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1月25日人民日报 第12版

第12版(副刊)
专栏:

秦淮花灯
俞律
我喜欢夜晚逛南京夫子庙。原来这里的夜晚几乎没有什么亮色,就在最近若干年,好像忽然有一天,就亮灿灿地灯火通明了,秦淮河两岸映出了一个神奇的图画长卷。真令人欢喜。即使是白天,阳光洒下来,我也以为是灯洒的光哩!
诚然,灯照亮世界。有了灯才使黑暗后退,有了灯才让人类看到希望,世界在科学中进步,灯也在科学中一天比一天更亮。夫子庙的灯光映照着秦淮人的夜生活,映照着生活中的七情六欲,预告未来的更加繁荣昌盛。
一年当中,夫子庙灯火最盛的一天是农历正月十五夜晚。这是传统的灯的节日,南京万人空巷,集中到夫子庙来观赏花灯。人们深爱现代生活中的电灯,电是科学的神灵,是驱逐黑夜的最强者。但是正月十五上市的花灯不是用电燃点的亮得使人激动的电灯,它是依靠蜡烛的微光显示光彩的灯,一种使人安静地享受光明的灯,一种民间艺人凭灵巧的手和智慧的脑制作的灯。它是各种花形的、禽形的、兽形的,各种人们喜爱的式样的传统花灯。
夫子庙点花灯闹元宵于明朝初年就盛行了。洪武五年正月十五朱元璋下令在秦淮河上燃放水灯万盏,照得两岸大放光彩。从此年年元宵,总要在这里举行灯会,这风俗一直流传到今天。
南京人一直不肯让这样的美事被元宵节独专。事实上,秦淮花灯早已不仅仅属于元宵佳节,它已属于一年三百六十五个南京的夜晚。人们在元宵节这一晚买下花灯,挂在自己家里,挂在门口,挂在小园里,挂在深巷里,今日挂,明日挂,日日挂,把这个元宵节的一夜之美延伸到每一个夜晚,一直到下一个元宵节。
我曾经见过艺人们是怎样把花灯的美创作出来的,一言难尽啊!总之他们有一个聪慧的大脑和一双灵巧的手,他们集体创作了夫子庙的花灯世界。我愿意形容创作一盏花灯就像创作一篇文章一样支付心血,因此秦淮河两岸这么多的灯,可以比拟为一份闪光的报纸,一本闪光的杂志,一大堆闪光的书!这就是学问,彩色的光的学问。
在广阔大街和高楼大厦里挂上花灯当然是别有风味的,这象征现代的灯和古老的灯的感情交流。而在南京曲折而幽深的小巷里挂一盏古老的花灯,真能引发人们对六朝金粉的幽思,它为人们引路,引向遥远的几个世纪以前。这些小巷深处,常常隐藏着已经经历了百年以上岁月的四合院,那竹篱瓦舍、短墙矮户,充满古老的秦淮乡土味。在现代化的大都市里,这一切真是一种地老天荒的风味,而在其中着一两盏花灯,气氛又是多么的静谧与深沉!
南京人对此或已习以为常了,而外地人甚至异国人特喜这种风情。他们在夫子庙把花灯买下来,带到全国各地去,带到南方和北方去,带到欧洲、美洲、非洲、澳洲去!


第12版(副刊)
专栏:

  给跑官的亮“红牌”
赵加洋
宋璟,唐玄宗时的宰相,他叔父宋元超跑官,结果被他“放遣不用”。
《资治通鉴》是这样记叙的:唐玄宗开元七年的冬天,朝廷依例选拔官员,候选官宋元超到吏部官署,声称自己是宰相宋璟的叔父,要求优待。宋璟听说此事,就给吏部发了个公文:宋元超,是我的堂叔,他常住在洛城,我多不参见。我既不敢由于他是我的长辈有所隐瞒,也不愿意因为私情而损害公事。以前他要是什么不说,自当依照原则办事,既然他有了请托的口风,那么处理这事就必须矫枉过正。请将他放遣不用。吏部即照此办理。
用眼下流行的话说,宋元超就是一个跑官者。在他看来,自己是候选官,在选拔范围内,又是当朝宰相的叔父,给个官还不是小菜一碟,说不定还会给个大点的官做做。可哪想到宋璟是个不徇私情的人,不仅没有优待他,反而将他放遣不用。这对于端正官风无疑是个绝招。
无庸讳言,跑官在今天并非个别现象。要解决跑官现象,固然要加强对跑官者的教育,更要加强对掌权者和人事部门干部的教育。因此,我们推崇宋璟的做法。对跑官的亮“红牌”,那谁还敢跑呢?


第12版(副刊)
专栏:文化广角大地

  郭沫若吟诗赞大理
周百里
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郭沫若,是我国“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先驱者之一,也是与鲁迅、茅盾齐名的一位文坛巨匠。
1961年秋初,郭沫若率领中国人大代表团赴印度尼西亚和缅甸进行友好访问,回国时顺路前来大理游览观光。
郭沫若对大理的爱慕和向往,说来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早在抗日战争时期,为创作著名话剧《孔雀胆》,他曾查阅了大理的不少历史资料,对大理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以及神奇美丽的自然风光,便已留下美好的印象,很想到大理一游。无奈忙于抗日宣传活动和写作,事多繁杂,无暇成行,只好作罢。如今能到大理游览观光,可谓如愿以偿了。
9月1日清晨,郭沫若一行乘车从下关出发,首先来到大理古城的文化馆,在馆内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漫步游艺园中,观赏各种名花。他对明兰、茶花、杜鹃、曼陀罗等奇花异卉尤感兴趣;还问及“风、花、雪、月”四大美景之一的上关花。当他得知此花已不复存在,现仅留有一些传说后,在转回接待室休息品茶时,他便应工作人员之请,欣然提笔写下了这样一段题词:“大理闻有异花,月开一朵,闰月之年则开十三朵。今来探访,无人见者;搜之,有此传说而已。足见事非目验,殊不可信。”此后它成了文化馆一直长期收藏的墨宝。在1982年大理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首批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时,其中“大理”二字已放大镌刻于大理石上,高嵌在古城的南城门上端,使大理大大增添了光彩。
离开文化馆,他们去至苍山下参观了崇圣寺三塔、雨铜观音和大理石厂。石厂的负责同志杨玺,特意精选了一块上好的洁白大理石,请郭沫若题诗留念。郭沫若稍作思索,当即一挥而就:
“三塔矜高古,回思贞观年。
苍山韵风月,奇石吐云烟。
相在心胸外,凉生肘腋间。
天功人力代,海外竞珍传。”
短短40个字,就把大理石写活了。
继而又去到大石庵(即观音堂),并登临妇负石上的观音阁。赞叹之余,郭沫若还细看了石壁上关于妇负石的文字记载,感触甚深,亦赋诗以抒其怀。
返回下关途中,又前往参观了南诏太和城遗址和南诏德化碑;到下关后又去参观了天宝公园的“万人冢”。面对这座在当年天宝之战中阵亡将士的巨大坟墓,读过石碑上镌刻着的明代邓子龙将军的吊诗,郭沫若颇为黯然,沉思良久,遂得七律一首:
“天宝何能号盛唐!南征一再太周张。万人京观功安在?千载遗文罪更彰。我爱将军诗句好,人传冤鬼哭声藏。糊涂天子殃民甚,无怪蒙尘到蜀疆。”
这是对唐王朝的忿怒控诉,也是对“糊涂天子”的严正谴责。它充分表达了郭沫若主张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良好愿望和高尚情怀。
第二天打早,州长欧根同志来了,陪同他们去游蝴蝶泉。坐在蝴蝶泉边的六角亭里,他们与年逾古稀的白族老大爷倪其珍亲切交谈。倪其珍向他们讲述了民间流传的白族青年阿龙和白族姑娘阿花抗暴殉情双双投水化蝶的故事,郭沫若听后深受感动,诗情为之奔涌,即兴吟诗一首,还将其书写下来:
“蝴蝶泉头蝴蝶树,蝴蝶飞来千万数。首尾相垂如串珠,四月中旬年一度。我来今已届中秋,蝴蝶不来空盼顾。清茶酹祝蝴蝶魂,阿龙阿花春永驻。”
写成,又在一张横长的白纸上,随手挥就苍逸而遒劲的“蝴蝶泉”三个大字。改革开放后,这首诗已被镌刻于泉边的一块大青石上,“蝴蝶泉”三个大字也被镌刻于公园前的一座大理石牌坊上,以供海内外的游人观赏。
午后乘船去耍洱海。在船上,白族老艺人杨汉弹唱了大本曲《苍洱风光》,州歌舞团的男女演员合唱了几首白族民歌,郭沫若听罢赞不绝口。其时船过美丽的金梭岛,杨汉手指海中石骡,又向他讲述了《望夫云》的故事,他情为所动,又赋五律一首。
弃船登岸,同往温泉沐浴。温泉位于苍山斜阳峰下,距下关约两公里,院中花木成荫,香飘四溢,其侧还有一个培育小球藻的水池。郭沫若浴完憩于花前树下,心情十分愉快,又很快吟出一首七律:
“温泉水滑滴成丝,钟乳岩头亦甚奇。球藻车间欣利用,小庭花木喜催诗。吟成即兴三叉句,懒振祛尘一浴衣。闻较安宁犹见胜,明朝相约莫来迟。”
归途上路过洱海的出水口“天威迳”、“汉诸葛武侯七擒孟获”的石碑遗址和巨石相叠横跨河谷的天生桥,以及正在新建的25万千瓦大型水电站,郭沫若都要下车探访,不仅一再询问,而且还不顾谷深崖险,一一前往观览,并写下七律一首,以怀古颂今:
“天生桥下水如雷,洱海西流不复归。
水力自然成电力,人威毕竟助天威。
两山成阙差寻丈,一将当关万敌摧。
汉相传曾擒孟获,山头在昔有遗碑。”
回至下关宾馆,晚餐之后即将就寝,但郭沫若不肯早睡,仍在房中踱步。这时晚风入帏,明月升空,他推窗仰望海上圆月,不禁思潮起伏,从心中涌出一首五律,借洱海月唱出了他对人间美丑善恶的爱与憎,寓意隽永而深长:
“拾来洱海月,上有乌云玷。
黑白两分明,月云不相染。”
9月9日,郭沫若一行在大理游览观光了两天之后,终于走了。临别之前,郭沫若亲书了“实事求是”的一条横幅,赠送给中共大理州委和州人民政府,以示他殷切的希望。
时光荏苒,人事沧桑。郭沫若的大理之游,至今已有35年了,辞世也有20多年了。可是,每当人们想起他的音容笑貌,读着他的美好诗篇,看到他的题文墨迹,谁都会由衷地感激他,深切地怀念他。


第12版(副刊)
专栏:金台随感

  哄成盛事文必朽
商正
三国曹丕说过:“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此论,在中国流传了一千多年。
时下,写文章,著书立说,作家艺术家们早已不认为是“经国之大业”了,但在相当一部分人的精神生活中,还是件“不朽之盛事”。为此,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呕心沥血,甚至受穷受气。他们把这“不朽之盛事”,奉若神圣,尊为真善美,当作一种理想和事业,一生苦苦追求。虽然,在外人看来,这“事”未必“盛”,更未必“不朽”,或许还被讥为“书生气”和“不合时宜”。但,这些作家艺术家们,却执迷不悟,痴心不改。
作家迟子建就是这样一位“书生气”十足的痴者,其小说《晨钟响彻黄昏》获东北文学二等奖。然而出人意料的是,严肃的获奖文学,竟被某出版社包装成“地摊文学”,封面花哨,庸俗低劣,内容提要尽是些色情挑逗文字。作家的“不朽之盛事”被亵渎了,被玷辱了,作家愤怒了,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此案于理于情,当然是作家胜诉。法院判决:发行的书收回销毁,出版社登报道歉,赔偿作者的精神损失费……
时下,类似的事情已不鲜见了。蓝棣之教授亲往新闻出版署,要求将自己主编的女性文学丛书查禁,原因是某出版社将该书包装了“花边”,如:将书名《我是这样一个女子》,改成《呕吐》;将《说有这么一回事》,改成《鬼吻》,而且每本书的封面上,都硬加一个半裸的女人……
一个时期以来,地摊上流行着一些走红的刊物,先不论内容,仅从封面看,可谓触目皆“花”——女人大腿、乳房、肚脐、男女拥吻……
时下,这包装“花边”的技术,被一些商品化了的文人们,玩得娴熟自如了。既媚俗,又赚钱;既保住了文人的名分,又兜售了要推销的东西。这包装“花边”的技术,真是救了一批混入文艺圈中的无才无德之辈!
无论是“花边”影视、“花边”小说、“花边”绘画,亦无论是“花边”摄影、“花边”广告……尽管此辈“包”高一筹,到头来难免不将自己包装进去,成了“花边”编导、“花边”作家、“花边”画师、“花边”摄影、“花边”广告人。
无论曾创作过多么优秀的作品,无论是有多高知名度的大家,一旦传染上了“花边”病,准堕落成“花边族”。
“花边族”及其“花边”效应,对社会危害是极大的。它影响着、污染着读者的心灵,使他们的思想品质、道德观念、人文意识、审美情趣、价值取向,或多或少受其毒害。当他们中的受害者,现在或将来,在他们各自的社会舞台,向周围有意无意地传染“花边”病时,对社会将是一种多么大的破坏!
“夫文以行立,行以文传。”文论家刘勰早在我国古代就揭示了文章与道德、文品与人品的关系。古今无数实例证明,文人有“行”,其文或许真可成为“不朽之盛事”;文人无“行”——譬如“花边族”之类,尽管其“文”可能哄成“盛事”,招摇一时,但,到头来其人与其“文”必“朽”,则是无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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