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3月11日人民日报 第8版

第8版(两会专页)
专栏:

  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袁凤兰(广西):对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国家应给予特殊待遇和优惠政策,扶持其发展壮大,并尽快制定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法治理。如居民住宅建设这个新的经济增长点,目前虽然建成不少商品房和安居房,但群众真正买得起的却很少,大量闲置。应认真研究和解决问题。
柯茂盛(甘肃):把居民普通住宅建设作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我很赞同。对此,我认为,一是加快房改步伐,推行住房公积金,调整租金和售价的比例。二是在投资政策上要向居民普通住宅倾斜;在信贷政策上银行应加快居民个人的抵押贷款。三是在价格问题上,应有一个合理的售价标准。四是加强居民普通住宅管理。从规划、设计、建设、销售、使用、服务等方面加强管理。
纪学澂(天津):居民存款量大是好事,也说明消费跟不上。搞好国有企业还必须合理引导个人消费,以消费带动生产。现在有的地方个人购买一辆桑塔纳轿车,各种附加费用得7万多元,夏利车也得4万多元,居民消费不起,也难带动汽车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俞正声(山东):防止重复建设,一是要改革两税的共享制度,逐步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减弱地方上项目的动力;二是中央要切实改善总量控制。
贺端湜、张国兰(山东):医药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十分严重。例如全国抗生素厂原有500多家,现在达到5000多家。全世界Vc的生产能力8万吨,中国就占5万吨,其中有2万吨闲置,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下落,由此造成的损失十分惊人。企业应朝集约化方向发展,不能再搞低水平重复建设了。


第8版(两会专页)
专栏:

  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
加强城乡文明建设
席义方(四川):近年来在四川各地广泛开展的“三优一学”(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学英模树新风)创建文明城市竞赛和农村群众评选“三户”(遵纪守法户、五好家庭户、双文明户)创建文明村镇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形式,一定要继续坚持并进一步完善提高。
治水要常抓不懈
沈克昌、魏廷琤、李其凡(湖北):国家要增加对水利建设的投入,提高长江及其分洪区支流的防洪标准,加强分蓄洪区的建设。要针对不同地区制定防洪规划,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徐林茂、杨凤玲(湖北):前些年,洞庭湖区加高堤防围湖造田对荆江分洪区特别是监利、洪湖威胁甚大,去年长江城陵矶以下的特大洪水主要来自湘水而不是川水,建议国家把湖北纳入洞庭湖治理规划,统筹安排。
王汉章、吴发育(湖北):南水北调工程可以解决北方的水源问题,有利于农业的发展和促进生态平衡。建议丹江水利枢纽二期工程尽快决策上马。
张海如、王仕筠(江西):50年代至70年代建的一大批水库,对农业生产的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但由于年久失修,不少水库已老化,有的甚至成了“险库”,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投入,解决危险水利工程的修建改造。
保护森林资源
陈耀仁、郝洪涛(甘肃):甘肃森林覆盖率仅占8.4%,近年来过量采伐,森林资源锐减,造成水土流失严重,地下水位下降,影响甘肃、邻近省区及长江流域,国有林场也困难重重。建议:1.将祁连山水源涵养林和白龙江林区纳入国家项目,加大扶持力度。2.尽快建立生态森林效益补偿制度,提高森林管护费、补偿费和造林补助费标准。3.减免两个8%的农林特产税。4.将甘肃国有林业职工的脱贫列入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通盘考虑。甘肃的草原超载过牧、草场退化也十分严重,建议增加草原建设的投入,促进畜牧业发展。
周军(广西):要达到防洪的标本兼治,除了大力加强水利建设,更重要的是营造和保护水源林。而营造和保护水源林要靠全社会的重视,靠政府的重视和增加投入。
林跃(湖南):现在,山林分户经营存在许多矛盾,山林纠纷增多,乱砍滥伐严重,阻碍了林业生产的发展。建议深化林业经济体制改革,在我国南方集体林区积极推行建立股份合作制林场。
增强全民海洋意识
曾呈奎、王曙光(山东):建议加强宣传,增强全民的海洋意识,改变目前多头管理状况(涉海管理部门达18个),建立一支统一的执法队伍;成立国家海洋与水产部,强化中央的海洋管理机构;制定优惠政策,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快南海开发;增强军事实力,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杜碧兰(海南):现在各国都在抓海洋,我们更应该把海洋开发作为国家的新世纪发展战略,海洋现在不抓,下个世纪就晚了。海洋开发的重点,一是海岸带,二是近海资源。近年来,海洋石油发展很快,对国家的经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还要进一步加大海洋石油开发的力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第8版(两会专页)
专栏:

  刑法修订意义深远
郭筑鸣(贵州):刑法修订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刑事立法走向成熟。
杨明(云南):刑法修订草案是刑法制订17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是一部建国以来最完备、最规范、最有可操作性的法典。它使我国向依法治国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对人民社会生活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都将起到重大的保障作用。
宦爵才郎、马德良等(青海):是否有一部完备、严密的刑法法典是衡量一个国家法制水平的重要标志。修订刑法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客观要求,也是健全和完善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重要步骤。修订草案在认真总结刑法实施17年来的实践经验、大胆借鉴国外刑事立法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立足国情,针对我国同犯罪分子作斗争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刑法作了修订、补充和完善,指导思想、立法原则更明确,结构更科学,内容更丰富,条文更严密,实施更易操作,是一部统一的、比较完备的刑法法典。
李桂英(云南):这次刑法的修订有几个主要特点:一是对一些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的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罪刑相当的原则都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原来对犯罪行为的规定比较笼统,这次都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三是对新出现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增加了新的规定;四是对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作出了新规定;五是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作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
滕藤(云南):要建立法制国家,使国家长治久安,就必须依法治国,必须有完备的法律体系来保障。修订后的刑法,将反革命罪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把政治概念转为法律概念,坚持了人民民主专政和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我赞成。
蔡子民(台湾):刑法修订草案把过去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基本上采纳了,符合时代的发展,是一部比较好的刑法。
冯文成(安徽):草案增加大量新的内容,很有必要。特别是规定了假释、缓刑必须经法院办理的程序,较好地解决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第8版(两会专页)
专栏:

  对设立重庆直辖市议案的意见
申诚(贵州):完全拥护设立重庆直辖市,这是国家对中西部地区加快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重庆自身的发展,还将带动黔北地区能源、农副产品加工和旅游等产业的发展。
王录生(贵州):赞成设立重庆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划定与市场相适应,才能更好地发挥其经济优势。重庆的发展必然推动贵州经济的发展,这也体现了中央对中西部地区的重视。
田成平(青海):设立重庆直辖市是为加快中西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意义重大。拟设立的重庆直辖市所辖的贫困县较多,难以充分发挥特大城市的作用,建议在城市的规划、设施、功能、效益等方面认真研究,科学论证,真正把它建好。
和志强(云南):这个决策是正确的。一是重庆是西南的大城市之一,从经济成就和辐射功能看,都具备了条件;二是从三峡建设需要和长远战略考虑,也是必要的、可行的。
楚庄(云南):黔江地区有5个自治县,设直辖市后,区域自治如何办要考虑。
刘运生、罗开忠等(四川):设立重庆直辖市,我们完全赞同。重庆划出去后,希望中央在扶持重庆的同时,继续对四川给予支持,特别是农业投入、攀西开发和3个自治州的开发。
郭代仪、于汉卿等(四川):设重庆直辖市,是中央加快中西部发展重要的一着棋。重庆要充分运用政策,努力工作,发挥中心城市的先导、辐射作用,带动区域经济更快发展。
陈光国、陈荣生等(四川):重庆设直辖市后,希望尽快对二市一地中间层次有个说法,以便于领导和目前工作。
费子文、王兴浦(四川):按照宪法的规定,直辖市下面只能设区、县。结合万县、涪陵的实际情况,可以考虑设立万县、涪陵移民开发特区,既有利于移民开发和经济发展,又有利于稳定机构。
李振、陈世廉等(山东):设立重庆直辖市,对于加快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在各方面条件已经具备,完全同意国务院的这一议案。
秦尧基(山东):为了有利于四川、重庆两省市的发展,建议将巴中市、达川市等也划归重庆市。


第8版(两会专页)
专栏:

  关于国防法草案的审议意见
蒋顺学、张志坚(解放军):国防法草案贯彻了毛泽东军事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贯彻了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国防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总结了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反映了新时期的新情况、新特点,是经过广泛调查论证、反复修改而成的,是一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防法。认真实施这一法律,对于建设和巩固国防,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孟富林(安徽):制定国防法,依法加强国防建设,非常必要。没有国防,不可能有安定团结,不可能有改革开放。要增强国防观念,改革开放不忘国防,富裕不忘国防。
冯文成(安徽):制定国防法对于维护国家统一,保障国家安全,具有重大意义。该法的制定,有三个特点:一是把党对军队的领导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这既是战争时期我军打败敌人取得胜利的法宝,也是国家长治久安所必需。二是把国防教育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有利于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增强国防建设凝聚力。三是把军人的合法权益用法律形式规定下来,对新时期稳定军心,提高战斗力,加强队伍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方祖岐、董占林等(解放军):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建议草案充分体现这一原则。
严尔益、谭仕禄、李杰(解放军):军人的职业是高风险的职业。草案对军人应享有的权益作了明确的规定,这对于提高部队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但有的条款对军人权益保障力度还不够。
夏丽卿(上海):国防资产归国家所有。建议对将国防资产移作他用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买买提江·艾买提等(新疆):建议制定国防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王桂兰、李广良(海南):对国防资产特别是土地的规定要十分明确,这个问题长期没有很好解决。
阮崇武(海南):我国有军队屯田的传统,我赞同军队搞生产经营,补充军费不足,但是军队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地方的法规,这是一个原则。
龚平秋、胡在银等(解放军):要以出台国防法为契机,加大国防教育的力度,把国防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结合起来,与宣传军队地位作用结合起来,与我国安全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全民的国防意识。
何琮(宁夏):草案应对民兵在平时和战时所担任的任务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第8版(两会专页)
专栏:

  关于刑法修订草案的审议意见
对渎职罪有关条款的意见
吴树青(北京):渎职罪的一个典型特征是徇私舞弊,对那些贪赃枉法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算作既构成渎职罪,又构成贪污受贿罪,均依照较重的规定处罚。修订草案只在第395条中对司法人员进行规定,是不够的。还应在渎职罪部分加上由于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要负刑事责任的条款。
潘琼雄(海南):关于渎职罪的规定由7条增加到23条,比过去的规定全面,但有些严重问题仍未列入。比如一些重大项目没有很好论证,随意决定上马,造成国家巨大损失;银行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等,建议在渎职罪中增加这些内容。
邵明(安徽):建议在渎职罪中增加对重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负法律责任的规定。
龚存玲(安徽):在渎职罪中应该明确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企业经理、厂长进行离任审计。对徇私舞弊、徇情枉法、贪污受贿方面的条款应规定更明确些。
制假售假处罚过轻
陆子修(安徽):制假、售假,人民深恶痛绝,草案处罚规定失之过轻,建议从重惩治,加大打击力度。
李葵南(上海):生产和销售假药、劣药的犯罪行为,损害公民健康和生命安全,对社会危害很大,但草案中对此处罚太轻,建议要加重。
张芝庭(贵州):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其刑期要加重到无期徒刑,对生产劣药的处罚要重于销售的。
许乐仁(贵州):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要加重处罚。
金融诈骗罪处罚偏轻
郭本立(北京):对金融诈骗罪处罚偏轻,数额特别巨大并且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才判处死刑,不利于打击经济犯罪,应改为数额“较大”,造成“严重”损失。对诈骗罪与经济纠纷也应严格界定。
对草案第21条的意见
张汉青、卢瑞华(广东):草案第21条所作的规定,容易导致滥用警械,留下法律空子,后患无穷。建议删去“盘问、拘留”两词。
杨振怀(安徽):草案第21条中“盘问、拘留”的范围太宽,由于基层执法人员素质较低,容易造成权力滥用,建议删去。
对侵犯知识产权罪相关条款的意见
王立平(吉林):刑法修订草案侵犯知识产权罪规定不具体,可操作性差,还有很多条款中的“情节严重”、“特别严重”应进一步量化。应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决定中的第4、5项写入刑法。侵权犯罪严重的,应处拘役或徒刑。
见义勇为的规定可单列
何生藻(宁夏):为了鼓励和维护人民群众同犯罪行为作斗争,有关见义勇为的规定应单列一条,现在,仅放在正当防卫中表述是不够的。
建议取消管制刑设置劳役刑
杨庆祥(吉林):建议取消管制刑,设置劳役刑。由于劳动力就业形式发生了变化,使一些犯罪分子失去了原来设管制刑时在群众监督下劳动的条件,难以管理,使管制流于形式。设置劳役刑,有利于监管部门加强管理,有利于犯罪人改造。
有些条款应更明确些
陈炳生(上海):草案有些条款的量刑弹性较大,容易造成执法的随意性。草案有些地方提“国家工作人员”,有些地方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建议将表述一致起来。
陶作义(内蒙古):对数额巨大、特别巨大、严重和特别严重、重大损失和特别重大损失的具体含义,在说明中应加以明确,便于司法机关操作。
韩有为(宁夏):修订草案第67条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的规定过于笼统、简单。从重到什么程度,规定得不明确,缺乏操作性。
建议加重对行贿的处罚
厉有为(广东):行贿与受贿的危害相同,应以相同标准治罪,建议加重对行贿的处罚。
可增加保护草原条款
陈朋山(内蒙古):在第116条的“森林”后加“草原”二字;在第140条中增加一款,规定“违反草原、森林防火管理法规,造成草原、森林大火,后果严重的按前款规定处罚”。
马宁(吉林):建议在破坏环境保护罪中增加一条:违反草原法,非法占用草原,破坏植被,数量较大的,处5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破坏民族团结者要处罚
苏丹·张波拉托夫(新疆):第250条应加重处罚并增加“以出版物或者以其他形式,伤害少数民族的民族感情和宗教感情,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后果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安尼瓦尔·玉山(新疆):社会政治稳定是经济发展的基本前提,对新疆而言尤其如此。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抓好法制建设。要改进工作作风,密切与各族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建议尽快出台解释条文
范增胜(台湾):刑法由192条修订为449条,内容充实,可操作性强。强调了罪刑法定的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罪刑相当的原则。建议尽快出台解释条文,以便判决各种复杂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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