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6月4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为“控查令”叫好
山东五莲县教委刘敬祥孙树海
报载:江西贵溪市政府近日发布“控查令”,从严控制对企业的各类检查,对保留下来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环境卫生三项,原则上每年只检查一次,企业可拒绝同类性质的再检查。除此之外的检查,必须经常务副市长批准。读罢这则消息,我们不禁拍手叫好。
我们认为,有目的地开展一些检查,是必要的。通过检查可以了解国家政策、法规在基层的落实、执行情况,可以堵塞一些企业单位财政收入的漏洞,理顺企业经济运行关系,使企业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和正确的发展方向,这也是国家赋予检查单位的神圣职责。但一个时期以来,名目繁多的检查接踵而至。有人做过统计,企业要承受税务、财政、银行、工商、劳动、安全消防、计划生育、纪检等单位和部门的近30个检查组织的检查。这其中有季度性检查和常年性检查,且交叉重复检查过多,同一性质的检查,要迎接不同的上级“婆婆”。在检查过程中,也不乏打着各种招牌、幌子向企业伸手要钱的单位和部门。结果,检查超出了一定的“度”,超过了一定的“量”,也必然走向另一个极端,乱了“章法”。企业躲不过、吃不消,疲于应付,不但没能从检查中找不足,求改进,反而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企业领导更是成天忙于接待、应酬、汇报。这种人为增加的负担,已成为制约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影响了企业工作的正常开展,而且使企业领导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考虑经营和生产。
贵溪市政府针对这个问题,为企业发展着想,从保护企业正当权益入手,推出了“控查令”,严格控制检查内容、次数,为企业撑起了“保护伞”,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使企业领导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研究部署工作,值得赞扬,值得推广。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要舍得为图书馆事业投资
去年5月我去市图书馆办借书证时,见图书馆总共四层楼,一楼出租经营小百货,二楼三楼是阅览室、图书室和办公室,四楼开办影视、歌舞厅。不久,我又去了图书馆,见二楼阅览室关闭了。一打听才知,因经费不足,图书馆去年上半年只订了40余种报刊,下半年,因无新报刊只好关闭阅览室。又过了些日子,原阅览室变成“老年人活动中心”,二楼的另一间房屋被改装为“美容美发中心”。目前,市图书馆的一、二、四楼均搞“副业”,只有三楼是办公场所。
我市图书馆1995年以来就没有添购新图书,星期天不开放,平时也甚是冷清。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楼内的美容美发中心、影视厅等一片热闹景象。
图书馆是传播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有关部门应舍得对图书馆投资,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清静的文化场所! 湖北安陆市丘山君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不该为局部利益影响国道畅通
106国道是连接北京至广州的一条重要通道,其间不少路段已陆续改造成高等级公路。但河南新县沙窝集镇至湖北小界岭段,全长13公里,至今依然是泥泞的土路,路面破损严重。据我们实地测数,每50米的路面有大小坑40多个,其中直径1米以上的大坑近10个。车辆难以通行,不得不绕道新县县城、红安或改道走107国道,这样要多走57公里路程。
这13公里的路面为何长期得不到改造?据沿线群众反映:上级拨的修路款和养路费被新县挪用修了通往县城的公路。县里认为修好这13公里国道只带动新县沙窝集镇5个村的经济,而让106国道上的车辆绕道新县县城,可“带活”县城及5个乡镇。沿途群众对此十分不满,都盼望早日修好这13公里的路段,给生活在大别山区两省交界地段的农民带来方便,使国道畅通。 湖北麻城市陶孝怀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

  深圳北站一带卫生环境太差
位于深圳罗湖闹市区的深圳北站一带,卫生环境不好,笔者居住的铁东九栋更加突出。这栋楼房被两间餐厅堵住,餐厅厨房设施简陋,厨房与厕所仅一墙相隔。由于下水道经常堵塞,厕所的脏水四溢,加上剩饭剩菜乱倒,厨房的垃圾堆放在门外,整天空气中都弥漫着一股臭味,住家根本不敢开窗透气。我们向有关部门反映过多次,但是无人管。目前,深圳正在开展迎香港回归祖国、治理脏乱差活动,希望主管部门采取措施尽快改变这个地方的卫生状况。
广东深圳火车站公安派出所陈清胡广生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耳闻目睹新闻图片比赛

  好好规划一下南昌车站广场
京九线上唯一的省会站——南昌站建成后不久,站前广场便混乱不堪。在车站正前方和旁边小摊贩占道为市,垃圾乱扔,清理不及时。(上图)广场左侧一座占地颇大的公厕污水横流。(左图)。有关部门应好好规划一下南昌车站广场。
南昌铁路局党委宣传部魏梅华舒伟平(附图片)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科普中的“打架”现象不容忽视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科技意识在不断增强。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追求健康,讲究饮食科学与医疗保健的人越来越多。与此相适应,许多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纷纷推出了科普专版与生活科学类专栏,为增进群众健康,指导生活,促进科技的普及和推广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某些大众传媒对科普知识的宣传很不严肃,致使科普文章相互“打架”的现象十分突出,令读者、听(视)众困惑不解,无所适从。
比如,现在癌症患者较多,于是各种媒体纷纷以权威的面孔出现,介绍形形色色的“抗癌物质”:紫菜、海带、芦笋、白萝卜、土豆、大白菜、西红柿等多达几十种,似乎与我们生活相关的各种水果蔬菜都有抗癌作用。对此,许多人大惑不解:我们每天都吃抗癌食物,为什么癌症患者不见减少?事实上上述食物具有抗癌作用的结论并不确切。如有关紫菜抗癌的说法,来源于日本一家研究机构,该机构医生通过一次一组动物实验,就声称“紫菜含有抗癌成分”;但结论公布仅一周,日本早稻田大学的五位权威医学家就指出,这种说法很可能“依据不足”,随后他们通过同样的动物实验,用数据否定了前种结论。
还有一些报刊发表“中老年人不宜吃鸡蛋”的告诫性文章,说蛋黄中含有较高的胆固醇,它是诱发高血压、冠心病、动脉粥样硬化及脑中风病的元凶。一些老年人看了这类文章后,就不敢吃鸡蛋。其实这也是以偏概全。科学研究表明,鸡蛋中虽含有较高的胆固醇,但同时还含有大量的卵磷脂,卵磷脂被胃肠吸收后,能使血液中的胆固醇脂肪颗粒变小,悬浮于血液中而避免在血管壁上沉积,同时还能促进胆固醇透过血管壁而被吸收,其危害便不复存在。因此,专家们从更科学的角度忠告人们:可以放心地食用鸡蛋。
如今,像这类相互矛盾的科普文章在传媒上已屡见不鲜。如有关燕窝营养价值的文章,一家报纸介绍说:“国外最新研究证实,燕窝的营养价值非常高,对人体有明显独特的滋补作用。”可另有一家杂志上却赫然写着:“国外最新科研表明,燕窝其实并没有什么营养价值”。读者不知道该信谁的。
科学是来不得半点虚假的。捍卫科学尊严不仅是科学家的职责,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法律的保障。针对科普宣传中的“打架”问题,笔者建议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切实加强对科普宣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科普宣传编审制度,在全社会形成注重科技、尊重科学的良好氛围。
2.在科技领域深入持久地开展打假活动。由于假机构、假专家、假技术、伪劣信息的泛滥,极大地冲击了正常的科技普及推广工作,损害了大众利益,因此要加大科技领域的打假力度,净化技术市场。
3.科普工作者和编辑记者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利用大众媒体传播科技知识,在宣传工作中,力戒“追风、猎奇、逐利”等不良倾向。
山西阳城县刘国信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汇报

  劳动安全保护:一个严峻的课题
本报记者王莹刘建华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劳动安全工作。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指引下,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全国劳动安全保护工作取得很大成就。劳动法颁布后,更使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在法律上有了保障。然而,由于劳动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不完善、不配套,已有的法律法规宣传贯彻不力,全国劳动安全形势仍然严峻。
安全意识淡薄是最大的隐患
在采访中我们了解到,当前60%以上的劳动事故都是由于劳动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所引发的。
我国劳动法第52条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这条规定在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中贯彻得较好,而在一些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中贯彻得较差。就河南省而言,为了普及劳动安全知识,对企业进行劳动安全综合治理,劳动厅每年都定期对企业的厂长、经理和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人进行培训,并要求这两项培训率均达到100%。可事实上,每次培训结果距离这个标准都相差很远。一些厂长、经理只重视抓经济效益,不愿意分心来培训;工人来培训一般要脱产,又要由厂里出培训费,所以一般企业也不愿意让工人参加。而在劳动部门方面,想大力抓培训问题,又存在着严重的人力不足。比如有的县注册的企业有上万家,而劳动局里专管劳动安全的却只有一两个人。企业领导安全意识淡薄,必然导致企业劳动安全管理体制的不完善,重生产,轻安全,设备老化不愿意更新,劳动安全投入不足,导致了事故和职业病的频发。河南省劳动厅在检查中发现,有的企业把本来应该发的劳保用品改为发西装、被面;有的化工厂贪图便宜、美观,违规给职工发化纤类工作服;还有的纺织车间平时用空调保持室内恒温,可是劳保用品居然发羽绒服和骑摩托车用的长皮手套。湖北省劳动厅曾对省内一些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劳动安全情况进行过几次集中检查,发现一些企业不具备基本的安全条件。有的生产车间里旋转设备没有防护罩,电线没有套管绝缘,电器设备没有防爆装置。
建筑行业一直是非矿山企业中的“事故大户”,长期以来,行业事故比重居高不下,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建筑施工企业大量使用季节性的农民工,素质较低,对自身的劳动安全保护几近于无知。再加上建筑项目大部分层层转包,最终承包的项目负责人绝大多数都未经过安全知识培训,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为了节约开支,承包人对从事登高架设的农民工不进行技术和安全知识培训便开工,有的连安全帽、工作服这些最基本的劳保用品也不配备,这都加大了事故的多发性。
劳动安全问题需要综合治理
劳动法颁布实施以后,解决了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长期以来无法可依的问题,使劳动安全的局面有了根本的转变。但是,由于法律条款包容性较大,实际操作性不强,各类配套法规尽快出台已是当务之急。湖北省劳动厅职业安全处的杨处长介绍说,劳动法颁布以后,湖北省迅速出台了相配套的地方法规,积极对企业做宣传,使职工在劳动安全保护方面的法律意识大为增强。1995年,湖北省工伤出现下降的趋势;1996年工伤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和经济损失指标全面下降。劳动法中规定,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有权对其提出警告,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处以罚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安全条件的,以乡镇、私营、三资企业为多,即使劳动部门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这些企业也是宁肯交罚款而不愿意整改。因为依据当前有关法律规定,此类罚款最高不超过两万元,而企业更新改建设备所花的财力、物力却要远远超过这个数额。罚款以后,企业仍不整改,劳动部门就再没有权力干涉,只能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其停产整顿,这又出现了政府部门之间的配合问题和法院执行难的问题。由此可见,依法管理劳动安全,一方面要大力宣传普及劳动安全的法律、法规常识,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法律、法规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快劳动安全立法步伐,制定专门法规来堵塞漏洞,强化劳动安全监察工作。对各类事故,政府部门应大力配合劳动部门依法查处,必要时采取行政处罚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不能仅局限于罚款这一种手段,以维护法律、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全社会都来关心劳动安全保护
加强劳动安全保护、防患于未然是一个全社会都应该关心的问题,而不仅仅是劳动管理部门一家的责任,所以劳动部门的工作需要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有些建筑行业不接受劳动部门的资格认定,已经引发了诸如新建的住宅质量低劣、安居工程变成危险工程等社会问题。武汉市就出现了在建的一幢18层高楼因质量问题引起严重倾斜,不得不爆破拆除,使2000万元工程款付之东流的典型事件。还有对引发职业病的危害源进行检测的问题,这本是为了加强劳动安全保护,是为国家和社会广大劳动者做贡献,可是在有的省份却存在着卫生部门排斥劳动部门或两个部门之间相互扯皮的现象。还有一些部门把关不严,使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公开大量地流入市场,使劳动者的最后一道安全屏障——个体防护安全系数下降。
劳动安全保护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关键是查隐患、压事故,在治本上下功夫。要从以往那种“事后诸葛亮”的被动状态中摆脱出来,积极推进劳动安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运行机制。在总结国内一些成功做法的同时,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探索工伤保险与预防事故相结合的新路子,形成新的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机制,强化管理。各级地方部门要真正负起责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每一个劳动者也要时时刻刻想安全,因为安全第一不仅仅是管理者的责任,也是每一个劳动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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