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7月4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经济专页)
专栏:

森林是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森林资源丰富与否,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国家生态环境的优劣和经济发展的潜力
  树立大林业观念加快林业建设
王丙乾
我国国情决定了林业肩负着更为繁重的任务。我国人口多,人均占有资源少,森林资源总量不多,分布不均,质量不高,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近40%的国土受到水土流失的危害,以旱涝为主的自然灾害十分频繁。改善生态环境对林业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和迫切。正因为如此,新中国的三代领导核心都把林业发展放在重要的战略地位,对林业发展寄予了殷切的期望。在党和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经过全国人民的长期努力,我国林业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森林覆盖率已由解放初期的8.5%上升到目前的13.92%,人工林保存面积居世界首位,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林业生产经营管理体系,林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也越来越大,充分显示了林业的巨大作用。
把大林业作为强基固本、强国富民的根本大计
林业已经不仅仅是植树造林、生产木(竹)材的那种狭义的林业了,林业生产的范围越来越宽广,已经成为一个从多方面影响经济与社会、环境与资源的综合性的大林业。
从纵向上看,大林业既有第一产业,也有第二、第三产业,是一个庞大的产业群。
大林业的第一产业,就是为人类提供森林食品、药材、花卉、野生动物资源等初级林产品的产业。森林中有着丰富的物种资源,有的已经被人类开发利用,但更多的还没有被人们所认识。这些资源对人类有着巨大的潜在价值。例如,要解决中国的粮食问题,仅仅依靠耕地恐怕是有困难的。到2030年,我国人口将达到16亿,即使耕地总量仍然保持现有的20亿亩,再加上提高单产,要解决16亿人的吃饭问题,也是非常艰巨的。那么,出路何在呢?依靠国际市场显然是不现实的,只有靠我们自己。所以,我们不仅要两眼盯着地,还要两眼盯着山和海,在抓好粮食生产、抓好草原畜牧的同时,还必须念好山海经。我国的山地开发潜力巨大,特别是木本粮油资源极为丰富,可以提供许多更有营养价值的食品。我国可供开发利用的木本粮食植物有100多种,木本油料树种有200多种。目前,全国木本粮油面积已达1亿多亩,总产量达到20多亿公斤,这只是开发利用了一小部分。从发展看,开发木本粮油资源将成为增产粮油的有效途径,前景十分广阔。
大林业的第二产业,就是为人类提供木材、竹材、纸浆、人造板以及林化产品(包括松香、松节油、活性炭、栲胶、紫胶等)、家具、建筑装饰材料等产品的产业,这一产业同样具有广阔的前景。例如,我国纸张的需求量很大,每年需3000万吨,产量只有2000万吨,缺口近1000万吨,需要进口大量的纸浆和纸张,耗费了大量外汇。因此,急需发展以木竹为原料的大中型造纸企业,以替代进口,遏制小造纸的发展,满足市场需求。这就为林业第二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家具、建筑装饰材料等林产工业产品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市场非常广阔。
大林业的第三产业,就是利用森林的自然景观,为人类提供旅游、休憩、疗养的服务业。
从横向上讲,林业与工农业生产和山区经济发展都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
林业在农业生产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实践证明:治水之本,在于治山。不彻底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特别是江河上游地区的水土流失问题,许多治水措施都可能事倍功半,有的甚至是劳而无功。历史的经验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近几年来,我国土地荒漠化越来越严重,对农业经济危害很大,约1亿多人口短期内有失去土地的危险。这和我们没有认真植树种草有直接关系。沙进人退,令人担忧。因此,加快林业建设步伐,保护和扩大森林资源,提高植被覆盖率,以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防灾减灾,从根本上改善生态环境和生存条件,这是强基固本的根本措施。
林业与工业的关系也是十分密切的。一方面,林业可以为工业提供许多原材料,另一方面,林业也能够减轻工业带来的环境污染。例如,由于人类活动造成二氧化碳增多,带来了温室效应,这已经成为全球性的环境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一是控制碳质能源的使用,二是通过植树造林来吸收二氧化碳。后一种途径更为现实可行。因此,大力植树造林,扩大森林资源,就可以更多地吸收二氧化碳,减轻温室效应,为改善全球生态环境做出贡献。
林业还是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主要出路,是山区综合开发的主导产业。我国512个贫困县中,有496个在山区。实践证明,合理经营山地资源,以林为主,多种经营,实行山区综合开发,发展山区经济是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我国山区面积占全国的69%,人口占全国的56%,只有山区富了,国家才算真正富。因此,治贫应先治山。治理山区、开发山区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政治问题、社会问题。从社会主义本质来讲,在山区发展大林业,并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就是要解决山区与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问题。从感情上讲,不少山区是革命老区,加大林业发展力度,就是对老区人民的回报和补偿。这是一个事关老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政治问题。
总之,林业既是一项物质生产事业,又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肩负着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双重使命。
加强领导,全民动手,努力抓好大林业建设
当前,林业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还很不适应,面临着许多困难和矛盾。主要是植树造林需要大量投资与资金不足的矛盾,生态公益林抚育资金需求量大与补偿不足的矛盾,商品林需要集约化经营与结构单一、管理粗放的矛盾,林业产业化发展与缺资金、缺技术、缺人才的矛盾,农业生产需要不断优化生态环境与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质量不高的矛盾,山区人民迫切要求改善物质文化生活与经济发展慢、效益低的矛盾,等等。所有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各级党政领导关心、重视和支持,需要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
在新时期,如何推进林业建设,使林业发展与经济发展相协调,是摆在各级领导干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当前必须抓住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一)要有正确的政策和灵活的机制。林业政策一要稳定,二要灵活,三要完善。要稳定政策,主要是稳定山权林权。这项政策应该长期坚持,不能动摇。要制定灵活的政策,就是要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参与林业建设,坚持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准许荒山使用权有偿流转;鼓励科研部门、工矿企业、社会团体投资开发治理荒山;准许兴办联营或私营企业、果场、林场,鼓励基层农、林、水等部门利用多种形式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联营开发,搞好示范,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形成多种经济成分互为补充的林业经营格局。要完善政策,就是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和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及时地改革和完善林业政策,以适应大局的需要。
(二)要深化林业体制改革,理顺林业经济关系。看来需要对林业实行分类经营,分类管理。商品林业在国家政策引导和保护下,逐步走向市场。公益林业是向社会提供生态效益的林业生产活动,无法在市场上得到正常的补偿,原则上应该通过政府调控,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实现谁受益、谁补偿。公益林的服务对象无法明确的,主要由财政补偿;服务对象明确的,应由直接受益者补偿。对长期存在的多头管理问题,也要逐步研究解决。
(三)要走林业产业化的路子。在产业化过程中,要逐步解决“千家万户的经营与千变万化的市场”的矛盾,通过贸工林一体化经营,公司办基地,基地联农户等办法,引导农民进入市场,降低市场风险。要坚持走“山上建基地,山下搞加工,山外抓市场,科技创高效”的路子,把山区的资源优势真正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林产品加工要重视向深度和广度开发,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在开发中,也要防止一哄而上,避免重复建设。
(四)要切实保护林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生产经营者来说,其合法权益恰恰是其发展林业的直接动力,损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就等于削弱了林业发展的动力。目前,一些地区林农在生产和销售木材的过程中,缴纳的各种税费占销售收入的一半左右,有的高达70%以上,林农所得不多。这严重损害了林农的利益,削弱了他们从事林业生产的积极性。有关部门要减轻林业税费负担,严格禁止乱摊派、乱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好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五)要走“科技兴林”的路子。要大力进行应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增加对林业科技的投入,促进林业科技成果商品化。在林区,要合理调整林种树种结构,避免单一化,以防病虫的危害。要把新兴产业,如花卉、药材等的资源开发技术和经济林产品的加工、贮藏、保鲜技术作为开发的重点,加大开发研制力度,为调整林业产业结构提供可靠的技术基础。与此同时,还要大力发展林区教育事业,培养有用人才,提高人民群众的素质。
(六)要做好森林资源的保护和节约工作。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防止各种破坏活动,对违法者予以打击。同时,要做好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对木材、竹材的使用要严格节约。各生产部门、经销部门以及行政事业单位,都要大力节约木材、竹材,以减少资源的压力,以利于增收节支,减少污染的排放。
(七)要充分调动广大群众投身林业建设的积极性。林业建设是群众的事业,也是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要继续坚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动员群众投工投劳,积极参与公益林的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履行义务。通过适度放宽林业政策,允许实行多种经营方式,切实减轻林业税费负担,来调动群众投资兴办商品林业的积极性。
林业建设不是林业部门一家的事,与农牧业、水利、国土开发、城镇建设、环保等许多部门都有密切的联系。因此,各部门要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协同作战。
依法治林,加快林业法制建设的步伐
林业立法是林业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水平,以适应经济发展和林业工作本身的需要。森林法是我国林业工作的一部根本大法,颁布实施以来,对我国林业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林业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人们对生态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林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大。特别是随着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森林法有了明显的不适应,在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十多年来,各地在林业管理中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有许多好的做法,需要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因此,要加快森林法的修改步伐,改变目前滞后状况,以适应经济发展和林业建设的需要。各地的林业立法工作,要抓紧进行,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一些地方性的林业法规和规章。总之,要在“九五”期间,基本建立和健全我国林业法律体系,使林业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方方面面都有法可依。
立法重要,执法更重要。目前,在林业领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相当普遍,具体表现在,一些地方违法乱批滥占林地,造成林地大量流失;一些地方私自突破采伐限额,违法乱砍滥伐林木,无证经营木材和加工木材,扰乱了市场秩序,造成了森林资源的过量消耗;一些地方违法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对野生动物的生存构成了严重威胁。所有这些,造成了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破坏,人民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林业部门要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今年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加大了刑事处罚的力度,有关林业方面的罪刑规定达15条之多,量刑范围从管制直到死刑。这为我们严格执法、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提供了有力武器。各级林业执法机构,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党政领导要大力支持林业执法工作,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执法犯法的现象,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护短,不说情,不干扰执法工作。
各级人大要进一步加强对林业法律的执法检查监督,完善林业执法的监督机制。


第10版(经济专页)
专栏:

  尊重价值规律加强宏观调控
汪兴益
价值规律与宏观调控是对立的统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价值规律以无形的手调节经济,宏观调控以有形的手调节经济,因此,必须尊重价值规律,加强宏观调控,使无形手和有形手发挥应有的作用。近几年来,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党中央、国务院在尊重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坚持加强宏观调控,既有效控制了通货膨胀,又保持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成功地实现了经济“软着陆”,找到了在充分发挥价值规律作用的基础上,发挥宏观调控作用的多种方法,取得了可贵的经验。
首先适应市场经济、价值规律的要求,在通货膨胀高峰期,改变宏观调控以行政手段为主的做法,着重以经济手段为主调节经济。1992年下半年,经济出现了过热现象。面对严峻的通货膨胀形势,我国不是采取仅仅砍投资项目,进行急刹车的做法,而是着重运用经济手段进行调控。1993年6月24日发出了《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提出了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16条措施,这些措施有14条是采用经济办法,主要是整顿金融秩序,制止违反国家规定的集资,严格控制各项债券发行规模和债种;加强金融宏观管理,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等等,和以往的做法有了明显的区别。
其次,顺应价值规律的要求,尊重市场经济的自我调节,宏观调控部门长期实施适度从紧的政策,与短期对经济的“微调”相结合。在经济正常运行过程中,宏观调控重在创造条件,保证无形之手的自我调节,因而宏观调控侧重总量管理,长期坚持适度从紧的财政金融政策,在保持总量适当增长的同时,对经济运行中发现的违反价值规律的倾向随时进行微调:如在高通货膨胀,居民储蓄存款为负利率时,及时对居民储蓄存款实行保值;在通胀回落以后,及时取消保值;在存贷款利率过高,企业利息负担过重,违背价值规律时,1995年两次降低利息率等等,这种长期控制总量与短期微调的办法是我们重视发挥市场机制、价值规律的作用调控经济的有效方法。
第三,适应市场经济、价值规律的要求,改革宏观调控体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宏观调控体系是市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我们已经逐步建立了市场经济的运行系统,如果还是保留传统的计划经济的宏观调控体系则只能是互相抵触,运转不灵。所以,1994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遵循市场经济、价值规律的要求对财税、金融、外汇、外贸、价格体制进行改革,以更适应价值规律的要求。例如,财政体制改革以分税制代替大包干,使中央、地方利益的确定更贴近各地方的经济实力、经济效益、人口、地域等各种情况;金融体制改革推行了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迈开了银行企业化经营的步伐等等。
第四,尊重价值规律,在控制需求过快增长的同时,重视结构调整,努力增加有效供给。宏观调控一开始,党中央就反复强调,加强宏观调控不是全面紧缩,而是重在调整结构。在生产领域限产压库,鼓励增加适销对路产品生产;在建设领域压缩一般建设项目和不适宜的开发区及房地产项目,大力加强以农业、水利和能源、交通、通信等为重点的基本建设。
最后,宏观调控重在法制建设,旨在维护市场经济正常运行,保证价值规律的调节功能的实现。政府通过经济立法和执法来规范各类经济主体的行为,限制各种不正常的经济行为,如通过了《企业法》、《公司法》、《预算法》等等。
(作者为财政部部长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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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为了解决香港的水荒
关宗枝
“月光光,照香港,山塘无水地无粮,阿姐担水去,阿妈上佛堂。唔(不)知几时没水荒。”过去香港流行的这首歌谣,是水荒的苦涩写照。
60年代初期,我国政府为长远解决香港食用淡水的困难,经周恩来总理亲自批准兴建东深供水工程,这是一项跨流域的大型供水工程。工程北起东莞市桥头镇的东江河畔,南至深圳河,经8级抽水,扬程46米,输水全程83公里,引东江水越山倒流,经深圳水库,送往香港。
香港地区地下淡水资源极为贫乏,历史上食用淡水靠兴建水塘收集及贮存雨水,经常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食用水供应的困难成为严重制约香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
当年,我国政府对香港同胞食用水的困难非常关心,支持香港到珠江口和广州以船运淡水补给应急。1963年12月8日,敬爱的周总理听取了当时广东省有关负责人关于兴建石马河供水工程(即东深供水工程)方案的汇报之后,当即指示:“供水工程由我们国家举办,应当列入国家计划,作为援外专项项目,因为香港95%以上是自己同胞。”并批准由中央人民政府拨出专款3584万元兴建。
当时我国刚刚度过三年困难时期,经济底子并不厚。经国家计委批准,东深供水工程于1964年2月20日正式动工,在全国各有关部门的支援下,广东省组织1万多人的施工队伍,经过11个月的艰苦奋斗,于1965年1月竣工,同年3月1日起正式向香港供水。
32年来,到今年5月底,东深供水工程累计对港总供水达97亿立方米,90年代以来对港供水量约为总供水量的一半,现在对港年供水量为7亿多立方米,占香港淡水总消耗量的七成以上。
东深供水工程建成并不断扩大对香港供水规模的过程,正是香港经济高速发展的阶段。自60年代中期起香港经济持续增长,人口由300万增至631万。因此香港有识之士说,“没有东深供水工程,就没有香港今天的繁荣安定。”
为了长远解决东江取水问题,我们经过认真分析论证,决定兴建一座新的低水位取水泵站(即太园泵站)。该泵站已于今年1月开工,将于明年10月1日前建成投产。为了确保东深供水水质不受污染,我们拟采取生物硝化净水工艺和专用输水管道两项带根本性改善水质的工程措施。由于这两项工程规模浩大,耗资达40亿元之巨,实施有一定难度。但是,我们有决心把它拿下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谢非同志强调:“省里决定,东深引水渠将逐步改为全管道,为了保证水质,这个钱非花不可。”我们有信心从多方筹资,争取工程早日立项开工。
悠悠东江水,深深同胞情。国家利益高于一切。香港回归之后,我们一定遵循香港基本法,一如既往地与香港水务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搞好香港特区供水事业,为保持香港稳定繁荣再作贡献。香港的明天将更美好!
(作者为广东省水利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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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拉萨城市建设发展战略
洛桑江村
拉萨市是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是藏文化发祥地之一,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历来是西藏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和交通枢纽,也是藏传佛教的圣地。
根据修编的《拉萨城市总体规划》,到2015年拉萨城市规模将达到70平方公里,人口40万。今后随着铁路的开通,拉萨新城区将由4个发展到7个。拉萨的城市建设战略是:重点突出市区兼顾小城镇。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以规划为龙头,合理布局城市区划功能,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适度超前实施各项基础设施项目。
其一,继续抓好城市规划。拉萨市区的总体规划,既要体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型城市这一时代精神,又要充分体现民族风格和地方特点。其原则是:一、严格控制城市中心和人口规模,除必须布局在拉萨市区的企事业和机关单位外,根据功能要求在市郊三角地区建设相对独立集中而又与拉萨联系方便的居民点或小城镇。二、在合理布局各项生产、生活用地的同时,物质文化服务设施的水平要高,绿化条件、环境质量的标准要高。三、充分体现民族特点,在城市布局上以布达拉宫为中心,保留以大昭寺和八廓街为主的旧城并进行合理改造,把古建筑的维修保护和形成绿化系统、开辟旅游线路结合起来。
其二,抓好城市基础设施的超前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关系到投资环境和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城市人民的生活。因此,要把基础设施建设放在城市建设的首位,优先发展。从拉萨的实际出发,要把重点放在水、路、电方面,为城市的全面发展和繁荣奠定基础。
其三,加大城市管理的力度。一方面坚持从首府城市性质和城市功能出发,树立高标准,为中心城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另一方面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当做城市管理的突破口,切实为群众办实事,着力提高群众生活环境的质量。
其四,加强城市的环境保护。保护城市环境是环境保护重点之一,一定要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行污染集中控制,加强城市园林、绿地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保护城市生活环境。
展望21世纪的拉萨,必将以更加浓郁的藏族历史文化气息、高原圣城的神奇风韵、多姿多彩的现代化城市形象屹立在世界屋脊。
(作者为中共拉萨市委副书记、拉萨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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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确保渔业再上新台阶
卓友瞻
最近,国务院批转了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渔业发展的意见》(国发[1997]3号),这是我国渔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体现了国家对渔业发展的重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渔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从1990年起水产品总产量连续7年居世界首位,1996年达2813万吨(按联合国统计标准为3195万吨),占全球总产量1/4以上。渔业的发展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全面振兴农村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发展渔业对综合利用国土资源,开拓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也是一个人口大国,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增长、耕地递减的矛盾在很长一个时期难以逆转。渔业是一种节粮节地型的产业,它不与粮食争耕地,又不与畜牧争草原。我国可用于发展渔业的海洋、滩涂、内陆水域和宜渔低洼荒地等非耕地资源有很大的开发潜力。据统计,全国有适宜养殖的浅海滩涂3900万亩,目前仅利用1/4;可用于水产养殖的内陆水域1亿多亩,也只利用了2/3;适宜稻鱼结合的稻田1亿亩,目前只利用2200万亩;未开发的宜渔低洼荒地3500万亩;还有300多万平方公里的海域,外海和远洋渔业也都有一定的开发潜力。
发展渔业可以减少对粮食的消耗,缓解粮食生产的压力。通常增加动物蛋白需要粮食转化,但水产品生产的特点是少消耗粮食或不消耗粮食,就可获取优质的动物蛋白。捕捞业直接利用天然的渔业资源,水产养殖中贝藻类品种不消耗饲料,一部分需要饲料的养殖品种,饲料报酬也较高,一般1公斤—3公斤饲料就可养1公斤鱼,转化率高于肉禽生产。所以在同样产出的情况下,水产品生产对减少粮食消耗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还可为肉禽生产提供优质饲料。
发展渔业有利于丰富城乡居民的“菜篮子”,促进市场的繁荣、稳定。去年我国水产品人均占有量已达22.9公斤(按联合国统计标准为26公斤),超过了世界人均占有量不到20公斤的水平。水产品总产量已占全国肉类总量的1/3以上,居民水产品的消费量在“菜篮子”产品所占的比重大幅度提高。大力发展渔业,增加水产品的有效供给,可以增加国民对动物蛋白的摄取,提高营养水平,提高中华民族的身体素质。
大力发展渔业是振兴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农业各业中,渔业是比较效益较高的产业。随着渔业的发展,从事渔业的劳动力从1979年的307万人增加到1996年的1207万人,净增900多万人,其中绝大部分是从事水产养殖的,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增加了就业机会,而且为增加农民收入做出了重要贡献。发展水产养殖生产使一大批渔、农民走上了脱贫致富的道路。1996年我国渔民年人均纯收入3826元,年劳均纯收入6900元,大大高于农民的平均收入水平。渔业总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也由1979年的1.4%,上升到1996年的10%以上。在许多地方,渔业已成为当地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作者为农业部渔业局局长)


第10版(经济专页)
专栏:

山东省沾化县农机部门在今年麦收时,成立了昼夜服务的农机抢修队,带上农机易损部件,深入田间场院,对全县农机进行巡回义务修理和技术指导。到6月12日,已免费抢修各种农机具达3500多台次,受到群众欢迎。
宋光新 刁长育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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