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7月6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要闻)
专栏:

  吴邦国在河南考察国有企业时强调
坚定信心不断推进企业改革深入发展
新华社郑州7月5日电(新华社记者顾立林、河南日报记者赵红)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最近在河南考察时强调,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江泽民总书记在两次企业改革和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坚定信心,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积极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切实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6月28日至7月5日,吴邦国在河南省委书记李长春、副书记范钦臣、副省长俞家骅陪同下,先后考察了洛阳、焦作、新乡、郑州、开封5市的16家厂矿企业和科研院所,参观了高新技术开发区和乡镇企业,召开了煤炭企业转产和扭亏问题座谈会,听取了河南省委、省政府的工作汇报。他对河南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取得经济增长速度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口自然增长率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全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开拓进取,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发展。
吴邦国说,当前经济运行的一个突出问题,是部分国有企业产销率下降,经济效益不高,亏损额上升,停产、半停产企业增加。究其原因,虽然有市场需求不旺,能源、电费、运输提价,出口退税率下降和退税不及时,部分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紧张等问题,但也反映出企业机制不活、产品结构不合理和管理上的深层次问题,应当引起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面对当前困难局面,我们要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两次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加快改革步伐。在看到不利因素的同时,更要看到有利因素。一是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下,仍是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和技术装备的提供者,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二是通过十几年改革,国有企业面貌总体上发生了较大变化,活力得到增强。据统计,预算内工业企业工业增加值1990年为2517亿元,1995年达到7171亿元;利税总额1990年为1200亿元,1995年达到2723亿元;盈亏相抵后净利润1990年为266亿元,1995年为746亿元。在河南涌现出如洛阳玻璃厂、第一拖拉机厂和新飞集团等一批好的企业和优秀经营者,积累了改革经验。三是江总书记两次重要讲话,明确了企业改革方向、目标、原则和要求。今年以来,国务院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又制定了一系列重大措施,一是把18个试点城市扩大到50个大中城市;二是在1000户重点企业中,第一批300户企业明确了主办银行,并落实了生产经营资金;三是银行提取相当数量呆帐、坏帐准备金,推进企业兼并破产;四是召开学邯钢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邯钢模拟市场核算,实行成本否决的管理经验;五是即将实行扭亏增盈责任制等。吴邦国说,只要我们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搞好国有企业的方针政策,结合各地实际,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坚持“三改一加强”,国有企业是完全可以搞好的。
在谈到国有小企业改革时,吴邦国强调,第一,国有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繁荣市场、为民服务、增加就业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进一步放开放活国有小企业,有利于活跃和发展整个国民经济,有利于集中精力抓好关系国计民生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第二,当前放开放活国有小企业,关键在于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鼓励探索,允许试验,胆子要大一些,步子要快一些。国有企业情况千差万别,改革不要一刀切,一个模式。要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改组、联合、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出售、兼并破产等各种形式,加大国有小企业改革力度。放开放活小企业,是为了更好地搞好小企业。要加强领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与优化结构、加强管理结合起来。第三,判断国有小企业改革是非得失的标准,只能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只有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改革才能有正确的方向,才能不断深化。
在考察困难企业时,吴邦国肯定了焦作矿务局减人增效、发展第三产业和扭亏的经验,指出,焦作煤矿是全国最困难的煤矿之一,他们之所以取得成绩,一是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面向市场,不是等靠要,面对困难局面有新思路、新办法,矿区领导不是在口头上,而是在思想上转变了观念。二是从实际出发,扬长避短,根据市场需求,转产项目选得准,搞得快,搞一项,成一项。三是当地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帮助企业摆脱困境。
吴邦国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国有企业改革能否加快步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配套改革的进度。要促进政企职责分开,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好企业负担过重的问题。吴邦国强调,对于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和破产职工再就业问题,政府和企业要通过开辟新的就业渠道,尽可能做好安排,而不能简单地推向社会。各级领导都要关心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做好困难企业解亏工作,妥善安排困难职工生活。
陪同考察的有俞晓松、洪虎、濮洪九、孙昌基、许坤元、张人为、陈胜年等。


第2版(要闻)
专栏:

  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
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人事部近日印发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要求各地遵照执行。规定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国家公务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以适应国家行政机关高效能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行政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行政管理的需要,按照职位的要求,有计划地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培训。
第三条国家公务员培训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为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服务。
第四条参加培训是国家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国家公务员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章培训分类
第五条国家公务员培训分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
第六条初任培训是指对新录用人员,即经考试录用进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的培训。
初任培训在试用期间进行,时间不少于十天。
初任培训合格者方能任职定级,不合格或未参加培训的不能任职定级。
第七条任职培训是指对晋升领导职务人员,按照相应职位的要求所进行的培训。
任职培训一般在到职前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三十天。经任免机关批准,也可先到职后培训,但必须在到职后一年内完成。
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学习培训,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根据专项工作需要,对国家公务员进行专门业务培训。培训时间和方式视工作需要确定。
未经专门业务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专门业务工作。
第九条更新知识培训是指对在职人员以增新、补充、拓宽相关知识为目的的培训进修。每人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七天,也可以采取集中时间培训的办法。
第十条调入国家行政机关任职和在行政机关内部晋升为助理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人员,参照第七条规定接受培训。
第十一条经任免机关和国家公务员培训综合管理机构批准,对组织人事部门在同一周期内组织的相同类型、相同科目的培训,可视实际情况在国家公务员培训中予以认可或免修。
第三章培训科目
第十二条按照“少而精”的原则和科学性、针对性的要求,国家公务员培训的课程设置一般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不同类型的培训在内容上应有所侧重。
第十三条公共必修课包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律法规和政策,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技术知识,公共行政管理知识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
公共必修课的教学大纲和教材,由人事部制定和组织编写。
第十四条专业必修课是根据相关业务工作的需要而设置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科目。
专业必修课的教学大纲,由人事部审定,教材由国务院相关工作部门组织编写。
第十五条选修课是为拓宽、提高国家公务员知识和技能所设置的科目。内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国务院各工作部门人事机构和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确定。
选修课的教学大纲和教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国务院各工作部门人事机构组织编写。
第四章施教机构
第十六条国家根据培训工作的需要,统一规划,设置以行政学院为主体的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并对施教机构是否具备国家公务员培训条件实行资格认可制度。
第十七条国家行政学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学院按各自职责承担国家公务员的培训任务。
第十八条管理干部学院或其他培训机构经过批准,可以承担国家公务员培训任务。其中属于中央国家机关主管的,报人事部审批;属于省级以下部门主管的,报省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
第十九条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接受同级政府人事部门业务指导,按照培训规划实施教学活动,开展科学研究。
第二十条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的教师实行专兼职相结合,以兼职为主。
第五章培训管理
第二十一条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是国家公务员培训的综合管理机构。
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人事机构,负责本部门国家公务员培训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人事部培训管理的主要职责是:拟定国家公务员培训法规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划;组织培训者培训和培训理论研究;按照分类分级原则,对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第二十三条对参加培训并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国家公务员,发给相应的培训证书。
第二十四条国家公务员按规定参加培训期间,其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与在职人员相同。
第二十五条培训经费按国家有关规定解决。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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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交部发言人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中国政府今天对叶利钦连任俄罗斯总统表示“十分高兴”。
这是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崔天凯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作这一表示的。
有记者问:你对叶利钦当选俄罗斯总统有何评论?他的当选对中俄关系会产生什么影响?
这位发言人说:“我们十分高兴地获悉叶利钦先生连任俄罗斯联邦总统。对叶利钦先生再次当选,江泽民主席和李鹏总理均已发电表示祝贺。相信中俄两国平等信任的、面向21世纪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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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枪支管理法
新华社北京七月五日电(记者刘思扬、贾奋勇)《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今天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获得通过。
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第七十二号主席令,公布这部法律,自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枪支管理法的制定旨在加强枪支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这部法律共八章五十条,对枪支的配备和配置,枪支的制造和民用枪支的配售,枪支的日常管理以及枪支的运输、出入境等作了详细规定。
对民用枪支的配置,枪支管理法规定,必须经过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对枪支的制造、配售,法律规定实行特别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制造、买卖枪支。国家对制造、配售民用枪支的数量,实行限额管理,其年度限额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确定并下达到民用枪支配售企业。这项法律还进一步严格了对枪支日常管理、枪支运输等的规定,对违犯本法的行为也作出相应的惩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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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俊生在全国农资工作电话会议上要求
立即制止化肥生产流通秩序混乱问题
本报北京7月5日讯新华社记者赵连庆、本报记者周泓洋报道:国务委员陈俊生在今天召开的全国进一步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工作电话会议上强调,当前全国农资流通秩序进一步好转,但是,化肥生产特别是流通秩序混乱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这种情况不利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的稳定,必须立即予以制止。
在谈到当前农业生产资料工作时,陈俊生说,今年以来各级政府加强了对农资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农资供应取得明显成效,化肥货源充足。1至5月国内生产化肥完成年计划的44.4%,同比增长10.7%。各级供销社农资公司发挥主渠道作用,化肥货源准备充足,农民可随时买到优质化肥。化肥多价并存的状况得到扭转,化肥价格趋于稳定,目前全国已有26个省实行了综合价,实行粮棉肥挂钩的有20个省,比去年增加10个省。各级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增强了对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非法经营和违法违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针对当前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中存在的问题,陈俊生说,化肥工作省长负责制落实的不够好,一些地方出台的政策违背了国家政策。化肥销售平淡,库存大幅度增加,1至5月全国供销社农资系统销售化肥与去年同期持平,到5月末库存比去年同期增长90%,经营企业资金占压严重。化肥价格仍稳定在高价位,农民承受有困难。一些地方个体经营、无照经营仍较严重,个别供销社农资部门还有违纪和个人承包的情况。制销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坑农害农的行为时有发生。
陈俊生强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化肥流通体制的通知》,是政府加强化肥宏观调控的重要文件,各级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化肥工作省长负责制,做好本地区化肥供需总量平衡工作,承担起保证本地区化肥供应和价格稳定的责任。现在化肥资源稍微多了一些,应尽快建立起储备制度。各级化肥生产企业要继续开足马力,多生产优质化肥。供销社是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的主渠道,担负着执行国家农资供应政策、价格政策的重任,绝不允许出现倒买倒卖、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当前是用肥旺季,各级供销社农资部门要开展送肥到村、送肥到地头服务活动,让农民随时买到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化肥。各级工商、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大农资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经营、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坑农行为。
农业部、化工部、供销总社、国家工商局的负责同志也就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工作发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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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1995年中央决算的决议
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1995年中央决算的决议
(1996年7月5日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了财政部部长刘仲藜代表国务院所作的《关于1995年中央决算的报告》,经过审议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95年中央决算,批准财政部部长刘仲藜所作的《关于1995年中央决算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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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家华布赫参观国际数据通信网络技术展
据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新华社记者王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李仁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昨天晚上参观了正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举行的’96国际数据通信网络技术及应用展览会。
邹家华饶有兴趣地观看了每个展厅,仔细听取了讲解员关于数据通信网络新技术的介绍。邹家华说,世界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特别是数据信息通信网络等技术,随着信息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愈来愈突出,并以非凡的速度向前发展。这个展览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际上一些著名的公司为发展数据信息通信网络所取得的成果。邹家华说,通过举办展览会的方式,可以促进交流,扩大合作,联合发展,从而推动我国数据信息通信网络更快发展,更好地为我国国民经济持久、快速、健康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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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健在山东考察时指出
加强科学研究发展海洋产业
据新华社济南7月5日电(记者丁锡国)国务委员、国家科委主任宋健日前在山东考察海洋工作时指出,海洋开发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各级政府应当树立海洋国土观念,加强科学研究,加速科技人才培养,大力发展海洋产业。
6月27日至7月5日,宋健同志带领国家有关部门的同志,先后视察了青岛、日照、威海、烟台等地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产养殖场和加工企业、港口、海洋科研机构等,充分肯定了山东实施建设“海上山东”战略取得的可喜成绩。
宋健指出,当今世界,海洋竞争日趋激烈。目前,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水平与资源拥有量很不相称。到下个世纪,海洋必将成为决定我国经济、政治地位极其重要的因素。他说,加强科学研究,大力培养人才,转变经营方式,是海洋事业发展的三大要义。党中央、国务院最近提出的“两个根本转变”的要求和“科教兴国”、“可持续发展”两大战略,给海洋工作特别是海洋开发工作指明了方向和任务。
宋健强调,海洋竞争是高技术的竞争,必须加强海洋高技术的研究开发。他说,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海洋工作,根据专家们的建议,即将把海洋高技术研究开发正式列入“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即“863”计划),同时,加强基础研究,搞好成果转化,大力倡导和鼓励发展海洋产业,壮大海洋经济。宋健希望沿海各省市提高海洋工作科技水平,大力开发,合理保护海洋资源,争取到下世纪初我国海洋产业能解决二至三亿人的吃饭问题并达到小康以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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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李岚清会见美众议员团
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记者邹春义)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今天下午在这里会见了以众议员索罗门·奥蒂茨和埃迪·约翰逊为首的美国众议员团。
李岚清说,中美两国在经济上互补性很强,发展互利合作有着广阔前景。他说,美国国会在制定美国内外政策上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希望更多的议员能够亲自到中国看一看。这将会促进两国关系,特别是两国经贸关系的发展。
奥蒂茨和约翰逊高度称赞中国的经济成就,表示愿为促进两国关系的发展而继续努力。
美众议员团是应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的邀请来华访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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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香港红十字会拨款援助内地洪涝灾区
据新华社香港7月5日电(记者何自力)记者从香港红十字会获悉,该会为内地浙江、安徽和贵州三省洪涝重灾区调拨的60万元人民币救灾应急款,今天已电汇至中国红十字会。
据悉,香港红十字会今天还将派工作人员前往浙江和安徽实地了解灾情,从而制定整体的赈灾计划。与此同时,香港红十字会还在多家银行专门设立了“香港红十字会中国赈灾金”,以方便市民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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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全国贯彻《劳动法》经验交流会闭幕
尉健行等出席倪志福讲话
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记者李安定)今天是《劳动法》颁布两周年,由劳动部、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召开的全国贯彻《劳动法》经验交流会经过各地代表三天的交流活动,今天结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全国总工会主席尉健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倪志福等出席了今天的会议。
倪志福在发言中说,《劳动法》是一部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宗旨,全面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它的制订和颁布施行,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基本方针,适应了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对促进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把对《劳动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列为今年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将在今年下半年,对全国半数左右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开展一次较大规模的检查。通过检查,推动《劳动法》学习、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劳动法制观念和劳动关系双方学法、守法的自觉性,推动劳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加大执法力度,发挥工会组织的调节和监督作用,切实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促进《劳动法》的全面贯彻实施,更好地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部长李伯勇在回顾《劳动法》颁布以来,在贯彻、实施的情况时说,两年来,《劳动法》日益深入人心,越来越受到广大职工群众和企业的拥护,越来越受到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劳动法》实施以来,各地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采取了进一步措施,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合谐稳定;《劳动法》的贯彻实施还推动了企业劳动工资、社会保障改革的深化,促进了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同时也促进了分流企业富余职工等难点问题的解决,促进了企业管理的强化。
李伯勇说,贯彻《劳动法》将是一个长期过程。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力度,深化企业用人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积极稳妥地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加快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劳动监察制度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积极配合国有企业改革,争取在企业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上有所突破。要进一步落实工时、最低工资、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等基本劳动标准。通过劳动法的贯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国家经贸委副主任徐鹏航、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丁华也在会上讲了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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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刘益德、仲金福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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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档案法
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记者贾奋勇、刘思扬)今天结束的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档案法的决定。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第71号主席令,公布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档案法是1987年9月5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98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这部法律共6章27条,包括总则、档案机构及其职责、档案的管理、档案的利用和公布、法律责任、附则。
这部法律规定,有8个方面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8个方面的行为是: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涂改、伪造档案的;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给外国人的;违反有关规定,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专家认为,档案法的修改,对加强档案的管理、收集和整理,有效地保护利用档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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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迟浩田与波兰国防部长举行会谈
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记者马桂花)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迟浩田上将今天下午与波兰国防部长斯塔尼斯瓦夫·多布然斯基举行会谈。
迟浩田对39年来波兰国防部长首次访华表示热烈欢迎。他说,多布然斯基此行标志着中国与波兰两军友好合作关系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迟浩田还就国际和亚太地区形势、中国的对外政策、国内形势、国防政策和军队建设、两军关系等问题与客人进行了交谈。
他说,中波两国人民有着传统的友好合作关系,由于近年来双方的共同努力,中波两国关系得到了稳步持续的发展,两军之间的友好交往也不断增加。他希望中波两国两军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和平互利原则的基础上全面、健康、持续、稳步地发展。
多布然斯基表示,波中两军合作潜力很大,希望双方努力推动国防领域的合作。
多布然斯基还介绍了波兰军队改革的情况,并就地区安全等问题与迟浩田交换了意见。
会谈后,迟浩田为多布然斯基举行了欢迎宴会。
多布然斯基一行应迟浩田上将邀请于今天下午抵京,开始对中国为期7天的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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