业企业税负偏低或长期销项不足抵扣的主要原因。一些商业企业在购销活动中进行现金交易,大搞账外经营,进行资金“空中飞”,令税务部门防不胜防,以此伺机隐瞒收入偷税。在商品购进环节,则又以不索取发票为条件,压价购进商品谋取销售利润;在销售环节,则又以税负重为借口,不开具发票而以收款收据替代,隐瞒销售收入。
  人为调整进项税、销项税,减少应交税款。部分商业企业在账册上做文章,人为地调整增值税,“平衡”进、销税,以达到不缴或少缴增值税的目的。有的商场和零售柜台之间,商场总部采取作价手段,调控进、销项税额,达到转移利润、减少应纳税额目的。
  今天停业,明天“新生”,混淆视听。一些商业企业利用“新办企业可以申请临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规定,今天批发停业,明天零售开业,混淆视听,逃避税务部门正常管理,从而减少应纳税额。特别是随着7月1日一大批商企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划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这种现象更为普遍。
  打“时间差”,延迟纳税。有的商业企业迟报销售收入,进项提前抵扣,造成异常申报。有的企业发出货物,形成事实销售,却只在备账上或往来账上体现,账有实无,同时大量购进货物,仅凭购进时取得的进项发票向国税机关申报纳税,造成企业当期进项税大于当期销项税,企业应纳税人为滞后。
  厂商联合,以返利形式逃避税收。一些经销家用电器、糖酒副食、洗涤化妆品的商业企业,以等于或低于进货的价格销售厂家供应的商品,其减少的盈利或亏损由厂家以佣金或实物奖励给予弥补。
  以返利销售的幌子,趁机偷税。主要表现在:商业企业将厂家返回的同类商品,采取入库不入账或变相入账等办法,销售后以现金入账或存入小金库,隐匿销售收入,偷逃国家税收。有的商家将商品用于职工福利、馈赠、奖励等,此种返利成为增值税链条之外的又一循环,逃避国家税收。
  对于商界这种纳税反常现象,湖北省国税部门先后组织了多次专项检查,仅去年7月份就查补入库3.14亿元。今年仍将商业企业作为增值税检查重点,特别是大中型商企,销售、税负变动异常的商企。与此同时,省国税局及时推广襄樊市率先实行的《增值税日常稽查实施办法》,力求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简便、易行的增值税日常稽查运作机制,构建一个全方位的、立体的增值税日常稽查网络。开展日常稽查试点以来,审核异常申报对象900户,选查发票抵扣联104份,审增税金644万元,负税申报企业由日常稽查前(5月份)的673户(占总户数的51.2%),减少到374户(占22.74%),有力地遏止了异常申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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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财金短波

  邯郸工行支持基础产业
  本报讯 中国工商银行邯郸分行运用信贷杠杆,合理优化投向,通过支持支柱产业、基础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有效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更快更优发展,截至今年9月末,该行各项贷款达99亿元,其中今年新增48亿元,重点支持了邯钢、峰峰矿务局、电业局、邮电、交通等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基础设施建设。1—9月份,全市64户重点企业在该行扶植下获得了长足的进展,产值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5%,盘活存量资产3500万元。
  (柳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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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财金短波

  桂林国税高新分局培育税源
  本报讯 广西桂林市国税局高新分局大力扶持企业,注重培育税源,促进了税收持续大幅度增长。今年1至10月,共组织两税入库286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3%,完成全年税收任务的94.25%,收入进度位居该市各分局前列。(隆振葵 官建林 莫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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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财金短波

  龙口地税局健全堵漏机制
  本报讯 最近,山东龙口市地税局健全了堵漏机制,有效地减少了漏征漏管现象的发生。目前,全市共清理“双漏户”250多户,补税罚款7万元。(殷积经 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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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财金短波

  怡富中国概念股研讨会举行
  本报讯 近日,怡富(中国)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在北京举办了第三届“中国概念股研讨会”。中国证监会主席周正庆出席了研讨会。来自世界22家顶尖金融机构的基金经理们就中国概念股等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基金经理们还在一周内参观了中国5个城市的15家公司,了解了中国大陆的投资环境。(俞楠 杜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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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国电信受到香港投资界好评
  本报讯 在亚洲金融业风雨飘摇之时,中国在海外最大的上市公司中国电信(香港)上市一年来股价表现一枝独秀,远赢大市,获得海外投资界好评。
  去年10月16日中国电信(香港)确定发行价为11.8港元,10月23日正式上市。过去一年来,由于亚洲金融风暴多次震荡和香港资本市场持续萧条,香港股市整体下滑。从去年10月16日至今年10月16日,恒指下跌了27.9%,红筹指数更是跌去了65%,而中国电信(香港)却较基期价格上涨了26.3%。
  目前,中国电信系香港恒生指数成份股之一,总市值逾200亿美元,是香港第四大上市公司。该公司旗下资产原为广东、浙江两省移动电话业务,今年6月又收购了江苏移动电话业务。截至今年6月30日,移动电话用户总数已达545.2万户。(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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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财金短波

  新余工行支持企业开发新品
  本报讯 工商银行江西新余市分行大力支持国有企业面向市场开发新产品,引进新技术、新工艺,将一批国有大中型企业扶上科技兴企快车道,增强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后劲。1996年以来,该行累计发放科技开发贷款3930万元,支持企业科技开发项目22个,1997年新增产值33762万元,利润3268万元,税金1420万元。(曾继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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