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6月26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经济)
专栏:

  财政部发出通知要求
承销机构不得惜售10年期国债
本报北京6月25日讯记者李建兴报道: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国债一级自营商和其他证券经营机构积极采取措施,面向社会公开销售1996年记帐式(五期)国债,满足市场需求,做好服务工作,不得惜售。
据了解,1996年记帐式(五期)国债(即10年期国债)自发行以来,受到社会各界投资者的普遍欢迎,销售势头良好。为做好这期国债的销售工作,财政部发出《通知》要求解决有关问题。
《通知》指出,本期国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记帐式的形式发行,个人等社会各类投资者可凭在上述两家交易场所的证券帐户(一级帐户)购买本期国债,任何机构不得以开立证券二级帐户或出具国债代保管凭证的形式发售本期国债。
本期国债在发行期内按每百元面值100元的价格平价发行,各发售机构不得加价销售,对以拆长卖短等形式(擅自改变国债发行条件)发售本期国债的机构,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通知》要求,各承销机构要切实履行证券商应尽的职责,维护国债市场的正常秩序;各地财政厅(局)应积极做好对当地国债市场的监管工作,及时反映市场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2版(经济)
专栏:

  《珍惜土地》特种邮票首发
本报北京6月25日讯记者夏珺报道:今天是第六个全国土地日。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10周年,邮电部发行《珍惜土地》特种邮票。
《珍惜土地》特种邮票一套共两枚,一枚题为“合理利用土地”,面值20分;一枚题为“保护耕地”,面值50分。
这套邮票由著名画师黄里设计。发行以土地为主题的特种邮票在我国尚属首次。


第2版(经济)
专栏:

  促进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与发展
人行推出十条金融服务措施
本报北京6月25日讯为了促进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向各金融机构发出通知,决定推出10条措施,进一步改进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金融服务。这10条措施是:
——适当集中资金,支持重点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国有商业银行要积极支持有市场、有效益、不挪用、能够还本付息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需要,要做好300户重点国有企业的信贷服务工作。对大型企业的贷款,可逐步集中到总行或大、中城市以上分行直接审查办理,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对数额较大的贷款,可由人民银行或贷款较多的商业银行牵头组织银团贷款。
——疏通商品流通渠道,支持企业扩大出口。积极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扩大产品销售,促进工业品下乡,支持物资企业的代理制试点。要优先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生产出口产品,对换汇成本低、出口有市场的商品生产与收购所需流动资金,要给予积极支持。适当增加出口信贷规模,进一步扩大办理出口押汇、打包放款等贸易项下的融资,促进机电产品特别是成套设备的出口,支持企业带资承包国外工程。
——运用信贷杠杆,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提高技术水平。
——支持企业优化资本结构,逐步降低负债水平。各家银行要在国务院确定的试点城市和重点企业中,促进优势国有企业兼并困难的国有工业生产企业,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免息、停息等有关手续。对濒临破产,确实难以偿还原有债务的企业,银行要与企业平等协商,按有关规定进行债务重组。对少数资不抵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国有企业,要支持其按法定程序破产。人民银行有关分行应参加破产清偿小组。对于依法破产的企业,银行要按照国家规定积极核销呆帐。
——逐步推进主办银行制度,密切银行和企业的关系。
——做好结算工作,加快资金清算速度。
——运用利率杠杆,促进改善经营管理。进一步完善浮动利率管理办法,对国家产业政策优先支持发展的行业、企业和产品,对企业信用等级较高、资产负债率较低、产品不积压、应收货款增加少的企业,在贷款利率上实行下浮、不浮或少浮。对产业政策限制发展、企业信用等级较差、产品积压、应收货款过多的企业,要实行上浮。
——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适当发展直接融资。在一些条件较好的地区,选择少数信誉较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发行一年期以内的短期企业债券,以解决企业生产所需的流动资金需要。同时,要对符合条件的商业票据扩大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
——开拓新的服务项目,适应现代企业的多种需要。
——加强信贷资金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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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渔政渔港监管会议在京举行
本报北京6月25日讯记者高云才报道:全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今天在京举行,来自全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部门的200多名代表出席会议。
十年来,各地依据《渔业法》,在县和县以上以及重点渔港普遍建立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了执法人员,购置了必要的执法装备,加强了执法人员的培训。从中央到地方,从沿海到内地形成了一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初具规模的渔业行政执法队伍。目前,全国各级拥有各类渔业执法船艇近1000艘,监督管理人员3万人。同时沿海各省(区、市)及重要渔港和内陆渔业重点省建立了渔船检验机构,并组建了全国渔业环境监测网,建立了一批监测站。
农业部副部长张延喜说,“九五”期间,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工作要健全,规范渔业行政执法机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加强渔业资源的开发和环境保护;要明晰渔港港权,建立、完善渔港管理制度;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行业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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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兴安农业向效益型转变
本报讯广西兴安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多种产业,全县农民人均收入一直名列广西前茅,“八五”时期,农民人均收入平均每年以三百五十六元快速递增,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两千三百六十一元。
兴安县把已形成一定规模、有市场的名优产品作为农业综合开发的重点,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由数量型向效益型转变。一九九四年以来,扩种白果十三万亩;扩种毛竹六万多亩,毛竹低改高产十七万亩;柑桔增加到十二万亩,全县形成了白果、柑桔、竹木、葡萄、生猪、蔬菜六个地理经济开发带。白果、毛竹、柑桔分别为全国生产基地之一。一九九五年全县人均水果纯收入五百三十二元,人均生猪纯收入达二百九十元。
目前全县从事农产品加工的乡镇企业发展到五百四十九家,实现了农产品资源的大幅度增值。一九九五年全县乡镇企业营业收入三十二亿元,农民人均纯增收五百四十多元。 (陆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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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地改”:激动人心的篇章
——土地管理十年回顾之二
本报记者蒋亚平夏珺
具有全局意义的一项改革
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是我国改革开放最激动人心的篇章之一。为了以示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土改”的区别,人们简称为“地改”。
“地改”是从80年代中期起步的。简单地讲,改革以前,办工厂、修楼房,只是凭既定手续,就可以无偿取得土地。新的制度则规定,除了国家特别允许的用地外,用地者要取得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向政府交纳“出让金”。此后,该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新旧制度的优劣是显而易见的。无偿用地,自然多多益善,政府同时还必须搜肠刮肚为这些建设项目投入巨量配套资金。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后,一块巨大的利益显现出来。各级政府成为这一改革最热衷的推动者和最大的获益者。土地收入成为许多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已是公开的秘密。各种基础设施建设启动了,完善了,城市面貌日新月异,投资环境也得到了改变。
“地改”之所以能在深圳等沿海地区起步后,迅速风靡全国,除了能吸纳巨量资金外,还有更多的效益。土地浪费得到了遏制;因受级差地租影响,城市的土地利用变得科学合理;一个崭新的土地要素市场发育了起来;成本相对低廉的土地,成为吸引外资、扩大开放最重要的筹码之一;小城镇变得阔气和宽广起来。由于土地的开放和介入,经济被空前地激活了起来。
土地的能量释放没有就此满足,在经过多年努力后,人们突然发现,先前被无偿划拨给企业的土地,作为一种巨大的存量资本,居然可以成为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重要方面军。北京一轻系统利用存量土地的级差地租“退二(产业)进三(产业)”;上海果断决定向十大企业集团注入土地和房屋资产;广东在企业改制中将土地资产投入市场,都已表明了土地对于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的新贡献。
所以,有人说,城市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是近十年效果最明显、成绩最大、对相关方面的改革和发展推动最大的改革之一。
一条不平坦的路
“地改”的路也不平坦。
最初的障碍是政治上和法律上的。80年代中期深圳最早从事这项改革时,我国当时的宪法还规定土地不得出租。
1988年,全国人大七届一次会议顺应改革开放的潮流,对宪法作出了有决定意义的修改。土地被解放了。
之后尽管多闻凯歌高奏,但是细心的人们也从全国一片土地大合唱中,听出了不谐和之音。
隐性市场的交易活跃了起来,其最大的危害是扰乱市场,并使国家平白无故流失巨额地租。
房地产业异军突起,成就巨大,却在各地矗起了一幢幢无人居住、大量积压的黑漆漆的“空楼”。宝贵的土地、资金积压了,浪费了。
一度红红火火的开发区,除了少数坚持了下来,相当一部分或惨淡经营,或偃旗息鼓了。这些开发区中,人迹罕至,萧瑟一片,大片的耕地被撂荒,成为一条条刻在人们心头的伤口。
划拨土地仍然是非农建设土地供应的主流。同出让土地一起形成“双轨”。种种“寻租”活动,市场不平等竞争搅在一起,是非难辨。
在许多地方,国家下达的土地供应计划,很少被严肃执行过。出让土地,也多是以非市场的“协议”方式进行,透明度很低。
解决上述种种问题,正是深化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相关调整正在进行
人们是以一种复杂和矛盾的心情看待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
应该说,经过3年的加强宏观调控,人们对上述问题的主要症结,已经有了扼要的把握:一是宏观调控不力,如计划不科学,计划被空搁;如过量批地、乱上开发区;如交钱就给地皮搞房地产;二是市场化不够,如很少用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如由行政首长拍脑袋决定规划区面积和土地供应量等等。
相关的调整正在进行。当前,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工作着力点之一,便是严格控制新增土地供应量,努力用前几年已经出让、划拨出去的土地,满足当前对土地的需求。同时,抓紧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供应计划的科学安排,并探讨如何从领导体制上保证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
经过十年的土地详查,我国目前不仅摸清了土地数量、类别的家底,也划清了土地的权属,这对以后搞活、规范土地市场,奠定了坚实基础。各地的不同类别的土地价格,已经形成了共认的市场标准,很难像前几年那样随意给定。兴建开发区以及有关土地的成片开发,将会得到非常严格的把握。
人们应当对深化“地改”充满信心。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帆风顺。“地改”中遇到的许多问题,大都与其他问题有关,如中央政令是否畅通,相关税费是否合理,国家经济发展战略是否调整,如何调整,包括国有企业改革是否顺利、部门关系是否协调等等。对此,一定要有一个清楚的认识,要有一个稳步的、系统的安排。只有这样,前十年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创大功、立大业的“地改”,才能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步调,扎实地向前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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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我国大规模开展水土保持工作
两亿亩“四荒”面积得到治理
本报北京6月25日讯新华社记者蒲立业、本报记者江夏报道:据水利部门提供的情况,近些年来,我国采取集体开发、租赁、股份合作、拍卖使用权等形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开发的积极性,大规模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现已治理开发利用了近两亿亩“四荒”面积。
“四荒”是指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也包括荒地、荒坡、荒沙、荒草和荒水等,“四荒”地都分布在水土流失区。据水利部1990年的遥感普查结果,当时全国水土流失面积367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38.2%。由于“四荒”资源长期闲置,水土流失愈演愈烈,全国有5亿多亩坡耕地水土流失严重,成为发展粮食生产的严重障碍。为充分开发利用国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从80年代开始,一些水土流失严重地区逐渐拉开了治理开发“四荒”资源的帷幕,家庭承包治理、集体开发、股份合作等治理开发形式相继出现。进入90年代,顺应广大农村干部和群众的迫切要求,一些地方又出现了拍卖“四荒”使用权的新事物,并且很快推广到全国20多个省(区)。实践表明,坚持合理规划,利用上述各种形式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对“四荒”地实行山、水、田、林、草、路综合治理开发,是改善生态环境和拓展农业发展空间的根本措施,是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
另据了解,国务院办公厅最近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并明确责成这项工作由水利部归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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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人民银行河南省博爱县支行从群众关心的如何识别假钞入手,设立13个宣传、咨询网点,印制了4种类型有关人民币知识的宣传单10万份,最近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为民服务”活动。图为人行领导在向过往群众介绍识别假币方法。 耿万献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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