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2月11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理论)
专栏:学习十五大贯彻十五大

  坚持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郑增茂
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提出,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报告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治国的基本方略,这是我们党在民主法制建设史上树起的一座新的里程碑。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充分体现了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治国理论和实践上的成熟
1978年12月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同时提出,立法要“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并且加强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提出了一系列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主张,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思想。这些思想,继承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民主与法制的基本原理。它既体现在邓小平同志的一系列讲话和文章当中,也体现在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中,成为邓小平理论科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邓小平同志的依法治国思想。1996年2月8日在中共中央举办的法制讲座会上,江泽民同志在题为《依法治国,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讲话中强调指出:“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就是使国家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就是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制化、法律化。”在此之后,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由第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规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治国方针,并且提出了具体的任务和要求。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又把依法治国确定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尤其是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也充分体现了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治国理论和实践上的成熟,必将对我国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
      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才能保障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和国家长治久安
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要求。要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就必须加强法制建设。
依法治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建设的需要。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既是这个国家政权职能的反映和体现,也是组织、维护、巩固和发展这个国家政权本身的工具和手段。邓小平同志指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中为什么要有一条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只有人民内部的民主,而没有对破坏分子的专政,社会就不可能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就不可能把现代化搞成功。
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当前,我国正在逐步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无疑需要各种手段,但健全的法制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因为市场经济要求统一和竞争有序的市场,而统一有序的市场必须依靠统一完备的法律体系来保障。在这种历史条件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就是要以完备的法律体系来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形成、巩固和发展,要靠教育,也要靠法制。法制手段之所以能够有效地促进道德风尚的建设,首先在于法制能借助其特有的国家强制力,通过立法确立人们应该遵守和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营造培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所需要的良好社会环境。其次法制能通过国家特有的强制力扬善惩恶,树立公众学习的榜样和打击少数害群之马。依法治国不但能为实现国家政治职能、经济职能和其他社会职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而且为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道德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社会成员通过法律可以清楚地知道国家提倡什么,保护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从而依法办事,依法律己,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也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存在不少不安定因素。因此,社会稳定、国家稳定尤为重要。保持稳定最根本的是强化法制。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可以保证对重大问题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国家机器高效运作,有效地打击各种破坏活动,妥善地处理、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现代化建设事业共同奋斗。
      高举旗帜,坚定信心,真正把依法治国方略落到实处
实现依法治国方略,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我们必须做出巨大的努力。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先必须建立较为完备、科学的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立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使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但是,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形势下,还有许多法律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建立。这就要求立法机关加快立法工作,完备法律体系,提高立法质量,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国家和社会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
从提高公民、各种社会组织守法的自觉性出发,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有法必依。全体公民应学好宪法和与自己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会利用法律参与各项社会事务。党和国家的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加强对法律和法学知识的学习,努力掌握和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坚持自觉学习法律,做到心中有法、依法决策、依法用权、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从而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影响广大干部和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通过普法教育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增强权利义务观念和主人翁责任感,懂得依法行使权利和依法履行义务,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只有公民和各种社会组织切实守法,才能使社会主义法律真正发挥作用,进而达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的。
切实解决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问题,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切政府机关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司法机关是老百姓遇到合法权益被侵害时寻求公正的最理想机关,是老百姓“讨说法”的地方,一定要公正,否则就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解决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问题的关键,是必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执法和司法队伍。各级各类执法人员应牢固树立忠实于法制的观念,以严格执法的实际行动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认真全面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一切政府机关应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应坚持独立公正司法,这样才能把依法治国的方针真正落到实处。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政府和司法机关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的职能作用越来越重要。因此,政府机关必须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建立冤案、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搞好社会治安,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治安问题是社会各种矛盾的综合反映。这个问题解决不好,依法治国方略就难以实施,十五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就难以完成。为此,要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强化教育管理,落实责任制,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大量的工作需要落实到地方、基层和各行各业。目前依法治理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一些地区和行业创造出宝贵经验,这是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深厚基础。我们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把依法治国方略落到实处。


第9版(理论)
专栏:思想纵横

  团结就是大局
金锵
1加1等于2,这是常识。可是,作为无产阶级先进力量的团结,其效应却能大大突破这种简单相加的公式,正所谓“团结就是力量”。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和建设事业的过程中,团结就充分显示了这种情形。长征时期,红军在战胜外部几十万国民党军队围追堵截后,1936年10月三大主力一、二、四方面军胜利会师,宣告了艰苦卓绝的长征的结束。当时,红军仅剩近三万人,但它的力量决不是三万人的简单相加可以估量的。他们是我们党和军队经过千锤百炼保存下来的极为宝贵的精华,构成了以后领导抗日战争和人民解放战争的主要骨干。这不仅是超过实际数字的力量,而且是能够继续不断壮大的力量。这种力量来自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来自各路红军之间和军民之间顾全大局的紧密团结。解放战争时期,在党中央、中央军委和毛泽东同志的统一指挥下,各路野战军之间、军队和广大群众之间,从战略全局上密切配合,创造了战争史上的许多奇观。在解放战争开始时,国民党军队的数量约为人民解放军的三倍半,但仅仅用了三年多一点时间,我军就打败了国民党靠美械装备起来的800万军队。事实证明,为了实现全局战略意图而形成的各个局部之间的团结,是运用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的基础,是战无不胜的力量源泉。这个战略问题,就是全局问题。它是团结的基础,又是团结的力量所在。这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同样具有极端重要性。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团结就是大局,团结就是力量。”这既是我们党在20世纪取得辉煌胜利的重要经验,更是我们党争取在21世纪获得新的辉煌胜利的必备条件。
“团结就是大局”,这个大局是什么?
这个大局就是中华民族实现全面振兴的共同利益。中华民族的全面振兴,标志着我们这个早就以文明著称于世的伟大民族,从16世纪开始衰落和在20世纪中叶转机以后将跃入世界民族之林的前列。我们民族多少代人梦寐以求、艰辛探索、前赴后继、英勇奋斗,就是为了实现这个共同利益。这是连接并且高于我们所有56个民族各自利益的共同利益。这是连接并且高于我们所有中华儿女各自利益的共同利益。这不仅是占世界1/5人口的共同利益,而且也是人类和平与进步事业的共同福音。以如此广泛深厚的利益为纽带的团结,是真正的大团结,是最具战略意义的大局。
这个大局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奋斗纲领,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三步走的战略目标,把我们国家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是全国人民的共同理想。邓小平同志说过:“根据我长期从事政治和军事活动的经验,我认为,最重要的是人的团结,要团结就要有共同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过去,我们靠争取中华民族独立、解放的共同理想,把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团结起来,取得了伟大的胜利。当今,我们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把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团结起来,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也一定能够在下个世纪取得新的更加伟大的胜利。在共同理想基础上的团结,就是邓小平理论旗帜下的团结,也就是以强大的精神支柱为主心骨的团结。这进一步体现了真正的大团结和最具战略意义的大局。
在处于世纪之交的历史时刻,我们面临着“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5800万共产党员的“人和”,12亿多人民的“人和”,加上世界上广大爱好和平进步事业人民的支持,是我们特殊的优势。这种“人和”的力量,不止是加法的效应,而且是乘法乃至指数递增的效应。“人和”所产生的凝聚力、战斗力、生产力,是任何不利因素和困难都分不开、压不倒、摧不垮的。“人和”,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是我们胜利的法宝。


第9版(理论)
专栏:

  进一步发展农技推广事业
陈宗源
发展农业要靠科技进步。作为农业科技三大支柱之一的农技推广工作,过去在发展农业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对农技推广工作认识不一,波动较大,发展滞后。如何从我国国情出发,适应两个根本性转变,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共识,加快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农技推广事业,对于实现十五大提出的“大力推进科教兴农”任务,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担负“推广”和“服务”两种职能
我国的农技推广工作具有推广和服务两种职能,这是由我国国情所决定的。广义地讲,推广也是服务,但就其特定的含义来理解,推广主要是政府行为,服务更多的是市场行为。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为了保证国家对农产品特别是粮棉油等大宗必需品的需要,确保国家计划的实现,在政府采取其他有力措施的同时,以多种形式推广普及先进技术,发展生产,是农技推广部门的天然职责和首要任务。如今在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由于我国市场发育还不健全,市场信息不大畅通,农民自主选择应用科学技术能力不强等原因,政府的政策法令还需要农技部门去宣传动员,市场信息也需要农技推广部门去帮助传递,特别是国家制定的粮棉油等重大科技推广项目,更需要农技推广部门去组织实施,对农民进行面对面的指导。作为政府行为性质的农技推广,在较长的时间里还要继续发挥这方面的职能作用,而这种推广多半是无偿的、公益性的。不能认为搞市场经济,农技推广就可以完全推向市场。
当然,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带有市场行为的农技服务活动会大大活跃起来,有些技术可以通过市场直接进入农户。就是政府向农民推广的技术,要真正应用于生产,也要有相应的配套服务。在一些国家,推广是农业推广部门的任务,服务则由专业公司、农民协会或合作社承担。目前我国生产的专业化、社会化、现代化水平不高,传统的小生产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农民生产中有许多实际困难不好解决,急需在分散经营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农技推广部门作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力,理所当然要在推广农业科学技术中,积极提供良种、植保、栽培、机耕、灌水、收获以及其他与技术相配合的物资等方面的服务,切实为农民办好一家一户办不了或办不好的事情,这种服务多半是有偿的。
      建立专群结合的农技推广体系
我国的农技推广,经过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变革改进,形成了目前以政府领导,农业行政部门主管,以国家办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体的推广服务体系。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涌现出不少民间自发组织的科技服务组织(协会、研究会等)。今后,国家专业推广服务机构和民间群众性科技服务组织的专群结合,将成为我国农技推广体系的主要形式。
国家办的农技推广机构是农技推广服务的主要渠道。国家农技推广服务机构,有广泛分布的网络和较雄厚的农村工作基础,长期承担着国家各种农业政策的贯彻落实、技术培训、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以及农业经营管理服务等任务,过去发挥过重要作用。今后在发展农业产业化和“高产、优质、高效”农业中,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加速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农业增产中技术进步的贡献率,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农技推广部门创造性的工作。因此,国家农技推广机构必须加强,特别是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在深化改革中稳定、完善。
民间科技服务组织也应有快的发展。它对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帮助农民进入市场有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因为它是群众自愿组织起来的,最能代表农民作为生产者的切身利益;可以直接参与市场,及时了解和反馈市场信息,减少生产盲目性,缓解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有利于逐步形成技工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减少中间环节,确保生产者利益;能弥补当前国家专业技术经济部门专业人才的不足,充分发挥民间能工巧匠和科技人员的作用;它还是协调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的枢纽,在组织内部本着自愿、合作、平等的原则,保护所有参加者的利益,在向参加者提供服务的同时,又保证农民家庭独立经营的基础不受影响,所以是很受农民欢迎的民间合作经济技术组织。应该积极扶持,加强指导,使其不断完善,健康发展。
      强化两种并存的机制
要使我国的农技推广事业经久不衰,并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而更加兴旺发达,除了要有有效的激励、竞争、服务等机制来配合以外,还有两种带根本性的机制需要建立,并不断强化。
一种是稳定的国家投入机制。农技推广是一种既带有政府职能又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公益性服务事业。中国的农技推广工作,既承担农业技术的推广普及任务,还承担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协助政府进行对农业生产的宏观指导以及执行法律赋予的质量监测、农业技术检测等职能,是国家对农业这一比较效益低,但社会、生态效益很高的特殊产业的支持。因此,加强国家对农技推广工作的领导,由国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农技推广体系队伍的稳定发展以及农技推广工作必须的支出,是合理的,也是应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该严格贯彻执行。任意削减、挤占农技推广经费,甚至“断奶”、“抽血”的做法,是不对的。
另一种是农技推广自身的积累发展机制。这种机制能有效地激励和促使农技推广部门发挥自身优势,和生产结合,和市场结合,和有关部门结合,开展系列服务,帮助农民进行开发,在高产优质生产的基础上,把当地资源优势变成产品优势,进而形成商品优势;帮助农民进行产品深度加工,多层次增值,提高经济效益。应在这个过程中,使农技推广部门自身的实力和活力得到不断的增强,使农技推广工作路子越走越宽,越走越活。
      农技推广应与农业科研、教育进一步结合
农业科研、农业教育、农技推广是靠科学技术发展农业的三支主要力量,缺一不可。三者有各自的功能和优势,不可替代;又互相依存,互相促进,不可分割。目前由于体制、机制等问题,相互结合不够紧密,甚至出现各家自成体系,各自为战,打破了原来各自“主业”的分工格局,削弱了教育、科研、推广的合力。
农技推广与农业科研、教育的结合主要是功能结合。三者各有侧重,各有分工,也有衔接,交叉配合,不要搞“小而全”,应提倡“接力赛”,即发挥“三农”的整体功能,这样也有利于“三农”的各自发展。
农技推广与农业科研、教育的结合点,近中期应是新成果、新技术的转化推广应用。结合的范围包括研究制定新成果、新技术的示范推广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广过程中的技术培训,提高农技人员和生产者的接受能力和应用水平;反馈推广过程中的情况和生产中出现的新问题,商定新的生产攻关课题等。只有这样,才能使推广有源源不断的技术来源,科研、教育可以不断了解生产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定自己的研究课题和教学计划,从而确保“三农”真正形成有机结合,良性循环。


第9版(理论)
专栏:

  较发达地区更须重视精神文明建设
王同元
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任何问题必须放到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考虑。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引起我国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多方面的深刻变革。它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也有利于促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达到新的水平。同时,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也会反映到精神生活中来。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多年来,我们党对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有一条重要经验,就是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联系新的历史条件,来解决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问题。当前,各地特别是经济较发达地区精神文明建设,要开拓新局面,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充分认识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决定了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关键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但是,现代化建设不单是发展经济,更是一个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进步的过程。这不仅需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还须有高度的精神文明。邓小平同志曾明确指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搞好,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我们既要防止偏离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空谈精神文明的倾向,也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求得经济的一时发展。
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建设对物质文明建设的强大推动作用。人类社会从蒙昧野蛮走向文明发达,从落后走向先进,从传统走向现代化,这种历史的更新和进步,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互作用的结果。我国社会现在正处在一个变革时期,物质文明建设集中体现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上,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没有成功的经验和模式,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对接仍在整合、探索之中,这更需要科学理论的指导。就物质文明建设的主体即人来说,思想观念、人生观、价值取向、行为方式等日益趋向多层化、多样化,这也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导和精神动力的支持。
充分认识围绕经济工作搞好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工作思路。物质文明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和一切社会事业发展的基础。精神文明建设只有在推动经济建设和促进改革开放中充分发挥作用,才能显现自身的重要地位,也才能使自身获得发展。在实际工作中,应努力防止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建设“两张皮”现象,大胆探索把精神文明建设渗透到物质文明建设之中的新路子。
充分认识一把手抓“两手”的必要性。树立全面发展观点,实现两个文明协调共进的关键,是各级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真正做到抓“两手”。一把手抓“两手”不仅是一个工作方法问题,而且是能不能全面贯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战略方针,有没有驾驭全局的领导能力的重大问题。应该把两个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同时布置、同时考核、同时检查,以保证一把手抓“两手”切实落到实处。


第9版(理论)
专栏:

  源于实践的思考
*我们要有理论勇气,要敢于阐发自己的思想。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想站在科学的高峰,就一刻也离不了理论思维。而锤炼理论思维的最好方法,就是碰撞、交流。火花与火花相撞才能产生灵感。思想与思想交锋才能发展真理。理论勇气就是探寻真理的勇气,就是捍卫真理的勇气,就是发现真理的勇气。缺少了这种勇气,理论就会窒息,就会停滞不前。
——叶水舟(河南)
*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多样性格局决定人们思想道德的层次性,既有共产主义道德,又有社会主义道德。为了适应这种情况,思想道德建设应该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进行。应把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既要注意用先进的共产主义道德影响、引导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道德和合法范围内的道德,又要防止用共产主义道德取代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道德和其他值得提倡的公共道德。
——冯益谦邹木兰(广东)
*搞经济建设,也应像打仗那样,集中兵力、集中资金搞名牌。50年代,我们曾采用过这种战略。当时集中全国财力,建成了当时世界上比较先进的156项大型骨干项目,把新中国的工业技术水平一下子提高了很多。这一经验,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也应借鉴。尽管一些地方目前工业水平还比较低,资金有限,但是,只要我们深化企业改革,通过市场机制调配,“抓大放小”,集中力量于某些企业和品牌,就可以在普遍劣势中造成大大超过外省以至外国厂商的相对优势。
——向德荣(湖北)
*用人艺术是重要的领导艺术。人用得好,领导者效能会事半功倍,事业会兴旺发达。反之,就会人心混乱,一事无成。领导者要善于用人,还要敢于用人。这就要求领导者对部属给予充分的信任,坚持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原则,大胆地把职、责、权交给他们。下级部属职权内的事,不要随意干涉,让他们大胆地去干。干好了,及时肯定鼓励。没干好,帮助总结经验教训。干砸了,应区别情况对待,领导者应尽力为下属担责任。只要上级信任下级,下级也会信任上级,并能尽最大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这样必然形成凝聚力,工作自然干得好。
——曾子健(湖南)
*新时代的先进典型层出不穷,但只有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学才能取得好的效果。在全国推出的重大典型,其精神实质具有广泛代表性,是旗子;身边的先进典型人物,是典型精神的体现者,是镜子。学习先进典型必须把二者结合起来,用旗子引导,用镜子对照,方能达到“学典型、见行动”的目的。学习孔繁森,关键是要领会和把握孔繁森精神的实质,并用其指导自己的行动,像孔繁森那样具有“爱党爱国之情,爱民敬业之心,无私奉献之志,清正廉洁之风”,时时鞭策激励自己,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
——张广智吴建春(北京)


第9版(理论)
专栏:书讯

  《用人科学研究》丛书出版
赵文禄主编的《用人科学研究》丛书已由中国人事出版社、光明日报出版社等陆续出版。全套丛书共9本,包括《领导统御权》、《中国古代求贤用能研究》、《乐在得人》、《现代领导结合艺术》、《新时期领导干部自我修养》、《用人论》、《现代领导用权通论》、《中国古代名谏研究》、《中国古代量才用贤研究》。
该丛书是一套专门研究用人科学理论的系列丛书。这批著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及软科学的理论方法,对中国古代求贤用能、量才用贤的标准、原则、方法及现代用人艺术,进行了多角度的研究,提出和阐发了用人科学的定义、研究对象及其基本原理,初步构建了用人理论的体系,展示了用人理论研究和用人工作的思路。 (刘保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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