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2月17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

  不经报批占地建设小城镇
我们村民组共有163人,143亩耕地,人均耕地仅0.8亩。1996年年初,乡政府规划建设“小城镇”,共占用我组耕地60余亩。其中,兴建乡政府办公大楼用去24.28亩,建乡政府食堂占用5.2亩,建幼儿园用5.2亩,建住宅楼用12.24亩,等等。上述非农业用地,除住宅楼用地12.24亩经启东市土地管理局批准外,其余均未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而且,征用土地后,我们应得的土地补偿费、劳力安置费长期被乡里截留。现在,我们村民组人均耕地只剩0.5亩左右。 (江苏启东市新安乡云祥村第四村民组)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

  五百余亩地撂荒三年
1993年9月,我村508亩长满青苗的责任田被村委会卖给济宁电厂。这事没和村民打招呼,更没召开村民大会商量,卖地后村民也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电厂买地后,一直没有使用,至今也没有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已征用的土地超过二年未使用的,应依法收回。但最近电厂突然要开工。我们要求按土地法规定办事,收回这些地,让农民种粮食。
(山东济宁市任城区安居镇胡东、胡西村村民)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

  保护耕地:捍卫我们的生命线
本报记者杨立新王斌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10周年之际,本报陆续收到不少读者来信,反映一些地方乱占滥用耕地。为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土地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检察司司长潘明才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同志。从了解到的情况看,耕地锐减的情况仍很严重,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现状:土地大量闲置
我国目前土地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曾经出现的“开发区热”、“房地产热”带来的积弊。一些地方发展经济急于求成,盲目搞以地招商,大面积征用、开发和出让土地,有的甚至违法越权批地。由于超出了地方当时的经济实力,资金、项目不落实,致使大量土地闲置,利用率仅为20—30%。目前全国闲置土地达100万亩以上,没有发挥出应有的经济效益。
与此相对应的是,我国耕地面积在以惊人的速度锐减:1992年净减少441万亩,1993年净减少485万亩,1994年净减少657万亩,1995年净减少583.3万亩,而全国人口却在以每年1000多万的速度增长。也就是说,一方面我国每年有增加50多亿公斤的口粮需求,另一方面因耕地损失却要减少几十亿公斤的粮食生产。人增地减的趋势,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人地矛盾的突出,也正在使一些世代靠土地生息的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基础。
探源:耕地流失走向
耕地大量流失,到底“流”到哪里去了?
(一)乱建、滥建各种名义的开发区。1993年,全国清查的2800多个开发区,有70%属于乱设,所占几乎全是耕地。这些开发区广泛分布在沿海、沿江、沿边、城镇郊区及农村交通比较方便的地区,大的占地几千亩甚至几十平方公里。由于缺乏论证和规划,相当一批开发区在项目、资金未落实的情况下,就修整道路,结果是“开而不发”,造成大片土地闲置、荒芜。
(二)不合理的农业结构调整。近几年来,由于受比较效益的影响,农民种粮积极性有所下降。为了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一些地方大量退耕养鱼、养虾、种果。由于国家对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的管理没有统一的规定和有力的调控手段,致使耕地大量被占用。在1994年减少的耕地总量中,仅此一项就占63.4%。
(三)粗放型的建设用地。一些城镇不注重走内涵式发展道路,而一味追求外延面积的扩大,占用大量耕地、菜地;农村毁田建房严重,加上自然村落的建设缺乏统一规划,造成耕地大量浪费;某些建设项目由于勘探、设计和施工等方面的原因,本可不占用耕地的占用了耕地,本可少占耕地的超计划、超指标多占了耕地。
除此之外,自然灾害也在鲸吞着我们的家园。据统计,1994年全国灾害毁地185万亩。自然灾害是天灾,但在一定程度上讲也是人祸,它是人类粗暴践踏大自然的结果。由于长期无节制地开矿、垦荒、滥伐树木、过度放牧,造成沙暴、大风、洪水、干旱,加上连年放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耕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下降,使许多良田沃土变成沙丘沟壑。
对策:加强执法力度
加强土地管理也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土地管理工作的直接对象是政府。因此,土地管理执法工作有很大难度。
执法难主要表现在对违法案件的调查难、处理难。由于土地违法主要是政府违法和领导干部违法,而土地管理部门受本级政府领导,因而对本级政府的违法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如土地审批权限,《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都作了明确规定。但是一些地方政府从局部和眼前利益出发,擅自下放土地审批权限,乱设开发区和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在中央三令五申的情况下,仍有不少地方我行我素,拒不收回土地审批权。还有一些地方出台了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法规和政策性规定。有个计划单列市1994年出台了《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规定在特区内“通过拍卖或招标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成片开发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可以不受投入开发资金比例的限制,造成执法混乱。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党政领导带头违法批地。某领导干部公开讲:“在用地问题上,先上车,后补票,不补也可以。”有的甚至认为土地管理局是发展经济的绊脚石。上述种种情况表明,在土地管理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非常严重。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是一些政府领导干部违法所致,从而加大了执法的难度。
另外,土地管理执法难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对违法滥占土地,我国法律只作行政处罚,而没有刑事处罚的规定,同时法律也没有赋予土地管理部门强制执行权,这就导致了土地管理执法的严重失控。
目标:总量动态平衡
“存得方寸地,留与子孙耕。”这是江泽民总书记在谈到耕地保护时反复强调的一句话。保护耕地问题已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前不久,国家土地管理局从我国土地基本国情和经济发展需要出发,提出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战略性目标。今后一个时期,土地管理工作将实现一个根本性转变,力争走出一条以保护耕地为中心,强化集中统一管理,立足内涵挖潜,“节流”、“开源”并举,不断提高土地效益的路子。为此,国家土地管理局采取了新举措,主要是:转变观念、理顺体制、建立机制、强化法制。
转变观念,即转变过去对保护耕地认识不足,把保护好耕地作为土地管理部门的第一位任务。
理顺体制,即改变现行的“块块为主”的土地管理领导体制,提高土地管理部门的地位,增强中央政府对全国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的宏观调控能力。
建立机制,即正确处理土地收益分配关系,形成少占耕地或不占耕地的经济制约机制。另外,还要建立宏观调控机制、社会监督机制、奖惩机制,使保护耕地成为社会各个方面的自觉行动。
强化法制,即要重视立法和执法。目前国家正在加快土地法的立法进度,使土地管理真正走上依法行政、以法治地的轨道。
  编后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耕地相对很少的国家。这一特殊的国情,决定了我国必须把农业生产始终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地位上。首先要解决人民群众的吃饭、穿衣问题,然后才能谈发展问题。因此,解决国内粮食需求的关键所在,除了制定适合农村实际的政策,推广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外,还要保证我国耕地的数量。“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忽视耕地的大量流失,重视农业生产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解决耕地大量流失的问题,关键是各级领导应当认识到,土地问题不仅仅是个农业问题、经济问题,也是严肃的政治问题。倘若土地大量流失,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不复存在,人民群众的吃穿问题不能得到有效供给,势必会造成人心浮动,社会不稳,社会发展就会失去保障。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做文明“上帝”讨论

  保护自己权益要合理合法
在各行各业大兴文明服务的今天,我们每一个公民一方面是服务者,另一方面又是服务者面前的“上帝”。但是,有些人坐在“上帝”的宝座上,接受服务理直气壮,受点委屈就怒气冲天,大有“不侍候好和你没完”之势。
其实,这些“上帝”大可不必如此盲目骄傲,要知道,这称呼在三个不同的领域有着三个不同的含义:1.实称。国家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将消费者请到“上帝”的地位;2.尊称。企业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大力推行承诺制,尊顾客为“上帝”;3.虚称。少数投机厂商与不法商贩一方面虚情假意称消费者为“上帝”,另一方面把假冒伪劣货物推到市场,坑害“上帝”。对此,“上帝”应采取两种态度分别对待:对于来自实称和尊称的服务,一不骄、二不横,以礼相待;对于来自虚称的“服务”,则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有一次,我们全家去山西大学看望一位同乡,在一摊贩那里买了一大盒糕点。从外表看,盒子图案美观,包装精良,同乡全家见了都很高兴。可打开盒后发现,糕点大部分已发霉变质。我们的心情自然变得很坏。但我们没有甘认倒霉,也没去吵闹,而是举报给当地有关部门,结果这个摊贩受到严肃处理。
只有正确理解“上帝”之称,才能既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又会用社会道德水准约束自己。在“窗口”行业推行服务承诺之时,愿每个公民都不枉被称为“上帝”。 (山西省乡镇企业展销中心何远忠)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做文明“上帝”讨论

  改变“上帝”本身也能改变服务环境
我们在一家商店曾遇到这样一幕:一位西装革履的男士问一位小姐:“这套衣服多少钱?”回答:“500元。”男士不屑地掂了掂衣服:“50元卖吗?”小姐仍面带微笑:“先生,如果您嫌贵,请您看看这件,质量也不错,才160元。”男士像被触动了某根神经,“你以为我买不起这衣服?我连你都买得起……”
究竟什么买得起?什么买不起?小姐的建议是善意的,而这位男士一开始就有点无理取闹的架式,后来竟出言不逊,把买的对象从物换成了人。这位男士也许急于维护自己的尊严,可他忽视了做人的自尊是在尊重别人的同时得到的。衣服无论多贵都有人买得起,可是人格和尊严是不能出卖的。
作为被服务者,一部分人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我花钱,你提供服务,理所当然。这实际上是把被服务者与服务者之间的关系当成了主仆关系。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提供服务的人和接受服务的人在人格上是平等的。被服务者应尊重服务者的人格,不能使用污秽语言进行人身攻击,不能用冷嘲热讽蔑视服务者。中国是个文明古国,历来重德、重礼,被服务者与服务者之间应建立一种良好的友善关系。在服务行业,被服务者被尊为“上帝”,这个称呼可能被有的人误解为高高在上、不可侵犯,其实这包含的是一种全心全意为顾客的服务宗旨。作为被服务者,应在接受服务的时候,端正自己的思想,规范自己的言行,做文明“上帝”,这样才能无愧于“上帝”的称呼。
被服务者在某一天只接受一项或几项服务,而服务者在一天里要接受成百上千张面孔,为南来北往的顾客提供服务,服务者因此要付出很多劳动。所以,被服务者应尊重服务者的劳动,要理解他们。如果我们受别人无端的刁难,我们是否会持久地保持热情和笑脸?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在要求服务者的同时,多检视一下自己,多一点宽容,多几分客气,那么我们会发现,改变“上帝”本身也能改变服务环境。 (河北廊坊市杨会军姚爱琴)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表扬

  杨菊芳
——37年义务护测标
我县洪湖乡境内320国道路旁矗立着一座高10余米的钢标铁塔,它是国家测绘局1960年建的测量标志。洪湖乡西所村农民杨菊芳,义务看护37年,使国家测量标志始终完好无损。杨菊芳因此被评为“全省测量标志维护管理先进个人”,大家都称他为“测标的保护神”。
杨菊芳是位憨厚、纯朴的农民,自他接受保护测标的任务后,便多了一份忙碌。每当夜幕降临,总有微弱摇曳的灯光,在测标四周闪烁;当晨曦微露时,在测标下总能看到杨菊芳的身影。一个冬天的晚上,寒风呼啸。杨菊芳从睡梦中惊醒,急忙披上外衣,打着手电筒,来到测标下查看,发现测标上的警告牌已掉下来。他马上回家,扛上梯子,又叫上家里人帮忙。杨菊芳带着钳子,爬上钢架。刺骨的寒风直往脖子里灌,他的手冻得不听使唤。为了拧紧每一个小小的螺帽,他花了一个来钟头,才把牌子安装好。第二天早晨,杨菊芳发烧起不来床,但他还是不放心,催着妻子去测标下查看,妻子回来告诉他,警告牌安然无恙,他才放下心。
有一次,测绘部门拉来很多木料,准备对测标进行维修。晚上,有个村民趁杨菊芳回家吃饭之机,偷走了几根木料。第二天,杨菊芳协同公安人员,查出偷盗木料的村民,找回了木料。有人埋怨杨菊芳说,材料是公家的,你何必这样认真。杨菊芳说:“国家财产谁都不能打歪主意,任何人别想从我的眼皮底下偷走一根木料。”
为了让大家了解保护测标的重要性,杨菊芳经常在村民会上进行宣传。在杨菊芳的带动下,他的妻子、儿媳妇和儿子都成了义务护标员。
(江西余江县委宣传部张敏胜周样波胡新军)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新风集

  一条司法建议治清一条河流
最近,河南镇平县三里河附近的群众,纷纷赞扬县法院为当地办了一件实事:法院的一条司法建议,使污染严重的三里河又变得清澈宜人了。
镇平县城东三里河本是人们节假日垂钓、晚饭后散步的好去处,两岸林草茂盛,粮食丰产。可是,近年来上游几家皮毛加工厂将大量皮渣、皮油、皮毛倾泻河内,致使河水变黑变臭,两岸种植的蔬菜、庄稼大面积枯死。农民为此经常与厂家发生纠纷,最终引起诉讼,有关单位坐到了被告席上。
镇平县法院判决农民胜诉,有关单位也作了赔偿。但法院并未就此放手不管,他们在判决后,向县政府提出了一条司法建议:尽快治理三里河,改变污染状况,恢复三里河原貌。镇平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这一建议,责成环保部门采取措施,并发布了治理污染的决定,规定不准再上制革项目,现有五家制革厂立即采取措施对废水进行治理,同时取缔一家土法制革作坊,正在建设的企业必须首先落实好治污措施。
县政府决定发布后,有关单位纷纷行动起来:三里河上游的几家工厂安装了治污设备;环保部门定期对河水净化标准进行检验;县政府依法拆除了一个违章建设项目,并规定新开工项目不符合治污标准的,一律不予审批。
过去的黑水不见了,三里河恢复了原貌。(河南南阳市中级法院宋相国)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精神文明须有“文明精神”
山东莱阳市朱从明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要靠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但是,在一些团体、单位中,却存在着一些不正常的现象。譬如:上级强调他也强调,做做样子给人看,或做做停停,不催不做等等。这些短期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精神文明建设的质量。原因之一,就在于有些社会成员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缺乏文明的精神。
要有文明精神,就要有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的意识。盖高楼大厦,要先打好地基,精神文明良好风尚的形成,在于每一个社会成员要有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的意识,注意个人的言行举止,以文明礼貌影响和带动其他人,整个社会风气自然就会越来越好。
要有文明精神,就要有一以贯之、持之以恒的行动。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同样如此。身为社会一员,要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善做举手之劳事,如:路遇病残帮一把,脚下烟头弯腰拾,长流水前伸把手,公共汽车上让个座,这些都应是我们良好的文明习惯,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做下去,我们就是精神文明建设的贡献者。
要有文明精神,就要营造做文明事、为文明人的气氛。抓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具体实在的工作,要使更多的人做文明事、为文明人,就要在领导层中改变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无形的工作,“抓多抓少没关系”,“少投点精力不碍事”的片面认识。要像张家港市的领导们那样,路遇街头残砖召开现场会,激发市民的文明意识,纠正每一个人的不文明举动。抓精神文明建设不能“一阵风”、“一朝鲜”,要从长计议,作出规划,做好部署,一步一个脚印地抓好落实。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乱挖乱采发财四百农民受害
1989年11月,我县原大禾塘乡软塘村村民刘庄楚承包了大禾塘煤矿的经营权后,为牟取高利而违章开采,将矿南侧已封存20多年不准开采的几十亩保安煤挖得一干二净,获利近200万元。他发了横财,我们400多村民却身受其害,百余亩好梯田下沉了几十厘米,严重的达一米多。梯田上3座自流灌水坝有两座报废,5口鱼塘渗漏严重,几十间民房不同程度地发生裂缝。
大禾塘乡党委主要领导了解情况后,曾答应处理好这个问题,但时至今日,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湖南邵东县两市镇湖塘村、赛田村村民刘仲生等)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残疾人强收“买路钱”五百米竟有三道卡
1996年12月17日上午9时,我包租一辆货车到豫南潢川县牛岗乡购物。车行至息县陈棚乡花铺街时,只见一位身穿旧棉军衣的盲人手持丈余长木棍,站在路中央拦车乞讨,我付1元钱后方让车通行。才走不到100米,也就是淮河公路大桥北头,又有一位20多岁的瘸腿青年手持同样长的木棍拦住汽车,强行乞讨,周围有10多名青年起哄,我只好又掏出1元钱息事宁人。到了桥南头,那儿站着两位身穿旧棉军衣的盲人,双手紧握长棍,摆出一副不给钱就要砸车玩命的架式。笔者惹不起,再付1元“买路钱”。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三轮车司机告诉我说,大约有五六名当地盲人,每天轮番上路,强行拦截过往客、货车要钱,已有3个月之久。这段路长不足500米,竟有残疾人设三道路卡“收费”。
河南淮滨县国家税务局陈相华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教师滥补课之风当刹
近来,我地区中小学教师在家给学生补课的现象十分普遍。补课的费用一般是每人每月每科三五十元到百元不等。可观的学费,当然给一些下岗待业的家庭增添了经济负担,但最使学生和家长难以接受的是,个别利欲熏心的教师在课堂上讲课时“留有余地”,只待补课时才全盘托出。更有甚者,公开动员学生参加补课,给不参加补课的学生“小鞋”穿,置教师的职业道德于不顾,丧失了为人师表的起码要求。希望有关部门刹住这股教师滥补课的歪风。(辽宁海城市钟台橡塑厂职工)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交叉道口无人看管火车汽车频频相撞
我市通往松花江大桥的主道红旗路,与一条铁路专用线相交。这是黑龙江友谊糖厂、锻压机床厂、轻工局仓库和货场等单位装卸货物的专用线,每天来往列车十分繁忙。然而,这个铁路公路交叉口却无人看管,经常发生事故。一九九六年,仅我亲眼所见,交叉道口就发生几起事故。最近,一辆小轿车穿越路口,突见火车过来,紧急刹车,后边紧随的五辆各种车辆刹车不及,追尾相撞,损失惨重。
铁路专用线在市区主要交通干道上横跨,两侧“小心火车”的牌子被周围的饭店、商店等单位商业广告牌子遮挡,司机不便瞭望。请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
(黑龙江佳木斯市王少仁)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耳闻目睹

市场经济激发商品意识民间工艺重新焕发生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冲击波,激发了村里人的商品意识,连一些七八十岁的老奶奶也坐不住了。她们穿针走线,缝制内装陈艾、药菊等的儿童保健药枕布老虎(下图),虎头、猪头童靴鞋(右图),使民间工艺品重新焕发生机。瞧,集市上问津的人还真不少!
四川德阳市供销社陈心敏
山东无棣大众报社陈子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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