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0月20日人民日报 第11版

第11版(巾帼园)
专栏:综述

  共撑一片明朗的天
——各级妇联组织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综述
贾雯
在社会主义中国,妇女向来被称作“半边天”,她们为社会进步与国家繁荣作出了并正在作出巨大的贡献。然而,由于轻视妇女的封建残余思想作祟,妇女在参政、教育、卫生、就业等方面遭受歧视的现象依然存在,妇女人身受到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成了一个沉重的话题。
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自此,广大妇女又多了一件重要的保护武器。各级妇联组织也以维权为己任,建机构、搞宣传、勤工作,成为广大妇女的“撑腰人”,侵犯妇女权益事件明显减少。维权,开始成为一个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
      维权工作社会化
维权工作,不单单体现在一个个孤立的事件上,它是一项关乎大局稳定、牵涉亿万妇女利益的大事。维权,也不仅仅是各级妇联组织的事情,只有全社会都关注这项工作,形成良好的维权氛围和舆论环境,维权工作才能迅速有效地开展,并取得预期的效果,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才能真正有所保障。
全国妇联和各地妇联向来把维权工作作为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来抓,主动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对维权工作的领导。几年来,全国和地方立法机构相继制定了一批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现已基本形成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的一整套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和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体系。国务院及各级政府普遍建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级人大、政协也建立了相应机构。这些措施的实施增强了全社会的维权观念和法律意识,有利于把法律上的男女平等变为现实中的男女平等。
1996年,在党中央举办的法制讲座上,江泽民总书记发表了关于依法治国作为党和政府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方针的讲话,全社会对法制建设有了新的认识,这就为妇联组织推进维权工作营造了更加有利的社会氛围。
目前,全国妇联系统的维权工作基本形成了全社会共同支持的工作格局: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妇联组织内部有主席或副主席专门分管,工作定责、面向基层、任务到人。
      维权机构网络化
全社会共同支持的维权工作格局形成之后,建立和健全有效运作的维权网络势在必行。各级妇联努力工作,并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逐步建立起了适合本地区维权需要的工作机构。
现有的维权网络主要包括3个层次:一是妇联系统的权益部门、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等机构。据调查,这些机构共有2563个。其中,县以上妇联共设有权益部门1656个,占妇联系统维权机构总数的64.6%;正式挂牌的法律顾问处722个,占机构总数的28.2%;在妇联内部设置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服务部185个,占机构总数的7.2%。二是妇联系统的三级信访网络。各地妇联积极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信访组织,到目前为止,各级妇联已建立县以下三级信访组织187835个,基本做到信访问题小事不出村,一般问题不出乡镇,重大问题不出区县,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在省、地(市)信访实行专人负责制。三是各级妇联与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合成立了一批维权组织。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成立维权法庭170个,婚姻家庭咨询中心17所,法律援助中心3个,家庭暴力致人伤残鉴定中心1个。有20多个省的妇联组织参加了各省打拐、解救妇女儿童专案小组工作。不少地方设置了妇女儿童权益投诉站、投诉点和投诉信箱,深受当地妇女群众欢迎。
维权网络的建立和设置,基本形成了以妇联权益部门、三级信访组织为主体,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为辅助,其他多种形式维权组织为补充的有效运作的维权网络,在维权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维权队伍高质化
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归根到底还得靠人来做工作。几年来,广大妇联维权干部为保护姐妹们的合法权益,四处奔走、呼号呐喊,维权道路上洒下了她们的汗水、泪水,甚至鲜血。在具体实践中,广大维权干部自身素质也不断提高,一个高素质的维权队伍正在发展壮大。
据不完全统计,近3000名县以上妇联维权干部中,有70%以上达到大专文化程度;40%左右经过法律专业的系统学习;300多人取得执业律师工作证或获得律师资格。其中省级妇联维权专干134人,其中95%以上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75%左右经过法律专业的系统学习。辽宁省县以上主管权益工作的副主席、维权干部共209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189人,占90.4%,50岁以下的干部占90.4%。广东省妇联权益部7名干部全是法律专业人员,其中有6人持有律师工作执照。各地妇联维权队伍专业干部数量的增加以及素质的不断提高,标志着妇联系统的维权工作将以崭新的面貌跨上一个新的台阶。
在基层,还有数以万计的“调解委员会”、“治安防范队”等群众自治组织中的妇女骨干,长年活跃在维权第一线,已成为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坚实基础力量。这支骨干队伍,普遍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基层维权工作经验,90%以上在维权工作中能够独当一面,协调和处理各类侵害妇女权益的事件。


第11版(巾帼园)
专栏:专访

  提高妇女素质维护妇女权益
——访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刘海荣
本报记者马利
党的十五大刚刚闭幕,全国人民正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十五大精神的重要时刻,全国妇联在河北省召开部分地区妇联普法经验交流会。这是全国妇联贯彻落实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一次实际行动。会议期间,记者就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加强普法工作,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等问题,采访了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刘海荣同志。
“维护妇女权益的关键,是提高妇女自身的素质;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今天,广大妇女面临机遇,也面临挑战。”
海荣同志对胡锦涛同志在1996年11月全国妇联七届四次执委会议上的讲话记忆犹新:“没有占人口半数的妇女素质的提高,就不可能有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和科教兴国这两大战略任务就会落空。”海荣同志说,所以,我们妇联要站在全局高度,结合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把提高广大妇女素质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和基础性工作,贯彻到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要分层次,有重点地抓好提高妇女素质的工作,使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去。
回顾10年抓普法工作走过的路,海荣同志欣喜地说,10年的普法工作使全国成人女性普及率达到85%以上,形成了一个良好的普法工作环境,逐步建立起了有效运作的维权工作网络,并且培养和锻炼了一支维权队伍,涌现出一批普法工作的先进典型。
谈到普法工作多种多样的形式,海荣同志告诉记者,河北省玉田县千名普法故事员,用讲故事的形式,使法制宣传寓教于乐,形象生动,贴近妇女生活;邯郸建立了普法诗画一条街;廊坊市妇联在邮电部门配合下开通了“160”妇女热线等等。她说:“这样,就把普法工作渗透到每户每人,做到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刘海荣同志是60年代毕业的中文系大学生,头脑清楚,条理清晰,不时流露出的东北口音更有一种爽气和幽默,使人倍感亲切。
“1999年即将来临,我们必须实现‘世妇会’向世界妇女的承诺,实现11项主要目标;时间紧迫,任务还十分艰巨……”
海荣同志说,全国妇联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关键是执行好“一法一纲”。《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们进行维权工作的主要法律依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则提出了促进中国妇女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两者在指导思想、制定原则和主要内容上相互一致、相互衔接。
作为我国政府颁布的第一部关于妇女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提出了到本世纪末我国妇女在参政、就业、劳动保护、教育、卫生、家庭、走出贫困、人身权利等等方面要达到的11项主要目标,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
海荣同志说,这11项目标是我国政府在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向国际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必须在1999年底全部完成。
她说:“时间不等人啊,2000年近在眉睫!”
“如何落实,有些什么打算呢?”记者插话提问。
刘海荣同志沉思了一下,接着说,的确不容易啊!这11项目标的实施,涉及到国务院的各有关部委和社会团体,面对这些急需解决的妇女儿童问题,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任务是相当艰巨的。作为承担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任务的妇联组织更是责任重大。
刘海荣不仅担负着妇联的领导工作,还担任着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办公室主任。谈话的快节奏句式结构及沉稳的语调给记者留下极深的印象。
海荣同志说:“目前,我们正在加紧制订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的监测评估方案,争取近期出台,以推动各地区妇女发展规划的贯彻实施。”
她说:“我认为,如果《妇女权益保障法》能够得到认真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能够在各级政府的全力推进下真正贯彻实施,那么,中国妇女的权益保障就会迈上一个新台阶。”她强调各级妇联在“三五”普法中,要把学习和贯彻《纲要》这一重要的纲领性文件列入宣传教育的内容,使广大妇女学得更明白,用得更实在。
在整个采访中,刘海荣同志显出蓬勃的朝气和充分的自信,使人感受到妇女工作的成就和希望。这次会议一结束,她将直接驱车到哈尔滨去搞调研,然后到安徽去办市县长培训班,年内的工作日程排得满满的。
一种紧迫感和事业心,加快着她的工作节奏!(附图片)
9月6日是百岁老人杨梅君的生日,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刘海荣(左一)登门贺寿,老人高兴地说:“蹭蹭我的脸,你也会长命百岁的。
安安摄


第11版(巾帼园)
专栏:妇女论坛

  法律平等与事实平等
丁露
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不乏展露才华的杰出女性。但翻遍封建王朝的法典和近代的律令汇编,却看不到中国女性在法律上的公正归属。篇篇卷卷,显示的都是“男尊女卑”、“三从四德”。仅一个“七出”的休妻规定,就把中国妇女全部交到了男子和家庭的管束之下,从而丧失了独立的人格。旧中国的法律将妇女置放在不正、不平的法律天平上。
今天的中国女性,活跃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成就着自己的事业。她们成功的一条基本原因,就在于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赋予女子与男子同等的各项权利。建国48年来,全国和地方立法机构相继制定了一批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的一整套保障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体系。这在中国的立法史上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但是,我们不得不正视这样的现实:中国几千万贫困人口中一半以上是妇女;家庭暴力、人身权益屡遭侵害的多数是妇女;女性接受教育的程度普遍低于男性;劳动就业中仍然存在着性别歧视……这些,都在不断地提醒我们,还有相当多的妇女急需关注和保护,法律规定上的平等并不意味着现实中的真正平等。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沿着依法治国的轨道走下去,大量的妇女权益保障问题就有了解决的希望和途径。法律,绝不是一纸空文,关键在于实施。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按照十五大精神,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各级妇联组织要真正成为妇女的“娘家人”,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的维权和监督功能。倘若法律明文规定的妇女应享有的最基本权利,如生存权、教育权、劳动就业权等不能得到切实保障,就很难说是实现了男女平等。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重而道远。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一定要更加重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第11版(巾帼园)
专栏:

  秦皇岛安置200名军嫂就业
本报讯截至日前,河北省秦皇岛市又有200余名军嫂喜笑颜开地走上满意的工作岗位。这是今年1月秦皇岛市光荣地跨入“全国双拥模范城”行列以后,努力实现“巩固成果,保持荣誉,开拓进取,争取连冠”目标的新的硬举措。
为了把拥军优属工作落到实处,秦皇岛市委、市政府近几年来先后安置随军家属2000多人就业。今年以来,他们针对社会就业难,军嫂就业安置更难的现状,积极探讨对策,提出了强化政府职能作用,以法规保证“军嫂无待业、无失业”的承诺连年实现。市双拥办公室、市随军家属安置协调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强督察指导。市党政军领导把军嫂安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深入基层,深入部队解决问题。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大批军嫂高兴地走上了工作岗位。(李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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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法苑

  打拐,妇联组织在行动
胡晓林
1997年9月24日,一趟从上海开往贵阳的列车奔驰在深秋的原野上。16号车厢内,21岁的刘兰香望着窗外越来越熟悉的家乡景色,双眼噙满了泪水,感激、痛恨交替占据着姑娘的内心。忽然,她发现一个熟悉的脸孔在车厢接口处一闪,刘兰香警觉起来,“没错,他就是那个拐卖我的坏蛋,真是老天有眼”,她立即向身边的妇联干部与警察报告。紧张的追捕开始了,在一番躲藏和顽抗后,撞到枪口上的人贩子李某终于被公安干警戴上手铐。这趟车16号车厢内坐的正是贵州省妇联和贵州省公安厅联合行动组,他们先后从河南、河北、福建、江苏、浙江解救遣返52名妇女、5名儿童和逮捕20多名犯罪嫌疑人。
前不久,福建省霞浦县8名少女被浙江人贩子林培香(女)等人以招工为名拐卖到广东潮阳市强迫卖淫。妇联接到求救信后,配合霞浦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立即组织工作组赴潮阳市,经过7个昼夜奋战,救出8名少女,抓获林培香等4名人贩子。
在河南省淮阳县,有一个15岁的女孩,被拐卖给一个呆子当媳妇。淮阳县妇联主席徐文英接到消息后,立即行动,连家也没顾上回,就上了路,心里急得就像是自己的女儿在呼救。一路上,一顿饭也没有顾上吃,也没觉得饿,觉也没睡,想着解救的方案。在当地公安局的支持下,她们连夜驱车约200公里赶到社旗县,等到解救出姑娘,抓捕了人贩子后,已经是第二天凌晨了,看见姑娘母女相逢抱头痛哭的情景,徐文英也潸然泪下。这次解救因走得急,徐文英没来得及安排人照看她仅11岁的女儿,结果她女儿自己做饭被烫伤了。徐文英虽心疼,但却说:“我不后悔,因为另外一个家庭团圆了,他们的女儿得救了,值得。”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斗争由点到面,由弱到强,取得了显著的成果。10余年来,妇联组织为配合搞好“打拐”专项斗争,有目的地重点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使“打拐”解救有的放矢。如贵州省将1·5万份调查表分发到重点乡镇,经过20天紧张工作,全省排出有准确查找地址的被拐妇女2237名,儿童296名,在逃人贩子1193名,从而确保专项斗争打有目标,救有对象。同时,妇联还积极参加到“打拐”解救的第一线,不辞艰苦,不畏险恶,和公安部门的同志并肩战斗。如贵州省80%以上的县妇联先后抽调妇女干部参与当地“打拐办”的工作,省妇联还派专人协助省打拐办工作时间达两年之久。贵州省妇联副主席杨祖芬同志亲临“打拐”第一线指挥工作。从1992年至1995年她几次带队,与公安厅的同志一道奔赴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山西、山东、河南、河北九省“南征北战”,指挥“打拐”解救工作,并与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妇联联合签订了《关于黔苏两省打击拐卖人口犯罪活动的协作意见》。全国其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如湖北、甘肃、福建、湖南、四川等省的妇联组织,也配合公安部开展了多次行动迅速、措施得力的“打拐”活动,圆满地完成了解救、追捕、羁押、收容和遣返等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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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巾帼风采

  下岗劳模李翠花
夏长勇
5年前的一天,河北邯郸市峰峰矿区第二帆布厂宣布停产,“工人可以自谋职业”,厂长话没说完,会场骚动起来,传出几个女工的哭声……
省劳动模范、挡车工李翠花更是泣不成声,她怎么也无法接受这个现实。为了这个厂,翠花她们工人姐妹献出的是自己的全部青春年华,厂长一句话可以宣布停产、下岗,可这一句话无论如何也难割断工人与工厂的深情。
进厂十几年,李翠花舍不得请一天假。10岁的儿子从学校二楼摔下,她只在医院看护了两天;为了工厂,翠花在劳动竞赛中3个月没回一趟家;还是为了这个厂,翠花起早贪黑刻苦钻研,总结了“三勤三快操作法”和“十五字工作法”,创出了全厂两万米无疵布的最高纪录,连年被评为厂、局、区先进工作者。1992年又获省劳动模范称号。可这个刚刚获得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共产党员李翠花突然就这么下岗了。她无法制止自己的泪水……
我干什么好呢?出去和别人一样沿街叫卖,会不会给党和政府脸上抹黑,让人家说优秀党员、劳动模范也没饭吃了?开始,她天天呆呆地坐在家里瞎想。“闯商海,摆地摊!”可她一连上街6天,始终没摆出地摊。到了第七天终于把地摊铺开了,就是不敢大声叫卖,不敢正面看人,远远看见熟人赶紧躲开。一次,一位局领导朝她的摊位走过来。翠花想装着看不见,领导却喊着她的名字伸出自己的手,鼓励她干得对,说得翠花心里热乎乎。
翠花做生意,路没少跑,苦没少吃,钱却没多嫌;价卖高了自己不忍,价卖低了收不回成本。一位工友说:“你不是会裁剪吗,摆个服装裁剪摊多好?”一句话提醒了她。翠花在家属区支起了裁剪摊,果然每月收入可观。工友们羡慕翠花又捧上了金饭碗。
翠花干服装裁剪很辛苦,起早贪黑,但每天活干不完,收入也不少。看到自己工厂一起下岗的姐妹们仍然找不到出路,她心里很不是滋味。翠花想,一个共产党员就得为党和政府分点忧才是。她对几个谋生无门的姐妹们说:“咱们办个服装加工厂吧,让在家待业的姐妹都合在一起干点事。没有技术,我来教,只要肯干,就没有干不成的事!”十几双下岗姐妹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厂里的领导很快批准了她们的申请,腾出了6间库房给她们作车间,还拨出了2000元作启动资金。翠花把自己家里的缝纫机、锁边机搬到厂里,厂长也把家里的缝纫机抬来支持她们。下岗的职工又回来了。
两年的奋斗,两年的开拓,小服装厂红火起来了。共生产加工各类服装1万多件(套),完成产值8万多元,流动资金由2000元增加到3万元,15名职工工资有保证,还向总厂上交5000多元。
1996年5月,李翠花中标承包了因亏损严重而停产的峰峰矿区第一服装厂。承包的第十天,第一服装厂的机器就转动起来。40多名待业职工第一批返回了工作岗位。李翠花说:“我是不幸的,命运把我抛上下岗的轨道,我又是幸运的,改革大潮将我引上了新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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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信息

  妇联召开普法经验交流会
本报讯10月8日至11日,全国妇联在河北省唐山市召开部分地区妇联普法经验交流会。
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交流妇联组织普法工作,特别是在农村妇女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基层依法治理的经验,研究和确定妇女组织“三五”普法的目标任务,加大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力度。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刘海荣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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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信息

  岚皋县设立妇女投诉站
岚皋县设立妇女投诉站
本报讯陕西省岚皋县利用设立妇女权益保障投诉台的形式保护妇女权益,取得良好效果。该县的妇女权益保障投诉台于1995年3月成立以来,共接待妇女投诉160件,其中立案45件,诉讼外调解21件,咨询94件,投诉结案率达94%。(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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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浙江省武义县下岗女工章葵、傅挽春于今春合股投入山林经济开发,承包了164亩荒山。半年多来,她们起早摸黑,辛勤劳作,将荒芜的山岗初步改造成经济特产基地。这是章葵(右)和傅挽春正在修剪板栗枝叶。
新华社记者谭进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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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的土家姑娘喜气洋洋针刺着自己喜爱的新图案。李九燕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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