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5月4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朋友信箱

  把钱财看得淡一点
人生活在世上,总要碰到一些与个人有关的实际问题。衣食住行,哪一样能缺少?而这一切又无不与金钱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于是,信奉“有了钱便有了一切”的人视钱财为追逐的目标,在他们看来,钱就是人生,人生就等于钱。
钱这个东西诱惑力大得很,一旦迷上,很可能会拜倒在它的脚下,什么人品、人格都不管了,一个劲儿地往钱眼里钻。现实生活中的敲诈勒索、贪污受贿、卖官鬻爵、造假售假、制黄贩毒、出卖灵魂和肉体等等,无一不与金钱的诱惑有关。但一切为了钱的,又大都“在金钱里埋葬自己”(高尔基语),许多地方“反腐成果展”中披露的腐败分子的可悲下场便是明证。
其实,人生在世,把钱财看得淡一点,反而能减轻思想上的负担,不会让钱财的绳索老是套着,这样,就能更好地去实现人生的价值。山东临沂市罗庄镇沈泉庄村党支部书记王廷江将自己拥有的420万元固定资产和180万元流动资金的白瓷厂捐献给村集体,带领群众走共同富裕之路。这些年,王廷江应得的工资不下100万元,可他领了很少一部分,大部分钱都给村上和社会办了好事。王廷江就是把金钱看得很淡的人,他的人生价值是一般的人不可比拟的。
江苏泰州市大浦中心小学顾全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朋友信箱

  为了共同富裕
王廷江,1950年生,山东临沂市罗庄镇沈泉庄村党支部书记,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他不计个人得失,率领全村干部群众走共同富裕之路。6年时间,使沈泉庄由原来全镇倒数第一发展成沂蒙山区的首富村。
顾全朋友:
我很赞赏你对金钱的看法。好多人都问过我,为什么把自己辛辛苦苦挣的600万元捐给村集体,我的回答挺简单,我高兴这么做。去年,我对江泽民总书记说,我不是唱高调,人活在世上,就要干点事,钱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尽管我这么说,有些人还是不能理解我的做法,以为我不是图名,就是傻瓜。其实,我活得很明白,既不图名,也不傻。人的行为都和他的生存环境和社会环境有关,看看我走过的路,人们就会理解我为什么这么做。
我是个农民,祖祖辈辈居住在贫穷的沂蒙山区。沂蒙山区是老革命根据地,人们朴实善良,有着自我牺牲精神。也正是这种优良传统,使我们沂蒙山区为中国革命的胜利立下了功劳。解放后,党和政府没有忘记沂蒙山,给了我们很多关照。但是,由于山区自然环境差,老百姓生活一直很苦。我就是饿着肚子、讨着饭长大的。是改革开放给了我机会。起初我拉地排车搞运输,之后又用汽车搞运输,兴建了白瓷厂。到1989年,我的厂已拥有固定资产420万元,流动资金180万元。说实话,受过苦的人更知道钱好,知道钱能让人不挨饿。可是,我不挨饿了,乡亲们还挨饿。关起门来吃独食,良心上过不去。我王廷江的钱是自己挣来的,可如果没有党的好政策,我去哪里挣?不还蹲在山里受穷?我就是信服邓小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帮贫困,最后达到共同富裕的思想。我和家人商量后,把厂子捐给村里,并担任了村委会主任,领着乡亲们一起干。第一年,我们村办了3个工厂,效益都不错。以后年年都上三四个项目,到现在,600万元已运转成了近5亿元。看着乡亲们改变了生活面貌,我心里比自己有600万元踏实、高兴。
最后我要说的是,大多数先富起来的人,都是用自己的辛苦和智力赚的钱,是合法的财产,怎么使用这笔钱,是他们自己的事。我把赚的钱捐了,是我自觉自愿的,我不想给谁造成压力。我托党的福,就要报党的恩,我是党的干部,就要为党做事,让老百姓说党好。这是我对自己的基本要求,没什么深奥的大道理。
王廷江
(附图片)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实话实说

  实绩考核重在实
钟万民
近年来,对领导干部的实绩考核已成为我们党的干部工作中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已广泛推行了换届考察、年度考评、专项考核、届中考察等多项考核制度,普遍采取了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民主评议、个别谈话、群众座谈等考核方法,实绩考核结果已开始作为在职干部的任免和奖罚、后备干部的确定与追踪的依据。然而,实绩考核工作在实践中也受到“官出数字,数字出官”、“功劳是个人的,失误是集体的”、好大喜功、急功近利等等的困扰。如何突破这些困扰,使实绩考核更具全面性、准确性、科学性,这就给我们的实绩考核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实践经验来看,关键还在于要做好“实”的文章,做扎实的工作,实事求是。
在考核领导干部实绩时,必须制定科学的考核体系和标准。要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广泛倾听群众的评议意见,认真核实,防止谎报政绩,弄虚作假。
要客观分析每个成员在领导集体中制定、实施决策以及按照各自的分工发挥作用的情况,恰如其分地对他们的实绩作出评价,分清实绩主次,确定贡献大小。
在考核实绩效果时,一定要从党性原则出发,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掌握领导干部的政绩与错误的界限:对只顾眼前利益而损害长远利益的,只顾局部利益而损害整体利益的,只顾个人利益而损害群体利益的,这样的“政绩”绝不能认同和肯定。对这样的干部,不仅不能奖励、提拔,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甚至给予必要的惩戒。
决定领导干部实绩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因而衡量实绩的标准也是复杂的。一个地方和单位面貌的改观,一些历史和现实问题的解决,往往不是仅靠领导者个人的智慧和才能就能实现的。同样的客观条件和环境,由于主观努力不一样,效果会大不一样;反之,同样的主观努力,由于客观条件和环境不一样,效果也会大不一样。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时候,要客观、历史、辩证地考察和作出结论,实事求是地评价干部的功过是非,不一叶障目,不以偏概全。这样作出的结论,才能使被考核对象心悦诚服,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使之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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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普通人的故事

  李清纯的乡村医院
安徽砀山县唐寨镇于集村有个叫李清纯的农民,拥有1.5公顷梨园,且精通医道,开有两个诊所,1个中西药零售门市部。他的老伴是治家能手,又善于养牛种药。两口子的日子过得红火,十几年积攒了200多万元。但李清纯一向生活节俭,连件新衣裳也舍不得买,家中只有黑白电视机,床上垫的席子还打着补钉……
他攒钱干啥?
李清纯生在农村,对农村缺医少药的现实深有体会。当地一个农民患了肺结核,被误诊为风湿,造成结核扩散,转到外地几家大医院,花了两万多元也未治好。农村还有许多小儿麻痹患者,由于缺医少药得不到及时治疗,一个个变成腿歪脚斜的残疾儿。这一切,促使他立志要当医生,要办医院。
1964年李清纯自费上卫校,毕业后当了“赤脚医生”。70年代他先后到徐州几家大医院进修深造,刻苦钻研,掌握了多个科目的医术。
1994年初,李清纯决心倾尽家底218万元,创办乡村医院。起初,他家里人不理解,一致反对。李清纯就反复解释:作为共产党员,不能光为自己活着,也不能光为小家庭活着,要讲奉献,要为百姓造福。他终于说服了妻子和儿女们。
这年5月,李清纯在县有关部门支持下,在唐寨镇西郊买地0.6公顷,建起99间门诊和办公楼。1995年2月18日,砀山县残疾人康复医院建成开业。二十多位著名骨科、胸外科、妇产科、小儿科、眼科、护理方面的离退休专家被请进了这个苏鲁豫皖4省7县交界处的偏远乡村,X光机、B超机、心电图机、空气麻醉机、胃镜、腹腔手术检查仪、裂隙灯显微镜等一批医疗器械相继购进医院,很快开设了9个科室。
为了让更多的小儿麻痹患者站起来,建院不久,李清纯就出资3.7万元,组成9人专家医疗队,深入全县19个乡镇,历时38天,对706个小儿麻痹患者进行普查建档,对其中554个可手术者通知到户,且已于去年2月底前全部完成手术。于集村14岁的于巧玲原来拄杖行走困难,上学要接送,经过两次手术,现已站立行走了。还有7岁的男孩黄兵、14岁的女孩兴露、9岁的女孩王双,手术前他们有的爬行,有的两腿不一般长,经过两三次手术,他们的病情都有了十分明显的好转。
李清纯办医院的宗旨是为残疾人服务,面向社会困难户和广大患者。他制定的《残疾人就诊优惠办法》是:免收挂号、门诊、注射、化验手续费,免收20%X光透视费,免收30%住院费、手术费、B超诊断费。去年5月,程庄镇柴市村村民李祥云烧伤面积达90%以上,来医院抢救时李清纯担心没有把握,立即借给2000元,帮其转到徐州。在徐州没几天花去7000元,要住院治疗须再交8万元押金,无奈又来找李清纯。李清纯动员全院,奋力救治,相继进行6次植皮手术,花费1.47万元,李清纯只收了4000元。
李清纯一家的义举,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到今年2月18日建院两周年时,就诊人数达13万多人次,其中残疾患者2万余人次,减免医疗费用37.2万元。
1995年10月,李清纯出席了全国小儿麻痹暨肢体残疾康复研讨会,受到国家残联领导的表扬。安徽省残联主席赵怀寿说,李清纯在全省发展残疾人事业中是“个人投资建院第一,优质服务第一,减免费用第一,无私奉献第一”,“真是造福百姓”。
今年5月,作为安徽省代表,李清纯将赴京参加全国助残先进工作者代表会议。
眼下,李清纯正积极兴建3200平方米的门诊大楼,决心为残疾人医疗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安徽砀山县委宣传部祁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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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普通人的故事

  读报的收获
我读报已有近20年的历史了。那年有个朋友在一家小报上发表了一篇“豆腐块”文章,我看了一遍,觉得这样的文章自己也可以写出来,便即兴写了一篇。第一天寄出稿子,第二天就不知天高地厚地往邮局跑,不等邮递员分发完报纸,就抢过报纸找自己的名字。然而,一连十几天,从一版看到四版,从头条看到最后,就是读不到自己的文章。
后来人家指点说,写稿子要想见报,必须经常写,坚持写。我按这个意见做了,在一个月的时间里,一连写了十多篇稿子寄出,但仍然是石沉大海,杳无回音。原因在哪里?我又捧起报纸,仔仔细细地读别人的文章。读着读着,心中的谜团逐渐解开了。过去认为自己也能写的“豆腐块”文章,乍一看似乎平平淡淡,实际却蕴含着作者独特的观察角度、睿智的思想和较深厚的文字功底。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开始注意读一些名家的文章,开始与报纸为伴了。
对待报纸,我有自己独特的地方。别人是看报,我是读报,尤其是在自己的书房里,常常像小学生一样朗读报上的佳作。另外,别人是有选择地看报,我是见报纸就读,而且是一篇一篇地读。在外单位办事,见到自己没读的报纸,就千方百计挤时间读一读;到外地出差,也要尽量多买几份当地的报纸读一下。碰到自己喜欢的文章,就剪贴后反复读,陆陆续续攒下了几百本剪报册。
我越读别人的文章,越感到自己学识浅薄。于是,我又读中外文学名著,边读边作笔记,边写心得。现在回过头来看,倘若没有当年养成的认认真真读报的良好习惯,后来就不可能老老实实读那么多书。
其实,报纸本身也是一所大学,只是她开设的学科更广泛,门类更齐全。从政治、经济到军事、外交,从国内、国际到天文、地理,真是包罗万象。只要你在这所学校里认真刻苦、坚持不懈地攻读,就必然会有所收获。近20年来,我读报,读书,写作,先后在几十家报刊上发表了近两千篇消息、通讯、评论、杂文,连年被上级新闻单位评为模范通讯员。 湖北汉川县经协委成尚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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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家庭医疗常识

  股骨头坏死病
股骨头坏死是一种致残率很高的疾病。全世界现有患者2000多万人,其中我国大约有500万人。令人担忧的是,这种并不引人注意的疾病越来越呈蔓延趋势。在北欧一些国家和俄罗斯,股骨头坏死病已占骨伤科病的近30%。在我国曾经以“三北”地区发病率较高,而目前的观察和统计表明,南方各省的发病率也不断上升。
在日常活动中,当遇到髋关节(单侧或双侧)疼痛、跛行、功能障碍时,应尽早去医院拍摄X光片,或做CT、核磁共振(MRI),看看是否患了股骨头坏死病。
导致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外伤。如股骨颈骨折、髋脱位、髋臼骨折、髋关节挫伤等。
2.激素类药物。长期大量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如器官移植时,为抗排异反应使用大量激素。还应该特别注意青少年为治疗痤疮和中老年人为治疗腰腿痛而盲目地服用激素类药物,如可的松、强的松等,导致激素性股骨头坏死患者增加。
3.慢性酒精中毒。长期无节制地饮酒,可产生体内脂肪代谢紊乱,导致股骨头缺血性坏死。
4.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强直性脊柱炎等全身结缔组织病可侵犯髋关节,导致股骨头坏死。
5.少年儿童髋关节外伤、低毒感染、滑膜炎等均可导致股骨头的骨骺软骨坏死。
6.镰状细胞贫血等血液病、先天髋臼发育不全等也是导致股骨头坏死的原因。
髓内穿刺减压是治疗早期股骨头坏死的首选方法。对中晚期的治疗,不外手术疗法和非手术疗法两类。手术疗法尤其是股骨头人工植换术,因其不能一劳永逸而应该限制在65岁以上的患者为宜。非手术疗法有中西药物的应用、牵引、按摩、功能锻炼等。近年来又开展了放射介入疗法,在高精度影像监视下,将导管插入供养股骨头的动脉,注入适量的中西药物进行溶通治疗。除非已有半脱位等严重晚期病人需行植换手术外,绝大部分患者均可通过保守疗法恢复工作和生活能力,避免致残。
中国煤矿工人北戴河疗养院骨病专科主任张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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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事中有法

  花盆坠落伤人要赔偿
王兴平
张某从某居民楼的阳台下走过时,被突然从阳台上落下的花盆砸伤,昏倒在地。后张某住院治疗一个月零七天,花去医药费五千余元。张某要求花盆所有人刘某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补偿费等共计七千五百元。刘某认为花盆下落是自然灾害,拒绝赔偿。
张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是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刘某应该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张某医药费等合理费用共计七千五百元。
从此案中我们应该吸取刘某的教训,在搁置或悬挂物体时,要考虑悬置物体对别人的生命财产有没有不利影响。对悬置已久的物体要多进行安全检查,一旦发现有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排除,以免给他人造成伤害。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事中有法

  转租公房牟利违法
杨敢
钟某承租了房管所的公房两间作住房。进住不久,钟某未经房管所同意,擅自与他人合伙利用所租公房的门面经营扩洗彩照业务,几月后便停业。之后,钟某又与其弟签订联营合同,由其弟提供资金和货源在钟某所租的门面从事机面加工。除门面房租费由其弟交纳外,钟某每月还以领取工资的形式收费150元。从签订合同到被房管所发觉之日止,钟某共收费2400元。
当房管所查知钟某转租公房牟利的行为后,便发出了《关于没收钟某转租公房所获非法所得的通知》和《关于收回租与钟某非住宅用房的通知》。由于钟某拒不执行,房管所申请城镇房地产纠纷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委员会仲裁维持房管所的通知决定内容。钟某对此不服,向法院起诉。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是:按照约定的用途正当合理地使用房屋,注意保护房屋,按期交纳房租,非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转借房屋,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破坏房屋以及故意长期不交租金。承租人如果转租、私换、长期闲置不用,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破坏房屋以及故意长期不交租金,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要求承租人补交欠租,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承租人应按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交出房屋并履行自己的相应义务。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钟某作为房屋承租人,本应严格履行义务,按规定正当合理合法地使用承租房屋,但钟某未经房管所同意,擅自将承租的公房以联营形式转让使用权,其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损害了国家利益。由于钟某不履行义务,房屋出租人房管所有权依法终止租赁合同。钟某在转让使用权期间收取的2400元属非法所得,应依法收缴。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编读往来

  平凡工作境界高
4月4日“读者之友”版刊出的《先为母,后为师》,讲述了女大学生王红霞毕业后当老师教育弱智孩子的故事。无疑,教育弱智孩子,比教育正常孩子难度大得多,但王红霞针对不同孩子的特点,采取耐心细致的教育方法,更以满腔的热情亲近这些孩子,以做母亲的姿态处处关心、爱护这些孩子,终于结出了丰硕成果。
王红霞始终把工作摆在第一位,不去追求个人舒适的物质生活,献身于特殊教育事业,而且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这主要是有一种信念和精神在支持着她、激励着她,使她具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我们应该向她学习,像她那样努力干好本职工作,积极为社会做贡献。
湖南省印刷物资总公司李文本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编读往来

  学校帮助学生义不容辞
4月25日“读者之友”版“朋友信箱”专栏刊登了中学生史湘斋写的《请帮助我的妈妈》和记者写的《大家都来帮一把》的文章。我出于教师的职业习惯,一口气读完了这两篇文章。我同情史湘斋同学的不幸命运和家庭困境,也为记者的真诚慰藉和呼吁所感动。作为一个“自幼不会走路”的困难学生,史湘斋需要母亲的爱、家庭的爱,也需要学校领导和师生的帮助,需要全社会的帮助。
史湘斋所在的矿务局一中的领导和师生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希望能继续做下去,多想些办法,为她送去更多的温暖。我们天津市和平区有“十佳公仆”,有成千上万名“社区服务志愿者”,有一大批奉献爱心的好心人,他们经常为需要帮助的人做好事,把我们这里的精神文明建设推向了一个高度。我认为,做好这件事情,也是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出力,意义重大。天津市第五十九中学亓秀芳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世相百态

为了少女不再出走
4月6日晚8时,郑州市二七纪念塔下,一个离家出走的18岁姑娘向执勤巡警求助,巡警将姑娘带回队部安置照顾,并通知了她的家长(左上图)。
三天后,姑娘的母亲来了,母女相见,两人侧身而立,形同陌路(右上图)。干警们觉得,如果这样简单地让姑娘回去,很难保证她以后不再出走。经过分头做工作,弄清了姑娘出走的原因。姑娘叫张霞,聪明、思想活跃,想当一个服装设计师,不愿面对家境贫寒的现实,但比较任性。其母没有文化,重男轻女,与女儿无法沟通,只想女儿早日嫁人省心,以打骂代替教育,造成女儿离家出走。干警们批评了张霞母亲重男轻女的思想和简单粗暴的教育方法,帮助她加深对女儿内心世界的理解。对张霞,干警们肯定了她的志向和理想,同时教育她要面对现实,刻苦学习,勤劳致富(左下图)。张霞心服口服,向母亲认了错,保证回去后不再出走,安心劳动,干出一番事业来报答巡警叔叔们(右下图)。
河南郑州市阎化庄左金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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