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1月21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读者点题

  面对传销几多困惑
近年来,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传销活动越来越多,我周围不少人购买了传销商品,还有人参加了传销组织。参加传销的人中有的赚了大钱,也有的人遇到了一些麻烦。为了避免盲目介入传销活动带来损失,我想先就有关问题进行咨询:国家对于传销活动有哪些明文规定,比如哪些传销活动是合法的、参加传销组织要符合什么条件、遵循什么规定、作为普通消费者在购买传销商品时应注意什么问题以及有关传销的纠纷应通过什么渠道解决等。据我了解,和我一样对传销感到困惑的还有不少人,希望能帮助我们解除疑问,以便对传销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安徽合肥市王立民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

  法规作依据清醒看传销
本报记者崔佳
时至今日,传销这个字眼对许多人来说已不再陌生,但社会上有关传销的各种说法和现象却给不少人带来了困惑:有的人逢人便夸传销的产品质量可靠,有的人则到处投诉传销的东西质次价高;有的人靠传销赚得腰缠万贯,有的人则被传销坑得血本无归……诚然,传销企业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传销者操作技巧各有高低,传销业在中国的发展也有一个逐步规范的过程,但我们要对传销有一个正确、清醒的认识,对传销的基本知识、利弊风险以及国家对传销业的各项规定要有所了解,这样才能保证传销从业者的传销活动正当合法,才能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带着读者提出的具体问题,记者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采访。
      (一)
传销(也称直销)是指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由传销员将本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它包括多层次传销和单层次传销。传销发端于本世纪40年代的美国,这种新的销售方式产生后即在世界得到迅速发展。资料显示,1996年全球直销总额达800亿美元,从业人员2200万。与传统的商店销售相比,传销减少了批发环节和广告费用,从而使产品成本降低,又可以防止假冒伪劣的产生。同时,传销使传销员获得传销报酬,又赢得了稳定的用户。
多层次传销自90年代初传入我国后,发展势头较为迅猛。从1991年香港仙妮蕾德公司多层次传销产品进入内地开始,到1995年底全国多层次传销企业已达160多家,范围涉及几十个城市,传销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热点话题。由于传销活动具有隐蔽性和分散性等特征,容易被不法之徒钻空子。国外许多地区都曾在传销发展初期出现过披着传销外衣,以诈骗钱财为目的的公司,我国也不例外。这几年社会上传销活动中违法欺诈行为时有发生:有的无照经营,偷税漏税;有的销售走私物品或质次价高产品;还有的收缴高额入会费,侵害消费者权益等等,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对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4年发布了《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告》,并于第二年开始对所有传销企业进行清理审查。今年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颁布了《传销管理办法》(即73号令),对传销企业的核准登记、传销活动的参与人、传销行为、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做了明确规定。在今年10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重新审查,批准了37家企业在核准的范围内可以从事多层次传销经营。这些措施对于规范传销业在我国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二)
在传销活动中,传销员既当消费者又能获得报酬,传销方式的奖励机制满足了一些人增加经济收入和实现自我价值的需求,因而有一定的吸引力。但参加传销活动切忌盲目,参加者既要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传销企业侵害,又要保证自己的传销行为正当合法而不给其他消费者带来侵害。要达到这个目的,必须要对《传销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有个准确的把握。
什么样的人可以作为传销员?《传销管理办法》中规定:“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以作为传销员。下列人员不得作为传销员:(一)机关工作人员;(二)现役军人;(三)全日制在校学生;(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兼职经商的其他人员。多层次传销企业的传销员必须具有该企业从事多层次传销的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
传销员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行政法规保护?《传销管理办法》规定,参加传销之前,传销企业应将企业被核准从事传销的登记事项、企业发展状况、产品质量检测结果、传销运作规则及参加传销的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传销员;传销企业应与传销员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传销企业不得向传销员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传销员可以自由退出传销活动。此外,《传销管理办法》还对传销员退出传销活动时向企业退货、传销员培训等具体问题做了详细规定,传销员可依据这些规定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传销员在向消费者推荐产品时应遵守哪些规则?《传销管理办法》中规定了7项,其中包括出示传销员证、告知联系地址、如实解释产品质量和用途、做必要的示范及出具购货凭证等,内容具体明确。
对于传销员而言,既要有法律意识,也要有风险意识,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还要努力提高业务水平,运用正当的、科学的推销技巧来降低投资风险,实现自己的目标。
      (三)
传销作为一种新的销售方式,它是社会化商品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的产物。即使我们无意于参加传销来增加经济收入,我们仍有可能成为传销产品的消费者。盲目信任传销产品固然有危害,一概排斥传销产品也不是当今社会的科学消费观念。许多消费者愿意到国有大商场购买商品,认为那里质量有保障、退换方便。实际上正规的传销企业若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他们也会尽力满足消费者的需要。消费者在购买传销产品时,其合法权益同样受到保护。在我国传销业发展的初级阶段,《传销管理办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样,可以作为我们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传销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消费者因传销产品的质量问题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传销企业或者传销员提出退货或者赔偿请求,传销企业、传销员必须予以退货或者赔偿。”具体规定是,消费者自购买传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可以随时提出退货请求,只要不是因为消费者的过错致使产品毁损的,传销企业、传销员必须接受退货,并不得要求消费者负担任何费用。
《传销管理办法》中规定了传销员在向消费者推荐产品时有7项义务,这也就是规定了消费者在这个过程中有7项权利,包括要求出具购货凭证,要求如实、详细介绍产品,以及有权拒绝上门推销等。传销员如违反规定,消费者可向有关部门举报,传销员将受到处罚。
在购买传销产品过程中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在与传销员或传销企业协商未果时,同样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投诉索赔。
传销热也好,冷也好,广大消费者对它应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消费者应依据法规,分清合法传销与非法传销,冷静对待合法传销,自觉抵制非法传销,促使传销在正当、健康的轨道上发展,使它为繁荣市场、满足群众消费需要、引导科学消费观念及培养高素质营销人才等诸多方面发挥出积极作用。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世相百态

  等车的孩子
每天下午4时以后,在信阳市街头经常可以看见三五成群的小学生在马路边写作业、玩耍。这是一些家住郊区的孩子,他们要等到晚上六七点钟,才能随父母单位的班车回家。但孩子毕竟是孩子,苦中他们也有自己的乐趣。(附图片)
左图:打把式、竖蜻蜓,乐在其中。
上图:“孩子脸,六月天”,干一仗也是难免的。
下图:膝盖成了孩子们做作业的桌子。
河南信阳地区人民银行 梁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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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实话实说

  合法权益靠自己维护
明政
最近,几位朋友向我诉说了在生活中遇到的几件无奈事。一位朋友去年购买了一套位处二层的楼房住宅,今年夏天,底楼的商店改为餐馆,每天的油烟热气往上熏,空调嗡嗡作响,严重影响了全家人的正常休息和生活,成天只得紧闭门窗,像坐牢似的。他的老母亲不能忍受这种状况已搬走另住。本来购买商品房是想过舒适的生活,没想到反而带来了烦恼。
另一位朋友则说,有个月他的电话费无端地多了几百元,他向电信局反映,营业员说不会出错。后来查明是有人利用他的电话线在户外偷打电话,但多收的电话费一直未退。
这些虽是生活琐事,但谁遇到都会伤脑筋,处理不好还会酿成纠纷。其实,这些事通过法律是很容易解决的。你开餐馆是可以的,但不能影响他人的生活和工作,否则,就是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民法通则对相邻关系和因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都规定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只要拿起法律武器,就一定会讨得一个说法。至于电话在户外被盗打,更不应是用户的过错,用户没有能力和义务对自己户外的线路进行维护和管理,当然也就不该由用户来承担他人盗打电话的费用。既然不该,多收的钱就该退,实在不退就只好打官司,寻求法律帮助。
现实生活中,像这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事可以说是太多了,这当中有许多还是我们没意识到的。我到四川成都出差,住在离铁路道口不远的宾馆里,每到深夜总有几次高音喇叭反反复复喊叫:“请注意!请注意!火车来了,道口两边的行人请不要穿越道口!”这反反复复的高音喇叭声使人睡意全无。应该说为了行人的安全提醒行人注意是必要的,但可采取其他办法来解决。利用高音喇叭来喊叫,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就是一种噪声,是违法行为,不知住在附近的居民是否意识到他们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这么长的时间是怎么熬过来的。还有诸如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时有发生,有的人碰到了,只是忍气吞声,有的怕麻烦听之任之,却没想到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可以讨个说法。这种容忍的做法,从另一个角度说,是向违法行为的妥协,助长了违法行为的滋生。
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不能沉默,只有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有效制止违法行为。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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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普通人的故事

  心中有一份思念
刘渐飞
现在想起来,能成为段存芬老师的学生真是件很幸运的事。段老师教历史课,是60年代的大学生。毕业后,她毅然离开了风景如画的江南,来到我们贫穷落后的山区。30多年过去了,她的学生遍及天涯海角。那年,看见她在高三文科二班的教室里用慈祥的笑容欢迎我们,才知道我们成了她退休前的“关门弟子”。
在她的课堂上,一幅绚丽多彩的历史画卷便展现在我们面前。古楼兰国、埃及金字塔的神秘,古罗马帝国、巴比伦的悠远,还有东方的美丽,中国的博大……那时,我们听得很入神,对历史课也特别钟爱。
在紧张而活泼的气氛中,高考已临近。为了让学生能在早自习看到复习提纲,54岁的段老师每天清早来到教室,一笔一画地在黑板上抄写当天的复习提纲。当同学们揉着惺忪的睡眼走进教室时,她才匆匆离去。
就在我们快参加高考时,段老师的老伴去世了。她强抑悲痛,匆匆料理完老伴的后事,又慢慢地走进教室,吃力地登上讲台,用颤抖的手拿起粉笔……她总说她离不开同学们,离不开她教育生涯中最后一届学生。
7月过去了,我们毕业了,段老师也办了退休手续。现在的我再也听不到段老师那饱含深情的声音,只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默默地想念她。
远处隐隐传来绵长而略带伤感的歌声,恍惚中,我又置身昔日校园,又坐在那间熟悉的教室里,倾听段老师讲拿破仑,讲唐明皇……
湖北民族学院中文系刘渐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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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我的凉拌萝卜缨
周末,我老伴心血来潮,独出心裁,把儿子、媳妇、姑娘、姑爷都叫到一块宣布:“今天来个家庭烹调大赛,你们都亮出自己的‘绝招’,每人做一至两道菜,饭后评出最受大家欢迎的菜。”
有的提着篮子去市场买菜和佐料,有的从冰箱拿出肉来化冻。一时间,择菜,片肉,刷盘,点燃炉灶煎炒烹炸、蒸烤焖炖,好一派繁忙景象。
老伴指着我说:“老头子,你也炒个菜和小青年们比试比试。”说实在的,平时我确实能炒出几样高档菜,可是今天不同。一是来不及,二是菜墩、快刀、炒勺都被占用了。我见大儿子刚买回一捆水萝卜,心想,做盘素菜去去腻吧。于是我把萝卜缨拧下来,洗净切碎,拌上食盐、麻酱、蒜末、味精、香油等,不一会儿一盘“绿色食品”——凉拌萝卜缨端上了饭桌。
饭桌上陆续摆满了各种菜。京酱肉丝咸淡可口,辣子鸡丁火候恰当,腰果虾仁红白分明,熘鲜鱼片外软里嫩,满桌菜肴香气喷鼻,论滋味、色泽,比一般饭馆毫不逊色。
饭后一看,十几盘“高档菜”都没吃完,唯独我那凉拌萝卜缨被吃得一干二净,我的孙子还没吃够。所以,我的菜被评选为最佳。
我想,如果退回到改革开放前,天天吃秫米粥、大窝头、咸菜条老三样的年代,凉拌萝卜缨肯定是最不受欢迎的菜。
河北唐山市友谊街道曹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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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事中有法

  公民失踪五年法院宣告死亡
黄晓红
待业青年何勇1992年5月的一天早晨,突然失踪,何的亲友四出寻找,并在媒体上发布了寻人启事,均未查到何勇的下落。4年后,何勇的父亲何光永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法院宣告何勇死亡。法院受理后查明:何勇自1992年5月离家出走以后,至今下落不明,有其父单位、当地派出所、居委会的书面证明,足以认定。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1996年8月15日的《人民法院报》上刊登了寻找失踪人何勇的公告。公告期满一年,失踪人何勇仍无音讯,法院遂作出终审判决,依法宣告失踪人何勇死亡,并将判决书送达何勇的父亲何光永。
宣告死亡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的公民死亡的一种法律制度,其目的在于以此结束公民长期下落不明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不稳定状态,保护该公民的近亲属等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宣告公民死亡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必须下落不明满4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
2.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顺序是:①配偶;②父母、子女;③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④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在前一顺序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宣告死亡的情况下,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提出申请。
但是,宣告死亡毕竟是法律上的一种推定,也可能被宣告死亡的人事实上并没有死亡。对此,何光永表示,如果次子何勇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的话,他还会再到法院来,依法申请撤销对何勇的死亡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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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行业写真

  观念转变之后
本报记者龚金星
进入90年代,铁路运输行业风光不再,客流量持续下降。即使地处九省通衢武汉市的京广线大站——武昌火车站也尝到了“冷清”的滋味。1989年武昌火车站年发送旅客尚有750万人次,而到了1995年全年降到了592万人次,一下子减少了150多万人次,且1996年仍呈继续下滑之势。
市场经济就是这样,逼着你按市场规律办事。武昌站人终于醒悟了,参与市场竞争,揽流争客才是阻止客流量下滑的唯一途径。然而,火车票价是“死”的,不能随行就市;铁路运量和运能的方向性和季节性不平衡,又不是车站所能调节的……他们把目光投到了旅客身上。一周内,5000份旅客意见调查表散发下去了,反馈回来的意见五花八门,但归纳起来,不外乎这么几项:火车票难买或不容易买到需要的火车票;车站工作人员态度生硬,服务不到位;进站候车过程中常有不便等等。这些意见几乎涵盖了车站服务工作中所有的不足和弊端。旅客们有权利选择自己满意的交通工具,如果不适应形势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失去旅客的信任只是早晚的事。因此,转变观念和经营方式,提高职工素质和服务档次,以企业良好的整体形象争回失去的市场,被武昌站人列为当务之急。
旅客需要便利,就想办法提供便利;旅客需要快捷,就在服务中争分夺秒;旅客需要舒畅,就讲文明,优化环境;旅客需要服务周到,就在工作上尽心尽力。
车站选准“售票服务”这一旅客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突破口,全力改革售票方式,在省内铁路车站中,率先推出微机联网售票,面向社会设立电话订票处,团体实行送票上门,跨省市开办联运售票点,跟车发售中转(联程)票,花样繁多的售票方式,使旅客感受到了方便和实惠。
车站问讯处是和旅客打交道较多的地方,是车站窗口中的窗口。车站最早实行服务承诺制的岗位就是问讯处。当初,车站在制定承诺事项时,只拟订了坚持文明用语,回答问事热情、耐心、准确等本应做到的几条,怕承诺过多落实不了。可两年过去,车站发现这个“窗口”承诺的事项其实早就大大超过了当初划分的范围。一位新疆的警官在武昌站下车时,不慎将警帽遗忘到继续南行的车上。他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找到问讯处。问讯处同志满口承诺,让警官次日上午取帽子。第二天,警官取到了帽子,这顶帽子是从长沙找回来的。
“只要我们能够做到的,我们都将尽力去做。”这样的话语,不仅限于问讯处,武昌站各岗位职工都一再用行动证明着。进站口客运员在几趟列车同时剪票放行时,担心旅客匆忙间上错站台上错车,不管白天还是晚上,是人多还是人少,都要举一面“车次导引牌”,把旅客领上站台送上车。
今年,武昌站人欣喜地看到经济效益有了明显增长,失去的客流回升了,车站还先后获得铁道部和湖北省“文明车站”和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今年仅1月—9月的旅客发送量就已达到570万人,比1996年538万的全年发送量还高出32万。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家庭医疗常识

  冬季注意防治皮肤皲裂
皮肤皲裂是冬季常见疾病。发病原因主要是冬天气温低、湿度小,容易使皮肤干燥,手足和嘴唇发生皲裂。轻度的仅限于表皮,不出血,也不很痛;严重的皲裂由表皮深入真皮和皮下组织,常引起出血和烧灼疼痛。
皮肤皲裂应防治结合,防重于治。劳动后宜用温水洗净手足,擦干。有皲裂史的人,晚上睡前用热水泡脚,擦干后涂些油脂类护肤膏,要特别注意防风防冻保温。长期在寒冷气候中工作的人还应将口唇涂以油质护肤膏或硼酸软膏。这样不仅能预防口唇粗糙,还可保持红色唇边不致枯萎。
治手足皲裂。用鱼肝油丸液涂擦手足患处,效果很好。其方法是:先用热水洗手足患处,角质层充分发胀后揩干,用刀片刮除过厚的角质层,挤出2颗—3颗鱼肝油丸液均匀涂擦患处。以后每晚睡前涂擦一次。鱼肝油丸液对患处无刺激性,于皲裂处形成一层与外界隔绝的保护膜,杜绝了外来刺激,使裂口加速生长而愈合。一般均在7天左右治愈。
治嘴唇皲裂。内服维生素B2,勿舔嘴唇。外用桉叶浸汁洗嘴唇,涂上蜂蜜待几分钟,再涂油质护肤膏,晚上宜涂锌软膏。
伤口长好后,注意巩固治疗:早晚刷牙前要涂油质护肤膏或植物油,并用牙刷拍打嘴唇的红边,或用两手指挤压嘴唇(先上后下)。每天用双手轻轻按住嘴角做打口哨的动作,此后做几次咬紧唇的动作,用两唇互相摩擦。
北京医科大学人民医院皮肤科主治医师陈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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