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7月19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家庭医疗救护(28)

  夏天饮水应注意
炎热的夏天,人体出汗增多,需要饮水的量大大增加。水是组成人的血液、淋巴液、消化液、汗液、分泌液、尿液等的重要物质,还能起到维持人体内新陈代谢,调节体温,输送营养,保持酸碱平衡,溶解和促进废物及毒素排泄的作用。
不过,饮水也是有讲究的,特别是夏天饮水更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不要喝生水。有的人特别是劳动强度较大或剧烈体育运动的人,“渴不择饮”去喝生水。这是感染痢疾、伤寒、霍乱等肠传染病最常见的原因之一,因生水可能含有较多的肠道致病菌,即使是自来水,虽经沉淀、漂白粉消毒等处理,有些也未能达到直接饮用的要求,故应喝开水。
二、不要口渴了再去喝水。“饥餐渴饮”是人们的习惯,其实等到口渴才去饮水已经较晚了,这时体内水分不足已达一定程度。因此,要养成经常主动喝水的习惯。
三、不可“暴饮”。对酒不可暴饮,对水也不可暴饮,因为人在剧烈运动或高温下劳动之后,出汗较多,血液会相对浓缩,这时大量喝水,会很快被吸收到血液中去,增加血容量,会加重心脏及肾脏的负担,有损健康。同时,短时间内大量水进入胃肠道,会稀释胃液,降低胃酸的杀菌能力,一旦有致病菌进入消化道,发病的机会将会增加。
四、不可大量喝白开水。大量喝白开水,会使出汗增多,使钠盐排出量增加,血钠、血钾浓度降低,这将导致细胞不能正常进行新陈代谢。因此,饮水或其他饮料时,最好适量加入食盐。
湖南岳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陈佑坤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权威检测

  家用煤气灶
1996年第2季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1.组织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2.检验单位: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3.抽查范围:广东、湖南、江苏、浙江、山东、四川、北京、上海
4.被抽查产品数量及类型:34家企业生产的家用煤气灶
5.主要检验项目:气密性、燃烧稳定性、燃烧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热效率、结构、铭牌及说明书
6.较好产品情况(排名不分先后):
产品名称 商标 生产企业 规格型号
出厂单价(元/台)
家用煤气灶万家乐广东省石油气用具发展有限公司JZY2—D4
200
家用煤气灶火王深圳市火王燃具公司 JZY2—838M
280
家用煤气灶华帝广东省中山华帝燃具有限公司JZY2—920B
190
家用煤气灶百得广东省中山大昌燃气用具实业公司JZY2
180
家用煤气灶光芒 江苏省光芒集团公司 JZY2—3905C
180
家用煤气灶燕山 北京市煤气用具厂 JZY2—H
200
家用煤气灶神州 广东神州燃气用具有限公司 JZY2—B
200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读者点题

  法律界的“希望工程”
本报记者王斌来
编者按:每个公民都可能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法律问题,有时还不可避免地要打官司。但是,并非所有公民都熟谙法律、懂得诉讼,于是,律师行业应运而生。众所周知,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是有偿的,如果作为当事人的公民由于某种原因而无力支付律师费用,那么怎样才能得到律师的支持帮助呢?为解决这一问题,世界各国都在致力于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即对需要法律服务而又不能承担诉讼费用或难以支付律师费用的公民进行扶助,以维护其正当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保障制度。在我国,司法部一九九四年初正式提出要建立法律援助制度,并于一九九五年着手实施,同时提倡有条件的地方先行试点,探索实施适合本地情况的法律援助。今刊发此文介绍有关情况,供读者参考。
(一)
从社会责任感和道义上讲,每一位律师都应尽可能地帮助那些遇到困难的当事人。金钱固然重要,但是如果泯灭了同情心和使命感,受人尊敬的律师职业就会黯然失色。每年为老百姓打几起公益官司,现在已成为我国许多律师的共识。
今年2月中旬的一天,年近七旬的肖秀群老人躺在病床上,紧紧拉着李广民律师的手热泪盈眶。原来,肖秀群老人身患肺癌,已在河南漯河市人民医院住院4个多月,花去医疗费3万余元。老人现在身无分文,不仅没办法继续治病,甚至连吃饭都成了问题。但是,他的两个儿子在他住院期间既不去护理,又不支付医疗费。伤心的老人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向漯河市汇中律师事务所伸出了求助之手。汇中律师事务所果断地做出了对老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让李广民律师做肖秀群的诉讼代理人,免费代理其状告儿子不尽赡养义务一案。经过律师的多次协调,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同意老人免交诉讼费。
今年春节前夕,上海市高三学生小顾终于收到了父亲寄来的1200元抚养费。看到经诉诸公堂才得到的这笔钱,小顾感慨万端。1994年,小顾的父母离婚,她随母亲共同生活,法院判决其父每月承担100元的抚养费。可是仅仅过了几个月,其父便停止了给付。小顾的母亲长期病休在家,每月只有很少的病假工资。父亲不尽义务的行为给母女俩的生活造成了极大困难。万般无奈的小顾走进了成立不久的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听完小顾的哭诉,该中心当即决定免费代其催讨抚养费。经过律师几个月的奔波,小顾父亲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决定予以强制执行,浦东新区首例法律援助案件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去年11月9日,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正式开业,这是我国首家政府设立的专门办理法律援助业务的律师服务机构。它的出现,意味着凡广州市民和持有暂住证的外来人员,如遇到法律纷争而因经济困难无法聘请律师的,均可向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如其申请获得批准,该中心将指派专职律师免费为其提供帮助。
(二)
在我国,法律援助其实并不陌生,只是还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制度。早在1954年,《人民法院组织法》即规定:“辩护人有辩护权。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指定辩护人为其辩护。”这种指定辩护,费用由人民法院承担。1990年颁布的《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中规定了律师免费或减收费用给予当事人法律帮助的范围。《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中也规定了当事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标准。应该说,这些规定带有明显的法律援助性质。今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和新颁布的《律师法》在法律条文中对法律援助专门作了规定,在立法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而且,我国也已加入了包含法律援助内容的《世界人权公约》。在我国建立法律援助制度,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不断增多,各种社会关系、经济关系日趋复杂,寻求法律帮助的人越来越多,必然有一些人因经济困难而得不到应有的法律帮助。这有悖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社会主义国家公民的基本权利不仅要在法律上得到全面的体现,而且在现实中应当得到真正的实现。每一位公民(包括经济困难的人)都有权获得律师的法律帮助。从实践中看,全国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武汉、广州、郑州、无锡、杭州等地,积极探索、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并制定了一些有关的规章制度,如《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的设立、管理、使用办法》、《浦东新区法律援助计划》、《广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试行办法》、《郑州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规定》等等。
(三)
是不是所有的申请者都会获得法律援助呢?是不是所有类型的案件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呢?这是长期以来法学界重点研究的问题。今年5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其中第六章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这条规定实际上限定了法律援助的对象和范围。法律援助的对象仅限于公民,排除了法人,是考虑法律援助是一种人权保障制度,旨在使公民权利能够公正、平等地实现。若允许向法人提供法律援助,一些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为争夺案源,可能会打着法律援助的旗号擅自降低收费标准,助长不正当竞争行为。目前,对法律援助的范围加以适当限制主要是因为:我国法律援助仍处在探索阶段,应把有限的援助资金用在最急需之处;法律服务队伍供不应求,经济不发达的地区更为严重,应把有限的法律援助力量集中起来。
法律援助是一项造福群众的神圣事业,人们从中看到的不仅仅是对弱者的同情,更为重要的是社会正义的实现。如果您需要打上述五种官司又没有足够的费用,不要忘记法律援助会帮您的忙。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实话实说

  闲话“闲话”
程绍堂
俗话说,无事生非。生活中总有这么一种人,闲散无事,却又不甘寂寞,便寻着法子说东道西,调三窝四,甚至无中生有,飞短流长。
闲话虽然是闲话,但一出口就不闲着了,就会不胫而走,迅速扩散开来。倘你不加理会,则会满城风雨,搅得你难以安生;如你认真起来,又无从寻找对手。国人常以“身正不怕影斜”抵御闲话。但即使是无所畏惧,恐怕也难免受一点儿影响。闲话不仅会无端地生发一些唇舌纠纷,而且损害他人形象。可以说,闲话是一种社会公害。
既然闲话是一种有害的陋习,为什么有的人却乐此不疲呢?窃以为,原因有三:一是事业心差,无所事事,借闲话以打发寂寞无聊的时光;二是心术不正,以诽谤他人为能事,借以达到个人某种目的;三是盲目从众,人云亦云,随波逐流。
在建设两个文明的今天,理当摈弃说“闲话”之陋习。有说闲话之癖者,不妨把“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的古训作为座右铭,不时提醒自己,把精力用到正地方上去。如果对他人真有意见,不说出来憋得慌,就把话说在当面,把意见摆到桌面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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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朋友信箱

  谈谈“不够意思”
前段时间,我的几个朋友来信说要在我们部队驻地打工,让我给他们穿针引线。我对他们说,部队不允许亲友来驻地打工,他们竟说我“不够意思”。最近,我的未婚妻来部队,让我给她在驻地找份工作,我还是没答应。结果,她很生气地走了。我不明白:我这样做是“不够意思”吗?
新疆吉木萨尔县驻军某部何循建
“不够意思”在日常生活中用得很广泛,它并没有特别确切的含义,在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内涵,就来信所举的两件事来说,它是一种纯从自身的利害得失出发对别人言行的指责,并没有可以摆到桌面上的理由或根据,严格说来是一种自私心态的外露。所以,当别人说你“不够意思”时,你不妨回敬一句:“从我的角度听你这句话,你也不够意思。”当然,这样回敬也同样走入了“以自我为中心”的误区。正确的做法是“以原则为中心”。就这件事而言,部队的规定就是原则。
你的亲友和未婚妻因为你是部队干部,对你的期望值较高,希望你顾念亲情或人情能给予他们改变现状的机会,没有考虑到部队的规定,没有从你的角度为你考虑,情急之下难免会有怨气,又找不到更好的词,就用“不够意思”表示不满意。其实,既然你已经向他们讲明了道理,他们也许并无真正责备你的意思,只是觉得面子上下不来,又有些失望而已。你不妨选择一个合适的机会,再心平气和地同他们好好谈谈。心语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事中有法

  作伪证要负法律责任
杨秀岐
最近,莱西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原告莱西市合金铸造厂与被告河头店镇铁造厂之间的钢球货款纠纷案。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对提供伪证的原告方的前任厂长赵某罚款500元。
被处罚人赵某系原告前任厂长。1995年8月,该厂因钢球货款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清偿货款。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就钢球价格问题发生争执。庭审中被告向法庭提供了两份由赵某代表合金铸造厂与被告签订的购买钢球价格协议,时间分别是1994年7月1日和11月5日,当时赵某尚任厂长。对此,原告提出了异议并要求法庭查实。法庭在深入调查后,查明该协议确属赵某与被告所签,但时间是1995年8月,此时赵已无权与被告签订这份合同,是原告起诉后,被告要求赵某做的,不仅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是一种严重的作伪证行为,妨害了法庭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为此,法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对赵某作出了罚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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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普通人的故事

  与韩老爹“交锋”
苏北东台小城有一位普普通通的退休工人韩善卿,两年前我与他相识,便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67岁的人了,怎么说也是一个老者,他却用红漆在门板上刷了两行字:我未老应尊敬老,钱要挣为福利挣。他身居斗室,吃穿用极为简单,每月二三百元的退休金,要养活一家5口人,10多年来,他却一以贯之地为素不相识的孤寡老人送钱送物。记者问他一共花了多少钱,他说:“我记着那数字干吗?”
我曾问他:“您为什么照顾那些老人?”他反过来问我:“你会不会老?人老了要不要有人照顾?”
“您不也老了吗?”
“哈哈,你看我,身体不比你差,米饭还能吃上一大碗!”
“您咋不先改善改善自己的生活呢?”
“我现在的日子比过去强多了,吃穿用都不愁。”
“我想听您一句真心话,您做好事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人人都应该做好事。我做了10多年好事,从没有张扬过,都是你们记者找上门来,问这问那,有人还不相信我是真心的,你就是一个!其实,我还怕碰到你们,一采访就是半天,影响我的工作哩!我不工作了,哪来钱再给老人做好事!”
顿了顿,他又补充了一句:“不过,你们多报道报道也好,这样可以推动大家都来帮老人做些好事。”
那天,韩老爹也许正好闲着没什么大事,因而几乎有问必答。有时候,韩老爹对记者的采访并不太配合。一次,有位摄影记者想给他拍一组尊老敬老的图片,他板着脸对记者说:“总叫我干这干那,人家看了照片要骂我韩某人弄虚作假!”
“五一”节后的一个双休日,我从韩老爹家门前经过,见他正就着菜喝酒。我跳下车问:“这两天有什么新闻呀?”
“新闻可多啦!你们成天坐在办公室里,不往外跑,哪行啊?告诉你,全市30个乡镇,我已跑了28个,还有新农、新街两个乡镇敬老院没去。过些天准备就去。”
“那好哇!到时我跟您一道儿去!”
“你和我一起去?我骑自行车,你干不干?”
“怎么又骑车去?
几十公里路呢!”
“你没看电视上的新闻呀?上海的三个老人骑车周游全国,宣传香港回归。我就不能骑车周游全市宣传尊老敬老吗?”
“那您什么时候去?”
“等到哪个礼拜天,人家(敬老院)院长不在的时候再去。”
“为什么?”我又有些不解。
“院领导在场,你不是故意想人家招待吗?你本身是去做好事的,却去吃人家一顿,还要烦人家接待,像话吗?”
“下乡反正总要吃饭吧?”
“自己掏钱街上买呗!你在家里吃不吃饭?”
…………
每次见面,我们都少不了这样的“交锋”。说实话,我十分乐意和这样一位老人面对面地聊天。站在这位白发苍苍的老人面前,我仿佛面对着一面人生的镜子,往里一瞧便看到了自己的美与丑,同时还看到了一个老人不老的本色!
江苏东台市委通讯站周云龙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世相百态

恪守一规四十年
这对年逾七旬的夫妇名叫刘崇信、胡莲英。他们生活在赣中山区永丰县恩江镇,相伴在街头修伞40年,始终恪守一条规矩:修伞对中小学生、孤寡老人、残疾人免费,每月还有两天义务修伞。有人计算过,他们累计修伞10多万把。
江西水丰县委办公室吴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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