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2月6日人民日报 第8版

第8版(摄影·文摘)
专栏:

  公费用药报销目录惹人关注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职工医疗保障制度,国家负担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就医、用药费用。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由中央及地方财政预算支出的用于职工医疗保障的费用高达170亿元,其中药品费用支出在60%以上,有的基层单位甚至达到80%—90%。
实施《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首当其冲受影响的是医院。北京某大医院负责人说,从今年10月1日至10日,仅10天时间,该院药品收入比前几个月同期减少了一半。另一家医院管财政的副院长则抱怨,推行限制报销药品名单使原本就处于艰难运行中的医疗机构“雪上加霜”。
实行公费用药报销目录对于全国1.6亿享受公费及劳保医疗的人的影响也是不言而喻的。
业内人士指出,实施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或许会使医、患双方都损失一些既得利益,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会带来更多的好处。
有关人士认为,实施报销用药范围的原则与目的在于保证职工基本医疗的需要,既要为患者提供成熟、有效的服务,又要考虑国家所能提供的费用的有限性,使医疗保障更合理地分布,惠及更多的人群。北京市公费医疗办公室负责人认为,新的用药报销范围是由临床医疗、药学及公共卫生管理专家通过广泛的评审论证确定下来的,作为基本医疗用药,这些药物具有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等特点。目录上开列的药并不少,医生完全有选择的余地。从临床应用看,这些药不仅适用于常见病、多发病,也可用于一些特殊疾病的治疗。
针对“吃不上好药”的担心,专家特别指出,所谓好药的概念应是:能使病人康复的药物。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医药消费这种特殊的消费中,消费者很大程度上存在着盲目性,认为进口药、贵重药就是好药。实际上,价格便宜的药未必没有好的疗效。特别是有的贵重药副作用较大,一些进口药在适应中国人体征方面也存在不足之处。
据卫生部全国公费医疗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刘秀峰介绍,国家对公费用药报销目录实行的是动态管理,在保证基本医疗的前提下,也会随着地域的不同、时间的推移而调整。临床上新出现的且应用广泛的品种将不断被纳入。
(摘自《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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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社会医疗保险制开始试行
从1997年4月1日起,一种新型的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为模式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将在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0多个城市(区、县)的上千万职工中开始试行,它将逐步取代传统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
在新型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下,根据往年医疗费用实际支出占职工工资的比例,测算出医疗保险金的缴纳比例。职工和单位分别按年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医疗保险金。职工一般按个人年工资总额的1%缴纳医疗保险金,单位按职工年工资总额的10%缴纳,即总的医疗保险基金相当于职工年工资的11%左右。
医疗保险基金划分为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基金两部分。个人缴纳的全部医疗保险金和一定比例的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金,共同构成个人账户。社会统筹基金由专门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负责管理,保值、增值,专款专用。这种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缴纳机制体现了社会保险的公平和共济原则。
职工就医时按规定的医疗收费标准付费,首先从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不足支付时,由个人现金支付,直到相当于本人年工资的5%。再超出部分,主要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自付一定比例,比例随医疗费用升高而递减,分段累计。
同时,许多城市还因地制宜,确定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金额以及医疗保险药品等服务项目报销目录。超出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金额和报销项目的费用,医疗保险基金将不予支付,或者分担较少的部分,其余将通过其它途径解决。
由此可见,新制度加强了对职工医疗消费的约束,增强了职工的责任感,以减少不必要的医、药浪费。
部分试点地区对医疗机构将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设定医疗机构年收入增长幅度,并降低药品收入在业务收入中所占比例。由于目前政府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投入有限,在逐步规范政府投入方式和范围的同时,适时增设和提高部分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是从根本上扭转医疗机构投入与补偿机制,控制医疗费用的适度增长,减少药品“大处方”、重复检查的重要措施。
过去实行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只包括了城市中的部分人口,是造成“一人公费、全家吃药”的一个主要原因。同一地区各单位条块分割,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经费“自负盈亏”,缺乏风险分担和经费共济机制,导致“一人生病、全厂医药费超支”的现象出现。因此,新的医疗保险制度的目标是覆盖到城镇所有职工,包括“三资”企业中的中方职工、民营企业职工和个人劳动者,并且要求试点城市境内,包括中央部委、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参加当地的医疗保险。
(摘自《半月谈》任明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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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医疗保险:离百姓再近些
随着家庭医疗费用风险的增加,家庭医疗保险的重要性日益凸现出来。但是,与保险公司愈来愈红火的人寿保险比较,医疗保险却显得冷冷清清。
目前保险公司开办的医疗保险,主要有四大因素不利于家庭。其一,绝大部分都要求机关、团体、单位统一投保,不接纳家庭投保,如住院医疗保险、学生幼儿平安保险、癌症医疗金保险等等。其二,面对家庭的医疗保险主要是附加险,投保这些附加的医疗保险必须同时参加一种带储蓄性质的主险,本来几十元就可解决的非要拿几百元垫底。其三,一些没有附加要求的疾病医疗保险交费过高,如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投保时年龄若为30岁,保险金额为10000元,一次性交的保险费就要3986元(男性)或3081元(女性),保险费如此之高,不仅普通家庭难以接受,就是经济条件相当富裕的家庭对此也有非议。其四,医疗保险的保险金额过低,医疗费用需要个人负担的仍然不是一个小数目,如附加的住院医疗保险,每天的补贴标准最高为60元,最多天数为180天,倘若住院一个月花费医疗费5000元,只能得到住院医疗保险补贴1800元,尚需个人负担3200元。据调查,我国参加保险的家庭数量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甚远。因此,保险公司要发展,就势必要在适合家庭的医疗保险上下功夫,要在家庭的承受点上找到保险公司发展的契机。但愿医疗保险离家庭再近些。(摘自《经济参考报》王亚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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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大病进医院小病进药店
由于工作和生活节奏加快,大多数人抽不出时间去医院看病,碰上感冒、发烧、消化不良之类的小毛病大多自己去药店买药治疗,得了大病才去医院就诊。大病上医院,小病进药店的观念正逐渐为人们所认识,并被广泛接受。
这种情况的出现首先是图方便省事。去医院看病,先得请假,然后起早去医院挂号排队候诊,看完病还得分别去划价、交费、取药等窗口排队,加上化验、检查排队,常常要花上半天甚至一天时间,实际看病时间常常连十分钟都不到。而去药店购药,不仅离家近,不用请假,而且服务态度好。
另外,随着人们知识水平和保健意识的增强,对一些常见病的治疗和用药都有一定了解,为自己购药治病提供了先决条件。加上如今药店越开越多,药品疗效增强,也为人们购药治病提供了可能。
调查表明,急剧增长的流动人口和退休职工及众多私营、三资企业、亏损企业的员工成为自费购药的主体。今年上半年全国医院行业药品零售额比去年同期增加20%,北京市有近1/3的患者选择去药店购药,深圳市更高达40%,出现了药店多过米铺的盛况。
对此现象医院方面表示赞同,认为可以有效缓解、减轻医生的负担,使医务人员将更多精力集中在大病患者的治疗上。同时还可促进医疗制度的改革,减少浪费,增加公众的医学知识。
医药零售部门作为受益者,对此表示了极大的欢迎,认为感冒发烧胃痛之类的小毛病,通过到药店买药的方式完全可以得到和上医院看病同样的治疗效果。药店方面为了满足患者的需求,积极开展连锁经营,实行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统一服务的24小时全天候服务,大力推广名、优、新、特药,加强对营业员的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医药知识,更好地为患者服务。对确需去医院看病的患者则劝说其及时去医院诊治,以对患者负责。
药店购药这一方式也存在消极的一面,如患者医药知识不足,将大病当小病医,延误了治疗时机;忽略了药品的副作用,产生不良反应;看广告购药,不能对症下药等。相信随着各方面条件日益成熟和人们自我保健意识的进一步加强,小病上药店购药这一消费方式必将进一步热起来。 (摘自《中国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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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药品自购:保证安全至关重要
对于京沪等地的消费者来说,买药有了越来越多的自主选择权。
从去年年底开始,北京西单医药器械公司、前门医药商店等陆续拆除了分隔顾客与药品的柜台,有的商店在药品陈列上还采用了按主治功能分类的新方式,如:跌打损伤类、止咳平喘类、清热降火类,等等。
药品销售方式的变化在上海走得更远。今年3月,上海的华联、联华、中汇、百佳四大超市公司的200多家连锁店被允许销售药品,上海人可以像买其他生活用品一样,在超市自选到川贝枇杷糖浆、胃舒平、解热止痛片等126种常用药品。
药品是特殊商品。目前销售方式的变化给消费者购药带来了方便,但用药的安全性是否也能得到充分保证呢?
消费者首先关心的是药品本身的质量与可靠性。
如果说北京的开架售药还只是药店内部经营方式的变化,药品进货环节、入库养护一如既往,药品质量不会出现问题,那么,超出传统的药品专营系统,由连锁超市参与医药销售的方式是否同样能保证其药品的质量呢?
国外对药品早已实行分类管理,即处方药(RX)与非处方药(OTC)体制。但有调查表明,我国城市尽管有90%的人上过药店买药,对OTC认知率却仅为3%。国人整体的用药常识、保健意识还很薄弱,因误服、过量、使用某些特殊药品造成的药源性疾病屡见不鲜。在这种情况下,开架售药是否会带来问题?
上海市有关方面认为,上海超市经营的126种药品是经过反复讨论、筛选确定下来的,仅限于为市民普遍知晓,不易引起误服、误用的常用品种,在经营中规定不得拆零销售,并且每家超市还配备有两名经培训、持《超市药品经营人员上岗证》的人员,为顾客导购、参谋。
北京医药技术经营公司陈济生总经理认为,在国内OTC制度尚未出台情况下,该公司对开架药品范围做了暂时界定。店堂内还有主任医师免费咨询、中医专家应诊。这样的分类销售和医、药的结合能有效地保证用药的安全性。
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及药品销售单位等有关人士认为,上海超市规定的品种和北京开架销售的药品毕竟不像OTC那样经过严格的筛选,不能保证它们都属于今后将公布的非处方名单内,这样做可能会误导大众对OTC的认识。他们指出,药店开架、超市售药的新做法在管理上须加强,推广上宜慎重,因为药品毕竟是关系到消费者生命安全的特殊商品。 (摘自《经济日报》姚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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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药品岂能“缺斤短两”
由于长期实行公费医疗,有的患者可能很少留意,有些地方医院的药品在悄悄地“缺斤短两”。一位患者在掏出药袋向人诉说此病吃了多少片药时,偶然发现药方上医生写的是40片,而药袋上却盖的是“30”片的章。数一数吃的和剩的药片,果然是30片。她再查底方,的确开的是40片。她以为是医生弄错了,岂料下次去看病,药袋依然如故。有的人或许会说,反正是公费医疗,不掏自己的腰包,谁会为这几十片药钱去医院“兴师问罪”?
“缺斤短两”有时也不完全表现在药上。一位患者在发药窗口取药,发药人员在里边磨蹭了许久。当一个内装60片的药盒从窗口递出时,患者发现,盒内少了说明书。此药服后,只感觉严重鼻干口苦。对于服药后是否要多喝水?服药时有何注意事项?药有何副作用?一概不知。较贵的一盒药,由于越吃越心虚,只好放置不敢用。
有的“缺斤短两”,就更让人担心了。有的医院,直到收完费、收了方,将药包从窗口递出后,才告诉患者,包中缺一味药,并且毫无退款之意。患者要求退款,窗口工作人员会不冷不热地指指排着长队的收费窗口说,先去拿退款单吧,下面的那句话更让人不能容忍:“你是公费医疗吧?那就得了呗!”似乎只要是公费医疗,就可以对这种行为听之任之。
“缺斤短两”,或让患者花冤枉钱,或让人吃药吃得忐忑不安,量的随意增减,谁能保证不会带来质的突变?一位患者拿回家的几服药,有的药袋中只有半袋药,有的药袋饱胀得要破裂,就算分药会有误差,但也足见司药人员的不负责任。在大力倡导医德医风的今天,药品的随意“缺斤短两”是否应得到足够的重视呢?
(摘自《光明日报》王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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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敦睦乡谊共谋发展
——第九届国际潮团联谊年会剪影
在南国金秋月圆的日子里,潮人祖居地汕头张灯结彩,花团锦簇,到处喜气洋洋。11月18日至20日,第九届国际潮团联谊年会在这里举行,来自世界五大洲24个国家和地区,86个代表团和庆贺团,共3000多人参加了这一盛会。
潮人是指居住在潮汕本土和旅居国内海外的潮汕人及其后裔。本着“敦睦乡谊、增强团结、互助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散居在世界各地的潮人,于1981年11月在香港举行了第一届国际潮团联谊会,此后每两年举行一次。第二届至第八届联谊会,依次在泰国曼谷、马来西亚云顶高原、新加坡、澳门地区、法国巴黎、美国加州圣荷西市和香港举行。第九届联谊会,是全球潮人首次在潮人的祖居地举行,实现了在祖居地大团聚的心愿,不但规模、人数是历届潮团年会中最大最多的,其隆重、热烈、喜庆的气氛也是最浓最感人的。盛会期间,来自世界各地的潮籍乡亲欢聚一堂,畅叙乡情,互通乡音,洽谈经贸,参观游览,观看广场民间歌舞、文艺晚会演出;欣赏万紫千红烟花胜景;兴致勃勃在华侨公园种下从他乡带来的各种名贵花木。
第九届国际潮团联谊年会,对“敦睦乡谊、共谋发展”,促进海内外潮人的团结,对推动潮汕地区改革开放,增强潮汕同世界的经济合作和文化交流;对团结侨胞、凝聚侨心、建设侨乡,统一祖国,振兴中华,都将产生积极作用。
这里刊登的是盛会期间摄下的几个镜头。
本报记者 李济国张雅心摄影报道
来自二十四个国家和地区的潮人代表聚集汕头。
我的祖籍在这里。
他乡花木栽故土。
都想在家乡留个影。
旧友相逢格外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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