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6月17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理论)
专栏:思想纵横

  期盼那一刻来临
乔还田
随着时钟的不停摆动,香港回归祖国的日子屈指可数了。当期盼中的那一刻来临时,对于众多的炎黄子孙来说,怎能不感到无比振奋和自豪。这种从心底涌动出的振奋感、自豪感意味着什么呢?它意味着百余年的民族耻辱得到了洗雪;意味着实现了中华民族几代人的心愿;意味着为推进祖国的和平统一大业提供了范例;意味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又一伟大成功。而这一切,恰是香港回归祖国的历史意义所在,其具体内涵是那样的深刻和厚重!
一百多年前,英国通过两次鸦片战争,强行侵占香港,既严重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又践踏了国际法准则。人们不禁要问:当时的中国政府为什么要在屈辱性的条约上签字呢?说到底,那时的中国是个贫穷、衰弱、落后的国家,在与外部世界的联系中处于受人支配的地位。在西方列强的眼中,近代中国恰似一个大西瓜,谁都想切它一块,啃它一口。正是在这种可悲的氛围中,香港被迫割让租借给英国。如今,“英皇制诰”、“皇室训令”的时代就要结束了。当中国政府即将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之际,我们感慨万千,心情激荡,从心底涌动出一种百年国耻,一朝雪洗的自豪感!
多少年来,无论是生活在内地,还是生活在香港或海外的中华儿女,都渴望着香港能尽快摆脱英国殖民统治的羁绊,都期待着香港能早日回到祖国的怀抱。上个世纪末最后一年的春天,祖祖辈辈生活在“新界”的人民,“一旦闻租与英国管辖,咸怀义愤”。他们不仅发出抗英揭帖,表示要“予以武力抗击”,而且真的聚众把英国在“新界”搭设的警棚以及英国为准备升旗仪式修建的席棚付之一炬,致使英国接管“新界”的升旗仪式不得不改期举行。即使在国难当头之际,中华儿女也没有放弃这一神圣的念头。一九四一年底,日军攻陷了香港,不少文化人不得不离开香港。在不知何时再聚首的伤感气氛中,他们仍忘不了用这样的话来互相安慰:总有一天香港会被“收复”的,到那时我们再在香港相见。他们坚信,中华民族是一个永远不会屈服,永远不会消亡的民族。新中国诞生以后,中国政府明确表示:香港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不承认英国强加的三个不平等条约,在条件成熟时将恢复对整个香港地区行使主权。到八十年代初,解决香港问题的时机已经成熟。历史终于拉开激动人心的一幕: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中英双方在北京签署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确定英国政府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将香港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在,几代人的夙愿很快要实现了。
在喜庆香港回归祖国的盛典即将举行之际,我们更加怀念为香港平稳过渡、顺利回归和长期繁荣稳定作出伟大历史性贡献的邓小平同志。曾几何时,西方国家的某些人士断言,香港一旦归中国人管理,这颗东方明珠将会黯然失色。由于受这种舆论的影响,香港一度出现了人心浮动,楼市和股市大幅下调,以及有人移居海外。然而,在邓小平同志创立的“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指导下,中国政府排除种种干扰,揭开了香港历史崭新的一页。去年,香港经济增长率呈现逐季加快的趋势。踏入一九九七年,港民的政治及经济信心指标又大幅向上攀升。据港府政务科一项最新的民意调查显示,对香港持有信心的港人已达百分之七十三,比去年十一月份上升了百分之十三。早在两年前开始的移民回流近来达到高潮。面对祖国,港人深怀着那种“绿叶对根的依恋”。
毋庸置疑,中国共产党人、中国政府做了一件上对得起祖宗,下无愧于子孙的事。此事的深远影响和重要意义还在于,它为解决澳门问题、台湾问题,完成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提供了理想的模式和成功的范例。就在中英两国政府签署联合声明后不久,中国和葡萄牙两国政府经过四轮会谈,也按“一国两制”的原则圆满解决了澳门问题。中国政府将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台湾问题虽然与港澳问题有所不同,但我们坚信,香港回归祖国必将对两岸和平统一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台湾问题也终将得到解决,祖国的完全统一必定会实现。


第9版(理论)
专栏:香港回归祖国论坛⑤

  中华民族不朽的历史丰碑
——敬爱的邓小平同志与香港回归
阎建琪
内容提要:
邓小平同志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提出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以及为实现这一伟大构想作出了一系列英明的决策,终于使香港回到祖国的怀抱,实现了中国人民百年来梦寐以求的夙愿。
邓小平同志高瞻远瞩,在关键时刻敏锐地抓住了一九九七年是我们收回香港的最佳时机,及时果断地确定收回香港的时间表,是非常英明的。正是按照这个时间表,党中央作出一系列部署,争取了历史的主动权。
在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中,邓小平同志义正词严,彻底打破殖民主义的幻想。为保证香港回归前的平稳过渡,邓小平同志深谋远虑,牢牢掌握过渡时期的主动权,在关系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上作出三项决策:安排香港人及早逐步参与香港事务的管理;建议成立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为防发生不测事件,制定相应政策。为确保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邓小平抓住三个重要问题:实行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原则;正确理解高度自治原则;制定一部体现“一国两制”方针的基本法。这对推动香港问题的圆满解决,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在中华民族洗雪百年耻辱,亿万人民扬眉吐气,喜庆香港回归的盛典即将来临之际,我们更加怀念为了这一天的到来,殚精竭虑,作出伟大历史贡献的邓小平同志。邓小平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提出“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以及为实现这一伟大构想作出了一系列英明的决策,终于使香港回到祖国的怀抱,实现了中国人民百年来梦寐以求的夙愿。中华民族的历史也将由此翻开更加辉煌的新篇章。
把握契机,果断确定收回香港的时间表
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十九世纪英国两次发动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先后签订《南京条约》、《北京条约》,把香港岛和九龙割让给英国。一八九八年,英国政府又强迫清政府签订了《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行租借“新界”地区九十九年,从而侵占了整个香港地区。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和政府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是:不承认帝国主义强加的三个不平等条约,对于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将在条件和时机成熟的时候,通过谈判和平解决,未解决之前维持现状。五六十年代,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针。这为后来解决香港问题铺平了道路。一九七八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我国的国内形势和国际环境发生很大变化,党中央提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完成祖国统一和维护世界和平,作为当前和今后全党全国人民的三大任务。正当我们党和政府把实现祖国统一大业摆上日程时,英国政府也在试探我国政府对“九七”后香港地位的态度。一九七九年三月二十九日,邓小平在北京会见了来访的港英总督麦理浩。麦理浩说,港英政府批租“新界”土地契约的年期不能超过一九九七年,现在只剩下十八年,人们开始为此担心。邓小平说,我知道人们开始担心香港将来的前途和地位问题。我们历来认为,香港主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但香港又有它的特殊地位。他明确指出,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个问题本身不能讨论。但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到那时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会尊重香港的特殊地位。现在人们担心继续投资靠不靠得住,中国政府可以明确告诉你,告诉英国政府,即使那时作出某种政治解决,也不会伤害继续投资人的利益,请投资者放心。邓小平还指出,就是在本世纪和下世纪初相当长的时期内,香港还可以搞它的资本主义,我们搞我们的社会主义。到一九九七年解决这个问题时,无非一个是收回,一个是保持现状。不管哪种政治解决,都不影响投资者的利益。这次会见,邓小平向英国政府传递了一个信息:香港主权属于中国,这个问题不能讨论。香港有其特殊地位,可以搞资本主义。这个信息已隐含着“一国两制”的意思。
麦理浩访京后,英国政府并未放弃延长它对“新界”继续管治的企图。此后一年多时间,英国政界上层人士相继访华,或通过其他渠道和方式继续试探我国政府对“九七”后香港地位的态度,对继续保持对香港的殖民统治,仍抱有幻想。邓小平敏锐地意识到,随着一九九七年的临近,解决香港问题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一是国际环境对我有利。中美已经正式建交。我们清理了“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对港澳工作“左”的影响,中英关系恢复正常化,使通过谈判和平解决香港问题成为可能。二是中国从不承认英国长期霸占香港的三个不平等条约。虽然英国一再声称它是根据这些条约统治香港的,但是到一九九七年,英国将失去统治“新界”的所谓法律依据,且“新界”面积占整个香港地区的百分之九十二,能源和主要工业都在“新界”,离开“新界”,港岛、九龙无法单独存在。所以,一九九七年是我们收回香港的最佳时机。我们绝不能坐失良机。三是我们确定了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就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大陆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后来,邓小平将这一方针概括为“一国两制”的构想。这个构想虽然是为解决台湾问题提出的,香港问题与台湾问题不完全相同,但要做到既要收回香港又要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除了实行“一国两制”方针外,没有别的选择。为此,邓小平在一九八一年初指出:香港问题已摆上日程,我们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方针和态度。他指示:请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方案,并尽快整理出材料,供中央参考。一九八一年四月三日,邓小平会见来访的英国外交大臣卡林顿,郑重地说,我在一九七九年向麦理浩爵士所作的保证,是中国政府的立场,是可以信赖的,并请他注意研究我国政府对台湾的政策。邓小平说,对台湾我们提的条件是他们的生活方式、政治制度不变,也不降低台湾人的生活水平和经济收入,甚至可以允许他们保留自己的军队,要求他们取消的只是国号和国旗。
中央有关部门遵照邓小平的指示,特别是根据他同麦理浩和卡林顿的谈话精神和“一国两制”的构想,围绕解决香港问题,开始对香港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各个方面进行系统地研究。一九八一年九月三十日,叶剑英宣布了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的九条方针。这为制定解决香港问题的政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一九八二年初,中央有关部门提出了十二条政策。这十二条政策后来又经过多次修改,成为中英谈判中方的政策基础,并最终写进了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一九八二年三月,邓小平对这十二条政策审阅后,批示:“拟原则同意。方案待与各方面人士交换意见之后,再作修改。”这十二条政策的第一条就是“香港地区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回归祖国。”此时此刻,邓小平胸有成竹。一九八二年四月六日,邓小平会见英国前首相希思和几次会见香港人士时,都明确地表示,现在是处理香港问题的时候了。中国要在一九九七年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
现在回过头来看,邓小平高瞻远瞩,在关键时刻敏锐地抓住了一九九七年是我们收回香港的最佳时机,及时果断地确定收回香港的时间表,是非常英明的。正是按照这个时间表,党中央作出一系列部署,争取了历史的主动权。
义正词严,彻底打破殖民主义的幻想
在我国政府明确了解决香港问题的态度后,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决定访华,就香港问题与中国政府进行谈判。就在她来华的前几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召开会议,再次肯定了邓小平提出的一九九七年必须收回香港的决策。会议提出一切文章都要在收回香港、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这个大框子里面做。邓小平最后一锤定音,斩钉截铁地说:“这件事,就这样定下来。”
一九八二年九月二十四日,邓小平会见撒切尔夫人,拉开了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序幕。邓小平对撒切尔夫人平静而坚定地指出:“我们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是明确的,这里主要有三个问题。一个是主权问题;再一个问题,是一九九七年后中国采取什么方式来管理香港,继续保持香港繁荣;第三个问题,是中国和英国两国政府要妥善商谈如何使香港从现在到一九九七年的十五年中不出现大的波动。”邓小平严肃指出:“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现在时机已经成熟了,应该明确肯定:一九九七年中国将收回香港。就是说,中国要收回的不仅是新界,而且包括香港岛、九龙。中国和英国就是在这个前提下来进行谈判,商讨解决香港问题的方式和办法。如果中国在一九九七年,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十八年后还不把香港收回,任何一个中国领导人和政府都不能向中国人民交代,甚至也不能向世界人民交代。如果不收回,就意味着中国政府是晚清政府,中国领导人是李鸿章!我们等待了三十三年,再加上十五年,就是四十八年,我们是在人民充分信赖的基础上才能如此长期等待的。如果十五年后还不收回,人民就没有理由信任我们,任何中国政府都应该下野,自动退出政治舞台,没有别的选择。”邓小平说:“不迟于一、二年的时间,中国就要正式宣布收回香港这个决策。我们可以再等一、二年宣布,但肯定不能拖延更长的时间了。”等一、二年才正式宣布收回香港,“就是希望在这段时间里同各方面进行磋商。”针对撒切尔夫人所描绘的一旦中国宣布一九九七年要收回香港,将会出现灾难性影响,邓小平说:“香港继续保持繁荣,根本上取决于中国收回香港后,在中国的管辖之下,实行适合于香港的政策。”他批驳了“中国四化建设离不开香港”的说法,指出:“如果中国把四化建设能否实现放在香港是否繁荣上,那么这个决策本身就是不正确的。”邓小平郑重警告英方:“至于说一旦中国宣布一九九七年要收回香港,香港就可能发生波动,我的看法是小波动不可避免,如果中英两国抱着合作的态度来解决这个问题,就能避免大的波动。我还要告诉夫人,中国政府在做出这个决策的时候,各种可能都估计到了。我们还考虑了我们不愿意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在十五年的过渡时期内香港发生严重的波动,怎么办?那时,中国政府将被迫不得不对收回的时间和方式另作考虑。如果说宣布要收回香港就会像夫人说的‘带来灾难性的影响’,那我们要勇敢地面对这个灾难,做出决策。”邓小平这一席话,正气凛然,表明了中国政府收回香港的政策是坚定不移的。
然而,英国政府并没有轻易改变殖民主义立场,仍坚持历史上英国强加给中国人民头上的三个不平等条约有效。这不能不激起中国政府、中国人民,包括香港人民的强烈反对,甚至一些英国舆论也不能同意英国政府的态度。经过多次交锋,英国政府才终于同意在确认中国一九九七年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前提下,讨论为维持一九九七年后香港的繁荣稳定而作的安排,讨论在一九九七年政权交接前香港各方面事项的安排。但是,英方在前几轮会谈中的立场,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以主权换治权”。我方的态度则针锋相对,这就是,中国要的是完整的主权,治权是主权的具体体现,治权可以交给香港人,但不是英国人。在谈判僵持中,一九八三年九月,邓小平会见了英国前首相希思,劝告英方改变态度,以免出现到一九八四年九月中国不得不单方面公布解决香港问题的方针政策的局面。邓小平强调指出,想用主权来换治权是行不通的。希望英国政府采取明智的态度,不要把路走绝了。邓小平的这个谈话,无疑加重了我方谈判的筹码。英方迫于形势,不得不从“以主权换治权”的立场后退,承认“要达成一份香港在一九九七年以后仍然继续由英国管理的协议,是不切实际的设想”,同意以中国政府关于解决香港问题的基本方针政策为谈判基础。此后,英方仍不时提出一些同中国主权相冲突的建议,但都遭到我方的坚决反对。特别是关于在我国收回香港后驻军的问题上,邓小平的态度更是十分明确。他在一九八四年五月二十五日会见港澳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时,严肃指出,既然香港是中国领土,为什么不能驻军?连这点权力都没有,还算什么中国领土!我国在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之后,中国政府有权在香港驻军。这是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的象征,是国家主权的象征,也是香港稳定繁荣的保证。在主权问题不容讨论的前提下,我们也充分照顾了英方的利益。正是在这样有分歧,有斗争,有合作,在斗争中求合作的谈判过程中,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中英两国政府正式签署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确认中国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中国收回香港后,建立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现行的法律基本不变,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生活方式不变,财政独立,等等。中英联合声明,是中英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说明了“一国两制”的方针搞对了,说明了我们国家是个兴旺发达的有力量的国家,是个讲话算数、值得信任的国家,也说明了我们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改变了我们国家的形象。
深谋远虑,牢牢掌握过渡时期的主动权
早在中英谈判的初期,邓小平就敏锐地预见到,过渡时期内可能会出现问题。他在会见撒切尔夫人时告诫说:“我担心的是今后十五年过渡时期如何过渡好,担心在这个时期中会出现很大的混乱,而且这些混乱是人为的。这当中不光有外国人,也有中国人,而主要的是英国人。”十几年来的事态发展充分证明,邓小平的判断是有深刻洞察力的。
为保持香港回归前的平稳过渡,邓小平在关系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上作出三项决策:一是安排香港人及早逐步参与香港事务的管理;二是建议成立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三是为防发生不测事件,制定相应政策。在一九八三年四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邓小平说,将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应由香港爱国者为主体组成。现在就要考虑培养人才,要考虑逐步参与管理。参与管理的只能是香港人,不能是香港新华社的人,或北京派去的人。一九八四年国庆节刚过,他在接见港澳同胞国庆观礼团时明确指出,在过渡时期“中央政府支持香港人参与。不能设想,到了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一夜之间换一套人马。如果那样,新班子换上来,什么都不熟悉,不就会造成动乱吗?即使不造成动乱,也会造成混乱。在过渡时期后半段的六七年内,要由各行各业推荐一批年轻能干的人参与香港政府的管理,甚至包括金融方面。不参与不行,不参与不熟悉情况。在参与过程中,就有机会发现、选择人才,以便于管理一九九七年以后的香港。”从一九八五年起,开始起草基本法,香港人实际上已开始参与未来香港大政方针的设计。在此过程中,涌现出一批爱国爱港的治港人才。他们对保持香港平稳过渡提出不少好的建议,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一九八四年四月,邓小平同英国外交大臣杰弗里·豪会谈时指出:过渡时期这十三年不会是很平静的。有人要起破坏作用,并且已经开始有了信号。现在意识到,提出来,是必要的。必须看到在过渡时期内有很多事情要做,需要双方合作。为此,他向英方建议在香港设置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中英联合联络小组可以在北京、伦敦、香港开会。经过双方多次磋商,英方接受了这个建议。在中英联合声明的附件二中,明确了中英联合联络小组的性质和工作方式等。事实说明,邓小平的这个建议是关键的一招。中英之间的许多矛盾和具体问题,都是在这个组织形式下解决的。
一九八四年七月,邓小平再次会见杰弗里·豪,直率地说:在香港问题上,我们非常关注十三年过渡时期,只要过渡时期安排好了,我们并不担心一九九七年后的事情。他提出,“希望不要出现动摇港币地位的情况”;港英政府可以批出一九九七年后五十年内的土地契约,“可以动用这种卖地收入,但希望用于香港的基本建设和土地开发,而不是用作行政开支”;“希望港英政府不要随意增加人员和薪金、退休金金额”,以免“增加将来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负担”;“希望港英政府不要在过渡时期中自搞一套班子,将来强加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希望港英政府劝说有关方面的人不要让英资带头转走资金。”根据邓小平提出的这五点,我国政府一直保持同英方磋商的关系,同时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后来事实证明,邓小平所预见的这些问题大多在香港发生了。
一九八九年北京发生政治风波,接着东欧剧变、苏联解体,英方错误估计形势,改变了对华政策,在香港问题上采取与我不合作的态度,在政治体制、人权和新机场建设等问题上制造麻烦,企图利用英方掌握的管治权,单方面决定跨越“九七”的香港事务,造成既成事实,迫使特别行政区政府接受,以维持英国对香港的长期影响。一九九二年彭定康就任港督后,不顾我方反对,抛出“三违反”的“政改方案”,以发展民主为名,企图在香港制造分裂和混乱,明目张胆地为香港平稳过渡设置障碍。英方的这种倒行逆施,早在邓小平的预料之中,他果断决策:另起炉灶。党中央及时作出“以我为主,两手准备”的方针。江泽民同志指出,我们不能把香港实现平稳过渡的希望寄托在英方的合作上,而应立足于依靠我们自己的力量和港人的共同参与来实现香港的平稳过渡。根据这一精神,我们加紧了对政权交接的准备和筹建特别行政区的各项工作。正是按照邓小平作出的一系列周密部署,特别是有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这两件有力的法律武器,我们始终在重大问题上掌握着斗争的主动权。现在,香港人心稳定、经济稳定,政权交接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回归前的平稳过渡已成定局。
高瞻远瞩,确保香港回归后繁荣稳定
用“一国两制”方针解决香港问题的目的,就是既要收回香港,又要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邓小平非常关注香港的平稳过渡,以确保香港回归后长期繁荣稳定。在波澜迭起的中英谈判过程中,在各抒己见的基本法起草过程中,邓小平和我国政府充分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凡是有利于香港繁荣稳定的都予以考虑和吸收,不利于香港繁荣稳定的都坚决反对。特别是邓小平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所作的深刻阐述,具有强烈的震撼力,对于推动香港问题的圆满解决,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一九八四年撒切尔夫人来华签署中英联合声明,邓小平对她进一步谈了我们对香港政策的立足点和着眼点。指出,采取和平方式解决香港问题,就必须既考虑到香港的实际情况,也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和英国的实际情况,就是说,我们解决问题的办法要使三方面都能接受。如果用社会主义来统一,就做不到三方面都接受。勉强接受了,也会造成混乱局面。即使不发生武力冲突,香港也将成为一个萧条的香港,后遗症很多的香港,不是我们所希望的香港。所以,就香港问题而言,三方面都能接受的只能是“一国两制”,允许香港继续实行资本主义,保留自由港和金融中心的地位,除此以外没有其他办法。
保持香港回归后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不能是短期的。短期就不能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因此,邓小平多次谈话指出:“我们在香港问题上,首先提出要保证其现行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在一九九七年后五十年不变”,五十年以后也不会变。邓小平讲,在大陆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在小范围内容许资本主义存在,更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因为香港的繁荣稳定是与中国的发展战略紧密相联的。中国要实现现代化需要相当长时间,需要一座通向世界的桥梁,外国也需要进入中国的一个渠道,香港作为国际性的经济城市,一直担任着这个角色。所以“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是符合中国的切身利益的。”
然而,有些人只讲保持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不变,不讲或忽略了大陆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不变。邓小平敏锐地意识到这是一个原则问题。他在一九八七年四月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严肃指出,要全面理解“一国两制”方针长期不变。他说,讲“一国两制”的政策不变,要讲两个方面,我们搞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所以才制定“一国两制”的政策,才可以允许两种制度存在,没有中国共产党,没有中国社会主义,谁能够制定这样的政策?“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这个特色,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对香港、澳门、台湾问题的处理,就是‘一国两制’。”讲不变,应该考虑整个政策的总体,各个方面都不变。按“一国两制”方针解决统一问题后,要保持对香港、澳门、台湾的政策五十年不变,五十年以后也不变,就要保证大陆社会主义制度也不变。没有大陆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党的领导,也就没有香港的繁荣和稳定。
为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邓小平抓住三个重要问题:一是实行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原则;二是正确理解高度自治原则;三是制定一部体现“一国两制”方针的基本法。
关于第一个问题,英方首先是散布港人对港人治港没有信心,后又提出凡持有香港身份证的海外官员(主要指英国人)可以在公务员系统中担任最高层官员,企图继续实行英国人管理香港或变相实行英国人管理香港。对此,邓小平明确指出:“要相信香港的中国人能治理好香港。不相信中国人有能力管好香港,这是老殖民主义遗留下来的思想状态。”“香港过去的繁荣,主要是以中国人为主体的香港人干出来的。”“所谓香港人没有信心,这不是香港人的真正意见。”“我们相信香港人能治理好香港,不能继续让外国人统治,否则香港人也是决不会答应的。”关于港人治港的界限和标准,邓小平提出,“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只要具备这些条件,不管他们相信资本主义,还是相信封建主义,甚至相信奴隶主义,都是爱国者。我们不要求他们都赞成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只要求他们爱祖国,爱香港。”事实已经证明,邓小平的判断和对香港人民的信任是完全正确的。
关于第二个问题,英方也曾有意把“高度自治”曲解为“最大限度的自治”,有人还提出,除国防、外交事务交由中央负责外,“剩余权力”(包括基本法已写明的和没有写明的所谓灰色地带)统统归香港特别行政区。这些论调实际的目的,是想限制中央政府的权力,使香港在一九九七年后成为独立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邓小平对此明确点出问题的实质。他说:中央确定是不干预特别行政区的具体事务,也不需要干预。但是另一方面,“切不要以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来管,中央一点都不管,就万事大吉了。这是不行的,这种想法不实际。”“如果中央把什么权力都放弃了,就可能会出现一些混乱,损害香港的利益。所以,保持中央的某些权力,对香港有利无害。”中央对香港实行必要的干预是有明确的原则的。一是香港出现损害香港根本利益、危害国家根本利益的事,北京是要过问的;二是“如果发生动乱,中央政府就要加以干预”;三是“一九九七年后香港有人骂中国共产党,骂中国,我们还是允许他骂,但是如果变成行动,要把香港变成一个在‘民主’的幌子下反对大陆的基地,怎么办?那就非干预不行。”邓小平还讲,总有一些事情是要中央出头解决的。总之,不能笼统地担心和反对干预。要看这些干预是有利于香港人的利益、有利于香港繁荣稳定,还是损害香港人的利益、损害香港繁荣稳定。这些论述深刻揭示了“高度自治”和中央保留某些权力及必要时进行干预,这两者之间是有机统一的关系。
关于第三个问题,邓小平讲:“基本法是个重要的文件,要非常认真地从实际出发来制定。”他希望基本法要“真正体现‘一国两制’的构想,使它能够行得通,能够成功。”在基本法起草过程中,英方加紧推行代议政制,企图通过加大立法局的权力,制衡特别行政区政府;有人还鼓吹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要一人一票普选产生。对此,我国政府的态度很明确:希望香港政治体制在过渡时期不要出现急剧的变化;“九七”后的香港政治体制要由基本法加以规定;香港过渡时期的政治体制改革要与基本法衔接。一九八七年四月,邓小平会见参加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批评了“三权分立”的提法。他指出,香港的制度“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香港现在就不是实行英国的制度、美国的制度,这样也过了一个半世纪了。现在如果完全照搬,比如搞三权分立,搞英美的议会制度,并以此来判断是否民主,恐怕不适宜。”他还讲:“管理香港事务的人应该是爱祖国、爱香港的香港人,普选就一定能选出这样的人来吗?”“即使搞普选,也要有一个逐步的过渡,要一步一步来。”邓小平的这个讲话,既揭穿了英方的图谋,又切合香港的实际,对于基本法不折不扣贯彻“一国两制”方针,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经过四年多的时间,基本法于一九九○年诞生了。邓小平称赞它是“一部具有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的法律”,“是一个具有创造性的杰作。”基本法是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法律保证,也是香港开创新纪元的象征。我们相信,香港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更加繁荣。
邓小平生前最大的愿望就是亲眼看到香港回归,到香港的土地上走一走,然而他没能等到这一天,这是最大的历史遗憾。但是,他的心是永远和祖国人民、香港人民的心连在一起的。他创立的“一国两制”构想,他为香港回归和实现祖国统一所建立的丰功伟绩,永远镌刻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丰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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