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0月22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经验交流

  下庄头村的变迁
河北廊坊开发区最近出了件新鲜事儿:下庄头村集体投入304万元,为全村所有16岁至59岁的村民上了养老保险,6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开始领取100元养老金。
老有所养是中国农民梦寐以求的理想。如今,依靠集体的下庄头村民实现了这个理想。下庄头村有什么奥妙?10月7日,笔者探访了这个位于京津塘高速公路出入口处的村子。
前些年,下庄头村是个远近闻名的“告状村”,人心散乱,经济发展缓慢。1994年12月,新一届党支部、村委会上任,当时35岁的复员军人陈瑞先担起党支部书记的重任。新支部怎样领导全村村民发展经济?经过党员大会、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反复商讨,最后大家形成了一个共识:依托开发区,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发展三产,致富治乱。
面对人均不到一亩耕地的实际情况,村里没有坐吃土地占用赔偿金,而是帮助村民跑技术、筹资金,建起了100多亩蔬菜大棚。1996年,一亩大棚菜收入2万元。同时,鼓励群众开店办厂跑运输。现在,全村有230多辆机动车从事客货运输,每辆车年均收入2.5万元。此外,集体的两家饭店、两个加油站也为村里带来了丰厚的收益。短短两年多,下庄头村富起来了。
在下庄头村,流传这样一句话:“共产党不让一户村民在致富路上掉队。”村民郭玉江身体有病,干不了重活,妻子身体也不好,两个孩子正上学,收入低于村里的平均水平。党支部书记陈瑞先与他结成扶贫对子,帮他建起1亩蔬菜大棚。陈瑞先在郭玉江的大棚里忙里忙外,今年上半年,郭玉江的大棚黄瓜卖了1.2万元,一家人的脸上终于露出了舒心的笑容。另外4名村干部的帮扶对象也先后脱贫致富。
在下庄头村,小学校的建筑非常漂亮。鲜艳的五星红旗下,4排米黄色的小学教室宽敞明亮,一排排龙爪槐和连成片的草坪把校园装点得生机盎然。村里儿童入学率是100%。前不久,村子投资30多万元为小学购置了26台微机,在高年级中开设了电脑课程。
为了鼓励孩子努力学习,村里设立了育才奖和成才奖。今年,村里有13名学生考进了大中专院校。
如果说下庄头村下大力气培养下一代是抓住了未来的话,那么,培训中青年民兵就是抓住了下庄头村现在建设发展的生力军。乳白色两层综合楼是村民娱乐和学习的场所,大教室、广播室、图书室、乒乓球室一应俱全。在这里,全村的247名中青年民兵要系统地接受政治、法律、科技等方面的培训。为提高师资水平,村里以年薪2万元聘请了一名农艺师授课,专门传授大棚菜的种植和管理技术。通过学习培训,村民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不仅掌握了致富本领,而且提高了遵纪守法的意识。两年来,全村没有发生一起治安刑事案件。
抓教育、提高村民素质是下庄头村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关键环节,抓制度落实,是树文明村的根本保证。从1995年起,村里陆续出台了《村规民约》、《教育奖励制度》、《计划生育奖惩制度》等8项规章制度,干部群众的言行严格依据制度,赏罚分明,使计划生育等一些农村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得以妥善解决。去年,全村涌现出了“五好家庭”56户,今年有160个家庭挂上了“十星级文明户”的光荣牌,还涌现出了30个“十星级文明户”标兵。
过去下庄头村上访告状的多,什么原因?一是穷,二是对干部有意见。现在呢?村里搞了村务公开、政务公开,每半年向村民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村里的重大决策事前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审议讨论,加上人人安居乐业,谁还告状呢?走访了下庄头村,我们深切感到老有所养正是经济实力的体现,也是生活质量提高的标志。下庄头村的变化为“发展是硬道理”写下了注脚,同时,又一次印证了“要走富裕路,关键在支部”这一朴素道理。下庄头村的变化说明,两个文明一起抓是社会主义农村走向繁荣幸福的必由之路。
河北廊坊市孟繁彪杜洪明孟祥吉韩国友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基层见闻

  “村民代表议事会”不能流于形式
建立“村民代表议事会”,是加强村级建设,解决“有章理事”的重要途径。日前我们下乡调查,发现在一些地方“村民代表议事会”只是一种摆设,有的长期不开会,有的村民代表对召开议事会缺乏热情,有的议事变成了“闹事”。
“村民代表议事会”流于形式,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村民代表”代表不了村民。有些村的村民代表不是经群众推荐选举产生的,而是由村委会指定,或由村组干部担任。这些代表所提的建议和意见,不能真正代表民意,当然也就难以达到预期的议事效果。二是“怕”的思想严重。有些村干部不廉不洁不公,生怕议事会议出自己的问题,被“议”下台去。因此,干脆长期不开会,叫你无“处”可议。三是有决议无落实。议事的代表往往无权抓落实,于是产生“议”与“行”两张皮现象。代表们放下手中农活参加议事会,但形成的决议长期得不到落实,成为一纸空文。久而久之,村民代表对参加议事会热情减低,议事会也就失去了应有的作用。四是所议之事偏离主题。有些村民代表素质较低,议事抓不住主题,常常跑题,有的甚至把议事会当作发牢骚的场所。有的代表自身不公道、不正派,议事时带有私心杂念,常提一些涉及自己和小团体利益的事情来谈,等等。
为使“村民代表议事会”真正发挥作用,我们认为必须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选好配强村级班子。农村党支部、村委会是实施议事会制度的组织者和执行者,尤其村支书是实施这一制度的关键。要把那些政治强、作风实、办事公道、廉洁奉公、有事业心的人选进班子。
坚持民主选举代表程序。各村根据村小组和农户数确定其代表数(每个小组至少1名)后,由所在小组的村民民主选举产生代表,报乡(镇)、村两级党组织备案,并张榜公布。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要明确规定村民代表有了解掌握上级政策、精神和本村村务、财务的权利,有义务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时到会议事。
规范议事会议题。每次会前半个月,村干部要先收集各代表反映的问题,综合筛选出几个议题后,反馈给代表,然后由代表在本小组农户中广泛酝酿讨论,开会时做到议题重点突出,容易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同时便于组织实施。
强化督察机制。上级有关部门对各村坚持议事会制度情况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避免“村民代表议事会”流于形式的现象,从而更好地推动农村工作。
江西龙南县委组织部刘上升陈胜亮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少建“星级”公厕
吉林蛟河市李云峰
过去,许多城市普遍存在公厕一少二脏的问题,因此,适当修建一些公厕,加强管理,保持公厕的清洁卫生,十分必要。近两年,许多城市重视对公厕的修建与管理,很受群众欢迎。可是,不少人对有的城市别出心裁,花几十万元修一个豪华型公厕,颇多微词。报载,某市去年底修建一座“星级”公厕,竟耗资一百六十万元,其休息室内设有高档红木坐椅,可踩着红地毯上公厕……
笔者认为,建如此“星级”公厕,脱离我们现在的国情。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人民生活有了明显改善,但我们的国情还是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资源少,国家还不富裕。目前全国还有几千万人口没有解决温饱问题;还有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经营困难,有相当一部分职工不能按时足额得到工资;还有的孩子上不起学……在这种情况下拿出上百万元修一个公厕,难以让人理解。
江泽民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八次全会扩大会议上指出,要反对脱离当前经济发展水平的过高的消费。建如此“星级”公厕,脱离当前经济发展的实际,与广大群众的迫切需求也不合拍。我们办任何事情,都必须从我们的国情出发,从党的方针政策出发,从广大群众的需要出发。否则,就会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最后事与愿违。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法律顾问

  图书发行站的规定合法吗?
编辑同志:
前几天,我收到某出版社发行站推荐新书函一份,上面详细介绍了《新刑法实务全书》的主要内容,并说该书定价为165元,优惠价为120元。同时,在回执下方附有一条规定:“请您务必在10日内将回执寄回本站。如果您不寄回回执,我站将认为您同意按优惠价接受该书,我们将给您发书。即不寄回此回执的单位或个人视为要书单位或个人。”由于我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多,特咨询以下问题:发行站的规定合法吗?如发行站强行寄给我书并索要书款,我该怎么办?
江西读者陈运生
陈运生同志:
你来信所提到的强行推销书籍、报纸、杂志或者邮购产品等不法行为,目前已不鲜见。我们认为,你信中所说的那个发行站推荐新书函中的规定是违法的,对你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邮购书刊是一种合同行为。书刊发行者向客户发出书刊推荐函或者征订单,即向客户发出订书“要约”。只有当客户作出购买该书的明确意向,同时表示愿意接受并履行“要约”所设定的义务,双方购销书刊的合同才能视为成立,该合同对双方才发生法律效力。否则,任何单方的行为或意向都不能成为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更不能以自己的“要约”强加于人。《经济合同法》第五条规定:“订立经济合同,应当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就你所述的情形而言,发行站所谓“不寄回此回执的单位或者个人视为要书单位或个人”的说法,正是发行站将其意志强加于你的违法行为,是对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原则的违背。你与发行站并没有形成合同关系,你没有义务寄回回执,这种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你当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分析,发行站的这种做法也是违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无效行为。该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很明显,发行站是经营者,而你则是消费者。发行站新书推荐函回执所附的规定,是一份格式合同,含有对你不公平、不合理的强制购书的内容,因而是无效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如你不想购买该书,则没有必要也没有义务寄回回执给发行站,因为合同并未成立。如发行站以没有得到你的回执为由真的向你寄发该书,你可以不付书款,如发行站派员上门索要书款则可将书还给来人。本版法律顾问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治理楼道广告
近年来,在居民住宅楼楼道的墙上及门洞口粘贴或涂写的广告越来越多。这些名目繁多、令人眼花缭乱的楼道广告,已成了新居民楼内的“壁画”,与正在开展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形成了极不和谐的反差。笔者曾做过调查,在一些新建的住宅楼楼道内,竟有20多家的装修厂家和搬家公司贴出广告。
一次,去朋友家做客,在他居住的2楼看到电表盒上贴着广告:“百消丹——祝君健康长寿”,“爱人果汁,出门多珍重”,下面有一行小字写着“请爱护环境卫生”。看到这些,心里很不是滋味,真不知这些“公益广告”益在哪里?让别人爱护环境,自己却在肆意破坏公共环境。
《广告法》明确规定:不得设置损害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规定:在城市建筑物、设施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属违法行为。然而,一些商家和个体经营者却不理会,照贴不误,肆无忌惮。
居民小区环境状况是城市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希望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把大煞风景的楼道广告治理掉,让居民小区美起来,让住宅楼楼道清洁起来。
辽宁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郑伟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严把教材装订质量关
刚上小学一年级的儿子放学回来后,掏出他的语文书给我看,原来,他的书掉下来了十几页。儿子说:“我稍微一翻,书页就掉下来了。我们班好多人的书都是这个样子。老师说让家里的大人帮忙给粘一下。”
我拿过书看了看,课本印得不错,只是装订实在有些马虎,翻到哪页哪页就掉,就跟一堆卡片似的,而且还不好粘,即使粘上也影响使用。据儿子的班主任说,学校其他年级学生的课本也有类似的问题。
后来,我专门去省出版局课本售后服务中心调换了一本。据课本售后服务中心的同志说,因装订质量不好,来调换课本的家长和老师很多,登记本上的记录已是一长串了。
教材的出版发行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课本的装订质量不过关,既会影响孩子们的学习,也会给家长们增添不少麻烦,希望出版局和印刷厂在教材的装订质量上严格把关,从严要求。
河北省教育工会樊秀峰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耳闻目睹

陋习因袭到何时?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很难让人相信,营山县城在“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五)”几乎倾城出动,家家户户焚纸祭祖。
节前,销售“火纸”的临时摊点和流动小贩遍布大街小巷,买卖非常红火(图①)。节前一日,从傍晚到午夜,各色“火纸”竞相焚烧。焚烧场所无处不有:人行道上,机关门前(图②)……留下残迹一堆堆(图③)。
焚烧“火纸”浪费钱财、污染环境自不待言,更是一种封建迷信活动,与精神文明建设格格不入。
这种陋习不知为何年复一年在营山因袭下来,何时才能结束?
四川营山县科委 章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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