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月9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理论)
专栏: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坚持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
张克智
进入90年代以来,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引下,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国的宏观经济调控取得了显著成效。“八五”达到了预期的目标,既有效地抑制了通货膨胀,又保持了较快的经济发展速度。去年是进入“九五”的第一年,实现了开好头、起好步的要求,在通货膨胀得到进一步抑制,零售物价的上涨幅度回落到一位数的情况下,国民经济仍保持了10%左右的增长速度,国家外汇储备突破千亿美元。
在短短的几年里,我国国民经济经历了从经济过度扩张、通货膨胀率不断攀升、金融秩序混乱的局面,到宏观经济趋于平稳、通货膨胀受到有效抑制、金融秩序得到逐步治理的大转变。宏观调控所以能取得这样显著的成效,主要是近几年深化改革、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结果。中央实事求是地制定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发展战略,把抑制通货膨胀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坚持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在具体执行这一方针政策时,又根据经济运行的具体情况,及时推进治本性质的各项改革,审时度势地进行预调和微调。这充分说明,我们党和政府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正在逐步深化,驾驭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提高。
      采用通货膨胀政策无助于经济增长
回顾近几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的历程,我们所走过的道路也不是十分平坦的。在围绕宏观调控的重点应当放在哪里这一问题上,曾有各种不同的观点。其中,如何处理通货膨胀与经济增长和与失业的关系问题,一直是个焦点。
其实,有关通货膨胀与经济增长和与失业的关系问题的意见分歧由来已久,不仅在中国,就是在西方发达国家,也曾经走过一段痛苦摸索的弯路。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的一段时间里,由于受凯恩斯主义的影响,西方发达国家普遍采取了扩张性的财政货币政策来刺激经济增长、缓解失业。但是,自70年代开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相继陷入了“滞胀”的泥潭。在饱受了长达10年之久的“滞胀”折磨之后,西方国家的各种经济学派得出了一个结论:通货膨胀不仅有害,而且危害很大。采用通货膨胀政策不仅无助于经济增长,解决不了失业问题,而且还会妨碍经济增长,最终导致生产停滞和通货膨胀率与失业率居高不下的“滞胀”局面。
回顾我国改革开放的历程,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我们也可以得出几乎相同的结论:通货膨胀有害无益。由于通货膨胀的不断加剧,曾导致过银根的被迫紧缩,经济的“滑坡”,甚至影响过社会的稳定。这些教训,至今还记忆犹新。
      采用通货膨胀政策不能解决失业问题
主张对通货膨胀采取宽容政策的人,认为通货膨胀与失业之间存在着“替换”关系(以下简称“替换论”),可以用通货膨胀来缓解失业、刺激经济增长。“替换论”的主要依据就是西方宏观经济学中的“菲利普斯曲线”。
其实,“菲利普斯曲线”原是英国经济学家A·W·菲利普斯(A·W·phillips)于本世纪50年代根据英国1862年以来近百年的统计资料而回归出来的一条曲线,用它描述名义工资率的变化与失业率之间的相互关系。这条曲线表明失业率越低,名义工资率上升的百分比就越高。后来,凯恩斯主义的经济学家们将它修正为用于描述通货膨胀与失业之间的关系。根据这条修正了的“菲利普斯曲线”,通货膨胀率与失业率之间存在着一种所谓的“替换关系”:即通货膨胀率越高,失业率就越低;通货膨胀率越低,失业率就越高。据此,有人主张利用这种“替换”作用,以通货膨胀去替换失业和刺激经济增长。这种观点在五六十年代英、美等西方国家曾风行一时。这些国家在60年代纵容通货膨胀的扩张性财政货币政策,造成了70年代长期的“滞胀”,使高通货膨胀率与高失业率和生产停滞长期同时并存。这一教训使西方经济学家开始重视否定通货膨胀“替换论”的弗里德曼和卢卡斯等人的观点。
美国货币主义经济学的代表弗里德曼强调,通货膨胀虽然有时可以暂时降低失业率,但是它以后又提高了人们对通货膨胀的预期,由此造成了货币工资上升的压力,减少厂商对劳动的需求,最终使失业率又恢复到原来水平。新古典经济学的代表卢卡斯进一步发展了弗里德曼的学说,证明了在短期内也不一定能用通货膨胀来替换失业。卢卡斯利用“理性预期”概念,强调理性的人不会总是犯同样的错误,人们的平均预期基本上是正确的;这意味着人们预期的通货膨胀率不会总是低于实际的通货膨胀率,而会有时低于、有时又高于实际的通货膨胀率。在这样一种“理性预期”下,通货膨胀不但在长期中没有降低失业率的作用,就是在短期中也不一定起“替换”作用,平均说来也不会降低失业率。现在西方宏观经济学界已经普遍承认,至少在长期中表达通货膨胀“替换作用”的那条“菲利普斯曲线”是不存在的。根据这种观点,许多西方国家已经把稳定物价总水平当作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认为这样可以为减少失业提供有利的宏观条件。其实,我国的实际经验也已经足以说明通货膨胀并不能缓解失业。我国在1988—1989年和1993—1994年经历过两次高通货膨胀,每次高通货膨胀之后,失业问题都比这次通货膨胀之前严重;而同样是高通货膨胀,后一次的失业问题又比前一次严重。这一事实充分证明:在我国,就长期来说通货膨胀不但不能缓解失业,而且加重了失业问题。
      采用通货膨胀政策无助于社会稳定
主张“替换论”的人还有一种说法,叫做“两害相权取其轻”。就是说,在承认通货膨胀和失业对于社会经济都有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强调二者对社会的承受能力不同。这种观点认为,通货膨胀虽然有害,但由于它对所有人造成的损害相同,因而不会影响社会稳定;而失业的影响面虽然有限,但却会危及社会稳定,并以此来强调要优先解决失业问题,用通货膨胀替换失业。这种看似有理的说法,好像是在为失业者着想,其实,不仅于事无补,反而会使他们更长久地陷入失业状态,并最终使更多的人失去工作机会。
当然,失业率上升也是一个值得重视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的问题。众所周知,我国目前失业率稍有上升,但这并不是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造成的。造成失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也是十分复杂的。除了经济体制转轨期间和结构调整过程中有一部分职工失业或待安置以外,还有广大农村剩余劳动力给就业带来的巨大压力。另一个原因是由于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技术进步日新月异的情况下,有一部分企业职工的技能水平和知识结构不适应新产业、新技术和市场变化的要求。此外,还有人口、社会等多方面的因素。解决失业问题的办法,主要应当通过深化改革,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提高经济效益和在结构调整中适当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积极拓宽就业门路;实施“再就业工程”,鼓励职工不断学习进取,提高适应当代社会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知识结构、技能水平;大力发展农业和乡镇企业,合理安排农村劳动力,等等。只有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找到解决失业问题的真正出路。试图采用通货膨胀政策来换取失业问题的暂时缓解,犹如挖肉补疮,不仅对解决失业问题无济于事,还会使失业人员的生活雪上加霜。高通货膨胀还将使经济生活中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强,使生产和贸易活动无法正常进行。而生产的停滞或萎缩又将使更多的人失去就业机会。这一切都说明,高通货膨胀会加重而不是减轻失业问题。
其实,真正对通货膨胀无动于衷甚至感到有益的人,是那些以金融投机为生的人。因为通货膨胀对那些高收入者的影响可能如隔靴搔痒,而对低收入者却可能是切肤之痛。同时,不确定性越高,从事金融投机的获利机会也越大,越是有利可图。这样的投机大户当然希望通货膨胀,他们可以从中捞到好处。而我们国家是不会允许这种富了少数人、害了多数人的再分配政策的。因为中央制定宏观经济政策,都是从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的。
      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是促进发展的唯一正确道路
我国作为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发展的确是最为紧迫的任务,没有发展就谈不上稳定,改革也会失去目标和动力。只有发展了,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切问题才有可能得到有效的解决。所以,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发展才是硬道理”,并指出“有条件的地方,要尽可能搞快点,只要是讲效益,讲质量,搞外向型经济,就没有什么可以担心的”,“总要力争隔几年上一台阶”。对于这一点大家的认识都是一致的,并有深刻体会。改革开放以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了发展的步伐,生产力解放了,国力增强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不加快发展什么都谈不上。但是,多年的经验也告诉我们,如何才能发展得更好,才能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今后的发展要依靠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这是促进发展的唯一正确的道路,是党和政府在总结了建国几十年来经济发展的经验教训之后得出的重要结论。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今年继续坚持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就是为了在保证宏观经济稳定的条件下,通过切实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大调整经济结构的力度,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从而使我国的国民经济继续朝着持续、快速、健康的方向发展,并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相反,倘若只依靠银行搞“大水漫灌”式的“注水”、“打气”办法,只能增加经济增长中的“水分”和“泡沫”,对于经济发展本身是毫无益处的。即使经济增长速度一时搞得很高,很快还会再掉下来,甚至跌得更惨。去年底,我国股市出现的不正常的过热现象,股价脱离经济发展现实和上市公司的业绩而飞涨,导致这种状况,当然有大户操纵市场、金融机构违规经营等方面的原因,但究其根本原因,主要还是有些人缺乏“理性预期”和风险意识,对客观经济规律缺乏正确认识,对现代经济发展的历史也知之甚少。采取措施整顿股市、规范证券市场,完全是为了抑制少数人过度投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根本利益。这是完全正确和及时的。否则,让其继续发展下去,将使股市跌得更惨,使投资者损失更大;对国家的危害也将会更严重,来之不易的宏观经济形势就有可能发生逆转。
      继续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宏观调控的新经验
近几年来,正是由于中央和有关决策部门清楚地看到了通货膨胀所潜伏的危险,因而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和“三个有利于”出发,把抑制通货膨胀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通过深化改革,既有效地控制了通货膨胀,又保持了经济的较快增长,避免了经济的大起大落和可能出现的“滞胀”,创造了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成功地进行宏观调控的新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五点:一是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1993年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幅曾经达到61.8%,超过了国力,导致了多发票子,推动了物价上涨。通过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投资规模逐年下降,去年的增幅已回落到20%左右,下降了2/3还多,因此货币发行和贷款规模也下来了,这就为控制物价上涨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二是大力加强农业,把粮食生产搞上去。前两年,两次提高粮食定购价格,大大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使粮食逐年增产。粮食价格稳定了,就稳住了占居民消费50%的食品价格,也稳定了以粮食为原料的工业品的价格,这就为稳定整个价格水平奠定了可靠的物质基础。三是坚持实行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在控制需求的同时,努力发展生产,供给得到了改善,商品充足,市场繁荣,这就平抑了零售物价的继续上涨。四是调控手段以治本性质的改革为主。近几年来,先后出台了投资、财税、金融、外汇、物价和企业等多项重大改革,并配之以具体的实施措施,从而使宏观调控的成效能够相对稳定,避免了大的反复。五是调控力度把握得当,调节机制相对灵活。既坚持了适度从紧的总体政策,又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进行预调、微调,做到该紧的紧,该松的松,有紧有松,松紧适度,稳中求进,国民经济进入了适度快速和相对平稳的发展轨道。实践证明,中央深化改革、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决策是正确的,所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也是比较稳妥的。
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
根据历史的经验教训,越是在好的形势下,越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首先,应当看到,去年的物价涨幅虽然比过去几年有了一定程度的下降,但这是在前几年高通货膨胀水平上经过抑制才达到的目标。
其次,物价涨幅回落并不等于通货膨胀的压力已经完全解除。当前,虽然供求基本平衡略有剩余,但是,需求拉动的潜在压力依然很大,隐形通货膨胀依然存在。人们手中持有的大量现金和储蓄存款随时可以转换成现实的购买力。一旦情况有变,仍有可能在短期内诱发出巨大的显性需求,从而激化供求矛盾,促使物价反弹。由于通货膨胀压力尚未彻底消除,再加上农业的基础还比较薄弱,许多国有企业仍未走出困境,从总体上看,经济增长质量差、效益低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因此,我国宏观经济环境的基础还不十分牢固。
第三,各方面的投资扩张冲动仍然强烈。光是“八五”结转到“九五”的国家计划内在建大中型项目的规模就不小;加上计划外以及非国有投资的在建项目,建设摊子已经铺得很大;而且在建项目普遍大幅度超过概算,不少项目资金缺口较大;“九五”规划规定全国经济增长目标平均每年在8%左右,但是各地上报的规划目标大都超过这一水平。对于这种投资扩张所形成的压力倘若稍有疏忽,就有可能使通货膨胀迅速反弹,再度出现“投资热”、“集资热”和“开发区热”等,造成新的经济混乱。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第四,虽然近几年来我国实行的是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但是资金供应总量并不低。从前年第四季度开始以微调的形式适当调整了调控力度。前年全国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增长幅度仍然超过了经济增长率和工业增加值的增长幅度。去年上半年,在“总体从紧”的前提下,对有市场、有效益的生产经营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给予支持,进一步调整了调控力度。总的情况表明,当前并不是资金供应不足,而是大量资金被不合理占用和低效益地使用了。现在的问题,不是“大水漫灌”式的放松银根,而是如何加快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加大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提高经济效益和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
综观当前的经济形势可以看出,抑制通货膨胀虽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不能盲目乐观、掉以轻心,更不能因此而改变宏观调控的大方向。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要努力做到“稳中求进”,按照“九五”规划的要求,继续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并根据经济运行的具体情况,不失时机地进行预调和微调。这是实事求是、从大局出发、非常正确的决策。我们应当认真地、扎扎实实地贯彻执行这一决策,要在总结和完善近年来宏观调控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的改革,在保持经济总量基本平衡的前提下,加大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加快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步伐。为了总结和发展我国的经济理论,对于国外的经济理论特别是当代西方经济学,还是要认真研究。首先要搞清楚,哪些是过时的,哪些是代表当代国际水平的,哪些是适合于我国并可借鉴利用的,不要生搬硬套。我们要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以正确指导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注:本文作者为国务院副秘书长)


第9版(理论)
专栏:思想道德论苑

  强化市场竞争的道德规范
邹东涛
“社会主义思想道德集中体现着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方向,对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的能动作用。”用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市场竞争,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道德是人们行为原则和规范的总和,是一定的社会调整人际关系的准则。在市场经济中,企业与企业之间、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必然存在市场竞争关系,正当的、公正的、合法的市场竞争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和发展;不正当的、不公正的、不合法的市场竞争则会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腐败、动荡和损失。为了有一个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交换和竞争秩序,实现经济的稳定和增长,需要对人们彼此之间的交换关系加以适当调整。这种调整,除了运用法律的和行政的外在强制手段外,还需要运用道德这种内在力量来规范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行为。医有医德、师有师德,作为市场经济中的市场竞争道德,则是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职业道德,这种职业道德对市场竞争有着积极的约束功能。
道德对市场竞争的约束功能,是通过道德的调节功能和教育功能实现的。道德对市场竞争的调节功能,是通过社会公众评价等方式来指导和纠正竞争者的不正当、不公正、不合法的行为;道德对竞争者的教育功能,是通过道德信念和道德榜样,培养和唤起竞争者的人格和自觉性,使自己的市场竞争行为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
道德对市场竞争的约束功能,与法律和行政管理对市场竞争的调节功能是相辅相成的。所不同的是,前者是一种内在的自我约束机制,而后者是一种外在的强力机制;前者重在扬善,后者重在惩恶。法律和行政管理对市场竞争的调节作用是必不可少的,但任何法律不可能对市场竞争行为囊括无遗,任何行政管理也不可能对偌大的市场全部管住管好,大量的市场竞争行为要靠竞争者的自我约束。
加强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市场竞争的约束功能,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社会主义市场竞争的道德准则。社会主义市场竞争的道德准则主要应该包括: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准则;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准则;接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准则;平等与协作的准则;信誉的准则;公平与公正的准则;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准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准则;正当与合法的准则;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准则。社会主义市场竞争的道德准则最终要落实到竞争者的行为上,社会主义市场竞争的道德准则的实现,要依靠竞争者自觉履行自己的道德责任。在市场经济中,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是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应有的权利,但权利总是相对于责任而言的。在市场竞争中,客观上要求竞争者的权利和责任相互对称。当竞争者的行为涉及法律问题时,他所承担的是法律责任;当竞争者的行为涉及经济问题时,他所承担的是经济责任;当竞争者的行为涉及社会问题时,他所承担的是社会责任。社会责任从主观方面考察,就是道德责任。竞争者的道德责任客观上要求其不能把一切市场竞争行为看成是只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而必须顾及他人、消费者和整个社会的利益。竞争者要讲效益、讲利润,但又不能搞拜金主义;要敢于与竞争对手争高下,但又不能用残忍、卑劣的手段打击、陷害竞争对手;既要讲策略和方法,又不能搞阴谋诡计;既要敢于改革和创新,又不能逾越国家的法令、法规。


第9版(理论)
专栏:书刊评介

  《1996—1997年中国发展状况与趋势》简介
仲青雁
翁杰明、张西明等主编的《1996—1997年中国发展状况与趋势》一书,已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
该书提纲挈领地概括1996年中国现阶段的主要特点:政局稳定;经济工作已进入常规化运行;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建设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党中央全面强调经济体制转轨时期要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并以“讲政治”为特点,建立和完善一系列制度;经济发展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的势头。
在对1996年综合科学分析的基础上,该书对1997年作出了许多值得注意的前瞻和预测。如“十五大”后,中国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从而为政局稳定提供可靠的保证。在党的建设方面,要进一步强调政治纪律,切实推进反腐败的制度化建设。1997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将进一步推进,一些改革中的深层次问题将被触及和不同程度地解决。随着香港的回归,中国经济规模和经济实力将大大增强。在两岸关系中,以“三通”为核心的经贸事务性谈判有望恢复并取得某些进展。在对外关系方面,中国将既顾及现实利益,又注重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采取既坚持原则又灵活务实的外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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