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3月11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要闻)
专栏:

  田纪云在向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报告常委会工作时说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框架已初具规模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田纪云今天在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作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他指出,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框架已初具规模。
他说,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将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切实改进和加强立法、监督等工作,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在报告过去一年工作时,田纪云说,一年来,常委会继续把立法工作放在首位,通过了20个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批准了12个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协定和我国加入的公约,立法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果。主要是:在市场经济方面,制定了合伙企业法、乡镇企业法、拍卖法,修改了统计法;在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制定了煤炭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了矿产资源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制定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职业教育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行政管理方面,制定了律师法、枪支管理法、人民防空法,修改了档案法;还制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关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条处理香港原有法律的决定等。上述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保护资源和环境、规范行政行为,对于保障香港的平稳过渡和繁荣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他说,常委会一直把制定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作为立法的重点,积极实施立法规划,立法步伐明显加快。本届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制定95个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其中有关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和法律问题的决定39个。在规范市场经济主体和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振兴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促进对外开放等方面,都制定了一些重要法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框架已初具规模。这些法律正在有力地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田纪云说,常委会继续把对法律实施的检查监督放在与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一年来,由8位副委员长负责,组织了21个执法检查组,检查了农业法、教育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和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的实施情况,增强了执法检查的力度和深度。一是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确定执法检查的重点。二是积极探索和改进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采取自上而下检查同自查相结合,人大检查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题检查相结合等做法。三是进一步完善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制度和有关机关改进执法情况的报告制度。他说,本届以来,常委会已经对17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有的连续检查两三次。通过检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动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判和检察机关公正司法,有效地促进了法律的实施。同时,各专门委员会还分别就13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了有关部门40余次工作汇报。
田纪云说,常委会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出了《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在肯定“二五”普法工作成绩的同时,要求从1996年到2000年,实施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继续深入进行以宪法、基本法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常委会还加强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
田纪云说,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团和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603件。根据大会主席团的决定,其中124件议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代表提出的其他议案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连同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2894件,已分别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都向代表作了答复。
他说,常委会十分重视加强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继续坚持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制度,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先后组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于春、秋两季到农村视察,组织台湾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到江苏视察,组织香港地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到新疆视察,组织在京的全国人大代表在京津两地视察。一年来,常委会共接待人民群众来访11547人次,办理来信67070件,加强了催办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纠正了一批错案,帮助群众解决了一些问题和困难。
田纪云说,过去一年,常委会加强外事工作,积极开展同外国议会和议会国际组织的交往与合作。1996年9月,常委会和有关方面密切配合,成功地承办了各国议会联盟第96届大会。这是建国以来政治级别最高的大型国际会议。我国领导人在大会开幕式上的致辞和在全体会议上的演讲,产生了很好的反响。全国人大代表团积极开展工作,同其他国家代表团密切合作,使大会的一般性辩论和通过的决议,反映了广大发展中国家要求平等、合作、发展和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的呼声,反映了我国和发展中国家的立场和观点。去年,乔石委员长先后两次出访了一些国家,取得了圆满成功,增进了相互了解,推动了友好合作和双边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常委会接待了34个外国议会代表团,专门委员会接待了23个外国议会的委员会或工作机构代表团。
田纪云详细介绍了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的主要工作计划。他说,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努力完成立法规划。凡是列入立法规划又有条件完成的立法项目,必须加快起草和审议的进度。要按照本届内大体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框架的要求,继续把经济立法放在重要位置,抓紧制定有关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如国有资产法、证券法、期货交易法等。同时,抓紧制定其他方面急需的法律,加快立法法和监督法的起草工作。
田纪云说,要认真总结近些年来开展监督工作的经验,重点抓好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公正司法。要深入开展对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重点检查农业法、科学技术进步法、森林法、水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的实施情况,注重增强执法检查的效果。还要进一步完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制度。
他说,根据全国人大关于设立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决定,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时设立该委员会,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设的工作委员会。还要依照本次大会通过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主持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田纪云说,从今年下半年起,县、设区的市、省三级地方人大和全国人大将陆续进行换届选举。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政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常委会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保证换届选举顺利进行,使换届选举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参加的一次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要通过这次换届选举,进一步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建设。要使常委会的组成人员逐步专职化和比较年轻化,以适应新形势下加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需要。


第2版(要闻)
专栏:

  钱其琛向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报告
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工作进展顺利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钱其琛向今天召开的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作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工作报告。
钱其琛说,根据1990年4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1995年12月28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1996年1月26日,筹委会正式成立。一年来,筹委会以“一国两制”的方针为指导,以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定为根据,坚持面向港人,依靠港人,充分吸纳港人的意见,推动广大港人参与到筹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伟大事业中来,工作取得了顺利进展。
关于组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钱其琛说,组建推选委员会是整个筹建香港特别行政区工作的“龙头”。去年4月,筹委会就推选委员会的具体产生办法在香港开展了广泛的咨询活动,在充分吸纳港人意见的基础上,筹委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的具体产生办法》。推选委员会的委员采用公开和自愿报名参选的办法,受到了香港各界人士的欢迎。报名十分踊跃,参选人数多达5789人。1996年11月2日,筹委会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候选人名单中选出了340名推选委员会委员。他们与26名香港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和经协商推举出来的34名香港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一起,组成了400人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
关于选举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钱其琛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如何产生是香港各界瞩目的一件大事。按照全国人大的有关决定,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由推选委员会以协商或协商后提名选举的方式产生。筹委会研究后认为,协商后提名选举的方式更易为广大港人所接受。筹委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采纳了协商后提名选举的方式。在香港公开报名参加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选举的有31人。筹委会主任委员会议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其中的8人为第一任行政长官参选人。1996年11月15日,推选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香港举行,由推选委员会委员进行第一任行政长官候选人的提名。结果,董建华、杨铁樑、吴光正三人成为第一任行政长官候选人。1996年12月11日,推选委员会在香港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董建华获320票,当选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
钱其琛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的产生过程贯穿了民主的精神,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无论是候选人的提名,还是答问会议,以及最后的投票选举,投票后的开票、唱票和计票均对新闻媒体开放,全过程并通过电视用中文、英文、粤语现场直播。现场有数百名记者进行采访报道。香港社会和国际舆论对这次选举的透明度一致予以好评。
关于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钱其琛说,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时必须有立法机构的实际情况和全国人大的决定,1996年3月,筹委会全体会议通过了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的决定;10月,通过了临时立法会的产生办法。1996年12月21日,推选委员会在深圳选举产生了临时立法会的60名议员。今年1月25日,临时立法会议员又以互选方式选举范徐丽泰为临时立法会主席。在临时立法会的60名议员中,既有工商界人士,也有不少来自劳工、基层的代表。报名参选的34名现任港英立法局议员,33人当选。就是说,现任港英立法局的大部分议员已当选为临时立法会的议员。临时立法会的组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从而得到了香港社会的认同。
钱其琛说,保持香港经济的稳定与发展,对实现香港平稳过渡、保持香港长期繁荣和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筹委会设立了经济小组,充分发挥港人的参与作用,对涉及香港政权交接和平稳过渡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或意见。
钱其琛就与平稳过渡和政权交接有关的问题、香港的大型基建问题、香港长远发展的有关问题作了说明。
钱其琛还就法律方面的工作、庆祝活动方面的有关安排作了报告。
钱其琛最后说,“一国两制”是我国政府处理香港问题的基本方针。筹委会所进行的筹备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各项工作,就是要落实“一国两制”的方针,为“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创造条件,打好基础。目前,香港的回归大局已定,形势令人鼓舞。筹委会下一阶段的重要工作是抓紧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的具体产生办法,以便在1998年早些时候进行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的选举。


第2版(要闻)
专栏:

  布赫向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报告检查农业法实施情况时强调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贯彻实施农业法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今天向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作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布赫说,1993年开始实施的《农业法》,是保障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基础地位,维护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这部法律的实施,自1994年以来,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农业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对促进《农业法》的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
布赫报告了检查工作的特点:一是精心组织执法检查组,保持了执法检查组组成人员的相对稳定和工作的连续性。二是抓住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和跟踪检查。1994年围绕农业投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主要农产品购销政策、农民负担等问题进行检查。1995年对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改进执法、解决上述问题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1996年除继续检查前两年执法存在的问题外,又重点检查了保护基本农田、改革粮食流通体制和科技兴农等方面的执法情况。三是采取切合实际的执法检查方式。四是坚持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和反馈制度。
他说,总的来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推动了《农业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促进了《农业法》实施主管机关的执法工作,使执法检查中反映出的一些问题得到不同程度的解决。主要表现在:国务院和地方政府依法增加了对农业的投入,1994年至1996年,中央财政对农业的支出,基本上达到了《农业法》规定的要求。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过猛的势头有所遏制。加强了对主要农产品购销活动的宏观调控,近年来,国家几次大幅度调整粮、棉收购价格,改进了粮食定购价格管理办法。加大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力度,陆续出台了一些减轻农民负担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清理和废止了一批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并查处了一批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依法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大力推广农业先进科学技术。加强了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
布赫说,应当清醒地看到,《农业法》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农业投入不足、农民负担过重、粮食调销不畅等问题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必须继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贯彻实施《农业法》,促进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布赫就进一步贯彻《农业法》提出了五条意见。
一、牢固树立农业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当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农业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级政府要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严格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和管理制度,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行为。要加强和改进《农业法》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农民群众的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使他们真正掌握法律武器,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切实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各级政府应当从维护农村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认识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折不扣地按《农业法》的规定办事,严格禁止乱收费、乱罚款、摊派和强制集资。没有法律、法规、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规章规定的依据,任何机关不得以办理公务为由向农民收费;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据,任何机关不得对农民进行罚款;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据,任何机关和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农民进行摊派;任何机关和单位都不许作出违背农民意愿的集资决定,强制农民执行。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要坚决予以查处。当前,要采取切实措施,取消一切加重农民负担的评比、达标、升级活动。
三、依法增加农业投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要采取积极措施,继续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提高固定资产投资、财政预算内资金和信贷资金用于农业的比重;积极推进农业投入体制改革,大力开辟新的投资渠道,制定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向农业流动,增加和扩大利用外资的数量、范围;完善农业投入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办法,确保支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坚决制止截留、挪用、挤占支农资金等违法行为。
四、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村经济体制和农业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五、加快制定配套法律法规,保障《农业法》的贯彻实施。
布赫最后说,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对农业都不能麻痹松懈。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将继续组织执法检查组跟踪检查《农业法》的实施情况,进一步督促法律实施主管机关加强和改进农业执法工作。我们相信,只要进一步贯彻实施《农业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就一定能够保障和促进我国农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2版(要闻)
专栏:

  用生命召唤春光
——记优秀共产党员胡道春
新华社记者李永文中国地质矿产报记者吴永成吴安家
莽莽昆仑,号称风雪的故乡。多少人把它视为神秘的畏途,多少人称它为“生命的禁区”。
然而,青海柴达木综合地质勘察大队年轻的副队长胡道春,却勇敢地投身昆仑的怀抱,用忘我的劳动甚至生命的代价,在那高寒缺氧的世界里召唤着美好的春光。
在海拔4700米的昆仑腹地,胡道春带领职工,以惊人的毅力苦战一年,建设起一座开荒北金矿,而他自己竟耗尽了精力,在金矿就要喷淋投产的时候,在昆仑深处的岗位上倒下了。1996年5月25日,胡道春被职工们强行送出昆仑山,送到柴达木盆地南缘的格尔木,住进一家当地最好的医院……
飘扬在职工身边的旗帜
胡道春17岁参加工作,20多年来,在地质战线留下一串坚实的脚印。当钻工,当机修工,他刻苦钻研,精湛的技术在青工中出类拔萃;在武汉地质干部管理学院学习,他成绩优秀;在可可西里抢险救灾,他奋不顾身,受到大队的嘉奖;在汽车队当副队长,他首开全队汽车大修不出队的先河;到修配厂当厂长,他攻克了高原车辆缸体冻裂不能修复的难题……
进入90年代,当年的找矿功勋队柴综队遇到了空前的困难,退休职工越来越多,资金严重不足,环境艰苦而职工的工资收入却不高。年轻的队领导班子面对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立下第二次创业的誓言。他们抓住战机,在地矿部和省地勘局的支持下,决定投资千万元,在他们亲手找到1亿吨钾盐的盐湖区建设一座化工厂。谁来挑这副担子?大队党委决定:让年轻的副队长胡道春去挑大梁。职工们都说,这是众望所归。
受命于危难之时,胡道春二话没说,带领几名助手,拉上几顶帐篷,在察尔汗盐湖区开始了新的创业。白天,他跑规划,跑贷款,跑水电,沟通与有关部门的关系。晚上,他一头扎进书堆里,土建、化工、机械……凡是跟建设化工厂有关的书,他都收罗来。住在一个帐篷里的同事常常一觉醒来,看见他还在微弱的烛光下读书记笔记。劝他早点休息,他总是说,不学不行啊!干什么就得懂什么,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我们的化肥厂要建成一流水平的。
规划设计通过了审批。为了在最短的时间里买到质优价廉的设备,胡道春日夜兼程,兰州、西安、上海、常州、济宁……常常是下了火车不出站又登上另一列火车,没有座位就站着。20多天跑了10多个城市,订妥了所有的机械设备。
辛勤的劳动结出了果实。1994年5月,化工厂开始试生产了。流水线上流出了雪白的钾肥。胡道春没有丝毫懈怠,他知道,生产中随时都可能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有一天胡道春在车间巡查,他发现浮选槽里的精矿浆超过了正常高度,而且还在升高。这说明浮选槽内肯定有问题,可是矿浆覆盖着,很难找到故障的原因。如果停机检修,槽内的矿浆就要报废,造成损失。正在大家急得团团转的时候,胡道春跳进矿浆。他俯下身用手在可能发生故障的部位认真仔细地摸索,矿浆浸没了他的身体,只有脑袋露在外边。职工们都清楚,矿浆中含有十八铵、盐酸、卤水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平时不小心矿浆溅到皮肤上还又痛又痒,而现在他全身泡进了矿浆,1分钟,2分钟,5分钟,10分钟……直泡了20多分钟,泵口的杂物清除了,矿浆顺畅地流入下一道工序。胡道春被人们拉出来,一下子瘫坐在踏板上。泪水模糊了职工们的眼睛。
风雪昆仑的创业者
1995年下半年,又一副重担压到胡道春肩上。柴综队准备与地方联办开荒北金矿,党委决定,让胡道春再挑一次大梁。
临近新年,本该回西宁与父母团聚,而胡道春却顶风冒雪进了昆仑山。开荒北金矿位于昆仑山腹地,海拔4700多米,那里空气中含氧量只相当于海平面的一半,气候变化无常,五六月份常常飘起鹅毛大雪。不要谈劳动,生存都十分困难。就在这样的环境里,要用一年的时间从无到有,完成设备安装,采出几千吨矿石,上堆,喷淋,出金子,确实面临着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
怎么把建矿物资按时运进昆仑山腹地,是胡道春遇到的第一道难题。4月初的一天下午,他押运6吨金矿堆场用的底垫从格尔木出发,天刚擦黑,就被一道冰坡挡住了去路,一次又一次,汽车怎么也爬不上又陡又滑的冰坡。天越来越黑,风越刮越硬。怎么办?在这百里不见人烟的荒山野岭,别指望有任何车辆能来救援,只能自己救自己。胡道春把大衣一甩,招呼一声:“卸车!”底垫卸下一吨,不行,又卸下一吨,还不行,足足卸下4吨,汽车才喘着粗气勉强地开上冰坡。车还没停稳,胡道春已经扛起一捆50公斤的底垫爬上冰坡。待他和跟车的职工一起把4吨物资重新装到车上时,已经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汗水湿透了衣衫。车子开动了,可是刚走出10公里,又陷进了泥坑……莽莽昆仑,漫漫长夜,一夜间他们4次卸车,4次装车,在那个喘气都困难的地方,上上下下搬运物资10多吨。
几个月后,6000吨的金矿堆场出现在昆仑山腹地。这是胡道春带领职工们建设起来的世界上海拔最高的金矿。
浓缩人生精华的22天
开工喷淋的日子快到了,临战前的矿区更加繁忙。胡道春布置完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最后一次回格尔木采购发运物资。
回到队部,已是6月1日深夜。一进家门,胡道春就说:“这两天头疼得厉害!快给我找点感冒药。”妻子于淑霞找出感冒冲剂,他吃完药倒头就睡。
第二天清晨,胡道春还说头疼。妻子劝他休息几天,他说:“就要喷淋了,山上的事那么多,在家里呆着也不踏实。7月份不开工,今年就泡汤了。”
胡道春在格尔木仅仅住了一天,6月3日,忍受着低烧和头痛的折磨,又急匆匆地回到海拔4700米的矿区。长期在高原工作的胡道春自然懂得在高寒缺氧地区感冒、发烧的危险性。可是矿区千头万绪的工作等着他。
6月8日,矿区附近发生草场纠纷。一连10多天,他一边帮助协调小组的同志解决草场争议,一边组织矿上的生产。细心的职工发现,胡道春饭量减少了一半,人也消瘦了一圈,过去他走路总是风风火火的,现在走几步就要停下来喘一阵粗气。
6月22日,矿上运送物资的拖拉机发生了故障。在凉风习习的山路上,他把发动机的零件一样一样拆开,查找原因,从早晨忙到中午、从中午忙到傍晚,一连9个小时忘记了休息,忘记了吃饭。23日又继续工作了6个小时,终于修好了拖拉机。他强撑着走进帐篷,拿起暖水瓶倒杯水,手不停地抖动,开水洒了一地。这一天,他又是只吃了一顿晚饭。
6月24日,他又出现在堆场上。大家劝他回去休息,他说,“今天感觉好多了!”发电机的散热器漏水,他又端起焊枪……下午,散热器修好了。天空飘起鹅毛大雪,职工们把脸色苍白的胡道春扶进帐篷。大家把炉火烧得很旺,给他盖上厚厚的棉被,他还冷得浑身打颤。这一夜,他几次呕吐,神志恍惚。
6月3日到25日,是胡道春在昆仑山中的最后22天。人们不知道他吃了多少止痛片,不知道在漫漫的寒夜中他忍受了多少痛苦,职工们看到的还是那个“豁出命”工作的胡道春。
25日,几名职工强行把脸色铁青,浑身油污的胡道春从矿区背到驻地,大家含着泪水硬是把他抬进了汽车,送回格尔木。
在医院里,他很快就进入昏迷状态,断断续续说着胡话:“你们争什么,出不了金子,说啥也没用”;“拖拉机怎么就修不好呢?”“炸了9米怎么还不见底?”“我是谁?我是胡铁人!”……
守在病床前的金矿会计张伟明止不住热泪,“他说的不是胡话,我都能听懂,他的心思还在矿上啊!”
6月30日凌晨,入院仅4天的胡道春走完了他38岁的人生之路。为他做手术的解放军22医院院长俞祥海大校说:“在他颅内取出100多毫升脓水。这么严重的脑脓肿会导致常人难以忍受的疼痛。他能在高海拔地区坚持到最后一刻,真是一个奇迹!”
他去世的第二天,金矿堆场如期开工喷淋了。职工们把准备庆贺开工的鞭炮悄悄收了起来。在格尔木,人们怀着悲痛、惋惜的心情为年轻的地质队长送行,绵长的人流缓缓通过格尔木街道。
柴综队和青海地勘局作出决定,号召职工学习胡道春不怕艰险、知难而进、在新时期公而忘私的革命精神。
胡道春走了,一个共产党员创造的人生奇迹,他用生命的代价召唤来的一缕春光,永远留在昆仑的冰峰雪岭间,留在高原人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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