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5月17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三星”杯世相百态图片比赛

  看升旗与讲公德
许多来北京出差或旅游的人,都要到天安门广场看升国旗。然而,在看升国旗的过程中,有的人随意在广场上乱扔果皮、废纸,有的人爬到广场的电灯杆上,破坏了天安门广场的环境,影响了首都北京的市容。看升国旗是接受爱国主义教育,讲究社会公德,也是爱国主义教育的基本内容,二者应统一起来。
抚顺市望花区 郑伟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家庭医疗救护?

  正确处理伤口
在日常的劳动和生活中,不慎弄破皮肉流点血,这是常事。若处理不好,可能增加痛苦甚至导致严重后果。
不少人一旦出现外伤,就在伤口上撒磺胺粉、消炎粉、三七粉、止血粉之类的药粉,在农村甚至有用烟丝、香灰、牙粉的。殊不知,对于伤口来说,这些东西都是一种异物,会妨碍伤口肉芽生长和愈合,有时还会造成伤口感染化脓。如果伤口较大需要缝合时,医生常要为清除这些异物而费很大劲。另一种错误是,一见外伤出血就在伤口附近绑上一条“止血带”止血。这样做,阻止了血液从静脉回流到心脏,增加伤口的出血量。如果猛力捆扎,时间一长,则可能造成“止血带”远端肢体缺血坏死。
正确的处理方法是:创伤后即先用清水冲洗伤口周围的泥沙、污物等(注意勿冲进伤口),然后用0.9%的盐开水冲洗伤口。如果伤口小而浅,包上“创可贴”,或涂上紫药水、红药水后,用洗净晒干或熨斗烫过几遍的干净布片盖上包扎即可。如果伤口较大,或是伤口内有异物需要取出,则冲洗覆盖后,不必涂药,即送往医院处理。若伤口出血不止,可加厚覆盖布片,包扎紧些,以压迫止血,或是用手在覆盖布片外压迫伤口,并立即送往医院治疗。缺乏止血知识的,不要自行乱扎“止血带”。
福建漳平市医院主任医师郑鹏远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普通人的故事

  挥之不去的愧疚
4年多了,每当我收到老战友仝玉群的来信,咀嚼着他那满是感谢的话语,一种负疚感便会掠过心头。
仝玉群是我任连指导员时退伍的上士司务长。1990年老兵退伍前,仝玉群向我谈了想转志愿兵的打算。当我对全团所有符合转志愿兵条件的技术骨干的情况全面了解后,知道他转志愿兵的可能性几乎没有。为了不使他彻底失望,同时更是为了不使他负责的后勤工作发生混乱,我告诉他:“有一定把握,形势也不容乐观。”
老兵退伍工作开始了,仝玉群负责的公用物资收缴和退伍费、路费、伙食费、医药费的发放工作也在他负责下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自始至终,没有发生丝毫差错。这期间,当我与他在一起时,尽量回避那个话题。可我还得给他一点希望。于是有两个晚上,在他满怀期盼的等待中,我专门骑车去团机关为他“争取争取”。其实,那只是两次“善意的欺骗”。
终于,最后一批退伍老兵离队的期限到了。仝玉群在目睹了我为他“努力争取”的行动失败后,通情达理地接受了退伍这一现实。在送他上回原籍的火车的那一刻,我看到他那满脸的谢忱。我赶忙转过身去,没有勇气再面对他。
在心情沉重地写完这篇短文,并把它寄给人民日报“读者之友”版的同时,我决定把这篇短文连同一封道歉信寄给仝玉群,即使因此而不再拥有他的信任与感谢,我也要这样做。
河南长葛市驻军某部江海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生活话题

  见义勇为:热血呼唤公德心
——“个人素质与公德意识”讨论之四
主持人:本报记者崔佳
主持人:在参与我们这次讨论的众多来稿中,不少朋友提到了见义勇为。大家在赞颂那些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的英雄的同时,也对社会上存在的一些问题表示困惑与忧虑。这使我们感到,如果要把这次讨论引向深入,就应当把见义勇为这个读者关注的问题作为一个重要话题。因为对于个人来说,见义勇为是公德意识与社会责任感的集中体现;而对于全社会来说,对这种行为的支持、提倡、奖励、关怀的程度,则是社会公德建设和弘扬正气的关键。谈到这个话题,我们首先想到那些以鲜血印证良知的英雄们,他们的行为是最响亮的回答,他们的切身感受也最具说服力。为此,记者走访了3位见义勇为的英雄,他们是:辽宁鞍山市图书馆副馆长白雪洁、北京军区空军某部排长孙耀佳和河南开封市市政管理处干部刘志刚。
无私无悔英雄本色
主持人:如果说遵守社会公德对许多人来说还只是“愿不愿意”的问题,那么见义勇为则多了一个“敢与不敢”的问题。面对持刀歹徒,挺身维护正义,没有巨大的勇气是做不到的。当我们探究英雄行为的动机,请他们回答“为什么能够冲上去”的时候,我们发现那惊人的勇气竟来自一些称不上豪言壮语的平凡信念,只是这信念不像诸多“看客”那样被面前的危险所动摇,而是坚定地支持着他们为了维护社会利益和他人安全发出正义的呼喊,做出无私的奉献。
白雪洁:时间过去两年了,那个场面仍历历在目:一个满脸杀气的粗壮男人正举着菜刀疯狂地砍着一个八九岁的孩子,孩子在血泊中凄惨地呼救。我被惊呆了:“这孩子要被砍死的!怎么没人救他?!”“我是个大人,我必须救他!”这个念头使我这个平时说话声音很小的人在那一刻猛然冲上去,一边喝斥凶手,一边拉起孩子跑。在后来与凶手的搏斗中,我始终只有一个念头:我是大人,我要保护孩子。
孙耀佳:今年4月1日,当我见到汽车上有坏人把手伸进乘客口袋时,当即大喊了一声:“干什么!”我是一名军人,军人的使命感使我来不及考虑很多,只想上前扭住歹徒。歹徒逃下车,我追了下去,就是要抓住他,把他送到公安局去。光天化日之下抢劫怎么能让他跑掉呢?我拚力揪住他,与他及随后赶来的他的同伙搏斗,直至失去知觉。
刘志刚:3月3日晚我回家途中,见到路边有几个歹徒正持刀威胁两名女青年,两名女青年抱着树哭泣。当时正是华灯初上,街上人还很多,出现这样的事令我震惊,也很气愤。再看那两个女青年,不由得想到自己的女儿。我走上前去制止,刚说了一句:“把刀放下,有话好说”,便遭到歹徒的凶狠围攻。
主持人:救人、抓歹徒,这看似简单的动机,却体现出它的纯正无私。英雄们不仅无私地冲上去了,而且还无悔地承受着:白雪洁永远失去了右手,但她说:“换回了一个孩子的生命,我觉得我的付出是值得的。”孙耀佳胸部刀伤仅差半厘米就触及心脏,经过40个小时的治疗护理才脱离危险,他说:“要说后悔,那就是后悔没能当场抓获歹徒。”刘志刚颅骨被砍伤,现已造成偏瘫,他说:“以后遇到这样的事我还会上去。”正因为我们的社会有他们这样的无私无悔、见义勇为的英雄,社会正气才得以不断弘扬。他们的义举震慑了歹徒、保护了人民,他们是时代的英雄。
一腔热血呼唤良知
主持人:在了解了3位英雄的事迹后,有一个事实让我感到心情异常沉重,那就是我们的英雄在与歹徒斗争的过程中,竟然是孤军奋战,处在“围观者众,援助者少”的境地。如果当时有人帮他们,他们付出的代价也许不会如此沉重。然而,英雄们没有抱怨别人的冷漠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只是对缺乏公德良知给社会带来的危害表示了忧虑。
孙耀佳:我追歹徒到车下,遭到4个歹徒的围攻,当时已被刺了两刀,肠子也流出来了,已经力不从心,我向车上乘客大喊:“快抓歹徒啊!”心想,如果再有几个人帮忙,一定能制服歹徒。可是,车上20多名乘客没有一人站出来声援和救助。当时我心里挺生气,现在想想,他们考虑自身安全,也能理解。但是我总觉得,越是忍气吞声,歹徒就会越嚣张,长此以往,谁又能保证自己的绝对安全?
刘志刚:那天围观者很多,其中有农民、商贩,也有干部、学生,但没有人跟我一起出来制止。等我被砍倒了,围观的人也散去了。有人说我“傻”,我倒希望社会上多些像我这样的“傻人”。如果每个人都“精”得只顾自己,我们的社会风气该是怎样一种状况啊!
白雪洁:见义勇为被很多人称为壮举,实际上它是平时思想积累的一种爆发。我受母亲的影响很深,她一生乐于助人,前不久我哥哥也做出救人的好事,这也是母亲的性格在我们身上的反映。人与人在关键问题上态度不一样,是因为他们的思想基础不同。我们不能指望一个平时做事不讲公德的人会在危急关头以鲜血去印证良知。从这个意义说,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和道德建设,都应该从细微之处入手。
主持人:令人欣慰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陷于麻木,英雄的事迹终能在社会上形成一种感召力。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孙耀佳的事迹见报后,两位当时在车上的乘客给报社打来电话,对没能声援英雄表示悔恨;事后第三天,在同一公路客运线路上又有歹徒抢劫,个体司机与乘客齐心合力将歹徒抓获,司机说:“是孙排长的行为给我们提了气,壮了胆。”河北涞水县交通部门在开展向孙耀佳学习的同时,还专门制定了奖惩措施,号召公交人员勇于同坏人作斗争。在鞍山,白雪洁的事迹引起了强烈反响。两年来,全市涌现见义勇为好人好事100多件,其中就包括白雪洁的亲哥哥救人的事迹。公德良知,在英雄热血的呼唤之下,正在越来越多的人心中树立。
弘扬正气社会责任
主持人:见义勇为的英雄们在挺身而出的那一刻,不是为了日后得到报偿;但他们以自己的热血维护了社会正义之后,所有来自人们的尊敬、单位的奖励和政府的表彰,却又是他们应该得到的。这是真诚的付出换来的真诚回报。
刘志刚:在我受伤入院的第二天,我所在单位的领导就来看望我,并当场向我宣布了单位对我做出的三项决定:1.所有医疗费用由单位承担;2.单位出资3000元悬赏缉拿凶犯;3.授予我“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并奖励1000元。听到这番话,我流下了感动的热泪。单位领导和同志们这么理解、支持我,我只有一个念头:恢复健康,尽早重返工作岗位。
白雪洁:自从我1994年4月受伤之后,鞍山市委、市政府,我原来所在单位及其他单位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对我的关怀照顾一直没有停止过:不仅授予我和我的家庭各种荣誉,为了照顾我伤残的身体,市里还把我从企业安排到市图书馆工作,原单位出资为我购买了新的住房,市保险公司也提供部分费用为我安装假肢,还有许许多多素不相识的人为我捐款……这一切,解决了我生活上的困难,让我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使我能全力投入新的工作,以加倍努力来回报党和社会对我的关怀。
孙耀佳:今年4月13日,是我永远难忘的一天。那天,我从河北高碑店市转院到北京治疗。当我在战友的搀扶下步出医院,见到冒雨前来为我送行的部队官兵和当地群众队伍时,我的眼眶湿润了。军乐声中,战友们向我敬礼,幼儿园小朋友跑上来把鸡蛋塞进我口袋,老大娘抹着眼泪嘱咐我保重身体,还有那么多朋友向我献花……当我把手举向帽檐儿敬军礼时,我用微弱的声音说:“感谢人民的厚爱!”这是我的心声。在北京军区空军中心医院,我得到了医护人员的精心治疗和护理。
主持人:正气是社会的宝贵财富,弘扬正气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群众尊敬英雄,是对见义勇为的真诚渴盼;政府奖励英雄,是对见义勇为的有力号召。可喜的是,从中央到地方,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奖励和保障体制正在逐步完善,“英雄流血不流泪”不再仅仅是一种愿望。
热血谱就正气曲,激昂回荡在人间。相信在英雄行为的感召下,在思想教育的作用下,在健全制度的保障下,公德意识会在更多人的头脑中树立,社会良知会在更大范围内被唤醒,浩然正气将永驻人间。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事中有法

  气死人要负法律责任
姚玉胜
今年2月的一个傍晚,65岁的赵某出门散步,路过一个水果摊,上前询问价格,问完后,欲离去。摊主李某说:“吃不起就别问,装什么富。”赵某问:“你说谁呢?”李某骂道:“就说你个老东西……”污言秽语不堪入耳。这时围观人越来越多,赵某被气得脸由红而白,说不出话,最后捂着胸口倒下。围观人急忙将他送往附近医院,经抢救无效,赵某于当晚10时死亡。经法医检验,结论为:赵某冠心病突然发作,心脏供血不足,造成心脏性休克而死亡。被李某辱骂,引起情绪过于激动,是发病的主要诱因。
事后,死者家属要求司法机关追究李某的责任并赔偿损失。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李某与死者素不相识,不知道死者有严重疾病,不可能预见到死者会突发冠心病死亡,主观上既无伤害致其发病的故意和过失,也无致其死亡的故意和过失,被告的行为既不是故意或过失杀人,也不是故意或过失伤害,赵某的死亡应属于意外事故。但就本案而言,被告的行为虽然不是犯罪行为,但其在大街上公然辱骂老人,已构成民事上的侵权行为,并且这种行为诱发赵某的死亡,行为和结果之间有一定的因果联系,被告应对赵某的死亡负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最后,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李某赔偿赵某家属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人民币8500元整。由此可见,公民在生活、工作中,应和睦相处,互谅互让。如果李某能够以礼待人,这起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读者评报

  道德,一笔巨大的财富
一个从儿时起就萦绕在我脑海深处的问题,每每苦思却难悟其中真谛。读了你报“读者之友”版近期开展的“个人素质与公德意识”讨论,我找到了答案。
1958年,我未满周岁,父亲刚刚28岁就走完了他人生的路程。从我记事起,一直到现在,曾无数次听长辈们提起我父亲,几乎每次他们都要说:“水生(我父亲的小名)是少有的好人。”接着,便讲述父亲生前做的那一件件小得不能再小的事:
父亲去世那年,曾到外地担铁沙,半路上突然吐血。同伴要分担他的沙,他硬是不让,说:“你们挑的沙已经很重了,一百多里路,四人挑五人的担,怎么能行?”
大跃进办食堂,稀薄见底的玉米粥,大人每餐一两。他总怕排在队伍后头的人吃不上挨饿,每次都要求给自己这碗盛浅些。
一次,父亲路过别人的田岸,不小心踩了人家菜地的畦背。他小心翼翼地用锄头翻松所踩的脚印,并给附近的菜苗施了一些稀肥。过路的人奇怪地问:“水生,这块菜地你种了?”我爸告知原委后说:“自己的和别人的不都一样吗?”
父亲过早去世,我不但没有受到冷落和委屈,反而处处受到同村长辈的关心爱护。1972年我初中毕业,当时升高中靠的是推荐,很多人为此跑“断”了腿也没能如愿。我家没有过硬的关系,所以我没抱任何希望,可党支部书记却派人给我送来了入学通知书。
我的父亲生前是一个十分平常的人。只不过做事替别人多想了一些。可居然有那么多人想着他、念着他,连他的儿子都因此受惠。这是为什么?“个人素质与公德意识”的讨论阐明了问题的实质。我父亲所做的一切看似平常,但却表明他“把道德要求内化为自己的需求,随时随地对社会和自己的良心负责”。而这又是社会所需要、大家所需要的。
浙江缙云县壶镇广播电视站李和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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