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0月8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文化浪费”也是犯罪
江苏南京市热电厂尹卫国
报载:一九九六年国产电视剧突破万集大关,创世界之最,耗资二十亿元。其中,达到中央电视台播放水平的上乘之作仅占百分之十一,有大约四千集已被判处“死刑”。此外,题材“撞车”现象十分严重,像《孙武》、《施耐庵》、《胡雪岩》等反映历史名人的电视剧,因多家同时拍摄,重复投入资金高达三千万元之巨。
以上数据所反映的“文化浪费”令人震惊。对这种现象细加分析不难看出,其主要原因是摄制队伍过多过乱。正规电视台自不必说,一些不具备拍电视剧条件的社会团体也纷纷加入,乃至于一些个人也粉墨登场,通关系、走后门、搞赞助、拉队伍拍起戏来。其表现则是电视作品越来越拖沓冗长,少则十多集,多则几十集,像兰州拉面似的拉得老长,惹人心烦。不少电视剧粗制滥造,或格调不高,或有损“健康”。
这么多的精神文化次品积压仓库,令人痛心。如果说,物质产品经清仓查库,只要有使用价值,尚可“减价销售”,发挥作用。那么,这些精神废品则无疑是一堆胶片垃圾,除了扔进垃圾箱恐怕也别无出路。
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化浪费”也是一种犯罪。杜绝“文化浪费”对策有三:首先要加强对摄制队伍的资格审查,不具备资格的坚决不给开“绿灯”。其次要严把题材监督关,对雷同重复,格调低下或“马拉松”的剧本,果断“枪毙”,不留情面。第三要强化对电视产品的督察,对长期不出精品专出废品的电视台亮“红灯”,吊销它的生产许可证。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

编者按:加强对进城务工青年的教育、培训、服务、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如何做好这项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在最近本报与团中央共同召开的研讨会上,不少同志讲了许多好的意见、建议,现将部分同志的发言摘登如下。
  给进城务工青年更多关怀
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周强
进城务工青年是指离开农村外出务工、经商,年龄在16岁至35岁的青年。目前我国流动人口约有8000余万人,其中35岁以下的青年占71.8%。他们已成为城市外来人口的基本组成部分,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体,成为城市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劳动力资源和城市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他们用辛勤的劳动为务工所在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同时也应看到,大量外来务工青年进城,给城市管理、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带来了许多新问题。
加强对进城务工青年的教育、培训、服务与管理是城市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
务工青年进城有一个双向适应的问题,即务工青年适应城市生活和市民适应、接纳务工青年的问题。在这样一个适应的过程当中,他们难免产生困惑和茫然。客观地讲,一方面是由于他们还未能完全适应城市生活;另一方面,城市一些市民还未接受,甚至排斥、歧视他们。为此,我们要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我们有关部门要大力加强劳动力输出与输入的管理,尽可能地做到流动有序。对劳动力输出地来讲,应加强对外出务工青年进城生活、工作的辅导,使他们对进城务工做好必要的思想准备。对于劳动力输入地来讲,应加强对他们的服务与管理。各地共青团组织要继续抓好东西互助——劳务协作工程,为他们进城务工牵线搭桥。
二是要切实地为进城务工青年提供服务,让他们在城市生活、工作有安全感。他们为城市文明建设做出了贡献,我们应该体贴他们,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比如他们的就业、住房、婚姻、子女入学等。共青团作为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可能地为务工青年提供服务,比如在务工青年中建立团组织、开通维权热线、建立就业培训和介绍机构等。广大务工青年在十分艰苦的条件下,仍然没有放弃对理想的追求。我们要为他们实现理想创造条件,服好务。
三是切实维护好进城务工青年的合法权益。他们是城市中的特殊群体,是一个弱者群体。一些不平等的劳动条件和雇佣关系往往导致他们的权益受到侵害。因此,有关部门要切实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培训工作,提高进城务工青年的素质。进城务工青年作为城市文明的直接参与者,他们素质的好坏,文明程度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城市文明建设。同时数百万务工青年涌入城市和经济发达的地区,必然会加剧当地城市交通、住房、就业、社会治安、环境卫生、计划生育以及社区管理诸方面的压力和困难。特别是务工青年从整体上和城市居民相比,其文化素质、技能普遍较低,法制意识、公民意识普遍较差。因此,在不断强化政府宏观调控和职能部门的主导作用的同时,还应强化对外来务工青年的教育、培训工作,对他们普及文化、科技、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文明程度、文化水平、岗位技能、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目前团中央、公安部等8部委联手实施的对务工青年培训计划,就是要充分利用团组织参与务工青年城市文明教育的优势,在近年内利用各种社会力量办1000所务工青年培训学校,培训百万进城务工青年。通过“文明市民讲师团”、“大学生志愿者讲师团”、“优秀外来务工青年讲师团”等多种多样的形式,提高进城务工青年的素质和技能,使他们成为合格的文明公民,成为合格的城市文明的建设者。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

  法制教育不容忽视
司法部副部长刘飏
加强对进城务工青年的法制教育,是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的重要措施。当前,务工青年已成为城市两个文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同时,也应看到大量务工青年涌向城市,给城市交通、环境卫生、劳动、计划生育特别是社会治安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由于这一群体文化素质偏低、纪律性较差、法制观念淡薄等,极易在适应城市节奏过程中心理反差不能平衡之时误入歧途,成为城市社会秩序不安定的因素之一。预防进城务工青年的违法犯罪问题,需要进行综合治理,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让他们知道什么是法律允许的,什么是法律禁止的;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使之进退有度,令行禁止,在思想上筑起防线,依法律己,依法做人,养成遵纪守法、恪守规范的行为习惯。同时,加强法制教育,是依法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使他们懂得法律不仅具有震慑、惩戒、强制、管理等功能,更重要的是还有保护功能。要帮助他们树立起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武器同侵权行为作斗争的意识,增强他们的权利义务观念和主人翁责任感。
还有十分重要的一点,加强对进城务工青年的法制教育,是培养造就高素质劳动者的需要。在我国,进城务工青年是一支劳动建设大军,在不少领域和行业,他们是生产第一线的生力军。因此,加强法制教育,对于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对于从根本上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把他们培养成合格的现代化建设者,有着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
对进城务工青年进行法制教育,要注意适合他们的特点,在教育内容上注意相关性,灌输与他们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利用文化娱乐、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引导他们在广泛参与中自我提高。其次,要注重探索对务工青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内在规律,认真总结经验,用以指导实践,使此项工作上层次、上水平。再次,要注重立法保障,总结多年来对务工青年进行法制教育的丰富经验,进一步确认此项工作的规划、目标、职能、责任、权利、义务等环节,完善保障措施并将以上内容用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形式固定下来,为这项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提供根本保证。同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普法主管部门,要将对进城务工青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点内容纳入“三五”普法整体规划,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加大力度,强化措施,与有关部门一道,共同把务工青年的法制教育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无缘无故数次被罚
司机苦叹蜀道难行
笔者于今年6月中旬搭乘一辆从云南昆明驶往四川成都的货车,司机名叫朱永瑞。他告诉我:“一进入四川,就被米易县交警无缘无故罚款50元;车到西昌,警察说我压线,要罚款200元,我问压了什么线?警察便改口说是超载罚款50元。”我们的车行至国道108线荥经县泗坪境内,由于塌方,数千辆车被堵30多个小时。路通之后,泗坪交警中队的警察坐在凳子上开罚款单,旁边围着当地十多个农民,其中有一个农民高喊“车子又来了,外地的(指外省)”,我们又被罚款30元。汽车将要驶出荥经县时,又被交警挡住,我拿着刚才的罚款单对警察说,“刚在泗坪已罚了款……”交警说:“刚罚了,那就算了。”这位外省驾驶员一路的遭遇,令人十分同情和气愤。为什么外省车到四川境内便连遭罚款?要不是亲眼所见,我怎么也不会相信这是事实。四川康定县政府方世吉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大家谈

  合法权益必须维护
原全总副主席薛昭鋆
进城务工青年是城市中一个特殊的群体,而且是一个弱者群体,是我们社会各方面应当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扶助的。实事求是地说,务工青年们多数人都是在劳、累、脏、险的岗位上劳动。收入相对低,权利地位相对低,文化素质相对低。
在社会变革的过程中,他们算是一种新的社会角色。由于各方面认识不一样,他们的权益保护在法律法规上还处于一种无规则状态。据最近的调查,进城务工青年和用人单位之间并没有订立有效的劳动合同,这对维护他们的权益是很不利的。
对这么一个庞大的、数以万计的特殊的群体,我们应给予更多的帮助。现在从社会方面来看是比较多地强调管理。从政府的角度强调管理这是对的。但管理的指导思想是要有利于提高他们的素质,有利于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引导他们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去改善生活,把自身利益,社会利益,企业利益,他人的利益联系起来,统一起来,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现在在务工青年的心目中的管理就是收费。所以我们的政府应该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服务应该是有承诺的,收了费,就要对他们负责。
另外在对务工青年教育的同时,要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作业条件。在政治上一视同仁,组织他们参与,让他们有正常的民主渠道,能够说话,能和市民一样地参加各种各样的社会实践活动。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纸厂污染渔民滥捕
汉江鱼虾急剧减少
现在汉江里的鱼虾越来越少。仅以丹江大坝下游至老河口大桥这20公里水域为例,每天就有200多只渔船停在汉江岸边无鱼可捕。造成鱼虾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丹江口造纸厂排放污水严重。它不仅影响了沿江人畜饮水需要,而且对鱼类生存影响极大。二是非法捕捞严重。如电打鱼、炮炸鱼,大小一锅端。三是掠夺性捕捞。现在渔民们新发明了一种叫“地龙”的渔具,在江中放置后似天罗地网,鱼虾等有进无出。建议:一是加大《渔业法》的宣传力度,使渔民们依法捕捞,并在必要的时候实行“季节休渔”;二是加大对丹江口造纸厂污水排放的监控力度,还汉江水以“清白”;三是加大对非法捕捞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电打鱼、炮炸鱼者,一经发现,依法严惩。
湖北谷城县沈湾镇马明刚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

  用发展的眼光正确认识和对待
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罗建平
务工青年进城已成为一个越来越突出的社会现象。在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设中他们到底扮演什么角色,是我们要认真讨论的问题。它不仅是理论探讨的课题,对于我们做实际工作的同志怎么样更自觉地做好务工青年的管理教育都有很积极的意义。
务工青年的出现在现代化和城市化的过程当中是一种必然现象,不是以哪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流动人口的发展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根据上海市对流动人口的第五次抽样调查,其中六成以上是35岁以下的务工青年,他们用自己的辛勤劳动为务工地的经济建设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许多的脏活、苦活都是由务工青年来承担。应当说,务工青年是城市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然而,在这一点上,并非每个人认识都是一致的,有些人对他们在城市中的作用认识不足,看负面效应多,看消极因素多。客观地说,他们在城市交通、计划生育、社会治安方面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如果不加强管理,就会有负面影响出现,但他们的主流是好的。去年,12个部门搞了“十杰百优”外来务工青年评选活动,搞得非常成功,他们中确实有许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希望宣传媒介能对他们中涌现出的优秀人才做更多宣传,能够让更多的人对进城务工青年在社会发展、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城市应用自己的文明来塑造务工青年。城市对务工青年的影响是积极的。由于我们现在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城乡差别是客观存在的。城市文明和农村文明相对来说,城市文明建设走在前头。要利用城市已有的文明建设的软件硬件设施,对务工青年进行引导、教育。我们现在有关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自觉地去教育、引导务工青年的确是太少了,应加强这方面的工作。现在广东省外来人口的数量超过1000万,其中在各种企业里务工的为800万,广东省已对其中的400万进行了法制教育,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对务工青年的培训应有一个战略的眼光,从国家的长治久安,从经济的长远发展,从促进城市文明建设角度来看待。
据了解,已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创立了流动人口管理的机构,在基层这些管理组织也在不断地完善。有十几个省和市规定了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的管理办法。这项工作确实需要各有关部门之间加强协作,兴利除弊,发挥进城务工青年在城市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对他们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加以引导。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

  抓紧抓好培训工作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所长陆学艺
对务工青年进行教育、管理,这想法很好,我想还应加上“保护”二字。这些务工青年没有一个娘家,我认为团中央可以起这个作用。当前,很多地方,不但是法规制度上对他们不公道,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对他们的看法也不太正确。“教育、培训”是帮助他们逐渐融入社会的一个很好方法。其实,务工青年进城来,就等于进了一个大学校,甚至比上大学还好。在这些务工青年当中不断涌现出许多人才,这可以说是城市文明的结果。他们也促进了城乡之间的交流,把新的东西带回家乡,给家乡的经济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据了解,很多地方进城务工青年带回家乡的钱,超过当地财政收入。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接受教训管好客运市场
你报8月25日读者来信版刊登题为《乘车惊险记》的读者来信,对我市香河至北京的冀R34031客运班车司乘人员蛮横霸道、欺诈乘客的行为予以批评,我处对此高度重视。
该事件的发生,暴露出我市香河县在客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冀R34031客车曾两次转手倒卖,有关部门没能察觉。为严格管理,惩处违章,我处决定取消冀R34031车的线路经营权,现已将全部营运凭证收缴。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客运市场秩序,我们将加强对客运班车转籍过户工作和客运站点的管理,同时加强对营运班车经营过程中的行为监督;组织持证人员重点对辖区客车进行路查路检,指派专人跟车明察暗访,以监督运行过程中的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理途中违规现象。
河北廊坊市运输管理处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耳闻目睹

保护好茅盾故居
浙江桐乡市乌镇茅盾故居,是我国著名文学巨匠茅盾(沈雁冰)同志童年和少年时代生活的地方。为纪念这位文学大师,1985年7月4日,茅盾故居隆重揭幕开放。1988年1月,茅盾故居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前不久,我怀着崇敬的心情,冒着蒙蒙细雨前往瞻仰。然而,令我不快的是见到在茅盾故居标牌旁,同样显赫地挂着一块“时装加工”的招牌。我觉得这块牌子挂得实在不是地方,让参观者心里感到很不是滋味,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对茅盾故居的管理。
海南海口市杨诗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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