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联播 文字版 1997-11-02

1997-11-02新闻联播 文字版

中国人民大学庆祝建校60周年江泽民李鹏乔石李瑞环李岚清分别题词

第2版(要闻)<br/>专栏:<br/><br/>  中国人民大学庆祝建校60周年<br/> 江泽民李鹏乔石李瑞环李岚清分别题词<br/> 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11月1日,中国人民大学迎来建校60周年。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李鹏、乔石、李瑞环、李岚清为中国人民大学校庆题词。<br/> 江泽民的题词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培养跨世纪优秀建设人才。”<br/> 李鹏的题词是:“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现代化事业合格人才。”<br/> 乔石的题词是:“培养跨世纪优秀人才,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更大贡献。”<br/> 李瑞环的题词是:“坚持解放思想,勿忘实事求是。”<br/> 李岚清的题词是:“继续深化教育改革,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培养更多的跨世纪优秀人才做贡献。”<br/> 今天上午,中国人民大学的校园里彩旗招展,洋溢着节日气氛。来自全国各地的校友和学校师生近万人参加校庆活动。校庆仪式上同时颁发了中国人民大学第三届吴玉章奖,20种学术著作获得了这一面向全国的哲学社会科学奖。<br/> 中国人民大学的前身,是1937年在延安建立的陕北公学,以及后来的华北联合大学、北方大学和华北大学。1950年10月中国人民大学正式诞生。它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现在已发展成为一所以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是我国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经济与管理科学领域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建校60年来,人民大学共培养各类专业人才16万多人。学校目前设有26个系、13个学院和研究生院、12个校级研究所;设有51个学士学位专业、76个硕士学位学科点、39个博士学位学科点和2个博士后流动站,其中14个学科被评为全国重点学科。

农工民主党十二大及一中全会闭幕推举卢嘉锡为名誉主席蒋正华当选为主席

第2版(要闻)<br/>专栏:<br/><br/>  农工民主党十二大及一中全会闭幕<br/> 推举卢嘉锡为名誉主席蒋正华当选为主席<br/> 本报北京11月1日讯新华社记者胡晓梦、李术峰,本报记者潘跃报道:中国农工民主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及十二届一中全会在北京闭幕,推举卢嘉锡为名誉主席,蒋正华当选为新的主席。<br/> 在今天的闭幕式上,宣布了新当选的十二届中央常委、中央主席、副主席名单,通过了《中国农工民主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以及给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老同志的致敬信。大会决议号召,全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切实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为振兴中华、统一祖国而努力奋斗。<br/> 蒋正华在闭幕式上讲了话。他说,中国农工民主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中共中央的亲切关怀下,经过全体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胜利完成了大会的各项议程,取得了圆满成功。<br/> 在为期5天的会议中,代表们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审议通过了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的报告,总结了我党十一大以来的实践经验,明确了今后的主要任务;讨论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国农工民主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这次会议的成果,为我党在世纪之交,开创工作新局面奠定了良好基础。大家一致认为,这次大会是我党历史上盛况空前的大会,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会,是一次团结、民主、求实、奋进的大会。<br/> 在农工民主党十二届一中全会上,推举出农工民主党1位名誉主席、4位名誉副主席;选举出主席1人,副主席10人,常务委员41人;任命了秘书长。

人民解放军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第2版(要闻)<br/>专栏:<br/><br/>  人民解放军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br/>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br/> 主任:张万年<br/> 副主任:迟浩田于永波<br/> 委员:傅全有王克王瑞林钱树根周子玉唐天标袁守芳周坤仁董良驹<br/> 李运之邓正明尹凤岐

人大常委会通过建筑法

第2版(要闻)<br/>专栏:<br/><br/>  人大常委会通过建筑法<br/> 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记者刘思扬)今天在京结束的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第九十一号主席令,公布这部法律。这部法律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br/> 建筑法共8章85条,包括总则、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br/> 关于从业资格,这部法律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4个方面的条件,即: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br/>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这部法律还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人大常委会通过节约能源法

第2版(要闻)<br/>专栏:<br/><br/>  人大常委会通过节约能源法<br/> 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记者刘思扬)《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在今天结束的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获通过。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第九十号主席令,公布这部法律。这部法律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br/> 节约能源法共6章50条,包括总则、节能管理、合理使用能源、节能技术进步、法律责任和附则。<br/> 关于节能管理,这部法律规定,“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应当遵守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项目,依法审批的机关不得批准建设;项目建成后,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不予验收。”“禁止新建技术落后、耗能过高、严重浪费能源的工业项目。”“国家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实行淘汰制度。”<br/> 有关专家认为,节约能源法的制定,对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保护环境,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2版(要闻)<br/>专栏:<br/><br/>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br/>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br/> 任命孙延平(女)、王德龙、蒋惠岭、于丽霞(女)、韩远征、姜华(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br/> 免去吴建伟(女)、董清泽(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br/>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

中国农工民主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名单

第2版(要闻)<br/>专栏:<br/><br/>  中国农工民主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名单<br/> 名誉主席:卢嘉锡<br/> 名誉副主席:方荣欣田光涛翦天聪郭秀仪(女)<br/> 主席:蒋正华<br/> 副主席:姚峻章师明陈灏珠阎洪臣宋金升李蒙朱兆良陈建生陈宗兴张大宁<br/> 秘书长:于生龙<br/> (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

香港艺术团赴内地参加艺术节

第2版(要闻)<br/>专栏:<br/><br/>  香港艺术团赴内地参加艺术节<br/> 本报成都10月31日电记者刘玉琴、袁晞报道:香港回归祖国后,首次以香港特别行政区名义组团参加第五届中国艺术节的香港舞蹈团,今天在成都金牛会堂向翘首以盼的各界观众献演了大型舞集《如此》。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名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2版(要闻)<br/>专栏:<br/><br/>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名单<br/>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br/> (424人,按姓名笔划排列)<br/> 丁午寿丁锦源于镜波马力马志民<br/> 马绍良马临马逢国王丹凤(女)<br/> 王为谦王英伟王国华王国兴王绍尔<br/> 王敏刚韦基舜云大棉区永熙文楼<br/> 方心让方和方润华方黄吉雯(女)<br/> 方铿计佑铭尹才榜尹林孔祥勉<br/> 邓广殷邓兆棠邓焜古胜祥古宣辉<br/> 石景宜卢文端卢志强卢重兴卢恩成<br/> 叶天养叶庆忠叶若林叶国华叶国谦<br/> 叶顺兴(女)田北俊田益民丘福雄<br/> 邝广杰冯永祥冯庆锵冯志坚冯秉芬<br/> 冯检基冯琳(女)邢籁(女)<br/> 吕礼章吕志和吕明华朱正朱幼麟<br/> 朱树豪朱莲芬(女)伍秉坚<br/> 伍淑清(女)邬维庸庄世平庄永竞<br/> 庄启程庄绍绥刘汉铨刘吉良刘江华<br/> 刘宇新刘志荣刘佩琼(女)刘绍钧<br/> 刘荣广刘皇发刘迺强刘健仪(女)<br/> 刘浩清刘森波汤国华汤恩佳安子介<br/> 许长青许旭明许贤发许冠文阮北耀<br/> 孙大伦孙启昌纪文凤(女)<br/> 苏肖娟(女)苏泽光李乃尧李大壮<br/> 李凤英(女)李东海李业广<br/> 李乐诗(女)李扬李达仁李伟庭<br/> 李伦杰李兆基李连生李秀恒李启明<br/> 李君夏李国章李国强李明海李明堃<br/> 李和声李侠文李泽培李泽添李宗德<br/> 李祖泽李健鸿李家祥李焯芬李鹏飞<br/> 李群华李嘉诚杨光杨孙西杨孝华<br/> 杨钊杨启彦杨海成杨祥波杨耀忠<br/> 吴文拱吴连烽吴树炽吴思远吴亮星<br/> 吴家玮吴康民吴清辉吴锦泉岑才生<br/> 利汉钊利国伟邱德根何世柱何冬青<br/> 何志平何承天何柱国何钟泰何添<br/> 何鸿燊何景安何锡安何耀棣余国春<br/> 余润兴余燊邹灿基邹哲开闵建蜀<br/> 汪明荃(女)张人龙张小杰张云枫<br/> 张汉忠张永珍(女)张华峰张佑启<br/> 张国标张明敏张学明张闾蘅(女)<br/> 陆达权陆达兼陆宗霖陆联芬陈乃强<br/> 陈小玲(女)陈广生陈子钧<br/> 陈少琼(女)陈日新陈文裘陈玉书<br/> 陈立志陈永棋陈协平陈有庆陈廷骅<br/> 陈伟南陈丽华(女)陈丽玲(女)<br/> 陈财喜陈纮陈金烈陈金霖陈荣灿<br/> 陈复礼陈炳焕陈祖泽陈桦硕陈润根<br/> 陈捷贵陈彬陈清霞(女)<br/> 陈婉娴(女)陈维端陈植桂陈瑞球<br/> 陈鑑林陈耀华邵友保邵逸夫<br/> 范徐丽泰(女)范锦平林广兆<br/> 林贝聿嘉(女)林文辉林百欣林光如<br/> 林伟强林华英(女)林晋光<br/> 林淑仪(女)林辉实郁德芬(女)<br/> 欧阳成潮欧阳宝珍(女)罗友礼<br/> 罗君美(女)罗叔清罗建平罗祥国<br/> 罗康瑞罗德丞周子京周亦卿<br/> 周转香(女)周宝芬周梁淑怡(女)<br/> 郑汉钧郑明训郑钟伟郑海泉郑家纯<br/> 郑维健郑裕彤郑耀棠屈超赵汉钟<br/> 赵镇东荣智健胡汉清胡应湘胡国祥<br/> 胡法光胡定旭胡经昌胡鸿烈查济民<br/> 查懋声哈耀恩钟士元钟华楠钟树根<br/> 钟期荣(女)侯瑞培施子清施学概<br/> 施祥鹏施展熊洪祖杭洪清源<br/> 费明仪(女)费斐(女)姚秀卿(女)<br/> 姚美良秦文俊袁士杰袁武袁靖罡<br/> 莫应帆贾施雅夏佳理夏梦(女)<br/> 钱果丰倪少杰徐四民徐国炯徐是雄<br/> 徐展堂徐锦尧翁家灼高苕华(女)<br/> 高宝龄(女)高敬德郭志权郭炳湘<br/> 唐一柱唐英年唐治安唐学元唐翔千<br/> 唐楚男谈灵钧黄士心黄玉山黄汉清<br/> 黄永标黄光汉黄守正黄克立黄宏发<br/> 黄良会黄启铎黄英豪黄国础黄金富<br/> 黄河黄河清黄学海黄定光黄宜弘<br/> 黄建立黄建源黄绍伦黄钢城黄保欣<br/> 黄球黄乾亨黄景强黄富荣梅岭昌<br/> 曹王敏贤(女)曹文锦曹世植曹光彪<br/> 曹宏威龚如心(女)龚志强梁广灏<br/> 梁天培梁权东梁伟浩梁华济<br/> 梁刘柔芬(女)梁英标梁尚立梁秉中<br/> 梁定邦(银行)梁定邦(证监会)梁钦荣<br/> 梁适华梁炽辉梁振英梁智鸿梁富华<br/> 梁祺祐梁锦松梁筹庭梁煜林梁燊<br/> 董建华蒋丽芸(女)程介南释永惺<br/> 释觉光释智慧曾正麟曾向群曾励强<br/> 曾松芬曾星如曾宪梓曾恩发曾钰成<br/> 曾彬曾德成温悦球温嘉旋谢中民<br/> 谢仕荣谢志伟赖庆辉简志豪简福饴<br/> 詹培忠蔡大维蔡冠深蔡素玉(女)<br/> 蔡根培蔡渭衡蔡德河廖一原廖长城<br/> 廖正亮廖本怀廖成利廖自强廖烈文<br/> 廖烈科谭小莹(女)谭尚渭谭国雄<br/> 谭惠珠(女)谭耀宗黎锦文颜锦全<br/> 潘兆平潘江伟潘杜泉潘国濂潘宗光<br/> 潘祖尧薛凤旋薛磐基霍英东霍震霆<br/> 戴权戴希立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名单(草案)》的说明——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九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第2版(要闻)<br/>专栏:<br/><br/>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名单(草案)》的说明<br/> ——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九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br/>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曹志<br/>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各位委员:<br/> 我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名单(草案)》的说明。<br/>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香港选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选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为三十六名。”“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举会议选举产生。<br/>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规定:“选举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中规定的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委员中的中国公民,以及不是推选委员会委员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议员中的中国公民组成。但本人提出不愿参加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上述人员均须表明是否参加选举会议。<br/> 9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上述人员(共435人)发函,征询他们是否参加选举会议。截至10月17日,已全部收到回复。回复的435人中,有8人不是中国公民,其余427名中国公民中有3人提出不参加选举会议,424人表示愿意参加选举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规定,这424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br/>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规定:“选举会议第一次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推选十一名选举会议成员组成主席团,主席团从其成员中推选常务主席一人。”主席团成员人选的建议名单由委员长会议提出,在选举会议第一次会议上推选产生。<br/>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委员长会议建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曹志秘书长负责选举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br/> 我的说明完了,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