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1月8日人民日报 第6版

第6版(学术动态)
专栏:专论

  影响粮食供需调节的隐性因素
李文学
粮食的供需平衡问题,涉及到经济的均衡理论和粮食经济的运行机制。因此在研究粮食的供需平衡问题时,应重点考察粮食经济的现实运行情况,以揭示存在于体制、制度、习惯和调控操作背后的深层次因素。
自耕农粮食的安全性与城市居民用粮保障的不确定性
与西方一些发达国家不同的是,我国的粮食供给是建立在2.4亿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基础之上的,是在生产者首先满足自己消费需求之后,才安排商品生产的。这种首先保证自食安全的行为,实质是粮食安全保障的家庭化,也构成了中国粮食生产与交换的特殊格局。
值得研究的是,这种供给格局,改写了传统的供给曲线。这个变化说明,自给性需求恒等于自给性供给,用于自给部分的生产,不受市场变化的影响。尽管目前农民的口粮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种什么吃什么,有的需要借助于市场进行品种调剂,但农户中比较低的商品率,对这个分析给以了理性支持。
供给曲线的变化,决定了自耕农的粮食具有稳固的自给保障。这是中国粮食安全的最大稳定因素。在自给基础上的商品生产者,他的一般选择是不管种粮合算不合算,都要千方百计保证自己的需求,从而使自耕农群体获得了极为可靠的粮食安全保障。即使遇到灾年,只要不绝收,就可以有一定的粮食用于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在自耕农取得粮食安全保障的同时,另一方面是城市居民安全用粮的保障系数降低。在粮食生产比较稳定,供给基本平衡的情况下,这种保障体制所导致的安全系数的降低,是个忽略不计的因素。一旦粮食供给发出偏紧信号,自给性的生产会得到强化,自耕农家庭储粮也会相应增加,城市居民用粮就有面临紧缺的可能。对此,有人说:“中国再出现60年代初的粮荒,要挨饿的将不再是农民,而必定是城市居民。”现阶段,粮食供给相对充裕的现实,使这种潜在的可能性趋近于零。由此可得出:研究中国粮食安全保障问题,应主要研究城市居民粮食安全保障问题。
价格调节的局限性与比价变动的灵敏性
以往在研究供给与需求的平衡关系时,一致认为价格具有无条件的调节作用。当粮食价格上涨时,会刺激生产,抑制消费;当粮食价格下跌时,会打击生产,刺激消费。这种观点似乎可以被传统的供给与需求曲线证明。但遗憾的是这种论证忽视了两个条件,即生产能力的有限性和需求弹性的稳定性。就是说,供给能力的主要制约因素不是价格,而是综合生产能力。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上,即或是大幅度提高价格,也不会得到大幅度增产的回报。粮食价格的下跌,对于文明理智的消费者来说,也并非就无所顾忌地去浪费粮食。
价格调节的局限性还表现在,农产品的等比例提价对增加有效需求的效果并不是很大。这个认识可以从社会学的角度得以佐证。价格调节的局限性的根源是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的客观艰巨性。
当认识到农产品整体价格弹性较小时,还会发现,对粮食生产的拉动,是某一个品种(主要是谷物)的价格弹性。在提价余地较小的情况下,调整农产品内部比价,可以收到刺激粮食生产的效果。提高谷物价格,生产者就会调整作物布局,减少其他作物种植面积,增加粮食的种植面积。近几年我国实行的粮食保护价收购政策就是巧妙利用了比价变动有效性的经济学原理,从而达到了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目的。但是,政府用于增强粮食安全保障的政策取向,从长远看,第一位的不是价格,而是科技进步。因为同一数量的投入,用于提价与用于新品种、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后者的回报不知要比前者大出多少倍。
经营行为的趋利性与交换选择的相逆性
自耕农留足口粮和饲料粮,剩余部分才是可以到市场上交换的商品。既然是商品,其生产者就应追求收益的最大化。而作为消费者,所要追求的是用最小的支付获得最大的使用价值,即质优量大的粮食。
但是,在市场信息不完全、不透明、不对称的情况下,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市场选择,往往出现逆市场规律的行为。主要表现在生产者的越贵越不卖,消费者的越贱越不存,形成价格上涨刺激购买,价格下跌加重市场疲软的与经济规律相悖的现象。生产者与消费者这种逆市场而行的心理预期,无疑在粮食紧缺时放大了供需缺口,在粮食出现剩余时加重了卖粮难。这种逆市场而动的行为,作用在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中,累积的变量是惊人的。在粮食供给紧缺时,3.6亿城镇居民每人多存10公斤粮食,就是36亿公斤,相当于全国1年贸易粮总量的2.9%;在粮食出现卖难时,2.4亿农户每户多卖10公斤“过头粮”,就是24亿公斤,相当于新加坡全国两年的粮食消费总量。生产者与消费者在市场上的推波助澜,给政府的宏观调控和进行总量平衡,增加了无法避开的难度。由此可见,粮食市场的运作,要比理论上假设的情况复杂得多。在粮价下跌时,并不能证明是粮食多得不得了;在粮价上涨时,也不意味着粮食缺得很多很多。政府在施行以总量平衡为目标的宏观调控时,不可忽视市场主体意识的偏差和市场信息的失真程度。
调整结构和总量平衡之间的相佐性与相向性
调整粮食结构,对总量平衡的影响,具有相佐性与相向性的双重可能。但透过现象看本质,最终结果是相向的。相佐性,是指调整粮食种植及品种结构,可能引起产量的下降,给总量平衡增加难度。这种难度,主要是通过粮食品种之间的替代性反映出来的。北方玉米的增产,无法替代或补充南方水稻的减产;南方的早稻增产,又由于口感不好和饮食习惯不同,而无法补充北方小麦的歉收。相向性,是指结构调整的结果,可能引起总量的增加,或者通过质量的提高减少人均需求量,从而加大总量平衡的物质基础。
粮食经济的运行,所追求的目标是供需的实际平衡,而不是理论上的平衡;是宏观上的平衡,而不是微观上的平衡。分析结构调整与总量平衡的联动关系,要看对实际平衡的最终贡献。把适合种饲料的耕地由种早稻改为种饲料,从表面上看粮食总产可能降低,但在单位面积上,其回报率要比种早稻作饲料高出几倍甚至十几倍,用于发展畜牧业,产出的优势对粮食的总量平衡具有很强的补充作用。在结构调整过程中,某些优质粮食品种比如“绿色食品”的引种,也有可能对粮食的总产量产生影响。由于引种的效果是提高粮食的成品率或优质品率,因而这种结构调整与总量平衡是相向的。这些情况足以说明,对粮食结构进行调整,并不能得出总量下降的结论。如果结构调整的目标明确,方法得当,对总量平衡有益而无害。


第6版(学术动态)
专栏:报刊文摘

  福建师范大学教授李建平撰文认为:
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应从宏观层面理解
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从一个国家宏观经济的角度来说的。所谓经济增长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由于生产要素投入的增加或效率的提高等原因引起经济规模在数量上扩大,它包括商品产出量的增加、劳务的增加,其衡量指标主要有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收入、个人收入及个人可支配收入等。若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主要依靠生产要素的数量扩张,则为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若主要依靠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效率的提高,则为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从宏观层面理解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可以得到如下几点启示:
第一,把经济增长方式理解为企业经营方式是不正确的。企业生产经营方式固然也有“粗放型”和“集约型”之别,但毕竟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方式不同。前者属微观经济领域,后者属宏观经济领域。但它们之间又有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是部分和整体的关系。“企业改革是实现两个转变的基础”的提法,就体现了这种联系。
第二,对作为宏观经济的经济增长的度量,除了采用总量分析外,还可采用结构分析。如从产业经济结构角度进行分析,经济增长便表现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相应增长的有机综合。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三次产业都有很大发展,但仍存在农业基础薄弱,工业素质不高,第三产业发展滞后,一、二、三产业的关系还不协调等问题,这是经济增长方式粗放型的又一种表现。所以,为了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必须切实加强第一产业,调整提高第二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第三产业有两个特点:一是多数属于劳动密集型,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强;二是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弹性大,有高有低,从我国目前情况看,多数要求不高。因此,孤立地从第三产业本身来看,它大多还是属于粗放型的,但从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演进的角度看,第三产业比重的提高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表现之一。
第三,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目前虽然还处在粗放型的阶段,但由于地域广大,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因此对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要求也就不同,要因地制宜,多层次地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摘自《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三期)


第6版(学术动态)
专栏:学术交流

  国民经济核算的理论基础
龙华
我国统计部门在90年代初期对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进行了改革,按照联合国国民核算体系(SNA)的基本框架,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经国务院批准自1992年开始在全国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概念、核算指标在社会上已得到广泛应用,但对新核算体系的理论基础的认识仍众说纷纭。为了弄清这个问题,中国统计学会和中国国民经济核算研究会于前不久在北戴河联合召开了国民经济核算理论基础研讨会,进行了专门探讨。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我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宏观管理要求而制定的,按照这一体系所提供的系统数据反映的是我国国民经济的运行情况,它必须而且能够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基础上,而决不是以生产三要素理论为基础的。有的学者还指出,联合国1993年SNA曾在修订草案绪论中申明:该体系力图在理论上保持中性,不偏向于任何特定的经济思想流派。因此,说它只能以生产三要素论为理论基础是缺乏根据的。至于如何具体说明中国新核算体系的理论基础,与会专家各抒己见,提出了以下几种见解:一是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是新核算体系的基础性理论,因为生产是社会再生产的基础;二是认为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是在整体上对新核算体系起指导作用的理论,它涵盖社会再生产的全过程;三是认为国民经济循环理论是其理论基础,并认为这一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再生产理论的延伸和发展,它更接近当代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四是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其理论基础;五是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是其方法论的基础,因为新核算体系反映社会再生产中实物运动与价值运动交织在一起的运动过程,充分体现了对立统一、一分为二、在运动中平衡等哲学思想。经过讨论大家认为,这几种提法在内涵和外延上虽有所不同,但不是相互矛盾的,而是相互补充的。比较趋于一致的意见是,从马克思的基本原理来看,应当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和再生产理论作为中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理论基础。
与会者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一直是我国国民经济核算的理论基础,因为国民经济核算是社会再生产的价值量核算,而生产劳动是价值的源泉。过去我国国民经济核算采用MPS,这种物质生产核算是与传统的劳动价值论相对应的;现在实行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把生产范围扩大到包括整个第三产业,其理论基础仍然是劳动价值论。这里的关键在于确认我国整个第三产业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都创造价值,确认第三产业提供的服务与第一、二产业生产的货物一样,都具有使用价值,它们的价值都是由生产它们的社会必要劳动量决定的。国民经济核算的生产范围由物质生产部门扩大为三次产业,这是社会大分工和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推动着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发展,使我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更加牢固地建立在以新的事实作根据的劳动价值理论的基础之上。
与会者指出,新核算体系中反映生产成果的价值指标,无论是总产出还是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值,从其价值构成看都是活劳动新创造的价值和物化劳动转移的价值形成的,根本不是土地、资本、劳动共同创造价值。有的专家并指出,有人以国民生产总值(GNP)为例,想证明新核算体系是建立在三要素论基础上的,这是一种误解。它未注意到1993年SNA强调GNP与国内生产总值(GDP)不同,它不是生产概念,而是收入概念。一国的原始收入总和等于国内生产总值加上从国外获得的要素收入,减去付给国外的要素收入。这样,GNP反映的是该国获得原始收入的实际情况,而不是说明其价值的源泉。为了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概念相区别,1993年SNA已将国民生产总值改称为国民总收入(GNI)。
与会者认为,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揭示了商品经济条件下经济运行的一般规律,其基本原理对于认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民经济运行仍然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无疑是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理论基础。其中包括社会再生产过程划分为四大领域及其相互关系,经济主体和产品类型划分为两大部类及其相互关系,在经济循环中实物替换与价值补偿辩证统一的关系等等,都是从事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设计、操作和应用的理论依据。当然,由于现实的经济生活与马克思当年的情况相比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也应当根据新的实践来丰富马克思再生产理论的内容。例如,社会再生产领域中应增加与国外交易的环节;两大部类从产品划分上应不仅指货物,而且包含服务;再生产平衡关系涉及的部门不仅是企业与居民部门的关系,还应扩展到包括政府、金融部门等;社会总资本的循环理论要补充金融交易的内容,并引入储蓄概念,以揭示金融在当代社会扩大再生产中的作用;将社会再生产公式所体现的两大部类的平衡关系按现实经济生活情况扩展为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平衡关系,等等。这些都是马克思再生产理论合乎逻辑的延伸和拓展。其中虽不乏与西方宏观经济理论相通之处,但与会者认为科学理论在发展中是互相借鉴、互相渗透的,以马克思理论为基础,并不排斥批判地吸收某些符合实际、揭示了国民经济运行规律的西方宏观经济理论观点为我所用。


第6版(学术动态)
专栏:书刊评介

  《走向21世纪公共管理丛书》
中国在走向新世纪的历史进程中,经济的快速增长把中国社会带入转型时期。中国公共管理如何适应社会转型所提出的严峻挑战?鲍宗豪教授主编的《走向21世纪公共管理丛书》(上海三联书店出版),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汲取国内外公共管理的新材料、新经验,非常及时地对上述问题作出了回答。通读这套丛书,我感到它有以下3个特点。
第一,超前探索,为新学科建设奠定基础。在国家教委最近下达的全国高等院校专业设置目录中,开始设置“公共管理”这一新的学科。而作者在3年前就开始关注、跟踪国内外学术界关于公共管理的研究,并在这一领域进行了开创性的探索,不失时机地撰写了《丛书》,这不仅为中国公共管理的研究与教学提供了新的信息与资料,而且为“公共管理”学科的建设奠定了基础。
第二,视角新颖,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一是选题视角新,把决策理论、决策方法与实际应用融为一体。如《决策文化论》,就跳出常规决策研究的视界,把决策纳入人的社会文化活动来考察,提出了决策文化论的研究对象及具体样式等一系列令人耳目一新的观点,并对决策行为进行了跨文化的比较研究,融思想方法与决策实际为一体,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二是结构新,通过理论紧密联系实践,进而凸现理论研究的学术价值。如《当代发展战略的理论与实践》一书,从发展战略的制定、实施和管理这样一个动态的实践过程来设计该书的框架结构,以此提出分析发展战略中的本质问题,从而使理论更贴近实践。
第三,立足现实,面向未来,拓展公共管理理论。《丛书》在对公共管理作理论研究时,十分注重公共管理实践内容的分析,尤其是中国公共管理的实践;并对人们关注的公共管理的一些重要问题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丛书》指出我们在走向21世纪的历程中,一方面要努力做到公共管理国际化,即按国际上的惯例、通用规范办,处理好国际化与中国化的关系;另一方面,要努力实现公共管理理论、管理制度、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管理组织、管理人才的现代化。(邓伟志)


第6版(学术动态)
专栏:书刊评介

  《改革与发展探索》
何竹康同志撰著的《改革与发展探索》,已由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该书收入了作者1987年7月至1995年6月在吉林省担任主要领导工作期间撰写的重要文章、讲话和读书札记等。
纵观全书,该书由始至终贯穿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精神,就如何具体地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提出了许多既体现基本理论和中央精神,又有地方特点的真知灼见。吉林既是一个老工业基地,又是一个重要的农业省份;既沿边近海,又属中部地区,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较深。全书充分体现了作者高度重视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指导吉林省的工作,注重从吉林省的省情出发,把吉林省的改革发展与整个国家的改革、发展统一起来,审时度势、积极探索的过程,使普遍性与吉林省的特殊性实现有机统一。可以说,本书是作者在这8年中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的主要体会,是把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与地方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的结晶。该书作为作者在实践中锤炼出来的所思所得,对广大读者是会有一定参考价值的。(周锡荣)


第6版(学术动态)
专栏:书刊评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史》
杨一凡、陈寒枫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史》已由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该书把新中国法制建设的进程划分为社会主义法制的初创、社会主义法制的稳步发展、法制建设的曲折发展、“文化大革命”对法制的破坏、改革开放新时期的法制建设等5个发展阶段,对每个发展阶段中我国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社会背景,当时立法、司法、行政执法以及法律和法学研究、教育、宣传等各个方面的实际状况及其经验教训作了较为详尽、全面的阐述。在我国法律、法学界对当代中国法制分期史的研究尚未开展的今天,这是一种很有意义的探索。
此书采取法制建设总体史和部门法史相结合的研究论述方法,多层次地、充分地介绍了建国以来我国法制建设的概貌。既按不同的发展阶段阐述了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基本发展道路,又分门别类对各方面法制的建立、发展、主要内容、特点和法律的实施状况等作了比较详细的论述。作为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本书还用较大篇幅评介了新中国司法制度和地方法制建设的发展脉络和成就。在此基础上,作者如实地记录和评述了新中国法制建设的进程,并以翔实、丰富、确凿的历史事实为读者勾画出了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基本轮廓。阅读此书,能使广大读者充分了解我国近半个世纪以来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制建设等各方面的发展沿革和现实状况。
(许崇德)


第6版(学术动态)
专栏:专题概览

  当代国际公共行政的发展趋势
左然
国际公共行政的发展涉及十分广阔的领域,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公共行政改革和发展的重点、顺序和程序也有所不同。但是纵观近20年的发展过程,其主要发展脉络却显而易见。
重新设计公共行政,即重新给公共行政定位。它包括公共行政在社会、政治、经济等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包括政府应该干什么、怎样干、谁去干等。80年代以来,国际政治格局的变化、经济全球化发展和新技术革命的兴起,以及国与国之间经济竞争的强大压力和公民民主意识的增强,提出了公共行政重新定位的迫切要求和重新审视政府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该起何种作用,扮演什么角色这一基本问题。由于各国社会文化传统不同,经济发展程度差别很大,政府有时也要扮演运动员的角色,但是更多的则应该是赛场上的裁判,负责制定规则与监督比赛,维护比赛秩序,引导和保证人们公正、公开、平等地参与竞争。由此,公共行政应该从参与办经济实体和社会团体的大量事务中解脱出来,将这些职能交给或归还给社会,由社会经济组织或中介组织去承担,政府则是制定法律和规章制度,监督和执行法律和法规。这就是80年代初西方国家兴起的“新公共管理主义”理论的核心理念。在这种理念的支配下,西方一些国家的政府纷纷提出要重新设计政府,重新划分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和社会组织的界限。将政府兴办和管理的大部分公共企业通过私有化或私营化交给市场和社会,尽可能地出让、出租公共部门承担的社会服务,从而大大缩小政府规模,转移政府职能,消化公职人员,减少行政费用,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目标。
重新调整划分政府行政管理权力格局,通过实行权力下放或权力分散理顺政府自身与社会的关系。权力下放和理顺关系实际上是重新设计公共行政的延伸和继续,是近20年来国际公共行政的热点问题,也是许多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并富有成果的一个重要领域。权力下放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公共行政结构调整的前提。它实际上是对不同层次的政府行政能力及相互关系的调整,是政府与社会关系的调整,是政府作用与资源分配关系的调整,权力下放往往源于或会引起法律的调整。
权力下放和理顺关系不只是一个地域上的概念,它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各部门内部、各部门之间、中央对地方、政府与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等诸方面。这就涉及:(1)哪类能力、任务、职能分配给中央层次,哪些分配给地方层次;(2)需要建立何种灵活性以适应划分权力的制度;(3)在此情况下中央政府如何管理经济和保持社会的凝聚力;(4)实行何种制度才能使区域多元化与统一市场保持和谐与统一;(5)何种行政结构允许或有利于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发挥;(6)在权力下放或权力分散过程中应如何加强对权力的监督。
增强政府的行政能力,尤其是对服务对象需求的反应能力、承担责任和风险的能力。战后各国政府机构与职能的扩张,并不说明政府行政能力的增强。相反,由于机构臃肿,人浮于事,职能交叉,行政效率与行政质量低下,政府的行政能力与社会发展、经济发展和政治发展的需求差距很大。因此提高政府的行政能力,尤其是政府的反应能力,承担责任与风险能力日益提到日程。
所谓反应能力,是指政府对所服务对象的利益、需要和选择要求具有灵敏的反应性,并能根据情况的变化而进行不断地调整。
在公共行政中,追求负责目标是民主政府的主要职责之一。对公共负责任的主要内容有:(1)财政责任。政府使用的是公共资源,使用的是纳税人的税款,因此必须保持政府廉洁,防止或减少政府官员中饱私囊等腐败现象,但是仅仅如此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使公共行政追求资金使用价值,使政府承担起财政责任,使有限资源使用更加有效,防止滥用和浪费。(2)政府制订政策责任。这要求政府对错误决策和重大失误决策负责,因此就要使政府制订政策有透明度,即谁参与了决策,决策过程和程序等均应让民众了解。(3)行政管理责任。它要求有明确的责任界限,包括内部管理责任和更为广泛的外部公共责任。
公共行政还应有承担风险的能力。在市场经济中每个私营企业都要承担市场风险,正是这种风险使私营企业有外部压力和内部动力。公共行政由于性质不同而不能够市场化,但是增加公共服务的选择性机会,接受公众的选择,使政府对其行政行为引起的后果真正负起责任则是行政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
重塑公民与公共行政的关系。这实际是公共行政的公民参与问题。公共行政是源于社会而又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国家机器重要组成部分。在西方国家,公共行政的性质虽没有改变,但为了获得纳税人的支持,公共行政在各个层次都在尽力吸引公众的参与。他们认为,如果没有相关利益者的参与和咨询过程,任何一级的行政管理都不会有效率和负责任。公民参与是民主政治制度的核心。它是监督政府,培养和造就健康的和负责任的公民的基本途径。
公民是一个集合概念,它是由不同的个人组成的。在现代社会,公民参与往往以社会组织的形式出现。因此,公民参与公共行政往往表现为社会利益集团的参与。现在西方流行着一种“双赢”理论,这种理论提倡在公民和政府协商和参与过程中,双方都能达到自己的最大目的,而不是使一方成为赢家,另一方成为输家,从而使社会得到迅速发展。因此,公民参与公共领域的范围宽泛,内容丰富,形式也是多样的。
重新确立公共行政价值观。公共行政既是现代国家的实际象征,同时又是超脱现实的抽象价值观念,是一个具有自己的运行方式、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代表社会公共道德和良知的载体。因此公共行政价值的良莠既受社会的作用,又对社会起示范作用,影响、规范和塑造着整个社会的良知。同时,良好的行政伦理还是制定和执行良好的公共政策的前提。
在社会急剧变革过程中,在公共行政发展与变革过程中,某些传统的公共行政价值观也必然由于不合时宜而被抛弃,或由于本身的活力而得到革新。一些价值如公正、公平、中立、廉洁得到保留,另一些价值如统一、讲求投入等则正在被自主权、讲求效率、竞争等所取代。以“政府为中心”正在让位于以“顾客为中心”。由于变革的复杂性,一方面传统价值正在失去存在的空间,另一方面新的价值尚未确立,这就造成了公共行政价值的模糊性。由于公共行政是由公务人员组成和运转的,公务人员要在日常工作中行使职权、管理公共资源、与公民打交道、制定政策,因此,公职人员的行政价值观就成为影响其行政行为,制约公正和有效使用公共权力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保持公民对政府信任度的关键因素之一。
增强公共行政自我学习与更新能力。我们生活在快速发展和变革的时代,公共行政要跟上时代步伐并引导社会变革,就必须持续不断地学习新的、适应和驾驭变革的知识。快速而深刻的全球性环境变化迫使政府改变对世界的认识和学习新的工作方式,使政府成为善于自我学习和自我更新的公共组织。目前影响政府学习能力的两大变化是:(1)新的伙伴关系及对学习能力的影响。企业、政府、市民和社会团体之间的新的角色和新的关系正在出现。随着角色的转换,政府必须学会通过建立与企业和市民新型伙伴关系,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2)技术变革及对学习的影响。技术发展和信息社会创造了互相依赖的环境和发展的机会。互联网提供了关于经济、政治和社会极易得到的现成信息。这样,十分复杂的政府通信及信息政策和计划影响有限了。这对政府的自我学习和自我更新意味着巨大的挑战。从宏观角度,它意味着政府必须学习接触、审视、审查和消化世界发展趋势和问题。这种信息量是巨大的,且日益增长。政府要能够跟踪这些趋势和主要问题,同时必须考虑分析、理解和解释这些信息潜在的巨大影响,从而把握社会变革。政府必须学习利用大众媒介新方法,使本国人民对重要问题形成共识。为此,政府就必须将管理信息的重点放在帮助人民提高对超出国家控制之外的大量信息的解释和判断能力上。从微观角度,政府本身要形成一种能够容忍和增大吸收新知识、新观念、新技术手段、新管理方式的机制。这种学习不仅仅是由于外部压力而不得不进行的适应性学习,而应是为了领导和预见未来而进行的学习。因此这种政府自我学习和自我更新是一种永无止境的过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