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6月20日人民日报 第11版

第11版(理论)
专栏:香港回归祖国论坛⑦

  香港回归与中国经济发展
苏星
香港回归祖国,洗雪中华民族的百年耻辱,是一件彪炳史册的盛事,全国人民为之欢欣鼓舞。
新中国诞生以后,香港一直是我国对外经济交流的“窗口”和“通道”。改革开放以来,内地和香港已经建立了日益密切的互利互补的经贸合作关系。这种关系的建立,保证了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对内地沿海地区的开发和现代化建设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在1982年到过香港。当时,香港正陷于困境。受西方经济衰退的影响,香港的制造业出口额和就业率普遍下降,房地产业也不景气,固定资本投资减少,许多人对香港前途缺乏信心。1996年我第二次到香港,那里已经发生奇迹般的变化:过去10年平均经济增长率为6%,高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水平;1996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25300美元,居亚洲第二位,高于英国;外汇储备600多亿美元,居世界第七位。这个被称为“东方之珠”的小岛,已经成为居于世界前列的金融、贸易、航运、信息中心。
14年来,特别是近10年来,香港为什么会有如此奇迹般的变化?对此,国内外学者从多方面作过分析。尽管看法不尽一致,但有两点大家的看法是共同的:第一,是邓小平同志及时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构想,宣告香港回归后社会经济制度不变。这一构想,为香港各阶层和英国政界有识之士所接受。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公布以后,香港前途明朗,稳定了人心,增强了海内外投资者的信心;第二,内地坚持改革开放,为香港的经济繁荣和转型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一方面,香港的制造业纷纷迁入内地,利用内地的低成本,提高了香港工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另一方面,加速了香港的经济转型,形成了以服务业为主导的、服务业比较发达的经济体系。目前,服务业已占香港本地生产总值的83%,服务出口规模居于世界第九位。
香港的繁荣和发展,也为内地的经济发展增强了活力,提供了有利条件。现在,内地的对外贸易有一半通过香港,外汇收益有1/4到1/3来自香港,引进的外资有60%来自香港或通过香港。香港在内地的企业大约有5万家,拥有四五百万职工。由于大规模地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不仅加速了经济特区的建设和沿海地区的开发,也促进了整个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80年代以来,香港和内地在经贸关系方面相互依存,已经连成一体。可以这样说,香港没有内地,就不会有今天的繁荣和稳定;内地没有香港,也不会有今天改革开放的好形势。这一切,都要归功于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构想。
香港就要回到祖国的怀抱,邓小平同志的“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就要变为现实。香港回归以后,内地和香港多年形成的这种互利互补的经贸合作关系肯定会在更高层次和更广阔的领域展开,香港在我国经济建设中会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
第一,在内地实行全方位、多层次和市场多元化的外经贸格局中,香港仍将是内地连接国际市场的重要通道。香港是单独关税区和自由港,作为国际贸易中心,内地还没有哪一个港口能够代替它。一些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和金融组织都看好未来香港的地位和作用,把它当作进入内地市场的“桥梁”。内地与香港经贸关系的顺利发展,将进一步加强海峡两岸乃至内地与台港澳的经济合作,也会加强正在崛起的亚太地区的经济联系。这些,都极有利于我国的经济发展。
第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但就其运行机制来说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并无本质区别。香港是典型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一个完整的、成熟的市场体系,对市场机制的运用有丰富的经验。大胆引进和借鉴香港通过市场有效配置资源和利用市场机制的经验,包括他们的教训。这对于在本世纪末我国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会大有益处。
第三,香港回归以后,香港和内地有可能开展更高层次的优势互补活动,把两地合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和香港比,内地的科技力量具有一定的优势。把内地的科技研究开发能力同香港的商品和市场开发能力有效地结合起来,促进产业升级,发展高科技、高附加值和国际竞争能力强的产品,在世界市场上夺取优势。这方面方兴未艾,前程远大。
第四,香港回归以后,仍保持资本主义制度。按照基本法的规定,特别行政区自行制定贸易和经济政策,实行财政独立,财政收入不上交中央,香港企业到内地投资继续享有外资待遇。但香港已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成部分,它所具有的经济资源自然要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比如,1996年底,香港的国民生产总值是1600亿美元,相当于内地的20%。香港回归以后,我国的国民生产总值会相应地提高。
总之,香港回归祖国,对我国的改革开放,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实现本世纪和2010年的宏伟目标,将是一个非常有利的因素。同时,使香港的长期繁荣与稳定也有了保证。香港的未来会更美好。


第11版(理论)
专栏:香港回归祖国论坛⑦

  香港稳定繁荣的可靠保证
邵天任
邓小平同志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工作十分重视。他曾几次接见全体起草委员,并作了重要讲话:“我们的‘一国两制’能不能够真正成功,要体现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里面。这个基本法还要为澳门、台湾作出一个范例。所以,这个基本法很重要。”“要把它搞得非常妥当。”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制定,就是把邓小平同志“一国两制”的构想和理论,以及我国政府根据这个构想和理论制定的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用法律的形式全面、准确地体现出来。
基本法的立法宗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另一方面是保证香港的长期稳定和繁荣。实际上,这是从邓小平同志关于“一国两制”的一个前提和两个条件的思想中概括出来的。“一个前提”,即“中国可以在一个国家的前提下,实行两种制度,”“中国的主体必须是社会主义,”“这是个前提,没有这个前提不行”。“两个条件”,即香港、澳门、台湾“按照‘一国两制’方针解决统一问题后50年不变,”“50年以后更没有变的必要”;而要达到这个目标,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个是政局稳定,一个是政策稳定,两个稳定。”基本法除序言外共9章160条,深刻体现了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和保证香港稳定繁荣的精神。
第一章总则,主要是从政治、经济和法律几方面规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和政策的基本原则,作为基本法各章条文的基础。其中,第一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说明香港是中国的领土,中国对香港拥有主权,是固有的权力,是中央对香港行使主权的法律根据;第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说明香港实行高度自治的权力来源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授予的,不是固有的,是特别行政区管理香港的法律根据;第十一条规定根据宪法第三十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制度和政策,包括社会、经济制度,有关保障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以及有关政策,均以基本法的规定为依据,说明宪法是基本法的母法,宪法作为一个整体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是适用的。只是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国家的根本制度,而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因此,宪法中诸如关于社会、经济制度和政策等规定,就不能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而是以基本法的规定为准。这三条主要是体现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如果从全局观点来看,这些规定对香港的稳定繁荣也会起到保证作用。其余各条如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原有法律除同基本法相抵触者外,予以保留等,都是保证香港稳定繁荣的。
第二章关于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主要是解决中央代表国家行使对香港的主权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之间的关系,正确划分两种权力的范围。这一章规定,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外交事务和特别行政区的防务,由中央人民政府管理,行政长官和政府主要官员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少数有关国防、外交和其他不属于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全国性法律在特别行政区实施,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宣布战争状态或因特别行政区内发生特别行政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而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中央人民政府可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等,都是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安全必不可少的。其余各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等权力,内容十分广泛。这不仅是世界上任何一国的地方自治区域不能相比的,而且就是一些联邦国家的邦或州也不能相比。特别是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终审权,这在全世界是独一无二的。有些权力虽然是属于中央的,但中央尽可能将其中的一部分甚至大部分权力下放给特别行政区。从立法精神来看,这一章一方面突出地体现了邓小平同志关于“香港过去的繁荣,主要是以中国人为主体的香港人干出来的”,“要相信香港的中国人能管理好香港”的论断,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他所强调的“保持中央某些权力,对香港有利无害”的辩证思想。
第四章政治体制。邓小平同志说:“香港的制度也不能完全西化,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关于民主选举问题,他同意“循序渐进”,认为这样“比较实际”,“即使搞普选,也要有一个逐步的过渡,要一步一步来”。基本法起草委员们在邓小平同志这些思想的指引下,认为主要必须解决好两个关键性问题:第一个是发扬民主的问题。基本法起草委员们注意到港英原立法局议员是由总督委任的,总督是立法局的当然主席,对立法局通过的法案拥有否决权,因而认为这种制度是不民主的,不宜采用。基本法规定,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全部由选举产生,立法会主席由议员互选产生。立法会享有审核预算、听取和讨论行政长官施政报告,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工作提出质询以及对行政长官提出弹劾的权力等。这样,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就成为一个真正的、民主的立法机关。考虑到香港过去没有民主传统,居民对选举制度缺乏经验,如果骤然实行全面直选,容易造成混乱,影响社会稳定,所以决定采取循序渐进的原则。在特别行政区成立初期,先实行混合选举制度,然后逐步增加直选比例,“最后达至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第二个是关于保证行政效率的问题。基本法起草委员们注意到港英当局原有的政治体制“以行政为主导”,政府的行政效率比较高,认为这是一个优点,应该保留。因此决定:司法独立,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既相互制衡,又相互配合。为了保证政府的行政效率,行政长官必须有实权,同时行政长官也受到一定的制约。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立法机关对行政机关有制衡作用,但又不过多牵制和干预,以免影响政府的工作效能。
第五章经济制度和政策。其中,较重要的是有关于保护私有财产权、继续保持香港的自由港地位和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保障资金进出自由、保护外来投资、港币继续流通、自由兑换等。财政方面规定,特别行政区保持财政独立,财政收入不上缴中央,中央不在特别行政区征税,实行低税政策,财政预算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这一章还规定,特别行政区为单独的关税地区,单独享有各种贸易优惠。这些规定授予特别行政区以经济上的充分自主权,保持原来行之有效的做法,使香港作为一个开放的国际港口城市长期保持活力,发挥优势,稳步发展。
随着时间推移,邓小平同志创立的“一国两制”伟大构想日益显示出巨大的说服力、感召力和凝聚力,我国政府对香港的方针政策日益得到广大香港同胞的理解和拥护。一部既保障国家主权、统一和安全,又保证香港长期稳定繁荣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必将日益发挥重要的作用。


第11版(理论)
专栏:香港回归祖国论坛⑦

  揭开历史崭新的一页
李文海
当我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庄严时刻日益临近的时候,我们不能不对这一世纪盛事所包涵的丰富内容作一点历史的审视。
香港这颗东方明珠,从被侵占到回归,经历了一个半世纪的漫长岁月。它从一个重要侧面,反映了中华民族在近代社会沉浮衰兴的历史命运,提供了许多发人深省的历史启示。
我国的近代历史,是从1840年鸦片战争揭开帷幕的。正如小平同志所说:“从鸦片战争起,中国由于清王朝的腐败,受列强侵略奴役,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殖民主义、帝国主义曾多次动用兵舰大炮,通过血与火的残暴手段,用野蛮的军事侵略,辅之以政治讹诈、经济施压等办法,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这些不平等条约是一条条“屈辱的绳索”,从各个方面把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捆绑得死死的,以便听凭列强吸吮膏血,作践蹂躏。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曾列举了大量事实,深刻描绘了帝国主义列强怎样通过军事征服、政治控制、经济掠夺、文化渗透等压迫手段,把中华民族拖入苦难深渊的“血迹斑斑的图画”。
在第一次鸦片战争时期,英国以武力强行侵占香港岛,接着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割占了香港岛。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国又于1860年武力逼迫清政府签订了《北京条约》,割占了九龙半岛南部。到上个世纪末叶,英国又强迫清政府签订了《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租“新界”。就连第二次鸦片战争时任英国侵华军全权专使的额尔金也承认,那些不平等条约“是用手枪抵在咽喉上逼勒而成的”。
中国人民从来就不承认那些不平等条约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曾经在长达一个多世纪的时间内进行了反对与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持续不断并卓有成效的斗争。收回香港,是全中国人民的愿望,是100多年来爱国的志士仁人梦寐以求的企盼,是历史赋予中华民族的神圣责任。事实上,早在鸦片战争败局已定之时,民族英雄林则徐在遣戍新疆途中,就在与友人的信中慨叹:“前事可悲,后患尤大,每一思之,心肝欲裂!”他幻想“有伟人出”,能够驱逐侵略者而夺回被侵占的土地,但又“不知其为谁”,只能徒唤“奈何,奈何!”维新改革派的著名领导人梁启超在列举了包括九龙被强占在内的一系列丧权辱国事件之后,大声疾呼说:“于是瓜分之形遂成,而保全中国之议,亦不得不起。丙申(1896年)、丁酉(1897年)间,爱国之士汗且喘走,天下议论其事,而讲求其法者杂沓然矣……海内喁喁想望维新矣!”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在分析革命形势迅猛发展的原因时说:“中国有志之士,感慨风云,悲愤时局,忧山河之破碎,惧种族之沦亡,多欲发奋为雄,乘时报国。”他强调祖国统一的重要性,认为中华民族“有统一之形,无分割之势”,中国人民决不允许列强“分割此风俗齐一、性质相同”之民族。他深切体察全国人民“热望祖国成为强大统一之中国”的迫切要求,申明他所追求的共和国“当成为统一独立与兴盛之国家。”直到他弥留之际,还念念不忘“废除不平等条约。”可惜的是,先辈们如此炽烈的爱国情怀,未能转化成现实。因为当时的政府,是对外依附帝国主义、对内实行封建专制的腐败政府。在这样一个腐朽政权的统治下,没有民族独立,没有政治民主,经济凋敝,文化落后,国家残破,民不聊生。落后就要挨打,这是一个铁则。在落后挨打的局面下,香港和祖国的团圆,也只能是一个美丽的梦而已。
从鸦片战争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109年间,既是屈辱的世纪,也是英雄的世纪;既承受着无比深重的民族苦难,也高扬着动人心魄的爱国主义;既面临着亡国灭种的现实危险,也展开着波澜壮阔的救亡斗争。可以说:自从中国沦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起,中国人民就一刻也没有停止过挽救危亡、振兴中华的艰难而执著的探索。一个又一个救国方案被提了出来,又逐个无情地在社会斗争中不断碰壁。不过,每一个救国方案的破灭,都为下一个具有更多现实合理性的新方案的出台提供了可贵的经验教训,成为发展链条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在整个民主革命时期,这种探索同人们对中国国情的认识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感性到理性的一步步深化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当人们对国情的认识达到了真正合乎实际的时候,救国方案也就被置于科学的基础之上。于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各种艰难险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终于让位于社会主义的新中国。邓小平同志强调指出:“‘中国人站起来了’,是什么时候站起来的?是1949年。使中国人站起来的,不是蒋介石,而是共产党,是社会主义。”这就是历史的结论。
如果说在旧中国香港被迫从祖国的怀抱中暂时分离出去,一是由于社会制度腐败,二是由于经济文化落后。那末,今日香港回归祖国怀抱,原因也正是与之相对的两条:一是社会主义祖国的日趋强大与兴旺发达,二是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及其领导人具有巨大的胆识和勇气,以及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正确的方针。
邓小平同志在中英达成解决香港问题的协议不久,就明确指出:“香港问题为什么能够谈成呢?并不是我们参加谈判的人有特殊的本领,主要是我们这个国家这几年发展起来了,是个兴旺发达的国家,有力量的国家,而且是个值得信任的国家,我们是讲信用的,我们说话是算数的。”新中国成立后,我们经过了将近半个世纪的社会主义建设,尽管犯过错误,走过弯路,耽误了一些时间,但无论如何,中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综合国力有了巨大的增长。目前,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进步、国际地位提高,中华民族已经扬眉吐气地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以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制定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伟大方针。在香港问题上,中国政府明确表示,香港必须收回,“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同时也表示,我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后,香港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也就是说,在中国的主体即12亿人口的地区坚定不移地实行社会主义,容许在香港以及包括将来的澳门、台湾在内的某些小地区和小范围内实行资本主义。这就保证了回归以后的香港保持繁荣稳定,从根本上说是符合中国切身利益的。邓小平同志说:制定这样的政策,“没有一点胆略是不行的。这个胆略是要有基础的,这就是社会主义制度,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中国。我们搞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所以才制定‘一国两制’的政策,才可以允许两种制度存在。没有点勇气是不行的,这个勇气来自人民的拥护,人民拥护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领导。”
香港回归,雪百年民族之耻,圆世纪团圆之梦,揭开了历史的崭新的一页,为祖国的统一大业开辟了一条新路。当然,我们谁都没有忘记,祖国的统一大业还远未完成,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更是任重而道远,我们要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再接再厉,艰苦奋斗,努力谱写新世纪历史的新篇章。


第11版(理论)
专栏:香港回归祖国论坛⑦

  解决香港问题的根本方针
鲁平
编者按:“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邓小平同志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而创立的伟大构想。随着香港回归祖国的喜庆日子来临,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这一构想在实践中所显示的广泛感召力和强大生命力,也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这一构想的丰富内涵。
事实证明:“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一项高瞻远瞩的战略决策,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色相结合的光辉成果,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和发展的重大贡献,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到新阶段的重要体现。这一伟大构想的创立,显示了邓小平同志丰富的政治经验和卓越智慧,显示了邓小平同志非凡的革命胆略和创造精神。
6月18日,中宣部召开《邓小平“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理论与实践座谈会》,丁关根同志主持并讲话,钱其琛同志发表讲话,鲁平、苏星、邵天任、李文海同志作了发言。现将鲁平等四位同志的发言摘登如下:
香港回归在即,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就要在香港变成现实。此时,回顾我们党运用“一国两制”方针解决香港问题的历程,人们就会更加深刻地领会到这一方针的正确和它对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重要意义。
维护国家主权和统一是确立和实施“一国两制”构想的前提,在解决香港问题的过程中,维护国家主权始终是我们工作最基本的着眼点。早在1982年,邓小平同志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就明确指出:“我们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是明确的,这里主要有三个问题,一个是主权问题;再一个问题,是1997年后中国采取什么方式来管理香港,继续保持香港的繁荣;第三个问题,是中国和英国两国政府要妥善商谈如何使香港从现在到1997年的15年中不出现大的波动。”他又说,“关于主权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的余地。坦率地讲,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现在时机已经成熟了,应该明确肯定:1997年中国将收回香港。”小平同志的这些论述,确定了中国政府收回香港是以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为前提的,没有这个前提,其他的都谈不上。
我们在考虑和制定解决香港问题的各项方针政策时,就是以香港的主权属于中国为基础的。我们之所以最终能够同英方就香港问题达成协议,并签署中英联合声明,首先在于英方承认了我国对香港的主权,同意将香港交还给中国这一前提条件。回顾这十几年,中英之间围绕着香港问题所展开的斗争,无不是体现在主权问题上。在中英联合声明签署之前,英方先是坚持“三个条约有效论”,被我们坚决顶回去后,又抛出了“以主权换治权”的论调,也同样被我们顶了回去。前几年,英方不顾中方的反对,公然提出了违反中英联合声明,违反与基本法衔接的原则,违反中英两国外长所达成的协议和谅解的“三违反”的“政改方案”,并破坏了中英关于香港政制问题的谈判,单方面进行了港英最后一届立法机构的选举,企图将其选举结果延续到1997年之后。这是严重地侵犯中国主权的行为,理所当然地被我们所拒绝。时至今日,英方在涉及1997年后的一些重大问题上,如设立临时立法会问题、对香港法律的处理问题、香港政府的资产和档案交接问题等,仍在指手画脚,加以干预,拒不合作,并企图借用国际势力向我施压。在对这些重大问题的处理上,我们始终坚持主权原则。因此,我们讲“一国两制”,首先要以维护国家主权为前提,没有这个前提,也就谈不上“一国两制”,更谈不上以“一国两制”的方式收回香港。
中英联合声明签署后,在香港过渡期里,“一国两制”开始进入了实施准备阶段,落实“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成为我们工作的核心内容。根据“一国两制”的构想,香港将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实行不同于内地的社会、政治、法律、经济、文化制度。要使这一构想行得通,就需要赋予香港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实行“港人治港”。
根据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的自治权是极其广泛的,包括行使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我们做出这种安排的目的就是要真正落实“一国两制”方针,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部管理完全可以自成体系,顺利运作。
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这是和“港人治港”联系在一起的。在中英谈判的时候,英方曾提出“以主权换治权”,其理由是,香港离不开英国,香港人不会管理好香港。针对这种说法,小平同志明确表示:“香港过去的繁荣,主要是以中国人为主体的香港人干出来的。”“我们相信香港人能够治理好香港,不能继续让外国人统治,否则香港人也是决不会答应的。”小平同志很早就在思考如何实施“一国两制”构想,而“港人治港”是小平同志十分关注的问题之一。香港实行不同于内地的社会制度,中央政府不派人去,完全由香港人自行管理。如何让港人能在香港回归后就挑起管理香港的重担,是实现“一国两制”的重要环节。为此,小平同志高瞻远瞩地提出:“在过渡时期后半段的六七年内,要由各行各业推荐一批年轻能干的人参与香港政府的管理,甚至包括金融方面。不参与不行,不参与不熟悉情况。在参与过程中,就有机会发现、选择人才,以便于管理1997年以后的香港。”香港进入后过渡期以来,我们遵照小平同志的指示,采取了一些方式,创造了一些条件,鼓励、吸引爱国爱港的港人关注香港事务,参与到筹备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关工作中来。在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预委会、筹委会中,逐步增加了香港委员的人数。如在筹委会中,香港委员的比例就占63%。去年,还成立了全部由港人组成的推选委员会和香港各界庆祝回归委员会。我们还先后聘请了许多香港人担任港事顾问、区事顾问,听取他们的意见,与他们一起共商港事。这些都为港人参与管理香港提供了机会,搭设了舞台。回顾从事香港回归工作的历程,我深深地体会到,小平同志提出“港人治港”是实现“一国两制”的核心内容,港人的积极参与又是实现“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前期准备,忽视哪一个环节,“一国两制”都不可能成功。
中国政府在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前提下,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根本目的,是维护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不单对香港有利,更主要的是对整个国家有利,只有这样才能使香港继续发挥它的桥梁作用和窗口作用。因此,保持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不变,有利于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有利于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主要就是保持香港的国际金融、贸易中心地位。香港的价值在于它的经济地位,在于它是一个国际金融、贸易中心。邓小平同志讲过,“不保证香港和台湾继续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就不能保持它们的繁荣和稳定,也不能和平解决祖国统一问题。”因此,在“一国两制”下,无论是中央的政策,还是将来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政策,都必须是有利于保持香港的国际金融、贸易中心地位,维护香港良好的投资环境和自由港地位。
香港回归后,“一国两制”构想将在香港成为现实。如何保证“一国两制”方针得到切实贯彻落实,是我们面临的新任务,任重而道远。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们将继续努力奋斗,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实现小平同志的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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