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5月28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理论)
专栏:

  坚持依法治国维护社会稳定
郑刚
中国能否实现长期稳定,这是关系到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成败的重大问题,也是实现《纲要》所提出的跨世纪宏伟蓝图的一个关键条件。
当前,国际形势总体上趋向缓和,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世界的主题。这为我国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条件。在国内,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社会治安保持基本稳定,人心思治,人心思安。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天下并不太平。国际上的敌对势力不断变换策略,加紧对我国推行“西化”、“分化”的政治图谋,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以及民族、宗教等各个方面进行渗透,部分地区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加剧,境内外敌对分子相互勾结,窥测时机,加紧颠覆破坏活动。有些地方刑事犯罪活动严重,重大特大案件上升幅度较大,人民群众缺乏安全保障;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腐败、丑恶现象有所滋长、蔓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此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会引发各种利益格局和社会关系的变化,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引发一些新的矛盾和纠纷。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和人民内部各种矛盾交织在一起,使有些问题更加尖锐复杂,可能会成为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和社会稳定。
第一,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江泽民同志强调指出: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这是我们维护稳定的重要方针。在当前,一是要加强立法,健全和完善法制;二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善于运用法律方式处理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冲突,支持司法机关严肃执法。三是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干部和群众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素质和自觉性。江泽民同志指出:“公民自觉守法,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基础,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法制宣传要讲求实效,不搞花架子;要从青少年抓起,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共产党员、国家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我们要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计划》的要求,有计划、分层次地对各级干部和各类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加强对法律和法学知识的学习,努力掌握和提高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影响广大干部和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为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首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实行党政领导总负责。要依靠我们党的政治优势,依靠政治思想工作,坚持疏导教育为主,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经常分析本地区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分别轻重缓急逐一研究解决,对利用人民内部矛盾制造事端的要及时给予揭露和打击。其次,要勇于正视矛盾,积极、妥善地处理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并不是要掩盖矛盾,回避矛盾,而是要勇于承认矛盾,采取正确的方法化解矛盾。也就是说,在遇到各种矛盾时,有关部门要有正确的态度,采取适当的方式,妥善加以解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立即认真查处;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要认真采取措施抓紧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求得群众的谅解和支持;对要求无理而纠缠不休的,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用法律和政策加以疏导;对其中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的,要依法予以处理。再次,政法各部门要注意办案的社会效果,促进社会稳定。政法各部门要把是否有利于社会稳定作为评价政法工作社会效果好坏的重要标准。尤其在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时,工作要细致,方法要得当,要在党委领导下,及时协调好上下左右各方关系,不能简单地就事论事、就案论案,要防止因案件处理不当,引发事端,触发不测事件。第四,要宣传和教育广大干部和群众以主人翁态度,积极参与和支持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每个公民都要冷静对待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暂时困难和问题,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全局,有事按照正常途径反映和解决问题,不说有碍于稳定的话,不做有碍于稳定的事,尽力为化解社会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证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维护社会长期稳定的根本途径。当前,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综合治理的领导责任制。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各级党政领导的一项重要职责。江泽民同志说:“打击和预防犯罪,决不仅仅是政法部门的事情,一个地方治安的好坏,首先取决于这个地方的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尤其是党政一把手,不能保一方平安的领导,不是一个称职的领导。”因此,各级党政领导应当贯彻实施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度和发生重大特大案件追究领导责任制度,切实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职务升降和经济奖惩的重要依据。二是坚持“打防并重、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政法部门应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坚持群众路线,发扬“专群”结合的优良传统,全面正确的理解和落实“严打”方针,加大打击力度,推动“严打”斗争的深入发展。但同时也要采取各种手段加强治安管理,加强预防犯罪工作。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搞好群防群治。要继续推行警民联防、社会联防、城乡联防、行业联防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治安防范形式,完善“专群”结合的治安防范体系和网络。同时,要加强对治保会的领导,支持治保会的工作,加强对治保会和联防队伍业务上的指导和培训,进一步发挥治保会和联防队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


第9版(理论)
专栏:学术动态

  “五四运动”学术研讨会综述
宋小庆
前不久,北京市历史学会和国家教委社科中心在京联合举办了“五四运动与20世纪中国历史发展道路”学术研讨会。
五四运动和新文化运动的历史地位
与会学者深入探讨了五四运动对当时政治、文化、思想等方面的影响,指出这场运动既是一次伟大的爱国主义的反帝反封建运动,又是一次前所未有的思想解放运动。在五四运动的推进下,新文化运动产生了更为深刻的社会影响,促进了马克思主义的广泛传播。学者们认为,五四运动是我国历史的转折点、新开端,有力地推动了历史的发展。
近年来,一些人指责五四新文化运动是少数“激进主义”者主观意志的产物,其“全盘反传统”导致了中国价值的失范、文化的断裂。更有人对五四运动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感到不满,认为它是“外来的异族文化”。学者们认为,这些责难多是出于对历史的误解、曲解,或是偏见。
首先,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发生,是社会现实的需要和历史发展的必然。新文化运动是针对尊孔复古逆流和政治复辟而发起的。同时,宣传民主、科学,提倡白话文运动,批判纲常名教等等,不是在个别人主观意志作用下而突然出现的,实际上是鸦片战争以来先进的中国人追求、探索历程的集中表现,是对戊戌变法、辛亥革命以来反对封建思想文化这一历史潮流的继承和发展。
其次,五四新文化运动并没有“全盘反传统”,传统文化没有断裂,也不可能断裂。学者们指出:五四新文化运动主要是反对将孔教定为国教、编入宪法,批判封建的纲常名教,反对旧文学;而对于孔子的历史地位和贡献都给予了充分肯定。五四新文化运动一方面扫荡了原来处于文化核心的纲常名教,一方面又挖掘出许多被压抑、被轻视,但可以为后人所利用的文化资源。五四新文化运动粉碎了恢复孔子和儒学正统地位的企图,这是历史的进步。
第三,五四新文化运动既有对旧传统的破坏,更有对新文化的建设。如新道德的提倡,白话文的推行,新教育、新文学的诞生,新学术范式的建立,科学态度、科学精神的宣传,整理国故、翻译西书,以及女子解放、女子教育、男女平等、家庭教育,等等。这些关系到国家民族长远利益的诸多方面的进步,皆应归功于五四新文化运动。
在马克思主义与中华民族精神、中华民族文化关系问题上,有的学者指出:中国人是为拯救祖国的危亡而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并非是出于对“异族文化”的崇拜。马克思主义既不是离开世界文明发展大道的狭隘的宗派,也不是凝固不变的教条,它深深扎根于中国的大地。
与会学者指出:现在贬斥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一些人在认识上存在着两个误区,即把传统文化等同于儒家文化,把孔子所创立的儒学与汉儒、宋儒的学说等量齐观。这是需要澄清的。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成就、功绩是主要的。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今天,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关于政治救亡与思想启蒙
一些人曾经提出:近代历次的政治救亡斗争最初都有思想启蒙与之相伴,但结果总是“救亡压倒了启蒙”,封建思想得不到认真清算。他们据此对五四新文化运动发展为爱国的政治运动提出非议,并对其后中国历史发展的基本走向予以否定。与会学者们认为,救亡和启蒙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而且启蒙也不能仅仅以西方资产阶级的启蒙为唯一标准。从五四时期起,中国存在着马克思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不同性质的思想启蒙。共产党领导的反帝反封建革命斗争与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启蒙是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的。有的学者还指出:中国近代最重要的主题是争取民族独立。在五四运动后,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的广泛传播,使中国人民看到了民族独立、国家富强的美好前景;对帝国主义的认识也由感性阶段上升到理性阶段;在救亡斗争中,人民又进一步受到革命思想和集体主义的教育,这一切都是更高层次的启蒙,是新文化运动的发展和继续。诚然,由于当时教条主义、简单化等不良倾向的干扰,马克思主义思想启蒙的效果受到了一些影响。但不应该据此而倡导资本主义的思想启蒙,来否定、反对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启蒙。
对于近代史研究现状的认识
当前史学界出现了许多新观点。对此,学者们一方面肯定这是思想活跃、研究深入的结果,另一方面提出,要清醒地看待近代史研究中出现的一些错误倾向。现在有的人肯定殖民侵略、否定中国人民的反侵略斗争;美化封建主义统治、拔高封建的统治者,贬斥反封建的革命,苛责革命者和改革家。当前,对五四运动和新文化运动各种否定的意见,就是这一错误倾向在史学研究中一个局部问题上的反映。


第9版(理论)
专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思想道德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的思路与对策
李良栋
当前,我国正处在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如何从新的历史实际出发,寻求一条切实有效的精神文明建设新思路和新对策,保证和促进“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的实现,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紧迫而又重大的课题。
现阶段精神文明建设的艰巨性和创新性
党的十四大以来,我国围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了经济的发展。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精神文明建设是并行不悖的。这是因为:第一,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协调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终目的,是通过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社会主义社会更快更好地前进。因此,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整个进程中,要始终不渝地坚持精神文明建设,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第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精神文明建设产生了不可估量的积极影响,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向更高的层面发展。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新型的经济组织形式,是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需要自始至终地保持社会主义方向,需要有健全的民主和法制提供保障,需要造就千百万具有较高思想素质和文化素质的劳动者,需要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需要有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这就需要切实加强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同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将有利于促进全社会增强求实精神、创新精神、竞争精神、法制精神、民主精神,不断地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向新的境界。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精神文明建设之间并非“二律背反”,而是相辅相成、互为促进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经济形势很好,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思想政治工作薄弱,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抬头,一些地方社会治安情况不好,一些腐败、丑恶现象又重新滋生蔓延。面对这一现象,人们产生了种种困惑。那么,到底该怎么看待这种情况呢?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更无成功的经验可循,其深刻性不言自明。在体制转轨过程中,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与新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存,不可避免地会造成磨擦和矛盾,引发社会的某种失衡和震荡。这种失衡和震荡自然也会反映到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文化上来,使精神文明建设增加许多难度。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除了具有自己的鲜明的制度属性(如坚持以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重视宏观调控、追求共同富裕和社会全面进步)之外,还具有与一般意义上的市场机制相同的东西(如讲求价值规律、竞争规律、供求规律等等)。实践充分证明:要使我国经济富有活力和效率,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凡是应当由市场调节的经济活动,要放开放活,激发经济活力,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以提高效益,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是,市场也存在着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一面,不仅会对经济活动带来消极影响,而且必然会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侵袭健康的社会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对此,国家一方面必须对市场活动加以正确的指导和调控,另一方面必须把精神文明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
江泽民同志明确指出:要积极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逐步形成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舆论力量、价值观念、道德规范和文化条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它内在地要求上层建筑和思想文化建设的某些方面相应地随之调整。事实说明,面对体制转型期错综复杂的实际情况,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在继承以往优秀传统的同时,勇于探索,不断创新,走出一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立足现实又着眼未来的新路来。
加强和改善现阶段精神文明建设的思路与对策
第一,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尤其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凝集整个民族精神。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能没有精神支柱和统一的思想,否则,四分五裂,一盘散沙,任何事情也搞不好。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因此,在现阶段的精神文明建设中,广大干部和群众需要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要采取通俗易懂的形式,在人民群众中广泛宣传这一科学理论,唤起全社会的共识,同心同德地投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具有兼容性和开放性,它吸收、借鉴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精华,但绝不容许用什么“现代新儒家”或“西方主流文化”左右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要把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为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的重要目标,努力实现规范化和可操作化。江泽民同志强调:精神文明建设要同经济发展战略相适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在今后15年和整个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我们无疑要致力于发展生产力,把物质文明建设好。同时必须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要把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始终不渝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署落实各项工作、检查考评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实绩时,都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要增加对精神文明建设的物质投入,提供必要的硬件保障。要在实践中探索一些行之有效的具有较强操作性的精神文明建设形式,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使其制度化。要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实行软约束与硬约束的结合,促进规范化。为了搞好精神文明建设,不仅要依靠思想道德教育,努力提高人们的内在素质,还要运用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法律惩治的手段,维护公共秩序及社会公德,使精神文明建设卓有成效地落到实处。
第三,改进舆论引导方式和思想教育工作,使人民群众心悦诚服地投身于精神文明建设中来。精神文明建设是人民群众的事业,没有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是不可能成功的。舆论宣传部门应当肩负起自己的职责,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热情和创造精神。舆论宣传部门要转变作风、改进方法,有效地发挥作用。要抓住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帮助群众释疑解惑,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要采取各种形式特别是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抓好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弘扬主旋律,激发民族精神。
第四,从实际出发,塑造科学的价值观念体系。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我们提出的重大课题。要组织社会科学工作者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探索规律,科学合理地解决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处理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有机统一,塑造一种既符合马克思主义原则,又具有鲜明时代特点的价值观念体系,成为人们可遵循的伦理规范。
第五,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要教育和引导群众在提高物质生活水平的同时,正确处理好工作与生活、奉献与索取、改善生活与勤俭节约、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关系,树立高尚的生活情趣。
精神文明建设要切实选好突破口
首先,从勤政廉政建设入手,带动整个精神文明建设的好转。在现阶段的精神文明建设中,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至关重要。腐败现象和某些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官僚主义作风,是目前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之一,也是影响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的症结。山东烟台市政府机关推行“社会承诺制度”和天津市和平区群众自发评选“十佳干部”的作法,为人们提供了新鲜的经验。必须改善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面向群众,服务于群众,取信于民,这是精神文明建设中最重要的“窗口”之一。同时,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败斗争,把群众关注的大案要案追查到底,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予以处理,使人们看到“共产党动真格的”,以此推动整个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其次,尽快制定维护社会公共场所秩序和社会公德的法规,保证社会生活健康有序。一些公共场所的混乱无序和社会公德的缺乏,使群众倍感头痛,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要从各地实际出发,尽快制定并推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法规,严格执法,对违犯者坚决进行处罚,确保社会生活规范有序。要在大力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的同时,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维护正常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总之,精神文明建设与法制建设紧密结合,就会取得事半功倍的实效。
第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安定的社会环境。精神文明建设不仅需要物质上的支持,也需要有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当前社会治安问题比较突出,阻碍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正常发展。要结合新时期实际,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把预防犯罪和打击犯罪结合起来。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政法队伍素质,改善政法队伍装备,以适应当前复杂的社会治安局面,把社会犯罪控制到最小限度。
总之,我们要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逐步在实践中确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精神文明建设新体系,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紧密地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结合在一起,互相促进,相得益彰,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发展到一个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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