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9月11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科技园地)
专栏:

  中国,拒绝危险性病虫害
农业部副部长 刘成果
农业是自然风险较大的弱质产业,农业的丰歉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病虫草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因此,搞好病虫草害的检疫防治工作对保障农业丰收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国家对植物检疫工作十分重视。早在50年代就发布了国内植物检疫试行办法。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更加重视植物检疫工作。1983年国务院颁布了《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国务院根据检疫工作发展的需要对《条例》又进一步进行了修改。为保障检疫法规的贯彻实施,国家在省、地、县设立了1800多个植物检疫机构,配备专职植物检疫人员近1万人,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植物检疫执法体系,封锁控制了许多局部地区发生的检疫对象,减轻了检疫对象造成的危害。
但是,也应看到,植物检疫面临的任务仍相当艰巨。近些年来,国内一些重要的检疫对象,随地区间的种苗及农产品的调运,有扩大蔓延的趋势。国外一些检疫性病虫多次在我国口岸被截获,有的危险性病虫已传入并在国内蔓延为害。因此,在新形势下,更应加强植物检疫,进一步发挥植物检疫的保障作用。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植物检疫工作的领导,加大贯彻《条例》的力度,把植物检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努力按照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植物检疫监督管理机制,并为植物检疫部门严格执法创造良好的条件。
广大植物检疫人员要增强做好检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注意加强法规和业务技术的学习,提高执法水平。
交通、邮电、铁路、海关等部门在种子、苗木及农产品远距离流通中协助配合植物检疫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广大干部职工为植物检疫工作作出了贡献。今后,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协调,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从事种苗和农产品的生产、销售、交换的有关单位和农民是植物检疫工作的直接受益者,希望大家在生产和调运种苗或农产品时,都能按检疫规定办事,主动配合检疫部门做好工作。
总之,检疫工作离不开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相信,只要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检疫工作,我们的植物检疫事业就大有希望,我们的农业安全生产就有了保障。


第10版(科技园地)
专栏:科技杂谈

  让农业生产更安全
崔世安
近年来,世界上局部地方发生动植物检疫性病虫传播危害的严重态势,如英国的“疯牛病”,新西兰的地中海实蝇等,在国际社会造成了一定的恐慌,给社会各界上了一堂检疫课,也进一步引起了社会对检疫工作的关注。
我国是农业大国,确保农业生产不受病虫害的严重影响,是直接关系到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大问题。农业生产要完成本世纪末的目标,任务非常艰巨。但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县与县之间种子、苗木和农产品的交流越来越多。国内一些重要的检疫对象如水稻“细条病”、棉花枯黄萎病和柑桔黄龙病等大有扩大蔓延的趋势;国外一些检疫性病虫如小麦矮腥黑穗病、地中海实蝇多次在我国口岸被截获,有的危险性病虫如蔬菜斑潜蝇已传入并在国内蔓延为害。这些情况说明,农业和经济的发展对植物检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检疫工作抓得不好,造成疫病的流行,必将对我国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
我国的植物检疫工作者为防止危险性病虫的传播蔓延做了大量工作。全国每年实施调运检疫40万批次。检疫合格种子苗木及植物产品19亿公斤。先后扑灭了香蕉穿孔线虫和蚕豆染色病毒等从国外传入的危险病虫害,封锁控制了稻水象甲、苹果蠹蛾、柑桔溃疡病等许多局部地区发生的危险病虫害,为农业的丰收作出了贡献。
但是,绝不能把检疫工作仅仅看成是植物检疫部门或农业部门的事,它与我们每个人都有密切的关系。只有检疫机构与交通、铁路、邮电等部门通力合作,再加上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才有可能堵截病虫害的传播途径,造福于全国人民和子孙后代。
植物检疫工作直接关系到我国的农业丰收和持续发展,我们希望大家共同努力,为农业的丰收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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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小知识

  什么是植物检疫
陈生斗
“检疫”一词来源于拉丁文“Quarantine”,原意是40天。14世纪时,威尼斯城为防止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传播,规定外国船舶进港前须离岸停泊40天,核查安全后才允许人员上岸。这是最早的检疫措施。1660年法国卢昂地区发布法令,铲除小蘖并禁止传入以防治小麦秆锈病,这是世界上最早的植物检疫。
我国的植物检疫起始于本世纪20年代。1927年中国政府公布了《农产物检查所检验病虫害暂行办法》及《农产物检查所检查农产物处罚规则》,是我国最早的植物检疫法规。后来由于抗日战争等原因,检疫工作基本停止。
新中国成立后,植物检疫得到了长足的发展。1954年颁布了《输出入检疫暂行办法》。1955年农业部发布了《关于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检疫工作的通知》,开始了国内植物检疫工作。1957年国务院批转公布了农业部《国内植物检疫试行办法》。
十年动乱使国内检疫陷于停顿。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植物检疫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1982年国务院颁布了《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国务院颁布了《植物检疫条例》,1991年国家制定并颁布了《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1992年国务院修订发布了《植物检疫条例》。
目前,在全国的1800多个国内植物检疫机构和300多个口岸检疫机关工作的1.5万余名植物检疫人员,已成为保护农业安全生产的重要力量。(附图片)
  产地检疫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图为检疫人员在广袤的麦田里仔细检查。 王福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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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增强公众检疫意识
  ——访全国农技推广中心负责人
本报记者蒋建科
为增强公众的检疫意识,农业部今年9月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记者就此走访了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刘松林。
问:什么是植物检疫?
答:植物检疫就是农业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发布的植物检疫法规、规章,对各地生产的需要调运的农作物种子、苗木及其他植物产品进行检疫检验,防止危害植物的危险性病、虫、草随着人为活动传播蔓延,保护农业生产安全的一项强制性措施。
问:为什么要开展植物检疫呢?
答:植物病虫草害种类很多,其中一些局部地区发生的危险性病、虫、草害,能随人们调运植物及其产品而远距离传播蔓延。如我国水稻上的稻水象甲、蔬菜瓜果上的斑潜蝇、马铃薯上的癌肿病、农田里的毒麦等都是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或植物产品时传入并在国内传播蔓延开来的,给农业生产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目前我国农业生产发展迅速,从国外引进和各地生产、调运的农作物种子、苗木及植物产品很多,病虫害传播机会增加。植物检疫机构多次发现和处理了水稻细菌性条斑病、柑桔溃疡病、瓜菜斑潜蝇、毒麦等危险性病、虫、草害的农产品,有效防止了危险性病、虫、草传播蔓延。
问:哪些农产品必须接受检疫部门的检疫?
答:调运下列物品必须经过检疫:1.所有农作物的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2.稻、麦、玉米等粮食作物,棉、麻、茶、苹果、柑桔、花卉、蔬菜等经济作物,中药材、牧草等其他农作物的产品;3.各省(区、市)补充名单中的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
问:调运种子、苗木、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怎样办理检疫手续?
答:调入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地的县(市)农业局植物检疫机关提出申请,领取“植物检疫要求书”;调出单位持调入单位提供的“检疫要求书”到所在地的检疫机关申请检疫,经检疫机关检疫合格后领取《植物检疫证书》;凭《植物检疫证书》向交通运输部门办理调运手续。
问:从国外引进植物种子、苗木怎样办理植物检疫手续?
答:引种单位(或代理进口单位,下同)必须在对外签订贸易合同、协议30日前,向当地省(区、市)植物检疫机关提出申请,填具“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申请书”;经植物检疫机关审核批准后,取得“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并将“审批单”中的检疫要求列入对外贸易合同或协议;凭“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向种苗入境口岸检疫机关办理报检手续;种苗引进后,按植物检疫机关指定的隔离试种地点种植;生长期间做好疫情监测工作。
  经植物检疫机关在生长期间检验,确实不带危险性病虫,方能分散种植。
问:实施产地检疫有什么好处?
答:可以避免调运时才发现产品不符合检疫要求,在采取处理措施过程中,造成压车、压场、压仓、压站的经济损失。节省流通时间,保证农时;货主事先申报产地检疫,可在植检部门指导下,于生产环节采取措施消除危险病虫,生产出合格种苗和产品;危险病虫在植物生长季节有明显的危害症状,容易发现和识别,比调运时抽样检查更加快速、准确,简便易行。
问:植物检疫收费是乱收费吗?
答:植物检疫收费是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允许的,具体按财政部和国家物价局制订的标准执收。检疫机构在执行任务过程中,使用了必要的仪器设备和药品,收取适当费用用于检疫事业,是为了更好地开展检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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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扑灭香蕉之大敌
王福祥林芙蓉
1988年3月的一个早晨,漳州的南靖、平和两县农民发现地里的香蕉倒伏了不少。农民纳闷:是不是昨夜的大风作的孽?可拔起香蕉一看,根部怎么变黑了呢?种蕉多年的农民不敢怠慢,立即向当地植保植检部门求教。当地检疫人员迅速赶往现场,查找原因。在专家的帮助下,终于找到了造成香蕉倒伏的罪魁祸首——香蕉穿孔线虫。这种我们国家从未发生过的香蕉毁灭性病害,是随1985年从菲律宾引进的香蕉苗传入我国的。
这消息像一声惊雷,震惊了检疫人员。他们知道,香蕉穿孔线虫个体很小,肉眼难以看到,但其危害是难以估量的。除香蕉外,它还能危害柑桔、甘蔗、茶、菠萝、烟草等数十种经济作物,水果和苗木也会因为该虫而外销受阻。十万火急,疫情以极快的速度报到了北京。
农业部在查实疫情的基础上,迅速向全国通报了疫情,并组织专家和检疫人员制订了扑灭控制方案,内地检疫人员和口岸检疫人员相互配合,协同展开了与香蕉穿孔线虫的战斗。
五年中共销毁病蕉苗8000多株,柑桔1000多株,销毁柑桔苗20多万株。
这种线虫是顽固的。病株处理了,土壤中残留的线虫怎么办?检疫人员用呋喃丹等药剂消毒土壤,以便消灭病原线虫的方法,对病田进行了普遍的处理。五年累计开挖施药沟20多万米,投入人工1万多个。几年来经对3000多块地的监测,没有再发现香蕉穿孔线虫,专家反复检查后也确认,这种线虫已被检疫部门扑灭。每年为福建省挽回数十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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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从源头解决问题
李桂珍陈柏柱
河北承德市重视产地检疫把关,把检疫工作做在源头,受到了农民的欢迎。每年经检疫安全外运6.6亿多公斤种子、5亿多公斤种薯,销往国内24个省市并出口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6个国家和地区,无一处出现疫情。制、繁种为基地农民创效益8800多万元,也使异地农民因利用我市良种而创效益19亿元。多次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彰,1992年还被评为全国植物检疫先进集体。
该市在抓源头检疫的同时,改变过去“坐等检疫”的老办法,摸索出了上站台、上门、下田间、打破工作时间界限的服务用户的做法,方便了种子购销单位。如在种薯调运期间,围场县植保站根据马铃薯外调任务大,时间短的特点,到远离单位20公里的火车站实行站台检疫服务,连续奋战40多个昼夜,保证了种薯及时运出。
在产地检疫工作中,该市多次检出假高粱、毒麦、黄瓜黑星病、番茄溃疡病、稻水象甲、蔬菜斑潜蝇等检疫对象,指导农民和调种单位作了相应的处理,避免了造成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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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控制斑潜蝇确保菜篮子
正当全国各地大搞“菜篮子工程”之际,一种危害瓜菜、花卉、烟草等农作物的危险害虫——斑潜蝇,正悄悄地肆虐神州大地。其为害面积之广,危害作物种类之多,造成损失之大,是蔬菜病虫中不多见的。该虫的繁殖能力极强,防治比较困难。黄瓜、豆角、西瓜、辣椒等十多种人们日常食用的重要瓜菜都是它的危害目标。
广东省建立了万亩蔬菜综合防治斑潜蝇示范点,使虫害得到有效控制。云南省统一使用黄板诱杀防治成虫,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北京市采取统一拔除危害较重的菜田秧苗,摘除受害叶片,已基本控制危害。
目前,各地斑潜蝇危害初步得到了控制。
(赵守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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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对汝城“假种案”的反思
黄佳仁王艳青
1995年湖南汝城发生了震惊全国的假稻种案,致使10多万公斤的假稻种流入安徽、福建、广西等6省24个县(市),造成上万亩稻田严重减产以至绝收的严重后果。此案中,原汝城县植保站站长肖得周,因在出具植物检疫证书时玩忽职守,听任货主更改货物品种名称,对假种案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而被开除公职和撤消专职植物检疫员的资格。无独有偶,时隔不久广西博白县种子集团公司为贩运21060公斤稻种到湖南涟源市,擅自涂改原植物检疫证书的到货地点和数量,被植检机构查处。
上述二案都是因贩运稻种而随意更改或涂改有效法律证书的造假违法行为。汝城事件反映出植检机构内部个别检疫执法人员执法不严,玩忽职守,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理应受到严肃查处。植物检疫是一项严肃的行政执法工作,植检机构和受检单位、个人,都必须按植检法规办事。
植物检疫人员开展检疫工作时必须严肃、认真和准确,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规为准绳,不枉不纵,执法如山,保证国家植物检疫法规的正确实施。同时,植检人员时刻要把国家的利益、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对植检人员执法犯法,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必须依法予以处罚。
植物检疫工作不仅需要植检部门的努力,它更需要广大农户、制种单位、种子调运单位等主动、积极的配合。目前,部分群众对植物检疫的认识还很不够,检疫工作要落到实处,还须从增强群众的检疫意识做起。在宣传指导的同时,对于那些知法犯法,非法生产、调运种子、苗木的单位、个人,应视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大小,依法给予处罚。
广大农民是植物检疫最终的受益者,农民也应该知法懂法,自觉成为执行植物检疫法规的监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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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南海的“绿色卫士”
  ——记南繁基地的植检员们
  李先誉 陈崇森
提起海南,人们马上想到那里成片的椰林,美丽的沙滩,但有些人可能没有想到海南岛的南部,气候温和,四季常青,还是冬季种子加代繁育的最好场所,是我国宝贵的“天然大温室”。
每年冬季,除青海和西藏外,全国各地的育种队带着良种去那里繁育。常年繁育各种作物的品种多达25个,育种面积5万多亩,生产数百万至几千万公斤的种子供应全国各地。
海南四面环海,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隔离条件,因而海南的病虫发生情况与内地有所不同。人们担心:全国的种子带到海南来,繁育的种子再运往全国,会不会因为种子带病虫害而将海南变成病虫害传播的大本营呢?这种担心并不是多余的。为了保护天然大温室不受各地危险病虫的侵害,不让海南的危险病虫传播到各地去,这里活跃着一支特殊的队伍——三亚市植物检疫站的检疫员们,他们在祖国的南大门筑成了一道防御危险病虫害的钢铁长城。当好参谋
1990年,江苏、上海、新疆等地农业科研单位来海南繁育水稻种子,因不熟悉情况,结果找的育种田当年都曾是检疫对象。检疫人员得知情况后,立即说服育种单位和农户中止租田育种合同,并帮助他们另找了一个安全地块,育种单位圆满完成了当年育种任务,避免了损失。
为了让兄弟省市的育种队能顺利落实育种计划,每年育种队到来之前,植物检疫人员就要先进行田间调查,对检疫对象和危险病虫的发生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育种队带来的种子,检疫员除查验是否经检疫并带有检疫证书外,必要时要进行复检,以确保不把危险病虫传入基地,然后再安排到无检疫对象和危险病虫发生的地点去育种。周到服务
1990年冬,检疫员在田间检查发现,沈阳市和铁岭市农科所的育种田附近农田发生植物检疫对象——水稻细菌性条斑病。他们立即指导育种人员采取控水、控肥、喷药、撒石灰等预防措施,并把农药亲自送到地头。随后检疫员先后五次对育种田进行检疫检查。在他们的帮助下,育种队控制住了“细条病”的蔓延,保住了繁育田的种子。类似这样的事,他们已不知做了多少。他们总是把为育种单位提供服务看成自己工作的一部分。依法办事
在海南繁育的种子并不都符合检疫要求,每年都会有部分种子因是检疫对象而不能运出海南。拿到海南去繁育的种子一般都比较珍贵,不让种子调出海南,阻力是很大的,需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才能保证检疫措施的落实。例如1994年黑龙江省农科院繁育的两亩水稻发生了“细条病”,检疫部门不准运回黑龙江。得知检疫决定后,育种的同志一时想不通,个别同志甚至都哭了。植检人员耐心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使他们认识到:把病害带回去不仅是违法的,更严重的是将对黑龙江的水稻生产造成无穷后患,祸及子孙后代。最后这些同志主动表示以大局为重,从长远利益着想,把种子封存在海南。
南繁基地的田间地头经常活跃着植检员们的身影。人们亲切地称他们为南繁种子的“绿色卫士”。几年来,经检疫放行运出海南的种子达4000多万公斤;先后堵截了一批水稻、棉花、小麦、玉米等带病种子,使各地免受病种危害,为保护全国农业生产安全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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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农业部高度重视植物检疫工作。图为部领导深入实验室用显微镜观察检疫对象。 区伟明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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