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5月12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

  解决争议补充诉讼
——走向成熟的中国仲裁
本报记者王斌来
199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在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全票通过,于1995年9月1日起施行。仲裁作为解决商事、民事争端的“民间司法”方式,被世界各国普遍承认和采用。因为省时、省钱、省力,国内外越来越多的商界人士将他们的争端提请仲裁解决。目前,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规定,仲裁裁决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近年来,我国仲裁事业发展迅速,已成为诉讼的重要补充。
国内仲裁
运用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是我国长期采用的行之有效的一种做法。国务院法制局的同志告诉记者,组建仲裁机构,开展仲裁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市场经济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是一种高层次的政策取向。因此,必须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树立竞争意识,保证仲裁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公正、及时地解决纠纷。仲裁制度的确立,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改善投资环境的一个重要因素。从长远来看,一个地区仲裁委员会的发展将更多地取决于其自身的权威、信誉和公正性。首先,仲裁是不公开的,更符合当事人不愿因对簿公堂而泄露自己商业秘密的心理。其次,当事人有权自己选择仲裁员,有权协议约定仲裁程序。第三,仲裁程序比较灵活,双方当事人容易达成和解,既解决了纠纷,又不伤和气。第四,仲裁员是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专家,广泛性和专业性相结合,有利于提高仲裁的办案质量。
仲裁与经济生活息息相关,但究竟什么样的纠纷可以提交仲裁呢?概括地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不包括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的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依照1995年开始施行的仲裁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仲裁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如果当事人之间达成了仲裁协议,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经济纠纷,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值得注意的是,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在仲裁与诉讼的选择上,只能或裁或审。仲裁采取一裁终局制,仲裁的调解书、裁决书作出后,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义务。但如果对裁决不服,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没有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涉外仲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范围是国际经济贸易中发生的一切争议。总会设在北京,1989年、1990年分别设立了深圳分会和上海分会。其组成人员主要是对外贸易、商业、工业、农业、运输、保险和其他有关事业以及法律方面具有专门知识与经验的人士,其中外籍仲裁员有90多人。改革开放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案数量持续增加,1990年以来,每年的受案数量均在200件以上。1995年达902件,1996年800余件,均居世界主要仲裁机构受案数量的首位。案件的当事人涉及除中国以外的40多个国家和地区,受理案件争议金额最高达57亿日元。1995年、1996年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分别受理海事案件21件和22件。
中国涉外仲裁在吸收国际通行做法和经验的同时,创造性地将仲裁和调解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审案方式。实践证明,仲裁与调解相结合,可以有效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并促进双方保持和发展友好关系。通常,我国涉外经济贸易仲裁案件中约20%—30%以这一方式解决。目前,中国涉外仲裁面临着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大任务。1987年,我国加入1958年签订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进入了国际统一法的运行机制。40年来,中国涉外仲裁机构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了良好的仲裁服务,妥善解决了许多国际商事、海事争议,被公认为工作效率高、裁决公正,在海内外赢得了越来越高的声誉。经过多年的积极开拓和不断进取,我国受理的涉外仲裁案件的数量与日俱增,北京已成为世界主要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之一。
劳动争议仲裁
虽然劳动合同属于民事合同,但劳动争议(包括人才流动争议)涉及劳动者自身权益,对其处理须慎之又慎,故劳动争议仲裁历来有别于商事纠纷仲裁,构成自己的独特制度。国务院于1993年6月11日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范围和仲裁程序。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劳动法将劳动争议仲裁写入法律。目前,劳动争议仲裁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同级工会和用人单位三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担任仲裁委员会主任。二、县、市、市辖区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三、劳动争议仲裁不实行仲裁协议制度。发生纠纷,当事人一方请求仲裁,仲裁委员会即可受理。四、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始于农村承包制。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伴生的农业承包合同,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极具中国特色的新型合同:其主体一方为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另一方是村民;内容主要是农业生产,如土地、山林、果园、鱼塘等项目的承包。由于农业承包合同数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从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农村市场发育考虑,必须及时有效地解决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实际上,80%以上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是由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或以管理机关为主组成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机构调解或仲裁解决的。目前,全国共有2.2亿份农业承包合同,每年发生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约100万起。建立健全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制度,对于促进和保障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稳定和完善,关系极大。但是,我国尚没有一个全国性的关于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的具体规定。我国现有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的规定,是各地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以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形式制定的。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重视对萤石资源的保护
萤石(CaF2),是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它不仅是军事工业的重要原料,而且是当今新兴高科技产业——氟化工的基本原料,也是冶金工业必不可少的主要助熔剂。但萤石又是一种全球稀缺而又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据《经济化工手册》统计,目前全世界萤石储量为20.9亿吨(折100%CaF2为5.6亿吨),但富矿不多,而每年开采与消费量约400万吨,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其消费需要将呈较大幅度的增长。因此,世界上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纷纷对萤石资源采取有力的保护措施。
然而,我国作为萤石资源的主要储藏国之一(据《经济化工手册》统计,我国萤石储量约占世界的13%),对萤石资源的保护与使用却未引起应有重视。尤其在近些年来,许多地方为了眼前、局部利益,竞相“出口创汇”,乱采滥销,大、中、小企业齐上,“土洋并举”开采,严重地破坏了萤石资源的合理有效开采,不少地方的萤石回采率平均只有40%至50%,有的矿点只有18%,造成了难以估量的资源损失。更为严重的是,由于萤石资源的竞相出口,造成战略物资的大量流失。据有关资料统计,1990年世界萤石贸易量为250万吨,其中我国出口109.38万吨,占43.60%,1993年更激增到140万吨,成为世界萤石出口大国。而且目前这种“出口创汇”还在发展。如此大量萤石资源的外流,后果令人担忧。
战略资源储备急剧下降。以浙江省为例,浙江是我国萤石资源大省,目前萤石产量占全国的1/3。但由于省内外众多外贸单位及国外公司纷纷涌入矿点采购、出口外销,造成浙江省萤石资源的大量外流,年出口量高达50—60万吨。据地矿管理部门及有关专家预测,照此下去,不出10年,浙江省的萤石资源将会枯竭。
经济上蒙受重大损失。现在大量萤石矿产品的出口,由于价格低廉,创汇价值甚低。而结合我国当前生产水平,将其加工成氟化工产品出口,其平均利润比直接出口萤石矿石要高出101.35倍!而且随着我国氟化学工业的迅速发展,萤石资源的增值面将越来越大,附加值会愈来愈高。
综上所述,目前萤石资源的无序开采,大量廉价出口的现状决不能任其发展了。为此,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在现有的管理基础上,加大宏观管理力度;制订我国萤石资源的开采、出口法规,高度重视对萤石资源的战略性保护。
浙江巨化集团公司王慎远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企业也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四川省经贸委翁蔚祥
企业要不要实行民主集中制,现代企业制度需不需要实行民主集中制,这是当前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中亟须回答和解决的一个问题。对这个问题,在不少地方还存在不同的认识。有一种观点认为,地方党委才实行民主集中制,企业应当实行厂长负责制;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民主集中制是从前苏联搬过来的,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从而对民主集中制的科学性产生怀疑,认为它不合时代潮流,已经过时了。我认为,企业也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基本要求。这是因为: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没有民主,就没有正确的集中;没有集中,就不能形成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所以,企业行政领导班子对这一根本制度,应该坚持和执行。
企业实行民主集中制是对厂长负责制的完善和补充。厂长负责制确实有许多好处和优势,但由于厂长负责制本身的局限和在执行中的一些问题,在一些企业也产生了负效应。比如在个别地方出现了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盲目决策,经济犯罪,讲排场,摆阔气等问题。实行民主集中制可以对这些问题予以监督、制约,是对厂长负责制的一种科学合理的完善和补充。
在企业实行民主集中制,更容易调动党、政、工、团各方面的积极性,调动领导班子成员的积极性,调动中层干部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形成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近年来,有不少企业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企业民主管理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比如,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制度、职代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制度等等,都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精神。当然,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在企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被取缔的江汉药品市场死灰复燃
1996年4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继续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坚决依法取缔药品集贸市场。《通知》还强调,对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药品者,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而湖北潜江市江汉大市场却顶风而上,开办了一个药品市场。这里所有药店都没有“两证”、“一照”,其人员大多为社会上的闲散人员,没有药学知识,根本不具备经营药品的条件。省卫生厅、省医药管理局得知后,多次通知潜江市,要求立即关闭江汉药品市场。去年7月23日,省卫生厅派人来潜江,察看了江汉药品市场,当时,整个药市门店全部关闭。市有关领导向检查组承诺:争取在一个月内做好关闭的善后工作。可是不久,这个药市又出现了。据近期调查,在这个药市内的药品门店还有30多个,药商来自武汉、应城、黄陂、蒲圻、天门、仙桃、英山、孝感、汉川和我市的药厂、医药部门及一些个体户。药政药检部门在抽查中发现,这个药市假劣药品泛滥,大量的假“地奥心血康”、“急支糖浆”、“三九胃泰”、“乙酰螺旋霉素”、“青霉素”等充斥市场。由于他们利用“药品回扣”手段大拉生意,造成了药品价格的混乱。
广大群众呼吁依法取缔这个药品市场。
湖北潜江市药检所
沧海泗漳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法律顾问

  孩子送与他人收养是否要经婆母同意?编辑同志:
我原本有个幸福家庭,但去年5月,丈夫在一次车祸中死亡。事隔两个半月,我生一儿子。由于我患有风湿性心脏病及惰性心肌梗塞,生育时几乎要了我的命。丈夫死亡对我的打击很大,加上患病,使我无乳哺育,更无力抚养孩子,只好忍痛将孩子送给结婚8年无子女的同窗好友梁老师;梁老师夫妇也同意收养。双方签订了书面收养协议,公证处在病房进行了公证。但我婆母认为,我将孩子送养没经她同意,坚持要将孩子索回由她抚养,并多次责骂我断他家“香火”。但我想,婆母已是70多岁的老人,自身多病,生活都不能自理,根本无能力抚养孩子。
请问,我将孩子送给他人收养是否一定要经婆母同意?
读者何艳
何艳同志:
你来信提到的问题,其实质在于你送养与梁老师收养是否合法的问题。
首先应该肯定,你送养孩子符合法律规定。《收养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生父母可以将自己不满14周岁的子女送养。你所患的两种病,在目前医疗条件下,都属于较复杂的顽症,需要较长时间治疗。你属于“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孩子”的情况,因此将孩子送与他人抚养,是法律所允许的。
其次是梁老师夫妇收养合法。梁老师夫妇作为收养人,根据《收养法》第六条规定,应当具备3个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年满35周岁。从你来信看,梁老师夫妇都是国家干部,婚后8年无子女,且有抚养能力,符合收养条件。
再次,收养关系确立受法律保护。《收养法》第十一条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该法第十五条还规定,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你与梁老师夫妇订立的收养、送养书面协议,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因此,你们之间确立的收养关系是合法的,受国家法律保护。
把孩子送与他人收养是否要征得除父母之外的他人同意,《收养法》对此没有规定。也就是说,你把孩子送给他人抚养,不一定要征得他人(包括婆母)的同意。1987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曾就类似问题批复“要根据具体情况,从更有利于儿童的利益和健康成长考虑”。
你与婆母都要从更有利于孩子今后成长着眼,本着尊老爱幼、互谅互让、平等、公平、自愿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诸法院。人民法院一定会对此秉公处理,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本版法律顾问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人与人

  永世难忘的爱
六年前,陈铁辉降临人世仅仅二十天,就被爹娘遗弃在大路边。挫折与不幸让她过早地品尝了人生的苦难以后,却又使她刻骨铭心地体味到了人间的温暖。
三月二十八日,湘乡市人民法院壶天法庭庭长李建湘和另外三位青年法官专程前往地处偏僻山区的翻江镇双溪小学,看望在学前班就读的陈铁辉。李庭长代表法庭全体同志,将三百元钱交给陪同他们的瓦屋村党支部书记,并表示:从今以后,壶天法庭的法官将承担小铁辉的生活与学习费用,直到她能够自立为止。同时,他们还将两套新衣服、一双新鞋和一些学习用品交给了小铁辉。目睹了这一幕的师生们无不深受感动。六岁的小铁辉用稚嫩的声音刚说了句“谢谢法官叔叔”,就泣不成声了……
小铁辉被生身父母遗弃后,一位好心人将她抱送到翻江镇瓦屋村村民陈永良家。陈永良的家境也不佳,年老体弱的父母需他赡养,患有严重精神病的妻子要他照料,但这位善良宽厚的山里汉子没有半点犹豫便收留了嗷嗷待哺的婴儿,为她取名陈铁辉。陈永良自己省吃俭用,却从未让小铁辉挨过饿,受过冻。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一九九三年夏天,陈永良在株洲市打工时不幸死于一次意外事故,不久,他久病的妻子又被娘家人接走。年仅两岁的小铁辉再度失去了父母之爱,只能与年迈的祖父母相依为命,艰难度日。两年后,祖母又去世了。瓦屋村村委会和乡亲们对这个特困家庭给予了扶助,但瓦屋村尚未脱贫,村民们都比较贫困,他们的接济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去年八月,五岁半的小铁辉该上学前班了,老祖父为筹集不到学费而愁眉不展。双溪小学的教师们向小铁辉伸出了热情之手,免费接纳她入校就读。
今年三月的一天,李建湘庭长到瓦屋村办案,无意中了解到小铁辉的困难处境,他的心震颤了!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同情心,促使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青年法官下定了帮助小铁辉走出困境的决心。回到法庭,他立即主持召开了一次特殊的庭务会,专门研究如何帮助小铁辉的问题。这次庭务会作出三条决定:第一,从今以后,全庭四名干部每人从月工资中挤出一点钱来,捐给小铁辉作为生活与学习费用;第二,今后无论庭里人员如何变动,扶助小铁辉的事都要坚持下去,直到小铁辉长大成人,能自食其力为止;第三,立即凑齐三百元钱送给小铁辉,以解她的燃眉之急。
湖南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田丹威
湘乡市人民法院赵伟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扫尾工程无法完工
新建校舍不能启用
北京丰台区玉林小学建设工程,于一九九五年五月动工,一九九六年春季完成主体工程,原定当年九月一日启用。但因收尾工程“扯皮”,使翘首待迁新校的右安门第三小学师生只好继续留在破旧不堪的老校舍。
据右安门三小校长张乃华介绍,新校收尾工程包括建传达室、铺操场、连接外线暖气管等。由于个别集资单位资金不能全额到位,致使工程无法完工。
希望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尽快完成玉林小学的建筑扫尾工作。
北京丰台区广播电视局田国胜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广州火车站服务态度亟待改进
三月二十六日晚九点多钟,我到广州火车站售票厅购当夜去柳州的车票。在十六号窗口前,我说买今晚的车票,售票员扔给我的却是一张次日的车票。我急忙说:“对不起,我要的是今天的,请给换一下吧。”售票员没好气地说:“不换,走开!”根本不给人以辩理的机会。我只好到退票窗口去退票,白白损失了票价的百分之三十。
我以为是售票员没听清我的话,又换一窗口,售票员说:“当日车票已售完。”正当我一筹莫展时,一个戴红袖章的值勤民警凑了过来,说要我加八十元钱,他就可以帮我搞到一张当天的车票。
我没想到,广州市火车站个别工作人员的道德素质竟如此低!
湖南资兴市委李郁芳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兴义商贸中心脏乱
位于城中心,集商贸、游览为一体的兴义市街心花园商贸中心,设计新颖,装饰豪华,是省内少有的仿古建筑群。由于管理措施不力,里面又脏又乱。二楼过道上大堆小堆的垃圾无人及时清除,一些过道墙下便迹处处,墙上乱涂乱画,这样的环境怎能迎接南昆铁路通车。
贵州黔西南民族师专
黄子雄赵黔兴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目闻目睹新闻图片比赛

如何收拾残局
1994年,上海松江水利局与深圳一家旅游公司联合开发上海派拉蒙水城俱乐部。当时总设计占地面积为12.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9万平方米,内设宾馆、舞厅、室内游泳池等10多个娱乐活动项目。施工不到半年,整个工程流产。如今基建办公楼人去楼空(图一),工地杂草丛生,半拉子工程遍地(图二),建筑材料随处可见(图三),施工设备日晒雨淋,也早已锈蚀不堪。开发者的教训在哪里?又当如何收拾残局?
上海市松江 夏永理(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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