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4月11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事中有法

  新闻报道应慎用“罪犯”
李北风
1997年1月14日,某市工商报在“社会新闻”栏以《罪犯纪某因贪污被检察机关拘留》为题发了一条消息。消息称,纪在任某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2万元,目前已被拘留,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1月25日,纪某和委托的律师找到报社,说检察机关已查清,纪的行为是错帐,不是贪污,并已撤销了案件。报社的报道用肯定的语气说纪犯罪不符合事实,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其名誉构成了侵害,要求报社公开赔礼道歉,清除影响。报社经与检察机关核实,在报上为纪恢复了名誉,并对失实报道表示歉意。
其实,这一纠纷本来是可以避免的。导致报社被动的主要原因是该消息未按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用语进行报道。与原刑事诉讼法相比,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对于受刑事追诉者,在称谓上作了修订,对起诉前的受刑事追诉者称为“犯罪嫌疑人”。所谓“犯罪嫌疑人”,乃是指存在犯罪事实的可能性,至于犯罪嫌疑人是否确定构成犯罪,则必须依法定程序由法定机关认定。而“罪犯”乃是指已经被依法确认犯罪的人,并不是仅有犯罪的可能性。两者具有质的不同。新的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根据这一规定,在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之前,包括侦查、检察机关在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称犯罪嫌疑人为“罪犯”。该工商报在消息的标题中称“罪犯纪某”,显然是错误的。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

  怎样认识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
我是一名大学二年级的学生,有一种现象令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我周围的很多同学从二年级开始就为出国作准备,认为只有出国留学才能学到东西。与此同时,又有很多国家的学生不远万里到中国留学,为中国源远流长的文化传统和博大精深的人文精神所折服。于是,大家经常在一起围绕着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问题争论不休。一种看法认为,中国是一个有五千年文明史和三千年教育史的国家,具有丰厚的文化积淀,可学的东西很多。另一种看法认为,中国文化虽然历史悠久,但缺乏实用性和操作性,一个人即使满腹经纶也没有多大价值。在争论中谁都不能说服谁。我们希望得到正确的引导:怎样认识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
北京市海淀区刘学沂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世态百相

老妇经商
昔日常忧柴米油,
终日劳作在灶头。
如今搞活大市场,
老妇经商竞风流。
河北石家庄市黄娟娟贾保山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朋友信箱

  高瞻远瞩兼收并蓄
郭齐家,1938年10月出生,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华孔子学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北京东方道德研究所特邀研究员。长期从事中国教育史、文化史的教学和学术研究工作。主要著作有《中国教育思想史》、《中国古代学校》、《中国古代考试制度》、《中国远古暨三代教育史》、《陆九渊教育思想研究》等,主要论文有《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及其现代意义》、《略论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伦理的特质》、《中国传统文化与当代市场经济》、《论中国传统教育的基本特征及其现代价值》等。
刘学沂朋友:
你提出的是一个很重大、很现实又很复杂的问题。这个问题在上个世纪末和本世纪初也有人提出过,因而引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东西方文化的争论和一场具有深远影响的新文化运动。许多年过后,回过头重温这个课题,理性地思考这个问题,确实能给人很多启示。要解答你的问题,可以而且必须从不同的角度来进行分析,考虑到一种文化、一种精神的养成,教育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我仅从教育的层面来分析一下你提出的问题,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9世纪以来,西方科学技术和物质文明获得了高度发展,这种发展是建立在以学校教育为主体的整个社会教育的成功运作基础上的。因此,19世纪以后,西方的教育模式成为世界各国争相仿效的范例。但是,西方标榜的以“科学”和“民主”为核心的教育并没有、似乎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自身面临的诸多现实问题,如过度膨胀的个人主义,漫无止境的利得之争,日益繁复的诉讼制度,轻老溺幼的社会风气,紧张冲突的人际关系,等等,这种状况已引起了西方一些人的深刻反省。很多有远见的西方教育家把目光投向了古老的中国。
西方一些有识之士对中国古老的传统文化教育感兴趣,是因为他们认识到,西方教育强调科技教育,而东方传统教育强调人文教育。科技教育缺少了人文教育,就会产生价值的混乱;而人文教育缺少了科技教育,就会失去价值的功用。西方要学习东方传统文化教育,而东方要学习西方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这种现象,从整个人类历史来看,可以给我们一个启示,就是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应当是相辅相成、相依相存的。东方的人文教育、道德理性恰好是西方所需要的,而西方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也正是东方所需要的,这两种教育模式如果能在借鉴中相互弥补,就构成浑然一体的世界教育新模式。
已经进入后现代社会的西方国家,以个人主义为取向的教育方式在鼓励人们对自然和社会进行征服和扩张的同时,已无法协调人与物、人与人、人的自身与内心的冲突而导致的不平衡。当代著名的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说:“自从人类在大自然中的地位处于优势以来,人类的生存没有面临比今天更危险的时代了。”他认为,中国传统的文化教育中,蕴涵有解决现代社会伦理问题的深刻内容。他说,儒家的“仁爱”是“今天社会之所必需”,“墨家主张的兼爱,过去只是指中国,而现在应该作为世界性的理论去理解。”
19世纪以来的世界历史证明,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虽然能够给人类的生活带来方便,但并不一定能给人类带来幸福。现在,由于过于强调物质的价值并把它偶像化,物质万能主义和金钱拜物教正在摧毁人类的伦理和道德,这种趋势到21世纪还将加快。因此,人类面临的道德滑坡问题不只引起了诸多人文学者的关注,也引起了作为科学技术推动者的科学家们的忧虑。1989年,包括75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在内的西方一批自然科学家,在一次集会后发表的宣言中指出:“如果人类要在21世纪继续生存下去,避免世界性的混乱,就必须回首2500多年前孔子的道德智慧。”
要克服人类在不断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种种挑战,就必须发挥教育的功能。1989年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中国召开的“面向21世纪教育国际研讨会”上,发表了一项《学会关心》的宣言,在列举了当代道德教育的危机后指出:“恢复具有早期时代特征的关心价值观已势在必需”,发出了“关心家庭、朋友、同行、社会、国家、其他物种,乃至地球”的号召。这些,正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人文教育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
我们要关心人的问题,肯定人的生命价值和生存意义,但是,以“我”为中心,一切以“为我所用”为标准的西方“工具理性”导致了个人主义的泛滥和人类生存环境的恶化,这种状态日益反衬出以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出发点的东方“价值理性”的前瞻性。因此,我们应深深挖掘中国传统文化中丰富的教育资源,以遏制物质文明高度发展而带来的种种弊端。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传统的教育思想,包括儒、道、佛家的教育思想并不是完全没有现实意义的。越是科技和经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中国传统教育中的人文关切和“天人相应”、“天人合一”的思想对人类的启迪和警示作用就越大。
我在这里强调中国传统的人文教育的价值,并不是要否定西方科技教育的价值,也并不是说我们传统文化中就没有糟粕。我认为,目前我国教育领域面临的迫切任务是,在大力加强科技教育的同时,也应该加强人文教育,避免片面发展。教育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我们既要吸收包括西方在内的世界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也要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华。兼收并蓄,才能全面发展。正如列宁所说,只有了解人类创造的一切财富以丰富自己的头脑,才能成为共产主义者。从这个意义上讲,出去还是不出去留学并不是目的,重要的是,对待中国的传统文化既不要妄自尊大,也不要妄自菲薄。只有这样,才能吸纳人类一切优秀的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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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普通人的故事

  老刘的记性
老刘何许人?他是兰考县纪委协理员,全名叫刘凤起。去年3月,组织上为了照顾他的身体,让他从纪委信访室主任的位置上退下来改任协理员。按说他肩头的担子轻了,该歇口气了。但他仍一如既往地投身工作,有时为了查案,在村里一住就是好几天。群众都说他记性好,因为只要找他一次,来访者的姓名、年龄、家住哪村啥庄、反映的什么问题,他都记得一清二楚。可他的妻子却说他脑子不咋样,交待10件事,能记住一两件就不错了。
举个近点的例子吧。农历二月初二这天,妻子一早上班前,交给老刘一张清单,上边写着五六样菜名,还再三叮嘱:“中午你上街照着买,晚上我回来烧,这二月二过得好坏就看你的了!”老刘接过清单,连声说:“没问题,没问题。”妻子天擦黑下班回家一看,不但一样菜没见着,更不见老刘人影。正要往县纪委打电话,老刘笑嘻嘻地回来了。妻子问:“交待你的事呢?”老刘茫然。妻子又问:“一早给你的那张条子呢?”老刘越发糊涂,直到妻子伸手从他衣兜里掏出那张皱巴巴的纸条,他才恍然大悟,拍着脑门喊:“嗨,忘了!忘了!我这就去买,就去买!”当妻子知道老刘为几位上访群众忙乎了一天时,心疼地说:“算了,这么晚了,到哪儿去买?咱俩到门口的地摊上吃碗炒凉粉吧。”
再说个远点的例子。前年农历腊月二十三,大病初愈的老刘乘公共汽车到远离县城40多公里的李庄村调查农民负担重的问题。调查结束时天黑了,已没有发往县城的公共汽车了。为不给村里添麻烦,他拦了一辆拉粮食的大卡车,趴在粮包上,往县城赶。天气寒冷,又刮着刺骨的北风,他的手脚都冻僵了,等到摇摇晃晃摸回家,已是深夜1点多钟。妻子责怪道:“你就不会拐到乡政府将就一夜?”老刘说:“还不是怕你惦记?”“那你不会在乡里给家挂个电话?”“对呀,我怎么就忘了。”
要说刘凤起记性差的事还多着哩。比方说你问他从事纪检工作14年来,3次被评为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都是何年何月?几次被评上市纪委、县纪委的优秀共产党员?他准保答不上来。这就是老刘的记性。
河南兰考县纪委张绍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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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普通人的故事

  银发绿野著新篇
在南丰县双田、三溪、白舍等乡镇的田间小道上,经常能够看到一位满头银发的高个子老人。农民们一见到他便围着问这问那。他就是68岁的县农业局高级农艺师黄钧如。
1989年,黄钧如退休了。但刚刚走上脱贫致富之路的农民朋友还离不开他的帮助,农业局的领导也希望他能返聘,他愉快地接受了。
人过六旬,身体时常会有些小毛病。局里的领导和同事为了照顾黄钧如的身体,不让他下乡。他说,农艺师不到田间地头,还叫啥农艺师?每次下乡建立科技兴农示范点,黄钧如总是抢着参加。在示范点,他除了白天和大家一起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外,还利用晚上的休息时间义务向村民讲授农业科技知识。闽赣交界处偏僻的付坊乡小山村晃动着他的身影,军峰山下的黄连山村留有他的足迹,冻后柑桔的恢复洒下了他的汗水,板田油菜种植的成功同样凝聚着他的心血。
近些年来,南丰县的白莲生产已发展到两万多亩,但是白莲产量却普遍很低,栽种白莲较早的乡村,产量逐年下降。黄钧如深入莲区,进行调查研究,终于找出了白莲低产的原因,并对症下药,使全县白莲产量开始上升,1996年达1000吨。
为了拓宽农民致富的渠道,黄钧如又瞄准了“菜篮子”工程,他向县委、县政府提出调整蔬菜品种及反季节栽培的建议。他的意见立即被采纳。如今全县蔬菜生产已呈现勃勃生机,春播、秋播蔬菜面积达11万亩,每年以平均20%的速度增长。1996年农民户均从大棚蔬菜和反季节蔬菜中增收1000多元。用南丰蔬菜制作的南丰腌菜不仅畅销省内外,还出口到香港等地。黄钧如撰写的论文《在调整蔬菜品种结构上做文章,向国内外大市场要效益》被地区蔬菜生产研讨会评为一等奖。
昔日的贫困户、三溪乡石邮村农民吴佰亮,在黄钧如的精心指导下,大胆进行科学种田和果树种植,成了“十佳科技示范户”。他说,如果多一些黄钧如这样的农技人员,农民的脱贫致富就快多了!
江西南丰县委宣传部曾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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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实话实说

  农技推广需激励机制
王皋子
据报道,江苏吴县市全面推广农业科技承包制后,市镇农业科技人员成了农民的“财神爷”。该市6位农民对参与农业科技承包的科技人员实行重奖,奖金2.3万元,反映了农民对科学种田的认识得到了极大提高。
科技与生产结合,必然产生巨大的能量,但如何使之更好地结合却是很值得深究的。农技人员各地方都有,但有的地方农技站却长期处于瘫痪状态,形同虚设。原因呢?当地农民守旧、科技意识淡薄固然是其中之一,但缺乏相适应的激励机制也是一个重要原因。科技下田,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哪个环节出了漏子,都可能导致生产受损失。生产受到损失,农民就不可能买你的科技帐。因此,科技下田,需要科技人员具有高度的责任心,需要进行系统服务,全程服务。吴县市市镇农业科技人员与农民双方以合同形式确定承包方式和承包内容,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沾”,把科技人员的利益与科技效益从根本上挂起钩来,极大地调动了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科技人员全身心地投入到农业生产过程中去。同时,这种承包又是合同式的,农民自愿的,乐意的,充分信任的,因而有益于农民接受科技,大大提高了科技推广的效率。
农民是最注重实际的,科技在他们那里起作用了,不用说教和强迫,他会自己找上门来要科技,科技在农村就有了广阔的市场。把农业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调动起来,是加快农业科技推广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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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家庭医疗常识(49)

  肥胖少儿减肥不宜减食减重
最近,医学调查人员发现肥胖不仅影响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而且导致学习成绩下降,呼吁家长、学校乃至全社会重视儿童肥胖症的治疗,而且越早越好。
引起少年儿童肥胖的诸多因素中,不良饮食习惯与缺乏体育锻炼是最主要的。这可以由人来改变。不过由于少年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期,在生理、心理上与成年人有许多差异,所以对肥胖少儿减肥治疗不宜照搬成年人的方法,特别要掌握“两不减”的原则。
一是减肥不减食。在少儿生长发育时期,为了减肥而盲目减食,不但影响身体的成长,而且会引起贫血等疾病。所以少儿减肥不能减食,而要学会吃什么,怎样吃。油腻的高热食物(油炸食品、肥肉、奶油制品)、经过多次加工的甜食(糖果、点心,包括巧克力)应该少吃,瘦肉、蛋、奶制品的摄入应该适量,而粮食、蔬菜、水果等天然食物则可不加限制。
二是增高不减重。肥胖是脂肪问题,而不是体重问题,根据体重来考虑是否减肥是片面的。减肥的目的是减少多余的脂肪,而又要不损害脂肪所依赖的结缔组织和肌肉组织。根据一般规律,少儿每增长1厘米身高会自然地增加1公斤体重。因此,少儿减肥不提倡减体重,而是在长身高的同时保持体重不变,甚至在必要时还要允许有适当的体重增长。这就需要通过低强度、长时间的有氧代谢的体育锻炼,来减少多余脂肪,增强结缔组织和肌肉组织。快步走、慢跑、游泳与长距离骑自行车等锻炼就很适宜。每周活动至少3—4次,每次30分钟以上。少儿好奇心强,耐力不足,所以家长、教师应该不断变换锻炼方法和内容,并最好与其一起活动。
根据少儿心理特征,对肥胖儿童减肥只宜加以引导,提供条件,给予鼓励,而不宜经常说“你太胖了”、“你应该少吃些”等话。因为带有干涉性的说教会引起少儿厌食症和自暴自弃的逆反心理,带来不良后果。
北京医科大学人民医院皮肤科主治医师陈周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实话实说

  提篮买菜的情怀
阳跃余邓亚利
一位在机关工作的朋友,到农村搞了一年扶贫工作回来后,坚持提篮上街买菜,不用商贩免费提供的塑料袋。问她为什么,她说:“过去对白色污染认识不足,到农村一看才有了真正认识。在生活垃圾中,最为刺眼的就是塑料袋。拣不胜拣,拣出后烧不能烧,埋无处埋,弄得到处都是,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虽然用塑料袋一时方便,但留下无穷祸患。”有人说,大家都在用,你一个人不用能起多大作用!她说:“我既然看到了危害,就不能再助纣为虐。一个人的作用虽然有限,但少用一个就少一点污染。在这一点上,希望大家向我学习。”
这位朋友确实值得学习。现时塑料袋的使用已很广泛,买菜购物,空手而去,满载而归,大袋里面装小袋,小袋里面还有更小的塑料包装袋,而且都是一次性使用后就成为垃圾,在自然环境中很难降解。许多城市垃圾是集中处理,更多的地方人们用过的塑料袋却随着垃圾堆积和散落。如此日积月累,怎不令人忧心。这位朋友对此有了深刻认识后,不是坐而论道,而是从我做起,自觉采取行动。人们对“白色污染”之类的危害不是不知道,但多数人只是把责任推给社会,而看不到自己应尽的义务和可以起到的作用。相形之下,这位朋友提篮买菜的做法可说是高人一筹。
提篮买菜虽是小事,但把它与消除“白色污染”的绿色革命联系起来,就是一件关系到人类生存环境的大事。更何况,真要做好这件小事并不容易,因为它不仅需要真正的觉悟,还需要执著的追求和默默的坚持。提篮买菜体现出一种可贵的情怀,现代人需要这种情怀。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人生一得

  忘我
朱云英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失意和挫折常常会搅乱我们正常的生活,它使人心神不宁,甚至在我们心头掀起轩然大波:活着实在是太难了!它像一团浓浓的迷雾笼罩着我们的心灵,使我们看不到生活中光明的一面。悲凉的心境、凄楚的感受,似乎都在反反复复地提问:人生到底有什么意义可言?
好在大多数人能很快地摆脱这种困境,精神百倍地投入到充满着种种矛盾的生活中去,重新感受生命的丰富,但是少数人却在日复一日的迷惘中走向消沉。
有一段时间,因工作不顺心,我的情绪十分低落。后来,我设法把大部分时间消耗到繁忙的工作中去,还有空闲的话,就步行回家。每次走到家门附近,我的泪水便潸然而下,我一次次质问自己:双亲在贫困的日子里,只靠那点微薄的工资,养育了我们兄妹五人,现在年老体弱而且多病,仍是那样乐观勤奋地做着他们那份平凡的工作。年轻的我,有什么理由如此消沉?回到家里,我拼命做家务,主动陪父母聊天,用自己最真诚的行动表达对他们的敬意。慢慢地,我忘记了自己的痛苦,心情渐渐开朗起来了。那时,我才真正体会到“忘我即是快乐”的含义。
的确,失意与不幸,几乎人人都难免碰上,但如果一碰上就关起门来冥思苦想,把自己的痛苦漫无边际地扩大,只能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相反,如果把注意力转移到工作中去,转移到对别人的关心上去,过了一段时间后,再回首往事,就会发现,那些所谓的不幸遭遇早已化为尘埃,被远远地扬弃在背后了。
当我们遭受诸如经商失败、失去亲人、被爱人遗弃、失去财产、事业上不如意、身体染病等等不幸时,忘我,是一剂良药,它能使我们重又变得乐观、进取,充满生活的信心。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事中有法

  悬赏失物招领应兑现赏金
解立军
企业工作人员张某到某地出差,在办事过程中,不慎将提包丢失,内有现款近千元,各种票据8万元。张某心急如焚,在当地日报、晚报上刊登悬赏广告,言明自己丢失提包一个,内有现金及票据若干,如有拾到归还者,将支付1.5万元的报酬。吴某拾到提包后,找到失主张某,将物品如数返还。张某以2000元作为酬谢,吴某坚持要张某按报上言明的1.5万元支付报酬,遭到张某拒绝。两人为此发生纠纷而对簿公堂。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所发出的悬赏广告是附条件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民法通则第六十二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第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据此,不管悬赏相对人是否知道有悬赏,只要相对人完成了指定行为,即所附条件具备,悬赏广告就生效,悬赏人就有义务向相对人支付“约定”的报酬,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报酬数额。因此,吴某有权利要求张某支付广告中所承诺的1.5万元的报酬,而此时张某反悔,欲将1.5万元改为2000元作为酬谢款,是没有任何法律根据的。
如果相对人返还了遗失物,得不到悬赏人许诺的报酬,相对人拾得遗失物后,就不愿将遗失物返还,而宁愿将其隐匿、抛弃。这有悖于悬赏人的初衷。另一方面,如果悬赏人对自己的公开声明不履行,悬赏广告的信用下降,最终受害的仍是悬赏人(失主)的利益。因此,法院支持吴某的诉讼请求,判决张某支付1.5万元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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