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5月21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理论)
专栏: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
边志
为了实现“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必须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促进政府职能从直接方式、微观管理向间接方式、宏观管理转变;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促进政府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从“依人行政”向“依法行政”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着丰富的内涵、众多的环节,需要做大量的工作。
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转变政府职能。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纲要》明确提出,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要真正转变到制定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上来,把不应由政府行使的职能逐步转给企业、市场和社会中介组织。各级政府只有真正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职能,下放企业的经营职能、市场的资源配置职能和社会协调服务职能,才能促进企业的“三改一加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作为配套改革,政府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重点建立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体系,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企业自主经营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真正解决好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问题;还要加速建立政府统一管理社会保障事业的机构和运行机制,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改革综合经济部门,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综合经济部门要逐步调整和建设成为职能统一、具有权威的宏观调控部门。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的重点是,建立计划、金融、财政之间相互配合和制约,能够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和正确运用经济杠杆的机制。计划部门要把主要职能转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社会财力、物力可能,合理确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宏观调控目标,并通过实施产业政策、区域规划及投资政策,引导与调整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结构优化,提高国民经济素质。中央银行要把主要职能转向制订并实施货币政策和加强对金融业的监管,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调节货币供应量,控制信贷规模,保持币值稳定,促进经济增长。财政部门要把主要职能转向制订和实施财政政策,运用预算、税收手段和预算内外的综合财力,并按照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划分,建立起比较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着重调节收入分配结构和地区分配结构。
理顺关系,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当前首先要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经济管理和社会事业管理权限,明确各自的事权、财权和决策权,做到权力和责任相统一,力求规范化、法制化。在经济管理权限上,中央主要负责全国性或跨地区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及科技、国防等重点项目;地方负责本地区公益性、基础性项目;大量的竞争性行业和产品的生产、经营,交由企业和其他投资主体按社会需求自主进行。社会事业则实行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大部分事业的管理权限要下放给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依法自主管理,中央政府只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一般不再承担具体管理的职责。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关系也要理顺。同时,要注意理顺部门之间的关系,明确职责范围,合理划分管理权限,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对那些由于业务分工过细而长期扯皮的部门要进行合并,变部门之间的矛盾为部门内部的分工协调,形成政府管理的合力。
精简机构,促进政府组织结构的合理化。重点是专业经济管理部门的调整和改革。在这方面要逐步推出新的改革举措,迈出积极的步子。专业经济管理部门要将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行业协调服务职能分开,把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移交给综合经济部门,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移交给专司国有资产管理的部门,专业经济管理部门自身则应改组为不具有政府职能的经济实体,或改为国家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单位或自律性行业管理组织。社会事业管理部门要通过职能转变而得到加强,其机构设置也要进行合理调整与精简,设置得更综合一些,更精干一些。同时要精简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要提高其整体素质。
加强行政法制建设,完善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一是普遍开展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工作,以此为基础,研究制定行政编制法,完善行政组织法,逐步建立健全政府对自身管理和对社会管理的法制体系,规范行政行为。二是要对各项行政管理的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以减少工作环节,协调各方面关系,增强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便于社会监督。三是逐步建立决策与执行相对分离的机制,使决策与执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改变目前权限不清、手续繁琐、缺乏制约、效率低下等积弊。在机构设置上,可借鉴国外的一些经验,将那些主要承担执行性职能的机构改组为“法定机构”。这些机构依法设置,比较稳定,不承担政策调整职能。在机关人员关系上,则要实行从行政首长到一般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制,做到决策者不要随意干涉执行者执行公务;执行者必须按照决策者制定的政策执行公务。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任务艰巨而繁重,过程长期而复杂,要十分重视改革的方法步骤。首先,要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相结合。“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明确指出:到2000年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201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就要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今后的5年内要迈出实质性步伐,在转变政府职能和调整机构设置方面,尤其是在经济管理部门的改革方面要取得突破性进展,使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基本定型,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行政体制。然后再用10年时间,全面调整和改革政府职能与机构,着重改革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体制。其次,要对每个阶段的改革内容和步骤作出明确规划。第三,要区别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的政府机构,不搞一刀切,鼓励探索与试点。第四,要充分调动机关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使改革在广泛的认同和宽松的环境中进行。


第9版(理论)
专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思想道德建设

  努力构建科学的价值导向
茆家培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怎样形成有利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课题。为此,必须重视并努力构建科学的价值导向,以规范、调整和引导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价值取向。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场前所未有的伟大实践。它不仅极大地推动物质文明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而且对精神文明建设也产生了不可估量的积极影响,有利于人们开阔眼界、活跃思想、更新观念、增长才干、开拓创新,有利于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物质基础。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了许多积极的深刻的变化,但是也出现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些人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抬头,一些腐朽、丑恶的现象重新滋生蔓延,影响着人们的价值取向。当前,一方面要对社会实际生活中价值观念的变化进行正确认识和评价,同时,必须十分重视科学的价值导向的构建,使人们多元的现实价值取向同社会主义价值理想目标保持和谐统一。
这里所说的价值导向,是指党和政府运用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道德、法纪、舆论等力量,对个人与群体的价值取向,进行规范、整合和引导。因为价值取向是价值主体根据自身利益或信仰所采取的思想、行为走向。为使现实存在的多元的价值取向与社会主义价值理想目标保持和谐一致,就需要有正确的价值导向。这几年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党和政府及时提出坚持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弘扬主旋律,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倡导新时期创业精神,惩治腐败,等等,对于规范人们的价值取向,坚持正确的价值观念发挥了重要作用。
科学的价值导向本质上应是,反映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它应该从我国现阶段实际出发,坚持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统一,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相结合,具有阶段性、层次性、领域性等特点,是多元统一、不断发展、完善的体系。这个体系的内容包括:对于代表了正确价值导向的思想和行为,予以倡导、鼓励;对于同正确价值导向一致或基本一致的思想和行为,予以肯定、允许;对于同正确价值导向对立的思想和行为,必须旗帜鲜明地予以反对。
构建科学的价值导向体系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中关键是确定正确的评价标准。我们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三个有利于”标准为评价现阶段价值观念的根本标准,真正达到认识与对象相符合、评价标准与实际价值相符合,做到实事求是的科学的评价。我们既要吸收、继承我国传统价值观念中的优秀成果,又必须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我们应当注意吸收、借鉴世界各国包括西方发达国家的文明成果,但是必须立足于我国的国情。总之,构建科学的价值导向,要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有利于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有利于培养“四有”新人。
为了推进新的科学的价值导向体系构建,需要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把理论学习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紧密结合起来。同时,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使之发挥校正主体价值取向的积极作用。二是把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渗透到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活动之中。通过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把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变成人们的行为准则。三是运用多种力量,整治价值观念发生严重偏离的突出问题。四是采取多种方式表彰先进,树立具有深厚群众基础、富有时代特色的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激励作用。五是明确本地区发展目标,动员人民为之奋斗;塑造代表本地区精神财富的时代精神,大力弘扬这种精神,等等。


第9版(理论)
专栏:学习贯彻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

先富带动和帮助后富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
胡富国
共同富裕理论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共同富裕,这是小平同志的一贯思想。在他看来,“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因此,他多次强调:“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在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一是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种富是人民共同富裕”。在1992年初南方谈话中,他又进一步把共同富裕明确地概括为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他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小平同志对共同富裕的这些论述,对于当前的改革有着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

在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中,共同富裕是我们要努力为之奋斗的目标。怎样才能达到这一目标?首先,必须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是因为,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只有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集中精力把国民经济搞上去,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一穷二白”的落后状况,才能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才有可能逐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小平同志明确指出,“发展是硬道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是小平同志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重要发展和历史性贡献。
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另一属性,从而也是我们必须坚持的重大方针和政策导向。小平同志说:“我们的政策是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就是说,不会导致富的越富,贫的越贫。坦率地说,我们不会容许产生新的资产阶级”。
生产力的发展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的,在不同的社会关系下,发展生产力的目的是根本不同的。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和按劳分配,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和制度保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它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在整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我们只有毫不动摇地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维护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才能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任何动摇、放弃公有制主体地位的作法,都会脱离社会主义的方向。但是,我们不能不切实际地要求公有制的程度越高越好,公有制的范围越广越好。在这方面,我们有过深刻的教训。因此,在积极促进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允许和鼓励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使之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

实现共同富裕,防止两极分化,既是党和政府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保持和发展社会稳定局面的前提和基础。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贫富两极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违背了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的根本标准,丢掉了共同富裕的旗帜,我们党就不能动员群众,不能鼓舞和激励群众,我们的事业就会失去最强大的动力源泉,我们的改革和发展就会偏离社会主义方向,国家的安全、社会的稳定,甚至民族的团结、国家的统一也难以保证。
共同富裕绝不是同步富裕。为了实现共同富裕这一奋斗目标,在现阶段,就要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小平同志明确指出:“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经济发展规律表明,全体人民同步实现富裕是不可能的,强求同步富裕只能走向普遍贫穷。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条件较好的沿海地区首先实行开放政策,引进国外的资金、技术设备和人才,兴办三资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使这些地方先发展起来、先富裕起来。这样做,有利于积累改革开放的经验,为全国树立发展和致富的典范,从而为改革开放向中西部的纵深发展准备条件。实行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政策,激发了企业和劳动者的积极性。实践证明,这是加快我国经济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今后我们还要继续让有条件发展快的地区和个人依法致富、勤劳致富。但必须明确指出,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是手段,让全社会共同富裕才是目的。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社会主义社会从建立的第一天起,就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为目标,以不断改善广大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为目标,反对极少数人富而绝大多数人穷的不合理现象。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不能照搬资本主义国家贫富差距的衡量标准来评判我国的贫富差距是否合理,不能认为只要我国没达到或超过西方发达国家的贫富差距标准就算是合理的。必须看到,我国居民的收入差距,是在公民对公有财产平等占有基础上的差别,理应比实行私有制的西方小得多;少数人收入太高,往往有垄断、不正当竞争、偷税漏税、不合理分配甚至权钱交易的因素在内。需要指出的是,先富帮后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这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只能逐步实现,不可能一蹴而就。但也不能等到社会贫富悬殊,甚至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时再来解决,那会付出巨大的代价。现在,有些人把共同富裕与发展生产力对立起来,把共同富裕同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对立起来,把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同“一平二调”、吃平均主义“大锅饭”混为一谈,把控制和缩小收入差距同不承认差距或企图在一个早上消灭差距混为一谈。这些看法显然都是不对的。我们提倡先富带动和帮助后富,共同发展,是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强调互助互利,优势互补,强调因势利导,水到渠成,不是靠行政命令搞“归大堆”、“一拉平”。我们既要保护和鼓励先富起来的人勤劳致富、合法致富的积极性,更要调动广大后富者包括低收入者和全国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的积极性,帮助他们加快发展生产力。

小平同志在阐述东部和中西部的发展战略理论时明确指出: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各地经济都有很大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都有很大提高。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地区经济发展差距有所扩大,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悬殊,如再不注意解决,必将影响社会稳定和政治稳定。中央领导同志指出:共同富裕的问题,现在该抓了,否则,于大局极为不利。这是非常正确的。
十四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从“九五”开始,要更加重视支持内地的发展,实施有利于缓解差距扩大趋势的政策,并逐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朝着缩小差距的方向努力。同时,要采取正确政策,解决好社会分配不公问题,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是我国今后1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必须贯彻的重要方针之一。我们必须认真落实和执行好这一方针,采取正确的宏观调控和发展战略,有效地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缩小地区差距,对全国来说,主要是缩小东部与中西部的发展差距;对山西省来说,主要是缩小中部较发达地区与东西部贫困山区、老区的差距,工矿区与非工矿区的差距。针对山西省的实际情况,我们将逐步实行地区之间适当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贫困、落后地区实行优惠的开发政策,强化对这些地区的资金、技术、人才的扶持,加强对这些地区的交通、通信、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建设,引导富裕地区与贫困落后地区开展互补性经济技术合作。为缩小城乡差距,一方面要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发展乡镇企业,发展多种经营,尤其要发展各具特色的农村主导产业;另一方面政府要采取措施,缩小工农业产品剪刀差,加大财政支农、信贷支农和各行各业支农的力度,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大力做好扶贫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城市对乡村的辐射功能和带动作用。为解决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悬殊的问题,要切实执行“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的方针,实施反暴利法,执行个人收入累进税制度,打击偷税漏税行为,打击挖社会主义墙脚和坑蒙拐骗等非法致富行为。要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先富带后富、帮后富,提倡扶危济困、助人为乐,提倡先富起来的人积极投资社会公益事业。在实现共同富裕方面,政府是责无旁贷的,也是大有可为的。我们正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我们改革的方向。我们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使我国经济富有活力和效率。但也要看到,市场存在着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一面。我们要充分发挥政府在生产和分配方面的宏观调控作用,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对分配不公问题,我们既不能放任不管,也不能失去信心,束手无策。总之,我们必须从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高度看待共同富裕问题,而且从现在起就必须注意和着手解决地区差距拉大和社会成员间已经出现的收入差距悬殊问题。重视和解决好这个问题,才能体现我们党为大多数人谋幸福的宗旨,党和政府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党的执政地位才能得到巩固,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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