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3月24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乡镇负担怎么减?
乡镇是最基层的一级政府。目前,多数乡镇政府面临的困难是经济压力,尤其是处在不发达地区的乡镇,不但群众办事乡镇要出钱、出物,就连上级部门也有不少手伸向乡镇。乡镇一级政府夹在中间,两头为难。钱没有,事难办,沉重的经济压力,已经困扰着乡镇工作的开展。据了解,造成乡镇经济困难的主要原因有:
增收赶不上增支,财政负担重。乡镇财政包干后,尽管乡镇的收入每年按6%至10%速度递增,但整个乡镇开支额却以10%以上速度增长。其增支额,一是乡镇机关人员增长快,每年都要新增加人员;二是报纸杂志负担,价格上涨,订阅的部门增加,订阅的数量增多。仅乡镇机关内,年订报纸杂志就需万余元;三是电话费。电话换上了程控,普及率提高,使用方便,但电话费也由原先一个月百元左右升到千余元;四是小车费。乡镇的小车费开支每年至少也得2万元左右。
放权不放钱,乡镇背包袱。原来有关部门配置在乡镇的“七员八员”,现在放权给乡镇,只拨人头费,其他如办公费、差旅费、福利费等都由乡镇负担,仅农经员、林业员、水利员等,乡镇政府平均每人一年要补贴2000元左右。加上每个乡镇聘请了3个至6个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开支4000元以上。几笔大数凑合起来,每年乡镇财政要支出款额3万至5万元。
外出参观考察,乡镇拿票子。各部门之间互相攀比,今天这个部门组织去北京参观学习,明天那个部门组织去沿海城市取经。“醉翁之意不在酒”,名为考察、学习、取经,实乃访名胜、游景点。若是哪个乡镇领导不答应,主管部门的领导就下到乡镇找书记、乡镇长。总之,考察取经的地点虽不同,但费用一律回原单位报帐。每个乡镇每年要为此付出万余元。
配套要资金,乡镇难垫付。从上到下都强调:人民公路人民修,人民教育人民办,人民水利人民修……谁受益,谁负担,上面拨一点,乡镇政府出一点,否则该项目就会转移到他乡他镇。实际上,哪一个项目,乡镇不要出一点呢?如学校危房改造、电视广播等文化设施建设、水电设施、果林业开发、公路建设、农业技术推广等,累计下来,一个乡镇每年要支付这几方面的资金20万元至40万元。
部门办实体,乡镇管交费。本来是一些部门职责范围的事,现在由职能部门办的实体提供有偿服务。气象预报、会计法培训、统计报表及培训、普法培训、公务员培训等,尽管培训一天两天,但每人每次收费四五十元。一个乡镇一年的学习培训费要近万元。还有的部门领导下到乡镇,乡镇出了人力、物力,陪吃、陪行不算,还要交钱。环保部门取了百余斤水带回去化验,收去乡镇二三百元钱,还冠冕堂皇地说,照顾了你。
达标项目多,乡镇浪费大。由于“达标”活动对许多设施和场所都要求整齐、美观、格式统一,造成了很多浪费。目前达标项目均以室内达标为主,要有一间漂亮的展室或办公室,这实际上脱离了相当一部分乡镇的住房实际。因此,乡镇只好一房多用。展室或办公室里各种图表、制度、机构名称一大堆,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检查过后一了百了,但每项都需耗资几百元、数千元。
招待费用多,乡镇有难处。现在的情况是基层领导忙于迎来送往,部门领导忙于检查评比。近几年来,各种督促检查评比明显增多,而且把这些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之中。有的检查评比结果还要张榜公布,甚至曝光、亮相、领黄旗。因此,大家都希望有一个好的结果,被检查的单位不仅在形式上要做好文章,而且在吃喝招待上也要做好文章。如计划生育检查一年四五次,财务、物价、税收大检查几次,还有土地清查等,车水马龙,一个乡镇一年的招待费,就要花费三四万元。
乡镇不堪重负。但作为基层的一级政府,该出的费用还是要承担。不过,在目前一些乡镇企业不发达、财源贫乏的情况下,笔者呼吁: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也应该减减乡镇政府的负担,给乡镇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让乡镇更好地去减轻农民的负担。(江西吉安县值夏镇涂思明)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拖欠农民玉米种款何时还
8年前,经枣庄市山亭区店子镇农技站牵线搭桥,俺镇的罗营、蒋自崖、鹁鸪崖3村的1600户农民,承接了为区农业局种子公司培育玉米种的任务,并以当时每公斤玉米种换4公斤商品玉米和每公斤1.6元至2.4元的价格,签订了收购合同。在镇农技站技术员的指导下,我们终于培育成功玉米种子。区种子公司进村设点收购,要求我们按当时定的产量交售,谁私留少交加倍罚款。就这样,我们把晒干后的玉米种全部上交,同时得到一张42472公斤玉米种的“白条”。之后,经多次索要,只要回了7500公斤商品玉米。其余粮款,他们以种种借口不还。无奈,1994年,我们联名写了一封《玉米种交售5年,“白条”何时兑现》的来信,在《农民日报》、《法制日报》等报纸发表,一时震动不小。区、局领导看到后,多次到我镇说,所欠粮款,分3年全部还清。同时,该公司还向《农民日报》作了3年还清的答复。谁知,1995、1996两年过去了,1997年又到了春天,我们1600户农民仍未见到返还粮款。真不知他们还想拖到什么时候?(山东枣庄市店子镇1600户农民孙世森代笔)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涡阳“黑店”强行拦车谁来管
2月12日中午12时许,笔者乘坐的一辆从安徽太和发往山东牟平的长途客运汽车,途经安徽涡阳县楚店镇时,在距楚店镇人民法庭约570米处公路段,被5名手持两条长约1.2米条形凳子的男青年强行拦住,勒令司机将车驶进路南侧一家没有任何标记的“饭店”大院,而后他们将大院的铁门锁上,又继续去拦车。
客车进院后,两名男青年将车上60多位乘客全部赶下车。一个穿皮夹克的男青年站在院中“招呼”乘客:你们快点准备好钱吃饭,别磨磨蹭蹭的,耽误了赶车时间是你们自己的事。并扬言:你们不吃的话,一个也别想走出涡阳。而此时这家所谓的饭店内仅有一锅早已凉了的“豆腐汤”和3箱劣质方便面。谁买他们的东西可以得到一张面值两角的红色塑料饭票,而后凭饭票上车,凡没有饭票的不让上车,而且还要挨打挨骂。这又凉又脏、让人看了作呕的“豆腐汤”,却要卖5元钱一碗,一包方便面也要卖到5元钱,乘客们为了乘车,只好花5元钱买张饭票。穿皮夹克的男青年站在车门口收饭票,没有饭票的一律不准上车。一位到山东打工的男青年没吃他们的饭挤上车后,又被这家饭店的几个人拉下车,又打又骂,逼着那青年掏出5元钱才算了事。之后,当这辆客车朝前行驶至涡阳县公路段石弓(镇)道班南约40米处时(离上家“黑店”不到4公里),又被强行拦住,勒令司机把车驶进路西的一家无任何标志的大院吃饭,后经司机百般解释,说刚刚吃完饭,并拿出第一家饭店“老板”“赠送”的一条精装“渡江”香烟给他们看,两男青年才极不情愿地放过了这辆车。
据乘客们反映,这类“黑店”在涡阳少说也有近20家。作为一名安徽籍人,笔者为此感到气愤和悲哀。为净化社会风气,保证路经涡阳公路段的乘客人身安全,希望当地有关部门能出面管一管。
(辽宁大连沙河区玉华街13号14分队姜飞)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做文明“上帝”讨论

  “上帝”,请亮出你的文明来
笔者在商场购鞋,由于天生“畸形”脚,试过几双都不合适。本来春风满面的女售货员脸色就有些不好看了,应答也懒洋洋的。我没有生气,而是幽默了一句:“你瞧,我的脚不争气,给你添麻烦了。”结果,这位售货员重又热情似火,认真帮我参谋,直到我挑上一双满意合脚的鞋。由此,我得到一些启示:
其一,服务业好比双面铜镜,它不仅映照出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也折射出“上帝”的人格品质与修养。作为消费者,对于服务当中不尽如人意之处,当然有权善意地抱怨,中肯地批评。然而,仅仅抱怨是不行的,要使我们的服务业彻底“旧貌换新颜”,也需要“上帝”们头脑里的理性认识和生活中的文明言行相配合。每一个称职的消费者,都应有这种责任感。
其二,每一位公民既是奉献者,又是受益者;既是被服务者,也是服务者,彼此依存,相互维系。服务者与被服务者,只是时空变换下的角色交替。一面呼唤“文明服务,礼貌用语”,一面又在恶语伤人、大打出手的“上帝”,理应为自己的自私和偏见而脸红。己不正,焉能正人?
其三,文明,本是可以“传染”的。从一定意义上说,消费者的一言一行会成为我们服务人员的“参照系”和“试衣镜”。虽然,这种借鉴和感化作用或许是无声的,但在很多时候,很多场合,良知可以点燃良知,文明能够唤醒文明。在对待一些非原则性问题上,或者自嘲一句,或是幽默一通,或者客气三分,“上帝”的这种素养和礼节无疑是一种无形的教育和鞭策。尤其是面对一些情有可原的具体细节,或是由于“上帝”主观原因而引发的不和谐因素,适当让步更能显示出“上帝”的品质和修养。正如古人所说:“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
(武警重庆边防检查站韩啸)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做文明“上帝”讨论

  文明服务:要有“我的责任”意识
生活中,我们时常听到周围的朋友和同事对社会服务质量、态度的抱怨,有时甚至会因对方服务质量的低劣而争执不休,大动肝火,却很少听到有人对自己接受服务时的不良心态作出诚恳的自我检讨。事实上,在因服务问题而引起的纠纷中,有一部分责任来自服务对象,即“上帝”一方。
譬如说,有些读者抱怨有的书店不开架售书,或者服务员随时提醒把书摆好,并以此认为书店的服务质量不好。而实际上,有的读者抱着一本书站着或干脆就坐在书柜上,一看就是几十分钟,让别的读者根本无法看到他身后的书;有的读者翻看后不放回原来的位置,而是随手一扔;有的读者则把书的精彩之页或是自己想要的资料干脆偷偷撕下来。如此种种不文明举止,既损害了书店的利益,又损害了其他读者的利益,书店就只好“防患于未然”了。
这里,如果读者在抱怨书店服务质量的同时,多想几个为什么,自然就会明白书店如此服务的理由。“上帝”的行为都文明起来后,书店再进一步改善服务质量,一个文明的购书环境就能在书店和读者的共同营造下形成。同样,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有“服务质量的好坏,有我的责任”的思想,处处做一个文明的“上帝”,改善我们周围的服务环境就不难了。当一个人遇到好的服务态度,就见贤思齐;遇到对方不尽如人意的服务时,反思一下自己的不文明之处,坚持有则改之。那么,一个文明的服务环境,就容易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湖南铁合金厂黄小平)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赞“谈心团”
江西省委党校曾华明
报载:江西省南康市委、市政府最近抽调300多名党政干部,组成“谈心团”,深入全市29个乡镇,与农民真诚相见,交流思想,积极帮助农民解决困难,很受农民欢迎。看罢这则报道,颇感欣慰。
目前,有些干部下乡,像蜻蜓点水,来去匆匆,办实事少,走过场多。对群众反映的难点、棘手问题,往往是上推下卸,不了了之。一些领导干部整日忙于送往迎来,吃吃喝喝,在事务圈子里打转转,对老百姓的冷暖痛痒、意见要求很少考虑,一年难得下一两次基层。即使下去也是“瓤子不大,架子不小”,前呼后拥,听听汇报了事,很难听到群众的逆耳忠言。至于那些以权谋私、作风不正的干部,就更没有勇气与群众直面交心了。
南康市委、市政府通过组织“谈心”活动,广泛地与职工群众和广大农民交朋友,面对面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接受群众的监督与批评,及时地回答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了干部与群众的联系。通过谈心,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与可信度,使群众敢于说真话,掏心里话,为找准工作的差距和症结,提高今后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以及制定政策提供了有力依据。同时,通过串百家门,知百家情,把好事实事办到了人民群众的心坎上。这种做法,广大群众自然打心眼里欢迎。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信访调查

  离婚妇女的口粮田应该得到法律保障
本报记者杨立新
1996年年底,山西平陆县农村妇女员培红给本报写信,反映她的口粮田在离婚后长期被男方所占,虽经县经营管理局裁决退还,但至今得不到执行。
员培红原是平陆县城关镇辛庄村人,1993年4月与南村乡农民李立木结婚,次年将户口迁入南村乡南村六组,婚后生有一女。1995年11月19日,员培红与李立木因感情不和离婚,女儿判归员培红抚养。但是,母女二人原分得的4亩多口粮田却一直被李立木耕种着长期索要不还,致使其失去了生活来源。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她给上级机关写信反映情况。
1996年5月18日,南村乡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把员培红婚后土地收归南村六组。这个裁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村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应当受到保障。”同时,根据平陆县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土地承包期50年不变的规定,员培红母女属南村乡合法人口,与南村六组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不应解除。故员培红又于5月30日向县经营管理局提出复议。6月7日,县经管局下达裁决,从男方家中分出其母女二人的土地。7月5日,县委督查室、法院、经管局、信访局共同到南村乡执行复议裁决,但男方家百般阻拦,致使分地执行工作被迫中断。为此,县里决定由法院和经管局共同处理此案。法院提出,只要县经管局把地块划清,法院就强制执行。经管局三下南村乡测算,于9月6日下发划分地块的决定,要求李立木必须在10月1日前将员培红母女土地里的庄稼收完,并从此停止其在员培红地里的一切活动。
10月5日,员培红向法院申请执行,但法院却让她和解执行。执行案立案后第六天,法院又提出让员培红起诉,员培红认为此案已进入执行阶段不同意起诉。法院则说:“不起诉,就不给你执行。”在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的情况下,员培红冒险抢种了划分给她的三块地中的两块,还有一块因她被男方家打伤没有种成。至今,员培红仍没有得到自己全部的口粮田。
按照《山西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对复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复议仲裁裁决,又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只要李立木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员培红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李立木不服裁决,就应在6月7日复议裁决下达15日内即6月23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也应在此之前告诉员培红,并在6月29日前立案,员培红则应在7月4日前接到诉状副本并答辩结束。但是,法院却在这一系列法律过程中并未履行任何程序,因此就应执行经管局的复议裁决。可是,法院的同志咬定李立木在复议裁决下达后已经起诉了,但又无法提供凭证。12月27日晚,法院的同志当着记者的面竟又提出让李立木起诉,记者不禁心生疑问:既然李立木已经起诉了,为什么还要他起诉?
毋庸置疑,员培红理应得到自己的口粮田,这是国家法律所保障的。对于此案,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于1996年8月20日就明确指出:“应在其(指户主李立木)家庭的承包地内划出相应的份额交由女方员培红及其孩子继续承包。”员培红案也得到了山西省委、运城地区行署和平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1996年11月10日,运城地区行署专员黄有泉指出:“这不是一般的民事纠纷问题,而是牵涉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大事。县里的同志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迅速落实。不管涉及到谁,只要他欺负妇女儿童,都要依法严肃处理。”我们期待着有关部门本着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尽快将此案解决,使员培红母女早日得到自己所有的口粮田。
农村妇女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应受到保障,这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为什么严肃的法律条文,在有些地方竟成了一纸空文?这不仅关系到法律的贯彻实施问题,也涉及到人们的传统观念改变和妇女儿童权益的保障问题。员培红案绝不仅仅是个别现象。希望存在此类现象的地方,能从员培红案中汲取教训,用实际行动,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编者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耳闻目睹新闻图片比赛

创造良好卫生环境需要人人时时自律人闲嘴不闲,边嗑边扔,车站快成了垃圾站。湖南怀化车务段
 尹剑初摄于溆浦火车站
武汉市定点旅游购物区——汉正街,是闻名全国的小商品市场。在这游客如织的黄金地段,经常垃圾成堆,清理也不及时。
湖北武汉市 高勇2月27日摄于集家嘴
年年春灌前,银川市都要花大量的人力物力疏浚引黄灌渠——红花渠、唐徕渠,否则无法保证这一水利设施及时发挥作用和保持水质清洁。
宁夏银川市科委 杨红选摄于流经居民区的渠段济宁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门前垃圾遍地,有辱全国卫生先进城市称号。
山东济宁市 阎新宁摄于2月5日
  编后
这里刊登的是我们最近收到的读者呼吁搞好城乡公共卫生的部分照片。有的反映刚创建的卫生城镇为何热情骤降;有的反映商业黄金地段,缺少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有的反映少数人休息时的不良习惯。凡此种种,都在提示人们:尽管卫生工作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但欲见效果仍需人人自律。倘若每个人都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无论走到哪里,都是良好卫生环境的建设者、保卫者,我们的城乡将会变得更加美丽、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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