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3月18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要闻)
专栏:

  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张思卿检察长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


第2版(要闻)
专栏:

  关于一九九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一九九六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同意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陈锦华代表国务院所作的《关于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对完成1996年计划提出的各项建议。会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坚决贯彻和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指导方针和政策,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紧紧抓住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这一关键环节,积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逐步理顺各方面关系,把经济增长的立足点转到优化结构、加强管理、提高质量、增进效益上来,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在计划执行过程中,要狠抓落实。要切实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增加农业投入,大力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增强农业的发展后劲。要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力度,尽快改变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落实企业自主权,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要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消费基金的增长,继续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努力增加财政收入,严格按预算控制支出,控制货币供应量,确保物价上涨幅度不突破计划调控目标。要进一步做好社会发展工作,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要关心群众生活,使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有所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统一思想,同心同德,开拓创新,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动员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完成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顺利实现“九五”计划打好基础。
(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


第2版(要闻)
专栏: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任建新院长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


第2版(要闻)
专栏:社论

  为实现跨世纪的宏伟纲领而奋斗
——祝贺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全国政协八届四次会议闭幕
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分别于3月17日和3月13日胜利闭幕了。我们对会议的圆满成功表示热烈的祝贺!
今年的“两会”为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历史性的新贡献。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鹏总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报告》,审查、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全国政协八届四次会议讨论了李鹏总理的报告和《纲要》。代表和委员们高度评价报告和《纲要》,认为报告和《纲要》实事求是、鼓舞人心,是中华民族跨世纪的宏伟纲领,对于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他们认真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积极建言献计,为把宏伟纲领制定得更周全、更富有前瞻性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代表和委员们认为,从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议》,到全国人大通过《纲要》,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反复征求了各方面人士的意见。《纲要》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制定的第一个中长期发展规划,是民主和科学决策的产物,凝聚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和智慧。这一宏伟纲领的产生,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是我们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又一生动体现,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又一生动体现,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优越性的又一生动体现,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优越性的又一生动体现。继续坚持并发挥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是夺取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更大胜利的根本保证。
今后的15年,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上,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根据刚刚通过的“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规划的蓝图,“九五”期间,我们将全面完成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部署,实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使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并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10年,将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宽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推进改革和发展的同时,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也将取得显著进展,实现社会全面进步。这个奋斗目标,展示了本世纪末、下世纪初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美好前景,表达了中华民族自立自强的雄心壮志,气势恢宏,催人奋进。它一经全国人大通过,就变成国家的意志、全民的意志。“两会”结束后,在全国必将出现一个宣传、学习和贯彻“两会”精神的热潮,动员和鼓舞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纲要》提出的宏伟目标而奋发图强、艰苦奋斗。
综观世纪之交的国内外形势,我们面前有不可多得的历史机遇,也存在严峻的挑战。为了使伟大祖国以崭新的面貌屹立于世界,我们要更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继续沿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辟的兴国之路阔步前进。我们党在过去十多年的勇敢探索中业已形成一整套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实践证明这些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是正确的、行之有效的。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现民族振兴的强大精神支柱,我们必须努力学习,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符合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全面贯彻,毫不动摇。“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是新时期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的基本方针,我们必须深刻理解,认真执行。《纲要》确定下来的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九条重要方针,全面系统地反映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客观规律的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学习,精心实施。在抓好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是国家长治久安、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我们必须牢牢记住,狠抓落实。
《纲要》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这是指导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条十分重要的方针。我们要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地实行依法治国,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全面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集约型经济所必需的法律体系,保障和促进两个根本性转变的实现,同时抓紧制定现实生活中急需的其他法律。法律制定后,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切实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滥用职权的现象。要建立和完善执法责任制,严格实行对执法机关、执法人员违法的追究制度和赔偿制度。要深入地、扎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各项依法治理活动,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实现跨世纪的宏伟蓝图,是亿万人民群众的事业。宏伟蓝图的设计,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宏伟目标的实现,要靠人民群众的奋斗。人民群众是我们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和政府的根本工作路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继承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努力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不良作风,同各种腐败现象进行坚决斗争,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优良的作风,出凝聚力,出向心力,出生产力,出战斗力。各级领导干部大兴实事求是之风,大兴艰苦创业之风,大兴勤俭节约之风,大兴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之风,就能极大地提高我们党和政府的威望,带领亿万人民群众朝着既定的目标胜利前进。
海内外的中华儿女盼望祖国的强大,渴望祖国的统一。本世纪的最后5年,在我们伟大祖国的振兴史上将写下辉煌的一页:我国在香港和澳门将恢复行使主权,一洗百年国耻,在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中迈出历史性的步伐。我们还要继续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为早日结束两岸分离的局面、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而努力。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有决心、有能力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把台湾从祖国分裂出去,任何分裂祖国的图谋都是不能得逞的!以发展促进统一,以统一促进发展,将成为我们民族跨世纪的雄壮乐章。
新的蓝图,新的任务,新的世纪,新的天地。五千年文明古国,重新焕发了勃勃生机,潜力巨大,前程似锦。让我们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奋发进取,讲求实效,为实现跨世纪的宏伟纲领而努力奋斗!


第2版(要闻)
专栏:

关于1995年中央及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中央及地方预算的决议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96年中央预算,同意财政部部长刘仲藜代表国务院所作的《关于1995年中央及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中央及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对完成199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提出的各项建议。会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维护中央和地方预算的严肃性,强化预算约束。在预算执行中要切实贯彻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财税体制,努力开源节流、增收节支,严格依法治税,强化收入征管,把该收的税全部收上来,争取财政收入比预算有较多的增加。要大力整顿财经秩序,加强财政监督,认真清理整顿预算外资金。预算收入的超收部分应主要用于减少财政赤字、解决历史遗留的财政问题、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同级预算收入超收部分使用的监督。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增强法制观念。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依靠群众,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完成1996年中央及地方预算,为顺利实现“九五”计划打好基础。
(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


第2版(要闻)
专栏:

  关于授权汕头市和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在各自的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授权汕头市和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其经济特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遵循宪法的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制定法规,分别在汕头和珠海经济特区实施,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和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授权汕头市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并分别在汕头和珠海经济特区组织实施。
(新华社北京三月十七日电)


第2版(要闻)
专栏:

  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田纪云副委员长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的规定和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各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特别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报告对过去一年工作的总结是实事求是的,对今后一年工作的安排是切实可行的。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常务委员会要继续坚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的方针,努力行使宪法规定的各项职权,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要按照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发展决策紧密结合的要求,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工作水平,抓紧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体系。要切实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把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增强监督的实效,督促有关国家机关实行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对执法机关、执法人员违法的追究制度和赔偿制度,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滥用职权的现象。要加强对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工作的监督,支持和督促这些国家机关改进工作,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加强勤政廉政建设。要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和各项依法治理活动更加深入、扎实地进行,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提高全民族的法律素质。要积极开展对外交往与合作,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常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议事效率和水平。要加强对地方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要密切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开拓进取,尽职尽责,为实现“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做出新的贡献。 (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


第2版(要闻)
专栏:

  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关于《纲要》报告的决议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讨论和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审议了李鹏总理代表国务院所作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报告》。会议认为,《纲要(草案)》和报告提出的今后十五年的奋斗目标和指导方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战略布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部署和措施,体现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的精神,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经过努力是能够实现的。会议决定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批准李鹏总理的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五年,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较好地完成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八个五年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提前五年实现了到本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的目标,经济体制改革取得较大进展,对外开放的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城乡人民生活继续改善,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还面临着不少问题和困难,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会议认为,今后十五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纲要》是我国经济和社会综合发展的跨世纪宏伟蓝图,是全面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并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出重大步伐的行动纲领。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齐心协力,扎实工作,保证《纲要》的顺利实施。
会议认为,实现《纲要》提出的奋斗目标,必须始终坚持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基本方针,认真贯彻《纲要》提出的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推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切实解决好关系改革和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
会议认为,要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必须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要认真贯彻农业法,切实加强农业,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努力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保证粮棉油等基本农产品稳定增产,全面发展和繁荣农村经济。要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积极推广行之有效的先进技术,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依法保护耕地,搞好粮棉生产基地建设,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加大扶贫工作力度。要继续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生产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因地制宜地进一步发展乡镇企业,积极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要高度重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逐步缩小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积极性,巩固工农联盟。
会议要求,要积极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大力振兴支柱产业,积极发展第三产业。要继续把抑制通货膨胀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实现财政收支基本平衡。要引导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促进全国经济布局合理化,在鼓励东部地区继续发挥优势的同时,更加重视和支持中西部地区的发展,积极朝着缩小差距的方向努力。在经济发展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城乡人民的生活水平。要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增强国防实力。
会议强调,要以企业改革为中心积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实践,积极探索,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改革,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要把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把企业内部改革和外部配套改革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好企业。要积极推进集体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不断壮大集体经济。继续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加强引导、监督和管理,发挥其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作用。要在国家法律的规范下,积极培育和发展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体系。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合理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加快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障体系。要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认真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增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要继续实行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国内和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程度,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会议要求,要认真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要加快科技进步,优先发展教育,调动科教人员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教育与经济紧密结合。各级政府要继续把计划生育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要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
会议强调,必须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促进社会全面进步。要加强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继续大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要发展卫生体育事业,提高国民身体素质。要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要坚持和实行依法治国,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加强立法,严格执法,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要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级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都要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勤奋工作,不尚空谈,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制止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要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要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维护祖国统一,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会议指出,我国将相继对香港和澳门恢复行使主权,这是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的重要里程碑。要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香港和澳门政权的平稳过渡和顺利交接,保持香港和澳门的长期繁荣与稳定。要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积极推进台湾海峡两岸关系的发展,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台湾问题纯属中国内政,外国势力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进行干涉。中国政府和人民有决心、有能力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把台湾从祖国分裂出去。会议呼吁,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携起手来,为早日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而共同努力。
会议指出,当前世界仍处在复杂而深刻的变化中。世界要和平,国家要稳定,经济要发展,人类要进步,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的主旋律。我们将继续坚定不移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为建立公正与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而努力。中国是维护世界和平与地区稳定的重要力量。中国人民将与各国人民一道,为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作出自己的贡献。
会议强调,1996年是实施“九五”计划的第一年。努力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对于完成“九五”计划和实现2010年远景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要紧紧围绕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安排和开展各方面的工作,把已经确定的各项任务和方针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会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万众一心,励精图治,艰苦创业,开拓进取,为全面完成《纲要》确定的宏伟任务而努力奋斗。
(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


第2版(要闻)
专栏:

代表的决心 全国人大代表刘文西速写于大会闭幕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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