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2月12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别向商业企业乱伸手
新春佳节期间,海口市呈现出一派欢乐祥和的气氛。然而,一些商业企业的“老总”却在犯愁,被愈演愈烈的变相摊派风整得苦不堪言。
1月13日上午,我正在海口某商业公司负责人办公室谈工作,海南省某协会秘书长打来电话,要这家企业支持他们一笔办公经费。据公司负责人介绍,这家旨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组织,每年这个时候都会向一些商业企业提出这类要求,以解决他们行政办公经费不足的问题。由于企业得罪不起他们,一般情况下都是有求必应。
几天前,海口一些大型商业企业都收到了某技术监督部门的请柬。这是每年春节前的惯例,该部门负责人亲自出面,把一些商业企业的“老总”们请到一起,为其所办的一张小报募集新一年的办报经费。虽然摊在各家企业名下的资金数额可观,但为了在新的一年里少遇些麻烦,没有一家企业敢说不掏。
春节前夕,海口市被评为“旅游定点”单位的商场都收到了省旅游业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他们必须缴纳质量保证金8万元,凡是逾期不缴纳的单位将被取消定点资格,严禁旅游团体在该商场购物和参观。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申请设立旅行社须交纳质量保证金。但对于商业企业,无论是国家还是省里,从来没有发布过也要交纳质量保证金的规定。把交纳质量保证金的范围从旅行社扩大到商业企业是没有任何依据的。虽然名义上该项资金仍属于企业,但实际上等于冻结了企业的部分流动资金,这对于本身就缺乏流动资金的企业无疑又增加了一份负担。
希望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别向商业企业乱伸手。
海南省海口市何伟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耳闻目睹

进入春运以来,作为全国重要铁路客运交通枢纽的郑州站,一方面认真做好“三品”查堵工作(右图),组织旅客有序流动,确保行车和旅客人身安全,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文明服务(上图),为旅客排忧解难,受到过往旅客的好评。
河南郑州铁路分局
付建生司志乾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点滴

临街杀狗贻害百姓
在我市新抚区育才中学正门东侧,有一家名为“小小狗肉馆”的饭店。长期以来,这家饭店每隔一两天便在门前人行道上杀狗。杀狗时,绑在道旁柳树上的狗拼命挣扎和惨叫,把许多孩子吓得嚎啕大哭,行人亦面带惧色,惟恐躲避不及。
在城市人行道上杀狗,是不文明、不卫生、破坏市容、污染环境的行为,有关部门对此应严加管理。
辽宁抚顺市社会科学院赵明李文中孙中玫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点滴

班级超员影响学习
我女儿在江苏丰县东关小学读一年级,每次回家总是嚷嚷教室座位挤。近日,我随女儿到校一看,不禁大吃一惊。该校一年级共有10个班,每间普通教室里放40张课桌,坐80名学生,人数最多的班级竟放了42张课桌,坐了83名学生。教室内如此拥挤,不仅影响了学生的学习,也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希望有关部门为孩子健康成长考虑,尽早解决这个问题。
江苏丰县城关镇王志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做文明“上帝”讨论

  低头与抬头
报载:有位青年乘客买票时,把钱夹在鞋帮儿上伸脚给女售票员。车上乘客都以为售票员一定受不了这种侮辱而吵闹起来。出乎意料,她先是愣了一下,继而就从那位青年乘客的鞋帮上取下钱来,撕下票据递到他手上。售票员的这一举动,不仅受到了大家的尊敬,而且也感动了那位青年乘客。这位乘客当即“局促不安”,“深深地低下了头”。第二天,还写了一封充满痛悔之情的道歉信给女售票员所在的车队,检讨自己的不礼貌行为。
我想,那位女售票员受侮辱而不躁,忍让从事,以情感人的服务态度,当然值得赞扬;而青年乘客能够知错认错,有勇气承认错误的态度,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应该肯定的。
青年乘客一开始是以自己的不文明行为侮辱别人,后来在精神文明之力的感召下,终于觉悟了,羞愧地低头认错了。这位“上帝”的变化说明了社会公德和文明礼貌的威力及尊严,是对那位讲涵养、讲文明的女售票员的最好奖赏和评价。他的“低头”,从一个侧面显示讲道德、讲文明的浩然正气在抬头。多一些这种“低头”,我们的社会风尚就一定会好转得更快!
人,总会有错,犯了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错误的执迷不悟。所以,我们应当提倡这种敢于低头认错的精神。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闵中王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光彩一页

  闪光的足迹
在吉林省交通稽查征费战线上,有一位“铁人”,以惊人的毅力与癌症搏斗,在忘我的工作中延伸着闪光的足迹。他,就是吉林省东辽县交通稽查征费所所长——王树君。
王树君今年40岁。1989年,他因工作成绩突出被调到县委行政科任科长。1991年他患了直肠癌。这突如其来的沉重打击,没有动摇他的人生信念与追求,共产党员的高贵品质和坚强意志使他坚定了战胜病魔的决心和勇气。当年11月,他第一次做了直肠癌切除术,手术后仅20天,就支撑着病体上岗工作。从那时起,他先后调任县交通局纪委书记、交通稽查征费所所长。这期间,他一共做了8次手术。他不能久坐,不能平躺,只能侧卧。创口又常常被撕开、感染,疼得他满脸浸出豆大的汗珠。可他吞下两片止痛药,仍坚持上路稽查。病情需要经常打针,为不影响工作,王树君把药带到单位,打完针就上路稽查。小便失禁使他每次上路都带着内衣内裤,每天需要换好几次。同志们劝他多休息,少上路,他说:“稽征所不是疗养所,和孔繁森、谭彦比,我这点病算不了什么!”在单位,大家公认:起早最多的是他,贪黑最多的是他,下乡稽查最多的还是他。一年之中,他至少有300天在乡下、在路上。
王树君几次工作变动,不论走到哪里,都留下一串闪光的足迹。他在任县交通局纪委书记的3年间,纪委被评为全省交通系统唯一一个基层先进单位,他也被评为全省模范纪检干部。他任交通稽查征费所所长两年来,拒请、拒礼、拒贿上万元,所里的工作发生了巨大变化:1995年,这个所征收养路费比1994年多征140万元。1996年截至9月底,征收养路费696万元,比1995年同期多征121万元,被评为吉林省稽查征费先进所、省双文明单位。
吉林东辽县阎巨星侯秉玺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法律顾问

  复制软件违法吗?
随着计算机的普及,使用者可能会用到各种软件。但谁都不可能备齐所有的软件,难免有时从朋友处拷贝一份来用,有时买了正版软件又拷贝几份送人;有时几个朋友各买一种游戏软件,然后互通有无、交换使用。前些天,我代公司买了一份正版办公软件,后拷贝了数份供几个PC机使用。不知法律对计算机软件保护有何规定,请问:上述行为合法吗? 北京市张红
张红同志:
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是知识产权领域中的新问题。所谓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文档。一项软件的开发费用较高,投入市场后,著作人难以控制既便捷又廉价的复制。如果没有法律保护,开发者的积极性就会受挫,也不利于整个社会的信息化和文明进步。鉴于此,我国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重视对软件的法律保护。目前,我国对计算机软件保护采取著作权保护方式,主要法律法规有:《著作权法》、《软件保护条例》等。实践中,一些与硬件结合的软件也取得了专利保护。运用《商标法》、《技术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也能起到部分保护软件作用。软件法律保护的内容是很广泛的。你信中所述主要涉及复制和对复制品的使用合法与否的问题,这就有必要就合法持有及持有者的权利作一说明。
所谓合法持有者是指通过使用许可、购买、租用等方式获得软件的用户。为证明自己系合法持有,用户应注意保存发票、使用许可协议等凭证,如所获软件是由供应商随计算机提供的,应要求供应商在供货清单中明确列出这些软件的名称及版本。合法持有者无须著作权人同意可以:(1)根据使用需要把软件装入计算机内;(2)为存档而制作备份复制品,但这些复制品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一旦丧失合法持有时,这些复制品必须全部销毁;(3)为使该软件适于应用环境,可以进行必要的修改,但除另有协议或征得著作权人同意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文本。
一般情况下,著作权保护的其他作品,可以为个人娱乐等非商业目的使用或复制,而软件的合理使用范围极窄,只能是为教学、科研及国家执行公务目的方可使用或复制。除可以自由分发的试用软件、免费软件和公有软件外,商业软件的用户必须为合法持有者,合法持有人不得擅自许可他人复制,而且也不得以其他形式让他人直接使用该软件。因此,你信中所述的行为均不合法。至于单位使用,原则上应该按照每台PC机的使用需要分别购买软件的使用许可,有时为避免签订多份协议的麻烦,也可通过场地许可或企业许可进行办理。
中央民族大学法律系井涛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点滴

点滴液中竟有蚊虫
1996年9月1日,我的孩子因感冒住进县第二人民医院,在输液时发现药液瓶中有一只小蚊虫。我立即找到医生,医生看后,反映给院领导。第二天,院长及有关领导带着水果来看望孩子。经查证,此药是安徽繁昌制药厂生产的。9月2日,医院派人将这瓶药水送到厂家,厂方承认是生产质量问题,但一直不派人来处理此事。 (浙江玉环县清港镇陈志林)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做文明“上帝”讨论

  “上帝”当自爱
近日,一位身为火锅店经理的朋友向我倾诉他的苦衷。
今年街上火锅店增多,竞争激烈,生意不太好做,他率先推出面向工薪阶层的火锅自助餐,生意果然不错。可令他气愤的是,有些顾客在酒足饭饱之后,把好好的菜倒入锅内,然后扬长而去;有的顾客在店内划拳行令,大声喧哗,影响别人就餐;更有甚者,喝得大醉后纠缠服务人员,等等。
听罢他的话,我真为那些“食客”感到羞愧,更觉得悲哀。我想,如果那些“食客”能回顾一下自己作为被服务者的地位、尊严、权益不断得到维护和提高的历史,如果他们能站在服务者的立场上思考一下,就会有一些感悟和觉醒。
改革开放带来市场的繁荣和发展,服务行业间的竞争日趋激烈,服务者受到的约束力明显增强,服务者素质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被服务者的权益意识(“上帝”观念)逐步觉醒。因此,服务者与被服务者的行为在总体上正趋于理性化。但不容忽视的是,在被服务者的权益得到肯定和保护的同时,服务者权益的肯定和保护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被服务者的行为受不到应有的约束。上述“食客”的种种不文明举动,正是一部分被服务者的“上帝”意识恶性膨胀的结果。
笔者认为,导致“上帝”意识恶性膨胀的原因,一是被服务者自身素质低,自律自控意识差;二是目前当服务者权益和尊严受到侵害时,还无法可依;三是服务者出于对商业利益的考虑,对被服务者的过分行为忍让妥协,往往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
在目前条件下,服务企业、服务人员在坚持“顾客至上”原则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对不文明“上帝”要进行批评教育,切不能妥协退让,纵容那些不文明的被服务者。
在此,笔者向社会呼吁:“上帝”当自爱!
解放军重庆通信学院褚新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要把丰收的粮食保管好
秋粮收购接近尾声,仓储保管便提上日程。去年全国粮食喜获丰收,收购量增加,给仓储保管带来了压力。从我了解的情况看,有的地方的粮食仓储保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临时简易仓,安全系数低。有些粮食企业因资金拮据,建起的临时简易粮仓质量差,安全系数低,不利于粮食的安全保管。
库增容量,销路不旺,管理困难。去年一些粮食产区的调销数量有限,造成粮库容量倍增,要防鼠、防虫、防火、防盗、防漏、防潮,等等,难度是很大的。加上人力不足,缺少设备和场地,有的粮库难以进行粮食的倒囤、晾晒。
成本增加,价格上涨,销售更加困难。粮食销不出去,多保管一天,就多一份费用;成本增加,价格上涨,销售就更加困难,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要把丰收的粮食保管好,有关部门要重视解决仓储中存在的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辽宁东港市支行徐锦全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望及时回复调查函
近日我从一些部队计划生育办公室得知,每年部队计生办发给未随军家属工作单位或当地政府计生部门的《孕情普查函》回复率极低,仅在20%左右。计划生育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部队方面发调查函是为了掌握未随军家属的生育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工作。有关单位和地方政府如不及时回函,将影响部队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新年伊始,全军函调工作即将开始。为此,呼吁军属单位和地方政府计生办积极配合部队的函调工作,及时回函。
甘肃榆中县驻军黄万凡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吸取教训热情为旅客服务
贵报去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读者来信版刊登题为《有些列车管理太差》的来信,对158、156次列车的服务工作提出批评,经查情况基本属实。我局已对所涉及的乘务组进行了通报批评,对有关工作人员作出罚款处理。目前正值春运期间,我局要从此事中吸取教训,狠抓路风建设,加强管理,做好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热情为旅客服务,把“人民铁路为人民”的宗旨落到实处。
呼和浩特铁路局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为快餐招待叫好
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室钟兆云
近期,我随省作协到闽西采访灾后重建家园工作。在侨乡永定县下洋镇用餐时,镇党委书记江济强用10元钱一份的快餐招待了我们。
这前所未有的“待遇”,多少使我们有点意外。江济强认真地说:“用快餐招待客人,一来可以节省经费,二来可以省下时间,好让我们专心致志考虑灾后的重建工作。”他说,这决不是摆样子,只要他在任,就一定要坚持下去。
我由此联想起了钱钟书先生的一段妙文,大意是:我们吃了人家的饭该有多少天不敢在背后说主人的坏话,时间的长短按照饭菜的质量而定,所以做人应当多多请客吃饭,以增进朋友的感情,减少仇敌的诽谤。钱先生的话,真是对请吃和吃请者的绝妙讽刺。
面对镇党委书记江济强,面对这10元钱的饭菜,我是绝不会“在背后说主人的坏话”的,因为我那天吃得舒畅,胃口大开。我感到欣慰,感到春风拂耳,齿颊生香,这是我吃得最为简便却最值回味的一顿工作餐。
和大多数人一样,我对时下吃风之盛,愤然已久。下乡多了,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应酬多了,就会发现,所谓的“便饭”、“工作餐”、“四菜一汤”早就变味了。每餐都是“吃有余”,仿佛不让粮食流进泔桶,就显不出热情来。对一些吃请和请吃者来说,天天餐桌满盈,觥筹交错,灯红酒绿,已经成了生活的一部分了。反正是慷公家之慨,谁个在乎?!
感谢江济强给了我这样一个自在吃饭的机会——无劝酒之扰耳,无烟雾之刺鼻。但愿到各地出差,都能吃到这样的快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