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4月1日人民日报 第11版

第11版(国内政治专页)
专栏:

  认真实施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户制度
中共辽宁省辽阳市委
编者按: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户制度,符合中央关于扶贫到户、责任到人的精神,意义重大深远。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户,不仅是一种扶贫解困的好方法,也是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领导干部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的好形式,是一项符合党心民意、具有重要政治意义和深远社会影响的重要活动。辽阳市委开展这项活动取得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和领导干部提高素质的双项成果。辽阳市的经验,易于操作,便于推广,见效迅速,可供各地参考。
1995年12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座谈会之后,我们市委常委会认真学习、传达和贯彻了会议精神,专题研究了如何巩固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户制度的成果,丰富内容,完善措施,长期坚持,并推动这项活动向纵深发展的问题。在总结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在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政策保证等方面加大了力度,使这项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到目前,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户的范围已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扩展到大中型企业的领导干部,由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延伸到科级以上干部,由领导干部扩展到社会团体,并号召先富裕起来的个体私营业主参与。联系贫困户的数量由1994年第一批1031名副县级以上干部帮扶1029户,发展到现在的9273名各级干部或社会团体,帮扶6684户贫困户。到1996年9月底,领导干部为贫困户资助生产、生活资金119万多元,从扶贫周转金中由领导干部为贫困户担保贷款106万元;帮助595家贫困户修建房屋1771间,为贫困户治病327人,解决医药费3.2万多元,赠送大米、白面和各种副食品43万公斤,衣物3.7万件,帮助上生产经营项目3800多个,帮助安排就业495人,使所帮扶的贫困户生活得到了明显改善。全市已有2100户贫困户实现了脱贫目标。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也有了一定提高。现在第一批被帮扶的贫困户已经脱贫,对口帮扶的领导干部每人又重新联系了一户贫困户,并对过去联系的贫困户实行回访制度。到1996年底,新一轮的帮扶工作又全面展开。
在这段时间里,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户工作着重抓了以下几个环节。
(一)坚持救济扶贫与开发扶贫相结合,把一家一户脱贫的点子落在开发上。这项活动一开始,广大干部看到贫困户的困难情景,大多都给贫困户送钱、送粮、送衣物,解决群众生活的燃眉之急。实践中我们感到,贫困户既有眼前的生活困难,又有长远的生产生活困难,如果仅仅采取救济方式难以使贫困户彻底摆脱贫困。要想让贫困户彻底脱贫,必须搞开发式扶贫,帮助贫困户上一些生产经营项目,增强“造血”功能。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关于对城乡贫困户实行优惠待遇的若干规定》;从市财政和民政救济金中筹措100多万元作为扶贫周转金,由领导干部担保,无息借给贫困户上生产经营项目,定期回收,滚动发展。各县区和工会、民政系统也分别建立了扶贫周转金,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资金问题。在帮扶过程中,领导干部有的利用扶贫周转金,有的帮助借钱,根据贫困户的不同特点上了许多生产经营项目。有的养牛、养羊、养猪;有的种植草木药材;有的办起了饮食店、豆腐房、代销点;有的建起了塑料大棚。一针织厂下岗女工陈玉清,27岁时丈夫就去世了,她带着两个正读书的孩子,生活十分困难,当大儿子考取了锦州医学院时,孩子一边把录取通知书交给陈玉清,一边说:“妈妈,咱家没钱,我不去念书了。”正当他们左右为难的时候,市纺织行业总会党委副书记张东辉同志与他们建立了帮扶关系。张副书记想办法资助孩子上了大学,又耐心帮助陈玉清转变就业观念,办理了营业手续,设立了擦皮鞋服务点。现在陈玉清每月的固定收入,除了解决温饱问题之外,还能供两个孩子读书。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曹庆奇帮扶的贫困户王国臣,是东部山区小西沟村有名的困难户,家中只有三间破房,门窗用破塑料布挡风,炕面露土,被褥露棉花,其妻理智不健全。曹庆奇与他建立联系时,他家年人均收入不足300元,还欠债4000元。王国臣曾产生过轻生的念头。曹庆奇和他“结亲”后,帮他发展起了养猪、做拖布和养花项目。两年来,王家共出栏肥猪6头、仔猪30头,卖花3万株,加上销售拖布,毛收入2.5万多元,1996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1500元,并还清了欠债,从贫困开始走向富裕。
(二)坚持扶贫与“治愚”相结合,把扶贫的劲头用在提高贫困农民的素质上。扶助贫困户的实践使我们深深感到,帮助贫困群众脱贫,教育农民,提高贫困群众的素质尤为重要。贫困群众大多数住在信息闭塞,交通不便,离城市较远的偏僻地区。他们长期处于封闭的贫困状态,有的“安贫认贫”,宁肯苦熬,不愿苦干;有的则是文化素质低,不掌握科学知识和实用技术,发展生产有困难。针对这种状况,市委要求广大领导干部在经济帮扶的同时,必须搞好思想帮扶、文化帮扶和科技帮扶。要在物质帮扶的同时,给他们带去文化知识、科技信息和城市文明,解决精神贫困问题,让贫困群众从闭塞、落后的状态中解脱出来,以崭新的姿态创造新的生活。太子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荣贵帮扶的贫困户王洪增,因妻子有病,多年欠债无力偿还,眼看生活无望就破罐破摔,沾染了酗酒赌钱的坏习气,使生活更加困难。赵荣贵同他“结亲”后,多次与他促膝谈心,并采取教育和管束相结合的办法帮他改掉了恶习,还帮助他发展了10亩葡萄园,使他看到了希望,增强了生活的信心。现在王洪增每天早起晚归,勤劳致富,1996年家庭纯收入1万多元。在扶贫的实践中,领导干部亲身感受到贫困户子女辍学问题的严重,针对这个问题,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对贫困户子女免收从小学到高中全部学杂费的决定,帮助372名贫困户子女重返校园,也避免了更多的贫困孩子辍学。帮助贫困户掌握实用技术,是“治愚”的重要措施之一。许多领导干部利用自己联系面广的优势,请专家、技术人员给贫困群众讲课、办培训班;有的单位还发挥科技人员多的优势,帮助贫困群众掌握实用技术。如市农业局领导班子成员与东部山区隆昌镇德胜村的贫困户建立了联系。这个村偏僻、闭塞,人的素质较低,1993年以前人均收入最高年份是510元。农业局采取了科技帮扶的办法,派7名农业专家在这个村常年蹲点,指导开发种子田。他们首先帮助所帮扶的贫困户掌握制种技术,然后逐步扩大到全村,共开发种子田1800多亩。仅此一项,就使1996年的全村人均纯收入达到1400多元。
(三)坚持联一户与带一村的结合,把联系贫困户的工作延伸到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上。农村贫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基层班子特别是村级班子的软弱,缺乏凝聚力、战斗力。要使贫困户彻底摆脱贫困,必须按照中央的要求,建设一个好班子,选准一条好路子,建立一套好机制。市委常委首先决定从28名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做起,开展了“联一户、带一村”的工作,在帮扶贫困户的同时,协助搞好村级班子建设。在取得一些经验的基础上,明确要求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集中帮助贫困户的那个村加强班子建设,发展集体经济。1996年上半年,在农村建点的63个市直部委办局,都实施了以户带村的工作。太子河区祁家镇水泉村过去是一个困难村,领导干部在帮户扶贫过程中发现,村里落后的重要原因是班子软、散、懒,在他们的建议下调整了村班子,由区里派了两名年轻的干部到这个村担任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一年多来,他们依靠群众,带领群众,发展多种经营,使90%的农户搞起了种植、养殖和加工业,并在村内修了2.5公里柏油路,新铺设200亩温室大棚的地下输水管道,兴建了两个村办企业,建起了文化室,改变了“脏乱差”的局面,村内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形成了移风易俗的好风气,深受群众的赞扬。到1996年底,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区按照“五个好”的要求,协助乡镇党委调整充实了179个村党支部,推动了基层党组织建设。此外,各级领导干部还帮助各村上了一大批生产经营项目,发展壮大了集体经济。目前有22个部门帮助22个村发展起了养殖业;有5个部门帮助办起了砖厂、选矿厂等企业;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还组织村里修了路,修了引水工程,修建了小学校舍。这些集体项目,已经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践证明,实行领导干部联户带村的做法,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种好形式,是为农村派出了一支不驻村的工作队,使这些领导干部成为加强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一支重要推动力量。
(四)坚持扶贫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相结合,把落脚点放在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上。我们从这项活动一开始就提出了“送去温暖,带回营养”的要求。全国组织工作座谈会之后,又通过召开总结表彰会、经验交流会,组织巡回报告团等形式,大力宣传了既帮助贫困群众脱贫,又从中汲取政治营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自觉锤炼世界观的先进典型。市委还要求各级领导班子结合开展扶助贫困户的活动,学习江泽民同志《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中纪委四、五次全会精神。全市县以上单位普遍召开了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三对照、三检查、三树立”活动,即对照贫困户的困难状况,检查自己对群众生产生活关心得如何,树立公仆意识,发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到实处;对照贫困户对领导干部的期望,检查自己是否尽职尽责,树立恪尽职守,不负重托,勤政为民的工作作风,为群众脱贫致富努力工作;对照贫困户的生活水准,检查自己反腐倡廉党性原则坚持得如何,是否存在为政不廉的行为,树立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思想作风,严以律己,防微杜渐。使广大干部进一步认识到,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即是“讲政治”的要求,通过与贫困群众的联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更是“讲政治”的重要内容。一些单位还把党员干部带到贫困户家里上党课,进行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有些干部反思过去计较待遇高低、职务升降,甚至闹情绪,影响工作,都感到十分惭愧,表示今后要不计名利,不负重托,努力工作。一位在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十几年的领导干部,过去对部门行业之间分配不公颇有意见,自己也想换换岗,找个实惠部门。在帮扶贫困户的过程中,他看到了贫困群众与干部之间的生活差距,心灵受到极大震撼,从此打消了在物质利益上的追求,工作越干越有劲。有的领导干部看到群众缺吃少穿,想到自己过去大吃大喝,一顿饭吃掉群众半年粮,深感内疚,自觉抵制吃喝玩乐的歪风,对自己的要求更加严格。1996年7月,辽阳市合作银行行长张殿生一行6人到重庆出差,被安排住在星级的天河宾馆,一人一宿1000多元。张殿生心想,一宿床费就够贫困户用一年,越想心里越不是味。他动员其他同志一起改住重庆第二招待所,一个房间两个人,一宿费用只有50元。事后,有人问他为什么这样做?张殿生同志说:“这是心理因素的原因,我们外出,就是住了高级宾馆回来后也不会有人说什么,也能报销。只是贫困群众的影子经常浮现在脑子里,使自己思想感情上过不去,心里不安。”各县区、市直各部门都结合实际,制定了狠刹公款吃喝玩乐不正之风的具体措施,规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行为。市工商局等十几个具有行业特殊职能的部门都制定了廉洁自律的具体措施。最近,我们又在全市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了“学理论、话扶贫、谈收获”活动,要求广大干部认真回顾二年多的扶贫实践,从理论的高度总结思想政治建设方面的收获,把对贫困户的同情与支持进一步升华到实践党的宗旨的理性高度,按照“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总体要求,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
实践使我们深深感到,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户制度,是一种易于操作,便于推广,见效迅速的扶贫解困好方法;是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好形式;是对领导干部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的好课堂;是一项符合党心民意,为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所公认、有着重要政治意义和社会影响的活动。这项活动采取了个人行为和组织行为相结合的方法,对象直接,责任明确,利益相连,既有利于扶贫措施落实到户、责任到人,又可以充分调动扶助与被扶两个方面的积极性。这项活动是以扶贫为载体,使领导干部从中受到教育,可以收到贫困群众脱贫致富、领导干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两个成果。这项活动把领导干部推到扶贫第一线,直接参与,带头实践,促其滚动发展,能不断扩大发展。
尽管这项工作在不断向前发展,也取得了一定收获,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个别干部还没有很好地处理个人资助与政策引导、组织支持的关系,存在畏难情绪;有的干部没有处理好扶贫与做好本职工作的关系,错误地认为是额外负担;这项工作开展得不够平衡,有的开展活动的次数少,有的还没有找到生产致富的门路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最近我们认真总结了两年多的工作,根据江总书记《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讲话精神和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以及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的战略部署,研究了今后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我们决心,根据上述精神,对这项制度不断赋予新的内容,长期坚持下去,并力争取得更大的成效。


第11版(国内政治专页)
专栏:

  进一步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彭珮云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确定了我国今后15年的主要奋斗目标和指导方针,强调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指出要认真贯彻《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以下简称《妇女纲要》),切实保护妇女、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的合法权益。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明确提出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方针和重大措施,对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这两次会议为我们搞好妇女儿童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和精神动力。在这世纪之交的重要时期,如何贯彻好上述两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我认为应解决好以下三个问题。
一、充分认识妇女儿童工作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
重要地位和作用
妇女是人类社会的“半边天”,与男子同是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又承担着人类自身生产的特殊重任,在创造人类文明、推动社会发展中具有伟大的作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充分调动全国人民,包括占人口半数的妇女的积极性、创造性。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把他们培养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关系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妇女和儿童是我国人口中最大的两个群体,母亲又是儿童成长过程中的第一位老师,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妇女和儿童的素质决定着中华民族的素质。只有重视妇女儿童的发展,通过各项工作使妇女儿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得到提高,使妇女成为具有“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四自”(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的一代新女性,使儿童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才能保证全国公民素质的普遍提高,保证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胜利建成。
二、正确分析当前妇女儿童工作的形势
应该说,目前我国妇女儿童工作的环境、条件以及妇女儿童的发展状况都处于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之一。
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经过多年的努力,全党全社会已形成了关心和支持妇女儿童工作的局面。国家综合国力的增强,使妇女儿童发展的条件得到较大的改善。我国已形成以《宪法》为依据,以《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体,以其它专门法相配套的、较为完备的维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体系。我们已积累了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经验。这都为妇女儿童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条件。
从国际上看,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两大主题,妇女儿童的发展已成为举世关注的重大社会问题。我国是《消除对妇女一切歧视公约》的缔约国,参与了《到2000年提高妇女地位内罗毕前瞻性战略》的制定,是《儿童权利公约》的起草国之一,也是较早批准在本国认真履行这一国际公约的国家。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胜利召开并获得圆满成功,已作为提高世界妇女地位、推动和平与发展的一个里程碑而载入史册。会议通过的《北京宣言》、《行动纲领》是指导全球妇女事业发展、迈向21世纪的纲领性文件,它们将促使世界各国采取切实有效的行动,来消除提高妇女地位的障碍。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是联合国第四次世妇会的东道国,应该把妇女儿童工作做得更好。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国妇女发展达到了历史上最高的水平。一是妇女参政状况有了明显改善。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比例普遍提高,中央、国家机关正、副部长以上女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正、副省级女干部,合计已有174人;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党政领导班子都配有女干部;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0%的地(市)、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0%的县(市)和50%以上的乡(镇)配备了女性领导干部。二是妇女劳动就业人数有所增加。到1995年底,城镇女职工为5754万人,占全国职工总数的38%,比1990年增加了461万人。在乡镇企业职工中,女性占40%。三是女性受教育程度有所提高。“八五”期间已有1100万妇女脱盲。全国基本普及小学义务教育。中学生、大学生、研究生中的女性比例1996年分别达到45.29%、36.43%和27.5%。有1300万妇女在成人学校学习。有9600万女农民接受了各类实用技术培训。四是妇女的健康状况有较大改善,城乡普遍建立了妇幼卫生保健服务网络。女性平均预期寿命由1949年的36岁提高到目前的72岁。儿童发展的绝大多数指标已达到或超过《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儿童纲要》)中期目标的要求,受到国际社会的赞许。
我国的妇女儿童事业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地区之间发展极不平衡,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发展水平较低。据统计,婴儿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孕产妇死亡率城乡相差两倍左右。中西部地区儿童特别是女童失学、辍学比例偏高。文盲、半文盲的妇女绝大多数在农村。在全国5800万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中,妇女和儿童占绝大多数。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给我国妇女儿童发展事业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一些新问题。比如,在深化企业改革的过程中,下岗女职工人数呈增长趋势;在相当一部分“三资”、私营和乡镇企业中,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不落实,有些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未成年人思想品德成长的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弃婴、流浪儿的问题需要关注;一部分地区仍存在拐卖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卖淫嫖娼、色情服务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妇女遭受暴力侵犯屡有发生;现实生活中一些男女不平等现象侵害了妇女的切身利益。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国是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发展中国家,妇女儿童的发展不能不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引起了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许多重大变动,而体制、法制、政策、管理的完善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一些领导干部忽视精神文明建设,没有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极少数人甚至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发展。几千年遗留下来的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旧观念在社会上还有较深的影响。一些人道德失范,追求资产阶级腐朽生活方式;还有一些人见利忘义、唯利是图,把妇女儿童作为商品,严重侵害妇女儿童的权益。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促进妇女儿童发展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以坚强的决心和毅力把这项任务完成好。
三、明确“九五”期间我国妇女儿童工作的任务
“九五”时期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奋斗目标已经确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这些目标的实现不仅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壮举,而且将为下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打下坚实的物质和精神基础。在这样一个伟大的历史进程中,妇女儿童的发展必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同时又反作用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必须十分重视妇女儿童工作,自觉地、有计划地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并使之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九五”期间妇女儿童工作的主要任务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推动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江泽民同志关于“全党全社会都要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的指示,党和政府一贯倡导的“爱护儿童、教育儿童、为儿童做表率、为儿童办实事”的思想,把妇女儿童工作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促进妇女儿童的发展。是否把妇女儿童工作摆到政府工作的应有位置上,是衡量领导同志政治上是否具有远见卓识的一个重要标准。
(二)把实施《妇女纲要》和《儿童纲要》作为妇女儿童工作的中心任务,保证两个纲要规定的各项目标的胜利完成。这两个纲要是国务院颁布的。《妇女纲要》提出了到本世纪末我国妇女在参政、就业、劳动保护、教育、卫生保健、家庭、走出贫困、人身权利等方面要达到的11项主要目标和为实现目标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儿童纲要》提出了90年代我国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10项主要目标和为实现目标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中央、国务院在妇女儿童工作方面,对各级政府提出的任务和要求,也是我国政府对广大妇女儿童、对国际社会的承诺。各级政府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对实施两个纲要工作的领导。要制定两个纲要的具体实施方案,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任务层层分解到责任单位。还要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的业务,制定规划、政策、措施,保证目标的实现;加强监测评估工作。各级政府都要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实施两个纲要所需的经费投入。
(三)在妇女儿童工作中,切实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宣传两个纲要、两个法,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妇女儿童、保护妇女儿童的良好社会风尚。要努力提高广大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四有”、“四自”新女性,鼓励广大妇女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导她们树立远大的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勇于同社会丑恶现象作斗争。各级政府要把提高妇女的整体素质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组织广大妇女积极参加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十分重视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形成各级党政领导重视,各部门齐抓共管,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学校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团结引导广大少年儿童进步的作用。提倡发展社区教育,建立起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多办实事。坚决禁止制造和传播文化垃圾,危害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要特别关心处于困难条件下的少年儿童(包括残疾儿童、离异家庭的儿童、孤儿和流浪儿等),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四)把做好农村妇女儿童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全国妇女儿童的3/4在农村,农村的妇女儿童工作做不好,就不能说做好了全国的妇女儿童工作。在农村,工作的难点在贫困地区。江泽民同志不久前指出,加快贫困地区的发展步伐,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问题,是治国安邦的一件大事。我们必须从战略的、全局的高度特别关注贫困地区的妇女儿童工作。各地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在制定实施两个纲要的工作计划时,要把握好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人财物等方面保证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实施两个纲要的需要。凡承担了对口帮扶西部贫困省、自治区任务的沿海发达省、直辖市,要把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帮扶计划中。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实施两个纲要,要重点抓好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等项工作;对妇女脱贫要给予特殊的关注和扶持,积极组织她们参加生产劳动,大力开展文化技术培训,使她们不断增加收入,脱贫致富。
(五)深入调查研究,推动各有关部门、有关方面着力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当前特别需要关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妇女就业问题。一方面要严格执法,坚持在劳动权益方面实现男女平等,反对性别歧视。一方面,要坚持多渠道就业的方针;加强对失业、下岗女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帮助她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自身素质。二是女职工的劳动保护问题。要切实解决一些企业中女职工劳动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问题。要加强劳动监察力度,督促企业遵纪守法;严厉打击摧残女职工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女职工劳动合同的管理,规范劳动关系。加快改革女职工生育保障制度的步伐。三是“打拐”、“禁娼”问题。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扫除这类社会丑恶现象。进一步加大“打拐”、“禁娼”工作的力度,查处卖淫嫖娼和拐卖妇女儿童的组织者、经营者和保护者。四是孤残儿童福利事业问题。要重视儿童福利院的建设;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各界和个人依法兴办社会儿童慈善事业,提倡公办、民办并举。鼓励群众依法收养孤儿。五是弃婴和流浪儿的救助保护问题。弃婴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政府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要宣传弃婴是违法犯罪行为,有悖于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要搞好优生优育,预防残疾婴儿出生,流浪儿的救助保护工作也要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涉及妇女儿童的基本权益,我们必须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满腔热情地为他们排忧解难。
我坚信,做好了上述工作,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将向前跨进一大步,使我国以崭新的社会风尚、文明程度、民族素质迎接新世纪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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