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7月5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普通人的故事

  风雨沧桑铸丰碑
在辽宁锦州市古塔区五姓村南的丘岭地带,有座孤坟,那里长眠着一位烈士。从烈士安息在这里的那天起,一个瘦削的身影就时常出现在坟旁,悄然而来,悄然而去,默默地守卫着烈士的英灵。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守坟人黑发变成白发,挺直的腰杆弯了下来,然而,坟上的新土年年有加。
大地无言,岁月有情。48年的风风雨雨,守墓人朱国明始终守着烈士战东昌。
难忘的记忆
1948年秋,中国人民解放军开进锦州五姓村。此前,关于解放军的各种谣言灌满了朱国明的耳朵,让他觉得解放军是一支非常可怕的队伍。然而,10名战士住进他家只3天,他对解放军的印象就彻底转变了。解放军不但不杀人放火,打人骂人,而且个个是热心肠。尤其是那个名叫战东昌的班长,每天和战士一起给朱国明家担水劈柴,扫地扫院,跟朱国明一家4口相处得和亲人一样。朱国明做梦也想不到会遇上这么好的军队,这么好的兵。3天里,解放军给他留下了终生难忘的记忆。
血染的黎明
五姓村南的十二亩地,驻扎着一个连的敌军。10月11日,就在战东昌他们住进朱国明家的第4天凌晨,战班长去敌军阵地作宣传,朱国明和另外两名老乡给部队带路。“阵地上危险,别乱跑,听我指挥。”战班长小声说。借着炮楼里的灯光,清晰可见来回游动的哨兵。战东昌手持话筒开始喊话:“蒋军官兵们,赶快投降吧,我们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是来解放穷苦人的,我们优待俘虏。”话音刚落,炮楼里传来了敌兵的叫骂声。敌军的话激怒了这边一名战士,他端枪就要射击,战东昌一把按住他。瞬间,对面一声枪响,年仅26岁的战东昌倒下了。
朱国明和战士们把战东昌的遗体抬回村子。部队首长说:“把他埋在十二亩地,要让他看着锦州解放。”十二亩地的敌军被消灭后,在战东昌洒下鲜血的土地上,留下了一座烈士坟墓。
刀刻的木碑
自打战东昌静卧在十二亩地那天起,这里就成了朱国明生活的一部分。每到10月11日、建军节、清明节、春节,朱国明都要带上老伴和孩子来上坟。平日里,朱国明闲时忙时都不忘拎上锹到坟地添添土,铲铲草。一天,他感到烈士坟前缺一块碑,便回到家里,连夜用刀削了一块木碑,又刻上名字,第二天就立到坟前。风剥雨蚀,旧木碑腐烂了,新的一块又树起。就这样,朱国明先后做了30多块。
山不转水转,水不转人转。五姓村村民生活一天好似一天,可眼看着战东昌烈士坟前没块像样的碑,朱国明心里跟油煎一般。1990年,朱国明向民政部门、区委、街道呼吁为烈士立碑。这件事得到重视,1992年,庄重醒目的石碑终于取代了木碑(左图)。
含泪的笑容
英雄的业绩永垂千古,英雄的故事要让后人知道。带着这种淳朴执著的念头,朱国明不厌其烦地把那段刻骨铭心的故事讲给儿孙,讲给他认识或不认识的人(下图)。他还把自己的两个儿子送进部队。
“文革”中的一天,朱国明正在地里干活,远远看见十二亩地有一群人平坟。他扔下农具,深一脚浅一脚跑到那里,烈士坟顶已经平掉了。“你们不能平,这是烈士墓!”他愤怒地大喊。接着讲起烈士的故事,平坟人都停下了手,默默离去。
1986年以来,某些部门把这座孤墓一带当成垃圾厂,弄得墓地一塌糊涂。朱国明急得睡不好觉,吃不好饭,最后他赶毛驴车运来砖头瓦块,在坟墓四周垒起一道防护圈。1994年8月1日,朱国明老人终于如愿以偿:战东昌烈士的名字作为历史的见证刻进辽沈战役纪念馆的五万碑廊里。
今年6月5日,73岁的守墓老人又被评为区“双拥模范个人”。朱老汉手捧大红证书,站在战东昌烈士墓前,满是皱纹的脸上露出含泪的笑容。
辽宁锦州市解放军某部赵辉(附图片)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心灵的家园

  老翁的“疑心病”
在心理咨询门诊,一对中年兄妹向医生咨询:78岁的老父亲近半年以来突然怀疑老伴有外遇,夜里不让老伴睡觉,让下跪认错。谁劝解都不行,他们的母亲只得承认。这对兄妹一再强调:其母作风正派,是个贤妻良母,不知父亲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怀疑?
由于他们对父母的恋爱史、性生活情况等了解甚少,因此又请其母来补充情况。据老太太介绍:她与丈夫相识之前,曾交过一男友,此人各方面条件都比丈夫优越得多,但因对方是外地人,自己有老母要照料,不愿嫁到外地,所以未成。丈夫知道此事,婚后多年并未再提起过,她也与那个男友无任何联系。多年来夫妻恩爱、和谐,性生活从50岁起逐渐减少,现已终止数年。
两年前,老太太的丈夫患脑血管病,住院后治愈,恢复得较好,但近一年多以来曾有过性生活要求,被老太太拒绝。此后他失眠时,夜间就提起她婚前的恋爱史,追问是不是还爱那个男人。最近,竟胡说她和邻居日常来串门的老朋友有暧昧关系,只要她和男人交谈,不管是老是少,都怀疑,怎么解释都不信。
根据以上情况,医生初步诊断:老人在大脑疾病(脑血管病)的基础上,产生了嫉妒妄想,属于“脑器质性妄想性障碍”。这种情况并不少见。由于大脑皮质功能减退,受皮质控制的皮质下部的本能活动增强,如性欲亢进等。对于老年人来说,在性活动基本终止之后,再次产生性欲时,被叫做复苏。这位老人就是在性欲复苏之后,老伴无法适应其要求,便产生怀疑。
其次,对于这位老人来说,有一个埋藏多年的心理创伤,总怀疑妻子爱的是那个比自己强的男人。因此,当妻子拒绝自己的性生活要求后,过去压抑的创伤性体验便萌发、增强,并信以为真。在病情恶化之后,妄想的范围扩大了,症状愈加严重,无法接受劝解,此时唯一的办法就是进行治疗。
对于这类疾病,要病因治疗与症状治疗并重。病因治疗:脑血管病的药物要继续使用;症状治疗:即对妄想及伴随的情绪激动及粗暴行为进行治疗,给病人使用镇静催眠药,使其晚上有充足睡眠,减少兴奋。
医生提醒家属注意以下问题:1.千万不可违心地承认不存在的事,要不厌其烦地进行解释:他的怀疑绝对不是事实。2.要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并定期复查,如不能保证用药或复查的话,应该住院。3.要耐心照顾病人,不能不理睬,或者严厉斥责,要给予温暖与关怀。4.在脑血管病后产生妄想性障碍的老人,也有可能同时伴有智力、记忆力方面的障碍和判断力、理解力的下降等早期痴呆的症状。应在其兴奋吵闹症状好转之后,进行智力、记忆力方面的心理测查,确定有无血管性痴呆,以便及早发现,及时治疗。
北京医科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 赵友文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事中有法

  做好事致伤可获赔偿
吴新标
红星小学组织的学雷锋活动小组每年都要为社会做许多好事,一直为当地群众所称道。去年12月的一个星期天,学雷锋第一活动小组的5位成员在组长的带领下,来到敬老院为老爷爷、老奶奶们擦玻璃、洗桌椅等。11岁的小女孩陈丽在擦最后一个窗户的玻璃时,不小心从窗台上掉了下来,造成左手骨折,共花去医疗费1126元。
陈丽伤愈后,其父母多次找学校协商,要求学校付给陈丽的医疗费1126元,学校不同意全额赔偿。后来,陈丽的父母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状告红星小学,要求红星小学赔偿陈丽全部医疗费。
庭审中,红星小学辩称:①陈丽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险,陈丽应向保险公司索赔;②学校没有组织陈丽所在的学雷锋第一活动小组去为敬老院做好事,她们是在未经学校批准,也未告知学校的情况下自行组织去的,因而她们的行为与学校无关;③陈丽等为敬老院做好事,不图报酬,学校也没有受益。因此,学校不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①11岁的陈丽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她在学校就学和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时,对其进行监护的责任就从其父母身上转移到了学校;②陈丽所在的学雷锋第一活动小组去做好事虽未经学校批准,但她的小组以前多次未经学校批准而以学校的名义做好事,事后学校不但没有批评,反而表扬,说明学校是同意学雷锋第一活动小组不经学校批准而以学校名义去做好事的。同时,学雷锋第一活动小组多次不经学校批准而去校外做好事,正说明学校对其组织的学雷锋活动小组没有尽到管理之责,存有过错;③陈丽所在的学雷锋第一活动小组做好事不图报酬,为学校争得了荣誉,获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收到了大量的锦旗、表扬信、感谢信等,学校实际上是受益的。因此,陈丽在做好事时致伤,遭受了经济损失,学校应当对此承担责任。至于陈丽已投保人身险,可另行向保险公司索赔,与向学校索赔并不冲突。
经过法庭的教育,红星小学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同意赔偿陈丽的治伤医疗费1126元。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朋友信箱

  先说服自己
我的儿子是一名大学生,为了儿子的身心健康和学习上无后顾之忧,我曾反复叮嘱他到大学后不要过分节俭,我和他母亲会全力支持他读书。并说:“我们算计着呢,你手里的钱没花完我们就会给你寄去,不让你作难。”
但后来,儿子从大学打来电话说:“爸爸,请每个月少给我寄100元钱吧,我在这里承包了学生宿舍楼上的一间厕所的打扫工作,每月能拿120元劳务费。”妻子说:“搞勤工俭学我支持,你能不能找个别的活儿干,打扫厕所,人家说起来多不好听啊!”儿子回答说:“别人怎么说我不在乎。反正我要通过打扫厕所锻炼自己,并减轻你们的负担。”
我支持儿子的行动。但孩子在大学打扫厕所的消息传开后,有人说好,有人说丢人。难道果真丢人吗?
河南滑县教师进修学校 李振国
显而易见,认为打扫厕所丢人的思想是错误的。但我们应该承认,这种思想存在于一些人的头脑中,并不会因为某个人说它不丢人就会改变。
所以现在您要做的是怎样说服自己。我们不妨可以这样类比一下:在一个家庭中,夫妻地位是平等的,但总有一些脏、累、差的活儿要干,于是两个人有分工,但妻子并不会因为丈夫打扫厕所、清理抽油烟机而瞧不起他。社会分工不也如此吗?我想,你不会认同那种歧视清洁工的思想吧。在大学里人与人也是平等的,评价某个学生的标准不在于他勤工俭学做了什么,因为那只是一种手段,与他的学习成绩、学术水平等不相干。
只要孩子自己不觉得受人歧视、丢人,做父母的又何必忧虑呢?况且自食其力,不坐享父母劳动成果的孩子一定是会有出息的。至于别人,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心语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实话实说

  纠正歪风先清歪理
刘林坡
“只要不是中饱私囊,怎么干都可以。”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过程当中,有的人总是以这句话来掩饰自己的过错。言下之意,为了小团体的利益,违反政策法规也是可以谅解的。其实这是一种歪理。
为了小团体的利益违反政策法规,虽然不同于为了个人利益而胡作非为,但小团体的利益常常和个人利益紧紧联系在一起,所谓“单位得一碗,个人得一匙”就是这个意思。可以说,它是谋求个人私利的扩大形式,在本质上两者是没有区别的。
这种歪理具有一定的欺骗性,它常常以“为了集体”、“为了大家”的面目出现。某些行业哄抬物价、偷税漏税、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少数干部贪赃枉法、贪污受贿等等歪风,也多是在上述歪理的掩护下刮起来的。它干扰了国家政策法规的正常实施,涣散了党的纪律,腐蚀了干部群众。由此看来,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先得把歪风后面的各种歪理认真清一清,这样,纠风工作才能取得更好效果。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实话实说

  “人走茶凉”的另一面
陈祖龙
某公司一位处长退休后,偶回处里坐坐,发觉昔日的下属对他的态度明显比过去冷漠。他忿然长叹:“真是世风日下,人走茶凉啊!”
其实这怨不得下属。这位处长在位时,工作样样指派下属做,功劳成绩统统归在自己名下,争荣誉,争地位,争其他种种好处毫不谦让。下属对他早有种种非议,只是当时怯于他是处长,不敢当面发作而已。可以说他的那杯“茶”,在下属心目中从来没有“热”过。
一个干部倘若真正清正廉洁,勤于政事,处处以身作则,“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群众又怎会轻易忘怀?焦裕禄同志去世已有几十年,兰考人民仍在深切地怀念他。兰考大地上至今还流传着“看到泡桐树,想起焦裕禄”的民歌。每年清明前后,都有许多人到焦裕禄墓前凭吊。时隔几十年,焦裕禄同志的那杯“茶”,在兰考人民心目中依然“滚烫”。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世相百态

洋洋得意
湖北武钢检修公司徐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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