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6月6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理论)
专栏:学习贯彻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

  坚持马克思主义不动摇
——划清马克思主义与反马克思主义的界限
邢贲思
江泽民同志最近在几次重要会议上提出,要划清几个重要界限。其中第一个界限就是马克思主义与反马克思主义的界限。提出划清几个界限的问题十分必要,而提出划清马克思主义与反马克思主义的界限尤其重要。这是因为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的立党、立国之本,如果在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态度问题上发生动摇,就会动摇我们事业的根本。
划清马克思主义与反马克思主义的界限之所以重要,还因为在当今中国,确实存在着从不同方面怀疑、反对马克思主义的思潮。这也不足为怪。今天的新社会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社会,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建立至今虽已有40年的历史,但来自旧社会的思想、观念、习惯势力并没有绝迹,相反,还不时沉渣泛起。近年来,我们又经常受到对外开放条件下某些消极因素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某些负面影响的干扰,这也是怀疑乃至反对马克思主义的思潮出现的原因。存在着这样的思潮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面对这种思潮,却表现出浑浑噩噩、麻木不仁,甚至以讹传讹、误导误信。
当前,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正处在关键时刻,我国跨世纪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正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为实施这一宏伟纲领而努力奋斗。在这样一个时期,我们一定要坚持马克思主义不动摇,排除各种干扰,按照党的统一部署,更加积极有效地开展经济建设,推动社会全面进步,把一个富强、文明、民主的社会主义中国带到21世纪!
划清马克思主义与反马克思主义的界限,必须有一个正确坐标
马克思主义是一门发展的科学,诞生于上世纪40年代。从诞生至今的约150年中,它的一些基本原理虽至今仍适用,但确有相当一部分原理,由于时代的变迁、实践的发展有了很大变化。所以要划清马克思主义与反马克思主义的界限有相当的难度。这里就有一个究竟选择什么样的坐标的问题。既然马克思主义是一门发展的科学,所以就不能把它凝固化、教条化。对它的真理性的考察必须放在一个历史的长河中,不能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一时一地的某些论述作为依据。即使那些至今仍然适用的原理也必须结合新的情况,总结新的经验,不能照抄照搬。邓小平同志在《结束过去,开辟未来》中说:“马克思去世以后一百多年,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在变化的条件下,如何认识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没有搞清楚。绝不能要求马克思为解决他去世之后上百年、几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列宁同样也不能承担为他去世以后五十年、一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的任务。真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必须根据现在的情况,认识、继承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列宁之所以是一个真正的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就在于他不是从书本里,而是从实际、逻辑、哲学思想、共产主义理想上找到革命道路,在一个落后的国家干成了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中国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毛泽东,并不是在马克思、列宁的书本里寻求在落后的中国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途径。马克思能预料到在一个落后的俄国会实现十月革命吗?列宁能预料到中国会用农村包围城市夺取胜利吗?”“革命是这样,建设也是这样。”
马克思主义在形成时期的一些论述,有些是普遍真理,至今仍适用,我们一定要继承、发扬;有些部分失效,部分还能用,我们应根据新的情况、新的经验加以补充、发展;有些完全不适用,不应在今天继续加以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为什么会有些原理不适用于今天的实践呢?这不奇怪,因为马克思、恩格斯当时预计社会主义是在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首先搞成。但后来的实践证明,社会主义恰恰是在一些比较落后的国家,像中国、俄国首先搞成功的。所以就出现了许多与马克思、恩格斯当年预测不同的情况。比如马克思、恩格斯当时设想,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全部生产资料归社会直接占有,不允许其他非公有制的所有制存在。这个原理在我国基本上还是适用的,但是要作出新的补充和发展。因为实践证明落后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成功以后,必然有一个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历史时期,想快也快不了,快的结果是破坏生产力。十月革命后不久,列宁就分析过当时俄国的经济,明确地提出俄国存在五种经济成份。在社会主义改造以前,毛主席对我国的经济状况做了科学分析,提出当时的中国也存在五种经济成份,当然这与当年俄国的情况有所不同。这就是说,落后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以后,不可能像马克思、恩格斯当年所设想的那样,立即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所以,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公有制的论断虽是正确的,但在后来不同国家的实践中必须做出新的补充和发展,否则就会犯错误。俄国、中国都有过这种经验教训。又如分配问题,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里,全部分配形式采取按劳分配。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在社会主义社会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要实行按劳分配。又讲按劳分配实质上没有超越资产阶级权力范围,它实行的仍是等价交换原则。后来,我们自己的经验表明,按劳分配只能是一种占主体地位的分配形式,还必须辅以其它的分配形式。又如,关于计划与市场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当时设想社会主义社会不需要市场机制,社会把产品直接分配给社会成员,不需要社会成员相互之间以商品交换形式通过市场来实现交换劳动,因此连货币也是多余的。这个论断后来经过俄国、中国的实践证明是不适用的。邓小平理论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科学地阐明了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商品生产、市场机制、货币流通都是必不可少的。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们要区分马克思主义与反马克思主义的界限,坐标一定要定在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上面,在当今的中国,就是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坐标。这个理论既继承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普遍原理,又结合了中国的国情,作出了创造性的发展。江泽民同志在学习《邓小平文选》第3卷报告会上说,改革开放15年来,我们党在理论上取得的最大收获,就是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中,创立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这一理论,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用新的思想、观点,继承、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所以邓小平理论是我们今天判别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什么是反马克思主义唯一正确的坐标。
划清马克思主义与反马克思主义的界限,必须掌握当代中国马克思主
义的科学体系
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我们把握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最主要的要把握三点,即一个精髓,一个本质,一个核心。
一个精髓就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是邓小平理论的哲学基础。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统一,就是辩证法和唯物主义的统一。邓小平同志在《坚持党的路线,改进工作方法》中说:我们讲解放思想,是指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他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中讲,实事求是,是无产阶级世界观的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基础。过去我们搞革命所取得的一切胜利,是靠实事求是;现在我们要实现四个现代化,同样要靠实事求是。关于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相互关系,邓小平同志在《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中说,解放思想,就是使思想和实际相符合,使主观和客观相符合,就是实事求是。马克思主义所讲的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理论与实际相符合,这个客观实际本身是变化、发展的,而不是静止不动的。所以,这样的主客观相符合、理论实际相符合既是辩证法,又是唯物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也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能不能坚持这一思想路线,是我们能不能取得革命和建设胜利的根本思想保证。
回顾“四人帮”被粉碎以后,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所取得的一系列成就,就不难理解重新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伟大意义。“四人帮”刚粉碎的时候,我国的经济几乎达到崩溃边缘,各项事业遭到严重破坏,特别是人们的思想十分混乱。什么是真理,什么是谬误,什么是是,什么是非,什么是真,什么是假,很难辨认清楚。当时我们正处在百废待兴之际,千头万绪,究竟从哪里抓起?邓小平同志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首先抓党的思想路线的重新确立,因为这个问题不解决,其他所有问题都不能解决。如工作重心的转移,我们多年来都以阶级斗争为纲,人们把它视为天经地义的事情,好像它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原理,要转变这样一种观念是很难的。又如如何评价“文化大革命”,它是很好还是一场灾难?在当时要做出全面否定的结论需要极大的政治勇气和理论勇气。因为否定“文化大革命”,就会涉及毛泽东的晚年,这在当时是一个很大的禁区。再如一大批冤假错案,像彭德怀、刘少奇这样的错案,没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能翻得了吗?因此,千头万绪有许多工作要做,但首先要端正思想路线。不端正思想路线,就不可能解决这些问题,而不解决这些问题,就不可能形成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只有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才能扫除诸如“两个凡是”这样的思想障碍,才能明确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一个本质就是邓小平同志概括的社会主义的本质: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有的同志问为什么邓小平同志没有讲坚持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没有讲人民民主专政、社会主义公有制?这是因为,邓小平同志在别的文章里已反复讲过,而且在这些问题上党内没有分歧。要坚持社会主义当然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问题是光有这些,还不能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邓小平同志讲,我们要发展生产力,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防止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就叫做社会主义。就是说,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制度已经建立,政权已经是人民民主专政了,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问题没有解决,特别是没有实现共同富裕,这还不能叫完善的合格的社会主义。恰恰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有模糊认识,邓小平同志讲,社会主义应当富裕,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他特别强调社会主义的富是全体人民的富。他还一再讲,不要怕谈富,关键是谁富,资本主义的富是少数人的富,大资本家的富,我们讲的是全民共同的富。这是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最根本的东西。“全民共同致富”的目标怎么实现,邓小平同志讲得非常明确,一个要有生产力方面的条件,即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一个要有生产关系方面的条件,就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由于这两个方面的保证,才有可能达到全民的共同富裕。邓小平同志概括的五句话把我们从多年来对社会主义认识的误区中引导出来了。这五句话与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是不矛盾的。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过去行之有效的东西我们必须坚持,特别是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的公有制是不能动摇的。又说,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根本道路。我们不应该误解,好像邓小平同志概括的五句话里没有包含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其实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本身就是与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的,资本主义制度能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吗?关键是我们过去没有把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最本质东西,所以他突出强调了这一点。
一个核心就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这既是我们党的基本路线,也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最核心部分。邓小平理论如果是一座大厦的话,那么“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就是大厦的基石,是整个理论体系最基础的部分。一个中心,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它是全党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才确立起来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邓小平同志的引导下,全党逐步形成了一个共识,就是“所有制的问题解决以后,社会主义最根本的任务、首要的任务是发展生产力”。所以,我们始终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个基本点也是邓小平同志在总结了我们几十年的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没有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的保证,没有改革开放的保证,是不能够实现的。因此,一个中心与两个基本点是一个整体,任何时候都不能把它们割裂。不能一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不讲四项基本原则了,连方向、道路的问题也不顾了,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也抛在脑后了。但是,我们也不能一强调四项基本原则,又忘记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经济建设是各项工作的中心,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也离不开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两个基本点之间也是相互贯通,相互依存,统一于实现现代化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当中。
江泽民同志最近多次讲到讲政治的重要性。我们现在正处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键时刻,各地的同志,特别是领导同志,把很大精力放在经济建设上面,这是完全正确的。但也有少数同志,在大力抓经济建设的时候,对政治方面的问题有所忽视。正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的,确实有少数人,对中央提出的要讲政治不理解,或者是理解偏了。江泽民同志说,我们要求领导干部讲政治,绝不会影响经济建设的中心地位,更没有任何意思要以政治代替经济。恰恰相反,是为了创造更充分的条件和提供更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确保全国人民一心一意地把经济建设更快地搞上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在全党已经形成了坚定的共识,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的。总书记的话可谓掷地有声。
划分清马克思主义与反马克思主义的界限,必须排除“左”的和右的干扰
“左”的或右的错误思想倾向不管影响的范围多大,都是对我们贯彻邓小平理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的干扰。现在有人理直气壮地打着中央强调的“不争论”这一旗号,散布一些错误思想。“不争论”有个前提,不能让一些错误思想干扰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在,中央提出的不争论是指不搞无谓的争论。当年,关于特区要不要搞,上海浦东开发区要不要搞有不同意见,有人认为,搞了这些就是资本主义。邓小平同志说,这些不要去争论,争论起来束缚了自己的手脚。你认为该搞的就先搞,闯一闯,试一试,然后总结经验,不对的就予以取缔。有的人专门喜欢搞一些无谓的争论,其结果时间浪费了,工作上毫无进展,该做的事情没有做。这对国家、对人民都没有好处。但是,这绝对不是说,已经出现了比较明显的对大局的干扰,我们也听之任之,安之若素。我们应当承担起思想战线、理论战线战士的任务,不管来自哪一方面的错误倾向,只要是干扰大局的,就要反对。“左”的东西的一个基础是习惯势力。现在“左”的东西主要表现在对改革开放中出现的一些新事物有怀疑。用邓小平同志的话来讲,有的人还留恋过去,老觉得过去好。“左”的基础是习惯势力,但是,不能把习惯势力简单地等同于“左”。还有一点要指出,有一些人,往往用大帽子吓人,这些人以马克思主义者自居,你批评他,他就说你批评马克思主义。当然,确实要防止批“左”批到马克思主义头上,把马克思主义也当作“左”来批,那是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惯用的伎俩。他们的所谓反“左”,就是反马克思主义。
最近,学术界有人提出反对激进主义,认为中国近代从谭嗣同开始,都是激进主义思潮占上风。如果孙中山不搞辛亥革命,也许中国的现代化早已实现了。毛泽东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也不会成功。由此他们得出结论,要告别革命。他们认为,革命过去历来被认为是褒词,其实应该是贬词。放眼世界,凡是搞了改良的结果就比较好,而相反搞过革命的国家,现在的情况都不太理想。英国、法国都搞过资产阶级革命。所以法国、英国在西方世界里始终不算头等国家。最后他们得出结论,现在就是要用文化保守主义代替政治激进主义,其根本的目的是要消除主流的意识形态,即马克思主义。这种批“左”是要消解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马克思主义,这是不能同意的。
我们要维护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维护邓小平理论,必须排除来自“左”的和右的干扰。在反对错误思想倾向的时候,也要注意一点,决不能回到过去那种学术和政治不分的老路上去。在学术理论界,这种做法伤害人太多了,到现在阴影也没有消除。几场大争论,伤了很多人,最后把中央党校校长杨献珍同志也打成了反马克思主义分子。学术观点上的不同不要轻易扣政治帽子。一定要区分学术和政治的界限,不能把学术理论上的不同观点说成是政治上的,给对方扣一个“左”或右的帽子。我们讲“左”或右,不是指一般的具体的理论是非之争,而是指从根本上怀疑和反对我们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所以,我们要有一个坐标,批评一定要实事求是,掌握分寸,充分说理,不能乱打棍子,更不能无限上纲。
现在在一些重大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上,确实存在一些不同看法,有些属于学术理论之争,有一些不仅仅是学术理论之争。
第一,关于所有制的问题
所有制问题现在还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要以邓小平理论为坐标,反对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否定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有人讲,现在的国有企业没有什么希望了,只剩下私有这一条出路。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不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哪里还有什么社会主义可言。另一种观点是把某些国有企业的实现形式例如股份制也等同于私有制。邓小平同志讲可以搞股份制,中央的政策也允许试验。当然也不要把它普遍推广,把所有的国有企业统统改成股份制。《公司法》已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通过,是我国一个重要的法律,它规定可以搞股份有限公司,怎么能说搞股份制就是私有制呢?现在国有企业形势那么严峻,亏损面那么大,我们应当按照江泽民同志最近在上海讲话的精神,遵循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的标准,认真探索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路子。总之,在所有制问题上,我们要坚定不移地依据中央的方针,走现代企业制度这条道路。中央现在特别强调两个转变,一个是体制的转变,一个是增长方式的转变,体制的转变我们远远没有完成任务,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
第二,关于分配问题
我们现在的分配格局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当前比较大的一个问题是分配上的差距问题。另一个问题是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大锅饭。这个问题说了多年了。但是很多单位的问题还相当严重。就是说有才能、有贡献的人的待遇并不比一般的人高,或者差距非常有限,等于没有差距。我们不仅要反对过分悬殊的分配,也要反对平均主义大锅饭。合理的差距应当允许。一个大科学家和一般人待遇上有差别不等于说人格上不平等。但贡献大小应体现在报酬上,这就叫公平和效率的统一。有一种观点,认为现在分配上存在严重的两极分化,已经出现了一个新资产阶级。我们对收入的不合理情况要警惕,要有对策,但不能说中国已经出现了一个什么阶级。当然有些问题可以探讨,比如“大款”那么多,有些私人企业规模很大,拥有几亿甚至几十亿的资金,这种情况怎么看需要研究。
第三,坚持改革开放和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关系
社会主义根本制度我们一定要坚持。这是邓小平同志反复告诫我们的,对这点不能有怀疑和动摇。另一方面,我们的社会主义必须走改革开放的道路,这同样不能怀疑和动摇。不改革开放我们的社会主义就没有出路。所以,两者要结合起来。一定要明确,我们的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我们的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要讲两句话,不要讲一句话。用“社会主义”来否定“改革开放”不行,反过来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来否定社会主义也不对。
第四,计划和市场的关系
邓小平同志总结了我们多年的经验,抓住了从计划体制转变到市场经济体制这个根本。这也是中央现在强调的两个转变的第一个转变。我们现在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共性的一面。但是,我们又有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面。首先,我们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其次,我们有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这两条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了。关于宏观调控的问题现在有各种各样的看法。中央的精神我们应当坚决拥护,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宏观调控,听任市场机制盲目起作用很危险。此外,中国这么大,如果政令不统一,各自为政,政出多门,许多问题就很难办了。江泽民同志多次讲,允许地方和部门根据自己的情况在贯彻中央统一政令的过程中,适当地有一些变通的、适合自己的做法。但是,不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有全局观念,不能过分地强调地区和部门的特殊性。这是大局的需要,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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