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7月17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理论)
专栏:

  高举民族团结进步的旗帜
——纪念内蒙古自治区成立50周年
刘明祖乌力吉
内容提要:
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我们党坚持把马列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从我国各民族的分布状况和民族关系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制定了民族区域自治这一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和基本政策,实现了各民族政治上的平等,增强了各民族的团结,巩固了祖国的统一,为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开辟了唯一正确的道路。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没有社会主义制度,就没有各族人民的团结进步,就没有内蒙古的今天。
民族团结,是中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我们不断取得革命和建设胜利的重要法宝。事实证明:同党中央保持政治上高度一致,是巩固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坚持不懈地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教育,是巩固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巩固民族团结的内在要求;重视搞好各族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团结,是巩固民族团结的关键所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是巩固民族团结的基本准则。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要集中精力把经济搞上去。为此,要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内蒙古的经济优势,扬长避短,促进发展;始终不渝地坚持改革开放,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勇于拼搏;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实现民族地区繁荣昌盛。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于1947年5月1日,至今已走过了50年光辉灿烂的历程。50年来,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内蒙古自治区历届党委、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艰苦奋斗,开拓进取,使全区国民经济逐年增长,社会事业蓬勃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整个内蒙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民族区域自治的成功实践
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我们党坚持把马列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从我国各民族的分布状况和民族关系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制定了民族区域自治这一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和基本政策,实现了各民族政治上的平等,增强了各民族的团结,巩固了祖国的统一,为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开辟了唯一正确的道路。50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始终保持政治稳定、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推动了全区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
内蒙古自治区早在1988年就提前两年实现了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的第一步战略目标;1995年又提前5年实现了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的第二步战略目标。1996年,全区国民生产总值达到983亿元,比1947年增长49倍;财政收入由1947年的9万元增加到93.22亿元。1987年以来,全区农业连续10年获得丰收,1996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53.5亿公斤,人均占有粮食667公斤,居全国第三位;畜牧业自1985年以来连续12年获得丰收,1996年度牲畜总数达到6697万头(只);全区工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陆续兴建了一大批重点项目;内蒙古现已成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1996年全区工业增加值达313亿元,一些工业产品已在全国占有重要位置,其中煤产量居全国第八位,发电量居第十五位,铁产量居第十位,钢产量居第九位,木材产量居第四位。全区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公路通车里程达4.5万公里,铁路通车里程达6744公里,民航航班通达全国14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25个大中城市,并开通了两条国际航线;电话交换容量达128万门,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实现了同世界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长话直拨,旗县市全部实现了电话交换程控化和长途传输数字化。全区城乡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602元,城镇人均生活费收入3102元,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之前,全区没有一所高等院校,目前全区有高等院校19所,中等专业学校106所,中学1853所,小学13831所,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8.5%。全区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77%。各种卫生机构5039个,比1947年增长91倍;卫生技术人员10.4万人,比1947年增长16倍。
内蒙古各族人民深深懂得,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没有社会主义制度,就没有各族人民的团结进步,就没有内蒙古的今天。内蒙古各族人民对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始终怀有无比的热爱和感激之情,对社会主义事业始终充满必胜的信念。在纪念内蒙古自治区成立50周年的日子里,内蒙古各族人民更加怀念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更加怀念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更加懂得必须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才能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
把维护各民族团结作为头等大事
毛泽东同志指出:“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民族团结,是中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我们不断取得革命和建设胜利的重要法宝。内蒙古自治区的诞生和发展都得益于民族团结。50年来,我们始终像珍视自己的眼睛一样,珍视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维护各民族的团结作为头等大事,为保持和发扬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同党中央保持政治上高度一致,是巩固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50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的发展和进步,都离不开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内蒙古各族人民对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坚信不移,这是一种巨大的向心力。正是由于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和各族干部群众拥护党中央的正确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内蒙古自治区才能迅速消除旧社会长期形成和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民族歧视,以及民族之间互不信任等问题,建立起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始终保持“模范自治区”的光荣传统。即使在“十年内乱”的严重时期,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的根基也没有动摇过。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十分注意教育和引导各族干部和党员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自觉地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各级党政组织和各族干部全面正确地执行党中央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出发,紧密联系内蒙古的实际,认识和处理各种重要问题,保证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政令在内蒙古自治区畅通无阻。各族人民对党中央的深厚感情,成为民族团结最重要的政治基础,从根本上构造了各民族之间休戚与共的新型关系。
坚持不懈地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教育,是巩固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多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用内蒙古各族人民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的平等、互助、团结的史实,教育党政干部、知识分子和青少年,帮助和引导他们逐步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认识和对待民族问题,使各族人民谁也离不开谁的思想日益深入人心。从1983年开始,内蒙古自治区在每年9月都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月活动,表彰在民族团结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全区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增设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等课程。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亲自主编教材,形成了可供从小学到大学和各级各类干部学习的民族团结教材。这些做法,有效地提高了各族干部群众在民族问题上明辨是非的能力,增强了巩固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责任感,为内蒙古自治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巩固民族团结的内在要求。中国共产党历来主张,民族不分大小,都是平等的,都享有国家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都应相互尊重,和睦相处。内蒙古自治区内居住着40多个民族的群众,要推动全区的革命和建设事业,必须以团结各族人民为前提。为此,内蒙古自治区不论是制定政策,还是处理具体问题,都始终坚持民族平等,反对民族歧视,既保障实行区域自治的蒙古族的自治权利,又保障其他民族的平等权利;不仅注意处理好汉族与蒙古族等少数民族的关系,也注意处理好蒙古族与其他少数民族的关系;在解决各民族群众之间的矛盾时,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是什么问题按什么问题处理,决不把各民族群众之间的生产、生活等非民族矛盾问题,作为民族问题处理;即使是民族群众之间的民族矛盾问题,也都坚持从维护民族团结的大局出发,通过教育、疏导,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去解决。对于极少数利用民族问题,蓄意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的敌对分子,则坚决给以打击,依法严肃处理。
重视搞好各族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团结,是巩固民族团结的关键所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能否不断巩固和发展,关键是加强党内团结和干部队伍的团结,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团结。在实际工作中,内蒙古的少数民族干部和汉族干部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团结合作,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形成了一个统一的整体。内蒙古自治区历届党委、政府都十分重视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配备蒙古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十分重视在培养选拔蒙古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的同时培养选拔汉族干部,十分重视用教育和组织的手段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现在,全区少数民族干部已达16.63万人,占干部总数的23.3%。一大批德才兼备、具有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少数民族干部和汉族干部逐步成为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事业的中坚力量。各级领导班子识大体,顾大局,讲团结,以各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重,争做维护团结的促进派,共同推进自治区的各项事业。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是巩固民族团结的基本准则。50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始终高度重视运用党的一系列有关政策解决民族问题,推动民族进步事业。全区党政部门十分注意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区和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经济、改善生活;十分注意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提倡和鼓励汉族干部学习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干部学习汉语言文字;十分注意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发掘和保护少数民族的文化遗产,支持发展民族用品工业;始终坚持优先发展民族教育的方针,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民族教育体系。此外,在少数民族计划生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实行了有别于汉族的政策和规定。同时,自治区党政部门十分重视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把妥善处理宗教问题作为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力地促进了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集中精力把经济搞上去
邓小平同志指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把经济搞好,那个自治就是空的。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取得了显著成效。
从内蒙古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乌兰夫同志在内蒙古工作期间就曾指出,要研究内蒙古的地区特点和民族特点,以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之“矢”射内蒙古实际之“的”,要创造性地工作,踏出一条符合内蒙古实际的路子。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好时期,是自治区成立初期的10多年和改革开放以来的19年。总结两个时期的经验,重要的一条就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能够把自治区的经济发展置于全国经济建设的大局之中,在维护和服从国家利益的前提下,结合内蒙古的实际,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事实证明,对中央的方针、政策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不行;离开内蒙古的实际,照抄照转上面的文件和指示也不行。根据中央的总路线、总政策,从自治区的地区特点和民族特点出发,从具体的历史和现实条件出发,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既是过去内蒙古工作的基本经验,又是今后内蒙古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
充分发挥内蒙古经济优势,扬长避短,促进发展。一是立足于全区农牧业资源丰富的优势,坚定不移地把农牧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加强农田草牧场基本建设,加快实施科技兴农兴牧战略,调整种养业结构,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努力把内蒙古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农畜产品基地。二是以资源转换为重点,培育壮大能够带动全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三是加快发展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及“三资”企业,尽快形成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始终不渝地坚持改革开放。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与经济发达省区之所以形成很大差距,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改革开放的力度不够。实践使我们体会到,坚持改革开放,首先要解放思想,使我们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有一个根本性的转变,特别要克服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传统观念和工作习惯,树立市场意识、竞争意识、机遇意识和发展意识,树立不等待、不争论、大胆实践、敢闯敢试的思想,以全新的思想观念和精神状态,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迈进。近两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紧紧抓住解放思想这个关键,在全区普遍开展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大学习、大讨论,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全区上下开拓创新、勇于拼搏的进取意识明显增强,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
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内蒙古各族人民永远不会忘记党中央给予我们的亲切关怀和巨大支持,不会忘记兄弟省、市、自治区给予我们的无私援助。这种关怀和支持,不仅为我们创造了难以估量的物质财富,也给我们提供了用之不竭的精神力量。内蒙古各族人民更加懂得,我们需要国家的支持和兄弟省市区的援助,但不能依赖这种支持和援助。要办好内蒙古的事情,说到底要靠内蒙古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自治区党委经常教育各族干部群众,要继承和发扬自治区各族人民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形成的坚韧不拔,脚踏实地,苦干实干的优良传统,用自己的智慧和勤劳,实现民族地区繁荣昌盛。
内蒙古各族人民群众深切地感到社会主义祖国大家庭的温暖,更加坚定了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开创美好未来的信心。10年前,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内蒙古有广大的草原,人口又不多,今后发展起来,很有可能走进前列。这既是小平同志对内蒙古的殷切希望,又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我们一定要高举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带领全区各族人民,艰苦奋斗,努力拼搏,不断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把小平同志的殷切希望变成现实。


第9版(理论)
专栏:思想纵横

  标准·观念·实践
邓中好
标准、观念、实践是三个内涵不同而又相互联系的概念。标准,作为衡量事物的准则,直接植根于并体现着一定的基本观念。而一定的基本观念又来源于一定的社会实践,并为一定的社会实践服务。深刻理解和把握三者的科学内涵及其联系,坚定信念,明确标准,对于正确认识当前我国社会及各种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近二十年来,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的进步举世瞩目。但也有人在这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上认识不够清楚。这里,首先就有一个标准问题。标准不同,结论自然不一样。毋庸置疑,社会进步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是一个涵盖多方面指标的整体系统,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全面发展。但是,最根本的标准是什么?依据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就是看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是不是发展了,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不是增强了,人民生活水平是不是提高了。用这个标准来衡量我国社会近二十年来的变化,无疑是前所未有的巨大进步。最近国家六部委联合调查结果表明,百分之八十多的人认为自己的家庭生活水平比十年前又有了新的提高。有关部门统计表明,我国国民生产总值提前翻了两番,综合国力有了大幅度的增强。进步如此显著、如此巨大,为什么还有不同看法呢?实质上,这是两种不同社会主义观的表现。什么是社会主义?过去有些人离开生产力抽象地谈论社会主义,认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是“一大二公”,社会进步就是生产关系公有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这种观念,把个体和私营经济的存在看成是资本主义;认为提倡发展生产力,就是“唯生产力论”;讲多劳多得,就是搞“物质刺激”,都应当受到批判。与此不同,邓小平同志精辟地创造性地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一概括,是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最重大的理论成果之一,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发展。根据这个观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制订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等一系列方针。实践证明,这些方针政策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和综合国力的增强,改善了人民生活。我们说,这才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
不同的结论源于不同的标准,归根结底,源于不同的观念。而一定的观念,又与一定的社会实践相联系。邓小平的社会主义观,就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不言而喻,任何社会实践都以一定的社会实际为条件。本质上,社会观念,就是社会的实际存在及其联系通过实践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以一定观念为基础制订的一切路线方针政策,都可以从社会实际中得到说明。因此,观察与分析中国社会,衡量其进步与否,也必须依据中国实际。那么,中国的实际是什么?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什么我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什么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为什么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等等,根本道理就在于这个基本实际。离开这个基本实际,就无法正确理解我们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任何判断都会失去其客观性与科学性。
观念源自实践,又影响实践,服务实践。观察和认识问题,必须有正确的观点为指导。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为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又结合当代中国实际,把马克思主义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我们必须以这一科学理论作为世界观和方法论。衡量中国社会的发展,也必须以这一理论作为科学的判断标准。这样,我们就能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胜利地走向二十一世纪。


第9版(理论)
专栏:书刊评介

  《马克思主义史》简评
黄楠森
庄福龄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史》一书,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全书共四卷,约230余万字,全面阐明了马克思主义从萌芽、形成到曲折发展的全过程,具有鲜明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特色。
该书第一卷论述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围绕着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规律展开。第二卷论述了马克思主义在垄断资本主义初期的发展,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在欧洲各国的传播和发展,其中列宁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占据了主要地位。第三卷重点论述了马克思主义在原苏联和中国的发展。第四卷论述了马克思主义在当代的发展,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创立是该卷着重阐述的重点。
该书站在20世纪末世界发展形势的高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高度来理解和评价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历史过程和马克思主义史的有关理论问题。例如,该书详细分析了苏联模式在经济、政治、文化上的特征和所形成的主客观条件,指出苏联模式对原苏联经济力量的增长所起的历史性作用,也分析了其本身具有的严重缺点。
该书对马克思主义史研究有不少独到之处,特别是总结了我国理论界、学术界对马克思主义史的研究情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马克思主义史的研究,尤其是对马克思主义专科史的研究出现过不少热点。马克思主义哲学史、政治经济学史、科学社会主义史都有系统研究的大量成果。这些研究不仅吸收了国外研究的成果,而且有不少新的进展,许多成果达到了世界领先水平。但是,在这部著作出版以前,我国始终没有一部综合的完整的马克思主义史。这是因为这项工作本身有很大难度,还因为各专科史的研究不够充分。如果没有各方面学者的长期研究和积累,像这样一部大型的完整的马克思主义史是难以写成的。同时,该书除了吸收已有的科学研究成果外,也有自己的创造,如对马克思的《历史学笔记》的评述、对刘少奇“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评述等。
该书的出版对于坚持马克思主义和推动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对于坚持、丰富小平同志的理论,是有积极促进作用的。该书从理论、实践和历史等方面揭示了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当然,该书也有不足,如对一些理论观点分析不够,对一些观点评论不够,有的地方主次轻重之间不够协调等,希望再版时加以改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