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7月25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理论)
专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思想道德建设

  积极探索搞好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思路
李新泰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会引起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深刻变化,既给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也给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更好的保证和支持,是需要认真研究和积极探索的新问题。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市场经济是优胜劣汰的竞争经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企业经营者和广大职工首先要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如果没有强烈的竞争意识,缺乏迎难而上、有难必克、不甘人后、敢为人先的决心和信心,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必然难有作为。这种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赶超拚抢的竞争精神,需要通过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来培育。淄博市是一个国有大中型企业占绝对优势的老工业城市,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市委、市政府针对国有企业改革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干部群众中产生的种种思想认识问题,在全市开展了“解放思想、攻坚破难、再创一流”的大讨论。广大干部、群众深切地体会到:在市场竞争中,国有企业同其他经济成分的企业要平等竞争,国有企业要通过增强自身的竞争力来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同时要学习其他经济成分企业好的经营管理经验,并与这些企业进行必要的分工或联合,在推动经济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这次讨论坚定了广大干部、群众搞活国有企业的信心,从而在全市迅速形成了不甘人后、你追我赶、拚搏争先的良好局面。
市场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科技实力的竞争。我市从经济建设的需要出发,先后制定实施了“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工程”。经过努力,全市五区三县全部建成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区县,被列为全国第一个地市级国家星火技术密集区。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在全市提前一年完成“八五”计划指标、提前7年实现翻两番的奋斗目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竞争观念的确立,不仅极大地推动了我市的物质文明建设,而且也使我市的精神文明建设跃上一个新台阶。近几年来,我市先后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文化模范市、全国绿化先进单位、全国十佳卫生城等荣誉称号,8个区县全部跨入全国科技先进县行列,6个区县成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区(县)。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讲,也是道德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是规范社会秩序的平衡器,是经济和社会健康有序运行的重要约束力量。建立良好的道德规范,发挥道德对市场经济行为的评价、规范和导向作用,既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的需要。为了加强全民道德建设,市里编发了《文明市民读本》和《职业道德手册》,开办了文明市民学校,开展了“学雷锋、树新风”、以优质服务为核心的“十文明”竞赛等活动,有力地促进了社会道德风尚的好转。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是法制经济。它需要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经济运行秩序,反对和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加强法制教育,树立遵纪守法观念,既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而人们法制观念的养成,既要靠全民普法教育,又要靠依法打击经济生活中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赖债不还等不法行为。
全民参与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成效的关键
人民群众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动力之源。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日趋多元化,能否把人民群众组织起来,使人民群众自觉地满腔热情地投身到精神文明建设中去,真正做到全民参与,是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能否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关键。有些地方精神文明建设落不到实处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精神文明建设成了一种单纯的领导行为,没有把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缺乏吸引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手段和方法。怎样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呢?
紧密结合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需求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部署和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都坚持以群众关心不关心、需要不需要、欢迎不欢迎为基本标准,联系干部群众的工作实际和切身利益,使领导的思路与群众的要求形成“共振”,从而增强了精神文明建设的群众性和实效性。为适应农民奔小康的迫切需要,市里在农村开展了“讲精神文明、比科技致富、建文明村镇”等活动,给农民送科技,送知识,得到农民的积极响应和参与。
要不断赋予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以新意。搞好精神文明建设,要有新思路、新方法。如果墨守成规,光唱老调子、沿用老路子,就难以吸引群众。为弘扬“团结实干争创一流”的精神,全市组织开展“建设淄博立志立功”活动,不论单位、个人,不分党派团体,只要是工作创出一流业绩,为全市争得了荣誉的,市委、市政府就给其记功奖励。由于这项活动密切结合实际,又富有新意,从而激发了群众的参与热情,极大地调动了全市人民争创第一的积极性。近年来,全市先后有近万个集体和个人立功受奖,涌现出了一大批两个文明建设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要有强烈的时代感。一些具有时代特色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往往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积极响应。例如,我们在全市开展了“为党增光、为国出力、为民造福”的活动,要求广大党员为党增光,每个公民为国出力,领导干部为民造福。由于这项活动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广泛的群众性,一经开展,就得到全市上下的关注和响应,形成立足本职、创实绩、比贡献的热潮。
建章立制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保证
要使精神文明建设这只手真正硬起来,真正做到常抓不懈,卓有成效,还必须建立健全保障机制,保证精神文明建设不因形势的变化、班子的调整和领导人注意力的转移而削弱和淡化。
一是领导机制。搞好精神文明建设的关键在领导。多年来,我市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一名副书记和一名常委专门抓。市委常委会定期研究精神文明建设问题,全市每年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总结表彰,部署工作。全市上下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主任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办公条件“四落实”,保证了精神文明建设持续而有效地开展。
二是责任与激励机制。精神文明建设要真正落到实处,必须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和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检查评比表彰制度,实行精神文明建设与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挂钩、与党政干部的提拔晋级挂钩、与广大干部群众的切身利益挂钩、与“评先树优”活动挂钩等政策。对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分别不同情况予以记功、晋级、增加工资等精神和物质奖励;对精神文明建设抓得不力,搞得不好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要给予批评和恰如其分的处理。
三是投入机制。精神文明建设是需要投入的。要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就要办好报纸和广播电视;要用优秀作品鼓舞人,就要加大对文化的投入;要提高人们的科学文化素质,就要办好各类学校。这些都需要花钱。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加大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形成多元投入机制。市里明确规定,各部门、各单位用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要逐年有所增长。“八五”期间,市级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投入累计超过16亿元,占同期财政支出的1/3。几年来,在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我们多方筹集资金用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骨干工程和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先后新建扩建了博物馆、工展馆、艺术馆、古车博物馆、新华书店等文化设施,建立了文化开发、新闻宣传、文物维修和人才工程等专项基金,确保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到位。


第9版(理论)
专栏:

  “两个飞跃”的实践与探索
王文学
“两个飞跃”的思想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邓小平同志说:“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这一思想深刻地揭示了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描绘了我国农村改革的基本历程,指明了我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总体方向。因此,江泽民同志在河南考察农业和农村工作时说:“在农村经营体制上,我们要全面、深刻地领会邓小平同志关于农村‘两个飞跃’的思想,对于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既要坚持长期稳定,又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和提高。”多年来,山西省遵循邓小平同志“两个飞跃”的思想,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在稳定完善家庭承包经营的同时,坚持宜分则分、宜统则统的原则,不断增强集体统一经营的实力,促进两个经营层次平衡发展
山西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从1982年初开始的。从80年代中期开始,省里就十分注意在稳定和提高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同时,增强集体统一经营层次的实力。1987年9月,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双层经营经验交流会,明确提出:全省要从健全村级合作经济组织入手,突出解决集体统一经营层次无人管事的问题;从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入手,重点解决集体统一经营层次无钱办事的问题。到1989年底,全省有76.4%的村建立了土地、企业、财务、提留和劳动积累等管理制度;有近一半的村建立了农业合作发展基金制度;有一半以上的村制定了合作社章程;有1/4的村能够为农户提供系列化服务;同时还建立了农机、水电、植保、生产供销、科技服务等专业性村级服务组织9万多个。集体统一经营层次的实力增强和职能健全,有力地促进了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发展;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发展,又向集体统一经营层次提出了更高的服务需求。经过几年的努力,全省初步形成了以市场和科技信息体系、技术推广体系、物资供应体系和运销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县、乡、村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据对省内11个县(市、区)的357个村调查,1993年,357个村集体统一经营层次可支配收入总额为2883万元,比1989年增长88.7%;集体生产性固定资产1.2亿元,比1989年增长122.5%;村集体可支配收入与支出相抵后,从原来亏欠282万元变为节余245万元。近两年来,全省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不断完善,各项指标又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事实表明:两个飞跃是互相联系的,这种联系的纽带是建立和完善双层经营体制。第一个飞跃是通过变革经营体制,建立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体制,解放生产力;第二个飞跃是在生产力不断发展的基础上,让集体统一经营逐步成为主导方面,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两个飞跃都是在新体制的框架内进行的。我们既不能因推动第二个飞跃而否定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又不能因为稳定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而放弃对第二个飞跃的积极探索。要在稳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同时,不断增强集体统一经营层次的实力,实现两个层次的动态平衡,推动第二个飞跃。当然,发展壮大集体统一经营层次的实力,绝不能平调农户的财产,随意增加农户的提留,而只能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进行,只能在为农民服务的过程中实现。
在抓好农业的同时,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村分工分业和农业规模经营
江泽民同志指出:“在抓好农业的同时,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特别是集体企业。发展乡镇企业,对农村的建设是一项带有革命性的改革,具有深远的意义。”随着农村温饱问题的基本解决,山西把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作为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作为兴晋富民的战略重点。80年代中期以来,全省掀起了大办乡镇企业的热潮。1990年,全省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1400多亿元,营业收入1173亿元,上缴国家税金22亿元。1992年至1995年,山西省乡镇企业年均增长速度达到51.3%。乡镇企业的发展为农村经济振兴增添了新的活力,也为实现第二个飞跃创造了条件。
一是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增加了对农业的投入,加快了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步伐。1985年至1995年,全省乡镇企业直接用于补农建农资金,相当于国家同期对农业的投入,促进了农业集约化和现代化水平的提高。
二是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农村分工分业,使一大批农民从土地上分离出来,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创造了条件。全省目前土地规模经营形式主要有,大户承包、股份合作制农场和专业队集体承包的机械化农场等。乡镇企业发展快的晋城市已建成规模较大的机械化农场266个,经营土地1.77万亩,平均每个农场66.5亩,劳均23.3亩,综合机械作业率达到90%以上,劳均产值1.5万元,其中最高的达到3.5万元。
三是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为集体经济拓宽了发展空间,使其在土地经营之外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现在凡是集体经济实力强大的乡村,绝大多数都是乡镇企业比较发达。
按照产业化的要求组织发展农村经济,形成产品规模、群体规模和区域规模,促进生产力发展
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生产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农村改革不断深化的必然结果,是全面发展和繁荣农村经济的有效途径。按照产业化要求组织发展农村经济,反映了农村经济向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发展的客观需要,有利于解决农户分散经营与大市场的矛盾。从80年代后期到现在,省委、省政府坚持从本省的实际出发,以资源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连片开发,发展商品生产基地,培育主导产业,扶持龙头企业,把千家万户的生产纳入商品生产基地建设和主导产业开发之中。目前,全省已初步形成了粮、果、畜、菜四大主导产业。其中,中南部的优质苹果基地、黄河沿岸红枣林带,在全国已占一定的市场份额。在精心培育主导产业的同时,省里每年筹资2亿多元,重点扶持了七大农产品系列的加工骨干龙头企业建设。现在,这些企业都已初具规模,其产品相继打入了国内外市场。
实践证明,按照产业化的要求发展农村经济,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也有利于发展规模经营。鉴于我国的国情,我们发展规模经营,不能照搬西方发达国家以土地兼并、小农破产来扩大土地规模的模式。要通过农业产业化,在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的格局下,充分发挥集体经营层次的功能,把千家万户的生产纳入统一规划、连片开发之中,使一家一户的生产变为群体的规模生产。同时,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把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藏、销售衔接起来,在社会再生产各环节上实现规模经营。这种在一个产品、一个产业、一个区域内形成产品规模、群体规模和区域规模,是我国特殊国情下的具有新质意义的规模经营。
此外,按产业化的要求组织发展农村经济,让分散经营的农户围绕产业链进行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化协作,通过市场牵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形式,实现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生产经营机制和经济发展格局,既保持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稳定,又使集体经济与农户经营在专业化生产基础上形成一种全新的关系,集体经济的主体地位通过龙头企业带动的方式得到确立,这对推动“第二个飞跃”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在条件成熟的地方,根据自愿互利原则,积极推行农村股份合作制,促进集体经济由低水平向高水平发展
随着农村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各种生产要素便在新的基础上开始流动和重新组合,产生了一种新型的经营形式,形成了一种新的经济关系,这就是广大农民创造的股份合作制。进入90年代以后,省委、省政府及时总结各地的经验,在条件成熟的一些地方,积极推行股份合作制。省里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引导农民通过资金、土地、劳动力、技术、设施入股,形成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并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在新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同时,对原有集体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到1995年底,全省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已发展到7.56万家,参股总户数达到8.5万户,股金总量(包括存量折股)达118.7亿元。与此同时,我们还把股份合作制这种形式及时引入资金需求量大的种植业、养殖业、农机事业、水利事业、果园经营和“四荒”地开发。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仅股份制办水单位就有6400多个,入股资金1.37亿元。
股份合作经济的发展,大大拓宽了我们对农村集体经济的认识。家庭联产承包经营适应我国农业的特点,符合我国的国情,必须长期坚持,这一点不能有丝毫动摇。同时,在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必须加强农民之间的联合与合作。生产力水平越提高,市场经济越发展,这种联合与合作越必要、越紧迫。引导农民联合与合作,必须在发展社区合作和专业合作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股份合作制。从经营形式来看,股份合作制是一种规模经济,有利于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从经济性质来讲,股份合作制经济是一种更有效率、更有效益、兼顾公平、新型的集体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讲,发展股份合作制,有利于低水平的集体经济向高水平的集体经济过渡,加快第二个飞跃的进程。
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要始终贯彻科教兴农的方针,把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作为推进“第二个飞跃”的根本措施
江泽民同志指出:“要狠抓科教兴农,把农业发展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民素质的轨道上来,努力提高科技在农业增长中的贡献份额。”这些年来,山西始终坚持科教兴农的战略,把科学技术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渗透到农村经济的各个环节和各个领域。无论是发展农业、乡镇企业和农村服务体系,还是发展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产业化开发,都十分注重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特别是抓住山西农业的主要制约因素,大力推广了节水农业和旱作农业技术。目前,全省已建成高标准节水农田500多万亩,年可节水7亿多立方米,相当于投资数十亿元建设的大型水库。全省旱作农业面积已达800多万亩,旱作农业技术有许多新的突破。在抓技术推广的同时,我们在农科教结合上进行了积极探索。一是从深化科技、教育体制改革入手,通过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建立示范基地,重奖有功人员,实行村校一体、村厂校一体和农村小学开设劳动技术课、初中举办“三加一”教育班,以及大中专院校举办农青班、乡镇企业班等措施,强化农科教结合的输入机制;二是从深化农村改革入手,通过发展主导产业,在主导产业项目区开展对农民的科技培训和现场指导,改善农科教结合的吸纳机制;三是从培育技术、人才、信息市场入手,通过举办科技成果交流会、人才交流会和科技信息发布会,建立技术咨询机构、科技软件和硬件开发机构,强化农科教结合的市场机制;四是从转变政府职能入手,通过建立组织协调体系、制定优惠政策和增加科技教育投入,建立农科教结合的调控机制。实践证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实现第二个飞跃的第一推动力。只有在农村科技和农民素质飞跃的基础上,才会有整个农村发展的飞跃。
回顾总结我省农村改革与发展的历程,我们深深体会到,“两个飞跃”的本质都是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后者相对于前者来说,任务更艰巨,道路更曲折,而且是一个很长的历程。在这个过程中,既不能操之过急、拔苗助长,又不能望而却步、消极等待。我们要以邓小平同志“两个飞跃”思想为指针,遵循客观规律,尊重群众意愿,因势利导,加强领导,不断探索,认真总结,不断推动农村改革与发展,促进农村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实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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