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5月20日人民日报 第11版

第11版(文件·报告·回忆录)
专栏:

  彭真——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奠基人
刘复之
彭真同志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奠基人。他长期主持政法工作,对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在几十年的政法领导工作中,他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适合中国政法工作实际情况的方针性的指导意见。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是彭真同志始终强调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过去是、今天是、将来仍然是指导政法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
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和国家面临的一件大事,是审判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十名主犯。当时遇到的一个非常复杂、非常难处理的事,就是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犯罪活动与毛泽东同志在“文化大革命”中所犯的“左”的错误交织在一起。要不要、能不能分清犯罪与犯错误的界限,成了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
那时,广大干部群众从刚刚结束的“十年内乱”中走出来,对两个反革命集团怀有极大的革命义愤,揭发、提供了大量的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犯罪材料,举国上下都在热切盼望能对这些恶贯满盈的窃国大盗给予严厉的制裁。世界舆论也在注视着我们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审判。在这种情况下,怎样依法正确审判十名主犯,是当时一件极具重要意义的大事。
1980年11月15日,邓小平同志在回答美国记者提问时说:“毛主席所犯的错误属于另一个问题。‘四人帮’是犯罪分子,是有严重的刑事责任。我们是根据法律追究‘四人帮’的刑事责任。”这是邓小平同志代表党中央向全党全国全军,也向全世界宣布的这场审判工作的一条根本原则,就是说要把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与领导人因失察而导致的错误严格划开。
这条原则的提出,是经过了较长时间的酝酿和研究的。彭真同志在其中起了主要作用。彭真同志当时任中央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主任,我是委员会下设的两案审判工作小组召集人。我清楚地记得,刚复出工作不久的彭真同志,以极大的精力投入到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审判工作中。面对各种意见纷呈的情况,他以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远见卓识和犀利眼光,多次强调,这次审判,首先必须实事求是地区分好人犯错误和坏人做坏事,区分领导上所犯的错误与林彪、江青反革命帮派所犯的罪行,这是一条根本原则。特别法庭只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不审理党内、人民内部的错误,包括路线错误,不解决党纪、军纪、政纪的问题。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讨论时,邓小平同志坚定地支持彭真同志的意见,强调不能把领导人的错误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阴谋诡计、犯罪行为搅在一起。这就解决了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最关键问题。
同时,彭真同志在党内党外,在各级干部和群众中,做了大量的说服工作。他反复用我们党处理这类问题的历史经验,说明反革命罪行是敌我问题,工作中的错误和失误是人民内部问题,必须严格区分,不能把两类性质不同的问题搅在一起。罪错分开的原则确定后,那么在审判实践中能不能把反革命罪行同工作错误分开呢?这又成为人们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对此,彭真同志说:“难是难,但只要认真研究事实,还是可以分清的。从起诉书看,谋杀毛主席,策动武装叛乱,阴谋分裂国家,怎么同错误分不开?”“制造伪证、诬陷迫害同偏听轻信、错误判断是有着本质不同的。”“透过‘文化大革命’的全过程,透过现象看本质,哪些是好人犯错误,哪些是反革命罪行,是可以划分清楚的。”这就统一了大家的思想,为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思想基础。
遵循罪与错分开的原则,在黄火青同志主持下的特别检察厅和在江华同志主持下的特别法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只追究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直接触犯《刑法》的罪行,不审理属于错误的问题。特别检察厅对成百上千件证据材料,包括原始书证和物证,进行了认真、反复的审查、核实、筛选,对公安部《起诉意见书》认定的四大罪状六十条罪行经过增减、调整、合并,认定十名主犯有四大罪状四十八条罪行,形成了《起诉书》。特别法庭又对一些案情、证据作再一次核实,并经庭审调查,最后认定的罪行比《起诉书》减少了十六条内容,增加了七条内容,使《判决书》对十名主犯认定的每一条犯罪都有周密而有力、雄辩而服众的证据予以确认。1981年1月25日,特别法庭对十名主犯依法公开宣判,亿万群众拍手称快,热烈拥护这个公正的判决。历史已经过去十七年了,实践证明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审判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法庭审判把罪行与错误分开,是多么英明的决断!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里程碑,也为政法工作树立了区分罪与非罪的光辉典范。
“文化大革命”给国家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又留下了很多“后遗症”。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社会治安问题,就是“文革”的遗毒之一。社会上一些人受无政府主义思潮影响,无法无天,为非作歹,寻衅滋事,致使一时间刑事案件骤然上升,治安形势异常严峻。群众对此极为不满。党中央顺乎民心,及时作出了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的决策。这时的违法犯罪分子,绝大多数是青少年,是基本群众的子弟。他们既是社会秩序的破坏者,又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流毒的受害者。对于这些违法犯罪分子必须坚持区别对待的原则。当时任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的彭真同志提出,对待他们中的绝大多数(违法情节轻微或年岁很小的),要像父母对待害传染病的孩子、教师对待犯错误的学生、医生对待病人那样,满腔热情、耐心细致地护理、教育、感化、改造他们。对于凶杀、强奸、抢劫、放火、爆炸和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现行刑事犯,目前应该继续依法从重从快处理。这就给司法实践又一次提出了必须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既挽救失足者,又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
随着1979年《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七个法律的颁布,中国人民在饱尝无法无天的十年浩劫之后,痛定思痛,向法制轨道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但由于公、检、法机关被林彪、“四人帮”砸烂后,刚刚恢复、整顿不久,队伍素质稚弱,对实践中出现的大量罪与非罪界限问题,往往认识不统一,对什么是犯罪事实清楚,什么是犯罪证据确实、充分,往往有不同的理解,因而对打击犯罪活动出现了摇摆不定的“扭秧歌”的局面。
针对这种情况,1980年2月1日,彭真同志及时指出,从重从快处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要准确及时。准确,要靠事实、证据。证据是指基本的确凿的证据,有能够证明犯罪基本事实的证据就可以判刑。1981年5月,彭真同志在五大城市治安座谈会上进一步阐明了这一观点。他说:“严格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最主要的是对犯罪的基本事实、判刑的根据要查清楚。”“现在,有的案件因为证据不很完全,就判不下去。其实,一个案件,只要有确实的基本的证据,基本的情节清楚,就可以判,一个案件几桩罪行,只要主要罪行证据确凿也可以判,要求把每个犯人犯罪的全部细节都搞清楚,每个证据都拿到手,这是极难做到的,一些细枝末节对判刑也没有用处。”
这就是被简称为“两个基本”(即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思想的精辟论述。彭真同志“两个基本”的思想和“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相辅相成,对以后的“严打”斗争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彭真同志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的思想,贯穿于打击犯罪活动的各个方面。198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了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的决定。这年6月4日,彭真同志在外地视察时说:“打击经济犯罪,是中央的战略决策。必须对走私、贪污、受贿、投机诈骗进行打击,要刹住这股歪风。”同时又指出:“经济犯罪的问题比较复杂。一定要把犯罪和错误分清。审判‘两案’时,我们从头到尾坚持把犯罪和错误分开,如果不分清,两类矛盾就混淆了。打击走私、贪污、受贿、投机倒把,也一定要坚持这一条,政法机关只管犯罪,属于党纪、政纪、军纪的问题,由纪委等去处理。哪些是犯罪,哪些是错误,政策界限怎么划,量刑标准怎么定?要广泛调查研究。”彭真同志又进一步要求:“打击经济犯罪,战略上要藐视,战术上要重视,工作要抓紧,具体处理要慎重。”并具体指示:“经济犯罪那么复杂,处理简单了,可能犯错误。先抓紧把问题搞清,侦破案件、调查研究要快,但处理具体案件时,头脑不可发热,慢一点不要紧,冷一点处理好。有些可以先不捕,先让他检查,调查清楚以后再处理。”
1986年3月2日,彭真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对这一方针又作了详尽阐述。他说:“必须充分估计到打击经济犯罪的复杂性、艰巨性,必须坚决、严肃、慎重,要有顽强地做艰苦工作的思想准备。第一,要坚决搞,一抓到底,不能动摇。严重经济犯罪,就是挖社会主义的墙脚,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破坏社会主义制度。中央下决心打击经济犯罪,是正确的,非打不可。第二,更要强调一个准字。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尽管杀人、放火这类事不容易搞错,斗争开始不久,我们还是要强调要加一个准字。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情况更复杂,从一开始就要强调准。怎样搞准?关键是把主要的、基本的事实搞清楚。这就要认真地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查研究。”正由于坚持了这一正确指导思想,就有效地保障了这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在当前形势下,彭真同志的上述思想仍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会层出不穷,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政策界限也会越来越多,如何准确地划分经济活动中罪与非罪的界限,将会更棘手;特别是在大胆探索、大胆实践的过程中,一些行为是违法犯罪还是工作失误,不容易看得很清楚。在这种复杂情况下,我们惩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尤其需要牢记彭真同志的教导,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把提高办案质量摆到重要位置上来,切实把案件搞准,力求做到既坚决打击犯罪分子,又避免打击虽有严重错误但不属于犯罪的人。
彭真同志是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忠诚战士,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杰出的国务活动家。他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提纲挈领地抓住问题的核心,善于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解决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给我们留下了极其宝贵的精神财富。现在,彭真同志离开了我们,但他的宝贵思想、科学态度、崇高风范,将永垂史册,继续激励着我们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努力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推向前进。(附图片)
图为1956年3月7日,彭真同志到北京二七机车厂视察。
 (二七厂党委供稿)


第11版(文件·报告·回忆录)
专栏:

  牢记彭真教诲弘扬延安精神
马文瑞
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中国人民的忠实公仆,我们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的名誉会长彭真同志与世长辞了。噩耗传来,我和延安精神研究会的领导同志和广大会员,无不深感悲痛。
我在抗日战争初期,就知道彭真同志,当时他任中共中央晋察冀分局书记,同聂荣臻等同志一起,开辟了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创造性地执行党中央关于抗日战争的战略方针和基本政策,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晋察冀被党中央誉为“敌后模范的抗日根据地及统一战线的模范区”。这时我还没有见过彭真同志,但是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的宝贵经验,使我倍感亲切,更增强了我在陕甘宁边区担任陇东地委书记时坚持斗争、开辟工作的勇气和力量。
我和彭真同志的直接接触,是在1942年我作为党的七大代表,集中到中央党校学习的时候。当时彭真同志是中央党校的教育长,以后任副校长,具体主持党校的整风工作。他对毛主席关于党内开展整风运动的思想,理解深刻、执行有力。他忠实而创造性地执行毛主席制定的“实事求是,不尚空谈”的党校校训,做了大量的组织工作和思想工作。使在校学员通过整风学习,明确了怎样以从实际出发的观点而不是教条主义或经验主义的观点来对待马克思列宁主义原理,怎样使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革命的实际相结合,以及怎样对待30年代前期党内两条路线斗争的一些重大问题。从而巩固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在党内的阵地,坚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对我个人来说,这次的整风学习,使自己对过去的工作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在理论和思想上大大地提高一步。这次整风学习,使我终生受益。对彭真同志这位好校长、毛主席的好学生、我们的好老师、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我念念不忘。1977年冬党中央决定让我任中央党校副校长,主持日常工作。有一天,彭真同志见了我说:你现在是中央党校的校长了,我如到党校学习,成了我的老师了。这不是一般的笑言,它蕴含着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传下来的一个理念:中央党校是培养党的领导干部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增强党性锻炼,确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和工作作风,继承和发扬党的革命精神和优良传统作风的最高学府。这句“笑谈”,更是老校长对我的信任和鞭策。
彭真同志在新中国成立后,作为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和国家领导集体的成员,在改造旧中国,建设新社会的伟大而艰巨的斗争中,一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敏锐地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身体力行地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发扬延安精神。
十年“文化大革命”的最大破坏,就是破坏了党的优良传统和延安精神。彭真同志恢复工作后,作为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和国家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参与了党和国家一系列重大决策的制定。他为拨乱反正,确立和贯彻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为加强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作出了重大贡献。他谆谆教导大家要充分认识:“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根本,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作为工人阶级的科学世界观和全人类精神文明的伟大成果的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事业和党的领导的理论基础,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对整个精神文明建设起着重大的指导作用。我们的理想建设、道德建设、文化建设、民主法制观念建设,都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的指导,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建设。”“只有从实际出发,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勇于突破那些已被实践证明是不正确的或不适合变化了的情况的判断和结论,而不是用僵化观念来判断生活,马克思主义才能随着生活前进并指导生活前进。这既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又是发展马克思主义,两者统一在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之中。离开实践的观点,发展的观点,创造的观点,就谈不上坚持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当作僵死的教条,是错误的;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认为马克思主义‘过时’而盲目崇拜资产阶级某些哲学和社会学说,也是错误的。”
1988年,彭真同志从领导岗位退下来后,仍然一直关心着我们国家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坚决支持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他十分重视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弘扬延安精神,以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1988年当我们初步酝酿成立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时,彭真同志就十分支持,题写了“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的会名。1989年春夏之交的那场政治风波,给老同志以很大的震动。他们认为最深刻的教训,就是在抓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精神文明建设被忽视了,党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政治建设被削弱了,“文化大革命”中被破坏的党的优良传统和延安精神,还没有得到很好的恢复和发扬,加上党内滋长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以致使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泛滥,与境外反动力量相结合,酿成了这场风波。大家重温了1980年邓小平同志告诫全党要大声疾呼和以身作则地继承党的优良传统,“一定要宣传、恢复和发扬延安精神”的谆谆教导,认为这对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健康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是贯彻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的重大战略性部署。遵照邓小平同志的教导,由在革命战争、白区斗争中幸存的部分老同志发起,于1990年的5月18日成立了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会前我们向彭真同志汇报筹备情况,恳请他任名誉会长。他十分赞成成立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欣然答应担任名誉会长,并希望研究会要创办个刊物,以扩大影响。成立会前他还发来了贺信:“祝贺延安精神研究会的成立,这是一件大事。”
1990年6月27日,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在人民大会堂北京厅召开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69周年座谈会,彭真同志到会做了《实事求是,不尚空谈》的长篇讲话。他首先感谢大家推举他做名誉会长,并再次祝贺延安精神研究会的成立。他在讲话中,对什么是延安精神做了如下的精辟阐述,他说:“延安精神是近代中国人民同三大敌人浴血奋战的经验教训的总结,是我们党领导中国人民同三大敌人斗争和胜利经验的总结,是辛亥革命以来、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民革命斗争经验的结晶。延安时期,经过整风,经过党的六届七中全会,经过党的七大,把六大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问题作了总结,用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思想即毛泽东思想统一了全党、特别是干部的思想,形成了延安精神、延安作风,主要是实事求是,坚持真理、随时修正错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群众路线,民主集中制,批评和自我批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等等。我们运用和发展延安精神,取得了抗日战争的胜利,解放战争的胜利,全国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和抗美援朝等斗争的胜利,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胜利。延安精神是我们党领导中国人民彻底结束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奴役,获得民族独立的伟大精神武器,是我们党领导中国人民根本消灭剥削制度,建设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的伟大精神武器。”“现在,世界也好,中国也好,事情都比较多,思想也比较乱,都比较复杂。澄清思想,解决问题,需要运用和发扬延安精神。”
他在讲话中,还着重对实事求是,不尚空谈,作了阐述。他说,实事求是“是当年毛泽东同志给延安中央党校写的校训,也是我们现在、将来都必须坚持的思想路线。延安中央党校由毛主席兼校长,我任副校长。开学的时候,我问,党校是不是应该有个校训?毛泽东同志说,就是实事求是,不尚空谈。后来党校修了礼堂,毛泽东同志题了四个字‘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是毛泽东同志对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简要概括。实事求是,就是反对自以为是。毛泽东同志说过,真理只有一个,而究竟谁发现了真理,不依靠主观的夸张,而依靠客观的实践。不尚空谈,就是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就是要实干,不讲空话。”“我们发扬延安精神,是为了解决现在存在的问题。现在的情况和延安时期的情况有很多不同了,要根据现在的‘实事’去求现在的‘是’。”讲话还谈了当今世界的形势和党的群众路线问题。
彭真同志说,“我们的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总的指导思想是四项基本原则,实行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人是谁?是人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们的干部,包括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现在,人民委托我们管理国家、管理社会,我们成了国家干部,成了领导。但是,我们是人民的一分子,是人民的代表,是人民的勤务员,是人民的公仆,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领导建设的,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是事物的本质。但是,由于我们执政、领导建设,有些问题就不那么清楚了。在现象上,在形式上人民却好像只是接受指挥管理的。再加上有些干部习染了旧统治者的恶习,搞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作威作福,不实行党的群众路线,更加损害了党与群众的血肉关系,使本质同现象矛盾的问题更加突出了。……这些年来,我们党传统的群众路线被削弱了。群众路线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路线。这是我们党在延安时期就普遍倡导实行的。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起来,坚持下去,有事认真地、耐心地同群众商量,依靠群众自觉自愿地去办。在我们执政以后,这方面自觉不自觉地削弱了,放松了,自上而下的多了,自下而上的少了;有些事情应当办,但没有很好地同群众商量。最近,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决定,着重讲群众路线。这个问题至关重要。我们必须坚决执行中央的决定。只要我们依靠人民,坚决地相信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是无穷无尽的,因而信任人民,和人民打成一片,那就任何困难也能克服,任何敌人也不能压倒我们,而只会被我们所压倒。”
彭真同志最后说,“今天我讲这些话,就是希望延安精神研究会的同志们抓住实事求是,抓住群众路线,协助党研究现实问题,解决现实问题。”
彭真同志的这篇讲话,使延安精神研究会的领导和会员们如获至宝,明确了任务,开阔了视野,增强了用延安精神办好延安精神研究会的信心和勇气。同时,也感到任务艰巨,担子沉重。
距彭真同志的讲话已经七年了。这七年来,我们始终遵循着彭真同志的教导和他后来历次的讲话精神,围绕着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各项战略部署和中心工作,把传播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弘扬延安精神,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结合时代特点,克服“不吃皇粮”经费短缺等各种困难,逐步地开展了延安精神的研究和宣传工作。应该说,我们没有辜负彭真同志的期望。通过艰苦的工作,驳斥了“延安精神已经过时”的各种谬论,弘扬了党的优良传统。“时代需要延安精神,人民呼唤延安精神”,已为党内外越来越多的人们所共识。江泽民同志1990年4月4日题写的“延安精神永放光芒”在报上发表后,对我们的工作是个很大的鼓舞和有力的支持。彭真同志要我们办个刊物的指示已经落实。由江泽民总书记题写刊名的《中华魂》杂志,以传播优良传统,弘扬延安精神、讴歌中华文明、锤炼“四有”新人为宗旨,创刊三年来,已办出了自己的特色。目前,全国已有二十五个省市区和地州市成立了延安精神研究会或筹备组,他们在当地党委直接领导和关怀下,都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延安精神的研究和宣传工作。在加强党的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反腐倡廉等方面,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了作用。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和各地延安精神研究会从成立伊始,就把自己工作的重点放在帮助青少年树立远大理想、培养优良品德方面。大家认为,用延安精神培育21世纪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是保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保证国家长治久安,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的战略任务,是关系我们党、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的大事。现在的青年学生,就是21世纪社会主义的建设者、管理者、领导者。所以,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前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青年一代的状况。有人讲,失掉今天的青年,等于失掉了明天的社会主义,是很有道理的。几年来,我们在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是有成效的。现在全国已有近三十所大专院校成立了延安精神研究会或研究组。大家的实践证明,用延安精神培育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这个路子是完全对头的,已为越来越多的组织和同志所认识。各研究会在中小学中开展的“延安精神育新人”的工作,也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于去年10月在延安召开了纪念工农红军长征胜利60周年各地延安精神研究会第二次经验交流会,以“继承优良传统,发扬延安精神,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贡献”为主题,对如何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进行了充分的研讨。同志们一致认为过去的路子走对了,今后应该按照《决议》的精神,更加坚定地在青少年中传播和发扬延安精神,使延安精神永放光芒。一定要从战略的高度,与有关方面密切配合,来认真办好这件事。
一些久经革命锻炼,经受过延安精神洗礼的老同志,遵照彭真同志的教诲,尽心竭力地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弘扬延安精神上,倾注余热,进行传帮带。有的同志已成了“延安精神迷”,真不愧为党的宝贵财富。
彭真同志与我们永别了,我们一定要化悲痛为力量,认真学习彭真同志的革命精神和崇高品德,遵照他老人家对我们的谆谆教导,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继承彭真同志坚韧不拔的革命意志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再接再厉,克服前进中的困难,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为“延安精神永放光芒”奋斗不息。
彭真同志,我们怀念您,您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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